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興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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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興縣浙江湖州地區的舊縣名。

沿革

  • 1949年5月,建立湖州市,民國時期吳興縣變為湖州市與吳興縣兩部分,二者同屬當時的嘉興專區
  • 1981年撤銷吳興縣併入湖州市。

人口

按照當時國務院制定的標准,只有2000人以上的非農業人口居多的聚落,才稱為城鎮。是故下表[1]中吳興縣的城鎮,只有縣城、南潯雙林埭溪練市等5個,許多小的市鎮並未統計入內,這五個城鎮被稱為「五大鎮」。按照該項統計,1953年吳興縣的城鎮人口共計38798人,該年吳興全縣總人口為612623人。

城鎮別 非農業人口 農業人口 總人口
縣城 11867 83 11950
南潯鎮 11730 716 12446
雙林鎮 7790 719 8509
埭溪鎮 1988 1272 3260
練市鎮 2080 553 2633
總計 35455 3343 38798

行政區劃

  • 1950年5月,吳興縣烏鎮的9個行政村(其中鎮上4個)劃歸桐鄉縣,與青鎮合並,統稱烏鎮

參見

参考文献

  1. ^ 資料來源:《嘉興專區1953年中小城市分鎮人口明細表》,湖州市檔案館檔案,48-1-1,第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