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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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解任議案
此管理員曾獲提請解任或罷免,
以下列出過往的記錄。

[1] - 無效相關破壞者建立頁面已被Gzdavidwong刪除

烏拉跨氪

在此投票

時序 (UTC)

聯署期:2014年8月29日 (五) 07:11-2014年8月30日 (六) 09:14
答辯期:2014年8月30日09:14-2014年9月4日09:14
投票期:2014年9月4日09:14-2014年9月18日09:14

提請解任烏拉跨氪 討論 · 貢獻 · 封鎖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詳細說明

理由

依據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方針中「解任要求」的規定:以下僅列舉從2013年9月以來,在下所了解到的,諸多烏拉跨氪的嚴重濫用管理員權限的情況(部分事實來自其他用戶提供之信息)。

  • 2014年1月烏拉跨氪在封禁用戶後[2],該用戶提出申訴,烏拉跨氪違反方針,自行處理(拒絕)該用戶的封禁申訴[3],後被其他管理員糾正[4]2014年4月,在User:守望者愛孟封禁案的申訴中,烏拉跨氪嚴重違規,不僅違抗社群要求解封的共識強行維持該用戶的封禁,更重要的是,烏拉跨氪沒有依據「管理員避嫌」的相關規定以及執行封禁的管理員User:T.A Shirakawa在申訴案中責令其避嫌的要求,拒不避嫌申訴,甚至6次拒絕守望者愛孟的申訴(搶在其他管理員即將依據正常程序解封之前),創造了維基百科有史以來我只知道的唯一一例管理員霸占封禁申訴的事例[5]。以上行為均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一條所述的,嚴重違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規則
  • 2013年9月,烏拉跨氪在中國維權運動條目中,濫用權限,在自己和他人有編輯爭議時,烏拉跨氪先充當編者回退對方User:C933103編輯,再濫用管理員「全保護條目」的權限條目自己保護自己編輯的條目的版本[6][7]2013年10月,烏拉跨氪在一個人物傳記條目中,僅僅因為編者一次正常編輯就把條目按照他自己編輯的版本「全保護一年」[8][9],之後包括Risk等用戶在內的其他用戶向他指出不當行為,但其拒絕撤回濫權保護的行為。以上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二條所述的,混淆管理員操作與一般的條目協作工作,比如濫用管理員權力違反WP:保護方針
  • 2013年10月,烏拉跨氪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CU數據為「可能」、編輯傾向「很可能」),以濫用傀儡為名,濫用權限封禁與自己在相關條目中有衝突的用戶User:Hanteng一年之後,User:Wetrace等用戶多次提出質疑,烏拉均未予回應,而管理員User:Ws227按照程序解封後,烏拉一度回退解封,執意維持不合理封禁,[10]2013年11月,烏拉跨氪在User:Wildcursive並未違反方針的情況下,濫權封鎖該用戶一周[11],後被其他管理員解封[12],安可也曾就此事提醒烏拉,望其能夠收斂自己的濫權行為。但進入2014年,烏拉依舊繼續濫權,且愈發嚴重。2014年1月,烏拉跨氪因為和守望者愛孟發生衝突,在對方沒有濫用電郵功能的情況下,濫用封禁權限封鎖守望者愛孟的電郵用戶功能,疑似阻撓用戶進行封禁申訴,後被Jimmy Xu糾正。2014年7月,烏拉跨氪在User:Chinuan12623僅僅是有編輯戰而沒有惡意破壞的情況下,無理封禁對方一個月[13],後被其他管理員修正封禁時間。2014年8月,烏拉跨氪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將User:中華愛國陣線(2011年註冊)「認定」為其他被封禁用戶(2013年註冊)的傀儡,濫用權限執行「永久封禁」,後經CU查無證據,由其他管理員解封[14]2014年1月,烏拉跨氪使用封禁權力恐嚇其他用戶[15]以上大量的濫權封禁和以封禁權力恐嚇均屬嚴重違規,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三條所述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
  • 烏拉跨氪還執行雙重標準,其屢屢以所謂「人身攻擊、無禮行為」封禁其他用戶,但其自身卻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16][17]。烏拉跨氪不履行社群共識,卻獨斷專行,2014年3-5月,在討論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完全按照自己的個人意願意思封禁界面措辭[18]。以上違規行為已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六條所述的,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
  • 2013年5月管理員Ws227僅僅因為錯誤恢復了幾個條目就被烏拉跨氪提請解任,相比而言,烏拉跨氪自身的濫權行為嚴重得多。另一方面,烏拉跨氪一直對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愛孟」、「中華愛國陣線」等等曾經質疑其濫權行為的用戶予以排擠打壓,這點從相關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
  • 綜上,烏拉跨氪的所作所為已經明顯違背了維基百科: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的百科全書的宗旨,也違反了wikipedia:管理員方針中:「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的基本原則,相信烏拉跨氪濫權的事情還有很多,在下限於生活忙碌和時間有限統計不全或有疏漏,還望其他用戶補充。
  • 在此,對於烏拉跨氪嚴重的濫權行為提出申訴,並徵求社群意見是否需要解除其管理員權限。本來並非刻意要罷免烏拉跨氪,僅僅是希望他對濫權行為作出解釋、道歉和消除傷害。但由於烏拉跨氪對申訴未予積極回應,在討論中使用莫名其妙的「支持」模板,其他用戶也列舉其濫權的行為,烏拉跨氪也拒絕回應,拒絕溝通,故無奈之下才正式提請解任並發起聯署。同時,將在答辯區向烏拉跨氪提出疑問。
  • 在此,我希望本次解任案大家能夠彼此尊重,不要人身攻擊,並且反對拉票。我也希望本次解任案不要導致任何人被封禁,如果需要有人承擔怎麼「罪責」,那就找我吧。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8:29 (UTC)[回覆]
  • (~)補充,還沒開始投票就這樣了。。。那作為提案人我有必要再補充幾句,首先,本提案對事不對人,烏拉濫權,事實確鑿。第二,鑑於有用戶反應之前管理員解任案中有人引入站外力量干預,在此聲明,絕不容忍這類情況,維基事宜由社群共識決定!最後,在下也感謝烏拉跨氪曾經對維基的貢獻,管理員解任案若未通過,也希望吸取教訓,即使通過,也希望您能夠繼續在維基百科貢獻,方針並不禁止被解任管理員再次競選管理員。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17 (UTC)[回覆]

第一階段:聯署

聯署限期:2014年9月6日。

第二階段:答辯

第三階段:投票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2024年4月30日 04時51分(UTC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在此投票 (30/35/9) 截止時間2014年9月18日 (四) 09:14 (UTC)

支持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1. (+)支持:提案人,同時參與聯署,理由已經敘述。--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7:14 (UTC)[回覆]
  2. (+)支持:支持解任聯署。理據同上方討論之幾項舉證。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覆]
  3. (+)支持罷免管理員對百科有害嗎?補充:在下從來不支持對權限進行監管。呼籲社群罷免權限用戶及選舉權選用戶常態化,活水長新。--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8月29日 (五) 12:13 (UTC)[回覆]
  4. (+)支持:別遺害人間--Dragoon17cc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15:18 (UTC)[回覆]
  5. (+)支持:的確存在「管理」不當問題。同時我也反對百度百科編寫者出任維基百科管理員,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百度化傾向很嚴重,2006年就參與維基百科編寫的我看到這種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朝着百度百科化及低俗化的趨勢發展感到很痛心Fayhoo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8:23 (UTC)(註:此處的聯署支持票由User:Fayhoo本人親自於2014年8月29日 (五) 23:48‎ (UTC)從討論區中移動至聯署區[29],故有效)[回覆]
    至於「百度化」的問題,我覺得還有必要吸引文字編輯工作小組注意,讓他們前來修訂。-- 2014年9月7日 (日) 10:47 (UTC)[回覆]

    (+)支持,僅僅在近期在因為某個IP的舉報(誣陷/傀儡?)[30],就沒有討論、沒有社群共識的情況下永久(!)封禁中華愛國陣線一案,就是嚴重的濫權行為。參見:en:Wikipedia:Requests_for_de-adminship被除權的管理員記錄裡面有一類就是「Ad hoc decision-making」。--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6:55 (UTC)[回覆]

    由於方針本身並無明確定義「不合理封禁」和管理員的解釋責任,我決定不再堅持「這就是濫權」的觀點。不過,正是因為方針的缺失、討論的徒勞,我們才應該審時度勢,做恰當的事。維基需要在威權政治和暴民政治這兩極之間找到平衡。--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1 (UTC)[回覆]

    (+)支持,原本見其貢獻頗豐,希望看到對上述爭議行為的合理解釋。但是現在對當事管理員的回應感到失望,認為有必要進行解任投票。--E8xE84142014年8月30日 (六) 07:44 (UTC)[回覆]

  6. (+)支持,濫權行為的確嚴重。--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年8月30日 (六) 08:54 (UTC)[回覆]
    支持(非由聯署帶出的)
  7. (+)支持,純粹是為了抵消@Qazwsaedx的違反WP:NPOV/WP:POINT/WP:AD/WP:COI/的投票。--Byfserag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1:45 (UTC)[回覆]
  8. (+)支持,辛卯、壬辰的烏雲已經散了,甲午的颱風也該解體了。我們不應該沉默。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1:57 (UTC)[回覆]

    (+)支持:本人只是為維基百科的和平著想而已,對不起了烏拉君。另外二樓的主持人如果再不辨事就失落軍師的榮譽囉www --Railgun Girl /(≥ώ≤)/粉絲信箱久經沙場的戰績 來!為維基百科作戰囉! 2014年9月4日 (四) 12:03 (UTC)[回覆]

    (+)支持認同要冷靜一下先-- 9shi 2014年9月5日 (五) 09:59 (UTC)[回覆]

    (+)支持:嚴重濫權+擾亂編輯。--D.A Seira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2:12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支持:冷靜冷靜。--AsdZhang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5:20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9. (+)支持,解任這個管理員固然是好,但如果解任另一個管理員就更好。Darkpurpledoll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7:46 (UTC)[回覆]
  10. (+)支持:濫權嫌疑對維基發展有危害。--Changnick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08:07 (UTC)[回覆]
  11. (+)支持:本人 (Sanmosa)反對任何濫權行為,且與Changnick同,濫權嫌疑對維基發展有危害。Sanmosa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8:16 (UTC)[回覆]
  12. (+)支持,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中华爱国阵线@守望者爱孟的傀儡,僅僅因為簽名風格相似(文字迥然不同)這簡直是前所未有的情況,同理,建議解禁@Chinuan12623,至少允許用戶討論頁申訴,沒有證據表明此人在最後一次封禁前用ip破壞,請給他申訴的機會。很高興能看到@Ebay5678能解封,避免另外一個受害者。--脳補。◕‿◕。讨论 2014年9月7日 (日) 06:17 (UTC)[回覆]
    Jimmy說:Re: 看不下去了。而我就回覆烏拉迄今之罵人不認錯的討論,Jimmy說是"閣下的擾亂行為"? J要如此維護烏拉?沒人要將烏拉再交到VIP來直接封禁,但希望烏拉認錯向社群致歉爆粗話,還是管理員有權爆粗、免罰免道歉之優遇?
    摘後~
    • 所謂的「罵人」一事,我警告之後用戶有再犯嗎?--Jimmy Xu 論 2014年9月7日
    • 所謂「罵人」,當初閣下有對烏拉提出"警告"模版嗎?還是僅閣下與烏拉之間的"討論對話"?烏拉連二次開罵,別人刪再舉報,烏拉回嗆再回復,未被懲處僅被"告知",換成一般用戶,早被封禁。在我看來,根本是坦護。另烏拉到今天仍重申沒罵人,只是調侃,更甭論道歉,有此心態之人可當管理員嗎?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7日
    • 是哪裡說警告一定要用模板的?(還有,我的留言最後有個注釋,想找自己去翻。)閣下的擾亂行為(對,我就是這麼判斷的,閣下認同不認同無關緊要)我告知過也就算處理完了吧,還是說如果被別人再交到VIP了就要一案二審來直接封一下?--Jimmy Xu 論 2014年9月7日 (日) 06:09 (UTC)
    • ps:J說留言最後有個注釋,應該是指"我想是也不為過"。如真是這樣,還真是對烏拉迂迴的禮貌性談話,但怎感覺比對我的"閣下的擾亂行為"來的直接威嚇,莫非我...?"一案二審"不是重點,只要重審的合理又何妨。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09:58 (UTC)[回覆]
  13. (+)支持:烏拉濫權對維基危害很大,維基不是非要有烏拉這份管理員權限不可。因事證明確,此一罷免案本人不再加入討論。並感謝管理員Lanwi1接受本人的申訴,還原真相與事實。也感謝社群維友於本人遭受無理封禁期間之關心。本人現在持續原來承諾之閉關三個月中,暫離紛擾的維基,以求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1:07 (UTC)[回覆]
    • 本來想說封關就不講了,但是看到Jimmy Xu以Ebay5678在此罷免案中質疑他當初袒護烏拉連罵二次人,又刪詞又回復而未處份之疑(烏拉至今未認錯誤),Jimmy Xu先以恐嚇不可再提,否則辦他擾亂,現又以diff=32596860來轉移焦點(映證烏拉該封不封,不對味猛封),剛剛果真出手封禁,又是一濫權的管理員,言論白色恐怖,現在揭示來為社群幈棄,煩請管理員儘速解封,以免累及管理員群的清譽:
    由於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訴|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Jimmy Xu 2014年9月9日 (二) 13:18 (UTC)[回覆]
    • 另因應某些人回應宜明確舉烏拉過失之處,做為投票參考:1.為何自行處理自己執行封禁的封禁申訴項?烏拉答因當時不了解封禁執行者不能拒絕封禁申訴之規定。事實:狡辯,一天到晚執行權限,豈有不知,確定已犯規定。2.為何回退其他管理員對Hanteng的合理解封?烏拉答本人並未撤銷。事實:在Ws227解封Hanteng後,烏拉自認為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再對Hanteng再進行為期273天的封禁。3.化學J誣告Chinuan12623在釣魚臺列嶼犯3RR,然實際未達為何執意封禁?事實:已由多位管理員認定未違反3RR,由Lanwi1於9月7日解封Chinuan12623。4.為何在沒有社群共識下修改介面措辭?烏拉確實是在幾乎有不同意見與沒投票沒共識之狀況下,將永久封禁修改為不限期封禁,現封禁之方針仍為永久封禁,雖本文未動,但與消息介面之不限期封禁是不合,是變相的錯誤逕改方針。5.在2014年2月7日客棧中,烏拉仍明確重申他罵人的話: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認為存在什麼過失,迄今也仍堅持僅是調侃話。事實:在本頁討論中,社群一致認為是不文明、不禮貌罵人的話6.在發起罷免討論時,烏拉自述(+)支持-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閣下對本人的聯署,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被指是擾亂,是口無遮攔口是心非之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07 (UTC)[回覆]
    • 聯繫E君得知,為了突顯J管理員有這種這種濫權遏止發言之怪異行為,又不避嫌自處爭議案件來封E(他人舉報烏罵人案,正由J所受理),他本想朝不做申訴留此很扯的封禁做為「白色恐怖」之見證,但本人認為不宜,如此只是做大做實其濫權之舉,故應申訴。現社群與J自己、達師等都認為烏話是罵人,故當初J未懲封,確是有不當之處,雖懲不溯既往,但烏拉迄今「未認錯也未道歉」,是身為管理員最壞之示範,烏拉是不宜再當管理員。而J現又以diff=32596860來轉移焦點(映證該封不封,不對味猛封),提此等不文明之罵人等案是「普世」價值,J管理員阻擾評論才是擾亂闡釋他「自我」之觀念。餘見「樓上」J與E就烏拉罵人之對話。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0:32 (UTC)[回覆]
    • 感謝提醒Zhxy519罵人而封禁,請注意連這次Z有3次罵人被封是累犯,在舉報二天後才處理僅封一周,還犧牲了Ebay5678以diff=32596860來提醒管理員重視與處理,但也換來莫名奇妙的擾亂封禁加身。某些管理員處理舉報速度是看人,像化學J誣告我犯3RR(實未犯,冤二個月解封),烏拉很快沒幾分鐘就封我一個月,比起Z有3次罵人累犯才封一周,感覺是殘忍了多。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0日 (三) 02:38 (UTC)[回覆]
    (+)支持:濫權確實對中文維基有重大危害,本人支持解任該管理員,惟有確實改進,可重新申請擔任管理員。Aotfs201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4:47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支持:烏X還是不要做管理員了,真的。封禁什麼的信手拈來,解封後告訴他他破壞了維基百科的方針,他就一句呵呵,繼續逍遙法外,還指使其他管理員再來封禁。114.84.35.164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3:48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須在本討論發起時已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敬請閣下注意言辭。 9shi 2014年9月12日 (五) 14:59 (UTC)[回覆]
  14. (+)支持封禁得過頭了,真的要冷靜一下--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8日 (一) 06:02 (UTC)[回覆]
  15. (+)支持: 烏拉管理員在上邊仍在一口咬定我捏造(我早已說明過追查國際條目被刪時JSJSJS雖被拉票但沒作反應,我沒了解事實,僅看到拉票及條目被刪,有想當然認為JSJSJS有參與投票,我根本沒有任何捏造的意圖;我當時發聲是看JSJSJS這樣的安然接受他人拉票者反而宣稱提名人拉票這件事比較好笑,起初發言時並沒提到JSJSJS是否投刪除票,而是在回復醫生詭辯高手指稱我模糊焦點時,對一個細節未作調查就想當然,這是有不當處,但根本不是什麼捏造!),這是在繼續濫權對我作人格攻擊。其實JSJSJS用戶和AISTISANA兩位執行編輯用戶互相違規拉票是有證據的。當時我給出了AISTISANA有意用IP身份給JSJSJS留言拉票的證據1證據2。今天感到需要補充說明的是其實JSJSJS也確實向AISTISANA拉過票:JSJSJS於11月9日拉票的證據,此拉票行為導致了一相關條目被刪除- JSJSJS9日拉票後AISTISANA於12日投票刪除該條目,AISTISANA向JSJSJS拉票的行為則有很多次,比如邀JSJSJS參加天國樂團(2011/12/22)、神韻藝術團(2011/12/26)的存廢討論。小蓮莊處士 2014年9月8日 (一) 18:11 (UTC)[回覆]
    (+)支持:烏拉跨氪經常性胡亂提刪除條目。- TibiSong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7:59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16. (+)支持:這位管理員的濫權行為已久。--背嵬軍(武穆衛隊)步兵 持斧 紹興和議 2014年9月11日 (四) 10:07 (UTC)[回覆]
  17. (+)支持:給我印象深刻的一位使用權限不當的管理員,的確是濫權很長時間了,負面影響以及對編輯的積極性傷害不小。-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20:46 (UTC)[回覆]
  18. (+)支持:我是受害人,對此人印象深刻,沒想到天理昭彰,終有報應。Hier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7:40 (UTC)[回覆]
  19. (+)支持:有使用權限不當的情形。建議先卸下管理員職務。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9:10 (UTC)[回覆]
  20. (+)支持:權力引起腐敗,絕對的權力引起絕對的腐敗。--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U C M E 2014年9月14日 (日) 09:49 (UTC)[回覆]
  21. (+)支持:雖有苦勞,也有濫權,希望可以暫時停止其管理員身份。Michott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6:00 (UTC)[回覆]
  22. (+)支持:認同指控,烏拉跨氪是中文維基百科上濫權、排擠打壓其他人最多的人。可能有些新手不清楚烏拉跨氪的黑歷史,他1.從2011年開始,於香港、澳門、台灣及大陸地理、當地文化相關的具基礎質量條目中,大量濫掛關注度模板及直接提刪,在刪除討論頁濫投刪除票,濫刪程度比書生更甚,令讀者無法獲取知識及資訊。2.是非常明顯的刪除主義者,對於中文維基百科可收錄的條目、及條目可收錄內容範圍的看法非常保守。3.歧視條目。對於地理、當地文化相關的具基礎質量條目、對讀者有實用價值的條目及內容以關注度作為可否收錄的首要準則,傳統百科條目(例如只具索引功能的小行星條目、由機械人建立的質量差劣植物條目等等)卻不以關注度作為條目收錄的首要準則,即使該等條目長期沒有列出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也不會被提刪。4.是極不友善的編者,特別是對新手、封禁、排擠打壓等方面,直接間接迫走大量優秀新手及長期編者。綜合上述各點,他是中文維基百科有史以來其中一位最大的破壞者。—Baycrest (作客) 2014年9月15日 (一) 23:28 (UTC)[回覆]
    (+)支持嗯。話說他現在年齡多大- -?---- 王庭茂  2014年9月16日 (二) 01:42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王庭茂  2014年9月16日 (二) 01:42 (UTC)[回覆]
  23. (+)支持:確有濫用職權之舉,多不贅述。醉手題詩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02:29 (UTC)[回覆]
  24. (+)支持:認同指控,反對濫權。Yathimc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4:26 (UTC)[回覆]
  25. (+)支持:再三斟酌謹慎使用支持票,管理員需有氣度和處理事務的方式,豬籠草不是護身符,無論被撤還是留職都望溝通方式和處理問題的手法有所改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4年9月17日 (二) 10:02 (UTC)[回覆]
  26. (+)支持:有特定條件支持,理據為「烏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烏式幽默傷人這個教訓而不夠格繼續適任」,詳見本人於反對票區的說明。--❦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5 (UTC)[回覆]
  27. (+)支持,本人其實不是很想投的,不過到最後階段出現的拉票,我覺得有必要去抵銷。另加一些(!)意見:當事人以不雅用詞使人感到冒犯,幽默感再好也要有個限度,但是現在看來當事人似乎對此卻若無其事。--街燈電箱150號 2014年9月18日 (四) 01:11 (UTC)[回覆]
    依我看,支持這邊似乎也有些不當舉動,甚至更甚。只不過是線下你我看不到。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5:28 (UTC)[回覆]
    (!)意見--街燈電箱150號提到「拉票」的問題,不知拉票情況是否嚴重?Wetrace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4:04 (UTC)[回覆]
  28. (+)支持,管理員於維基本身是要使用職權維持秩序,於廣大的社群雖不要德高望重,至少要能公正高效、以理服人。而在後者,該管理員有所欠缺,希望能更多地站在普通編輯的角度處理站務、調停紛爭,以服務社群的心態去維護維基長久有序的發展。--天天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2:05 (UTC)[回覆]
  29. (+)支持:本來還在觀望,但看見烏拉跨氪至今對自己的錯誤毫無反省之心,故支持罷免--Ws227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40 (UTC)[回覆]
    (!)意見:小孩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9:09 (UTC)[回覆]
    (:)回應:言下之意是指在維基是有人不分是非對錯,為了利益而支持某人嗎?這就是所謂大人的想法?如果是這樣,維基本來就不是這些「大人」該待的地方,維基原來的理念也不適合這些「大人」,這些「大人」還是不要玩我們這些純真小孩的遊戲吧--Ws227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15:07 (UTC)[回覆]
    WS227好像說得自己小孩子似的,很傻很天真。那麼請你交待一下你們跟上海團串通,聯合搞罷免烏拉以報復上次烏拉罷免你的來龍去脈好嗎?不要以為人家不知道就說的自己很乾淨,你其實很髒很噁心,謝謝。對了,對於「不能用黑武士的辦法對付壞人」一說,或者你問問你們前基金會主席陳霆先生比較好,畢竟嘛,你們熟。@用戶:朝鮮的輪子,你在維基百科也研究了一段時間了,我覺得這次投票對於貴報來說是一個很好的題材,歡迎你將此次投票登上報紙。--192.200.106.179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4:54 (UTC)[回覆]
    回復樓上的IP:這種事情上報只會越抹越黑,這種報道多半會成為一些人批鬥他人的「可靠來源」。難道上次南方周末報道的教訓還不夠深刻嗎?我估計記者能知道的東西不會比參與此事的一些管理員多多少,最多就走訪一下幾個相關用戶就把文章起草了。再說一般記者才不會在乎他們的文章對維基有什麼影響,他們要在乎的只有這些:1.給自己賺到稿費;2.滿足讀者的眼球,給報社創造效益;3.不要跟「善意」審查報道的老編作對。--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7:24 (UTC)[回覆]
  30. (+)支持:對於所謂小品用語的事情,個人認為,小品是特殊場合,但該語言放在一般場合,尤其是爭議場合,只會被人為是罵人的話。不能因為央視使用了,就一定是沒問題的。砍頭殺人的戲很多,難道是允許我們殺人嗎?烏拉的話如果大方承認錯誤,反倒很多人不投支持票了。這一票是因為烏拉的態度而投--SP RailwayGuest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2 (UTC)[回覆]
    本年度投票最大笑話。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4 (UTC)[回覆]
    認同是本年度投票最大笑話。反對票中近三成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為理由,但瑕、過不正是罷免之理據嗎?而在法治社會下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卸責,通常是意味著私情氾濫,更扯的是還有樓上~七海花音:小孩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的扭曲價值觀,烏拉是留校察看,爾後更要謹言慎行,莫讓這些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的支持者他日換來痛心疾首才好。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2:45 (UTC)[回覆]
    樓上所言確有先例。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13年7-12月#請求關注:烏拉跨氪7/5疑再次介入涉己爭議管理&封禁中,守望者愛孟說到「烏拉跨氪在管理員中,算是公正的了,雖然也有言語不當的時候(在wetrace那個幫助新人投票),但總體上,還是稱職負責的管理員。」後來發生了什麼事,大家應該知道了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9日 (五) 04:30 (UTC)[回覆]
    我說的是什麼你就認同?呵呵。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9日 (五) 05:27 (UTC)[回覆]
    明顯是反諷……--Zetifree留言2014年9月20日 (六) 17:41 (UTC)[回覆]
反對
  1. (-)反對:Tencent Messenger! 吵個Jelly Bean!--Qazwsaedx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38 (UTC)[回覆]
    敬請閣下注意言辭。 9shi 2014年9月5日 (五) 10:08 (UTC)[回覆]
  2. (-)反對:未見任何濫權行為,只看到一群人要拿免封金牌。User:Cobrachen說得真好,User:Kolyma也看清楚了這到底是些什麼樣的「寫條目的人」。兩個人用同一個帳號也不是傀儡,一個人被封再用IP說我不是他就可以洗白。無論守望者愛孟還是Chinuan12623,單就看這個頁面的話,他們真的被封禁了嗎?有用戶報怨管理員不做為,有管理員感嘆只要涉及管理員,就絕對不可能會有善意推定。有什麼好抱怨的,慢慢的就習慣了。封他人應該,封我就是錯。--7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48 (UTC)[回覆]
    沒人保證管理員不會有濫權、錯判之事,否則在「封禁申訴」頁面中,不會有「已拒絕」的封禁申訴‎361個頁面、「已接受」的封禁申訴‎88個頁面之高比例,這就是少數不當之管理員心證重於物證,情緒重於理性,私交重於群論之結果;如烏拉罵人未封禁,如Jarodalien在7月29日告我使用匿名用戶破壞,范馬上配合封禁,冤了二天後由Jimmy用戶查核「並未使用匿名用戶」破壞,烏拉與6+一點歉意也沒,6+現在反指他人分身魁儡云云,扯什麼管理員不做為,不反省自己6+在優良條目候選[辣媽島]用傀儡帳戶造票,但他未受封禁?當時怎不質疑查核的管理員怎沒封他不做為?實在是...對6+很難會有善意推定,有什麼好抱怨的,慢慢的就習慣了,封他人應該,封我-7就是錯。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4:33 (UTC)[回覆]
    請問我什麼時候封禁閣下了?「烏拉與6+一點歉意也沒」,我需要對哪方面進行道歉?本人感到莫名其妙。烏拉跨氪 2014年9月5日 (五) 11:14 (UTC)[回覆]
    請看清楚上文之語意~如烏拉罵人(指你罵-是他媽的不要臉...)未封禁(當時討論一大串,就是沒管理員來處封),...烏拉...一點歉意也沒(到現在還不承認是罵人,ㄠ是調侃話,更別談是道歉)。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12:11 (UTC)[回覆]
  3. (-)反對:就答辯內容,已經明確回答的問題卻一直被詢問者無視某些字句,因而看不出需要被解任的理由。 ── 少年ウインド( ╹ヮ╹)ノ° 2014年9月4日 (四) 09:56 (UTC)[回覆]
  4. (-)反對:我反對此次解任案。此次罷免案導火線是2014年8月25日(封禁記錄)。烏拉跨氪管理員並沒有對此次封禁有越權的行為(的確有用戶提出CU),但我認為管理員因現存制度瑕疵,在操作過程中存在不當。因為證據並未提前向社群公示或者諮詢,所以迅速、隱秘行動會讓社群認為存在「有罪推定」的過程。根據以前的罷免案經驗,社群總能從中尋求到一些制度上需要彌補的地方。一些我認為需要事後討論的包括(1)在封禁用戶中是否能夠進行一定的證據公示,或者備案?(2)在提請罷免案時,聯署理由中的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否算為有效票?(3)社群如何規避地域攻擊和地域保護?--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4日 (四) 12:00 (UTC)[回覆]
    Walter君,雖然你我投票的立場不同,但是我很高興能有人意識到同樣的問題。我之前認為方針對於何謂「合理封禁」、管理員的舉證責任存在定義不明、模稜兩可的情況,有必要推動社群的討論。本來想投中立,不過不慎提聯署的時候受到某些言論的影響,說話有一點點傾向,但是也不好意思再改了。
    Wikipedia:封禁方針#解釋封禁原因:「在維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認為封禁一個用戶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證的證據、合理判斷及所有支持該封禁的因素。這些理由均應在進行覆審時按覆審人員的要求提供。」也就是說即便一開始提出的封禁的理由不充分、有爭議,仍然不算是不合理,仍然可以等到覆審時才開始討論。同樣的,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解任要求中的「不合理封禁」也沒有明確定義,比如說封禁被撤銷是否就一定是不合理封禁?如果管理員沒有去仔細看全面的證據(例如我看了一下這兩人的貢獻記錄,發現有比較多的幾次交錯,見User talk:Lanwi1),是否就不合理了呢?
    說到相關的方針瑕疵,根據我的經驗,社群一向都對複雜繁瑣的程序比較反感,例如WP:仲裁委員會WP:封禁申請的不了了之,例如之前引入CU制度的時候,就沒有引入SPI(傀儡調查)的流程,雖然說SPI的範疇要比純技術的CU大不少。另一方面,愛喊一喊口號、在能投票的時候投票的人總是很多,但是願意討論問題的卻比較少,這可能也是社群不喜歡複雜繁瑣的程序,討論也常常不了了之的一部分原因吧。例如,之前守望者愛孟被封禁在社群引發長期討論時,有不少用戶提議解封/給他一次機會,甚至後來被一些人認為「共識是應該解封」,但是當我從拿來了一些具體的管理員封禁他的理由來討論的時候(請參照互助客棧/其他5月和6月的存檔),卻沒有人就這些問題具體的討論——當然,也可能是大家已經不想關注這個話題了,或者我沒去@那些支持過守望者愛孟的人。
    順便再說一說對您的三個問題的看法——(1)在封禁用戶中是否能夠進行一定的證據公示,或者備案?——我覺得如果維基人能夠更容忍,或者遇到封禁也不生氣,慢慢討論,其實效果是差不多的,但是顯然不是每個人的脾氣都很好。(2)在提請罷免案時,聯署理由中的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否算為有效票?——我認為投票的合理性相當主觀,就這裡還有為了抵消某人的票以及「別遺害人間」五個字為理由的投票,如果為了某個票的理由有效不有效也要打破砂鍋辯到底的話,實在是不現實。(3)社群如何規避地域攻擊和地域保護?——雖然我見識過維基上的地域衝突,不過我幾乎沒有參與過或者調解過這類衝突,所以不太了解。--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3:25 (UTC)[回覆]
  5. (-)反對: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04 (UTC)[回覆]
    Zhxy519在樓下回某人而留個話:生殖器長在你身上,不代表你想跟誰做愛就能做,嘴也一樣。而Symplectopedia以不雅言辭做刪除,雙方回退(舉報)中,似沒管理員理睬?現移此,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同此,反對頁中還有個化學jsjsjs1111批他人: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此等較之罷免案中烏啦罵人狀況....。懇請哪位客觀的管理員出來說個話,上面的話妥不妥,如何處置?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5:30 (UTC)[回覆]
  6. (-)反對:未達妨礙維基百科運作的程度,功大於過。另外抗議User:Fayhoo未提物證的毀謗。-- 同舟留言2014年9月5日 (五) 01:55 (UTC)[回覆]
  7. (-)反對:解任理據不足。--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5日 (五) 03:12 (UTC)[回覆]
  8. (-)反對部分解任理據模稜兩可。提案人對方針和管理操作的理解並不足夠。一些解任理據似乎是專門為了解任而找的。被作為關鍵性證據的封禁操作是否合理(其實和cu完全沒有衝突,kegns查核葉知秋時判斷的不相關結論存在數過期的可能)。關於操作不適切的部分考慮到該候選人的大量及對於爭議性封禁的工作可以理解。烏拉跨氪在同社群及被封禁影響的用戶之溝通上存在問題。希望他在這方面有所進步。不過尚不足得解任。Bluedeck 2014年9月6日 (六) 02:33 (UTC)[回覆]
  9. (-)反對。本次解任投票的發起人是這麼想的:「說大陸用戶太籠統,而是內陸(中西部地區)管理員幫派和馬仔們才對。沿海發達地區,比如上海社群或者大連、天津社群及江浙一帶的用戶可不是這樣的,目測上海社群在大陸是最活躍的甚至是唯一成規模的社群,但在內陸管理員打壓下,到現在,上海社群的人只要選舉管理員都會遭到一群內陸管理員圍攻,為了打壓消滅上海社群,他們不惜濫權封禁,阻撓公告等等。他們要的只有權力,因為權力就意味着可以掌控維基,還可以獲得經濟利益,就這麼簡單。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2日 (二) 08:20 (UTC)」(粗體僅為突出重點,原文無加粗體。)[31] --Mewaqua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3:09 (UTC)[回覆]
    請給我來點經濟利益吧(跪)。Bluedollars 2014年9月6日 (六) 15:21 (UTC)[回覆]
    同求,現在在維基百科以及相關活動上已經累計倒貼了超過一個月生活費了,好在偶爾有基金會補助--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20 (UTC)[回覆]
    真是不知道在維基這裡,還有同樓上所述某些人有補助金可拿。但不管有無錢可拿,在這裡大剌剌提出,對於默默義務貢獻條目之廣大社群,總是有那麼一點刺激,為什麼他有,而我沒有?談到錢,就容易讓維基文化變質,縱然是在些許規則下允許,也少提,否則讓人與五毛不當聯想就不好。我倒認同Chinuan12623在無償貢獻維基之餘,還組行善團救助了尹甸園、育嬰院、家扶中心...等單位,大家一起來行善。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7:06 (UTC)[回覆]
    @Ebay5678那好啊,你能把這些搞成維基社群的線下活動的話你就可以試試(找基金會要補助)啊。--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4日 (日) 04:01 (UTC) 更新於 2014年9月14日 (日) 11:49 (UTC)[回覆]
  10. (-)反對,當事人部分不當行為(不文明用語、未提供證據封人)確實給維基百科的合作氣氛帶來了負面影響,但我認為還不足以到解任的地步。因為不文明用語不涉及管理員權限,未提供證據封人一事制度上也有問題。倒是部分提請解任的用戶的擾亂行為令人反感。說句題外話,喜歡操作傀儡、長年打編輯戰的用戶肯定喜歡管理員下台,請勿對號入座。--E8xE82322014年9月7日 (日) 13:52 (UTC)[回覆]
  11. (-)反對個人觀點已經說清楚了,從烏拉跨氪的操作風格看,對烏拉跨氪的解任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發展弊大於利,維基百科需要這種能夠處理棘手封禁的強勢管理員;此外一些模稜兩可的罷免依據,甚至帶有地域、履歷上的歧視,在維基百科上實在讓人不齒--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9月7日 (日) 14:16 (UTC)[回覆]
  12. (-)反對:瑕不掩瑜。--Kolyma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1:41 (UTC)[回覆]
  13. (-)反對:瑕不掩瑜。——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8日 (一) 02:11 (UTC)[回覆]
  14. (-)反對提出申請者關於對Hanteng、chinuan、Wildcursive三人的封禁質疑,另外抗議樓上那位睜眼瞎的說的「誣告的化學君才達3RR」(要不要我數給你看?)。還是那句話——「管理員一幹活他們就說『濫權』、『獨裁』,這樣下去有個屁管理員敢出頭啊。」--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一) 02:36 (UTC)[回覆]
    是要抗議化學君誣告Chinuan12623達3RR致被烏拉濫封。烏拉等已承認Chinuan12623未3RR,但因你誣舉產生之冤封,你是否有羞愧之心啊?或許你沒此心地,倒認同烏拉的這理由封不成,趕緊再換個理由來封,就是要封死你。另樓上一些功大於過暇不掩瑜的反對理由都出來了,此對照Ws227被烏拉提罷免時之景況,倒是無此優遇,冷暖自知?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3:20 (UTC)[回覆]
    你連我舉報的是哪個條目都不知道就來說話,真是搞笑。我舉報的是chinuan在釣魚臺違反了3RR,要不要你自己查查我的編輯歷史?也是,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麼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一) 03:50 (UTC)[回覆]
    一個已經思論混亂之人,更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話都能說的出口的人,還有誰能救他?化學J要注意禮儀,格調高點,有哪個管理員方便給他個警告。
    • 摘Chinuan12623.釣魚臺列嶼.違反3RR,且「惡人先告狀」,不僅故意將編輯爭議與破壞混淆,還在提報破壞中捏造事實,稱本人「不參與」討論。上次7月2號的編輯戰雙方都3RR的情況下管理員卻只封了KOKUYO,這次是不是又會是這樣呢,呵呵。發現人:CHEM.is.TRY 2014年7月7日 。處理:封禁1月,烏拉跨氪 2014年7月7日。PS:請社群(※)注意舉報項是違反「3RR」。
    • 化學J思論混亂1.你連自己舉報的是「釣魚臺列嶼」,都會說到是釣魚臺。
    • 化學J思論混亂2.誣告Chinuan12623.釣魚臺列嶼.違反3RR。但現證明是沒有。
    • 化學J思論混亂3.你說上次7月2號的編輯戰雙方都3RR的情況下管理員卻只封了KOKUYO,這次是不是又會是這樣呢。事實上管理員封K君是另涉一條目,非釣魚臺列嶼。
    • 化學J思論混亂4.說「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此格調很差,化學J應是指「紅印花條目」,但觀二次推優特此條目獲選紀錄,分別獲有13、20之支持高票,在卅餘張有效票中,僅有2人反對票,社群猜也知是誰,那就是會在優良條目候選[辣媽島]用傀儡帳戶造票的6+,另一人是KOKUYO。真虧化學J說這是「垃圾條目」,看法果然與眾不同,對條目之素質認知讓人到不敢苟同,連帶的讓人懷疑爾後他對選優條目之評論水準,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了。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5:11 (UTC)[回覆]
    在投票區大規模的反駁已屬不適宜,而現在出現的字眼不正如我前面所預測的:不但不能夠進行溝通,爭取更多同意票,謾罵也出來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12:19 (UTC)[回覆]
    @Ebay5678您若真的認為「大家也不必太在意了」,能否勞煩您把您的長篇留言移動到意見區?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2:21 (UTC)[回覆]
    @Bluedeck1.您錯解了!那是倒裝詞,意為-大家爾後也不必太在意化學君J對選優條目之評論水準了。2.另化學君J在此質疑,我在此回復,沒錯啊!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5:01 (UTC)[回覆]
    哦。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5:14 (UTC)[回覆]
    嗯,下次我投反對你也不用介意了,不是麼?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已由Symplectopedia留言)於2014年9月12日 (五) 10:2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CHEM.is.TRY 2014年9月12日 (五) 09:12 (UTC)[回覆]
    化學J連二次罵人,已屬惡性,已符合@Jimmy Xu說的人身攻擊,是太過火的,不必提告也會封處的,請Jimmy Xu速處。我倒想看看你如何處理此事。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21 (UTC)[回覆]
  15. (-)反對:投訴理據不足--太刻薄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2:40 (UTC)[回覆]
  16. (-)反對:我也覺得解任理據不足,看不出被解任的理由--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4年9月8日 (一) 15:54 (UTC)[回覆]
  17. (-)反對:依個人看到的,認為該管理員尚未需被解任。--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0:58 (UTC)[回覆]
  18. (-)反對:解任理據不足。另外謾罵看不下去(投票區這樣吵我也是醉了),實在沒法讓人想要投同意啊。 --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1日 (四) 14:59 (UTC)[回覆]
    (~)補充:另外我一直看不慣某些極少數的也許是一開頭聲音比較大造成了誤判吧)所謂的上海人社群的活動,無論是在什麼平台上。在微博上一群「本地人」罵地鐵想要取消吳語(滬分支)報站,還揚言要把新的領導搞下去,也差不多是這副德行吧(略有些排外不是病,不通過腦子就認為是排擠本地人毀滅文化就是有病了)。反正我就是討厭瞎嚷嚷吵(特別是地域黑和地圖炮)(貌似我這次也開了一下……)。利益無關:我是哪裡人你們看我用戶頁也就能知道了。--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2日 (五) 01:14 (UTC) 修改於 2014年9月16日 (二) 07:19 (UTC)[回覆]
    ChangeLog:據說我激怒了一些社群,於是便這麼加了「某些」。原先的措辭確有不妥。還有什麼事還請用戶討論頁解決吧。我個人並不喜歡維基上的事情丟到三次元解決,更何況只是因為一句話。--Arthur200000 from AOSC 2014年9月16日 (二) 07:19 (UTC)[回覆]
  19. (-)反對:烏拉若被罷免,維基將失去一位正直的管理員。飛賊燕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56 (UTC)[回覆]
  20. (-)反對:未發現如何濫權。—Kou Dou 2014年9月13日 (六) 04:54 (UTC)[回覆]
  21. (-)反對:管理員有多辛苦我是知道的,封禁與維基的家務事等等,做了一個多月連100$也不知道有沒有,再者又不能把所有濫權封禁的事推在烏拉君身上,所以本小姐想給他一次汲取面臨被解任的經驗去改過自新,當然我是有眼看到他的濫權行為,所以這件事件之後還是這樣的話,那下次就是我發起解任投票的了。另外可能會有人覺得我亂投一通吧,而且如果是以「和平」為理由去投支持票的話就未免有點牽強,我是深思熟慮過才投這反對票的,不過還是要看看烏拉君是要向「一個受人尊敬的管理員」還是「沒人信任的濫權破壞者」前進就是了。--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5:14 (UTC)
    100$?誰給?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4日 (日) 04:31 (UTC)[回覆]
    (:)回應:原來沒有嗎._. --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4日 (日) 9:25 (UTC)
    有的。高價幫別人寫個廣告恢復個頁面什麼的,私底下收款後封禁個用戶什麼的……(大誤)--廣雅 范 2014年9月14日 (日) 13:36 (UTC)[回覆]
    別逗了。--Kuail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18:38 (UTC)[回覆]
  22. (-)反對:同意上述意見,社群需要勇於任事的管理員。--遊戲人間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06:06 (UTC)[回覆]
  23. (-)反對:和上面有人提出的意見相約,越看著一個個的討論,越只覺得是為了出一道怨氣而提出的議案,這一點令我對這提案的公正性產生了疑問。--Foamposite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8:46 (UTC)[回覆]
  24. (-)反對,維基百科更加需要有人進行管理,而烏拉作為為數不多的活躍管理員應該予以保留權力。--Techyan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11:20 (UTC)[回覆]
  25. (-)反對,管理員出錯難免,而且也解釋得很清楚了。個人認為值得信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回覆]
  26. (-)反對,加油!--老陳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04:42 (UTC)[回覆]
  27. (-)反對,我心目中的管理員應當比一般用戶更加謙恭爾雅,烏拉跨氪以自以為幽默之詞傷人誠不可取——業已經過其他管理員警告,希望他能夠吸取這個教訓。若能執行方針共識雷厲風行,與人溝通勸諫溫文爾雅,察納雅言,有錯能改,這也不失為管理員的一種正直作風。--Kegns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7:35 (UTC)[回覆]
  28. (-)反對:雖然行使管理員權限存在一些問題,但是功大於過。烏拉跨氪也是一名為數不多的活躍管理員,在處理編輯戰和侵權方面有許多貢獻。希望烏拉跨氪吸取教訓。--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8:25 (UTC)[回覆]
    (-)反對,功大於過。--護國大將軍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9:05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29. (-)反對,瑕不遮瑜,功大於過!--Fxqf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11:49 (UTC)[回覆]
  30. (-)反對:反對罷免,功大於過,瑕不掩瑜!若解任維基將失去活躍的管理員。即使有疏漏之處也請給予機會他們。Silvermetals留言2014年9月17日 (三) 15:45 (UTC)[回覆]
  31. (-)反對,贊同Kegns的觀點--AddisWang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2:17 (UTC)[回覆]
  32. (-)反對,贊同Kegns的觀點。 另,本人反對任何散發宣傳拉票行為,通知有必要,可用機器人統一發布通知完成工作--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3:50 (UTC)[回覆]
    {{反對}}提案人主提有關 中華愛國陣線 一案的的理據,唯提案人附提的Chinuan12623一案,的確有如管理員Kegns所言「自以為幽默之詞傷人誠不可取——業已經過其他管理員警告,希望他能夠吸取這個教訓。」
    • 由於個人關注的是「未來」烏拉跨氪是否能改進,而就烏拉跨氪此頁面的回應來看,並未看到其對Chinuan12623一案的烏式幽默傷人道歉並反省,本人因此而認為 烏拉跨氪 不適任。
    • 本人對於「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的理由意見如下:這些理由是對過去蓋棺論定的歷史評價說法,濫權只要有一次又不願意承認錯誤並改進就不適任。在其位者得戰戰競競行使公權力(合法暴力),不能以「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繼續其明確的濫權行為。(未來是否適任>過去是否功大於過)
    • 本人對於目前以「投訴理據不足」投反對票的人表示同情,因為此案的主提者有以此案綁另一案「中華愛國陣線 不是 守望者愛孟」的偷換概念企圖。
    • 因此本人現投{{贊成}}票,理據為「烏拉跨氪 未 吸取Chinuan12623烏式幽默傷人這個教訓而不夠格繼續適任」。若單就此案 烏拉跨氪 願道歉並自我檢討,本人贊成票將改成反對票,以突顯此案主提者 中華愛國陣線 於此所提的理據不足。此案還有眾多點我欲評論,唯我最近因旅行外加找工作事務繁忙,未來將於User:hanteng/烏拉跨氪/管理員解任投票做逐點逐人的分析及回應。我在意的不是這裡的票數,而是這裡有的關於事實和理據的歷史記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17日 (三) 19:53 (UTC)[回覆]
  33. (-)反對抵銷部份理據不足的支持票。--Flame 歡迎泡茶 2014年9月18日 (四) 08:30 (UTC)[回覆]
    (-)反對:花音是烏拉的好朋友,花音不要烏拉被女人SM,烏拉你要好好當管理員,不要辜負我對你的愛。--七海花音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49 (UTC)[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34. (-)反對:理據不足。 --北風其涼留言2014年9月18日 (四) 08:52 (UTC)[回覆]
  35. (-)反對:同Mewaqua和Arthur200000。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8日 (四) 09:11 (UTC)[回覆]
中立
  1. (=)中立濫權行為相關證據尚不充足雖然有濫權行為,但是希望他以後可以改正。--GZWDer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09:37 (UTC)(修改於2014年9月14日 (日) 13:54 (UTC))[回覆]
    (=)中立:暫時中立,指控濫權一方已詳細陳述理由,爭議確實存在,不過很多方面我不能贊同。等待雙方進一步回應。--E8xE82532014年9月4日 (四) 13:22 (UTC)[回覆]
    (=)中立:支持權限用戶敢於執法,更支持用戶維權。最喜歡颱風美劇刷特色條目,然後嚒觀望一下,便於牆頭草兩邊倒。--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9月4日 (四) 13:58 (UTC)[回覆]
    (=)中立:尚未了解發生何事,但會視情況會改變投票立場。--Flame 歡迎泡茶 2014年9月4日 (四) 14:06 (UTC)[回覆]
  2. (=)中立:此商君所以見棄也,惟惡語辱人之事無可辯駁,因此中立。--淺藍雪 2014年9月5日 (五) 09:27 (UTC)[回覆]
  3. (=)中立:不知經過 9shi 2014年9月13日 (六) 06:23 (UTC)[回覆]
  4. (=)中立:雖然有濫權行為,但真的希望當事人以後可以改正,故保持中立。--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1:33 (UTC)[回覆]
    (=)中立:我是路過打醬油的----2014年9月8日 (一) 05:17 (UTC)Yangzhezhen留言—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4年9月8日 (一) 06:07 (UTC)加入的。[回覆]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5. (=)中立:那個「愛國陣線」的簽名和行為,總給我一種錯覺,以為是「守望者」。—— 2014年9月8日 (一) 23:42 (UTC)[回覆]
  6. (=)中立:對管理員無偏見,但望此君能多在WP上寫生物條目。--To be №.N 2014年9月9日 (二) 12:41 (UTC)[回覆]

    暫時(=)中立:我覺得我還是不要這麼快投票好一點,畢竟為「和平」而投票好像不太合理。本小姐對各位管理員是沒有偏見拉,但畢竟無理封禁的事也不能全部推給烏拉君,所以決定暫時中立,並看一看進一步的發展而定。--Railgun Girl /(≥ώ≤)/粉絲信箱久經沙場的戰績 來!為維基百科作戰囉! 2014年9月11日 (四) 10:41 (UTC)[回覆]

  7. (=)中立:理由見支持區。--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2 (UTC)[回覆]
  8. (=)中立雖有濫權行爲,但考慮到烏拉閣下確有貢獻,改爲中立。--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9月13日 (六) 12:52 (UTC)[回覆]
  9. (=)中立,管理員「出錯難免」,但又未至於解任地步,是不是應該設立新制度(類似封禁制度,例如停職數日)來處理這種情況?維基經過多年發展,已經是一處非常複雜的網絡社群,無罪開釋和斬頭二元法已經無法處理這種灰色地帶,而且嚴重分裂社群。--Iflwlou [ M {  2014年9月16日 (二) 10:24 (UTC)[回覆]
也許大家都退一步,還能海闊天空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50 (UTC)[回覆]
其他意見
雖然我也不喜歡參與政治鬥爭,但是要想做一些實事,哪怕是發聲幾下,也不得不摻雜一些鬥爭的成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12:03 (UTC)[回覆]
看過討論後,罷免理由中有不少模稜兩可、誤導和錯誤的陳述,請相關人員划去或修改措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1:54 (UTC)[回覆]
請學長指出。另外,我再重審一次,在下當初發起申訴,一直是希望烏拉跨氪能夠回應並糾正行為,可是烏拉跨氪一直拒不認為自己行為有不當。在下生活忙碌時間有限,不可能一直看着這裡,或許之後會很少發言,若有情況各位可以考慮電郵。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11 (UTC)[回覆]
另外,在下建議,鑑於現在當事人正在答辯,而投票期未到,故討論不宜在投票區,而宜在討論頁面進行,請各位移步討論頁討論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02:14 (UTC)[回覆]
實在沒時間一一指出,只舉一個例子吧:「2014年3-5月,在討論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完全按照自己的個人意願意思修改方針措辭」,但是根據討論和實際情況,很明顯並沒有擅自修改方針頁面的行為,只是修改了消息界面。消息界面不是方針頁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2:47 (UTC)[回覆]
另外,「2013年5月管理員Ws227僅僅因為錯誤恢復了幾個條目就被烏拉跨氪提請解任,相比而言,烏拉跨氪自身的濫權行為嚴重得多。另一方面,烏拉跨氪一直對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愛孟」、「中華愛國陣線」等等曾經質疑其濫權行為的用戶予以排擠打壓,這點從相關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這一條與管理員的權限使用無關,不應當成為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3:05 (UTC)[回覆]
誒,對的,我也有印象,修改的是軟件界面。這一條是中華愛國陣線沒弄清的。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03 (UTC)[回覆]
  • 哪兒跳出來個法官,大概又開始君權神仙授了,嗲。在下書讀得少,官官相互,親親相隱,肯定都是假的。最討厭說話被別人指手畫腳,煩死了。各位權限用戶,多有得罪,請多擔待,然後好好修理他。--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9月1日 (一) 05:35 (UTC)[回覆]
既然不是修改方針或者介面措辭,那就把實際上的理由拿出來。把界面和方針混淆在一起,還一連追著說睜眼說瞎話,自己連方針和介面 都分不清的,這個瞎話說的又是如何呢?要罷免,把理由寫清楚,不相關的不要拿進來,不成立的理由不要拿出來凹。過去有幾次罷免案就是因為提案或提問的人連 方針或共識都不搞清楚,理由混淆不清,不根據事實申辯,這一次會不會也變成這樣,慢慢看。-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日 (一) 14:47 (UTC)[回覆]
cobrachen是看不清以上論述含意。烏拉「已承認」是修改界面措詞,但經查是在「幾乎不同意見」之討論下就逕行修改(同上摘討論內容),如同封禁守望案,高達九成票支持解封,更有3管理員解封,但烏拉再封,最後Lanwi1管理員欲再解封前夕,烏拉將最後6次申訴全搶來包辦,拒絕申訴,烏拉很偉大嗎?別人看法都不如他嗎?沒他維基會倒嗎?別人都不管事,獨獨要為難他來跳火坑?所以本人才說重點不在修改的是方針或界面措詞,而是烏拉很「獨大」,這是烏拉之「唯我」心態很嚴重,維基是要客觀非獨我之管理員。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2:04 (UTC)[回覆]
你們要抓他的獨大心態,可以啊,就用這一點作為你們陳述的理由啊。上面你們拿的是甚麼理由做開頭:修改方針。你們連要陳述的問題是甚麼都不先協調一下,先搞清楚究竟要抓哪一條,東一個,西一個,方針和介面都分不清楚,還敢說別人睜眼說瞎話。連理由都說不清楚,還能說是別人看不清?你們先私下商量好再來提出論述好吧,不要鬧到後來,該批評陳述的都垮掉了,站不住腳,只剩下辱罵。-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2:48 (UTC)[回覆]
請你注意你的言辭,還有「私下商量」?請你不要污衊人啊,本人根本沒想要也不可能為此案去和誰私下商量,一切交給社群共識。本人時間有限,偶爾抽出時間看此頁面已經不易。程序走到這一步,無論是誰請在此頁面謹慎言行,樓上的話很多都是對人不對事的,請你注意。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04:59 (UTC)[回覆]
你真看不懂好賴話啊。人家是給你指引正確方法。--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10 (UTC)[回覆]
這要也算「指引」的話那我就算是「指引」廖氏和TA的支持者兩回了,第三回…………還是看看下邊那位吧。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3:55 (UTC)[回覆]
如果這是你的第一個賬戶,就憑你的編輯次數,輪不到你指引。--Zhxy 519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07 (UTC)[回覆]
嘴長我腦袋上,我愛說誰就說誰,再說了我說的是hanteng又不是你,還「編輯次數」,下回是不是該輪到「巡查次數」、「開啟討論頁次數」,「削人次數」?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6:56 (UTC)[回覆]
說句老實話,台灣的香港的大陸的海外的,如陳林梁招,劉高王柴,套數都太一致了,一致到讓人打哈欠。不過這回遇上個同省的,倒是個別樣的感覺。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17:02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已由E8xE8留言)於2014年9月10日 (三) 03:3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連方針和介面都分不清楚,陳述的理由該使用哪一個比較妥當都混淆在一起,動輒說他人睜眼說瞎話的時候,還可以說注意你的言詞!這不就是正在朝向我上面提到的:提出罷免的理由不清,自己弄錯還很大聲,剩下的也就是辱罵了。要謹言慎行啊,先問問你自己吧,那些睜眼說瞎話的字眼請先修改修改。指責別人之前,先刮刮自己的鬍子。-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2日 (二) 14:28 (UTC)[回覆]

上面的兩個人到現在為止除了噴人之外,說過哪句像樣的話?烏拉跨氪擅自修改消息頁面措辭,目前WP:封禁方針里關於此類封禁的描述明確為「永久封禁」,烏拉跨氪擅自修改消息頁面為「不限期封禁」,不僅與方針衝突,還在沒有共識下進行,當然違規了。提醒一下,要反駁可以,有本事就拿點像樣的東西出來,從頭到尾亂噴別人只會顯示自己修養很差,謝謝。(PS:雖然維護那啥的時候,就算人身攻擊或許也沒事,但仍請節制對人不對事的行為。)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1:16 (UTC)[回覆]
此後又在客棧掛了三天,而且真正表達不同意見的也只有J.Wong一人而已。(J.Wong平時討論用語就是文言,在界面用語問題上發表意見真的作數?)即便如此,社群也沒有就更改成「indefinite的意思」這一點產生任何分歧。那個串此後還有很長的討論,也未見有人反對。這一點理由似乎很難成立。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4:12 (UTC)[回覆]
既然當初做的時候討論了有一兩個月,也沒有人提出顯著的異議,執行了之後也沒有異議,現在又為了這次解任而提出,確實不太好看。不過僅以一件爭議來以偏概全概括其他的爭議也是理據不足是不恰當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4:30 (UTC)[回覆]
我也覺得拿界面用詞討論說成方針修改也能扯了吧,前面用詞討論沒參與過,而且對於本地用詞的調整我沒什麼意見,但將這個本地用詞更新到軟件翻譯上的確不太認同,,那已經是軟件開發方面(也就是就mediawiki這軟件修改方面)的問題,已經和本地編輯社群無關了,所以從本地社群上這個罷免理由不成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3日 (三) 07:01 (UTC)[回覆]

上面的兩個人到現在為止除了噴人之外,說過哪句像樣的話,這話用在你現在的表現上再適合也不過。方針和介面分不清,要反駁就拿出點像樣的理由,不要傻傻分不清還不斷要他人注意言詞,而且,不斷使用睜眼說瞎話的可是閣下,所以,下面這句話給你也剛好:從頭到尾亂噴別人只會顯示自己修養很差。一個投票案,很多時候能不能推動,不見得是理由的成立點,而是主提案者的溝通與解釋能力。看起來很快就會變成只剩下謾罵的地步了。你要走到這一步,那也是你的決定,取決於你對所有意見的反應和修辭,以及你的溝通能力。上面已經有人提醒你,這些意見是在教你怎麼去推一個罷免案,能不能體會,看天意了。-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2:34 (UTC)[回覆]

話說除了這個「永久」「不限期」爭議外目前有沒有人對別的提請罷免理由有重大意見?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13:55 (UTC)[回覆]

回應~宜明確舉烏拉過失之處,做為投票參考:1.為何在沒有社群共識下修改介面措辭?烏拉確實是在幾乎有不同意見與沒投票沒共識之狀況下,將永久封禁修改為不限期封禁,現封禁之方針仍為永久封禁,雖本文未動,但與消息介面之不限期封禁是不合,是變相的錯誤逕改方針。2.為何回退其他管理員對Hanteng的合理解封?烏拉答本人並未撤銷。事實:在Ws227解封Hanteng後,烏拉自認為Ws227的解封理由不成立,再對Hanteng再進行為期273天的封禁。3.化學J誣告Chinuan12623在釣魚臺列嶼犯3RR,然實際未達為何執意封禁?事實:已由多位管理員認定未違反3RR,由Lanwi1於9月7日解封Chinuan12623。4.為何自行處理自己執行封禁的封禁申訴項?烏拉答因當時不了解封禁執行者不能拒絕封禁申訴之規定。事實:狡辯,一天到晚執行權限,豈有不知,確定已犯規定。5.在2014年2月7日客棧中,烏拉仍明確重申他罵人的話: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不認為存在什麼過失,迄今也仍堅持僅是調侃話。事實:在本頁討論中,社群一致認為是不文明、不禮貌罵人的話6.在發起罷免討論時,烏拉自述(+)支持-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我"支持"閣下對本人的聯署,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被指是擾亂,是口無遮攔口是心非之詞。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14:07 (UTC)[回覆]

還有就是「被別人回退的操作就是不恰當操作」的觀點,我頗有微詞。封禁守望者的電郵功能從我這裡看應該是誤操作,他自己沒發現於是被jimmy給revert,但不是濫權。另外中華愛國陣線曾引kegns之言「查核葉知秋時未發現關聯」作為不是傀儡的證據,其實該次查核由於查核對象是葉知秋,所以未發現關聯的可能性很多(比如數據過期),完全不能作為無傀儡之證據。Bluedeck 2014年9月5日 (五) 14:36 (UTC)[回覆]

拿守望者愛孟與「查核葉知秋時未發現關聯」,作為中華愛國陣線與守望者愛孟之間無關聯的證據,還義正言辭。好想問問各位,這種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的行為真的大丈夫?烏拉跨氪 2014年9月11日 (四) 17:22 (UTC)[回覆]
參照Kegns自己的解釋:「當月,在葉知秋一例中確有對「中華愛國陣線」進行過查核,同時沒有對「守望者愛孟」進行查核。在此過程中技術上並未發現明確證據表明二者有關,感謝垂注」。--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4:40 (UTC)[回覆]
  • (※)注意:本人已經宣布隱退,但被人拉上來必須最後說一次話。@乌拉跨氪請您不要誣陷他人「顛倒黑白」。@Bluedeck請您實事求是。核查員kegns已經說得很清楚了,6月份對我進行過核查的,未發現和守望者愛孟有關聯,[32],六月份既然已經對我進行過核查,那麼如果我是他人之「傀儡」,就早該被查出了(CU可以通過IP反查,查出所有關聯賬號,我在本頁面的討論頁已經詳細敘述[33],至於有人認為,即使CU不相關,管理員認定傀儡封禁,還不算濫權的話,我只能呵呵)。至於Bluedeck所謂數據過期則根本是罔顧事實的說辭,查,守望者愛孟最後編輯是在4月初。CU數據保留3個月,Kegns對我核查是在6月中旬,倒推3個月,守望者愛孟CU數據並沒有過期。也就是說,假定我是守望者愛孟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傀儡的話,6月份Kegns對我核查的時候早就已經查出。但現在CU事實是,未發現有關聯,謝謝!此外,這次解任案是我提案,任何人如果覺得要找替罪羊,請來找我吧,不要封禁別人,謝謝。這也是我最後一次編輯。各位珍重,本人不求有功,但求無愧。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8:24 (UTC)[回覆]
原來如此,我只看到了葉知秋的段落,不知kegns對話頁尚有一處說明,抱歉。Bluedeck 2014年9月12日 (五) 10:20 (UTC)[回覆]
kegns說「在葉知秋一例中確有對「中華愛國陣線」進行過查核,同時沒有對「守望者愛孟」進行查核「。根本未對「守望者愛孟"進行核查,也就是不知道守望者愛孟使用了哪些IP,那麼如何得知有無IP重疊?同時kegns又說你與守望者愛孟的核查請求「所提理據不足以支持查核,這種情況下對於結果不會作出任何預判」。kegns根本未就你與守望者愛孟的關係進行結論。閣下義正言辭的說kegns已經給出結論說你與守望者愛孟無關,這不是捏造事實是什麼?如果你的推理是正確,請讓kegns明確的給出你與守望者愛孟不相關的結論。否則請把閣下自己的結論收回去,閣下不是核查員。另外,CU不是萬能的,CU不可能絕對能查出所有的傀儡,也不是所有確認傀儡都需要經過CU,這麼熟悉方針的閣下忽略這點我真的覺得好可笑。閣下對方針指引選擇性失明那又不是顛倒黑白?在中文維基只要擺出為了保護所謂的弱勢普通用戶,大義凜然貼管理員所謂濫權的大字報,一副英勇就義的樣子,管他自己有沒有違反方針,反正聲稱管理員濫比別的用戶指出他自己濫吸引眼球。別人叫他拿證據,他就各種顛倒黑白,捏造事實。管理員拿事實編輯歷史來反駁,就有人可以「不必看連結」作為回應,繼續抹黑。然後編不下去就說他要隱退,等風聲過了,大多數人忘記他曾經編造過什麼之後,馬上出世發聲,繼續廣播聲討管理員濫權第二季。實在拿不出什麼好料了,就可以隱喻點管理員受共黨指示,或者管理員拿了誰的好處,或是濫用基金會的資助來說事。好好玩的中文維基,好熱鬧的中文維基。烏拉跨氪 2014年9月12日 (五) 11:10 (UTC)[回覆]
CU不相關,管理員認定傀儡封禁,當然不能一概算濫權。--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15:30 (UTC)[回覆]
這次最多只能知道不是用了相同的IP。然後,即便真的查了,估計也只能看出「這是大部分時間在上海的兩組IP」而已。--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20:51 (UTC)[回覆]
這次具體情況不便透露,不過一般來說,CU確認不能推出就是傀儡(比如Chinuan12623的封禁申訴被接受了),CU不相關也不能推出就毫無關係(其一,現實中可能發生的事情太多了;其二,CU數據很好偽造;其三,那條理由里還有一項叫WP:MEAT)。說過很多遍了,行為證據很重要;也說過很多遍了,zhwiki沒有SPI很遺憾,但你們有不清楚的地方能不能抓一個查核員問問,而不要自己拍腦袋想一些有的沒的然後就開始大做文章?--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0 (UTC)[回覆]
萬一傀儡的問題實在辯駁不清,還有最後一種一勞永逸的方法,就是叫這兩人都出動肉身去和維基人們見一面,不過身份驗證是個難題。我們可以問他們一些和維基事務相關的問題,例如「你寫過多少DYK?順序是什麼?」「你和XXX私下裡聯繫過嗎?」「那個簽名是藍底白字的用戶叫什麼名字?」如果這兩人中其中一人是另一人請的托,有可能會不了解一些問題而露出破綻。我們也可以利用我們已經知道的信息,例如之前南方周末採訪過守望者愛孟,記者可能會對他有一些印象。當然,現在估計社群還沒到用這個方法的地步。--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20:51 (UTC)[回覆]
……閣下給報銷路費住宿費誤工費?越說越離譜了。--Kuailong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6 (UTC)[回覆]
上面的好像罵人...-- 2014年9月16日 (二) 09:24 (UTC)[回覆]
自己看Wikipedia:聚會,想露個臉不是很難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9月16日 (二) 12: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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