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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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某推廣群被轟出來的雜感

你們值得每一位普通編輯信任嗎?某些人是真的在推廣WP嗎?今年是罕有的看到管理員因為各種原因而被封禁,今年也是罕有地看到一個十循已久的人被眾人捧起喝彩而紛爭不斷。這裡從來不缺紛爭,就不能好好地教人如何去寫好WP?為什麼認同其他人這麼難?為什麼要把這裡弄得像政治場合一樣各種氣息都有?

你們每個人值得其他人去信任和認同嗎?——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1日 (三) 09:33 (UTC)

致神台:你們有因為私憤或對待其他編者的態度不平衡,而使用了不合適的操作,包括傀儡、不合理的封禁等?
致某些人:你們有因為自己的「蒙冤」而心生不滿,而不斷去抓其他人的「痛腳」,甚至有種歇斯底里的感覺?
不用說出來,自己明白就好。——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1日 (三) 09:49 (UTC)
 不限期封禁了?能封禁申訴嗎?會有管理員來解封嗎?--4Li 2016年8月31日 (三) 10:01 (UTC)
閣下不要激動,雖然我知道你此時一定是很不好受的。-- 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31日 (三) 11:47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Cwek發表人身攻擊,已由黑暗雄鷹留言)於2016年9月1日 (四) 08: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珍愛生命,遠離QQ。--4Li 2016年8月31日 (三) 12:42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無關的牢騷,已由4Li2016年9月1日 (四) 09: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那是工作工具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1日 (三) 12:51 (UTC)

IRC/QQ/TG的問題和VP有什麼關係呢?--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11:51 (UTC)

喂,左邊可是有IRC的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31日 (三) 12:15 (UTC)
截個動員圖,先是某G說造圖部分截圖污衊,後是今天在群上調侃起基金會的「小霸王」服務器就被要守望at出來直接搖了一個小時。還專門說過群里聊天禁止外流,問題是一個身正名順的管理員操作為什麼要靠鼓動去抵抗「傀儡」,還有既然社群「推薦」的推廣大使為什麼這麼害怕聊天外流?本來沒什麼意見,結果今天真噁心到。
BTW,問題是,誰可以信任?還是捂着眼睛別看上面辣眼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1日 (三) 12:51 (UTC)

不不不,是你想多了,如果「你們」(大概)是不是非要搞站隊的,我不管,我只是負責修條目的,你見我有經常直接找這些事來談嗎?總之管理員是社群基於共識選出來的,管理員的行動都是滿足共識的,我只是相信管理員,「你們」不認同的,那就繼續反對搞罷免,然後繼續拉布客棧唄。我繼續做我的打掃就是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8:57 (UTC)

interesting,所以我覺得最近所提拔管理員的風格總有點不太好聞的氣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9日 (五) 01:10 (UTC)

找了一下群的通告既然是一名對條目貢獻巨大的編輯,但是面對自己有爭議的管理行為卻避而不談,那還不如放下自己的「神職」,專心寫好條目罷了,神台上的紛爭,小孩子別看,會辣眼睛的。(捂着別人眼睛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29日 (一) 03:29 (UTC)

  • 說實在的,那QQ群比維基百科寬鬆多了,今年經社群投票產生了兩位「維基推廣專家」均系該QQ群的管理人員,且該QQ群人數眾多,並不是群主或者群管理員可以說了算了,我加入那個QQ群的時間到現在,圍觀為主,發言甚少,樓主這位自稱「路過圍觀」的先生,應該是第一個被群里多名活躍用戶一致要求請出去的,大家可以看看他自己說的話是何等搞笑(上面我只找到一部分)。這位路過圍觀的先生,在下午的爭執中,一再表達了對QQ群的不屑,還表達了自己只是路過圍觀的人,那麼,既然是不在乎的路過圍觀者,又為何要到客棧,對維基外的QQ群猛貼大字報?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14:40 (UTC)
本群是個大雜燴,也有認真處理的管理,反應某些維基的問題速度也是挺快的。--そのだ うみ 2016年8月31日 (三) 13:17 (UTC)

有點不明白你們這些人對一個聊天工具有什麼好扣帽子的。站內和站外的兩個渠道,完全可以是正常溝通的。圍繞着編輯的,固然是站內為主,但很多事情,在站外溝通明顯效果要好,尤其是qq群,一個人說話,幾十個幾百個人都能立刻看到;很多瑣碎的或與條目站務不直接相關的事情不可能都往Talk上堆。  總之底線是站外沒有進行類似黃世澤的騷擾破壞行動即可;希望某些人別再整出低劣P圖被人識破的鬧劇,啥就是啥,能耐你抓住真的把柄往下放。--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6年8月17日 (三) 14:04 (UTC)

那個QQ群,群主直到2015年一直是The power toy,只是2016年上半年的幾個月,群主要參加全國化學競賽,才由守望者愛孟代管了一陣子,後來群主考好試了,守望者愛孟就把群主交還給了the power toy。去年以來,the power toy因為高中學業繁忙,多次請求把群主交由守望者愛孟,但愛孟都婉言謝絕。但從去年以來,這個群就主要由守望者愛孟在管理,對於被封鎖後的中文維基的延續發展,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那個QQ群的所有管理操作,均有不少維基人見證,其QQ群主權限,並無過多實際意義。希望謹言慎行,實事求是。-- 782Talk) 2016年8月6日 (六) 07:55 (UTC)

這個群比菲菇同學的要活躍很多,並非所謂的「偏方的小社群」,目前此群已暫歸可信任之維基人任群主,並非在下。並在促進維基百科發展,無所謂陰謀論(總是有些人喜歡亂造謠)。以上——The powder toy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11:29 (UTC)

  • 我想這個討論可以到此為止了,純站外爭議請去站外解決,如果認為對某個QQ群的管理和聊天內容有意見,完全可以通過QQ投訴的正常渠道進行投訴,在客棧歇斯底里不是大丈夫所為。這裡互煮的話題已經夠多,不希望平添新的了。到此為止吧,謝謝合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14:48 (UTC)

把上面幾個blockquote和這筆編輯結合起來看,真的很諷刺。--4Li 2016年9月1日 (四) 01:45 (UTC)

奉勸某些曾經在客棧叫囂兩個多月的人

對管理員有不滿,完全可以通過站內討論、罷免等正常渠道進行投訴,在QQ里聚眾討伐管理員不是大丈夫所為。--4Li 2016年9月1日 (四) 01:45 (UTC)

致某G及其友人們

本來當天只是上去確認下503的情況兼吐槽下「垃圾服務器」,結果就被守望at住不斷認為我在造謠在踩霧島,實際上我需要看看搞了這麼大新聞霧島怎樣解釋,就這樣罷了。至於烏拉怎樣在過去做得不妥,老范怎樣用傀儡,我不感興趣,而且至少在我涉及的編輯方面,他們的工作還是無太大問題,至於怎樣踩了某些人的地雷,至少和我的主要編輯方面沒太大交集,我沒興趣看。

關於管理員,心寒某些人總是忍不住自己私慾的衝動,或者管理層之間對標準的認定還是這麼不一。管理員的大新聞,我覺得一個是makecat,一個是老范。

就此結束,路過這些事,隨時會被打上幾槍,簡直自作孽了。至於某推廣群,希望真是教導人們如何寫WP,而不是各種鼓動鬥爭,WP:NOT。第一次上去看,就幫手解決了ko的模板問題,這才是推廣群存在的需求。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日 (四) 04:29 (UTC)

  • (!)意見:我前面只是開開玩笑,那個維基百科群,現在是大陸維基發展的重要平台,愛孟也是積極推廣大陸維基的。我和很多新手一樣,都從維基百科群里學到很多。眾口難調,愛孟管理這個群也很累。縱然愛孟或者那個QQ群有這樣那樣的缺點和不足,但不可否認其對中國大陸維基存續發展的重要意義,現在對群開噴毫無道理。台西共和國總統府總統府留言信箱 2016年9月2日 (五) 09:50 (UTC)

關於卸任案:封禁車輪戰這件事情,認為有必要提出卸任案的盡可能在此提出理由

核斯和李4等人發起的議題的起始段落

獨立發一個主題是因為,還是很猶豫要不要發起,理由有兩個:1.守望者事件和派系鬥爭已經很亂了。2.變成百無一用是書生那種投票戰會消耗很大量的社群精力。所以先發討論串,當作個人是否要發起的參考依據(換句話說就算有許多理據,也不一定會發起卸任案,理由同上述兩點)。

卸任案主要是針對霧島聖,且事件發生後就完全消失了(溝通無效),想要卸任主要是因為他觸及不合理而隨意更改封禁時間。在編輯戰或衝突中,使用管理員權力,沒有主動迴避。應該已經算是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的管理員,因為曾被Antigng在另一件事情上規勸過。 Nbfreeh 可能還不算是屢次發生所以沒考慮在內。

--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00:47 (UTC)

(+)支持:蘇州自己也已經確認不當回退,而上述管理員在「一筆一筆」看過編輯後居然認為沒問題,這偏架拉的。--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0:50 (UTC)
(~)補充@Clear Sky C我主要是針對蘇州封禁車輪戰,至於別人有其他理由(比如某個投票總結問題)我也不會阻止他發表自己的觀點--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4:39 (UTC)
霧島聖的解封理由,一部分是「「一條一條的編輯記錄看下來,確實不應該對涉事雙方不平等對待,」但如何不平等?沒任何舉證。如果看前面管理員及用戶的說明(蘇州回退,另方完全沒回退),在下不知道他何以如此認定。至於霧島聖否決其他管理員封禁考量的理由,都很奇怪。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6:58 (UTC)
(+)支持:此次實在程序上有開不當先例的問題,再加上#請求管理員霧島聖撤回不當言論 並未出來解釋,以致galaxyharrylion用戶繼續此不當操作(如Mewaqua所質疑的:『投票的標題是「授獎提名投票」,不是「封禁覆核投票」,所以我說該投票有「被騎劫」之嫌』)。若 霧島聖 可以出來承諾下不為例,我會劃掉此票。--❦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2:43 (UTC)

沒看懂啊,發生了什麼事情。——聯合國軍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00 (UTC)

發生了緊急情況?--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04 (UTC)
亦或更緊急的情況?--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05:53 (UTC)
莫名其妙。--4Li 2016年8月28日 (日) 08:47 (UTC)
不知有何緊急,當事人都躲了十天,連說明都不肯,自己放棄機會。--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09:43 (UTC)
才看到原來又有QQ截圖。那截圖裡,愛孟說:「某些破壞者...可能對霧島聖發起罷免聯署」,並沒有指誰是破壞者(將發起聯署),結果,有些人就迫不及待地對號入座咯。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4:33 (UTC)
某些人像FLG一樣整天YY着被虐,真是夠莫名其妙的。--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00:51 (UTC)
來嘛來嘛,既然決心罷免了,那還等什麼?當時報復「天天」,毫無理據地開罷免,結果被我揭露某些中國大陸管理員利用維基斂財的事;之後,社群依據事實,對廣雅範提起罷免案後(爭議性未通過46:46),就立刻被我揭露廣雅範濫用傀儡的事;本月某個受獎提名投票進行期間,又被我揭穿烏拉使用偽造的P圖,進行造謠攻擊的把戲。我看看這次,在這場為報復霧島聖所進行的無理罷免動議中,還能再被我揭穿多少「齷齪交易」。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1:52 (UTC)
(*)提醒-樓上@Galaxyharrylion好,您說「既然決心罷免」...大家等了十天,如果大家真下了決心---這決心是怎麼來的?
  1. 天天的罷免案,在下不大清楚。但印象中,是否跟他被質疑「候選時表示不會自行解封愛孟,選上後就自行解封愛孟」有關?這一程序是否適當?
  2. 4月份對范的罷免案,您說「社群依據事實」。但是,蘇州宇文宙武的所謂九項指控涉及扭曲事實,到現在都還拒絕具體回應反證。
  3. 「烏拉使用偽造的P圖,進行造謠攻擊的把戲」...??這點,還需討論。
  4. 您說這是「為報復霧島聖所進行的無理罷免動議」
    1. 因果關係在哪?「報復霧島聖」的什麼?
    2. 管理員幾項涉及違規或不當操作,經請求十多天尚未說明...究竟是不是「無理」,管理員都拒絕出面說明,您如何知道是「無理」?那請您說說:霧島聖奇怪理由車輪戰解封蘇州,Galaxyharrylion您當時稱這是「偽造圖引發的血案」,結果...蘇州說他看錯了。那霧島聖的解封、Galaxyharrylion您的「血案」因果關係,是不是該跟社群說明?
  5. 看到其他用戶貼來守望者愛孟在QQ群發言截圖,愛孟的指控、對「事件」的詮釋,令人很驚訝;愛孟及QQ群幾位活躍用戶「無根據指控、貼標籤的人身攻擊」似乎成常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8日 (日) 12:27 (UTC)
所以前面說了呀,現在再說一遍:既然你們下了決心,那還等什麼?已經十多天過去了,啟動罷免程序呀!?否則,就請停止這些無意義的「互煮」,不要占那麼多版面浪費社群時間和客棧資源。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2:32 (UTC)
您應該做的,不是應當勸霧島聖管理員來說明嗎?管理員,沒有說明義務嗎?十天來大家都在勸說、等待,但Galaxyharrylion您一直在爭端...。不如Galaxyharrylion您來解釋一下您之前的「封禁/血案說」、「霧島聖車輪戰解封理由」好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8日 (日) 12:37 (UTC)
好啊,當時在客棧造謠管理員貪污,客棧鬧了兩個月不了了之;造謠范是FLG,又被社群投票打臉;造謠管理員P圖,再次被當場揭穿;條目協作計劃里走了一下秀,又迫不及待來這裡煮人了?我倒要看看這次還能造出什麼謠來洗地。( 說明:以上發言涉及的並不止一個人)--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01:01 (UTC)
嘿嘿,「范是FLG」,我還是第一次在維基百科看到這個說法,是出自樓上「李4」的口中。不過從范的罷免投票看,支持FLG的幾乎都投了反對罷免(支持范),還有一個沒投票權的也投了(後來看沒投票權,就撤回了),看來李4的傳言空穴來風。烏拉管理員的那張P圖,是至少五個人看出了破綻,不知道李4這說的是哪一出造謠?管理員不當拿錢可是很多人質疑的,至今被質疑的對象還在迴避。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0:45 (UTC)
你造的哪幾齣造謠你自己心裡有數,造謠被社群打臉,就開始耍賴了?--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10:55 (UTC)
原來你是說我啊。那麼好,你是自己證明自己在造謠。1、我從沒說過「貪污」兩個字,即:你李4造謠;2、我從沒說過「范是FLG」,即:你李4造謠;3、烏拉的P圖,除了我以外,至少還有4個人看出破綻,即:你李4造謠。Dddddb啊Dddddb(李4),拜託你以後造謠之前,先查查檔案,維基編輯都可查的。。。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1:37 (UTC)
未經CU檢查暗示一位用戶為另外一位用戶的行為是不文明的。根據WP:CIVIL方針,在維基百科上沒有這種限度的言論自由。--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1:55 (UTC)
又不是都說你,你那麼急着撇清幹什麼?看來你還有點自知之明。守望者的喉舌,你撒潑打滾也不是第一次了。「拜託你以後造謠之前,先查查檔案,維基編輯都可查的」,這句話您自己留着就好。--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11:52 (UTC)
「撒潑打滾」,樓上的名言,記下了,反正,Antigng是不會說你在不文明的。就像你下面指控某個IP是馬甲一樣。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2:33 (UTC)
誰叫你上次對Antigng狂吼呢?No zuo no die.--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12:44 (UTC)
隨意咯,你自己都不得不承認Antigng袒護你,這最好不過咯。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2:57 (UTC)
又開始歪曲我的發言了。我何曾說過「袒護」兩個字?--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0:45 (UTC)
上次也說過了,我對無證據指控很敏感,稱匿名用戶為註冊用戶的分身也在此列。另,互稱造謠是毫無意義的事情。想避免人身攻擊,第一步就應該使用中立的詞彙。比如,「X指控與Y事實不符」就顯得比「Z在造謠」更為妥當。--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3:24 (UTC)
反正,李4罵我「撒潑打滾」;秋意假髮濃罵我「又是你在咬」。。。你都當沒看見的,早就領教你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18 (UTC)
@雾岛圣--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1日 (日) 03:10 (UTC)
這麼說吧,這是人家自己的看法,你要對方強行否定個人的看法是不當的,所以他不撤回我認為並無不當。如果大家都只是要強迫他人否定自己的看法,那麼維基首先就違背了自由兩字,他人是有資格發布自己看法的,請不要隨意剝奪,如有不當請指正,我幾乎是第一次參與這種討論--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1日 (日) 03:17 (UTC)
打個比方:在存廢討論中,不同維基百科人的觀念是不一樣的,可以分為刪除主義和保留主義。然而作為管理員,能不能把他自己的偏見代入存廢討論的結果中去呢?答案是不能。我記得以前開過玩笑,說管理員每天要扮演不同的角色,很累。作為管理員,他有普通用戶的一面,可以發表不同觀點,積極參與討論,甚至是修改現行方針/指引的討論;也可以總結討論,執行需要使用權限的操作。但是這兩個角色必須分開。--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28 (UTC)
@Clear Sky C我支持你說的「他人是有資格發布自己看法的,請不要隨意剝奪」,但是在總結一項投票時,沒有人可以有資格代替社群做超出該投票性質的發言。現在這有關於投票總結的問題在於,就算這投票總結不需要管理權,但 霧島聖 這次的投票總結操作已開不當先例,並有損社群對其管理員權限使用界限的信任。 這讓人擔心 霧島聖 是否會依方針及理據操作,而非站隊敵我。--❦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5:30 (UTC)
樓上貼的圖我有疑問:是守望者愛孟本人在群內找人來幫霧島君說話?--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54 (UTC)
和平君貼到Telegram上的圖,經過teleirc轉發到了IRC。原始文件在Techyan的服務器上。似乎是QQ截圖。--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58 (UTC)
如果此圖屬實,我會支持罷免霧島君,站外人士意圖拉人來左右站內討論,愛孟君踩到紅線了。--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4:09 (UTC)
你要罷免啊?儘管來儘管來,看看是你口中的「站外人士」在維基影響力、貢獻更大,還是你的影響力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5:34 (UTC)
G君,你正在幫霧島君的倒忙,其餘不多說。--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6:44 (UTC)
看來這個「推廣獎」還沒白得。--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6:38 (UTC)
連署區裡面反對票是沒啥用的」,這是霧島聖於2016年4月13日 (三) 16:42說的。--Mewaqua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34 (UTC)
鄭重聲明:本人目前並不支持本次罷免議案,並希望能多以溝通解決爭議,沒必要P圖,僅為轉告爾。關於樓下咖哩君說的「誰知道呢,是不是P的」,相信咖哩君可以自己去看,咖哩君自己是該群成員之一,該次發言時間為:今日(2016年8月21日)早上10:51:36 (UTC+8),於QQ上維基百科群(群號:170258339)做出。該群有380多名成員,其中有現任行政員、查核員、多名管理員與活躍用戶。對於該發言,本人不願做任何評論,同時表示中立。-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7:22 (UTC)
鄭重聲明,我一直牆掉先前烏拉的圖是P的,很多人也都看穿那張圖了。我從來沒說現在Antigng展示的這張圖是P的,只是李4習慣性反諷,我就跟着他反諷。各位,「前往客棧主持公道」這個有錯嗎?@和平奮鬥救地球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39 (UTC)
已於我本人的討論頁回覆。至於那有沒有錯,我不想參與您們之間的爭執,最近很多事要忙。-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10:17 (UTC)
謝謝和奮球的澄清,不然李4又可以污衊我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12:40 (UTC)
還算拎得清,知道找台階下。--4Li 2016年8月31日 (三) 13:24 (UTC)

(※)注意現在還沒正式走卸任流程,只是徵求是否要正式發起的意見。如果硬要扯其他事件請扯跟卸任緣由正相關的話題,這不是連署罷免,而是是否要發起罷免的意見徵詢,另外這也是作為緩衝時間,霧島聖的編輯紀錄顯示周六周日是比較少出沒的,作為意見徵詢也作為霧島聖上線以後可以看到為什麼可能被罷免的原因去注意去改善也是其中一個用意要點。--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03:37 (UTC)

我對大家的互煮沒多大興趣,也未清楚這事的始末,暫時沒有意見。但是,就「事件發生後就完全消失了(溝通無效)」這指控,我希望為霧島君說句公道話:霧島君近日曾私下表示工作繁忙,加上身處的環境經常有網絡故障,近日的編輯次數大為減少,也無暇與熟悉的維基人保持聯絡,更何況是這些複雜的對話。而且,就我所知,霧島君向來在周末較少上線。不管這次爭議中誰是誰非,我深信霧島君並非刻意拒絕溝通,也希望各位維持善意推定。--#Carrotkit 2016年8月21日 (日) 04:50 (UTC)

有理,(-)反對發起彈劾。--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1日 (日) 04:54 (UTC)
@Carrotkit那就請閣下轉告霧島,對於這種長期編輯戰的條目,若由於網絡原因弄不清事情原委,請勿輕率處理,尤其不要參與車輪戰。--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6:08 (UTC)
我待他有空就把討論鏈結發給他。--#Carrotkit 2016年8月21日 (日) 06:14 (UTC)
(!)意見-Hanteng8/17就在客棧請霧島聖說明「愛孟獎勵案的自行總結」。如果霧島聖忙到無法回應Hanteng與社群疑問,何以霧島聖在8/18蘇州封禁案中霧島聖8/18(週四)一整天僅做了唯一一次編輯(晚間九點多)「以車輪戰解封蘇州」---事後結果看來霧島聖對該封禁案的事實並不瞭解(但霧島聖說一條一條編輯看過...),第一這違反封禁方針進行覆核的基本要求,第二霧島聖在「這麼忙」情況下也要「(疑似)專門上來為蘇州解封」?霧島聖在解封蘇州後,8/19(週五)~8/21(週日)尚未作任何編輯,具體原因不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6:14 (UTC)
樓上W君的意見是他的個人推測,具體原因還是等霧島君自己向社群說明。我覺得要訂個時間,如果他一個月都不說明也不成,這樣不能解決問題。我先說我自己立場,如果霧島君就近期的管理決定造成爭議向社群道歉,並保證下次變更其他管理員的管理決定前會事先討論,我個人同意霧島君續任管理員;當然,他也有權利繼續堅持他當時自己做的決定是對的,那就會走到大家都不樂見的局面。--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7:13 (UTC)
請善意推定,望勿猜疑他人動機。--#Carrotkit 2016年8月21日 (日) 06:40 (UTC)
(!)意見-贊同樓上秋意、Carrotkit兩位所言:(1)在下是先把目前狀況整理出來,認為有疑慮之處,很願意聽聽霧島聖怎麼說明,那麼在下「自行畫線」。畢竟,「封禁車輪戰」後一解了之、無討論,是很少見的案例。(2)當蘇州宇文宙武、Galaxyharrylion等其他用戶「沒有證據的誅心論發言」時,還請Carrotkit能提醒他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7:36 (UTC)

回題,針對 霧島聖 解任案,我摘要以上表達過的用戶及議題

  1. 封禁車輪戰:關於 蘇州 封禁案, 霧島聖 是否有不當引發/造成 WP:車輪戰
    • 用戶 核斯 及 4Li 認為 霧島聖 因上述理由值得解任
  2. 不當 將 「授獎提名投票」轉成 對 另一封禁 的社群意見總結
    • 用戶 hanteng 認為 霧島聖 因上述理由 值得解任,但若 霧島聖 願承認錯誤不再犯並表下不為例,則願撤回對其之解任案
    • 用戶 Antigng 未明確表態,但有說「作為管理員,他有普通用戶的一面,可以發表不同觀點,積極參與討論,甚至是修改現行方針/指引的討論;也可以總結討論,執行需要使用權限的操作。但是這兩個角色必須分開。」
  3. 站外疑似拉票(User:守望者愛孟 發言)似是QQ截圖原始文件
    • 用戶 秋意假髮濃表示「如果此圖屬實,我會支持罷免霧島君,站外人士意圖拉人來左右站內討論,愛孟君踩到紅線了。」...「我同意樓上C君意見,希望社群還是給霧島君一次說明的機會」

順便澄清本人沒有使用傀儡,至於以上理由及證據是否如QQ截圖上說的是「無事生非」,供各位參考,我個人還是期待 霧島聖 按各提出的議題分項說明。--❦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5:03 (UTC)

如果這張圖「這麼多人都看到」,還都有「群內成員」可以大言質疑「P/偽造」出來的....那麼,在下對Galaxyharrylion之前的幾個無證據的指控質疑討論[1][2][3]...。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7:42 (UTC)
這已經超出了善意質疑的範疇,而是惡意攻擊詆毀了。--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8:14 (UTC)
  • (-)反對,純擾亂。有些人專門不做貢獻,地球寫作編輯寫作還一堆錯誤不去弄,有的人以為翻譯點東西就腰板子硬了嗎?也不看看寫出來的東西多麼差勁沒水準錯誤一大堆,現在就在這裡要搞人了?他做了什麼濫權行為要罷免了?廣雅範濫用傀儡誰去罷免啊?烏拉跨氪侮辱罵人誰去罷免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5:29 (UTC)
  • @Carrotkit我可以等,但請 霧島聖 有空時分點回應質疑,需要一個時間點嗎?我可以等到那時間點前不支持正式的解任案,但相關的討論點可以繼續收集。--❦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5:35 (UTC)
    • 他沒有義務來回答你的質詢。這裡有幾個人好好玩,正面貢獻不做,濫用傀儡且幾乎沒有什麼貢獻的人,他們反對罷免,好好編輯沒有違規的人現在要搞罷免。愛來來好了,反正當時霧島聖提案罷免廣雅範的時候,就知道報復會來的,誰都心裡有數。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5:39 (UTC)
      • 「正面貢獻不做,濫用傀儡且幾乎沒有什麼貢獻的人,他們反對罷免,好好編輯沒有違規的人現在要搞罷免。」樓上難得這麼有自知之明。--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6:35 (UTC)

(*)提醒:希望有些用戶能夠針對問題重心進行討論,而不是在此說東道西指南言北,轉移視線以及作出無根據的指罵。--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5:45 (UTC)

(!)意見--
  1. 敬請@Galaxyharrylion不要再把一些不相干的事連在一起。8/18蘇州封禁案,Galaxyharrylion就沒來由說是「一張偽造的圖引發的血案」,完全拿不出證據;結果後來蘇州自己說「看錯了」。在下不知道Galaxyharrylion這次「故事的因果關係」又是如何建立的?
  2. Galaxyharrylion說霧島聖「沒有義務來回答你的質詢」.....這點請社群公評。爭議性的管理,連日拒絕提供合理的理由,其他管理員都出面說明了,霧島聖難道不應該出面說明?。
  1. Galaxyharrylion說這是「擾亂」。這說法匪夷所思,在有充分證據、欠缺霧島聖說明的情況下,不該合理要求管理員說明嗎?相較下,Galaxyharrylion過去無理由、無證據的指控管理員,是不是才有擾亂之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5:57 (UTC)
  • (+)支持--希望霧島聖管理員能出現一一說明。霧島聖是很好的條目編輯者,但經過多次事件觀察,似無意願履行管理員的說理與溝通舉證的最基本前提責任;貢獻維基百科有很多方式,若無意願遵循管理員的要求,也許以一般編者角色貢獻即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5:57 (UTC)
  • (-)反對,以反對wetrace之理由。--CHEM.is.TRY 2016年8月21日 (日) 11:56 (UTC)
  • (!)意見:誰要想罷免就儘快吧,不然,就請結束此無聊的討論,避免耗費社群精力,也避免客棧被過度刷版了,謝謝。最早相關的討論到現在已經有十天以上,除了吵吵嚷嚷之外沒有什麼實際內容,若三日內沒有實質性進展,我就關閉了,恕不再提醒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3:05 (UTC)

(※)注意討論尚在進行中,任何人都無權單方面關閉。--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00:37 (UTC)

(!)意見:我個人很好奇,為何要急著關閉一個當事人龜縮十天的討論?G君覺得無聊,我倒不覺得無聊。首先,身為管理員明知故犯違反3RR,一人竟可以推翻另外三名管理員的決定打wp:車輪戰,現在躲著以為時間久了大家就忘了?若認真追究起來,霧島君的解封理由是指前面三位管理員在「懲罰」該用戶,他可是指控管理員濫權;其次,一個完全提不出任何實質推廣證據的推廣獎,竟莫名其妙的通過,面對社群質疑也不解釋,明明只需提出證據就能結束討論的事,直到今日還是無人能提出證據,但他就獲獎了,這可有得聊。據此,請其他管理員注意,目前討論並無共識,請勿關閉討論,謝謝。--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1:02 (UTC)

守望者愛孟推廣維基百科的再度證實

某人站外推廣的證據倒是不少,這幾天的截圖就是。--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01:13 (UTC)

我倒覺得比較像古惑仔電影,只能證明他在該群有下命令指揮其他人的權利。話說至此,我查了近期活躍用戶,ZHWP也沒有380人。還有,勸大家交友謹慎,尤其是在維基百科,本討論中的當事人就是一個例子。我個人雖然讚賞他為了好友可以違反一切的義氣,但維基百科不需要這樣的管理員。我們需要的是依照方針與指引斷事,以維護大多數人編輯權益為目標的維基人,為了好友而無視社群規則的管理員,其對於反破壞工作的危害,是等同破壞者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1:48 (UTC)
我沒有空管,也不會參與你們那些罷免不罷免的事情。但有的人真是吃相太難看了!這麼多人都做證了愛孟推廣維基的貢獻,無論是線上QQ群等,還是線下舉辦聚會,這麼多人證明,居然還在捏造「沒證據」。正因為愛孟積極推廣維基,所以會有那麼多用戶寧可冒得罪某些中國內地管理員的風險,也要會支持他。卻有幾個人,就因為投票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於是就洋相百出,先是投票反對的管理員不停造謠結果被揭穿的醜劇,之後就是幾個反對者一直叫個不停,真是吃相難看!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2:10 (UTC)
樓上發言請注意文明。關於推廣獎有無證據的討論,已經結束多時了。您可以自己去問守望者愛孟,他當年自己提名其他人時也知提出證明,何以到今日他自己想獲獎就不需證明?你們是他好友,請幫助他恢復記憶,謝謝。攝影獎提出照片,繪圖獎提出圖片,同理,推廣獎提出link本是天經地義。我找一百個人說秋意假髮濃=劉德華,所以我就是劉德華?--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2:42 (UTC)
你如果能讓100個人來這裡說你劉德華,我就相信你是劉德華。難道你想說,那些支持用戶,都是在作偽證?照你這個邏輯,那幾十個支持者是不是都被該封禁掉?你只不過是因為投票完全不是你想要的結果,就在這裡大呼小叫,真是吃相難看!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03 (UTC)
愛孟那個投票,是社群共識壓倒性通過的。類似於那個投票,不妨可以搞一個「秋意假髮濃是不是劉德華」的投票,如果社群共識壓倒性通過了「秋意假髮濃是劉德華」,自然可以得出你是劉德華,如果投票無法通過,自然可以判斷你不是劉德華。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11 (UTC)
第一,我沒說這些你們這些支持守望者愛孟的人是做偽證;第二,我沒說因為你們支持守望者愛孟就要封禁;第三,你的回覆和G君一樣,都沒有解答問題。我已重複很多次,而這問題本很單純:任何一人提出你們支持的這位好友在站外辦聚會照片、或站外開論壇link,或他撰寫推廣維基百科文章的來源等其中一種方式,這問題早就解決,我的標準其實更寬鬆,你冷靜想。守望者愛孟當年提名其他人有提出維基聚會照片作證,為何輪到他自己被提名就不用提出證明,閣下可否解釋解釋,難道他有特權?--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30 (UTC)
那麼多投票的用戶都作證的一件事,你自己認為不算有證據,你也行使了自己投票反對權力了。現在你不過是因為投票不是你自己想要的結果就叫個不停,就像玩遊戲輸了小孩子一樣,一直哇啦哇啦地叫「是你們賴皮!欺負我!」,真是吃相難看!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8:30 (UTC)
樓上在不斷重覆自己的說話前其實可以仔細看完人家在說甚麼,另外(1)--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8:45 (UTC)

衍生討論:「咬」算人身攻擊嗎?

你們和蘇州宇文宙武爭吵什麼我不關心,以前蘇州宇文宙武因為對我無禮還被封禁過。這次看你的那個鏈接,這個叫「假髮濃」的人罵別人「咬人」,這是明顯的人身攻擊,因為正常人是不會咬人的,會咬人的不是瘋子就是瘋狗,說別人「成天亂咬人」等於是罵別人「你這個瘋狗」「你這個瘋子」。所以我沒說錯,他這麼罵人,真是吃相難看。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9:12 (UTC)

我也不關心蘇州跟其他人的來往,也不關心你和他之間發生過甚麼事,我在那個鏈結裡發了一些有關「亂咬」一詞的用法和相關出處,或者你可以去看看。--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9:20 (UTC)
看到了,佩服您的仔細。不過,雖然有出處,但「你成天亂咬人」這句話在這裡就是人身攻擊,因為等同於罵人「你這個瘋子」「你這個瘋狗」。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9:28 (UTC)
  • @Gszq閣下在樓上說的話自己去看,你同樣也是無中生有的編話。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請閣下去自己查「咬」字的中文意思,和狗與瘋子哪有半毛關係?s:竹石:「咬定青山不放鬆,立根原在破巖中。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按照閣下之見,鄭板橋是寫一隻狗或一個瘋子咬一座山?--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9:41 (UTC)
    • 你在偷換概念。你說的鄭板橋的詩句,是「咬山」,所以是描寫的是竹子。但你是罵別人「咬人」,所以是把別人說成了「瘋子」「瘋狗」。你哇啦哇啦叫「投票不對」的吃相已經很難看了,之後又罵別人「亂咬人」,吃相更難看,現在還在這裡抵賴,真是吃相難看到連家都不認識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0:19 (UTC)
      • 我罵他?誰偷換概念?閣下請先查證再說話。咬字的本意你真的有查過嗎?線上一堆辭典網站請自己去看。我舉鄭板橋詩的例子你卻答「咬山」,就表示你根本沒查證,自己去問問你的好友們這詩要如何解。我說他亂咬人已經很客氣了,他到現在還是提不出我對其他維基人「秋後算帳」的理據,而且我直說了,他永遠也提不出,因為他指控的事件我根本沒參與,你怎麼不質問他詆毀他人名譽?我的回應從頭到尾都沒說他是狗或瘋子,全都是你講的,自己回頭去看不就清楚了?--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1:34 (UTC)
        • 我才懶得看那些爭議。只是No1lovesu邀我看了一個鏈接,裡面是你在罵人被蘇州語舉報了,我印象中蘇州自己不是很文明的人,你能被他舉出事例來舉報,證明你和他半斤八兩。然後你連自己罵人都想抵賴。。。真是吃相難看。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8:27 (UTC)
          • 既然閣下自己說「懶得看那些爭議」,那你自承迴避了解事情始末,又憑什麼發言?所謂「罵」,是以粗語污辱他人。我與他的對話用了什麼粗語?任何人一看對話經過,也知我一直質問他指控我的理據出處,直到今天他仍是提不出,也沒有道歉。之後,他自己在wp:VIP說我沒有參與他指控的事(都還沒有自動存檔,要看不看隨你),我是被他損害名譽的當事人,用「咬」字已經很客氣。樓上我已經說了,請去查「咬」字的中文意思,再來說我有沒有罵人。另外,蘇州君文不文明與此事無關,此次是他舉報我沒錯,但對我做人身攻擊的不是蘇州是G君,一碼歸一碼。--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10:13 (UTC)
            • 你們喜歡吵架,我可沒義務閱讀你們是怎麼吵架的。不管事情始末是怎麼樣的,都不是你可以違反文明方針去罵人的理由,你罵人了就是罵人了。你自己用戶頁寫的「只要是人都會犯錯,所以錯不可恥,有錯必改即可,可恥的是不停找藉口。錯了就錯了,事後一直不停辯解找理由,只會讓人感到厭惡」,你罵人就是錯了,錯了就錯了,你還一直給自己找理由,就是耍賴的行為。那個投票通過之後你耍賴說沒證據,結果別人給了一大筐證據,你還是耍賴。罵人了你也不認錯,相反找理由,繼續耍賴。所以我才說你「真是吃相難看」。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1:44 (UTC)
不明白樓上邏輯。投票時,沒人拿出證據,在下當時也留言詢問。現在有人拿出所謂證據,何以是秋意假髮濃在耍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日 (五) 01:51 (UTC)
只是拿出的證據恰恰證明了某人在QQ群里拉幫結派罷了。--4Li 2016年9月2日 (五) 02:02 (UTC)
維基百科聚會是「拉幫結派」?也是哦,那是上海的維基聚會嘛。只不過,無論有的人再怎麼仇視上海,不擇手段抹黑上海人,都改變不了他們內心希望成為上海人,甚至直接冒充上海人的願望。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2:14 (UTC)
閣下和在下說的貌似不是一件事。--4Li 2016年9月2日 (五) 02:18 (UTC)
上面補充的證據就是:「上海維基聚會」,閣下也看到了呀。不過老實講,不管有些人了吧。他們愛吵讓他們去吵去。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2:26 (UTC)
在下從來沒質疑過「上海維基聚會」,只是閣下沒和在下對上頻道,言盡於此。--4Li 2016年9月2日 (五) 03:30 (UTC)
幾十個人作證(人證)的事情,投票也壓倒性大比分通過了,他在那裡哇啦哇啦叫,後來別人又補充證據了,他就不吭聲了,不承認自己前面是瞎指控,就是耍賴。他自己罵人了,不認錯,還找各種理由,就是耍賴。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2:04 (UTC)

此話題的答案其實只要翻一翻書就知道了:

  • 《調查局研究》:「惠安自己爲共產黨,而被沈之岳調查局認爲可加利用以亂誣、亂攀、亂嗞、亂咬的人。」;
  • 《農民帝國》:「調査組一進村就看出來了,郭家店人心大亂,心一亂人就變,人變臉翻,亂咬亂攀,想拿她當替罪羊」;
  • 《廣州話普通話同形詞對比詞典》:「<咬>(1)指上下牙齒用力對著,把東西夾住或弄斷弄碎……(3)受責難或審訊時攀扯別人(多指無辜的)。例如:亂咬好人/反咬一口。
  • 我回答過閣下了:有出處不意味着這句話在維基百科討論是合適的。「你成天亂咬人」這句話,在維基百科肯定違反文明方針的。最出名的刺客,是刺秦王的荊軻,在很多歷史描寫中他是「大義凜然的正面人物」,但這並不意味着你現在去刺某個國家的總統是對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2:42 (UTC)
    • 不太明白閣下的比喻,所以煮人這個詞也算是反文明方針?--No1lovesu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2:49 (UTC)
      • 跟咬人相比,這幾天的討論串,一些用戶的大量貶損、無理據的指控等人身攻擊,都遠遠更加明顯違反文明且嚴重,Gszq是否應該說說?建議GSZQ先舉報那些明顯人身攻擊後,再來繼續討論秋意的「咬人說」好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日 (五) 03:35 (UTC)
    • 在下也不是很明白,閣下意思是說只要選對邊了,人身攻擊也是「大義凜然」,或者用某人的話說是「撥亂反正」?--4Li 2016年9月2日 (五) 03:40 (UTC)
    • @Gszq你正墮入與G君一樣的循環。你自己不停跑題,認為自己對就持續攻擊人。關於你的好友守望者愛孟的獲獎爭議,我先前不知講了幾次,我根本不認識他,你只要提出證據,要我投支持票根本不為難,而且我的標準相當寬鬆,因為守望者愛孟僅在ZHWP被永封,並非被全域封鎖的用戶,所以他的帳號在其他維基計畫仍是可以使用的,包括維基共享資源在內,其實他若有心,真想上傳照片根本不須假手他人。包括你在內的幾個討論者,至今仍不能解釋:為何守望者愛孟當年提名其他人時自知提出聚會照片證據,輪到他自己被提名時卻不用證據,難道守望者愛孟有特權?我要求提出任何他在站外推廣維基百科的證明,請你告訴我到底錯在哪?你現在一直認定咬這個字是違反wp:文明,那好,請指出咬這個字違反了方針裡的哪一條?此事已經舉報到wp:vip去了,希望閣下好好回答。--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4:15 (UTC)
      • 你和別人怎麼爭吵我不想牽扯,也沒空去閱讀。我認為你那句話是人身攻擊,其他的我不管,最終管理員也沒有因vip封禁閣下,「咬」的爭議可以結束了。我只是認為有幾個人因為投票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就哇啦哇啦亂叫,樣子太難看了。投票通過是沒有爭議的,你不認可你也投票反對了,投票還是過了,所以你再叫個不停,吃相難看。而且現在有人也滿足你的個人要求,給出了證據,不過以我估計,你也不會承認這是證據,會繼續找理由賴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4:46 (UTC)
        • 現在持續說「叫個不停,吃相難看」的是誰?還有,請不要再跑題,主題是講咬算不算人身攻擊。你說我人身攻擊,我在回應你,你卻一直跑題做什麼,怎麼反著來了?你認為我那句是人身攻擊,請問什麼叫人身攻擊?閣下真知道這詞的定義嗎?閣下有查過wp:NPA嗎?你不願、沒空、沒興趣查證,只不停堅持說我人身攻擊,我不懂你一直在這糾纏什麼,真正做出人身攻擊的人你反倒不追究,這可真奇了。我是被毀損名譽的人,詆毀我的人自己事後已說我與他先前指控的事無關,你還在說我人身攻擊?--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5:08 (UTC)

李4和咖喱彼此的誤解

本來嘛,我對守望者在站外說這樣的話並不意外,畢竟在其位謀其政嘛,這個維基推廣獎也不是白拿的。不過倒是釣出來一個習慣性攻擊詆毀管理員的,其背後的目的我就不揣測了。真是歪打正着啊。--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8:26 (UTC)

扯淡吧,我什麼時候攻擊了,你問是不是P的,我就附和你一聲,我可沒說那是P的,我說「前往客棧主持公道」這八個字難道有人看不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37 (UTC)
是啊,「前往客棧主持公道」沒錯啊,說過的話就承認啊,開反諷模式(還反諷錯人了)是那般?--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8:53 (UTC)
既然你這麼說了,當初為何要刻意寫成「某G」?--114.38.182.55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56 (UTC)
這個名字超長的賬號一言不合就告他人人身攻擊,另外樓上先把馬甲穿起來,冷。--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9:01 (UTC)
你是說帳號太長,所以怕被他說是人身攻擊,只好折衷寫成「某G」。是這樣嗎?--114.38.182.55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9:31 (UTC)
算了,他已經退了。--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9:36 (UTC)

鄭重聲明,我說先前烏拉的圖是P的,很多人也都看穿那張圖了。我從來沒說現在Antigng展示的這張圖是P的,只是李4習慣性反諷,我就跟着他反諷。各位,圖中:「前往客棧主持公道」這個有錯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41 (UTC)

查閱發言,李4說了Antigng那張圖是P的,結果別人笑話他,他倒好立馬來一個睜眼說瞎話,直接栽贓到我頭上,難道不知道維基百科編輯記錄都能查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8:47 (UTC)
呵呵,又開啟造謠模式了?我什麼時候說過這張圖是P的?我一直相信這圖是真的,和平君也出來作證了,你還是自己先查好編輯記錄再造謠吧。--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8:58 (UTC)
  • 誰在造謠!?
看了截圖:「前往客棧主持公道」這八個字,是不是有人看不懂?是不是要我叫他們一下小學語文?難道不去客棧主持公道還去「助紂為虐」不成?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05:42 (UTC)
這圖不是P的?--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6:03 (UTC)
誰知道呢,是不是P的。但看起來至少不像之前那張做得那麼爛,之前那張把我P進去是一個大敗筆,然後把QQ群P成微信群又是大敗筆,再把繁體字P成簡體字繼續大敗筆。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07:04 (UTC)

我從沒說過這是P的,李4問,「這圖不是P的」(請注意,李4這是反問句),我回答:「誰知道呢?「」--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9:01 (UTC)

那圖里沒有我,但我得知那圖應該是真的,但那圖里「前往客棧主持公道」這句話有什麼問題?李4無緣無故給我扣帽子,真是太X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9:17 (UTC)
又在造謠了,我哪裡說過「前往客棧主持公道」有問題了?又是你在YY吧。--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9:20 (UTC)
既然你認為,「前往客棧主持公道」這話沒問題,那麼關於這個圖的爭議可以到此為止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9:28 (UTC)
弄了半天連爭些什麼都沒搞清楚,對標題指出的問題避而不談,不斷顧左右而言他,我看你是可以到此為止了。--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9:34 (UTC)

兩位,嘲弄語文水平可是WP:CIVIL列舉的不文明行為。--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9:13 (UTC)

解決問題:期限

本頁當前有20個議題,其中6個與霧島君相關。我相信不管是支持或反對罷免他的人,都會同意一件事:頁、面、太、長、啦!首先,我想請參與討論的朋友們,不要再跑題吵嘴;同時也請求未在本議題中表達支持或反對的任何管理員,適時出面維持秩序,再有相互攻擊者,請先同時警告雙方,仍不聽時就按照違反相關方針封禁。
我覺得此事不宜拖太久,應訂個期限給霧島君,以便早日結束討論,結果無論是提出或不提出罷免都可,因為頁面真的很長。個人建議,以核斯君發表此議題的時間起算,一周為期限。一周等於24*7=168小時,單就說明近期爭議而言,時間已相當充裕。最後我再次重申自己立場,只要霧島君在期限內就自己近期的管理決定造成爭議,公開向社群道歉,並承諾以後變更其他管理員決定前會先討論,以避免身為管理員,卻做最壞示範,我會同意他續任管理員;但,如果最終仍走到發動解任案,我會支持解任。當然,霧島君也可以堅持他所做的一切管理決定是對的,這是他的權利,如此也可以結束此議題的討論。如果霧島君過了一周期限仍舊不回應,即視同放棄說明。--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21:37 (UTC)

(+)支持:希望霧島君勿重蹈廣雅範的覆轍。--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0:19 (UTC)
時間上沒有任何意見,不過從討論頁面吵到其他用戶的對話頁是不是過火了點?上面的。因為有人講了就沒有特別再去提,這次只是針對跑題的這個部分順便講講,你也克制一下,愈吵就愈長串。--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01:22 (UTC)
希望霧島君可以回應社群的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6:29 (UTC)
閣下請看仔細,其實就那幾個人(甚至是疑似傀儡的賬戶)在不停地嚷嚷罷了,不是社群。。。有幾個人啊,發現自己是社群對立面了,就對依據社群共識做出決斷的霧島聖開炮。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7:03 (UTC)
是啊,這才幾個人哪,跟380人的QQ社群能比嗎?--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7:27 (UTC)
(+)支持期限,讓這事有個不緩不徐的節奏。--❦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2日 (一) 09:15 (UTC)
(+)支持期限:有人一會兒說一星期,一會兒說等開學,那麼好,現在半個月過去了,也早開學了,可以了結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6:35 (UTC)

發主題者自身心得(未來本小節會做發起與否的結論之用)

發起到現在,不是連署也不是投票,我是請求給我一定要發起的理據,也就是理由與證據。♠最開始來的人搞成了投票。♣投票完就爆出一張圖片,然後話題就突然圍繞這張圖片,和理由的總整理。♦Galaxyharrylion 亂入開始無差別攻擊和挑釁其他用戶(No1lovesu有特地提醒不要歪串和謾罵,從結果來看提醒無效且歪了相當大串),連日的警告似乎被他當作敵人在仇視(Galaxyharrylion用戶頁的內容)。♥暫時的小結,理由很多,但具體的事證不足(像是編輯紀錄連結)。因為歪串過度以及參與者提出的事證不足某程度上也導致了支持者的不足。現階段就算是我自己都偏向想發起但不太願意發起,假設我是堅持要發起的,以目前的討論狀況而言,程序跑到連署的那個點就會被卡住了吧。陰謀論點,那張圖片如果是真的,這個案發起的時序愈慢,被培養的投票大軍就愈多。--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02:07 (UTC)

抱歉還是搞不懂你的想法。--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2:46 (UTC)
樓主的意思是,即使提出連署,人數應該也會不足到成立解任案,因為公開表示支持罷免的人不足七人。--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4:09 (UTC)
樓主@核斯好,由於幾位用戶,例如@Hanteng秋意假髮濃表態鼓勵霧島聖管理員盡早出面說明;因此在下也就暫緩提出細節理由,目前只是概略提一下問題。8/18至今,已經8/22,到一定時候,也許用戶們就會提出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2日 (一) 07:07 (UTC)
@核斯也許我過於天真,不過應該有不少人會因為 霧島聖 出不出面,出面說了什麼而決定是否連署。目前的討論也有一些理由與證據,我也努力整理了一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2日 (一) 09:18 (UTC)

用戶說要等七天給霧島聖說明,然後再開始慢慢補詳細的理由和證據的相關心得和自己最近編輯雜談

看Galaxyharrylion很急著想關掉這個串,雖然不曉得急什麼,真的沒有進展其實不會有新的討論內容和留言,會很自然的在7天後被系統存檔(反對3天就關閉的意思)。但至今沒有人補詳細的理由和證據的確也沒錯。但卻冒出新的事件,這個事件某程度上可能比封禁車輪戰還要嚴重。是什麼事件就不明白的指出,但想判斷是怎樣的事件可以參閱這個頁面,至於事件幾樁就自行判斷。最後,雖然說只要自動用戶就可以發起,真的理據過少我這邊是拒絕發起的這個態度還是要再次表明一下。

後面離題的部分想看就看,但不要針對這個評論和回應,真的要就開新串。然後講點最近編輯的事情吧,前段時間巡新頁面,試圖新頁面巡查的作業(沒去看規則下去作業),有些人(像是李4會說不要亂放模板,不過他好像沒什麼空沒跟我回應怎樣算不亂放,準則在哪邊。),後來改巡最近更改的頁面,嘗試去介入被大量刪除內容的部分,結果卻變成了編輯戰,然後還被兩個用戶敵視(其中一個一直追蹤我的編輯歷史,插手率8成吧...),從這邊看起來我應該不太適合以後改走行政路線,就算要走也要多嘗試和多參考不同頁面的介紹或處理方法減少爭議。

--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8日 (日) 13:57 (UTC)

(!)意見--@核斯您好,關於補充事證:之前因為 @Hanteng秋意假髮濃兩位建議等待一週,因此在下就沒有送出隨手小部分整理資料。要提出,也是可以的;在下加入維基4年,第一次遇到「管理員十多天不回應爭議操作」的狀況。
  1. 我們、幾位討論的用戶,一直在善意等待霧島聖,因為珍惜這份用戶的善意,因此一直遲延提出其他事證。
  2. 同時,卻看到@Galaxyharrylion持續各種無根據人身攻擊、因果關係的「創意連結」,也看到@守望者愛孟在QQ群裡怎麼說這一事件....幾位善意等待霧島聖的用戶,一下子都成了「破壞者」,相關的其他管理員也都「黑掉了」。但是,Galaxyharrylion、愛孟卻都沒拿出任何事證、也沒有就具體事件「是否符合方針」說明。
  3. 如果@Galaxyharrylion守望者愛孟認為霧島聖不需說明、沒爭議,那是否請這兩位幫他想想理由好了。@蘇州宇文宙武也應當做些說明,被車輪戰解封後,人就不見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9日 (一) 08:06 (UTC)

不可以以通牒方式勒令脅迫未濫權管理員

查詢了操作,霧島聖沒有濫用權限封禁或者保護條目等等,出於個人意識形態的解任意願和維基方針違背,更不可以勒令誰在什麼時間內做出答覆,否則就如何如何,這屬於敵對國家之間的最後通牒,不能搞這套。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4:58 (UTC)

Wikipedia:封禁方針#如果你反對某個封禁:「如果你(作為管理員)反對另一個管理員實施的某個封禁,請與該管理員聯繫並進行討論。」「如果一個封禁決定有明顯的錯誤,而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又不在線,你可以解除該封禁。但務必解封之前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並在管理員通報板留言進行說明。明顯錯誤封禁如:封禁理由是違反三回退原則,但很明顯該用戶只進行了三次回退。」--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5:04 (UTC)
(:)回應:致G君,請你先看完發起人的理由再發言。和你所謂的「沒有濫用權限封禁或者保護條目等等,出於個人意識形態的解任意願和維基方針違背」有何相關?發起人的理由是否合理可以由大家公評,但你的意見與發起人的理由完全沾不上邊。--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5:12 (UTC)
我只說一句:秋意假髮濃閣下,希望您儘早回頭,你現在是被人利用的,類似於原先某個C字開頭(有大量DYK貢獻)的用戶,他現在已經慢慢看清真相了,你還被蒙在鼓裡。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5:22 (UTC)
同樣的話回贈閣下,勸您和你的好友們早日停止生事,尤其是你,屢次在此造浪,請還給社群安寧日子。而我所做的最大錯事,就是當時建議火車君把你從永封縮短為一年,如今我早已回頭清醒。公平講,霧島君並無大過,就是誤信了你們這些人,才會屢次做出爭議決定。本例中霧島君涉及wp:車輪戰的違規事實明確,請他說明只是基於wp:AGF,不代表我認同他當時決定,其他人去看當時的封禁日誌,就知此事有多離譜。即便霧島君不認為該用戶必須封禁,也該先問問其他管理員為何封禁該用戶再決定,豈有一人未經討論就可推翻前面三個管理員決定的道理?(注意,當時其餘三名管理員的決定都不是解封)--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6:01 (UTC)
自以為「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結果不過是「眾人皆醒唯其醉」罷了。整天顧着搞大新聞,就不能靜靜地寫條目?——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22日 (一) 06:14 (UTC)
濫用封禁是濫權濫用解封就不是濫權?誰的哪隻眼睛看到了「基於意識形態」?至於所謂利用某些人在維基擴大影響,某人比在座各位不知高到哪裡去了。--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6:36 (UTC)
我不知道殺人的理由,但幫助一個人,救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摘自《名偵探柯南》第345(滿月:與黑衣組織正面對決),工藤新一給貝爾摩德的話(當時假扮搶匪,失足掉下消防梯,被新一和小蘭所救的時候)。希望各位濫權的、斂財的、助紂為虐的,好好體會這句話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6:50 (UTC)
可惜對某些所謂「站在QQ社群對立面」的人又是一種說辭了。--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7:13 (UTC)
(!)意見--Galaxyharrylion 您好,多位用戶都提到,這還不是發起解任投票。(1)沒有人用「通牒」方式要求霧島聖管理員說明,而是霧島聖遲遲未履行一個管理員應該做的最基本說明舉證 義務;秋意管理員建議「一週」其實是相當的尊重。(2)霧島聖何時願意說明,那是他的選擇,不影響他的編輯貢獻受肯定;只是這些表現,會更促使社群思考一 個問題:「這樣面對問題的態度,是否適任管理員?」(3)不妨換個角度,善意理解用戶所提出的問題。(4)在下真的覺得:霧島聖盡早出來說明,對他是最好 的...提出質疑者的意向,會隨著時間而變化。---提供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2日 (一) 07:02 (UTC)

不少人,在現實中是失敗者,為何他們會成為失敗者呢:因為他們的心態、道德水平,都有問題,太多這樣的人進入維基,甚至早早地就握有了管理員權限,或者當選管理員時候的時候是不錯的人,但後來卻被不良的東西迷惑了、蛻變了,現實生活不順等等,導致維基百科連一些基本的道德良知底線都無法堅守,這才是維基之亂之根源。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6:54 (UTC)

某些人一邊對給自己撐腰的管理員極盡跪舔、護駕之能事,對社群的合理質詢橫加阻攔,另一邊處心積慮要扳倒不合自己心意的管理員,連半小時的答辯說明時間都不願給,拉幫結派、黨同伐異,這才是維基亂象之根源。--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7:57 (UTC)

善哉善哉。。。您終於對自己有點認識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9:09 (UTC)
可有些人還在裝糊塗。--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09:22 (UTC)
@雾岛圣可能只是未弄清楚狀況而已,社群還是寬容一些,不要發起解任聯署了。我認為他真的只是抱着封禁不是為了懲罰用戶這樣的簡單善想而已,如有不妥可以互相幫助,互相指正,大可不必發動解任聯署。可能確實對方出於工作學習等原因無暇回復,這時我們不妨去討論頁給些好建議?沒看出「維基亂象之根源」與本案有何直接關係,這樣的討論反而容易再次導致撕逼的發生,這樣下去討論會非常非常長。不要把互助客棧當成互煮客戰。謝謝,雙方都冷靜下,不要一味推責了,任意一方有不當言論都要反省。--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2日 (一) 08:36 (UTC)
社群是寬容的,問題是「是否濫權」需要解釋,在此我們只是提出「需要解釋的疑點」,若我個人有不當言論還請您 Clear Sky C 公開或私底下指出都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2日 (一) 09:35 (UTC)
在下早已請Carrotkit向霧島君轉達社群的關切,相信他在一時衝動之後能夠有所反思。--4Li 2016年8月22日 (一) 10:08 (UTC)
雖然沒仔細看,❦研究來源 hanteng的言論應該不會出什麼禮儀這樣的問題。我相信霧島聖此舉無論是否濫權都絕非惡意,大家還是多包涵吧。--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2日 (一) 10:23 (UTC)
請他在本周日前說明,就是最大善意。此事真的太離譜,三位管理員已在7小時間對同一用戶變更了三次封禁時長,但起碼大方向是一致的:封禁,而霧島君做出的決定卻是完全相反的解封,他說封禁並非是懲罰用戶。所以,他的解封理由等於指控這三名管理員懲罰該用戶,都沒必要對社群解釋?如果屬實的話,社群要處置的就是這三位管理員;另外,想對霧島君說:你不是小孩,做個負責任的大人,事情發生是18日,至今日是23日,千萬不要一直躲著不回應。我樓上說了,你可以就最近的決定造成爭議向社群道歉,並保證以後會先討論再決定,那我個人會同意霧島君繼續擔任管理員,但也就是最後一次機會;你當然也可以堅持你當時的決定沒錯,錯的是這三位管理員,因為你有這個權利,那就可能走解任案程序,雖然我相信守望者愛孟會發動你們群的用戶(380多人,本地維基固定活躍的用戶有沒有這麼多我都懷疑)保你過關,但我會支持閣下離開管理員職務,回去專心寫條目,你真的不適合管理工作。--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3日 (二) 01:38 (UTC)

提醒LS一句,愛孟那個群不是380人,而是700多人。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23日 (二) 02:02 (UTC)

@Erquanmen目前170258339群只有385人?還有另一群?(純提問,不想參與各位的爭執)-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3日 (二) 02:14 (UTC)
抑或是以前有700多人,現在只剩380人了?--4Li 2016年8月23日 (二) 02:53 (UTC)
回應E君,縱使那個群有一萬人,只要提出解任案,我個人仍會投支持票。霧島君當日的管理行為其實已違反wp:車輪戰方針,緊急封禁他或臨時解除他管理權限都不過分,管理員與其他管理員打戰為大忌中的大忌。--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3日 (二) 02:29 (UTC)
緊急除權不適用這種情況。WP:RFDA「這個規則在嚴重違反管理員責權的情況下提供了一個快速反應的機會。尤其是在管理員不斷重複其錯誤或者無法與之溝通而對維基百科造成巨大損害的情況下(比如刪除破壞)可以使用這個機制。」--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3日 (二) 02:45 (UTC)
承認你說的在理,已加上刪除線。--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3日 (二) 02:56 (UTC)

關於解封 蘇州宇文宙武 是否合程序的問題

此先不談蘇此次解封是否合理(欲討論此主題,請前往#蘇州宇文宙武被封禁,卻又指控管理員「偏幫」;然後被「縮減、解封」了),關於 霧島聖 解封 蘇州宇文宙武 是否合程序的問題,我覺得Antigng最近於此處其他討論串的發言或有助益:

Wikipedia:封禁方针#如果你反对某个封禁:“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如果一个封禁决定有明显的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管理员通报板留言进行说明。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5:04 (UTC)

注意看蘇州宇文宙武 的 封鎖日誌

  1. 2016年8月18日 (四) 13:14 霧島聖 已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 (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
  2. 2016年8月18日 (四) 12:55 Jimmy Xu 已變更 蘇州宇文宙武 的封鎖設定期限為 2016年9月18日 (日) 05:35 (停用帳號建立) (反覆回退未給出解釋,嚴重違反編輯戰方針和文明方針,多次警告,封禁後仍犯)
  3. 2016年8月18日 (四) 12:55 Jimmy Xu 已變更 蘇州宇文宙武 的封鎖設定期限為 2016年9月18日 (日) 05:35 (停用帳號建立) (撤銷)
  4. 2016年8月18日 (四) 12:37 Nbfreeh 已變更 蘇州宇文宙武 的封鎖設定期限為 1 週 (停用帳號建立) (封禁申訴)
  5. 2016年8月18日 (四) 05:35 Antigng 已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 期限為 1 個月 (停用帳號建立) (反覆回退未給出解釋,嚴重違反編輯戰方針和文明方針,多次警告,封禁後仍犯)

基本上是三位管理員以行動表示該用戶的確有值得封禁的行為,然而 封鎖設定期 有不同意見,霧島聖 解封 該用戶說了一句「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但不知道有沒有按 Wikipedia:封禁方針#如果你反對某個封禁的要求如請與該管理員聯繫並進行討論但務必解封之前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並在管理員通報板留言進行說明--❦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3日 (二) 04:29 (UTC)

@核斯樓主 健康欠安,您在此發起的討論可能要說的精確一點,霧島聖 在此案的問題比較不是簡單「縮減」封禁期,而是「解封」而疑似沒有按相關方針所需的程序辦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3日 (二) 04:35 (UTC)

僅是援引內容的頁面差異問題,開串是直接援引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的部分文段。而您是援引Wikipedia:封禁方針。這串部分用戶認為包含「混淆管理員操作與一般的條目協作工作」(不引原本發言內容也不援引發言用戶名號)。而您援引的方針部分則是關於「嚴重違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規則」。因為不懂PING的用意,若有文不對題的部分或者答非所問的部分,那是因為那已遠超過我的理解能力和表述能力所及範圍。--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3日 (二) 05:30 (UTC)
印象中有用戶質疑霧島聖上線是否只是特地處理這件事情,我翻了這個頁面檢查,登入時間顯示2016-08-18 13:14,最後編輯時間顯示2016-08-18 13:20,而用戶解封時間顯示2016年8月18日 (四) 13:14 霧島聖 (對話|貢獻) 已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 (對話|貢獻) (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更早的登入和編輯紀錄不曉得去哪邊調,但可以確定的是。該次登入的確就只是單純為了解封用戶(登入和解封時間點相同)。而最後編輯是指這筆編輯紀錄(※)注意這只是單純的數據核對,請勿過度解讀,除非有更多數據資料可供參考或證明。--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5日 (四) 04:14 (UTC)
總之,今日是8月25,距離18日已經一周,他還是不出面說明。說明是他的權利與義務,選擇不說並不會解決問題,因為霧島君最後的管理行為已經違反方針,尤其他還身為管理員,有必要解釋當日為何一次推翻3位管理員決定。但我還是會等他到本周日,其實十天出門旅遊一趟再回來都夠了,屆時他仍繼續躲著不出面,就是他自己放棄,我們有秉持WP:AGF給他機會。我個人再奉勸霧島君:不論是否為管理員,既然已經違反方針,道歉是一種態度,或者辯解也是一種態度,最壞的就是躲起來不面對,不要以為一直拖著能解決問題,答案是並不會,問題仍存在,除非你這個帳號就此廢了,否則你之後的管理行為也不能得到認可,一個不經討論就推翻其他3個管理員決定的管理員,不會得到其他人的信任,甚至會擔心這人惹出更多爭端。建議霧島君,爽快把事情解決,是要道歉讓此事落幕,或者堅持你做的對也可以,後者就走解任案程序。屆時守望者愛孟君若發動其他維基人保霧島君過關就更好(我說白了,霧島君的解任案通過與否對我而言不是重點,因為在我心中他是寫條目高手,但不是合格管理員。我真正想見識的是愛孟的支持者有多少人,之前推廣獎勵對愛孟投支持票的人,我想只是一部份。)--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05:28 (UTC)
等吧。--❦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5日 (四) 11:41 (UTC)
Wikipedia:POINT。--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13:05 (UTC)
閣下最需要看此指引。--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13:11 (UTC)
「我說白了,霧島君的解任案通過與否對我而言不是重點」「我真正想見識的是愛孟的支持者有多少人」,這都是秋意假髮濃閣下,他親口說的。秋意假髮濃為了他自己個人「想看看A用戶的支持者有多少」,於是乎,就「鼓動對B管理員發起彈劾」,秋意假髮濃的這個行為,顯然是:為了闡述個人觀點(甚至是為了滿足他個人無聊的想法)而擾亂維基百科。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13:52 (UTC)
奇怪了,提起聯署當然要看支持反對雙方支持者有多少,哪像某位(還是管理員)兩三票就發動聯署的。--4Li 2016年8月28日 (日) 23:38 (UTC)
(!)意見@Galaxyharrylion雖然要不要發起只要有自動確認用戶即可,但秋意假髮濃並未發起卸任案,僅有參與討論串活動,甚至連投票和聯署都不是,你的挑釁行為就到此為止。--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5日 (四) 14:01 (UTC)
「請你停止挑釁行為」,此話奉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14:17 (UTC)
換句話說吧~如果你不停止對其他用戶抱持敵意和攻擊性的態度,甚至採用較為激烈富有攻擊性、穢語性質的言詞。你怎麼做我都認為是挑釁其他用戶的過激分子。你的挑釁行為就到這邊為止。--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5日 (四) 14:32 (UTC)
秋意假髮濃那句話的意思,應該跟Galaxyharrylion詮釋的重點,完全不一樣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6日 (五) 13:16 (UTC)
我說白了,霧島君的解任案通過與否對我而言不是重點」「我真正想見識的是愛孟的支持者有多少人」,這都是秋意假髮濃自己說的。是什麼意思,相信誰都看得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2:37 (UTC)
秋意濃的意思,應該是猜想:愛孟獎勵投票有許多新進用戶投票,這次會不會出現動員情形?從其他用戶貼出來的QQ截圖,愛孟已經兩度發緊急通知了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8日 (日) 12:42 (UTC)
你要說某個投票有動員,請給出證據。愛孟那個獎勵投票剛剛我查看了一下,支持者里,有管理員4個;資深主編4個;執行主編3個;另外,幾乎也沒有新用戶投票。至於所謂緊急通知,「請大家去客棧主持公道」這種通知有錯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3:18 (UTC)
通知當然沒有錯。但是在沒有CU證據的情形下,稱用戶為「Hanteng及其傀儡」(還不是疑似傀儡)、「某些破壞者(包括某些出於個人利益給破壞者撐腰的管理員)」是否符合文明方針呢?如果你遇到了破壞行為,請直接提報VIP/RFCU,不提報或者提報造拒絕,而以破壞者/傀儡稱之,是很pointy的行為。我想上次在「Bluedeck操作者」的問題上已經講過類似的觀點了。--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3:23 (UTC)
我不想和你(是非不分,專拉偏架的人)說話。但對事我補一句話:雖然我不太知道你後面說的是什麼,但那應該也是維基外最正常不過的言論自由。如果那都算要追責,那麼我可以舉出無數個例子:先前某個J開頭的台灣資深管理員稱呼我為「網絡流氓」;先前某個R字母開頭的資深維基人還說過:「把他們(指某個和法輪功有關的DYK投票中投票反對的用戶)通通封禁算了」;如果這種維基外的東西都要拿上來扯不清楚,那麼扯上10年都沒結果,大家都別寫條目了,就扯站外言論吧,就專門專注於截圖(甚至可以學有的人乾脆偽造截圖)別人的站外言論,然後指控別人「不文明」,然後要求管理員封禁。真是「一本萬利的買賣」。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13:31 (UTC)
證據呢?某人也是夠奇葩的,自己人說的話不記得了,眼中釘說的話記得倍兒清。--4Li 2016年8月28日 (日) 23:44 (UTC)
你去問問當事人就可以了,當時在場的還有其他好幾個人。我相信J管理員(非Jimmy Xu)和R資深用戶不會賴賬,畢竟,他們不是你李4。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0:51 (UTC)
我去問誰?我哪知道你說的J和R是誰?要不你代我ping一下吧。--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11:03 (UTC)
(*)提醒-Galaxyharrylion您好,
  1. 從頭到尾,是您一直在扯遠、拉扯各種因果關係,扯完後又拒絕說明。大家出於最大善意等待霧島聖,浪費大家時間、耗費客棧資源的不是「大家」。
  2. 警告@Galaxyharrylion,您對Antigng說「我不想和你(是非不分,專拉偏架的人)說話。」這又是「人身攻擊」,請問證據在哪?您去舉報或拿出來討論。蘇州宇文宙武無理由回退是事實,長期不文明及拒絕溝通、編輯戰被Antigng封禁,連蘇州後來都承認自己回退錯誤。相較之下,霧島聖的表現怎麼評價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8日 (日) 22:23 (UTC)
找了一下群的通告,既然是一名對條目貢獻巨大的編輯,但是面對自己有爭議的管理行為卻避而不談,那還不如放下自己的「神職」,專心寫好條目罷了,神台上的紛爭,小孩子別看,會辣眼睛的。(捂着別人眼睛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29日 (一) 03:29 (UTC)
圖片打不開?有病毒?--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05:06 (UTC)
這裡OK,有什麼提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29日 (一) 08:36 (UTC)
看了截圖了,圖片的原意是「勤於站務且條目貢獻卓越的管理員:霧島聖」,不出意料地被截圖者斷章取義加偷換語句,成為:僅僅是「條目貢獻巨大的編輯」。哎,習慣了,部分截圖黨和個別造圖專業戶的慣用把戲。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0:49 (UTC)
對啊,既然是勤於站務,那就要對自己的站務負責嘛,不是嗎?--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11:05 (UTC)
有意思,一個自身奇正的管理員,最後怎樣靠另一個去鼓動支持,而不是讓眾編者自辨?一個被封禁良久的編者,突然能讓「其他人」掀起如此大風波,看來這段時間的大新聞的確很interesting,還會陸續有來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29日 (一) 11:52 (UTC)

原來是秋後算賬,赤裸裸報復霧島聖啊!

Who會成為這場解任案秋後算賬的靶子?

投票也只剩最後兩天了,目前,屬於同一派系的中國大陸籍管理員也出來反對了,相信不少計劃好反對票正在路上,最後兩天就會出來。Xxss5566說的挺對,伴隨管理員解任投票的結束,一般都會有針對解任案主要推動者的「清洗」行動。大家認為,這次誰會成為報復的對象'?私以為,以下六名用戶最有可能:

  1. 解任案的發起人:User:霧島聖,該管理員自從本解任案開始就一直被人盯着
  2. 解任理據的提供者之一:User:DreamLiner,從解任案開始,該管理員就被本解任案中反對方的用戶報復性地提起了兩次解任案,結果因聯署人數不足而失敗;
  3. 解任案聯署參與第一位用戶:User:Galaxyharrylion,該用戶參與聯署後不久,就被某派系的核心人物之:User:Shizhao,以「遊戲維基規則」封禁一個月,顯示某派系管理員意圖將該用戶噤聲,後經申訴獲得解封;
  4. 解任案非聯署的第一位支持者:User:Legolas1024,該用戶是某派系管理員重點封禁對象之一,曾經被以所謂「站外言論」而遭到封禁,並一度引發社群對該封禁事件的強烈反彈和管理員車輪戰;
  5. 解任案支持方積極參與辯論的用戶:User:蘇州宇文宙武,該用戶的政治立場一直被認為和維基百科主旋律「不和諧」,並且在本解任案中,該用戶遭到反對方用戶的狂轟濫炸。
  6. 解任案支持方積極參與辯論的另一位用戶:User:Chinuan12623:抱歉把該用戶漏了。該用戶也是某派系管理員重點封禁對象之一,前次解任案後就已經被鎖定。

--182.147.243.43留言) 2016年5月1日 (日) 16:09 (UTC)

  • 早在今年春天,廣雅範解任案還未結束的時候,就有人預料到霧島聖管理員會遭到報復,果不其然,現在秋意(假髮)濃時,果然,秋後算賬了,開始報復了!也是啊,現在的客棧,一眼望去,那些盯着霧島聖找茬的人,大多為都是不停地為廣雅範濫用傀儡的行為進行開脫、洗地的那幾個人。少數人居然沒有是非觀念到這種程度,那我也無話可說。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1:16 (UTC)
  • 怎麼都是G君出來亂咬,看得有些膩。范的解任案從討論到投票我有參與嗎,G君你在亂咬前都不知先查證?你怎麼每次都放這種無根據的原創研究在生事?當前社群最大的亂源是誰,你若不明白自己照照鏡子,你難道真不知道要霧島君出來說明其實是幫他?你一直在這咬,對解決問題會有幫助嗎?--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3:11 (UTC)
    • 社群之亂,誰之過,只要看看本頁面,這些煮人的討論,都是誰開的鍋煮人,就行了。其他誰都不用多言。另外,既然霧島聖對你們的糾纏一直無意回應,那麼,擺在你面前有兩案:1、以霧島聖「拒絕回應」為藉口,開啟聯署,啟動罷免程序,2、結束這些冗長、無建設性、且不會有結果的煮人討論。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3:17 (UTC)
      • 前幾個月你們煮人的時候怎麼沒明白過來呢?--4Li 2016年8月29日 (一) 13:35 (UTC)
        • 你兩次報復「天天」,搞罷免,自己忘了?現在,是否罷免,想罷免就趕緊啟動聯署,沒有罷免就別鬧了,客棧滿滿的都是你們「煮人」的討論,看着都煩。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4:32 (UTC)
          • 我倒是真的忘了我有兩次罷免天天?可真會YY。--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0:18 (UTC)
          • 「既然霧島聖對你們的糾纏一直無意回應」,很好,這表示閣下代表霧島君發言的意思了?他已經十幾天未在維基百科login,但閣下卻能知道他無意回應。無論如何,至少他還活著。還有,大家都可以批評客棧在互煮,就你不行。單就你這段指控,即為典型的作賊喊捉賊,被打臉就避而不談,你還沒解釋為何不查證就指控人,你已經幾次這樣你自己講。還有,我本來是想提解任案,但看到閣下一直急著要關閉討論,我反而又不急了,呵呵,大家一起耗著,看霧島君打算繼續躲多久,我開學後也可繼續上維基百科。霧島君,你正在給所有孩子做最壞的榜樣,逃避從來都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在維基百科,做錯了坦白,認錯之後不再犯就好,因為維基百科大部分都操作都是可復原的;管理員也是人,也可能會犯錯,但霧島君你一直這樣躲著,沒想過大家會更不信任你,甚至是所有管理員,因為你目前仍是這80位管理員的其中一份子。--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5:55 (UTC)
            • 我沒本事代別人回應您的大駕。我只是說,如果你說的有理,就啟動罷免聯署,如果你只是無限循環這麼折騰地「大鳴大放:霧島君XX;霧島君OO」,那麼,請閣下停止您這種無意義且並不美觀的表演。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01 (UTC)
              • 那請閣下別再編話。你又不是他,你替他說無意回應大家,一旦被質疑卻又避而不談,你每次的論點怎麼都經不起推敲?再說了,罷免這事我又不急,一直躲著不回應的又不是我,是他自己放棄自己的權利。你覺得我的發言無意義不美觀,是你的觀點;我反而覺得你不停亂咬其他維基人拖人下水還挺有趣,沒有你成天亂咬,我還不知中文維基社群分邊站隊這麼嚴重。--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16 (UTC)
                • 你已經幾次人身攻擊了,請你自重吧。至於維基社群,我可以說,你什麼都不懂,好吧。多看看多學學,別被人蠱惑幾句就重載前面不問是非就地開火攻擊。當然,再多人給你忠告,你都是不會聽的。能不能理解忠告,也是一種智慧,這點閣下還很欠缺。總之,就事論事,你覺得有理就啟動聯署,不然,到31號,這個無聊沒底的討論,我就關閉了,不浪費客棧資源。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22 (UTC)
(*)提醒-Galaxyharrylion您已經幾次違反「解封承諾」了?您已經多少次無根據人身攻擊了?
  1. 范解任案,蘇州提出所謂指控涉及扭曲事實,蘇州面對反證到今天4個多月都還未能具體回應。霧島聖的說明案,大家就是在等「十多天不說明的霧島聖」,您一個人在添什麼火?
  2. 說實在,大家要一個合理的說法,未曾見過有管理員十多天拒絕說明的。在下也可以繼續等,看霧島聖管理員何時願意說明,看Galaxyharrylion您還要添火到什麼時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9日 (一) 16:26 (UTC)
不好意思,翻翻這個頁面,是誰在對誰人身攻擊,一目了然。還「大家」「大家」,不好意思哦,你別拉低「大家」這個詞,看來看去,也就是幾個無事生非的人一直不停吧,我還是那句話,既然你們覺得霧島聖十多天不回應,如果你們自覺地自己在理,那麼趕緊啟動罷免,如果你們幾個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在胡鬧,那麼就請停止胡鬧,關閉這個「煮人」的討論,如果幾位執意胡鬧下去,我可不答應,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27 (UTC)
G君又要暴走了,請冷靜些,你還沒解釋你指控維基人秋後算帳的理據,這可是很嚴重的人身攻擊,因為你根本咬錯,范的解任案我連討論都沒參與;還有,你說胡鬧才是人身攻擊,當時的封禁日誌人人可查,請當事人霧島君說明叫胡鬧?他一次推翻三個管理員決定就不胡鬧?現在解釋不清楚就想關閉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44 (UTC)
參考en:Wikipedia:Talk_page_guidelines#Closing_discussions:"Any uninvolved editor may write a closing statement for most discussions, not just admins. However, if the discussion is particularly contentious or the results are especially unclear, then a request specifically for a closing statement from an uninvolved administrator may be preferable.",不能一邊參與討論一邊關閉討論,就像AFD那樣,不能既投票又關討論。如果確有必要關閉應當找另一位沒有參與的用戶。--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1:01 (UTC)

不起眼的小見解

(!)意見: 觀察了客棧的議題有一段日子了,在下覺得,其實整件事情的重點,就是有位管理員一次過推翻三位管理員的決定後就一直沒有出現,而且沒有作出任何合理解釋(我個人傾向認為他出了意外,不然不可能這麼長時間也沒出現,也不可能如此不負責任),至於某些人的人身攻擊、無理猜測、煽風點火、拉幫結黨、轉移視線等等行為,可以無視。--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5:03 (UTC)

霧島君上一次連續10天以上不編輯出現在2014年11月...--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5:26 (UTC)
當時應該沒有出現類似的情況吧,另外引用一下某人在十天和五天前的話:

都說了,我根本不認識你們的好友守望者愛孟,你只要有任何方式能證明他的確有推廣維基百科,要我改支持票根本一點也不為難,因為他在站內被永封不妨礙他在站外推廣,而你自己看你一連串的矛盾回應,從頭到尾我的質疑只有一個沒有變過,這麼多人要提名他獲獎,竟連給個維基推廣聚會照都辦不到,真有這麼為難嗎?攝影獎就是攝影作品,站務獎就是站務貢獻,站外推廣獎就是推廣連結,我不曉得如此最基本的要求為何到你們這就可以轉彎?再重複一次,連守望者愛孟他自己當年提名其他人時都有提出連結,何以提名守望者愛孟時就不需要,你至今也沒回答,現在還在辯解?明明只要任何一人提出證明就可結束討論的事,你卻一直在這糾纏?

總之,今日是8月25,距離18日已經一周,他還是不出面說明。說明是他的權利與義務,選擇不說並不會解決問題,因為霧島君最後的管理行為已經違反方針,尤其他還身為管理員,有必要解釋當日為何一次推翻3位管理員決定。但我還是會等他到本周日,其實十天出門旅遊一趟再回來都夠了,屆時他仍繼續躲著不出面,就是他自己放棄,我們有秉持WP:AGF給他機會。我個人再奉勸霧島君:不論是否為管理員,既然已經違反方針,道歉是一種態度,或者辯解也是一種態度,最壞的就是躲起來不面對,不要以為一直拖著能解決問題,答案是並不會,問題仍存在,除非你這個帳號就此廢了,否則你之後的管理行為也不能得到認可,一個不經討論就推翻其他3個管理員決定的管理員,不會得到其他人的信任,甚至會擔心這人惹出更多爭端。建議霧島君,爽快把事情解決,是要道歉讓此事落幕,或者堅持你做的對也可以,後者就走解任案程序。屆時守望者愛孟君若發動其他維基人保霧島君過關就更好(我說白了,霧島君的解任案通過與否對我而言不是重點,因為在我心中他是寫條目高手,但不是合格管理員。我真正想見識的是愛孟的支持者有多少人,之前推廣獎勵對愛孟投支持票的人,我想只是一部份。)

到目前為止某些人都沒有針對過上述重點進行過實際的回應,不是在轉移視線、逃避回答問題就是人身攻擊,很煩很無聊。--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01 (UTC)
守望者愛孟的投票,我沒有進行投票,但是有幾十個用戶認可並肯定的「推廣」(投票的人也大多給出了合理的理據,比如QQ推廣,比如聚會推廣,比如指導其他維基人寫作),難道還需要再說什麼?已經有幾十個人證明的事,還要我一個人再證明嗎?是的,有些人嚷嚷罷免,結果,確實討論越來越長,說得自己很有理,但罷免還是沒啟動,只是占版面,我希望此事儘快了結,因為真的「很煩很無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08 (UTC)
覺得無聊還在不停地開小標題,我看你才無聊呢。--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0:25 (UTC)
沒有人規定任何人有義務回應無休止糾纏吧,社群曾多次廣泛質疑某些管理員的做法,結果有的人也沒出來回應。現在,就那麼少數幾個人,一直糾纏不休。我還是那句話,如果少數幾個人硬是覺得自己有理,那麼霧島聖十多天沒有回應你們糾纏,請以「拒絕溝通」為藉口,開啟罷免聯署。如果自己能夠明白這麼糾纏互煮沒有意義,那麼請自己關閉掉這個「煮人」的討論。如果沒有實際進展,那麼到8月31日,我就關掉這個長串又無結果的煮人討論,屆時請不要進行回退戰,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5:41 (UTC)
反對,本頁面討論有一大半「貢獻」有閣下有關,不停在其中添火加柴的也是你,你若關閉我就舉報閣下,目前討論明顯沒有共識,你咬了一堆用戶與管理員就想關閉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01 (UTC)
我不認可你們胡鬧,所以提出理據反對你們胡鬧。你們如果認為自己不是胡鬧,那麼,討論也十幾天了,你們幾位「大鳴大放」地「煮人」也十幾天,你們幾位如果認為自己是有道理的,請啟動程序,不然不要浪費社群精力,不要浪費客棧資源。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04 (UTC)
(!)意見--Galaxyharrylion總是把「無關事件」扣上報復的說法,獨創小說式的因果關係,事後被推翻又顧左右而言他。在下已經多次向Galaxyharrylion提問他所謂「血案」等等,他卻一次都不回應。要求一位管理員做基本的解釋,就是報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9日 (一) 16:23 (UTC)
我所有的話,歸結起來就一句話:你們幾個覺得自己有道理就啟動聯署,否則,就停止這種無意義的「煮人」討論,「看着都煩」。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25 (UTC)
你到底提出了什麼理據?我樓上問你是否代替霧島君發言,你說不是;你指控維基人秋後算帳,一旦打臉又避而不談。從頭到尾在胡鬧的是誰?你到底拿出什麼理據,我真的好奇。霧島君從8月18日到今天都提不出理據,他當天在解封理由中說「封禁不是懲罰用戶」,一次就推翻三位不同的管理員決定。你不是當事人,更不是霧島君的代表,你要講理據,可以;請單就事件本身發言,不要總是跑題東拉西扯,討論串變這麼長你也有份,你咬完人,接著說你不認可,最後想關閉討論?你急我可不急。--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31 (UTC)
我不急,但方針不許可你無限期拖延這種無意義的討論。你自己拿不出解任理據,就停止擾亂,另外,再警告你,你又人身攻擊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38 (UTC)
不好意思,這個小節里「無限期拖延」這個詞是你先說出來的。之前沒有任何人說過要「無限期拖延」。--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0:28 (UTC)
請問哪條方針不許可延長討論,我最愛討論方針與指引,請閣下指出。解任理據已經講很多次,不重複;另外,誰人身攻擊,警告閣下不要胡亂警告。你說我秋後算帳,才是人身攻擊。--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49 (UTC)
我可沒說霧島君什麼「拒絕溝通」,我倒是相信上面胡蘿蔔君所言,他只是因為網絡狀況原因一時無法上線罷了,那我們就等到他上線再聽他解釋好了。關於這個討論我也說得很清楚了,這裡再強調一遍:討論頁一定天數沒有發言自然會被機器人自動存檔,在此之前任何人關閉正在進行中的討論均屬於破壞行為。--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2:28 (UTC)

說個故事,B在某天作出了一個判決,而這個判決是推翻了之前幾位人士的判決的,導致有部分人出面指出B的處理手法不恰當,同時列出大量理據,希望B對此作出解釋。不久之後F出現了,F一直在維護著B,並且花了十天左右的時間發表了大量跟主題重點完全無關的話題。直到現在B依然還是沒有出現,也沒有相關人士對問題重點及相關理據作出過任何的解釋。就在剛才不久有人提出要強制關閉這個討論,我想問一下在座各位,雖然很麻煩,但是讓這件奇葩無比的議題就這樣無頭無尾的結束掉,可能嗎。--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30 (UTC)

(?)疑問另外「理據」這東西是奢侈品嗎,提供理據真的有這麼難嗎,那為甚麼似乎那些一直在「胡鬧」、「報復」和「糾纏」他人的人可以列出大量理據,倒是「被報復」和「被糾纏」的「受害者」卻一直都拿不出來呢。--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45 (UTC)
不好意思,很遺憾啊,客棧討論無頭無尾地結束,比例估計占大多數。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6:35 (UTC)
既然你認為會無頭無尾地結束,那就讓它無頭無尾地結束好了,嘴上說不急,看你身體誠實不誠實。--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1:13 (UTC)

最近上任的某些管理員都是一個套路,話說不了幾句就「恕不回應」,到後來乾脆直接不回應了。--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1:40 (UTC)

解任程序與方針之辯:咖喱 Vs Antigng

「沒有人規定任何人有義務回應無休止糾纏吧」。有啊,封禁方針明明規定「如果你(作為管理員)反對另一個管理員實施的某個封禁,請與該管理員聯繫並進行討論」、「如果一個封禁決定有明顯的錯誤,而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又不在線,你可以解除該封禁。」我白天從來沒有不在線過,既沒討論也沒通知是什麼原因?--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0:52 (UTC)

霧島君啊,別的不說,你可以看看我推翻你的封禁決定時是怎麼做的:Topic:T4psy011hzu0ed4rTalk:天津市#關於針對User:Tai8的指控。--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1:20 (UTC)
  • 短短兩三天,我數了一下,我被至少7個人圍攻,真是一刻賽艇啊,七個人使盡了各種花招,最後還是都爭辯不過我一個人,結果搞的其中至少兩個人只能用辱罵在下「撒潑打滾」「到處咬人」等等人身攻擊來對付我,結果呢,還是辯不過我。因為,他們心裡也清楚得很,他們自己不過是無理取鬧,是報復,我奉勸你們幾位儘快收手,不要繼續折騰客棧。如果覺得自己有理,就實打實開啟罷免聯署,不然就停止現在拙劣的表演,沒人有閒心看你們這台戲。我也沒功夫再教導你們了,因為幾位的表現,實在是讓我沒有引導好你們。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09 (UTC)
    • 喲喲喲,這麼早就宣布勝利了呀,還真是挺阿Q的呢。不過我也納悶了,為什麼你的小夥伴里就你一個人不厭其煩地為霧島君洗地,後來一查封禁記錄,原來是受了霧島三次縮短封禁時間/解封之恩啊,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何況這規格已經稱得上湧泉之恩了呢。那我就成全你,上面我已經讓胡蘿蔔君把這個討論的頁面轉給霧島君了,想必霧島君看了以後一定是十分感動的呢。--4Li 2016年8月31日 (三) 03:11 (UTC)
    • 從始至終你們都沒有提到過方針及其適用性的問題。為什麼WP:RFDA規定了通告、聯署與答辯的程序,而不是一上來就投票?說到底那是因為WP:RFDA不是目的,溝通才是目的。我們需要通過溝通來論證具體方針在具體案例中應該如何應用。共識是維基百科的基礎之一,它依賴討論而達成,明確而具有指導性的共識就是方針與指引,與之相關的任何問題都要通過溝通解決。所以我說你們與其互相嘲弄對方的語文水平,誰造謠誰沒造謠,還不如花一點時間,好好閱讀和這個車輪戰相關的方針指引,提出具體的問題來。--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20 (UTC)
      • 你錯了。你說的必須取得共識,這是WP:RFDA/A中敘述的,並不是WP:RFDA所敘述的。請你注意,WP:RFDA/A並非方針,所以這個程序(即先有共識)並非方針規定。(如有異議,請問行政員,上面這些判斷,不是我說的)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27 (UTC)
        • 錯了。RFDA/A原本是方針,只因合併到同為方針的RFDA,才摘了方針的帽子。與解任程序相關的內容,自古以來就是方針。--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34 (UTC)
          • 我想是你錯了。至於你怎麼錯了,請您自行詢問行政員!「WP:RFDA/A不是方針」,這個是行政員說的,又不是我說的,你和Jimmy都參與了這次蘇州的封禁,而且你們立場一致,怎麼對於哪個東西是不是方針都可以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呢?拜託,那麼你和Jimmy兩位之中至少一個人錯誤,請您二位把這個問題溝通好再來說,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37 (UTC)
            • Jimmy說過的東西錯的比比皆是,Antigng也一樣。Antigng不相信任何人說的話,但他相信舉證和質證。WP:RFDA程序是否為方針的問題答案是非常明確的。10年以前解任程序就是方針,相應討論見Wikipedia_talk:管理員的離任相應條款確實是在經過討論之後合併到WP:RFDA這個方針頁面的。當時討論的主題是「將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頁面中的方針部分剝離,合併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此番修改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將變為純粹的操作性頁面。目前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頁面較短,可以承受一定規模的擴充而不至於過於冗長。」--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57 (UTC)
            • @Antigng補充一下,當時我因為堅持WP:RFDA/A為方針,我認為:「李4當初是違反方針亂開聯署」,我還和他在這裡回退戰(撤銷他毫無共識就亂搞聯署),結果,我還因此被封禁。。。(因為,行政員的聖明裁決說:WP:RFDA/A並不是方針)當然,我早已習慣了,是不是方針、或者有沒有違規,向來「因人而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45 (UTC)
              • 此言差矣。是不是方針,有沒有違規一定要搞清楚。你有一種態度我不喜歡,就是明明覺得XXX有問題,卻總是說「算了,不和YYYY」。這不好,覺得有問題就一定要提出來。--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57 (UTC)
                • 那你去和行政員說呀,當時是一位行政員說的,「WP:RFDA/A並不是方針」,我還因堅持那個是方針被封了。拜託哦,維基不向來是所謂的「管理員老大哥」說什麼就是什麼的嗎?我等小屁民豈敢XX,否則再扣一個「違反開放性決議」「擾亂」的帽子給我,我可擔不起,反正到時候你Antigng肯定是跟着老大哥屁股後面拒絕申訴的,我早就領教過你們了。這種手法啊,和毛共時期文革手段學的,先引蛇出洞——鼓勵大家百花齊放,認為什麼不對都可以說;然後,你說了,馬上扣帽子——擾亂、遊戲維基規則,永久封禁。。。我是怕了,拜託你行行好,哦,拜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5:05 (UTC)
              • 我大概搞明白你說的是什麼問題了。我在說WP:RFDA方針規定解任之前必須有「討論、聯署、答辯」三個環節,這三個環節是為了給當事人與管理員溝通解決問題創造最大限度的可能性,因而WP:RFDA不是目的。Jimmy說的是WP:RFDA未規定「討論」這一環節必須達成解任共識。--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5:08 (UTC)
      • 再者,請看清這個章節的大標題:「關於卸任案。。。」,發起人從一開始就直奔者「解任管理員」這個目標發起的討論,你還說在這裡扯「解任不是目的」云云,毫無意義。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4:31 (UTC)

我自己出來回應一下

我忙於工作一段時間就有人在客棧想搞我,嗯,趁我病要我命。看了一眼上面的討論,圍攻我主要是因為兩點原因,那我就分開來說說看:

  1. 人家在推薦理由裡面說得還是挺清楚的,根本沒有藏着掖着,那我總結一下,也沒什麼問題吧?再說這普通用戶都能做的事情,好像沒有管理員權限什麼事吧?
  2. 說我車輪戰啊,先不說別的,前一段時間蘇州君被IP各種騷擾沒看見這幾個人出來說什麼,然後回退兩次之後就被封禁一個月,理由是長期編輯戰。不好意思我對於長期編輯戰這一點的理解和封禁他的那位管理員不一樣,所以我就登錄賬號直接解封了,這也沒什麼不對的。要知道我在八月初寫了幾條條目之後就忙於工作各種沒時間上維基,看我的編輯記錄就知道了,也就是偶爾上來翻一下VIP啦或者我自己寫的條目頁面啥的。至於車輪戰,申訴過後解封封禁再解封就叫車輪戰了,麻煩在車輪戰頁面給我找一下定義或者去完善一下定義再對質,且不說這條方針不完善到只有跡象和一條比較模糊的定義,完全沒有界定,解封封禁再解封就叫車輪戰了,編輯戰都不敢這麼寫這車輪應該沒比行李箱的輪子大到哪去XD

最後對於所有關心我支持我的朋友表示感謝,沒想到我現充一段時間就有人在我背後搞大新聞。抽個時間回應一下,下次上線也指不定是什麼時候【不過肯定不會超過三個月】。祝各位編安。--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9月1日 (四) 02:50 (UTC)

善哉善哉,霧島聖終於露面了。--4Li 2016年9月1日 (四) 03:43 (UTC)
霧島聖管理員您好,
(*)提醒
  1. 您認為那是對您的「圍攻」、「搞」?大家等了十多天,等一個管理員對幾項爭議管理行為做出解釋,相關論述疑問,已擺了十多天了。後來的討論,主要是環繞Galaxyharrylion無限上綱、扯各種因果關係,其他用戶只好回應他;跟您沒有直接關係(言詞也都沒針對您吧)。幾位用戶一直善意等待您就這幾起事件的具體說明、遲遲不提起罷免連署討論、也都暫不列出其他的爭議事件;而Galaxyharrylion則一直要我們趕快乾脆發起罷免程序(在下理解沒錯吧?錯了請指正在下,馬上修改)...您覺得這是「圍攻」?
  2. 您認為大家「在您背後搞大新聞」?這裡是公開的客棧,且多位用戶都幾次到您的個人頁留言邀請告知您了,您這十多天都沒看到這裡的一點討論?也沒人告訴您嗎?這裡也不是特定QQ群...如何是在您背後?
(!)意見-關於您上面的兩點回應:
  1. 關於愛孟維基獎勵投票,這一點,客棧裡有很多意見,您不妨閱讀後具體回應。
  2. 關於您車輪戰解封蘇州,您的說法是「我對於長期編輯戰這一點的理解和封禁他的那位管理員不一樣」
    1. 雖說您的理解不一樣,但是Antigng列出了許多過去的警告紀錄,如果您認為不一樣,不是應該拿出具體理由回應?
    2. Antigng7月份封禁Wetrace的時候,對比一下霧島管理員的處理
      1. Wetrace提出幾千字的第一次封禁申訴,霧島管理員駁回在下的理由是「長期編輯戰和過程關係並不大。還請編輯戰的雙方都在這次封禁期內考慮一下應該以什麼方式溝通解決問題。」---(在該條目中,Wetrace回退1次+討論8次,蘇州回退2次且理由不當+0討論)----但是蘇州這次封禁案,蘇州申訴只有幾句話(而且事後他證實他看錯了),霧島聖您就以「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為理由、車輪戰解封
      2. 當時,蘇州已經被其他用戶舉報明確3RR、且在多個條目回退多次,在下也點出了,但霧島管理員無反應。這次Antigng封禁蘇州時,指出長期編輯戰問題 時,明確提出了多個具體警告紀錄,也考慮了過去這些問題。何以蘇州這些紀錄、舉報,對霧島管理員來說,都不構成長期編輯戰?
  3. 您上面的回應,並未與其他管理員及用戶的意見,有實質溝通的效果,因為您並未「具體回應相關事證」,只說了「您的立場」。
    1. 您回應中說「下次上線也指不定是什麼時候【不過肯定不會超過三個月】」.....。是否請您直接回應8/17、8/18的討論串,相關用戶提出了許多具體意見,希望您具體就案件本身的爭議點說明。否則,這十多天的善意等待,在下實在沒想到等來是這樣的模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日 (四) 03:15 (UTC)
  • 可以可以啊,你們這幾個人挖地三尺要煮沸霧島聖,居然把「煮人」的帽子扣我頭上。我一直叫你們要麼乾脆開聯署罷免,要麼停止煮人,你們從來聽不進去,只知道對我開火。現在我還是那句話,你們覺得自己有理就開聯署罷免,自知沒理就都撤了,結束這個無聊的煮人討論。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12:50 (UTC)

  1. 首先,長期編輯戰當然不等同於「24小時對一個條目回退兩次」。如果我們有一位不熟悉維基百科的新手,初來乍到就和另一位新手發生了編輯戰,24小時內在一個條目回退了兩次,那麼我們當然應該先{{uw-3rr}},告知他什麼是編輯戰。若該用戶初犯3RR最多也只能給予24小時的封禁,使該用戶冷靜下來。然而,如果我們有一位老手,每每遇到編輯爭議就在相關條目與其他用戶展開回退戰,回退2-3次,而且其他用戶已經在他的討論也上提醒過不要編輯戰,相關行為卻依然持續,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這位老手是明知故犯。根據WP:3RR:「回退不過三原則並不是一種授權,而是作為一種防範;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此原則並沒有賦予用戶每24小時內可執行三次回退的法定權利,或者支持將回退作為一種編輯技巧。」3RR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明顯的編輯戰,並非不到3的編輯戰就一定可以接受。如此我們就應該以長期編輯戰為理由適當封禁該用戶。
  2. 「所以我就登錄賬號直接解封了,這也沒什麼不對的」。這不對啊,你沒有履行到告知義務。根據方針,即使封禁有明顯的錯誤,即使我和其他兩位管理員不在線(事實上我一直在線,每當我發現自己做出的封禁被申訴時,我就會儘量保持在線狀態),你也應該通知我一下。(不知道其他兩位管理員是否得到過通知,但我肯定沒有)
  3. 最後是關於車輪戰的問題。要講車輪戰就先要講編輯戰,根據定義:「如果兩位或團體多位作者就一個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因此不斷地互相刪改或撤銷對方的編輯內容時,就被稱為『編輯戰』。」換言之,如果四位編者就一個內容無法達成共識,添加->刪除->再添加->再刪除,完全符合編輯戰的定義。而車輪戰的定義是「一場由兩個或更多管理員之間的管理回退戰」,也就是管理方面的編輯戰。故而封禁->縮短->回退->解封確實是一種車輪戰的行為。當然,「車輪有大有小」,正如編輯戰有大有小,新用戶首次發生編輯戰以後未必需要採取管理措施那樣。但是意識到「車輪戰可以避免」這是很重要的。「討論,解決行政爭議」

--Antigng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3:56 (UTC)

十多天復出的題外話
(!)意見-霧島聖管理員您好,在下有些意外,您在8/18突然出現「車輪戰解封蘇州宇文宙武」並沈寂不回應的十多天復出後,不是先回覆 客棧的討論,而是立刻介入「保護蘇州宇文宙武使用明顯非第三方來源的編輯戰版本」。這兩次,您都是突然出來處理蘇州宇文宙武的案件。是否適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日 (四) 02:56 (UTC)
保護並非對當前版本的認可。--Antigng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3:14 (UTC)
哈哈。保護頁面請求可是你提的啊,我處理你的請求保護頁面你還有意見,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了,冤枉喲,再者說,蘇州君這次回退到的版本就是你編輯過的版本啊,不信你自己看。再說了,碼字要時間的說,要斟酌的說。一個字寫錯了又要挨噴,怕。--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9月1日 (四) 03:06 (UTC)
在下是編輯過,但在下也在條目討論頁說明了有問題。由於不想參與編輯戰,因而先保留,並在討論頁請對方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日 (四) 03:16 (UTC)
在下主要疑問點是:在先前「車輪戰解封蘇州宇文宙武等爭議」尚在客棧討論中,當您尚未具體回應,@霧島聖管理員您是否適合又馬上介入蘇州宇文宙武編輯爭議的管理?而且,您這次執行管理後,在此說「下次上線也指不定是什麼時候【不過肯定不會超過三個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日 (四) 05:14 (UTC)
回正題討論
  • 已讀完。總之,我個人理解為,霧島君認為自己是對的(僅是我個人理解)。所以,如要解決此事,社群應就8月18日霧島君推翻其他三名管理員決定,解封蘇州君一事進行討論。我個人以為討論重點為:1.霧島君的解封理由稱,封禁不是為了懲罰用戶,於是這就產生一個關鍵:如果霧島君是對的,表示我們有三名管理員當日利用權限懲罰特定用戶,而依照方針,這也是不允許的管理行為;反之,如果霧島君是錯的,表示三名管理員當時的封禁決定合宜,霧島君根本不適合擔任管理員,因為此前他已經有一次誤封禁翻譯基金會使用條款用戶的紀錄,顯見並未真正理解方針與指引,不適合管理工作(請注意,我前面有加了「如果」,此處並非斷論)。2.若要解決1的問題,社群不能迴避的討論就是:蘇州8月18日被四名管理員於8小時內進行了封、解禁,那麼蘇州他到底有沒有違規?3.WP:車輪戰是方針頁面。管理員對用戶進行封禁或解禁當然也是一種編輯行為,差別在於此編輯行為需要管理員權限。--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5:49 (UTC)
    • 不論蘇州的行為是否正確,霧島此次解封都沒有聯繫或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或者說是違反WP:BP的。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9月1日 (四) 05:58 (UTC)
      • 同意樓上意見,本次事件中,因為霧島君解封蘇州後立刻消失十餘日,不論原因為何,沒通知的確是事實,而他的變更決定又與其他三名管理員並不一致,當然也不等於此四人已達成共識。--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6:43 (UTC)
      • 而且霧島君的解封理由說「一條一條的編輯記錄看下來..,對涉事雙方不平等對待」,但(1)霧島君沒說明哪理不平等,(2)蘇州後來自承「看錯了」,那霧島君「一條一條的編輯記錄看下來」也看錯?而且蘇州只提了一次封禁申訴,頁面沒有追加新理據、沒有再提第二次申訴,蘇州也沒有回應「前面其他管理員的說明」;這時霧島君突然出現解封。在下覺得:除了車輪戰中無溝通的問題,車輪戰解封前的覆核,這樣的嚴謹度也明顯不足。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日 (四) 23:16 (UTC)
        • 管理員應該根據社群共識執行權限,而不是根據你所謂的「四個人的共識」執行權限。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12:54 (UTC)
          • 你這是把兩件事混同說了。首先,你必須先知道為何維基百科會把管理員權限授予少部分人,其次,我的回應並不是說四個人的共識執行權限,從你的回應可看出你根本討論到現在仍不知道自己在討論什麼。共識與執行權限是兩回事,用戶間達成共識不需任何權限。車輪戰的意旨不在於其變更的內容,而是管理員間不可以未經討論就回退其他管理員的管理決定。換句話說,本事件中的霧島君,即使認為前三位管理員都是錯的,也不該直接回退這三人的編輯,除非這三人的編輯是破壞,他應先尋求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17:07 (UTC)

本人讀完上述已有的討論,建議對 霧島聖 提出解任,因為以下重點已被其他用戶指出;

不论苏州的行为是否正确,霧島聖 此次解封都没有联系或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或者说是违反WP:BP的。 --User:hat600达师
...“所以我就登录账号直接解封了,这也没什么不对的”。这不对啊,你没有履行到告知义务。根据方针,即使封禁有明显的错误,即使我和其他两位管理员不在线(事实上我一直在线,每当我发现自己做出的封禁被申诉时,我就会尽量保持在线状态),你也应该通知我一下。(不知道其他两位管理员是否得到过通知,但我肯定没有)...--Antigng

光是這一點足以說明 霧島聖 對封禁方針的認知或實踐有明顯錯誤,不承認錯誤而仍避重就輕,本人認為 霧島聖 應該被解任。--❦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2日 (五) 08:37 (UTC)

請問這個互煮討論什麼時候結束

  • 好吧,那您們打算怎麼辦?要麼,開聯署,投票罷免,要麼結束。
    • 廣雅範濫用傀儡;烏拉跨氪使用偽造截圖攻擊他人;還有最早部分大陸管理員被發現利用維基斂財,等等,這些引發今年互煮的主要話題,而且都是動搖維基百科五大支柱的原則性問題,都沒解決,現在霧島聖只是解封合理性存在爭議,但並不構成濫權。
    • 如果是違規解封,那麼一定,馬上會有人去恢復封禁;在維基作惡封禁很容易,行善解封很困難(以上說法不適用於純破壞用戶)。
    • 其實不存在車輪戰,如果:霧島聖解封後,別人再封禁,他自己再解封,才是他進行車輪戰,現在並沒有這種情況發生。
  • 所以你們的指控一項也不成立,那為何還要盯着霧島聖不放呢?大家心知肚明,我也在上面點明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1:28 (UTC)

    • 廣雅範已經由Jimmy Xu處理完畢;烏拉跨氪你要彈劾請便;至於最早的事情麼,見下面一條。
    • 當時天天違規解封守望者被撤銷後,樓上就在四處散播管理員收錢等謠言,此後在客棧大鬧兩個多月,弄得客棧烏煙瘴氣;而現在霧島聖出現違規,管理員並未直接撤銷,而是讓霧島聖出來說明(霧島聖也確實出來了),我想誰在作惡誰在行善,明眼人一看便知。
    • 至於存不存在車輪戰,等這次討論結束後再蓋棺定論吧。
  • 最後,再重複(最後)一次,解任討論時機成熟後自然會發起聯署,任何人都無權以最後通牒相威脅。--4Li 2016年9月3日 (六) 03:45 (UTC)
    • 有人利用維基拿錢的事,很多人提出了質疑(比如:Xxss5566、行走京滬線、Temp3600等人),也有人給出了鏈接,還有一個IP用戶給出了「拿錢」和「濫權」之間合理的邏輯關係。你現在繼續造謠「我說管理員斂財」,沒有用。
    • 天天解封合理,無論是守望者愛孟討論頁的討論,還是近期的投票討論,都給出了答案:封禁是濫權,解封合理。
    • 你造謠「天天」違規,也已經兩次發起解任案,結果第一次沒社群支持討論無果,第二次你都開聯署了(當然被幾乎所有人看出,你是報復),結果聯署人都湊不齊。
    •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5:48 (UTC)
      • 閣下如果想早日結束討論,就不要再跑題談與霧島君近期數次爭議無關的事。管理員天天的個人爭議顯然與此事無關,請另開主題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5:53 (UTC)
        • 辯證的看,「濫權封禁」、「報復天天」、「拿錢」、「范的傀儡」、「烏拉的偽造圖」、「報復霧島聖」,都是相關的。當然,你也應該看看清楚,我開始沒有說「報復天天搞罷免」的事情,這是李4說的。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7:57 (UTC)
          • 提出數個與事件本身無關的他事,只為證明自己的觀點正確是擾亂。你怎不想,你僅為了要繼續指控人,就把這幾位管理員引發的爭議全都牽扯到霧島聖一個人身上,你到底在幫他還是害他?你們不都是守望者愛孟的好友嗎?你要繼續這樣辯也可以,但你必須指出這些爭議全都與同一位管理員霧島聖相關的理據為何,否則請不要再繼續跑題。--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9:14 (UTC)
            • 你說無關,只能代表你什麼都不知道罷了。類似於,你根本不了解廣雅範和霧島聖(他二人為別:姓氏名誰、何許人士、身高几尺、樣貌如何、學識多深、性格怎樣等等等等,你都完全不知道),就對嚴重違規的廣雅範包庇袒護,卻對未必違規霧島聖糾纏不休,造成混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9:39 (UTC)
              • 我知不知道和你現在的回應有何關聯?你現在與你之前的每次指控全都一樣,你提出理據了沒?為何你攻擊其他維基人都不用負責任的?你指控人要有理據,證明你所指控的這些事都與霧島聖有關,如此才有討論必要,因為本討論串的當事人是霧島聖,不是你指控的這些管理員。--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1:52 (UTC)
                • 承認自己什麼都不知道了,那很好。既然你說霧島聖,那你並不了解霧島聖,所以。。。你,胡鬧,提出解任,又說不能聯署,你想幹嘛?就是讓客棧平添混亂咯。你的話教育你自己「請還給社群安寧,還給客棧安寧」,謝謝合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2:49 (UTC)

是否違規,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由於沒有屢次發生,此事不能走解任程序。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9月3日 (六) 04:35 (UTC)

我覺得非常奇怪。霧島君引發的數次爭議是一回事,范的爭議是一回事,烏拉的爭議又是一回事,怎麼總混在一起說?我不猜測這背後的用心,只是不要再繼續東拉西扯,這樣討論會更快結束。車輪戰的意思是管理員間盡量避免相互回退,變更的內容不是絕對關鍵,其規範是要求管理員以身作則。這如同為何會說管理員保護特定頁面版本,並不意味管理員認同該版本,或者3RR並非一定超過3次回退才可封禁的道理一樣。另外,查閱WP:RFDA所載,並無「沒有屢次發生不能走解任程序」的類似敘述。如果不合理,應先修改方針;但,現行方針頁確實沒有類似敘述。--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5:03 (UTC)

反罷免者/車輪戰被解封者,發起罷免連署。是否有遊戲維基規則之嫌?

你這樣的連署是無效的,因為你沒有提出要求霧島聖解任的理由。--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9:14 (UTC)
參考先前解任案,蘇州只是開啟程序。至於理由,秋意假髮濃自己上面說了很多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09:17 (UTC)

解任理據已經講了很多次,不再重複——--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2016年8月29日 [5]

而且我認為現在開始彈劾還為時尚早,但就有人開始強行開聯署了,其實無非想乘時機不成熟,讓彈劾案不通過,好爭取到半年緩衝期,以為大家都看不懂麼?要是隨便什麼時候都能開始聯署,那還要七天七張票的聯署標準幹什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2日 (日) 14:20 (UTC)

  • @蘇州宇文宙武,你也是把事情混同說了,請先去看WP:RFDA再回應。該頁面寫明發起連署人要提出罷免管理員的理由,不是我的原創,或者,你直接在此公開聲明,由G君全權代理你做發起罷免霧島聖的發言人,他的立場等於你的立場,如此Galaxyharrylion的程序上就完備;另外,即使你指控「霧島聖本人並沒有提出解任理由,也沒有聯署」屬實,那也是舊案,舊案的對錯如要討論,請另開主題。--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2:19 (UTC)
    • 別以為就你懂規則,連兩個管理員來解釋說不符合啟動解任程序條件,你也不聽非要說可以啟動解任,你最厲害是吧?既然這樣,我就成全你的心願,你又不願意了,葫蘆里賣什麼藥你自己心裡清楚。廣雅範解任案從開始到結束至今未對解任規則有任何修改,也就是說此案的一切程序符合規定,當然可以引用,是不是要舊案重審或者推翻舊案規則也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改變的,勸你不要拖延時間、浪費大家時間。至於「代理」發言,FLG支持者多次在廣雅範解任案中替廣雅範說話,廣雅範自己也沒說話,是不是FLG支持者的話都能代表廣雅範的立場?當時怎麼不見你來說這說那?行了,我也不和你多費唇舌,想要解任就在七天內署名,否則就等同放棄,你自己看着辦吧,我不會再回應你。——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2:57 (UTC)
(*)提醒--(1)蘇州請您別再給人貼標籤了。(2)廣雅範的案子,是因為蘇州您在解任投票中「突襲提九大指控」,范自己有發言,Wetrace是您所指涉個案的當事人之一,所以才一一提出反證、link、過程,Wetrace並未代表范發言,是作為事件當事人「就事論事-還原個案」,蘇州您所提指控涉及扭曲事實、至今4個月都未具體回應反證。(3)相較之下,在霧島君車輪戰解封案的衍生問題中,請問蘇州宇文宙武、Galaxyharrylion兩位,是否曾就封禁/解封/蘇州長期編輯戰 等實質問題本身,做過具體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3日 (六) 13:04 (UTC)
你就適可而止吧。廣雅範案半數人支持罷免,表明他們認可我所提出的理由的,你到處說我違規,你看有沒有人理你?你說的「反證」就是真的反證了?若是這樣,還要社群投票幹嗎?乾脆你來當審判員得了,可惜你不是。廣雅範也是真不幸,要FLG支持者幫他說話,反而越描越黑。——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3:12 (UTC)
(:)回應-所以蘇州您的邏輯是「人海戰術說對就是對」?那還需要管理員跟方針做什麼?
  1. 請蘇州看看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所提出的反證,您涉及扭曲事實(例如:范保護條目是依據『爭議雙方明確在討論頁表示合意』,卻被您說成「強行加入」),構不構成合理反證?請您選幾個來回應就能證明了。
  2. 您的九大指控,Wetrace是事件當事人、被您指控中污衊信譽,因此出來還原事實,卻被您說成「幫管理員代言」!?----那您蘇州現在是在做什麼---幫霧島君代言嗎?
  3. 在下試著推導蘇州的邏輯,如果認知錯誤,還請蘇州指正:
    1. 蘇州違反程序突襲范九大指控,投票中、4個月來卻拒絕回應他提出九大指控的反證。事後,蘇州認為「廣雅範案半數人支持罷免,表明他們認可我所提出的理由的」。
    2. 愛孟維基獎勵投票,霧島君得出「社群極大程度上認可該用戶對於中國大陸地區推廣維基百科所做的貢獻,並認為對該用戶的封禁存在濫權」,蘇州看來也是這麼覺得。
    3. 所以,蘇州現在要以「投票」來確認「霧島君車輪戰解封蘇州、蘇州回退」都是正當的?所以「反罷免」的蘇州這麼積極主動「連署罷免」?以投票取代說理與溝通?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3日 (六) 13:39 (UTC)
(?)疑問-
  1. 對於Hanteng、秋意假髮濃、Wetrace來說,最在意的,應該是希望霧島聖管理員能夠「履行管理員的溝通與說理義務,與其他用戶、管理員認真對話」。Hanteng、秋意假髮濃事件發生後幾天就表態,願延長一週等待霧島君出面說明解釋,而未直接以拒絕溝通處理。
  2. 這次爭議源自蘇州宇文宙武被封禁案,霧島聖違反封禁方針、解封理由不清等問題。現在,蘇州宇文宙武來「開解任連署」,有沒有COI、遊戲維基規則的問題?
  3. 蘇州與Galaxyharrylion,看來是認定「霧島聖沒錯的」,近半個月來不就「車輪戰封禁案本身、蘇州無理由回退編輯戰本身」回應、說明,而是去拉扯無關因果關係、急著推動「質疑方」連署,是覺得「連署、解任失敗」,從此相關事證都不能再提起嗎?霧島聖管理員若不回應其他管理員的疑問、對話,也不重要了?這應不是維基的溝通精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3日 (六) 12:32 (UTC)
  • (*)提醒:既然開始聯署了,那些一心想罷免霧島聖的人就不要躲着了,都出來吧,如果7天內聯署成功,就由社群投票決定該管理員去留,如果7天內沒有足夠人參與聯署,就結束這個罷免動議,這麼大篇幅的討論占着客棧已經很久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2:37 (UTC)
(:)回應-(1)在下提醒Galaxyharrylion:這個討論串放久,原因在霧島聖管理員十多天不見人影;9/1出現留個言,也不再回應其他管理員的疑問與說理。這個串要擺多久,您應當詢問霧島君。在下只是希望促成實質的溝通,這是第一位的。(2)「反對罷免者」啟動連署,並藉此嘗試「技術性迫使」質疑者 跟進連署展開罷免----這有「禁反言/誠信問題」及 遊戲維基規則之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3日 (六) 12:42 (UTC)
(!)意見:前方高能預警,FLG支持者又開始使用他們的慣用絕招——刷屏(其中包括字體加粗、放大、加下劃線等技巧)了。我勸各位躲遠點。——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3:12 (UTC)
蘇州您好,劃重點是讓您方便看到「重點」,看討論能否聚焦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3日 (六) 13:39 (UTC)
我發現你怎麼有事沒事就拿我開涮啊?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6:11 (UTC)
Galaxyharrylion您好,在下無意「拿您開涮」,只是覺得該回應您上述「該結束」的發言、釐清因果關係;(個人以為)而您在這十幾天討論中,很多時候的發言真是拉遠了、以及富有想像力的因果關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1:59 (UTC)
我是「辯證唯物主義者」,所以我堅持「物質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事物是運動的,是普遍聯繫的」,你是「不完整的唯心主義者」,所以你割裂地看待事物。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2:44 (UTC)
蘇州指控,蘇州拒答
蘇州連續三次挪移Wetrace向蘇州提問的以下留言。@Jimmy XuLanwi1秋意假髮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2:18 (UTC)
喲,又在「召喚神龍」呢?我在摘要中說得很清楚了,有問題請去VIP提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2:20 (UTC)
蘇州宇文宙武,有蘇州級的關注禮遇。在下只是一般普通用戶,因此ping管理員通知提醒客棧出現「反覆挪移他人留言」現象。另,蘇州請勿不斷「層層邊緣化」留言位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2:26 (UTC)
在別人留言上方開小標題可不是我的首創,你自己也在這麼做([6]),而且我也沒有移動你的留言位置,何談「挪移」、「層層邊緣化」?麻煩你不要雙重標準,不要這麼搞笑。——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2:38 (UTC)
在下「以下留言」原先在「蘇州所謂連署區」向蘇州文中說法提疑問。但蘇州兩度挪移在下留言,並明確表示「不回答無聊的問題」拒答(並說認為我在破壞請去VIP,看看有沒有人理。)。那在下只好改放這裡。原來,蘇州指控其他用戶潑髒水,當請蘇州說清楚,這是「無聊的問題」,那蘇州提出的是「無聊指控」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2:13 (UTC)
蘇州好,在下將以下留言挪移回來,因為,在下是直接對您上面的說法提出疑問,請您具體說明。因次這一留言應放在本區,否則會看不懂,請您別再次挪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1:54 (UTC)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建議您說明:「誰」「潑了哪些髒水」?
  1. 蘇州您說 霧島君「事多無暇回應」--那 他又何必在繁忙中上線一次就參與車輪戰為您「解封」後,十多天不來說明,說明一次也尚未回應具體理據及疑問。大家只是請霧島君合理說明、溝通,而且拿出合 理的依據、方針。這算髒水?愛孟獎勵投票案,霧島君言論,也有多位管理員留言表示不宜,Hanteng建議霧島君收回,這也是髒水?
  2. 十多天討論,認為霧島君應該說明、違反規定的,有多位用戶及管理員,大家都拿出了理據;但蘇州、霧島君兩位是否具體回應了呢?蘇州您這樣指控「潑髒水」,是不是對「上面討論的用戶、管理員」在潑髒水?
  3. 那蘇州您4月份「涉及扭曲事實」違反程序突襲范管理員九大指控,又拒絕回應事件當事人所提反證,是不是更符合您口中髒水的定義?
  4. 把 事情鬧大的,會不會是 Galaxyharrylion?幾位提出理據的用戶、管理員,都理性的就事論事,持續等待霧島君說明,這叫做「把事情鬧 大」?Galaxyharrylion一直扯到其他因果關係,連「偽造圖引發血案」都出來了...四處留言、愛孟群更發緊急通知....。誰在鬧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3日 (六) 15:28 (UTC)
聯署區只提供聯署投票,這是基本常識,也只有FLG支持者慣用手段是別人投票後在不符合自己心意的票下面長篇大論嚷嚷着讓人改票或者騷擾得別人不勝其煩。現 在已加入鏈接,大家不會看不懂。我不會回應無聊的問題,清者自清。認為我在「破壞」、「扭曲事實」的請去VIP提報,看看有沒有人理你,你自說自話是沒用 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2:10 (UTC)
只要問到您具體問題,甚至您自己提出的「潑髒水」指控的具體事證所指為何。蘇州您就拒答,或如同@秋意假髮濃所說的「顧左右而言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2:20 (UTC)
只要大多數人沒有提出異議,那我就不是「顧左右而言他」,你們少數人的指控又算什麼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2:38 (UTC)
  • @蘇州宇文宙武即使你認為他的編輯是錯的,你也不應直接更動任何用戶的編輯,除非他的編輯是破壞,因為客棧不是用戶討論頁,尤其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同意了,閣下再這樣下去會引發wp:編輯戰,請求管理員注意此用戶有無繼續此行為;另外,由於閣下是連署發動者,你不提出理由,別人如何認同或反對你要求解任霧島聖的理由?這即使不看WP:RFDA也明白的道理,而你不能因為回答不出來就拒絕回應,此舉更違反了該方針要求的「溝通」,連署案要如何繼續?你要罷免霧島聖,我支持,任何用戶都有要求管理員解任的權利,就算我不能理解當初他因為保護你而違反方針,如今你反倒要罷免他也一樣。但請閣下提出理由,不知你的理由,如何談認同或不認同,給支持或反對票?另外提醒蘇州君,根據方針所述,連署人自動視為支持票(但進入投票階段可改票),因此你自稱的「我的这条留言不属于连署,现在也并不对此案表态」並不正確。當你提出連署,你已經是支持罷免的一方,但你的支持可以在投票階段改反對,請注意。--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7:03 (UTC)

解任案聯署區

(聯署時間:2016年9月3日 (六) 06:28 (UTC)-2016年9月10日 (六) 06:28 (UTC))

如果不做個了結,我想有的人可能不會罷休,討論就沒完沒了了。成天嚷嚷卻遲遲不肯開聯署的人,無非想把事情鬧大,趁霧島聖事多無暇回應而向他持續潑污水。但什麼時候開聯署是沒有規定的,所以乾脆我來開聯署,7天內有7個人就進入投票程序,如果不滿7個人,7天後結束討論,這樣最公平。開始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06:28 (UTC)

事先聲明,我的這條留言不屬於連署,現在也並不對此案表態。所有相關連署均在我的這條留言下面進行。只接受支持票,不接受反對票,若要提出反對票請在正式開始後投票反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3日 (六) 12:11 (UTC)




對聯署的意見

(*)提醒:聯署區正文部分僅對聯署投票開放,對聯署投票有任何意見可在此區下提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1:40 (UTC)

蘇州好,在下將以下留言挪移回來,因為,在下是直接對您上面的說法提出疑問,請您具體說明。因次這一留言應放在本區,否則會看不懂,請您別再次挪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4日 (日) 01:54 (UTC)
未免自己的留言被淹沒,就再列一遍:在別人留言上方開小標題可不是我的首創,你自己也在這麼做([7]),而且我也沒有移動你的留言位置,何談「挪移」、「層層邊緣化」你的留言?——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4日 (日) 02:41 (UTC)

關於創建條目

我想在中文維基百科創建一個條目(崔碧珈),因為我懶,我只在粵語維基百科中翻譯,但它說我觸發了自動過濾器,說什麼有誇語言連接。我應該繼續嗎?Dalistationery留言2016年8月27日 (六) 07:18 (UTC)

@Dalistationery:我注意到編輯內容的最後一行有個「[[zh-yue:崔碧珈]]」,現在維基百科已經不用這個東西。閣下需要把這個東西刪掉,新建條目,然後到維基數據網站搜索「崔碧珈」,進入搜索到的頁面裏面,下邊有個「維基百科」,點擊「編輯」,添加一個「zh」和「崔碧珈」,保存。詳細說明見Help:跨語言鏈接--vjudge1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8月27日 (六) 12:44 (UTC)
@Vjudge1:有人幫我做了,是你嗎?謝喔.--Dalistationery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7:33 (UTC)

都夠了!都給我停下!

  • 請大家看看,幾乎最被社群所信任的管理員@Lanwi1:,在他用戶頁寫的幾句話:
我因為一些活躍維基人的無禮行為而感到失望。維基百科一定會毀在不文明的優秀編輯手上。如果我和日本同化了,那些人一定會做出無禮行為,那些人的素質還不如被永久封禁的編輯守望者愛孟

[8]

你是我來維基後看過最離奇的疑似傀儡案例。--Outlookxp留言2016年7月18日 (一) 01:28 (UTC)

希望你 金牌雄鷹 真不是 資深用戶再回來的傀儡。--❦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5:27 (UTC)

Lanwi1很少開口指名道姓,Lanwi1所稱「活躍維基人的無禮行為」、「不文明的優秀編輯」...我們這麼一大串留言,誰最符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5:30 (UTC)
Wetrace 不用和他比玩對號入座的遊戲,我覺得提供必要的上下文:(1)Lanwi1發言時間點和客俴的事,及以(2)金牌雄鷹|黑暗雄鷹 在此下標並提及Lanwi1過去言論 的作法是否合宜就好。--❦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0:04 (UTC)

(※)注意為避免 金牌雄鷹|黑暗雄鷹 有意無意地 使用Lanwi1 好幾月之前的話 做為這裡目前發生討論的評論,請注意到上面那句話是分別於於 2016年2月12日 (五) 06:36 及 2016年3月2日 (三) 11:59 的修訂 [9]。--❦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5:34 (UTC)

至於Lanwi1當時3月抒發的感想內容究竟為何,我們這裡沒有一個人可以代替其發言,而不能拿來說這個月的討論。不過,若有人有興趣看2月至3月,這裡吵了什麼,可以看3月的存檔(及對4月的影響)。--❦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5:40 (UTC)

黑暗雄鷹編輯記錄選摘

金牌雄鷹|黑暗雄鷹 第一次編輯是在 2015年3月9日 (一) 10:43[13],呼叫的是某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看來就沒有要被視為是新手的意思。還有[14]、上守望者愛孟詩論頁獻詩《七律 長征》[15]、評論7[16]、稱Shizhao中文名[17]、向Bluedeck稱老夥計老朋友「問候」[18]--❦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7:31 (UTC)

  1. 沒有任何方針阻止資深用戶重新返回;
  2. 見其的第二次封禁申訴,他/她已經闡明自己「不是新手」,且「既然已經決定棄用原有賬號,不再扯過去的事(從我棄用原有賬戶至今已經不止X年了),我就不想再提過去的事情,請您諒解」,顯然可以證明此用戶為老用戶回歸,故「發言風格不是新手」對判斷提供的幫助不大。-- Stang 294 2016年8月19日 (五) 12:51 (UTC)
@Stang
  1. 的確您說的沒錯,唯有方針禁止 已受封禁的資深用戶 返回;
  2. 我提這些編輯的事,主要是就其利用Lanwi1早期發言的這個行為提供必要的上下文。
Lanwi1的所指何人,可以去問他,Lanwi1也有不回答的權利,就Lanwi1給Galaxyharrylion的建議[19]來看,也有可能是表達對現在部分資深用戶的言行之不滿,未必是認可 守望者愛孟 所有的行為。至於Galaxyharrylion有沒有採Lanwi1的建議[20],Galaxyharrylion的回應也預告了當今客俴的風雨。--❦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4:58 (UTC)
事實勝於雄辯,更勝於叫嚷,只要看看本頁面里,幾個吵得厲害的議題(相關聯的但被分開了),都是誰發起來的,別人想給合併,降低爭吵的激烈度,發起人都不讓。說起來,最近,先是某個社群高度關注的投票,一巴掌;緊接着造謠圖被識破,一巴掌;現在Lanwi1管理員的用戶頁,一巴掌。。。夠狠,夠痛快!(不過Hanteng君不要不開心,我認為這三巴掌未必和你有關,另外告訴Hanteng君一件事,愛孟和你所憎惡的黑雪姬也早就分道揚鑣了,反倒是某些老牌管理員一直和黑雪姬還保持聯絡)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6:17 (UTC)
師徒的小船說翻就翻?難怪都在互煮……有些被封禁用戶的影子從來就沒消失過。--4Li 2016年8月20日 (六) 02:53 (UTC)
我再重覆我的個人立場:
  1. 我不憎惡黑雪姬
  2. 我不憎惡守望者愛孟
  3. 守望者愛孟 或 黑雪姬 要回來中文社群,不管是明還是暗著回來,只要是守著維基方針,不搞站隊人事鬥爭,不再犯以前的錯,我會支持他們回來
  4. 我認為 守望者愛孟 及 黑雪姬 操作過不下一次之言論械鬥,我針對的是那些行為本身,不是個人。他們合不合流與我無關,其操作行為是否影響維基社群文化則有關緊要。
至於 Galaxyharrylion 開頭「事實勝於雄辯」後面 一堆「一巴掌」具象化在我眼中完全無助討論的言語暴力,我不會感覺到什麼,就給別人評論什麼是言論械鬥?還是文字搭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0日 (六) 09:04 (UTC)
才發現Hanteng提到我了,其實我不懂Hanteng說的「文字搭橋」是什麼意思?這是一個四字成語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12:41 (UTC)
這類討論似乎比重過重,我把標題由==降為===。如果覺得不妥可以改回來--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0日 (六) 14:21 (UTC)
恕弄回,此案和蘇案無從屬關係。--❦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5:21 (UTC)

(!)意見1.摘守望投票"結果"下,本人提註"意見"-管理員應單純就票數與當選與否載述結果,不宜自行解讀投票意象;而因當選人尚在封禁間,用戶頁無法登錄維基推廣專家獎項與維基助理主編名銜,請管理員日後若在當選人申訴或得解禁後,補登錄上述之二個獎項。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8月16日。 2.摘-您承認您(守望者愛孟)被封禁的最重要原因是衝動,再給您一次機會,望勿再犯。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6年8月20日。此雖為其他管理員拒絕,但我認同Lanwi1作法,Lanwi1一向是審慎,獲廣大社群支持與認同。3.在台灣有些起訴與判決尚未定讞之案件,並不見得會為大眾所認同,所以也有幾件被起訴甚至判決定讞之人,藉再度參選又當選,來證明他是清白,獲得民眾支持的,唯此案是別人提名守望,結果意向應由社群自判。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3:42 (UTC)

  • 看到Chinuan君的留言。那個投票,使得某些濫權的管理員之醜行,被昭示與眾了。所以他們幾個就想盡了辦法,自己出面亦或派遣他們的手下(甚至是疑似傀儡)來造謠抹黑。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3:09 (UTC)

建議將{{orphan}}改為討論頁模板

有關跨wiki搜索結果的評論請求

發現搜索團隊希望啟用將包含所有wiki項目條目的搜索結果——使用一些語言。

我們希望您在此新功能的工作細節提供反饋,並為可能的設計選項提供反饋或提出其他主意。

感謝您抽空閱讀。DTankersley (WMF)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17:29 (UTC)

各位覺得維基百科中文版政策是不是該寬鬆些?

要求:允許創建「天水圍民生閞注平台」條目

關於卸任案:封禁車輪戰這件事情,認為有必要提出卸任案的盡可能在此提出理由

最後對於所有關心我支持我的朋友表示感謝,沒想到我現充一段時間就有人在我背後搞大新聞。抽個時間回應一下,下次上線也指不定是什麼時候【不過肯定不會超過三個月】。祝各位編安。--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6年9月1日 (四) 02:50 (UTC)

這一周來的狀況概述,以及主題恢復的相關說明

詳細的請看各小標題,任何回應請放在最下方的標題後面。以免將舊討論拉長及離題。--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6:26 (UTC)

被亂加小標題的事件

G以便於編輯的理由強行加入小標題,但卻灌入了自己了立場,以闡釋自己觀點的角度強行把自己的觀念灌到其他用戶的發言上,甚至破壞了本文主體結構,我自己發的文,主題跟內文是配套的,但G卻強行加入一個標題,內文跟標題對不上了,本文是個人有想要發起卸任案的意願,但因為社群有許多股勢力和幫派,預見可能的混亂,請求給予一定要發起的原因理由和證據。並非是發起了罷免案,這點在發主題當日就用注意去說明了,但被G的歪串波及,該段文字被扯到非常下方的位置。另外值得提的就是,李4本人有在編輯紀錄中提到他並不是發起人,也就是G直接無視當事人的意見,隨便亂扣帽子出去。為了維護這個用小標題扣帽子的方法還跟路過圍觀起爭執。也有M開頭的用戶提到這點,但卻被歪曲解釋意思。因為要修復標題和內文可以對上的問題,被兩個管理員扣了封禁一周。--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4:21 (UTC)

最近生活狀況和通訊安全異常

我這邊健康狀況不太好,上週五因為胃病去掛診,不過更讓我介意的是,我的通訊狀況被監控了,但因為電腦技術不足,所以只能發現但不能反制以及提出任何證據(基於個人隱私也不能公開什麼)。為此也有想過要丟掉帳號一事,因為既然被監控了,每次登入都會有安全上的顧慮。也有跟某些管理員在信件中提到丟棄以後有什麼方法可以永久封禁這個帳號,因為廢棄的帳號還是可能被破解密碼被盜用。--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4:21 (UTC)

主題有限度的緣由說明

最後主題恢復的說明,特地恢復的就只有我自己的論述(畢竟是我自己開的主題),還有其他沒有偏題的討論,根據我自己發主題的大標題,僅保留主題的原文、心得、提醒不要歪串和大概總結事件的小標題,最後就是霧島聖自己親自針對封禁車輪戰回應的內容,如果還要吵架或者扯無關主題請不要在已經恢復的內文上做編輯,請在下方加開標題論述。--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4:21 (UTC)

暫時總結

依照過往的用戶答辯,可以歸納幾點

  1. 霧島聖封禁車輪戰的操作的確有誤
  2. 累犯的要求未達標,有用戶認為應該類似事件達兩次以上才可以,不能包含其他性質不類似的事情,這部分可能還有異議。
  3. 霧島聖三個月內或三個月左右才能再度上線繼續回答,因此本主題直到霧島聖再次上線之前無法被關閉,因為他會找不到地方回應。
  4. 霧島聖的事件引發了守望者相關人士的注意並積極擾亂和扯離話題,還扯到了天天這個管理員,說要抹黑還陷害,編輯都有紀錄,是怎樣就怎樣,跟主題無關就別再提。請守望者集團自製,不要強制生爐煮鍋。--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4:21 (UTC)
(?)疑問-討論為何被關閉?討論為何被歸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5日 (一) 13:45 (UTC)
李4關閉討論,在下對已經結束的討論予以存檔。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4:50 (UTC)
在下以為,「關閉討論」宜問問發起人、討論人意見;而且就算是「(暫時/永久)關閉」,也不意味應該「馬上歸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6日 (二) 04:17 (UTC)
是解任案發起人之一關閉的,未見其他用戶反對關閉。您若認為不滿,可以再把討論拉回來,繼續聯署罷免大戲。當然我想幾乎沒人願意看戲。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3:13 (UTC)
你在瞎掰什麼?第一,解任案根本沒發起,第二,關閉人也不是本討論的發起人,第三,當前的方針與指引並沒有規定已關閉討論就強制要存檔。閣下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3:19 (UTC)
(~)補充:事先聲明,瞎掰不是人身攻擊,辭義請查網上辭典。--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3:23 (UTC)
第一,至少我的理解:關閉者為發起人之一;第二,發起的就是解任討論(標題明確為:卸任案);第三,你如果認為不應存檔,可以自行把已經存檔的內容請回來。閣下若認為他人「擾亂」,請舉出證據,並轉VIP頁面提報,而不是在這裡亂槍打鳥。我個人不希望這個互煮討論被重啟,因此恕在下不暫再回應關於本議題的討論。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3:34 (UTC)
你的理解是你個人理解,本討論串發起人與關閉者明顯不是同一用戶,除非你有證據指出這兩個帳號是同一人,否則你這就是擾亂。第二,如果沒有你從中不停跑題隨意指控攻擊其他用戶,討論串能有這麼長嗎(你指控攻擊了一堆維基人,至今提出證據的有幾個?沒有;你只憑你的猜想,就攻擊了這些維基人,至今你道歉了沒,也沒有!),最後還扯到與本事件不相關的管理員去。希望你說到做到,你不要再回應是最好的,如此才能讓事件早日解決。--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 今天, 23:10 (UTC+8)
明顯不是一個用戶,所以是發起人之一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01:05 (UTC)

舊的討論復原以後僅是方便讓人查看發起者還有當事者的意見,新的討論從這個標題開始

(※)注意-這一子討論串及標題,係由核斯於 9/6發起。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7日 (三) 00:20 (UTC)

(!)意見:由於發起者擅自將管理員同意關閉的討論重新開啟且並沒有完全恢復之前內容,故將之前已存檔內容刪除。該討論雖然是核斯而非李4發起(發起人肯定只有一人),但已經存檔部分明明白白寫着「核斯和李4等人發起的議題」,李4這麼長時間都沒有改動(而他是很樂意改動不合他意思的標題的),說明已然默認他是議題(而非討論)的共同發起人,所以由他關閉也並無不妥。之前我和Galaxy還不願意關閉,故而和管理員發生衝突,是李4出面才暫時中止這種「互煮」狀態,不知道為什麼核斯又要重新開始「互煮」。你們的矛盾我不清楚也不樂意了解,但是你們不要把客棧討論當兒戲,恕我不能奉陪,你們自娛自樂去吧。如果你們還想繼續「互煮」,我保留重新介入的權利。請核斯和假髮好自為之,尤其是核斯,小心重蹈被封禁的覆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今天, 22:52 (UTC+8)

不曉得為什麼你們很喜歡把標題和內文錯開,方便歪串?扯一個很後來才被G亂入的標題,@AT標題和內文結構被破壞了,恢復被破壞的內文結構使標題能對應內文算做取消破壞是操作錯誤嗎?另外范要關閉的是蘇州你自己要發起的聯署,紀錄上有,需要混成一坨?--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5:23 (UTC)
再次擅自恢復不完全的已存檔內容,已形同破壞,請勿再次回退以免編輯戰。另外,全部關閉是作為和你共同發起人的李4,你要重開請找他。——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6日 (二) 16:01 (UTC)
自己發起的編輯戰好意思?不斷的篡改標題又曲解他人立場,標題和內文的關係被打斷破壞,已經說了擷取的內容是讓人知道發起者的立場和霧島聖的回應立場,不應該繼續破壞的是你本身才對吧,我的標題你要改幾次?還有不要在我有寫內文的標題最上方擺內文讓人誤會那是你發的標題。--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6:26 (UTC)

哪條方針規定?被關閉討論需馬上存檔、不可再打開接續討論?

(?)疑問--原討論發起人@核斯因為接續討論「被封禁一個月」(當前的破壞-討論頁),理由是3RR,因為蘇州宇文宙武(車輪戰解封的被解封人、不提罷免理由的所謂罷免連署發起人)、Galaxyharrylion 不斷「關閉討論+馬上存檔」。
  1. 方針有規定不能接續討論?核斯是討論發起人,核斯不是「單純恢復客棧內容」,而是「核斯提出了自己的新看法、整理」(建設性編輯、而非回退)+「恢復部分客棧內容」---「恢復部分」是因為核斯要「接續表達意見」。何以Galaxyharrylion、蘇州宇文宙武可決定強行關閉,不准人再繼續打開討論?
  2. 車輪戰封禁的「被解封當事人」蘇州宇文宙武、以及Galaxyharrylion 一直強行關閉討論、而且馬上存檔全部從客棧清空,讓人感到疑惑。「關閉」、「存檔」是不同階段,即便是「合理存檔」的討論,如果有其他用戶有新的合理意 見,當然可以把存檔拿出來繼續討論。在下不理解蘇州、以及Galaxyharrylion是以什麼理由不斷強行關閉且存檔。-----在這一情況下,蘇 州、Galaxyharrylion應當對「關閉討論並存檔」的必要性,提出理據及方針上的舉證;何況蘇州又是「直接利害關係人」,這兩位連日來已經持續關閉討論串,有沒有「車輪編輯戰」構成3RR?
  3. 該封禁案的爭議理由,秋意假髮濃等用戶在當前的破壞-討論頁提出疑問,秋意請求其他管理員複審。
  4. Galaxyharrylion、蘇州宇文宙武,在客棧開關問題上,跟其他用戶有多少次回退?多少次被舉報?結果被封禁的是討論發起人核斯(他不是單純恢復,而是提出自己的新意見,因為接續原議題,而恢復部分討論串)。但被封禁的卻是核斯。所以意思是:不管有沒有道理,每個人有一天關閉討論3次的配額?
  5. 蘇州、以及Galaxyharrylion兩位,若認為霧島聖做的對,那他們應該做的,是就「理據、方針」可協助霧島聖說明釐清;但 Galaxyharrylion卻東拉西扯,蘇州甚至還強要「不具理由、不投票而強開罷免連署」(遊戲維基規則?擾亂?),兩位又不斷強行關閉討論。兩位用戶連日來已經和多少用戶打客棧編輯戰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7日 (三) 02:28 (UTC)
(*)提醒-依據方針內容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維基百科,遇到管理爭議等事件,應透過說明、討論、交流;但部分用戶一直想用「投票解決」。
  1. 霧島聖作為一名管理員,如果能在很短時間就做出封禁與否的決定;以其對方針的理解,難道無法對其他管理員、用戶的疑惑(而且都提出相對的明確理據),很快的回應?霧島聖9/1短暫出來的說明,只說明立場、未回應理據。
  2. 如果部分用戶覺得霧島聖管理員的作法沒問題,那應該各方把理據拿出來具體討論、具體回應,包括霧島聖管理員本人,彼此充分交流開來即可,而不宜以「強行關閉存檔」、「(蘇州宇文宙武)不提理由不表立場的連署罷免,七天後未滿即關閉討論、若滿就解任投票--投票後就不用再說此事件」的方式來阻隔交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7日 (三) 03:18 (UTC)

實質內容

很遺憾此討論串本有的實質內容見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6年9月「關於卸任案:封禁車輪戰這件事情,認為有必要提出卸任案的盡可能在此提出理由」在這個月已被不當的討論程序切割不見,我個人最近五天大病,否則我自然就依上述其他用戶展開而收集到的討論實質內容,正式發起解任案。

就目前程序上,由於蘇州以及Galaxyharrylion 以相當非慣例的方式來關閉討論,再加上蘇州是此次 卸任案 不當解封禁的當事人之一,這些小動作已讓我覺得沒有等待的必要,當事人管理員真正地正面處理事情的機會我相信許多用戶(包括兩位以上的管理員)已給了,現在我這幾天有空時自然提出 不適任解任案。--❦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7日 (三) 03:51 (UTC)


廣雅 范 2016年9月8日 (四) 14:16 (UTC)
關於車輪戰解封等案件,霧島聖管理員8/17後,過了14天,遲至9/1出現說明,但尚未具體回應用戶及其他管理員的疑問。今日已9/19,又過了18天。仍希望霧島聖管理員能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9日 (一) 13:39 (UTC)

請問把已經結束的討論再拿出來「煮人」打算幹什麼?這個煮人討論是否有結束時間?

針對管理員霧島的,明顯為擾亂的解任議題,這個長期煮人的討論,已經於9月4日被發起人之一「李4」關閉,之後被在下存檔[21]。但昨天發起人之一「核斯」,又把已經存檔的這個「煮人」討論拿出來在次開鍋煮人,搞得互助客棧更加烏煙瘴氣,繼續淪為「互煮客棧」。請問這個煮人討論到底有沒有結束時間?把已經存檔的煮人討論再拿出來二次開鍋煮人又是為何?是不是嫌客棧的鍋煮人還不夠?是不是覺得條目都很好了?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14:42 (UTC)

請您先做表率。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9月7日 (三) 14:44 (UTC)
我都把煮人討論存檔了,還要怎麼樣?今天有人再拿出來,我還回退了,結果對方IP眾多,我無力招架,抱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14:58 (UTC)
Galaxyharrylion您好,(1)上面原來的討論不是在「互煮」,而是在請霧島聖回答與對話溝通,看不出來哪裡有「擾亂」,溝通目的達成了嗎?顯然還沒有。但Galaxyharrylion您倒是在討論串裡一直在「東煮西煮」...爭議當事人蘇州還發起罷免連署(遊戲維基規則?)....;扣除掉Galaxyharrylion您衍生的東煮西煮,其實原先的討論串就是在討論具體兩個管理爭議事件是否適當的問題。(2)李4不是發起人,而且李4當時關,是因為多位用戶在討論串「編輯戰」,李4的關,也沒有拘束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8日 (四) 00:20 (UTC)
廣雅 范 2016年9月8日 (四) 14:08 (UTC)

關於多名用戶被IP跟蹤

上面霧島聖提到蘇州被IP各種騷擾,剛好我在早前也經常被一些疑似代理IP跟蹤(甚至跟蹤到非中文維基),User:jsjsjs1111也遇到同樣的事,他還專程過來我的個人頁面提醒我跟蹤我們編輯的多個IP用戶應該是同一人,現在我也開始懷疑跟蹤蘇州的和跟蹤User:jsjsjs1111和我的應該也是同一個人,或者是同一伙人。--No1lovesu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03:30 (UTC)

@No1lovesu:多謝關心!由於長時間被不明ip跟蹤騷擾,我也不舉例說明了,只說幾點:第一,ip起先跟蹤我只是小打小鬧,絕大多數情況是回退我在和他人(比如Hanteng、眾FLG支持者、多次騷擾我並曾因此被封禁的核斯等)發生爭議的條目的編輯;第二,後來越來越嚴重,發展到幾乎只要我有編輯(無論有沒有與有ID賬號的維基人發生編輯爭議)他(們)都回退;第三,我曾經多次在客棧里說過這個問題,但只有包括霧島聖在內的寥寥幾個管理員採取行動(如封禁ip段、半保護條目)予以回應,還不一定及時,其他管理員都「假裝」(我暫且加上引號,表示猜測和善意推定)沒有看見而未及時採取行動,甚至有管理員(我就不點名了,自己心裡清楚)在明明跟蹤騷擾證據確鑿的情況都不採取制止行動。我想起之前管理員廣雅範在罷免案以平局被否決後用ip騷擾支持投票罷免者,被查出後遭到其他管理員封禁,解封後卻什麼事都沒有。被跟蹤騷擾者並不僅僅限於你我,至少我據我所知,管理員天天(他支持罷免廣雅範)也曾被IP跟蹤等;因管理員濫權而被永久封禁的守望者愛孟被授予推廣專家稱號,由於其用戶頁被鎖定非管理員不能加推廣專家圖標,我就在他的用戶討論頁加了圖標(此一行為有先例可循,如管理員Wing可見User_talk:Wing/檔案5),結果一直有ip試圖刪除圖標,這也是一種跟蹤騷擾。由於這些ip的行為方式都很類似,我們可以合理推斷他們是由同一個人或者具有同一目的的一群人所使用的。至於他(們)是誰,我不是管理員不能查證,身為受害者也應該避嫌不能做出主觀判斷,相信大家都有靈心慧質,可以猜測出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9月2日 (五) 07:25 (UTC)

希望管理員可以關注一下這個問題。再跟大家分享一個事例,正當我在此模版回退三次某位用戶的破壞行為後,有個之前從來沒有編輯記錄的IP在相隔一分鐘的時間內再次回退,詳見以下編輯記錄: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2:04‎ 36.233.247.199 (對話)‎ . . (2,405 個位元組) (+1,291)‎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2:03‎ No1lovesu (對話 | 貢獻)‎ . . (1,114 個位元組) (-1,291)‎ . . (你好,請往討論頁討論,如果閣下有出處,不妨補充,謝謝。)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1:56 飛賊燕子 (對話 | 貢獻)‎ . . (2,405 個位元組) (+1,291)‎ . . (回退到由妙詩人 (討論)做出的修訂版本40946049。) (感謝)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1:55' No1lovesu (對話 | 貢獻)‎ . . (1,114 個位元組) (-1,291)‎ . . (你好,請往討論頁討論,如果閣下有出處,不妨補充。)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1:53‎ 飛賊燕子 (對話 | 貢獻)‎ . . (2,405 個位元組) (+1,291)‎ . . (回退到由妙詩人 (討論)做出的修訂版本40946049。) (感謝)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1:49‎ No1lovesu (對話 | 貢獻)‎ . . (1,114 個位元組) (-1,291)‎
  • (目前 | 先前) 2016年8月8日 (一) 11:45‎ 飛賊燕子 (對話 | 貢獻)‎ . . (2,405 個位元組) (+1,291)‎ . . (撤銷No1lovesu(討論)的版本41031440) (感謝)

打擾蘇州君的我不太清楚,不過這個IP,跟打擾[[User:jsjsjs1111]]打擾本人的IP,是很相似的,這一點[[User:jsjsjs1111]]也是這樣認為。--No1lovesu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8:13 (UTC)

霧島聖解任案正式提案前factsheet編輯

霧島聖管理員之言行(附上diff) 解任條件 同意此項言行已符解任條件之維基用戶 額外說明討論連結
霧島聖 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 ‎[28] 嚴重違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規則:霧島聖 解封 蘇州宇文宙武 之前並未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也沒有在管理員通報板留言進行說明。 hanteng, #hanteng說明1
霧島聖 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 ‎[29] 不合理而隨意更改封禁時間。 Wetrace, #hanteng說明2
霧島聖 封鎖 hanteng [30] 符合一個以上之解任條件:「混淆管理員操作與一般的條目協作工作,比如...出於對文章內容意見不同的原因封禁與自己意見相異的用戶。」「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在編輯戰或衝突中,使用管理員權力,沒有主動迴避。」 hanteng #hanteng說明3
霧島聖不當使用管理員權限於2016年「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 「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 hanteng #hanteng說明4

有鑑於仍有用戶認為霧島聖管理員解任討論之許多疑並沒得到正面回應如[31],本人決定先建立一個factsheet資料表來收集相關的解任言行理據,並按情況發展提出解任案。

以上表格的第一版本由本人hanteng編輯,主要是方便收集相關之言行解任條件主張用戶及三者的對映關係,若有需要額外說明討論的,請尊重上述factsheet的格式排版需求,以連結的方式提供於下,謝謝。各位若有想幫忙添加的,請便,並注意解任條件需要參考解任條件的文字,若有需要排版協助的地方,也請通知我。--❦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8日 (四) 03:17 (UTC)

說明區

  • hanteng說明1: 霧島聖 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嚴重違反 管理員間對封禁有不同意見時應有的程序和作法。 根據 管理員Antigng 2016年8月22日 (一) 05:04 (UTC) 發言:
Wikipedia:封禁方针#如果你反对某个封禁:“如果你(作为管理员)反对另一个管理员实施的某个封禁,请与该管理员联系并进行讨论。”“如果一个封禁决定有明显的错误,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又不在线,你可以解除该封禁。但务必解封之前通知实施封禁的管理员并在管理员通报板留言进行说明。...”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8日 (四) 03:17 (UTC)

  • 再次聲明,提請解任議案需舉證「以上一個或多個行為需要是:屢次發生,而且他人多次規勸而不改正」。若無人能舉證:
    1. 不當行為屢次發生,且
    2. 曾有其他用戶對其進行過規勸,且
    3. 規勸後仍有相同違規性管理員操作,
  • 此討論將於三天後關閉。--廣雅 范 2016年9月8日 (四) 14:06 (UTC)
  • 不認同此解任案,但必須明確指出:類似於,一個用戶在多個頁面只進行1次破壞,那麼他也構成屢次破壞。同理,管理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操作中各有1次不當,那麼就是屢次行為不當。廣雅範多次違規,再加解任案後濫用傀儡(憑藉六個月保護期就故意亂來),已經構成:違反傀儡方針、遊戲維基規則和無視社群。涉嫌多項違規,若要發起解任,濫用傀儡就足矣。廣雅範想要關閉此案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8日 (四) 14:11 (UTC)

  • hanteng說明2: 霧島聖 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除了在程序上有違解任要件之一的情事,見#hanteng說明1,在實質上有對 蘇州宇文宙武 封禁期「不合理而隨意更改封禁時間」的問題。根據 Wetrace與 蘇州宇文宙武 之編輯爭議的相關討論中, 蘇州宇文宙武 的確事後也有承認錯誤,唯 霧島聖 解除封鎖 蘇州宇文宙武 的更改封禁時間為零的作法,並不被Wetrace等人接受,而 霧島聖 並未對此事提出合理說明。--❦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9日 (五) 01:56 (UTC)

  • hanteng說明3: 霧島聖 封鎖 本人 hanteng,主要事情爭議是WP:PAID的方針頁面編輯, 霧島聖 除了有參與頁面編輯外,更偏聽/信 方針頁面編輯用戶之一,也就是 蘇州宇文宙武 ‎的說詞「偽造方針」,而並沒有查證,而在此案需要多方溝通的時候,在其用戶頁拒絕和用戶們溝通,並特別不歡迎 另一管理員提醒 霧島聖 的,他封鎖 本人 hanteng在程序上,在實質上的重大缺失。其中包括在程序上涉爭議時未避嫌使用封禁與自己意見相異的用戶,在實質內容上,不合理的封禁用戶且未查證相關事實及討論。--❦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9日 (五) 02:24 (UTC)

  • hanteng說明4: 於私,我和霧島聖有過條目的最近交流算是正面的,可以參考本人用戶討論頁User_talk:Hanteng#北京天寧寺塔。然而, 霧島聖 2016年早期錯誤封禁本人的問題,我本來不想再追究,然而不按程序解封 蘇州宇文宙武的事,且後來其短暫回來做出的說明,已讓我對其執行管理員權限的能力產生極大的不信任。最近 霧島聖 使用管理員權限 的頻率和實質內容,已讓許多用戶,包括一些管理員,對其使用管理員權限是否恰當不只一次提出質疑。就以上本人所整理提出的#hanteng說明1#hanteng說明2#hanteng說明3,似乎 霧島聖 有過份採信 蘇州宇文宙武 單方面說法的問題,以致不只一次違反社群對管理員權限使用的基本要求,其中亦有行為是同時符合二件以上之解任條件。我們可以假想,就算 蘇州宇文宙武 不是常產出爭議性編輯的用戶 好了,霧島聖 因不只一次採信單方面維基用戶的說法,而做出不只一次違反常規常理的行為,而該行為又涉及管理權限,這樣的行為模式傷的,不只是社群對 霧島聖 一個管理員的信心,而是管理員做為一個核心社群是否能按規則辦事的問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9月9日 (五) 02:47 (UTC)

廣雅 范 2016年9月12日 (一) 03:48 (UTC)
不知何以標註討論結束?還在繼續整理中,做個紀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19日 (一) 13:35 (UTC)

Draft exist

可否冒昧請管理員加速處理MediaWiki_talk:Spam-whitelist裡的新要求?

如題,許多要求似乎長期無人處理,如果方便的話懇請管理員處理,非常感謝!

沒一個要求是合理的。--Antigng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14:22 (UTC)
為什麼不存檔?-- Stang 267 2016年9月14日 (三) 16:33 (UTC)

關於medical和legal模板

關於User:Jarodalien(7)以及User:Qazwsaedx在吞噬細胞特色條目評選過程中的惡意投票行爲

維基百科亞洲月新手訓練活動

11月 Wikipedia Asia Month 活動就要開跑了。今年四月維基分會會議在柏林召開的時候,與會者對第一屆亞洲月的活動表現印象都不錯,今年再努力一些,也許可以成為由亞洲發起,熱度不輸給 Wikiloves- 拍照活動的專案。

根據表定日期的話,十月應該就會有新手訓練活動。目前台灣這裡因為台大維基社剛復社,需要一個舞台讓同學們表現、表現,台灣分會已經有一些初步的構想規畫。不過既然是亞洲月的話,也就希望不是只有一地在點狀進行,能夠跟鄰近的維基群們都串聯起來寫寫條目最好不過。

不曉得大家對於新手訓練活動有什麼想法都可以來提看看,希望能夠在10月先串聯出氣勢來。--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33 (UTC)

優良條目評選提前宣布通過和存檔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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