胡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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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德
中華民國國務總理
代理
任期
1927年6月16日—1927年6月20日
前任杜錫珪(代理)
顧維鈞(正任)
繼任潘復
任期
1926年4月20日—1926年5月13日
前任賈德耀
繼任顏惠慶
 中華民國大總統
攝行
任期
1927年6月16日—1927年6月18日
前任顧維鈞
繼任張作霖 陸海軍大元帥
 中華民國臨時執政
攝行
任期
1926年4月20日—1926年5月13日
前任段祺瑞
繼任顏惠慶 大總統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63年
太平天國浙江天省吳興縣(今 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湖州市
逝世1933年11月24日
 中華民國北平市
籍貫浙江省吳興
國籍 大清(1863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33年)
政黨
學歷
經歷

胡惟德(1863年—1933年11月24日),馨吾,又字恭甫,號茀常浙江吳興人,清朝民國初期政治及外交人物。[1]

生平

胡惟德在上海廣方言館學習後,於1888年(光緒14年)中戊子科舉人。1890年(光緒16年),作爲薛福成的隨從,在駐英國公使館任繙譯學生,後升為隨員。此後,歷任駐美國公使館參賛、駐俄國公使館參贊。1902年(光緒28年)2月,代理駐俄國公使事。同年7月,升任出使俄國大臣

1907年(光緒33年)9月,胡惟德歸國任外務部右丞。翌年3月,任出使日本大臣。1910年(宣統2年),任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員(當時中文譯為「公斷院公斷員」)。同年5月,歸國任外務部右侍郎。7月改任左侍郎,兼任幫辦稅務大臣。1911年(宣統3年)10月,任袁世凱內閣外務部副大臣、署理外務大臣。

1912年(民國元年)3月,任稅務處督辦,兼任第一次唐紹儀內閣的暫代外交總長。同年11月,任駐法國公使。民國3年(1914年)兼任駐西班牙公使駐葡萄牙公使。1920年(民國9年)9月,改任駐日公使。1922年(民國11年)6月,解職歸國。9月任外交部太平洋會議善後委員會理事。

1926年(民國15年)3月,胡惟德任賈德耀內閣外交總長,兼任關稅特別會議全權大使。4月20日,段祺瑞辭任臨時執政,賈辭任總理,胡惟德代理國務總理直到同年5月13日。1927年(民國16年)1月,任顧維鈞內閣內務總長,同年6月去職。同年11月,任平政院院長及文官高等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23年(民國17年),再度任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員。

1933年(民國22年)11月24日,胡惟德病逝於北平,享年71歲。

家庭

胡惟德共有十二位子女,其中長子胡世澤、次子胡世熙、五子胡世勛均為外交官。[2]四子胡世華則為數理邏輯學家,另一子胡世平為土木工程師。

參考文獻

  1. ^ 王榮華主編. 上海大辞典 • 下册.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3. 
  2. ^ 蘇精. 《清季同文舘及其師生》. 1985.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顔惠慶
外交總長
1926年3月 - 5月
繼任:
施肇基
前任:
賈德耀
國務總理(代理)
1926年4月20日 - 5月13日
繼任:
顔惠慶
前任:
顧維鈞
國務總理(代理)
1927年6月16日 - 6月19日
繼任:
潘復
前任:
湯爾和
內務總長
1927年1月 - 6月
繼任:
沈瑞麟
前任:
汪大燮
平政院院長
1927年11月 - 1928年
繼任: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