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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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慎用關注度提刪

在首頁「新聞動態」一欄處加入維基新聞的鏈接

新手條目一分鐘就被巡查員出手提報快速刪除了

User:Review-Renew涉嫌抄襲香港網絡大典條目

未處理的討論已經累積到5月25日了,請有空的管理員協助處理,😊謝謝您。--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3日 (六) 17:13 (UTC)

已經處理一些了,請其他管理員多多幫忙。另外有些合併操作是非管理員用戶也能處理得,也希望大家能一起幫忙。-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6日 (二) 06:05 (UTC)
已經清到6月15日了,剩下的勞煩大家了。--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2日 (二) 06:13 (UTC)

自媒體

昨天看到有人這麼說「未來自媒體發展趨勢將向專業化、媒體化、商業化發展,高質量、原創、專業的內容將是自媒體的核心競爭力。行業專家、媒體記者、編輯、主編等專業人士將會是未來自媒體的主力。自媒體的商業變現將會越來越容易,自媒體從業者的收入狀況也將獲得較大改善。」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6年7月27日 (三) 07:37 (UTC)

但是維基百科是一部傳統的百科全書,它依賴傳統觀念下的可靠來源,永遠不會與自媒體為伍。--Antigng留言2016年7月27日 (三) 23:11 (UTC)
也沒有「傳統」的說。。。160.16.201.89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10:56 (UTC)

新論壇成立:中文維基分享平臺

中文維基分享平臺,是提供維基用戶們分享個人編輯經驗(含條目寫作、站務、協作交流...等等)與想法的互助平台,歡迎大家多多參與。另外,本平台為互助性質,請不要將用戶之間的恩怨帶過去那裡互煮,希望能提升中文維基的協作氛圍,同時幫助新手更能順利的加入我們並成為具有高度正面貢獻的用戶,為中文維基的發展盡一份心力。-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1日 (一) 09:12 (UTC)

沒有繁簡轉換?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日 (一) 09:16 (UTC)
囧rz...,不過我想應該也不是說很需要就是了啦。-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1日 (一) 09:46 (UTC)
還是英文沒全消除,並且還是覺得不美觀-- 晴空·和岩 討論頁 2016年8月1日 (一) 10:29 (UTC)
居然沒被牆--4Li 2016年8月1日 (一) 10:30 (UTC)
之前那個貓盟維基論壇呢?--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感覺上被荒廢了,而且好像有一堆bug。-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8月2日 (二) 05:46 (UTC)
@mys 721tx:苗醫生太忙沒時間打理貓盟了吧,哈哈--14.202.52.129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11:27 (UTC)

再提維基協作促進案

這兩個條目怎麼回事?許淑淨應該遞補倫敦奧運的舉重金牌,而趙常玲卻服用禁藥所以金牌取消而禁賽,為何不修改一下?--114.136.56.26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15:29 (UTC)

該用戶因未提供可靠來源、進行破壞,被封禁31小時。--Techyan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15:54 (UTC)
消息沒問題,已經補回描述與參考信息,但並沒有確實確定已經遞補金牌(基本都是「可能遞補」),也沒有提及有人喪失參賽資格。事件發展仍有待觀察。——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5日 (五) 01:30 (UTC)

再提IRC頻道與Telegram群組同步

有關 uw- 開頭模板中圖片的版權問題

左邊新的維基百科語言列表中的分類

我注意到地理分野中,分有中東,中東這個詞是從歐洲角度來看的地界模糊的命名法,我們亞洲人一般都會堅持用西亞吧?用太平洋來分類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把印度洋邊的亞齊放入這個分類我就不懂了,那印尼語是要放在印度洋還是太平洋?還有就是俄文同時放入中東和亞洲,荷蘭文列入美洲(莫非是指海外省份),如果這意思是也按地區來看是否屬於某些使用者的主要語言,那英文豈不是五湖四海?太平洋得有日文?德語還可以放在美洲和非洲咧,非洲也有國家用西班牙文。Cherjau留言2016年7月29日 (五) 07:52 (UTC)

這項新功能是MediaWiki那邊的人弄的,歡迎去mw:Talk: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Compact Language Links發表意見,可以用中文留言的。不過我可以先給你一點回應:一、「中東」一詞不管有多少問題,在中文裏已經「深入民心」了,反而「西亞」一詞很少見。另外,開發者用英文的,既然他們用Middle East來形容那一類語言,若我們用定義有輕微差別的西亞,可能會導致「名不副實」。二、同樣地因為開發者用英文,他們用Pacific是指狹義的en:Pacific Islands,即是太平洋三大島群,因此沒有印度洋、大西洋等其他海洋,而印尼有部分領土在該範圍內,故此印尼的亞齊語也就隨之放在太平洋,但留意分類並不是非你即我的,亞齊語也同時出現在亞洲那邊,即是無論往太平洋還是亞洲分類去找,都能找到亞齊語。三、俄羅斯本身就有部分領土跨入亞洲,加上在吉爾吉斯有官方語言地位,自然可以把俄羅斯放在亞洲。另外同樣地分類並不是非你即我的,俄羅斯語也出現在歐洲分類的。四、荷蘭語的確是美洲國家蘇利南的官方語言,這是殖民地歷史的緣故。五、英語屬於一個更「霸氣」的分類叫「全世界」,這個分類還有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法語、以及一些人工語言等。六、日本並非太平洋三大島群,所以日語不屬於「太平洋」分類。德語在美洲和非洲一些地方流行,卻不是官方語言,因此不列入美洲和非洲。七、西班牙語已經放在「全世界」,所以不用再放在各大洲了。--Quest for Truth留言2016年8月6日 (六) 20:18 (UTC)

提議增設維基工具特別貢獻獎

哪種情況會把條目自動分類至下列英文分類

Category:Wikipedia articles needing factual verification。

這是個自帶分類嗎?用什麼辦法能查出是哪個模板帶來的嗎?我想要將其重定義到中文分類,如何操作?--Fxqf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13:05 (UTC)

衍生的離題討論

都是為了給守望者愛孟解封創造條件掃清道路。烏拉跨氪 2016年8月8日 (一) 13:10 (UTC)
Hello,Mack Horton.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16:53 (UTC)
這還真是兩碼事。守望者愛孟被封本來就是濫權,因為當初指控的罪名現在被證實了基本上都是虛構的,無論方針改不改,都一樣。當然,為了避免有些玩弄規則、濫權、¥$的人繼續傷害維基百科,明確方針還是很有必要的嘛。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9日 (二) 07:26 (UTC)
嗯,守望者愛孟人身攻擊,威脅上報上級黨委都是虛構的。赤化指日可待。烏拉跨氪 2016年8月9日 (二) 13:38 (UTC)
幾年前就被闢謠了的「故事」[1],烏拉管理員還在這裡繼續拿來「冷飯熱炒再造謠」,真太不像話了,難道現在某些管理員,需要靠造謠才能譁眾取寵了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15:10 (UTC)
辟什麼謠,哪有闢謠了?你發的這個鏈接是什麼意思我沒搞懂。為守望者愛孟一個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要跟上級黨委「舉報」維基百科用戶的奇葩造聲勢,難道不覺得很噁心?或者你背後就是守望者愛孟在指揮這一切,以實現守望者愛孟順利解封,「回歸」維基百科,建立維基百科黨支部?烏拉跨氪 2016年8月9日 (二) 19:06 (UTC)
《南方周末》關於守望者愛孟的「報道」:「守望者愛孟告訴香港維基人春卷,他說他熟悉黨政工作,你說我要不要通過黨委渠道解決他」,這個說辭,早已經被當事人User:春卷柯南澄清為謠言:

總之,我不知道他對黨政工作的認知如何,他也從來沒跟我提過這回事,只是記者偷看我手機亂寫罷了。這是不道德的。拜託你不要麻煩我,再這樣我會在這裡混不了的。--春卷柯南夫子 ( ) 2014年3月20日 (四) 10:33 (UTC)

當年,南方周末記者造謠抹黑維基百科和維基人,現在烏拉跨氪管理員一直用當年的造謠報道來繼續抹黑維基人(該報道早已經被多名維基人證明幾乎是通篇造謠),合理懷疑那篇報道和烏拉跨氪的關係(眾所周知,烏拉跨氪和當初與當時接受記者採訪的「黑雪姬」關係很好),有可能是烏拉跨氪讓記者那樣子寫的,以此攻擊其他維基人,抹黑維基百科聲譽。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23:34 (UTC)

我認為守望者愛孟只是在失控狀態下虛張聲勢罷了。--Lanwi1(留言) 2016年8月9日 (二) 16:07 (UTC)
現在都可以先失控一下攻擊威脅一下別人,然後再拿個維基推廣專家的名頭。真是有容乃大了。烏拉跨氪 2016年8月9日 (二) 19:10 (UTC)
我認為守望者愛孟因失控而被封禁的導火索是天天的第1次RFA結束前的多個反對票,結果天天落選,守望者愛孟因此失控。--Lanwi1(留言) 2016年8月9日 (二) 20:57 (UTC)
@Lanwi1:那個「舉報黨委」早就被證明是謠言了,應該是和守望者(上海社群用戶)敵對的人去故意造謠的,比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9日 (二) 23:35 (UTC)
@Galaxyharrylion:這麼說疑罪從無可以適用於守望者愛孟了?--Lanwi1(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00:05 (UTC)
@Lanwi1:正是。那篇報道,不僅被多名維基人證實為造謠,這幾年實際發生的事,也證實那報道根本是造謠。這就是我要發起這個討論的原因之一,因為站外言論,完全可以冒用身份去偽造,然後扣帽子栽贓無辜的人,守望者愛孟這件事,就是典型,而且在當時被及時「闢謠」的情況下,個別管理員仍然無視事實,堅持濫權。希望其他管理員可以儘快糾正,謝謝。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00:4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4年2月#請求Wing閣下給願意貢獻維基的編者一次機會
但他二人利用微博散發不當信息的行為是錯誤的,他們二人也對此深表歉意,我們也認為他們這麼做是不對的,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這次封禁到現在已經足夠警告他們二人,我們也願意監督他們二人,若他們二人再有站外的不當言論,則絕不姑息,予以永久封禁。
galaxyharrylion當時也是最初的共同聯署人之一,即是galaxyharrylion當時也認為守望者愛孟有「利用微博散發不當信息」的行為。
--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01:31 (UTC)
感謝Mewaqua給出了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4年2月#請求Wing閣下給願意貢獻維基的編者一次機會的討論,所以一查當初的討論,社群共識為解封2位用戶,所以,Mewaqua給出的存檔,正說明了,烏拉跨氪濫權長達2年有餘。至於微博,下面一位用戶已經解釋了,你無法斷章取義偷換概念。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0:27 (UTC)
在守望者愛孟的封禁記錄裡,從第1次無限期封禁開始看,烏拉跨氪在2014年4月7日大致上不過是維持先前另一位管理員人神之間定下的無限期封禁,看不出有什麼特別的所謂「濫權」。--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40 (UTC)
謝謝您慧眼識真。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46 (UTC)

天天嚷嚷「赤化」,真是和輪子一丘之貉。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0日 (三) 01:09 (UTC)

不是綠化、藍化嗎?(笑)其實是黑化。(忍住不許笑但還是笑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0日 (三) 01:20 (UTC)
  • 既然大家要討論京滬線和守望者的濫權封禁案,那麼我就把這件事再搞搞清楚吧,當時一起參與關注並處理過封禁申訴的@Lanwi1Outlookxp:見證我說的內容是否屬實,並請相關管理員能夠秉公處理,當時的指控主要有5項:
  1. 指控京滬線和守望者微博攻擊個別管理員,導致管理員受到威脅,管理員人神之間已經明確闡述過:微博是京滬線管理不當引起(沒有守望者什麼事),京滬線已經道歉並獲得解封,另外,從自稱被攻擊的管理員近幾年足跡遍布歐亞和北美大陸以及英倫三島的情況,所謂「受到威脅」的說辭,並不成立。即:第一項對守望者的指控:屬造謠
  2. 指控京滬線和守望者意圖帶領上海地方社群KDS(寬帶山)擾亂維基百科,事實證明,這項指控子虛烏有,屬造謠
  3. 指控守望者愛孟百度貼吧攻擊了管理員,這是當初守望者愛孟主動承認的,並且多次進行過道歉,該項封禁理由,不存在
  4. 指控京滬線和守望者拉票,請注意在中文維基WP:拉票並不是方針或者指引,只是一片論述,沒有約束力,而且拉票論述中,並沒有說不可以拉票。該項指控無方針支持,不成立
  5. 以南方周末的不實報道指控守望者「意圖通過黨委渠道如何如何」,已經被當事人春卷柯南君闢謠,該項指控,屬造謠。但很可惜,烏拉夸克堅持用謠言作為「依據」封禁用戶,且他自己作為涉案人員沒有避嫌,屬於典型的濫權行為。

---綜上,當時的封禁依據,三項為造謠,一項無方針或者指引支持,均不構成條件,只有第三項是守望者主動承認的,但這在當時並非問題的主要方面,守望者當年也多次致歉,封禁理由早就不存在了。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0日 (三) 03:09 (UTC)

(!)意見:才一日的時間這裡就變這麼長了。要討論守望者的是請開新章節吧,除非你們都認同烏拉跨氪那句「都是為了給守望者愛孟解封創造條件掃清道路」,否則再繼續討論封禁守望者是否合理就要離題了。--M940504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04:42 (UTC)
我的觀點已經基本闡述完畢了,封禁方針修改和守望者封禁關聯不大。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0日 (三) 04:59 (UTC)
存不存在你們自己看吧。封禁理由都是造謠來的,可憐死了。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08:35 (UTC)thumb|400px|守望者愛孟向上級黨委舉報維基百科用戶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14 (UTC)
這張圖里有我。那我作證,守望者愛孟在和我討論維基相關事物的時候,從來沒有說過「黨委舉報」之類話語。此截圖系偽造,而偽造的人,包括到南方周末進行造謠抹黑的人,應該就是烏拉跨氪。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0:13 (UTC)
請galaxyharrylion不要篡改其他人的留言,謝謝。--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21 (UTC)
喲!這麼說,你支持管理員烏拉跨氪造謠咯?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30 (UTC)

wulakuake你唬誰呢?QQ什麼時候是這麼個版式了?再說了,群名就是繁體字,你截個圖整個簡體字,蒙呢?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0:47 (UTC)

QQ版本,不含群號,群名簡體,此地無銀的暱稱,無法證明完整聊天情形的片段,容易被偽造的圖片格式……這些如此顯而易見的問題,不知為何要用這樣低劣的手段,又要達成什麼樣的目的,背後又有何不可告人的緣由?-- 782Talk2016年8月10日 (三) 10:56 (UTC)
  • (*)提醒:當初封禁案爆發的時候,社群一直要求那幾個管理員提供證據,部分管理員以「涉及隱私」為藉口,一直拒絕提供。果然不出所料,他們所謂的證據,都是經不起推敲、牽強附會、斷章取義,甚至是「乾乾脆脆偽造」,難怪見不得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05 (UTC)
我拿出了證據,就說是偽造的。然後就開始篡改我的留言。你們真是笑死人了。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24 (UTC)
你造謠反正不要錢的。作為截圖里有的當事人之一的我,都說了,是你在造謠,你還狡辯什麼?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28 (UTC)
嗯。你厲害,你最厲害了,守望者愛孟。請問這段截圖是哪年哪月的?你記得這麼清楚,你沒說過這句話?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30 (UTC)
作為手持證據的人,我更覺得你這是氣急敗壞,不敢承認,就說別人的證據是偽造的。以一種死不承認的態度,面對別人給出的證據。烏拉跨氪
呵呵,隨你怎麼造謠,造謠我是守望者愛孟也好,造謠我是殺人犯也行。氣急敗壞,說的正是你自己,你偽造截圖,被截圖裡的當事人之一的我——Galaxyharrylion揭穿,現在氣急敗壞了吧。就算我不揭穿,別人也會揭穿你。你就繼續造謠吧,果然如上面的人說的,烏拉跨氪現在真是和輪子一丘之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35 (UTC)
截圖里有你就說明你是真理嗎?或者也能說明你們沆瀣一氣,圖謀不軌吧。現在,拿輪子出來說事是怎麼個意思?說我和輪子是一邊的之前,你好歹也要問問輪子同不同意吧。真是莫名其妙。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42 (UTC)
(*)提醒--@Galaxyharrylion:您好,您說「烏拉跨氪現在真是和輪子一丘之貉」
  1. 提醒您言詞上注意文明方針,勿給用戶或管理員隨意貼標籤。這無助釐清事情。即便若您覺得作為圖片上當事人,感到誤解委屈,仍請您注意方針,以免節外生枝、讓問題更複雜化。
  2. 贊不贊同特定信仰,是個人看法;但在維基討論中,不該隨意攻擊或貶損特定信仰。這是明顯離題,也會讓人聯想到
    1. 4月蘇州宇文宙武在某管理員罷免案,違反規則突襲提出多項扭曲事實的所謂偏袒指控,至今對其他用戶的質疑與反證,蘇州仍未具體說明
    2. 約6月追跡未來及Galaxyharrylion封禁案,Jimmy_XU也被無根據指控偏袒。當時其他用戶提出反證(例如之一正是Jimmy提前為追跡未來解封),指控者後續也未具體回應。
    3. 這種貼標籤方式,對於大陸籍用戶及管理員來說,可能引發「政治上的威脅與風險」,是明確違反「不要人身攻擊方針」的嚴重行為。
(*)提醒@乌拉跨氪:,雖然若您是被冤屈誤解會委屈,但提醒您回應時注意文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1日 (四) 01:23 (UTC)


    • (※)注意這個截圖已經被很多在上海維基群的用戶認定為「惡意製造的造謠圖」,而且這個圖的內容,根本沒有烏拉跨氪所宣城的情況,因為,裡面連什麼維基人、用戶都沒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3:16 (UTC)
反正誰都看出來,你的圖是造的,我無所謂,隨你,繼續造謠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1:45 (UTC)
好啊。那你就請大家來看看唄。看看這圖是偽造的,還是守望者愛孟人身威脅了維基百科用戶。我隨你。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48 (UTC)
單就篡改對話內容,就很容易理虧了。不過,那應該是微信群?——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0:51 (UTC)
我沒有篡改的本事。這是微信截圖。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1日 (四) 12:29 (UTC)

WP:CANVASS不是方針,但WP:MEAT是。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10日 (三) 11:37 (UTC)

我在等,User:Galaxyharrylion等一會能叫多少個他們QQ群里的用戶來這個討論段里罵我偽造圖片。這維基百科推廣大師大概就是在這種時候發揮作用的。好一個說不贏就跑,我去站外找救兵。烏拉跨氪 2016年8月10日 (三) 11:55 (UTC)

大家記住了,wulakuake他的手機QQ就是這麼個樣式,沒群號有返回外加貼吧式外觀,誰要是敢說個不字,誰就罰喝黃浦江水吃光明雪糕。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2:02 (UTC)

(!)意見:我不判斷這截圖是真是假。據我所知,愛孟沒有用過「守望者」這個名字,一般的都是全名或者前面加「User:」,註冊兩個QQ不是什麼難事,難的是,看不見QQ號不好做判斷。我記得大群還是哪個群里有兩個守望者,故意混淆視聽也是可能的。就算這個真是他,也說明不了什麼,沒有上下文不好判斷。站在國家公民的立場上,向上級舉報是公民的合法權力,似乎並不違法,在中文維基似乎也沒有相關規定禁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0日 (三) 12:42 (UTC)
(※)注意--蘇州宇文宙武說「站在國家公民的立場上,向上級舉報是公民的合法權力,似乎並不違法,在中文維基似乎也沒有相關規定禁止。」----蘇州說法在此明顯失當。在下粗淺兩點看法,供參:
  1. 向黨委「舉報」,
    1. 「黨/國」關係?
    2. 向黨委「舉報」什麼?「舉報」意味指「違法/犯罪」,一是請問犯什麼罪?二是從效果上會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言論自由的明文保障?
    3. 維基百科伺服器適用美國法律,在美國、在維基百科將其他用戶的合法自由言論(尤其符合維基百科方針的合理編輯討論),「舉報」給中共黨委------而可能升高言論人的政治風險....會不會違反美國法律?
  2. 維基百科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明確規定的例子:
    1. 「對用戶進行法律威脅」-----→「向上級舉報(違法/犯罪)」...這是不是法律威脅?
    2. 「對於用戶會導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威脅或行為。這類違規可能會在被任何管理員發現後,被封禁一段時間。在一些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中,處理此類行為的管理員應該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員會成員及吉米·威爾士並說明其管理行為及原因。」----→向黨委報告,會不會讓大陸維基人、甚至海外維基人升高風險?應該很清楚。
  3. 另外值得注意的紀錄是,
    1. 愛孟被封禁期間,該QQ群的一些用戶,例如追跡未來等用戶,曾公然威脅管理員配合當局審查維基百科內容,稱管理員「包庇犯罪組織」等等(若需要,看誰可以來一一列出)。也可以回憶看看,過去是否有些資深用戶,隱然或公然拿出「黨政」來壓人?
    2. 有些用戶近來公開主張「維基百科應審查以換取TG當局停止封鎖維基」、或「成立維基協會(涉及設立黨支部組織)」,那麼,過去有沒有用戶跟「黨」組織互動時,向黨組織報告了些維基人動態?對維基百科生態、維基百科用戶,會不會帶來什麼壓力與不利?
    3. 在愛孟主持的QQ群中,成員用戶升高其他用戶風險的行為,原則上不當然應歸責於愛孟。但對於成員用戶的這些爭議言論與行為,愛孟曾經與現在的態度與行動是什麼?也許愛孟願意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1日 (四) 02:43 (UTC)


  • (!)意見各位參與討論的,線下看的。我想我要重點說明幾點:1、我本來只是希望完善方針,然後被烏拉跨氪搞成了「為某人解封鋪路」;2、之後烏拉跨氪就拿出當年南方周末報紙的報道來繼續混淆視聽,結果被我給出當初當事人的闢謠;3、再來烏拉跨氪就拿出了一個根本前言不搭後語,且漏洞百出、明顯一看就是P出來的圖,繼續黑人。如果他造謠的圖裡,沒有我的話,我也不會管這個事情,但既然那個截圖里有我,(類似於南周記者被人慫恿進行失實報道,裡面涉及守望者的情況同時涉及了春卷柯南,所以春卷柯南管理員很負責,出來闢謠)所以,這個截圖里既然有我,那麼對這個造謠的截圖進行澄清,則我做人最基本的道德。我現在暫時不再說誰造了這個圖,但至少,烏拉跨氪用這種造出來的圖,不斷進行謠言攻擊(包括用這個根本什麼都不能證明的東西來封禁別人),已經失去了一個維基人最基本的底線。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3:16 (UTC)
    • (※)注意這個截圖已經被很多在上海維基群的用戶認定為「惡意製造的造謠圖」,而且這個圖的內容,根本沒有烏拉跨氪所宣城的情況,因為,裡面連什麼維基人、用戶都沒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3:16 (UTC)


只說烏拉跨氪君上傳的這張圖,不說別的。個人嚴重懷疑圖片的真實性。除此之外,在下也希望向港台地區用戶科普一下大陸方面使用 QQ 交流維基百科、以及微信等中國大陸常用的聊天工具等。

  • 截圖沒有顯示手機信號、運營商、當前時間等內容的狀態欄部分。說真的我相信很少有人在給手機截屏的時候會特地在截屏後再把狀態欄截掉,除非有什麼比較關鍵的隱私。
  • 從截圖能看出來這是微信的截圖而非 QQ 的截圖。然而常在 QQ 的大陸維基人都知道,「維基媒體上海總會」是 QQ 群而非微信群。
  • 截圖中的聊天框(氣泡)的陰影、配色風格與最近微信版本不符。微信也遵循扁平化趨勢,然而截圖中陰影非常明顯,相比較之下更像蘋果在 iOS 7 之前的擬物狀態,而微信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經棄用這樣擬物風格的 UI 。
  • 聊天紀錄中顯示的用戶名與實際不符。反正我從來沒記得愛孟、Galaxyharrylion 和白開水用過這樣的名字。在維基百科最大的 QQ 群上,所有用戶的名字都以 User: 開頭,這樣可以區分群中已經註冊維基百科賬號的和沒註冊維基百科賬號的用戶。而守望者愛孟也從未用過「守望者」(沒有愛孟二字)作為群內的名字。——最起碼我記起來是這樣的。
  • 網絡上有大量的聊天記錄截圖生成器,生成這樣的聊天記錄並非難事。Google 一下便知。——這不能說明這張截圖一定是偽造的,但是能說明僅僅一個截圖不能作為完整可靠的證據的。
  • 圖片沒有 EXIF 信息。
  • 作為維基百科的管理員,烏拉君如此心急地將圖片上傳。而圖片將在不久刪除。傳這樣的圖片而不用外部圖床,讓人難以理解。

以上。無意參與其他方面的撕逼。--Techyan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6:15 (UTC)

其實可以扔去C區(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0:56 (UTC)
(*)提醒--在下對此事件,從目前討論看來,在下尚未形成定見、持續閱讀各方看法。---提醒一下,「這張圖是否真實」、「愛孟究竟有沒有跟黨委報告過」是兩件事,都可以好好的理性討論。
  1. 但是,公然直接指控「特定人偽造」會涉及誹謗,應拿出具體的證據;,若只是推論---言詞上也應保留些。儘管要舉證圖是真是假,目前似乎不是很容易。
  2. 在下曾經公然批評烏拉跨氪涉及不當管理,也被他封禁過。但是,在這件事情上,目前Galaxyharrylion等用戶的質疑,在下覺得,目前討論看來,還不足以認定是偽造的(--圖的真實性仍可再討論)、更難直接斷定是烏拉跨氪偽造的。目前對烏拉的直接指控,太快了些。另方面,@乌拉跨氪:有沒有其他可供輔助證明的方法與意見?
  3. 此外,請Galaxyharrylion或其他用戶別再給相關人貼上FLG標籤,這可能會對大陸籍用戶施加黨政壓力,也是不當說法。無助釐清事件本身。
  4. 最後,在下發言的初衷,(1)是看到社群出現爭論,希望透過參與討論能夠協助理性的釐清、溝通,(2)是想提醒社群一些用戶,請不要輕易給誰扣上高帽子、貼標籤,而請就事論事。也不需要給在下貼什麼標籤;如果發言就要貼標籤,那一大串留言中,很多用戶可以給自己貼上些。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1日 (四) 01:34 (UTC)
  • (!)意見:總愛搞大新聞。。。好吧,我還是來說說這張圖,只要稍微懂點P圖技術的人,都一眼能看出,這張圖的嘈點太多。但我覺得一些朋友可能吐槽的重點偏了,我就已用@和平奋斗救地球:一貫希望營造的WP:AGF來分析下這張圖吧:
    • 首先,我們AGF這張圖是真的,裡面一個自稱「守望者」(無愛孟)的ID,的確說過:「已經向上級黨委反映了情況」
    • 然後,請各位(※)注意圖中所顯示的是「已經向上級黨委反映了情況」,並非烏拉夸克所說的:「守望者愛孟向上級黨委舉報維基百科用戶
    • 再者,即便這的確是守望者愛孟的發言,查閱近期其他討論,數名用戶表示:守望者愛孟在積極構建「中國維基人協會」組織,並積極向中國政府爭取「解除對中文維基的封鎖」。因此基於AGF,我們完全可以推定的一種可能性很高的情況是,守望者愛孟是在向上級反映維基百科是一部自由百科全書的情況,是在爭取解除對中文維基的封鎖。
    • 還有,「黨委」只能舉報「黨員」,維基百科用戶里99.9%都不是共產黨員,是共產黨員的維基人本來就沒幾個人,就「守望者愛孟黨委舉報維基人」這個指控來說,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 最後,烏拉夸克作為管理員,一直這麼惡意栽贓用戶,排擠特定的用戶,其行為已經違反了基金會的開放性決議——「不被容忍的敵對行為」。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1日 (四) 05:24 (UTC)
樓上好,您上面的幾個論點,是否要再補充加強一下?不大合理,例如「舉報僅限黨員」就顯然不符客觀事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1日 (四) 12:05 (UTC)
樓上,能溝通就溝通,罷免是最後一步,這種話請不要輕易說出。--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11日 (四) 09:49 (UTC)
Category:N-C16的維基用戶分身?--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1日 (四) 10:06 (UTC)
請各位冷靜,不要持續回退。-- Stang 302 2016年8月11日 (四) 12:34 (UTC)
在座的各位才一天不到時間就寫了這麼多玩意,看來是覺得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質量數量各方面都已經登峰造極了是吧?既然如此,我在此處請求刪除所有維護模板,反正也用不着了,看見問題不掛模板而去互煮的維基人的確有一批呢,在座各位或許很多都不是,但我想應該還是有這種人的吧?-- 晴空·和岩 討論頁 2016年8月11日 (四) 13:10 (UTC)
「從諸多現象十分令人懷疑,部分維基用戶透過組織的方式,試圖建立一些政治影響力,該現象恐會造成中文維基社群更大規模的紛爭,並對編輯工作造成負面影響。」(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會訊 105年08月號)--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1日 (四) 13:17 (UTC)
說起這個,有人(在這裡給這位台灣資深編輯面子,不點名了)當時不是威脅說,要把投票反對的用戶全部封禁嗎?當然這和那張造謠圖無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1日 (四) 13:23 (UTC)
(?)疑問--剛剛幾位用戶在此回退戰刪除恢復被質疑「人身攻擊內容」...既然有用戶主張刪除,是不是雙方涉及人身攻擊的內容都該刪除?主張刪除者是發言一方,是否自行清理?畢竟,一方情緒話有失文明之處,另一方的話語也不簡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1日 (四) 14:07 (UTC)

一些我想說的話

首先,我真的很感謝各位六個月來的教導,此次請辭乃是我一人決定,與任何人均無關會考對我來說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試之一,我無力一邊準備考試一邊管理中文維基百科,而我亦不喜歡當一位拿著權限不做事的人,因此請辭是我深思過後的決定。在這半年之中,我學到了許多經驗,做人處事的道理,作為管理員,並非單單僅是處理站務或是解決紛爭,管理員應該是串起每一位用戶合作、互助的中間角色,並且維持應有之秩序,然而當今中文維基百科並無法做到這點,人人均為自己的利益在互煮,但請各位記著,我們是百科全書,提供的是協作、奉獻知識的場所。在閱歷大大小小的互煮之後,我深深感到能力不足,我無力也沒有時間再去關心這些莫名的爭執。再強調一次,請辭是我自己的決定,與任何人均無關,祝各位在未來一年能夠編輯愉快,謝謝。--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12日 (五) 14:07 (UTC)

(*)提醒--@Galaxyharrylion:您好,火車James970028已經在講「不要互煮」,
  1. Galaxyharrylion您卻還在此說「大家都知道,背地裡,某些人給了火車多少壓力,噓。」....請問,給壓力的究竟是誰?您無根據的說「大家都知道」...抱歉,在下就不知道。如果您習慣如此發言,很容易傷害到其他用戶與社群。
    1. James都辭職了,確實是社群的損失。希望您就不要再點火。
    2. 之前追跡未來公然威脅施壓管理員審查維基內容、您也無證據持續指控多位管理員(收錢之類等等),公開就給了管理員多少不當壓力?
  2. 而且,您在這事件中,也有不當
    1. 您在社群中直接指控烏拉偽造圖片造謠,其實比公然侮辱(例如烏拉對您某些言詞)嚴重。您是圖片當事人,您說是假的,仍不能證明就必然是假的;其次,就算確實是假的、管理員之前判斷有誤,但也不能就說是烏拉偽造的。您與烏拉的相互討論過程,有很多疑點都尚未釐清。您「斷言式」的說烏拉偽造等等,其實也是人身攻擊。火車James在VIP舉報頁也指明您違反文明方針
    2. 看了您、蘇州與烏拉之間的「留言」回退戰,您提出烏拉兩個字眼涉及人身攻擊,但您卻刪除了其他無字眼的段落;這也可能坐實了烏拉說您「竄改他人留言」。
    3. 烏拉後來在VIP舉報頁,留言建議雙方都刪除人身攻擊字句,他願意改掉幾個字句(他後來確實改掉/刪除了),同時建議您同時刪除「烏拉偽造圖」。但您沒有回應他。現在的討論串,烏拉(被您指涉的)的人身攻擊內容已不存在,您對烏拉的人身攻擊卻還存在;而被封禁的目前是烏拉,您現在應該盡量低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3日 (六) 00:00 (UTC)
😊謝謝你--謝謝火車半年的付出。大家留您不住,那就祝福您,希望您專心備考之餘,還有些時間能來維基交流。考試加油!考試結束後歡迎回任維基管理員。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3日 (六) 00:00 (UTC)
祝好-- 晴空·和岩 討論頁 2016年8月13日 (六) 01:58 (UTC)
你幹了半年,有700+管理員操作數,就算你認為「我深深感到能力不足」,但是客觀來說,你已有超過其他維基人的管理經歷和經驗。現在把這些都丟了,不覺得可惜嗎?就算你不覺得可惜,你站在維基百科的角度想想,不覺得可惜嗎?「在閱歷大大小小的互煮之後,我深深感到能力不足,我無力也沒有時間再去關心這些莫名的爭執「,這種態度我認為是懦弱的。--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02:39 (UTC)
等他考完了再回來申請吧。在準備大型考試的同時,還要處理這些爭執,很容易導致二邊都顧不好。--和奮球拒互煮2016年8月13日 (六) 02:57 (UTC)
在下覺得,一邊準備考試,另一邊低度參與管理尚可(儘管平衡並不容易)。不過,火車說「我亦不喜歡當一位拿著權限不做事的人」,那就只能尊重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3日 (六) 03:11 (UTC)
@Antigng:我指的經驗不足是社會經驗不足,我尚無力處理重大爭議,且我不認為經驗會被丟掉,我認為這是累積的東西,儘管時間一久可能會流失。至於維基百科,我於RFA時即承諾以學業為重,這的確是我較為自私及懦弱的地方,但是我必須實現承諾,對您當初的信任,感到深深的抱歉。--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06:38 (UTC)
我現在才知道James970028如此年輕……會考加油!--M940504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04:51 (UTC)

剛才監管員已經移除了我的權限,在此再次感謝各位的協助,謝謝。--James970028留言2016年8月13日 (六) 09:43 (UTC)

不說別的了……只願說一句,感謝您在任內的貢獻。-- Stang 300 2016年8月13日 (六) 10:28 (UTC)

請各位關注一下某個「一條居士」條目

[2]--AsharaDayne留言2016年8月15日 (一) 07:51 (UTC)

烏拉跨氪

galaxyharrylion烏拉跨氪使用偽造的截圖造謠攻擊其他維基人,試圖為自己長年的濫權行為開脫,被至少3個維基人看出截圖為偽造的破綻之後,仍舊繼續用偽造的截圖攻擊別人,毫無悔意,有沒有需要罷免?--219.79.126.234留言2016年8月10日 (三) 13:54 (UTC)

若要提罷免,就別用IP未註冊的方式留言吧--Wolfch (簡易留言 - 留言) DC14進行中 2016年8月10日 (三) 14:05 (UTC)
要鬧騰儘管鬧騰,最好把維基鬧騰成一個互煮樂園,變成到處都是陷害和攻擊的樂園,趕緊去提刪人身攻擊方針吧,還有善意推定那個方針也趕緊提刪,哦不,提什麼啊,直接刪除好了,我很看好你們哦-- 晴空·和岩 討論頁 2016年8月11日 (四) 04:14 (UTC)
疑似是User:N-C16(前名User:Naughty Jeffrey)以非登入IP繞過封禁繼續擾亂。--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1日 (四) 07:23 (UTC)
話雖如此,但烏拉夸克確實存在多次辱罵其他維基人、惡意推定、濫用管理員權限、扣帽子等違反方針的行為,社群就沒辦法約束他一下嗎?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1日 (四) 07:38 (UTC)
一碼事歸一碼事。一個,繞過封禁就不是一個合適的行為,遲早要挨鞭子的;另一個,如果能有能完全確鑿認為愛孟不應該被封禁,或者知道或獲得到管理員認為需要封禁的依據或不需要封禁的依據,而不是單單挑一些陳年舊話來挑起社群混亂的話,可以去提請一個罷免看看,隨便看看站隊(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8:01 (UTC)
您想多了。我對提請罷免這種事毫無興趣,但必須明確一些底線,烏拉夸克這樣橫行霸道地屢屢違反方針,如果不進行約束,對維基社群的殺傷力是很大的。今次事件是烏拉夸克自己拿着根本不足信的陳年舊話的東西挑起社群混亂。你既然都承認了你是站隊,不是為了維護維基百科,那也就隨你心了。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1日 (四) 08:15 (UTC)
不不不,是你想多了,如果「你們」(大概)是不是非要搞站隊的,我不管,我只是負責修條目的,你見我有經常直接找這些事來談嗎?總之管理員是社群基於共識選出來的,管理員的行動都是滿足共識的,我只是相信管理員,「你們」不認同的,那就繼續反對搞罷免,然後繼續拉布客棧唄。我繼續做我的打掃就是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8:57 (UTC)
某些管理員是當選的時候的確是滿足共識,但不代表他永遠都滿足社群共識。既然您對你支持的管理員有信心,認為他們的行動都代表共識,你完全可以建議,讓您所支持的某些管理員先卸下管理員權限,再重選一次管理員,看看他們還夠不夠社群共識。我很有信心,我支持的Lanwi1、Outlookxp、和奮球、火車書呆等管理員,即使他們現在卸下管理員權限,再重選,一樣能夠獲得社群共識支持。您所支持的烏拉夸克、廣雅範等等嘛。。。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1日 (四) 09:05 (UTC)
有意思,我有說過支持特定人嗎?怎麼這麼快幫我決定了,還是你欽定了哪些該上去,哪些該下來,然後哪些是自己的撐腰,哪些不是?還是我們所想的人是有交集還是純併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9:33 (UTC)
「管理員的行動都是滿足共識的」,這是您說的哦。原來,烏拉夸克人身攻擊和濫權;廣雅範濫用傀儡。。。等等等等,都是社群共識啊。你太流弊了,在下「佩服」得五體投地。建議您提議:廢除傀儡方針、廢除文明方針。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5日 (一) 09:16 (UTC)
如果你覺得他做的不滿足作為管理員的要求,那就是試試罷免看看唄,然後看一下是交集還是純合集?然後我也佩服貴兄的反射弧長度和接話水平。——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5日 (一) 09:35 (UTC)

建議更改"澳門巴士路線列表"模板

本人對t:澳門巴士路線列表提出以下修正方案:

  1. 第一個分類"澳門市區線"改為"澳門半島線",因為"澳門"一詞可能產生歧義。
  2. 增加"繁忙時間路線"。

另外,澳門公共巴士路線的條目,經常出現"尖峰"和"離峰"的用詞,但並無實質對應時間,建議作出修正。

希望各位澳門維基人關注一下,謝謝。 --(一切重新開始)(叮噹呀,誰都喜歡,小貓也自豪!) 2016年8月16日 (二) 01:24 (UTC)

在導航模板前面加{{-}}

一直以來都有一些熱衷於此的用戶。導航模板本身就是display:block; clear: both;,這個換行沒有產生任何意義,單純只是增加模板引用數而已。記得以前某用戶還說文字下面直接連着導航不好看云云,我無法理解。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6:14 (UTC)

{{-}}主要防止一些過高的內容穿過下面的文段導致排版不好看,例如infobox下面有一些右側圖片被頂穿過。但navibox本身就有類似{{-}}的分隔排版也不會被穿過。的確在導航模板使用{{-}}有點然並卵。——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6:53 (UTC)
只要細心留意,就會發現許多「熱衷於此的用戶」全部都是使用澳大利亞IP,本尊其實就是User:Miffy _____。--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7:36 (UTC)

請求取消P3P隱私偏好項目平台條目的創建和編輯限制

我打算翻譯en:P3P之條目,但P3P隱私偏好項目平台(前者的中文譯名)均與「本地或全域黑名單」匹配,因此無法創建以進一步編輯。請求管理員協助創建P3P條目或解除其創建限制,並解除可能存在的編輯限制;請求管理員協助創建隱私偏好項目平台並將其重定向到P3P,或解除其創建限制並解除可能存在的編輯限制。感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虹易對話貢獻)於2016年8月20日 (六) 08:42 (UTC)加入。

@虹易:按來源我創了隱私權偏好平台P3P的頁面,我不是管理員,不過看起來之前P3P可能是被其他廣告企圖所佔領,現在這應該還可以,有了一個可靠來源加一個外部連結至W3C的文章,祝編輯愉快。--❦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0日 (六) 09:40 (UTC)

黑雪姬、守望者愛孟:言論械鬥?文字搭橋?

希望大家可以讀讀這篇文章言論械鬥的年代,用文字搭橋

我這幾年在中文維基面臨到許多人身攻擊的事,由於時間縱線長且其中有涉及到最近的主要談及的用戶 守望者愛孟,所以就摘要以下內容供參考。

這未必說明這些人物都仍一致並持續的對本人進行攻擊,但這時間拉的蠻長,或許可以供對 黑雪姬、守望者愛孟 好奇的人,一個他們對中文維基社群文化所留下的遺產及影響 的一個角度思考:他們是用言論械鬥?還是用文字搭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5:18 (UTC)

讀了,好文章,謝謝推薦,尤其值得中文維基社群閱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9:02 (UTC)
嗯,某博士對中文維基的貢獻倒是很大。PS:最後一個頁面很久沒更新了,注意不要又出現Vendalism的錯誤,有損博士形象啊,蛤蛤--14.202.52.129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6:44 (UTC)
@14.202.52.129:你的第一個編輯[7]看來十分沒必要,頗有煽風點火的能力。--❦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0日 (六) 09:55 (UTC)

維基獎勵可否挾帶不必要的維基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

關於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拓荒獎/Fayhoo中,比較[8]的首段提名文字,原文已有WP:WEASEL的問題如「2014年上海編輯和聚會遭到少數管理員封殺之後」,後來又加入了括號中的內容,請問:

  • 括號中的內容 是不是 對於維基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
  • 維基獎勵可否挾帶不必要的維基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10:24 (UTC)

無聊,推薦詞要怎麼寫,是我的事,你如果看不慣就去反對好了。就算你現在修訂新的方針,也管不了之前的行為。再者,這可不是個人判斷,這是一個無法磨滅的事實。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0:28 (UTC)
一碼歸一碼,我不是按人事的敵我邏輯去反對該維基獎勵案,我針對「挾帶不必要的維基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不是為了要管你,是制度。我無意「磨滅」你的個人判斷,至於括號中的內容是否是事實,目前我看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或反證你的個人判斷,所以才是「對於維基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10:58 (UTC)
早2天有管理員在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推廣獎/守望者愛孟開了一個壞的先例:「社群極大程度上認可該用戶對於中國大陸地區推廣維基百科所做的貢獻,並認為對該用戶的封禁存在濫權(相關證據無法說明問題,且未見該用戶對維基百科造成破壞),對該用戶的封禁在亦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其推廣維基的工作。」[9],有「騎劫」授獎提名投票之嫌。--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1:28 (UTC)
你有幫助造謠者助紂為虐「之嫌」。對了Mewaqua,給您的建議「移民北朝鮮」,您考慮得怎麼樣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1:44 (UTC)
請把主要精力放在編輯條目而非挑釁他人去「移民北朝鮮」,歸根究底,過往輕率解封你的一些管理員需要對閣下造成的問題負上一部分責任。--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2:13 (UTC)
「請把主要精力放在編輯條目」這句話奉還給您。是您先前表態您敬仰卡扎菲阿薩德,所以我建議您可以考慮移民北朝鮮。您要對您是非不分造成的問題負責。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3:00 (UTC)
「您先前表態您敬仰卡扎菲阿薩德[來源請求]」。
另外galaxyharrylion閣下大可放心,不計回退戰和單純掛模板的行為,我於2016年1月至今在條目編輯上的「量」一定遠多於閣下,前兩天才寫了一個「民主同盟軍」,請問galaxyharrylion閣下同期寫了那些條目?
--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3:19 (UTC)
看貢獻報告:您加入維基的時間和我差不多,閣下寫了總共100+個條目,我總共寫了1100+個條目,我寫的條目數量好像是你的7倍誒。。。啪啪啪!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3:24 (UTC)
2016年1月至今」。--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3:27 (UTC)
共產黨和國民黨比抗日,結果共產黨的某個媒體:只拿1945.7-1945.8的戰績進行比較。。。然後比出來的結論:「共產黨是抗日的主力!」「因為那一個月,國民黨還在丟地方給日軍,共產黨在收復失地!」。典型的「自我宣布勝利之阿Q定律」。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3:31 (UTC)
樓上好,(1)您上面的說法,與您當時被解封前對管理員群的承諾相違背。您說您要編輯條目,現在您卻說「以前編輯很多」來回應Mewaqua的提醒?(2)您所說「寫了1100+條目」,應該是編輯過這些條目?而非大幅創編吧。有些人集中在部分條目撰寫,有些人廣泛小修改,都是貢獻方式。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7日 (三) 23:47 (UTC)
自己查詢Mewaqua和我的所創條目記錄:截止2016.8.19北京時間8:11,Mewaqua一共創建167條目[10],我一共創建了1127條目[11]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0:12 (UTC)
(※)注意:樓上的請不要討論與話題無關的問題。--飛賊燕子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1:49 (UTC)
願意投票,僅僅只是肯定了你說的:「認可該用戶對於中國大陸地區推廣維基百科所做的貢獻」。至於hanteng口中的他因何「遭少數管理員封殺」(我至今經過沒搞明白經過)被禁封之類的。大家只是不願意為「少數幾個人的不明白的事」買單,僅此。--飛賊燕子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2:03 (UTC)
(※)注意:「移民北朝鮮」---在下不知道前因後果,但發生在大陸用戶之間,聽起來似乎有「暗示威脅」的意味?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7日 (三) 11:52 (UTC)
「移民拉卡」「移民海地」「移民馬拉維」還差不多,朝鮮那不叫威脅,充其量是體驗一把冷戰生活。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5:33 (UTC)
(!)意見--建議請@霧島聖:管理員來說明一下他「如何從投票理由中總結出這一結論」[12]好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7日 (三) 11:52 (UTC)
(&)建議:票夠數。--飛賊燕子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2:04 (UTC)
  • 感謝Wetrace提醒,Mewaqua原來是大陸用戶啊?看了管理員的對某投票的結論,很合理嘛,推薦詞裡說的很清楚,投票討論也很實實在在,參與者有管理員、資深主編、執行主編;有中國大陸用戶、台灣用戶、香港用戶,投票持續兩周,公告欄都有,參與者超過50維基人,投票期間頁面瀏覽量超過2000,是廣泛的社群討論的結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2:35 (UTC)
(※)注意-樓上好,維基獎勵頁面寫著「維基獎勵是一個鼓勵性質的項目,並非管理員投票,請多以鼓勵代替責備。」
  1. 但如今您與部分用戶,卻把獎勵投票,視為「對某些爭議的認知版本」投票,這是原創總結----難道「爭議的真相」是可以透過「投票」來判定的?維基獎勵,不是拿來這麼做;難道「維基OO/區域貢獻獎」之類,就能代表「社群極大程度」?
  2. 「頁面瀏覽量超過2000」,一說明討論激烈,但提名人被提名人等用戶都未舉證「如何推廣」及「推廣是否違反維基方針與精神」。二也許說明,有其他用戶都來看「這特殊的獎勵投票」,但很多人並未投票;在下未投票的原因,就是因為「維基獎勵是一個鼓勵性質的項目,並非管理員投票,請多以鼓勵代替責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7日 (三) 23:41 (UTC)
  • 此事我認同Mewaqua君意見。一個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出如何推廣維基百科證據的討論,管理員竟然就通過了,簡直莫名其妙!維基百科不是民主實驗場,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此次管理員團隊之斷事我不能理解。從討論過程中亦可明顯看出並無wp:共識,怎麼就會等於有結果?此事本很單純,此人被永封是一件,他推廣維基百科是一件,兩件事混同討論已經不對。我不認識被提名人,本次討論我只看到很多維基人投支持,但被提名人推廣維基百科的證據在哪?直到管理員強行關閉討論我還是沒看到。有證據我會投支持票,因為一來我不認識他,二來推廣獎與他是否被永封本不相關;但,沒看到證明要如何給支持票?管理員團隊實在離譜!--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17:09 (UTC)
(*)提醒--再一次Ping請@霧島聖:管理員來說明一下他「如何從投票理由中總結出這一結論」[13]好了,以及他做這一結論總結是否符合維基方針好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7日 (三) 23:41 (UTC)
User:霧島聖頁面已表明「霧島聖已經關掉了不勝其煩的提及提醒並表示有事來討論頁或者電郵找他」。--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1:10 (UTC)
謝謝,已到霧島聖個人頁留言邀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1:17 (UTC)
惡例一開,「授獎提名投票」會走向變質,甚至變成政治或宗教立場的表態投票。假設有人發起一個「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XX獎/十字軍大屠殺」,在「推薦辭」上大肆撻伐基督教,最後又在票數上大比數通過的話,那麼是不是可以「結論」為「從投票和相關討論的結果看,社群極大程度上認為基督教是邪教」?--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0:09 (UTC)
喵喵喵?--追跡未來 2016年8月18日 (四) 01:10 (UTC)
偶喲喂!這麼大的事情居然錯過了。社群以大比分壓倒性通過的投票,投票的好幾個都是管理員,居然有人因為投票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就吵吵鬧鬧個不停?真是一點信譽都沒有。那個投票看了下,好有意思,居然有不止一個投反對票的管理員搞「花樣污衊」,但這也阻止不了社群共識。欲蓋彌彰,也更揭示了有的管理員「迫害特定地區用戶」的真相。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1:31 (UTC)
1. 投票的標題是「授獎提名投票」,不是「封禁覆核投票」,所以我說該投票有「被騎劫」之嫌。2. 某個QQ群裡面有沒有拉票(包括目的是「吸引他人前來投票」的留言、「提醒」或「通知」,不論該等留言有否明確呼籲投支持票)的事發生,你說呢?--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1:46 (UTC)
「有沒有」「發生沒有」,應該你自己去證明,你都沒證明,就在這裡大呼小叫的,投票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就這樣鬧不停,真是樣子難看。2004年藍方因為差距微小才有資本質疑、抗爭,現在大比分壓倒性的投票,你還這樣鬧,太難看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1:55 (UTC)
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是方針,同理「維基百科不是民粹暴民政治試驗場」。--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2:04 (UTC),後有修改
「不符合我心意的社群共識 = 民粹」「和我立場不一致的人 = 暴民」,這就是你實際上所有想表達的意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2:07 (UTC)
同認為如果一個獎項如果不是主要描述那個人該方面的貢獻,而不斷提及自己的不幸,這樣的獎勵申請是不是合適?雖然這次多數票通過,但看來風波也不少,一股博同情的味道,而且還是一個被封的用戶。——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2:25 (UTC)
守望如果希望名正言順,應該讓「支持」他的人揭發「抹黑他的短」,把他揪下神台,然後能解封出來繼續貢獻百科,讓更多人有目共睹他的成就,這樣才是名正言順的做法。如果揪對了點,沒人不支持揪下一個不受社群支持的OP。要不然,搞這些小動作,只會越抹越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2:37 (UTC)
投票用戶很多都寫明了理由:」愛孟對推廣維基的貢獻「,有的人因為自己無理反對不能被認同,現在就各種抹黑,這真的沒必要啊。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2:44 (UTC)
  • 就事論事。我今天不管被提名人是誰,也不管他是否被永封,只要提名人能證明被提名人有推廣維基百科,且此證明可供社群查證,要投支持票對我而言並不為難,因為授獎純粹是鼓勵性質;但從討論開始到被關閉,證據在哪?沒有,幾十個維基人都支持,但竟沒有一個人願意替被永封的提名人提出證明,最奇特的是管理員竟然也就通過了投票,即便不知道方針與指引,用常識去想也不合理。國王赤裸逛大街,一個人說他身上穿的新衣好看,幾十個人也跟著說,所以國王就真的穿新衣了?大家都可捫心自問想想。--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6:30 (UTC)
如果有守望不值得永封的例子,或者有烏拉除了一些陳年事外不值得作為OP能扯下來的,提出來,該支持的還是會支持。感覺所謂的推廣,只不過拿自己的「辛酸史」博眼淚培養自己的代言人?這個推廣,真interesting。——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6:56 (UTC)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維基,不管WP:NOT說得多麼漂亮,人多才是硬道理。哪怕只是多一票,也能讓各種質疑灰飛煙滅。--J22333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8:42 (UTC)

我比較在意的是維基體制,希望不要再發生維基獎勵 挾帶不必要的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至於我個人和 守望者愛孟、烏拉跨氪、蘇州宇文宙武 都不算是有過好的合作經驗,所以當我看到User:蘇州宇文宙武回應User:烏拉跨氪關於 守望者愛孟 向上級黨委舉報維基百科用戶 爭議的記錄時(見此[14]),完全沒有選邊站的角度,只有就事論事覺得

若 維基體制 和 在中國推廣維基百科 若能不受 黨國體制 的影響那該有多好

--❦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8:41 (UTC)

是烏拉跨氪造謠「他人黨委舉報」,這並不「爭議」,而是被很多人都證實的造謠。你就別跟着瞎攪和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0:51 (UTC)

為避免此種行為模式破壞維基體制,本人已先#請求管理員霧島聖撤回不當言論,畢竟管理員的言行對不少用戶有引領的效果。--❦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9:18 (UTC)

(!)意見愛夢是無辜的,大多數人都相信,就像投票結果所顯示的那樣。這次管理員上任投票(Techyan),User:范疑似存在拉票行為,拉了李四投反對票,可改變投票結果,另外,User:范在2016年5月20日曾被封禁,原因是濫用多重賬號,也提出過管理員卸任投票,46:46勉強沒有卸任,但現在已經沒有管理員的資格了。反對者投票失敗 事後攪局 是輸打贏要。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10:00 (UTC)

  • 本次獎勵原可很單純結案:只要有人給出證據,讓社群查證此人是否符合獎勵條件即可;若過了投票期限仍無任何人補上證據,則應判斷為不通過。就連User:守望者愛孟當年提名其他人時,也有附上連結供大家查證,這不是很明白的道理嗎?另提醒樓上不要離題討論。--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0:22 (UTC)
    • @秋意假髮濃:關於愛孟推廣維基的情況,建議您向James970028或者和平奮鬥救地球求證吧,其他在那個投票里,投了支持的管理員,應該也能作證。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0:53 (UTC)
      • 這是公開獎勵,為何你要我個別求證?提名人一開始給出被提名人有推廣維基百科的證據不就結案了,讓反對者也沒話講,能至於生出今日這些事?有這麼多人支持,竟無一人能放上連結以供查證也是奇事一樁。你要拖你的好友下水我不反對,但我希望您提到的這些人在客棧說。--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1:07 (UTC)
        • 那我幫呼叫下提名@SzMithrandir:人好了,我個人作為參加過愛孟組織的維基聚會的人,本來可以作證,但我想我作證,你也不會認可。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2:37 (UTC)
          • 那你就錯了。第一,我根本不認識你們支持的這位提名人,我跟他自無恩怨;第二,我雖然不認同你,但你只要能給出證據,證明你們支持的人真的有推廣維基百科,我不會因為他被永封就不投支持票。我樓上已說的清楚明白,此事本很單純,用證據堵住反對者的口就可作結,但直到如今,投票結束都幾天了,事情也鬧到這麼大,還是沒有證據。我再問一次,幾十個人支持他,竟然都沒有任何一人能夠提出證據?就連守望者愛孟當年提名其他人時都知道加上link為證,你們是他的好友,不會自己去問問他有沒有道理?--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7:08 (UTC)
            • 我多次情況,不管我這麼說,你都回復「那你就錯了」,既然以你的價值觀,我都錯,那我也沒辦法。不過,事實終究是事實,愛孟有沒有推廣維基貢獻,投票支持的人應該都能證明,包括發起各地聚會、指導新手等等,你可以儘管說「我沒看到link」,之所以你沒看到link,正因為濫權的封禁,導致很多聚會沒辦法登上維基百科公告,亦即,霧島聖一句話說的是切中要害的:「封禁影響了該用戶的推廣維基百科的工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0:08 (UTC)
              • 因為你每次都錯了。你說大家都可以證明,而事實是就連你自己到目前為止,還是不能提出證據。其實我在投票期就已回復了:可以放上聚會照片或以其他方式證明,你冷靜想,這條件有刁難嗎?甚至可說幫你們找解決辦法(查證後,發現被提名人在維基共享資源並未被封禁)本次獎勵是指站外推廣,他使用QQ推廣如果屬實當然可以算,這與創建網上論壇、撰寫blog文章介紹維基百科,或建立站外聊天頻道等的道理相同,關鍵是你們要給證據!他在站內被永封,又不等同他不能上網,所以你說因為他被站內永封而影響站外推廣維基百科,根本是邏輯不通的說法!你們是守望者愛孟的好友,卻連幫他做這點小小的忙都辦不到,一直事後找藉口辯解,只會越說越錯。--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30 (UTC)
                • 才說吧「無論我說什麼,秋意假髮濃就會說:『你錯了;你有錯了;你每次都錯了』」,果然,是這樣,反正不按照秋意假髮濃的想法來,就是「錯」。因為他投票反對了,所以那個投票就一定是不能通過的,通過了也是「錯」。發現一個現象,在這裡指責由社群共識產生的投票結果的人,主要三個都是投票反對了的,而維護社群共識的,好幾個都是沒投票的,哎。。。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4:47 (UTC)
                  • 你自己說,你已經這樣第幾次了?都說了,我根本不認識你們的好友守望者愛孟,你只要有任何方式能證明他的確有推廣維基百科,要我改支持票根本一點也不為難,因為他在站內被永封不妨礙他在站外推廣,而你自己看你一連串的矛盾回應,從頭到尾我的質疑只有一個沒有變過,這麼多人要提名他獲獎,竟連給個維基推廣聚會照都辦不到,真有這麼為難嗎?攝影獎就是攝影作品,站務獎就是站務貢獻,站外推廣獎就是推廣連結,我不曉得如此最基本的要求為何到你們這就可以轉彎?再重複一次,連守望者愛孟他自己當年提名其他人時都有提出連結,何以提名守望者愛孟時就不需要,你至今也沒回答,現在還在辯解?明明只要任何一人提出證明就可結束討論的事,你卻一直在這糾纏?--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9:18 (UTC)

(:)回應:真tm亂,都說了點兒啥。  反正我去年5月份費過一次口舌,我今年想改變一下方式。我就幾句話,你們這些不管是港台人士還是留學人士,你們支持廖博,你們能不能動動腦子?相信一個民科?就因為台灣有民主,所以台灣就比大陸全面牛逼了?你們要是真清高,就別雙重標準;換我我tg和呆丸都瞧不起。--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6年8月18日 (四) 13:37 (UTC)

真tm亂,不是tg vs flg嗎,怎麼變成tg vs tw了呢?--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1:09 (UTC)
(開個地圖炮)看來維基百科人都是學文科的學生。學理科的學生不會「支持誰」、「相信誰」,他們只會相信推理、舉證、論證的過程。我有好幾個同學還在宿舍樓下向一位老民科解釋為什麼兩根木棒交點速度大於光速不違反狹義相對論。--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4:40 (UTC)
@Antigng:你這留言就開了領域炮吧,我理科和文科都有訓練過,這裡相不相信「推理、舉證、論證的過程」未必是和文理科相關,文科亦有對科學方法的堅持,可參考一個文科教授眼中的大數據。這裡的問題是公共辯論場或許有logos以外的ethos及pathos,而公共說服有時比學術論證說服容易,所以有維基編者會走偏,因為夠多維基編輯支持就可以推翻連中國及台灣化學會的命名規則,都不看「推理、舉證、論證的過程」,只看「我應該站哪邊」。--❦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0日 (六) 10:10 (UTC)

廖兄,你要鬧騰成啥樣才甘心啊

廖兄(Hanteng閣下),我敬愛的廖兄,你一個人開那麼多議題,實際上就是一個話題:「你們(蘇州、愛孟、霧島聖)這些五毛,全部滾出維基,管理員行政員趕緊把他們幾個封禁了!」。我來替你說這個話,你開那麼多議題浪費社群精力,沒意思。你這已經不是「互煮」了,都成了「互烤」「互炸」「互燉」「互燴」!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9日 (五) 04:34 (UTC)

黑鷹兄,請勿過度簡化扭曲他人,Hanteng是幫忙把問題釐清清楚,並維持維基百科原則。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5:39 (UTC)
我的立場是
  1. 在中文維基裡不用「五毛」和「輪子」的詞議人議事;
  2. 歡迎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任何政治團體支持者 按方針貢獻百科;
  3. 歡迎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任何政治團體黨工,宣告WP:有償編輯並按方針貢獻百科;
  4. 按編輯行為及言論判斷,而非政治主張或立場
所以我做了#黑暗雄鷹編輯記錄選摘,主要是按編輯行為及言論判斷,並供他人參考,本人未對你的政治立場有任何評論。--❦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0:21 (UTC)

Hanteng對金牌雄鷹宣稱發起求來源

黑暗雄鷹/黑暗金牌雄鷹2016年8月11日 (四) 05:24 (UTC) 於此留言有提到:

「黨委」只能舉報「黨員」,維基百科用戶里99.9%都不是共產黨員  
  • 按最新可靠來源如端傳媒的調查報告,網路舉報似乎並沒有「黨委只能舉報黨員」的限制,求 黑暗雄鷹 來源?
  • 「維基百科用戶里99.9%都不是共產黨員」求來源,若是 黑暗雄鷹 的原創研究,求數據中的分母、分子、以及量測工具及資料樣本為何?

由於網路舉報的成本低(中國和台灣都有網路舉報機制,內容、法源差別當然是有,在此不多說),相當可能增加了線下WP:騷擾的可能性,所以若 黑暗雄鷹 有什麼獨到的來源及見解可以分享的,請說明。--❦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5日 (一) 09:15 (UTC)

    • (!)意見:請勿混淆視聽。先不論這99.9%是怎麼來的,我也看不到上面那個鏈接說的是什麼,但是黨委黨組織的紀律只能管黨員這是常識,非黨員不需要遵守黨的紀律也是常識。如果要舉報非黨員維基人,只可能去司法機關(比如公安局,或者網警)舉報。你可以向黨組織舉報非黨員,但黨組織不會受理,最多給你指明舉報的正確方式。所以,「黨委舉報維基人」這種說法是自相矛盾的。另外,烏拉的截圖里:「已經向上級黨委反映了情況」。即使該截圖為真,則說明那個截圖默認「愛孟為某一級別的黨組織(上級黨委的下一級)成員」。那麼,如果愛孟是某一級黨組織成員,自然明白,上級黨委不可能處理非黨員維基人,因為黨組織只管黨員守不守紀律。另(*)提醒:將中國與台灣並列,違反維基有關兩岸用語方針。當然你可以在客棧里宣揚這種政治理念,但我希望你在寫條目的時候不要這樣寫,否則後果你是清楚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5日 (一) 11:45 (UTC)
      1. 本文求 黑暗雄鷹 對其宣稱提出來源,沒有 混淆視聽,我問「維基百科用戶里99.9%都不是共產黨員」求來源,蘇州宇文宙武插話「先不論這99.9%是怎麼來的」,誰混淆視聽?
      2. 百科全書編輯講求來源及證據,並非「常識」,您提的常識最多只能是一位維基編輯的一手觀察,特別是「非黨員不需要遵守黨的紀律」的說法,並不是我在此求來源的內容,那篇端傳媒的調查報告指的是所謂的「舉報台獨如戴立忍」的網路舉報,這種舉報對象不限於中共黨員,甚至不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3. 將中國與台灣並列,按上下文自有其合理之處,我上段僅是舉例說明,關於網路舉報機制。至於一堆場合中國和台灣並列的例子和列表多的是,別少見多怪,如下數例:
      4. 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並沒有蘇版的「違反維基有關兩岸用語方針」,蘇的堅持並列說比較像是s: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中的三之1. 「報道國際活動時,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基本上可以視 蘇州宇文宙武 的 並列說為其根據s: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的原創建議,而非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內容。再怎麼說,達成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的核心價值。我本人和 蘇州宇文宙武 的價值取向誰具全球觀 誰具特定國族主義立場,就留給他人觀察編輯言行做評價了(可點用戶頁User:hantengUser:蘇州宇文宙武 比較)。
      5. 最後,拉回來 給 黑暗雄鷹 的求來源問題,「黨委」是否能舉報非黨員如戴立忍是台獨並成為封殺依據,若可能的話,「黨委」只能舉報「黨員」的說法是需要來源的,否則好像與中國共產黨黨史不符。再者,「維基百科用戶里99.9%都不是共產黨員」是否有數據、方法、測量工作可供支持其斷言?--❦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5日 (一) 14:35 (UTC)
        1. 我指的你混淆視聽是指你對「黨委只能舉報黨員」的質疑,並未質疑你的所說,你急什麼?不過你說維基非黨員沒有99.9%,也請你舉出證據來。
        2. 所謂的「舉報台獨如戴立忍」的網絡舉報即使屬實,並不能證明黨委已經受理,更不能證明戴因此被封殺,就如我說的黨組織最多給你指明舉報的正確方式。有什麼不明白麼?
        3. 「將中國與台灣並列,按上下文自有其合理之處」?我沒有看到任何「合理之處」。你舉中科院網頁時很巧妙地把「會員國和地區」的定義範圍省略了,很顯然網頁指中國是會員國,而台灣只是地區,你這麼舉例的居心不用我說,你也不必解釋,相信大家都明白。其他舉例也一樣。再說了,維基外面怎麼寫跟維基內怎麼寫有關麼?你找到一個「台灣是國家」的來源就能證明台灣是「國家」?我上面也說了,你可以在客棧里這麼說,但如果你寫入條目,就等好了。
        4. 明明放着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白紙黑字,還當作沒看到,還要我來教你怎麼看、怎麼理解麼?別動不動就「價值取向」,對異己進行人身攻擊。
        5. 還要奉勸你別動不動找一些沒用的來源來證明你的觀點,心裡已經有一個既定的論點再去找論據這種事誰都會做,但有意義麼?不要做無用功。好自為之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6日 (二) 04:37 (UTC)
  • 人家叫金牌雄鷹。-- Stang 298 2016年8月15日 (一) 14:06 (UTC)
  • 廖兄的問題,我還是要給面子的(希望你不要誤認為我在打臉就好):
    • 類似於我在Wetrace那兒的說明,我給廖兄和各位解釋下「黨委是不可能舉報維基人」這個事實的情況:
    • 黨委——土共的黨組織。無論是共產黨、國民黨、民進黨。。。等等等等,任何一個黨派,都只有權對自己黨內的成員(黨員)做出處理,處理的最高的處罰,也只能是「開除黨籍」,所以,是不可能向黨委舉報維基人的,黨委無權也不會受理這種舉報。「黨委舉報維基人」這種論調,只是造謠者自己被迫害妄想症煥發而已。當然,如果某個維基人是「共產黨員」,那麼他的言行,自然應該受到土共黨章及相關紀律條令的約束。維基人中,廖兄您認為有共產黨員嗎?我看除了「蘇州」和「愛孟」可能是土共黨員以外,估計連第三個黨員都未必有,廖兄如果認為,愛孟會舉報蘇州的話,我就呵呵了。
    • 廖兄要我給出99.9%維基人都不是中共黨員的來源,其實這是廖兄會錯意了,我總感覺廖兄對於漢語的博大精深欠缺學習。比如「萬一、萬分之一的可能」這類描述詞,實際上多數語境下是「虛詞」而非「實數詞」,是代表,「很少、可能性很小」並不是絕對的1/10000,我那句「99.9%維基人非黨員」,也是一樣,事實上,維基人中的確幾乎沒幾個人可能是共產黨黨員。
    • 在這裡我還可以給大家在簡單科普下土共的管理模式:所謂「黨委舉報」其實正確來說:是向某一級共產黨組織的紀律檢查機關進行舉報,而紀律檢查機關只會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和其他土共的紀律處分條例,對被舉報的黨員進行調查處理(若被舉報對象不是共產黨員,那麼共產黨的任何紀律檢查機關均不會理會,因為沒有管轄權),當然,舉報的條件首先是要有明確的證據,維基這種網絡世界,大家多是一個虛擬ID,沒有任何土共的紀律檢查機關會管這檔子事。烏拉夸克當時心急火燎的搞出一張圖,其他用戶都反覆進行了分析,很明顯那張圖根本就是假的,裡面內容也扯不上什麼「黨委舉報維基人」的論述。

---如上。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6日 (二) 06:16 (UTC)

      • 不評論圖假真與否,我沒看到沒法評論,這段討論我只質疑你的論點和證據。我的論點很簡單,任何人(包括某黨黨委)都可以(網路)舉報維基人,所以你的論點「黨委是不可能舉報維基人」不成立,你的論點就算要成形,你只能用更精準的方式說明你認定的「舉報」是共產黨組織內部自己人的舉報,而不是一般的包括網路舉報,如我提的最近一年來多的不少「舉報台獨」的網路事件。至關於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管理模式,我不太確定你有什麼「科普」的依據,至於其他你的觀察如「也只能是「開除黨籍」」或推論如「維基這種網絡世界,大家多是一個虛擬ID,沒有任何土共的紀律檢查機關會管這檔子事」,也只是您個人原創。從上只能說你要的是面子,而不是對事情的據可靠來源來推敲討論。希望你若要「科普」至少把中國以黨領政的公務人員體係及《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的相關公共行政研究弄清楚。上面的討論只能顯示出你是要混淆視聽,我只需在下列幾個舉辦網站供他人比較:
        1. 中國CN12321
        2. 中國CN12377
        3. 中國CN12380
        4. 中國CN12388
      • 上面未必要是黨員才能作為舉報人,而也有被舉報人不必是黨員的例子,就更不用提在網路社交媒體的「舉報」/人身攻擊了,如「舉報台獨如戴立忍」。所以「黨委」做為一個行為人,可以上12321 可以上 Weibo 去「舉報」(或線下WP:騷擾)維基人甚至維基網站,不信去舉報網站試試(12321.cn觸發垃圾訊息過濾程式:12321.cn),至少有「反動及政治敏感」「其他違法」可選。--❦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6日 (二) 13:04 (UTC)

混淆視聽。你咋不回來扯99.9%了?沒膽子反駁吧。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01:14 (UTC)

@Erquanmen:有什麼好反駁?99.9%這樣在漢語的濫用,是值得推廣的嗎?差不多先生傳 中的寓言您可以去反駁。我沒有沒膽不用您評論。維基百科編輯及議事不是靠您眼中的膽為基礎。--❦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09:16 (UTC)
太值得推廣了,誰讓你2014年不道歉?至於膽的問題,我相信2014年不道歉的你有99.9%的可能已經被摘除了。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1:52 (UTC)
難道博士被活摘了?--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7:40 (UTC)
一:廖現在還活蹦亂跳地回應,可證明其仍然在世,不必贅述「活」;二:摘的前提是——他得有。從他的回應來看,顯然,我上面的判斷出現了錯誤。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0:47 (UTC)
不見得,有可能是他已經被摘過了。(笑)--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10:55 (UTC)

欲誇海口,先到營口。若不鬆口,免開zunkou。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

@Erquanmen:99.9%的數據宣稱就是「誇海口」,我不會要求你或其他人「免開zunkou」。--❦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09:18 (UTC)
99.9%的數據就是正常的,因為你很明顯把所有中國大陸用戶都打成了共產黨,而這是1927年才能有的事情。當然,如果這事是你想出來的,那也正常。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1:52 (UTC)
說好的8000萬黨員呢?難不成都三退了麼?--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7:38 (UTC)
0.8/14=99.9%。嗯,上半年有廖氏家規,下半年有廖氏算術。文理兼修,可惜是克萊登大學的授課。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0:47 (UTC)
看來某人的閱讀理解能力的確不怎麼樣。--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11:04 (UTC)
總比某人過了兩年不僅死活不道歉還倒打一耙強,不是嗎?閱讀能力差可以後天學習提高,道德水準下降要想升上去那就費老鼻子勁了。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9:39 (UTC)
你和某人兩年前的恩怨我就不管了,不過這99.9%指的是什麼你還真沒搞清楚。--4Li 2016年8月20日 (六) 12:36 (UTC)

廖兄,我就不說你混淆視聽了,但你把「網絡舉報」和「黨組織舉報」這兩個完全不同東西,徹底混為一談了。烏拉夸克或者其他任何人,如果要指控「別人舉報自己」,那麼最底線也只能指控「被通過某種渠道(比如,司法機關、網警等)舉報了」,但絕不可能存在,黨委舉報,如果有人認為自己「被黨委舉報」,那麼至少他(承認)自己是共產黨員才行。

  • 土共的黨組織再厲害,也只能根據黨章和紀律條例,作出「黨內處罰」,最高處罰就是「開除出黨」,類似於貪官,黨內只是最多開除出黨或者留黨察看、記過、警告這類黨內處分(比如:任志強被舉報)。如果一個人要被做出司法性質的處理,那麼必須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黨委組織是不可能進行處理的。
  • 退萬步說,即使某個維基人是黨員,匿名的維基用戶名(ID)進行編輯作,無法作為證據去向黨組織舉報(維基沒有實名制)。
  • 所以,兩點是職能很明確的:「黨委,充其量只能對黨員進行黨內處理或者開除出黨,向黨委舉報黨員以外的人,是沒有用的」;「不可能通過黨委去舉報維基用戶」。

---黑暗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6年8月17日 (三) 03:51 (UTC)

沒有用的,不用和TA們多費唇舌了。兩年前犯的錯至今都沒有道歉,TA這是想學越南50年分期發獎金呢。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04:34 (UTC)

呃,什麼時候互助客棧跟討論頁上的內容也要附來源了? orz--Reke留言2016年8月17日 (三) 07:26 (UTC)

@Reke:並沒有要,我就針對黑暗雄鷹/金牌雄鷹 那一句話「黨委」只能舉報「黨員」,維基百科用戶里99.9%都不是共產黨員要,主要是弄清楚一點細節以免該句話的宣稱以一個局部觀察點過份「概化」。換句話說,若我沒弄錯他們的後來解釋的話,那句話作者原意的無岐義說法之一是「黨委舉報只能舉報「黨員」,維基百科用戶依我看多不是共產黨員」,公共言論特別是有特定權威性、科學性宣稱的,自然我可以去問其根據。黑暗雄鷹/金牌雄鷹 要不可以修正其說法。在此求來源就是求澄清,有沒有效,是誰在「混淆視聽」,就各行判斷吧。--❦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09:06 (UTC)

(!)意見--黑暗雄鷹所說的話,在下覺得有「疑似混淆概念」的問題:
  1. 關鍵問題在於---向黨委報告,是否會升高用戶面臨的政治等風險。
  2. 在臺灣,跟國民黨委、民進黨委報告又如何?在美國,向民主黨、共和黨報告又如何?都在憲法保障之下。
  3. 在中國大陸,共產黨「黨國體制」,「以黨領政」,黨委書記管政府、黨政法委書記管「公、檢、法」、黨宣傳部管媒體與意識形態-----跟共產黨委報告,難道跟國民黨、民進黨一樣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2:43 (UTC)
Galaxyharrylion 單方面關此討論的記錄
{{closed|1=站外个人间的争议与维基百科无关,关闭这种无意义的“煮人”讨论。--[[User:Galaxyharrylion|galaxyharrylion]]([[User talk: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17日 (三) 09:51 (UTC)|text=}}

補上User:蘇州宇文宙武回應User:烏拉跨氪關於 守望者愛孟 向上級黨委舉報維基百科用戶 爭議的記錄[15]

站在国家公民的立场上,向上级举报是公民的合法权力,似乎并不违法,在中文维基似乎也没有相关规定禁止。

很清楚地,蘇州宇文宙武 表達過「國家公民...向上級舉報是公民的合法權力」此表逑和上面談論之 「黨委」只能舉報「黨員」 說法範圍和對象不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8:31 (UTC)

關於最近的熱門話題,我想引用幾位基友的發言,表達一下意見

  • 「反正早點把問題處理掉,內容愈來愈長了。」
  • 「這是正經討論條目的分割線,現在請SSS仔細看看WWW編輯的那個版本,有什麼意見?」
  • 「與其「回退戰」搬移其他人發言內容,一來何不回應在下上面所提質疑?」

--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4:18 (UTC)

三名用戶:何以有權限搬移他人留言?

實在看不下去...連這裡都可以回退。

  1. (※)注意--@Galaxyharrylion蘇州宇文宙武追迹未來:,竟在互助客棧「回退戰」。
    1. Galaxyharrylion在互助客棧,把@Hanteng:的幾個留言串合併,認為有助溝通。但發言者Hanteng明確留言反對、回復原狀及自行整理,但Galaxyharrylion仍執意為之;用戶@核斯:則留言警告Galaxyharrylion,並指出「仔細看才發現昨天和今天都有段落被大量刪除的痕跡,40分鐘前已警告該用戶[16]」。雖然Galaxyharrylion主張「只是合併內容,沒有刪除內容,只是複製合併後,把原有重複內容移除而已」,但做為爭論另一方,在不必要的整理時出現內容減少,很容易引發大爭議的。
    2. 結果,蘇州宇文宙武也來延續Galaxyharrylion回退,用戶核斯則留言警告蘇州。
    3. 後來,追跡未來也來延續蘇州的回退。
  2. 在下以為,這樣的搬動作法不當,才可能會誤導社群的理解。(1)實質上,Hanteng幾個留言串不當然相關,有些還與其他討論有相互關連,隨意搬動是打亂了原始脈絡,形同擅自修改他人發言。(2)形式及程序上,也並沒有權限隨意更動其他用戶的發言。
    1. 如果是善意的整理內容,一可以在編輯理由表明「整理,若發言者有異議請自行回退」或者「當發言者表態反對,就當立即先停止」----怎麼會連這個都回退戰呢?
  3. 這算是場鬧劇嗎?「被奇特理由解封後」的@蘇州宇文宙武:那麼有空,與其「回退戰」搬移其他人發言內容,一來何不回應在下上面所提質疑?二來幫忙找「解封操作後消失一天多」的霧島聖管理員出面說明解封理由,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4:08 (UTC)
(?)疑問--(1)「一個人發起的多個關聯話題,合併是自然的」,有這明確規範嗎?哪條方針,讓您認為「發言者Hanteng回復排列原狀自行整理」是「破壞」---從而您成立「反破壞」?(2)Galaxyharrylion您也發起不少子節討論,如果其他用戶把您的都合併呢?您同意也是您的事,但發言者Hanteng並不同意;在下也認為您打亂了他發言與其他討論串之間的關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4:17 (UTC)
如果今天是合理的整理,當對方明確表達反對理由時,您也應該停下。但您不但不停下,繼續為之,蘇州宇文宙武、追跡未來還跟進!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4:25 (UTC)
(!)意見:要說排版修正客棧發言的話,Hanteng才是個中鼻祖和高手,想來Galaxy只是效仿罷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14:22 (UTC)
(:)回應--如果Hanteng搬移,發言者有意見,那就討論、停下;有時候搬移是服務社群,大家沒意見、認為沒影響,也就算了。但發言者明確表態反對,而且目前搬移方式已經影響對原始脈絡的理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4:25 (UTC)
I don't think so.——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14:29 (UTC)
蘇州宇文宙武,(1)依照您的邏輯,您在很多編輯爭議的作法,如果其他用戶都跟著您的作法做,那您都沒異議了嗎?(2)既然您有空,何不回應在下上面所提質疑?二來幫忙找「解封操作後消失一天多」的霧島聖管理員出面說明解封理由,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4:31 (UTC)
聲明:鑑於樓上多次無視本人規勸,N次在我明明可以看到時@我,對我造成極大困擾,也是對我人格的極大不尊重,我拒絕回應樓上的一切問題,直到我想要回應時再回應。這也是因為有多位維基人指出現在客棧實在太亂,作為當事人之一的我本人予以的回應——冷處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14:41 (UTC)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1)說「N次在我明明可以看到時@我,對我造成極大困擾」...問題是「不管有沒有@、蘇州有無看到」,蘇州經常都不回應...(2)蘇州多次遇到在下要求其回應說明時,蘇州就說「Wetrace ping 蘇州 是不尊重蘇州」(沒ping他,他又可能看不到/不理會),然後以此說「我拒絕回應樓上的一切問題」。這是為「拒絕溝通」找理由嗎?這種無理據的所謂「聲明」,並無法構成蘇州「拒絕溝通」的豁免理由。江澤民等幾個條目,都有ping蘇州請他說明,蘇州也一貫不理。
【副知@AntigngJimmy Xu霧島聖Nbfreeh:,抱歉打擾了,覺得應該讓幾位知道一下蘇州的「聲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15:03 (UTC)

除了Wetrace的提醒,本人已警告三位[17][18][19],那幾個議題是分開的,對像不同:

  1. 金牌雄鷹宣稱發起求來源 --> 此處其言論
  2. 維基獎勵可否挾帶不必要的維基人事爭議之個人判斷? --> 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拓荒獎/Fayhoo
  3. 請求管理員霧島聖撤回不當言論--> Wikipedia: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推廣獎/守望者愛孟
  4. 黑雪姬、守望者愛孟:言論械鬥?文字搭橋?--> 新議題,希望社群不要進行言論械鬥,並以個人面臨過的 黑雪姬、守望者愛孟 為例

請不要再任意將標題不按議題及不按議題提起時間排版,謝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4:30 (UTC)

你的警告毫無道理也毫無意義。只要沒有破壞內容和順序,放在一起又有什麼不對?你別忘了你之前「排版」可是把別人留言的順序都打亂了,現在還敢說別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14:33 (UTC)
重覆上面所述請不要再任意將標題不按議題及不按議題提起時間排版--❦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14:35 (UTC)
Never mind! 你們自己去玩吧,我不奉陪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14:41 (UTC)
過度合併討論會導致「不再有新留言」的本應獨立討論的議題不能適時存檔,導致不必要地大幅佔據客棧頁面。--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6:58 (UTC)
剛好相反,分開來搞造成亂成一鍋粥,反而導致大篇幅長期混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7:12 (UTC)
@Galaxyharrylion:要不也集中你所有的「偽圖說」於一處?不同議題不同串,處處可扯「偽圖說」?--❦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1日 (日) 05:39 (UTC)
(※)注意--【留個紀錄較完整】本案有用戶舉報破壞,天天管理員處理。
  1. @核斯:昨天夜裡舉報蘇州宇文宙武、Galaxyharrylion、追跡未來,理由包括(前兩位)「已修正排版為名破壞他人留言內容,重點是為了排版而大量刪除他人訊息之事並無悔意。」(第三位)「封禁過期後隨即破壞,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車輪戰,針對個別用戶的人身攻擊。」----對了,蘇州解釋他是「反破壞」--蘇州意思應該是:「Hanteng回復原先留言內容與排版=破壞」。
  2. @DreamLiner:管理員3小時後對三人都以「編輯爭議」處理,並要求舉報人「請仔細閱讀維基百科對純破壞用戶的定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22:37 (UTC)

巴塞隆納相關話題

--114.34.130.6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3:41 (UTC) 維基百科您好,我近日於googl搜尋引琴搜尋"FC Barcelona"時,發現跳出來的球隊資訊是"巴塞隆納B隊",而非"巴塞隆納足球俱樂部",十分不解,期盼您早日修正此錯誤,以免誤導其他使用者以為"FC Barcelona"是"巴塞隆納B隊"的意思。謝謝您。

FC Barcelona確實是巴塞羅納足球俱樂部啊。--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6:58 (UTC)

幾個問題

在此頁和其他的一些地方看到相當多的爭論,深感管理員不好當。又見如下字句:「管理員沒有特權,唯能執行社群共識」。在此提出幾個問題:

  1. 管理員只處理明顯的共識,比如「合理的速刪請求」、「毫無爭議的保護請求」、「討論一致的刪除討論」、「明顯的破壞」等。一旦遇到爭議,立即放手請求其他管理員處理。這樣做是否合適?
  2. 管理員不在任何爭論中發表意見,比如此頁上的大多數爭論。這樣做是否合適?
  3. 管理員大部分精力用來寫條目,偶爾參與站務管理。這樣做是否合適?
  4. 這個是新問題:管理員很長時間(比如一年)未使用管理員權限,但持續做出編輯,是否應該卸下權限?同樣的還有巡查員和回退員?

各位按照序號直接回答即可,不必都答。也請不要長篇大論,或者借用之前關於某些管理員的例子,又引起更多爭論。回答時請建立次級標題,在各自的標題下回答。問題可能會增加,將直接增加在已有問題之後。

對我而言,我有心「執行明確的共識」,協助進行一些操作,但無心陷入無休止的紛爭。當然,主要的精力還是在撰寫條目上。每次看和管理員有關的討論,就不得不看這些瘋狂的爭議,唉~--Tiger留言2016年8月22日 (一) 09:51 (UTC)


(※)注意:我所問的是:是否合適,而不是硬性的規定。就像第一個問題,顯然有不少管理員在處理這些麻煩事。但如果有管理員完全不碰任何爭議,是否會被認為「沒有盡到管理員的職責」。--Tiger留言2016年8月24日 (三) 02:32 (UTC)

李4的回答

  1. 何謂「明顯的共識」,這個恐怕又會引發社群互煮。
  2. 管理員要麼以管理員身份執行社群共識,要麼以用戶身份發表意見,兩者不能出現交叉。
  3. 不能硬性規定管理員寫多少條目或者處理多少站務。
  4. 否,理由同Antigng。

以上--4Li 2016年8月24日 (三) 02:35 (UTC)

晴空的一點看法

先說說3吧,這個不必硬性規定,都是建設維基。但是,互煮不是建設維基。至於1,明顯的共識應該就是絕大部分人都同意的共識,那看着會很明顯。或有不妥,見諒。--晴空·和岩 討論頁·反互煮·協作計劃 2016年8月22日 (一) 10:18 (UTC)

Artoria2e5的看法

  1. 管理員請求其他管理員請求其他其他管理員請求……?
  2. 可以參照WMF成員的做法,把管理員分出來一個賬號,專門用來處理站務。[開玩笑的]
  3. 既然已經是硬性規則和明顯共識的執行者了,這樣指定無意義。

——Artoria2e5 保持頁面整潔,直接ping我回復 2016年8月22日 (一) 11:46 (UTC)

第四個問題的回答

不活躍權限用戶除權有且僅有一個原因,即安全問題。其他任何理由都站不住腳。--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4日 (三) 01:26 (UTC)

Lanwi1的看法

  1. 管理員可以處理不明顯的共識,但必須有可信理由。(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6/10#User:Jackac
  2. 根據避嫌規則,只能二選一。
  3. 沒有硬性規定。

--Lanwi1(留言) 2016年8月24日 (三) 02:02 (UTC)

對仗工整的唱反調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6年8月25日 (四) 00:42 (UTC)之前加入的。

(*)提醒有個NoROC模板掛錯地方了。--4Li 2016年8月25日 (四) 00:57 (UTC)

我已修正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25日 (四) 01:17 (UTC)

(無關內容已被刪除)

新疆?你們那裡綠綠多嗎?你信嗎?暴恐分子多嗎?還有,我們這裡還過六天才開學--Wikijjj0001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02:28 (UTC)

作為一個路人來水一些有趣的歷史吧

無意參與互煮,只是在過去的歷史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 引發了如今大範圍互煮的兩人,他們之間的關係曾經是這樣的[20],真是想不通後來究竟出了什麼事情。
  • 當年第一次罷免烏拉跨氪的時候,倘若不是一些維基人想利用烏拉跨氪來對付另一些人,可能早就把他選下來了吧!某反對者是這麼說的:(-)反對提出申請者關於對Hanteng、chinuan、Wildcursive三人的封禁質疑,另外抗議樓上那位睜眼瞎的說的「誣告的化學君才達3RR」(要不要我數給你看?)。還是那句話——「管理員一幹活他們就說『濫權』、『獨裁』,這樣下去有個屁管理員敢出頭啊。」-再看看現在的一些事,真是充滿了諷刺。--20160821ax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11:39 (UTC)
    • 作為閣下提到的「某反對者」,我仍堅持本人的觀點。其他在這裡不多說,有興趣的可以電郵本人。PS:我知道ls是誰,不過說出來就沒意思了--CHEM.is.TRY 2016年8月21日 (日) 11:53 (UTC)

維基百科會否在中國大陸申請登記社會團體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在2016年8月1日發布了《民政部關於公開徵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附網址:[21]。--Fxqf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07:16 (UTC)

meta:Wikimedia Mainland China,相關適用法律也更新過兩次了,看誰去當代表,這個社團怎樣用,有什麼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日 (三) 07:34 (UTC)
現在草案第三(社團目的)、四條(提供黨的活動)條估計夠嗆的。(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日 (三) 07:42 (UTC)
第三條 成立以下社會團體,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直接進行登記:

(一)行業協會商會;

(二)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領域內從事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的科技類社會團體;

(三)提供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救災、助醫、助學服務的公益慈善類社會團體;

(四)為滿足城鄉社區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區內活動的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團體;

看能不能符合第二款或第四款。

還有資金也是問題。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

當然成立黨組織,有的維基百科用戶肯定不同意。--Fxqf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09:28 (UTC)

我看不出我們與「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領域」有什麼關係?至於經費,如果基金會願意批出的話應該不是問題(按照現在人民幣美元匯率,至少萬五美元)。至於黨組織,呵呵,希望只是港台那邊有意見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日 (三) 09:52 (UTC)
社團需要黨組織,基金會分支不能募捐或者保值,兩頭都是死路(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3日 (三) 09:52 (UTC)

估計使用「維基百科」這個名字很難登記,因為維基百科只遵守美國法律,不遵守中國法律,如果團體遵守中國法律,估計維基百科本身會反對用其名字登記。--LISAN12330留言 2016年8月3日 (三) 10:12 (UTC)

誰說一定要以「維基百科」作為登記名?就不能登記為基金會嗎?「基金會」能做的事還是很多的,包括各個子項目(例如詞典、文庫等),還有mw的開發。——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4日 (四) 01:35 (UTC)
基金會比一般團體是更難了。《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看看那第二款,需要的資本硬是全國性社團的20倍。--Reke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01:43 (UTC)

中文維基百科在大陸都被封一年多了,我覺得搞維基相關社會團體什麼的還是在夢裡去搞吧。--№.N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13:59 (UTC)

對於有關黨組織的問題,我能想到的只有黨支部——黨支部不是必須建立的,詳情請百度。維基百科的服務器全部位於美國,也就是說,中國政府充其量只能依靠向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境內分支施壓來達到審查內容的目的。除非維基百科決定把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大陸。我希望各位在討論的時候注意這樣幾個問題:

  • Jimmy Wales 參加過 2015 年的世界局域網大會。見 [22]。在此之前也曾表示,維基百科不會接受中國的審查。在這篇文章里, Jimmy Wales 回答了很多有關維基百科接受中國政府審查的內容,非常值得一讀。因為文章本身是版權所有的,因此不便翻譯或大段摘錄。
  • 愛孟本人無論是在 QQ 群中還是私下裡跟我都曾經充分表達過在中國解封維基百科的信心。但是我仍認為這幾乎不可能。建立分部不是解決封鎖的途徑。我認為我們可以參考 Google 。2010 年 3 月 Google 關閉中國大陸本地版的 Google 搜索,姑且將此定為 Google 離開中國的時間。但是,中國在 2007 年第一次封鎖 Google 旗下的 YouTube ,2009 年完全封鎖至今—— Google 當時還在中國經營着大部分的業務、Google 還沒離開中國——但是連自己旗下的 YouTube 都罩不住。紐約時報等一大票外媒在中國大陸都有合法停留的記者,但是這也不影響這些外媒的網站在中國訪問受限。在中國大陸設立分部可能是合法的、警察不會上來找麻煩,但是這不意味着能因此帶來維基百科的解封。
  • 設立分部有好處嗎?我認為不是沒有。這最起碼意味着我們能夠迎來一個與審查者直接溝通的機會。Facebook 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的時候不也一直都在說要正式來中國嗎?甚至扎克伯格都跟習近平會了面。但是這仍然沒有作用——而扎克伯格肯定還答應了習近平會對 Facebook 進行審查,而我們連審查都不肯接受。
  •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被封鎖的方式叫 DNS 污染。用最通俗的話解釋,就是凡是 zh.wikipedia.org 這個網站的所有頁面都看不了。但是,en、ja、fr、zh-classial 之類的都沒問題;維基新聞、維基導遊等其他項目也都沒問題。這種方法的好處在於,只有中文維基百科受影響,英文什麼的該用都能用,減小影響。在 GFW 的封鎖中也能看出來類似的特點。如紐約時報、BBC 等網站的中文網在中國被屏蔽,但對應英文版本能夠正常訪問—— GFW 更加傾向於屏蔽外國網站的中文站點而不是英文站點。畢竟還需要這些東西來學習英語什麼的,維基百科也是如此。
  • 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對維基百科進行的都是關鍵字封鎖。 GFW 通過檢查條目中有無關鍵字來達到選擇性封鎖維基百科內容的目的。在那段時間之間,使用 HTTP 訪問維基百科只會不能訪問敏感條目(包括中文和其他語言),其他條目均正常。所以當時條目里才全是 breakchar 模板。但是現在基金會強制開啟 HTTPS ,也就意味着 GFW 不再能夠選擇性屏蔽某些條目。2013 年在中國曾經有一段時間 HTTPS 被 GFW 完全封鎖,基金會給中國大陸 IP 開了個特例,不讓他們跳轉 HTTPS ——但當時使用的應該是 30× 重定向來跳轉的,現在由於全站開啟 HSTS ,甚至加入了 Preload List,導致中文維基百科不再能夠退回 HTTP ,被動接受 GFW 審查。
  • 總結上面兩段,就是除非 GFW 主動願意解封,否則別想主動讓他解。

以上。

--Techyan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14:04 (UTC)

  • 回應上面,DNS 污染有避開的方法:只要用戶知道正確的IP位址,就可以直接使用IP位址繞過DNS 污染。DNS 污染如果加上封鎖IP位址才不能直接繞過。--歡顏展卷留言2016年8月5日 (五) 23:42 (UTC)
  • 多說兩句,如果有人寫個瀏覽器plugin,把維基百科DNS直接換成正確的IP位址,用戶連正確的IP位址都不用知道,只要下載使用瀏覽器plugin就可以看維基百科。--歡顏展卷留言2016年8月5日 (五) 23:48 (UTC)

基本上,在沒有任何過去活動實績的情況下,不可能跟基金會請到 4.5-15 kUSD 的經費的。現在列名基金會分支機構的 Wikimedia China User Group 去請可能都要花一番工夫。要另起爐灶的話至少頂個兩年,每年還得搞些有實績的活動出來。--Reke留言2016年8月3日 (三) 19:10 (UTC)

Jimmy Wales對審查的態度如此強硬,想要建立這樣的社團可能很不容易。若2017年1月1日以前無法成立該組織,該組織在中國大陸的活動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原文見此(求是網)。----晾衣杆留言2016年8月6日 (六) 14:22 (UTC)

我們這些境外反華勢力妄圖在趙國發動顏色革命、陰謀顛覆你們國家的陰謀是不會得逞的。--<usr>vjudge1</usr>留言舉報封禁 2016年8月7日 (日) 08:11 (UTC)
就算登記社團,也只有是基於基金會的分支機構,而基於非項目,來申請,來得到基金會的支持。所以如果認為基於中文維基百科來申請的話,基金會不一定會受納,我也不看好這樣做。如果基於基金會的話,基金會手下一大堆項目,隨便糊弄下也能水過去(例如,mw提供相應的應用技術指導和聯繫,voy就是提供旅遊指南,source就是收集可以在公共領域收集的文本等),非要往百科這個坑裡撞,找死嗎?——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1日 (四) 08:09 (UTC)

Reke說的是蠻實際的,cwek提醒的也對,我提一個建議吧,在中國大陸境內募款成立自主的社團,宗旨可以先放大一點,不提百科,只提如「促進中國雙創及聯合國永續發展未來15年之開放知識運動之建設」之類的,主要的執行的計劃就以wikisource和wikibooks 先行。--❦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0日 (六) 09:15 (UTC)

  • 我個人反對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維基百科分支機構
  1. 習的新規定已說得很清楚:

第四條 在社會團體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社會團體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死心吧。如果必須建立中共黨組織的話,那麼兩邊最後都不會高興,自由派肯定不會加入,也沒有中共黨員願意在這樣的「黨支部」裏面做事情。還有,設立了這樣一個組織就等於把維基百科的活動從半地下轉入公開,今後這個組織肯定會成爲首當其衝的靶子,會員的安全問題也難以保障(姑且不考慮當局如何,一些「愛國人士」可能會攻擊(physically)該組織,企圖通過一些渠道,去干預、影響維基百科的法治)當然,各位把以上內容都當成是彭定康說的就好(滑稽)。-- Panzer VI-II·點這裡談笑風生 2016年8月21日 (日) 06:09 (UTC)

@Panzer VI-II:明著來總比暗著來好,明著來比較會顧形象,且有WP:有償提示潛在偏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2日 (一) 09:25 (UTC)
這分明是要去為☭說話做事。-- 2016年8月26日 (五) 13:52 (UTC)

致「空格黨」

蘇州宇文宙武被封禁,卻又指控管理員「偏幫」;然後被「縮減、解封」了

@蘇州宇文宙武:今天下午被管理員封禁。但蘇州一開始的申訴內容所述,與事實不符,在下本不想多說。

  1. 但蘇州卻在申訴中又隨意無端指控管理員(過去已經多次多位管理員),且說Stang管理員肯定他的(無理由/拒絕討論)編輯作法(但Stang在條目保護的討論,完全沒這麼說),在下於是在其個人討論頁,提出三千字元的澄清陳述,也希望蘇州申訴時能多考慮在下的事實陳述,提出「就事論事」的申訴,但被蘇州刪除
  2. 接著,蘇州「斟酌後」重提的申訴理由,仍然維持原狀、攻擊管理員,在下以為仍有必要再提澄清陳述,以免無理減損其他用戶及管理員信譽;再遭蘇州刪除
  3. 目前在封禁申訴中,對方對蘇州所言提出澄清意見,蘇州是否不宜刪除?只好就貼到客棧,留下個紀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0:24 (UTC)
討論所在位置----User_talk:蘇州宇文宙武#block_notice
蘇州在申訴中不符事實的陳述、對管理員的指控,【當事人Wetrace澄清陳述】如下
(!)意見-看到蘇州稍早的申訴理由[23](隨後蘇州以「斟酌下」先刪除),在下看到後本不想說什麼。但是,由於又涉及其他用戶管理員被蘇州隨意指控「偏幫」,在下做為當事人,有責任做些釐清,提供管理員與社群參考(雖然大概會被蘇州刪除,但還是留下個紀錄吧。):
  1. 【蘇州前段本案申訴所述,與事實有出入】:
    1. 在 下與南極的熊在條目討論頁討論,南極的熊同意遵守方針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並自行替換了部分。由於南極的熊引用美國國務院2006資料但引述不完整,在下 接著完整化並新增美國國務院、美國國會、歐洲議會等第三方可靠來源(分兩次增加不同內容),兩次卻都被蘇州無理由回退。蘇州第一度回退內 容,Wetrace沒有回退,而是警告、請求理由、邀請討論,但遭刪除;Wetrace不願編輯衝突而繼續編寫其他新內容,蘇州第二度回退,在下再次警 告、邀請討論,也遭刪除。
    2. Stang管理員只是保護條目(WP:請求保護頁面#對江澤民的評價),並未表示對蘇州作法的認可。而在下也對條目保護版本、過程提出了說明意見。
    3. 今年7月底蘇州被舉報3RR,蘇州當時在多個條目都持續回退內容,而且未參與討論;例如在FLG條目3RR刪除CNN報導。蘇州拒絕溝通,也拒絕就條目與來源具體討論,只是持續貶損不同意見用戶。
  2. 蘇州用戶頁習慣刪除不同意見用戶的警告與邀請。之前就有其他用戶多次留言警告蘇州涉及編輯戰等爭議,但往往被蘇州刪除。因此管理員閱讀蘇州用戶頁時,往往不容易注意到之前發生的爭議過程。
  3. 【關於蘇州本案指控管理員偏幫?】蘇州經常把不同意見用戶貼特定標籤,今年更把標籤貼到多位大陸管理員身上,這可能升高管理員的政治風險,屬於人身攻擊。而且蘇州指控管理員偏幫時,往往都是幾句話,但缺乏證據引用及方針討論,例如
    1. 7月左右Antigng兩度封禁Wetrace(其中一次Wetrace只具理由回退1次+討論8次、蘇州奇怪理由回退2次+0討論,蘇州沒事),Antigng竟還被蘇州說成偏幫?
    2. 5月Jimmy Xu提前解封被封禁半年(原應10月屆期)的追跡未來,追跡未來卻又嚴重違規遭封禁,卻也被蘇州說成偏幫?對於其他用戶的反證與質疑,蘇州至今仍未具體回應。
    3. 范管理員之前曾封禁蘇州,蘇州當時曾承認違反文明方針並向Wetrace道歉而獲得提前解封。但蘇州不僅後來繼續不文明,今年4月提多項指控范偏幫,但對於其他用戶的質疑、提出的反證(指蘇州涉及扭曲事實),蘇州至今都拒絕具體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08:36 (UTC)
(&)建議在互助客棧談這些東西很浪費資源,需要這麼密集的排吵架進來互助客棧-其他?看了就煩--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10:50 (UTC)
(:)回應--不好意思,因為蘇州已經多次隨意無端指控管理員,在下覺得有必要留個紀錄、並且做必要的澄清。但蘇州不讓寫在其申訴討論頁,在下只好貼到這裡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1:00 (UTC)
還是那句話,我自己的討論頁我自己有權處理,你管得着麼?我多次指控哪幾個管理員了?他們都申辯了沒有?需要你幫他們申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2:45 (UTC)
第一,您有權處理您的個人頁。但您在封禁中,申訴內容與事實不符,其他用戶可以表達意見,但您似乎都是刪掉;對其他用戶給您的警告,您也刪掉;是不想不利紀錄被看見嗎?第二,關於您的指控,管理員有表達意見,在下做為被您扯進的當事人之一,當然有責任把事實講清楚;可惜您一直拒絕回應反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50 (UTC)
任何人都有權處理自己的用戶頁。只要不違反WP:USER,不濫用{{block review}},其他內容想怎麼刪就怎麼刪。稱職的管理員有哪一個不看編輯歷史嗎?--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53 (UTC)
謝謝樓上指導,「稱職的管理員」應當看編輯歷史。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55 (UTC)

Nbfreeh管理員縮減封禁之理由

關於Nbfreeh管理員縮減封禁之理由:
(※)注意--@Nbfreeh:管理員接受申訴、縮減封禁至一週。提醒Nbfreeh,蘇州的陳述與事實不符,是否請您看看這裡的說明?
  1. Nbfreeh的縮減理由一是「蘇州沒用回退功能」,問題是,Antigng封禁中,從未提到蘇州使用回退功能。Nbfreeh是否有把理由看清楚?
  2. Nbfreeh的縮減理由二是「不贊同回退不留理由即拒絕溝通,討論頁亦也是溝通場所」,問題是蘇州根本在所有地方都拒絕溝通回應。請問Nbfreeh是否有把案件看清楚?
  3. Antigng提到,蘇州是長期的問題、屢經警告而不改;這部分蘇州並未解釋、Nbfreeh也未做查證判斷。----如今蘇州沒有任何「認錯」,反而是攻擊Antigng管理員「偏幫」,蘇州又拿不出任何合理證據。Wetrace在蘇州個人頁的「澄清陳述」又遭蘇州刪除,蘇州也不回應。Nbfreeh的縮減,合理性是否請再說明清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2:52 (UTC)
說那麼多也抵不過某些管理員的「明鑑」。--4Li 2016年8月18日 (四) 12:54 (UTC)
不用某,我明明白白的出來的。--Nbfreeh 2016年8月18日 (四) 13:06 (UTC)
,同夥還沒到齊呢。--4Li 2016年8月18日 (四) 13:28 (UTC)
〔轉貼〕執行封禁之Antigng管理員,依據封禁方針,回應蘇州的說法:
  1. 「FLG支持者的慣用伎倆,回退別人加入的內容後,再加入自己想要的內容,我已經反覆說明,不需要每次都說明」:未能論證他們「想要的內容」一定屬於明顯破壞,推不出一定需要無理由回退。
  2. 「管理員Stang也對此予以肯定」:WP:PREFER:「對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意味着支持該版本」。
  3. 「即使要封禁也是封禁雙方而非我一方」:今天只有你在回退,他沒有。
  4. 「本人今日只回退兩次,遠遠未達編輯戰程度,也遠遠未達到3RR被封禁的標準」:「在明知會招致反對時仍然固執己見,採取挑釁性的編輯行為,並且反覆使用回退功能。後者被稱之為編輯戰。」
  5. 「條目編輯過程中編輯摘要也非必需」:WP:EWIS:「如果回退了他人的修改,請確保在編輯摘要中或討論頁中指明緣由(原因顯而易見除外,例如回退破壞)。未給出適當理由的回退行為很有可能被理解為是挑釁。」,「條目編輯過程中編輯摘要也非必需」,但是有爭議的編輯乃至回退非明顯破壞都是必須的。順便一提,enWP en:WP:CIVIL方 針,第一條就是"Explain yourself. Insufficient explanations for edits can be perceived as uncivil. Use good edit summaries, and use the talk page if the edit summary does not provide enough space or if a more substantive debate is likely to be needed."
  6. 「從未有因無編輯摘要而被封禁之規定」,恰恰相反,因為拒絕溝通違反文明方針被封禁的例子很多。

--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1:48 (UTC)

霧島聖管理員「即時解封」之理由

@霧島聖:管理員主要理由是「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他還說:「一條一條的編輯記錄看下來,確實不應該對涉事雙方不平等對待,條目已經獲得保護,預計不會持續編輯戰,封禁不是為了懲罰用戶,唯請注意以後要善用討論和編輯摘要,不宜做無理由的回退,請注意文明和禮儀。」

  1. 但是,請問霧島聖管理員:您「一條一條的編輯記錄看下來」,請問是哪裡「對涉事雙方不平等對待」?請您明確舉證說明
  2. 此外,Antigng上述處理理由,蘇州沒有合理解釋,您也沒有具體回應。而蘇州宇文宙武的申訴理由,至今也沒有任何認錯改過之意、解釋也不符事實。還請您舉證,否則是個「不合方針的覆核」
  3. 「條目已經獲得保護,預計不會持續編輯戰」---如果這可以是主要理由,維基百科不需要封禁方針。
  4. 「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是如此,但是蘇州屢勸不改。請問霧島聖管理員:您對其他用戶封禁、審查其他覆核時,那些案件相對於蘇州長期問題如何?何以不見您同樣以「封禁並非為了懲罰用戶」「迅速解封」?如果蘇州錯了不該封禁,那其他不熟悉規則的新手何以需要封禁提醒?廢除封禁方針如何?
  5. 被封禁人沒有提出更新的申訴理由,但您自行出來解封,請問是否適當?
  6. 其餘問題容後再提。
  7. 另外,客棧有關於請您撤回言論的討論,還請您做為管理員,出面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3:40 (UTC)

一張偽造的圖引發的血案

@Galaxyharrylion:,您會不會扯太遠?蘇州違規被封禁,部分管理員「縮減封禁」的理由,看起來根本沒搞清楚為什麼封禁。上述的質疑,哪裡有問題?當然,在下忘了,(1)在Talk:江澤民您跟蘇州宇文宙武一樣,也是一直拒絕具體回應。(2)追跡未來公開威脅管理員配合中共言論審查...。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4:03 (UTC)
(※)注意@Galaxyharrylion:適可而止,已經提醒你兩次了,這一次是把不相關的事情連在一起。--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14:04 (UTC)
(~)補充@霧島聖:@Jimmy_Xu:@Nbfreeh:@Antigng:,極短時間內反覆更改封禁時間是什麼狀況?你們討論一下,再來三次封禁時間更改就達成封禁時段上的3RR了。PS.以個人而言很想針對霧島聖發起解任投票,但限制條件是:

1.霧島聖並無與其他管理員溝通取得共識 2.還沒達48小時 3.沒針對設定封禁時間為0做出更為合理解釋。之前有在其對話頁提過與其他用戶or管理員的衝突之類的事情,在衝突上使用權利無迴避,這次外加在封禁時間上的設定的不合理(有事實行為的存在卻已不是懲罰為由設定時間為0)。--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14:04 (UTC)

  • (回李4)是的,有人說過那種話。回健康欠安,這些事都是關聯的,有人試圖在社群製造所謂「赤化」的恐怖氛圍,但實際上,引發這些爭吵的,那張圖,根本就是假的。回Wetrace和各位,所以夠了,不要再吵了,不要再互煮了。條目都保護了,別再吵了,地球條目協作編輯還沒完呢,有空就好好去干,最近表揚李4。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4:09 (UTC)
請問樓上:哪裡「互煮」?所以、難道,違規都不用處理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4:34 (UTC)
看到@Galaxyharrylion:是這樣「連結事情」、「無限上綱」,突然對之前許多Galaxyharrylion主導的相關討論,都感到很疑惑?那些事情的「舉證、因果」,也都是這樣「連結」的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14:48 (UTC)

這討論串不是User_talk:蘇州宇文宙武的封禁/解封的車輪戰問題討論嗎?@Galaxyharrylion:還可以扯到「一張偽造的圖引發的血案」?

補上User:蘇州宇文宙武回應User:烏拉跨氪關於 守望者愛孟 向上級黨委舉報維基百科用戶 爭議的記錄[24]

(乌拉跨氪問苏州)苏州,你认为File:守望者爱孟向上级党委举报维基百科用户.png是我伪造的吗?
(苏州回){{ping|乌拉跨氪}}据我所知,爱孟没有用过“守望者”这个名字,一般的都是全名或者前面加“User:”,注册两个QQ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看不见QQ号不好做判断。我记得大群还是哪个群里有两个守望者,故意混淆视听也是可能的。就算这个真是他,也说明不了什么,没有上下文不好判断。站在国家公民的立场上,向上级举报是公民的合法权力,似乎并不违法,在中文维基似乎也没有相关规定禁止。

就我在維基的觀察以來,烏拉跨氪 和 蘇州宇文宙武 的關係應該是好過於其中任一者和 蘇口中的 FLG的關係,所以 Galaxyharrylion 在 蘇州宇文宙武 可以算是 單一議題維基人 的事事可以扯上 守望者愛孟。現在我覺得真的可惜了,之前像Bluedeck的管理員至少會花點精力去指出 Galaxyharrylion 單一議題 操作的不具證據和不具建議性,Galaxyharrylion 的訴求若是由@Lanwi1:或@Outlookxp:等來提或用他們的口氣和理據表訴,會大大減低目前現在社群面臨的明顯分裂。但Galaxyharrylion 的表達具有高度臆測及指控,又可以東扯西扯廣大爭論涉及的人群和舊怨,實在轉移了各別事情的基本義理。--❦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4:14 (UTC)

我沒有看懂Hanteng上面想說什麼。而且,這跟現在的討論有關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5:47 (UTC)
@Galaxyharrylion:您好,蘇州改口說他看錯了[25],那麼,是否請您解釋一下,您這一段落的指控故事,因果關係如何形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6:43 (UTC)

管理員們應先討論

對同一用戶於24小時內的反覆變更封禁時長,同樣也違反WP:3RR,即構成了WP:車輪戰。請涉事的幾位管理員公開向社群說明為何變更封禁時長之理據,由社群判斷;同時請未涉及此次車輪戰的其他管理員注意,如有再次發生車輪戰之情況,應先對涉事者緊急封禁,或剝奪其管理員權限,管理員不應是造成爭議的導火線。(此例想參選管理員的維基人也可參考)--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7:24 (UTC)

互助客棧,目前討論,有「獎勵投票理由自行總結納入人事爭議決斷」、「解封理由」兩大爭議,
  1. 用戶都幾度邀請了當事人霧島聖管理員來說明。但霧島聖管理員一直無任何回應。不久前霧島聖以偽造方針封禁Hanteng,爭議性執行涉己管理;用戶到其個人頁留言討論,也被列「不歡迎」。
  2. 管理員目的是「服務社群」,管理員在職務範圍理當有說明的義務,不是嗎?如果拒絕說明,那就不該執行這項管理。---上任沒多久的新管理員也流行起「拒絕溝通」了?回顧當時的選任投票,真看不出來有此傾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8日 (四) 23:25 (UTC)
  • 風氣就是從2014年開始變壞的,究其根源,還是從2013年8月開始,有興趣的各位自己去翻討論,懶得扯了。只補充一句:現在有那麼點撥亂反正的感覺。自己去看條目成長速度的時間段統計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0:14 (UTC)
Galaxyharrylion於2016年1月22日 (五) 15:08 (UTC)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DreamLiner/第2次說道:「Dreamliner第一次選舉管理員是2年前,當時遭到了不公正待遇,由此也引發了2年來維基的紛爭不斷,希望這次能夠還他公道,並且和解長久以來維基人之間的對立。」(粗體僅為突出重點,原文無加粗。)
結果呢?在成功扶殖一批「自己人」成為管理員後,Galaxyharrylion仍然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條目編輯上,反而是投入更多時間在互助客棧及其它頁面爭吵或攻擊其它用戶(例如攻擊烏拉君和范)。即使Galaxyharrylion一而再、再而三被封禁,都很快獲得解封,讓他有更多時間投入爭吵。究其根源,風氣就是從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DreamLiner/第2次之後開始變壞的。
--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0:45 (UTC)
烏拉人身攻擊,濫權封禁;廣雅範濫用傀儡,你不去譴責他們這種嚴重違反方針的行為,現在反過來污衊別人,mewaqua你這個倒打一耙的本事夠可以啊! 南極的熊 留言 2016年8月19日 (五) 00:55 (UTC)
感謝上面的新人依據方針仗義執言。Mewaqua,發言討論向來是「是非不分」,某些他認為「應該崇拜的老管理員」無論做了怎樣的嚴重違反方針的事情,他都會說:「不是什麼大事,沒有濫權」,如果別人譴責那些違反方針的行為,他就會說:「你小題大做,攻擊管理員,希望管理員永久封禁」。他在討論的時候偷換概念(比如把維基用戶都揶揄成「利比亞和敘利亞的難民」)也是常態,所以我現在都懶得和他說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15:01 (UTC)
比如把維基用戶都揶揄成「利比亞和敘利亞的難民」[來源請求]」,不需要閣下提供截圖(截圖也可以是偽造,閣下說的),只需提供某年某月某日的編輯記錄連結即可。
閣下對本人的攻擊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閣下對我的其它觀點不值得浪費時間置評。
--Mewaqua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2:33 (UTC)
對事不對人。我也不想和你爭吵,您自己數數您掛我掛了幾次?只要有的管理員承認濫權並停止濫權,停止違反方針,我也會再支持。就此打住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5:39 (UTC)
interesting,所以我覺得最近所提拔管理員的風格總有點不太好聞的氣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9日 (五) 01:10 (UTC)
(?)疑問-南極的熊,您經常跟蘇州宇文宙武一起參與編輯戰。請問@南极的熊:,蘇州哪裡沒有違反方針?VIP舉報說明、以及Antigng管理員上面的理由,是否請您幫蘇州、以及覆核解封的管理員一一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00 (UTC)

我是執行封禁的管理員。執行封禁的理由上面已經敘述,長期編輯戰/8/18日編輯戰、拒絕溝通/違反編輯戰方針和文明方針/多次警告、封禁,這裡不再贅述。至於為何選擇封禁而非保護條目是因為當事人曾在多個條目有不當回退的經歷,今天是對江澤民的評價,明天就有可能是江澤民,後天就有可能是法輪功,大後天有可能是李洪志......而且當事人在VIP曾宣稱某次不當回退屬於反破壞。我們不可能做到把所有相關的條目全保護一個月,因而封禁就存在必要性。封禁時長的選擇主要考慮到當事人最長的封禁記錄是1周,由於屢犯在此基礎上適當加長,同時條目保護的時長也是一周,在此基礎上適當加長,最終選定為一個月。--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03 (UTC)

(!)意見:大家不要吵了!歸根到底,這次風波乃是社群不滿FLG支持着長期以來把持相關條目現象的總體爆發,有管理員廣雅範因袒護FLG支持者在前,社群心有餘悸,我亦是如此,難免失了分寸,還望社群諒解。說起來,我現在雖然瑣事纏身,不再大幅編寫,但已經開始通過各種方式指導一二新人編輯;但我還是遠遠及不上霧島聖,既是管理員,又筆耕不輟,還指導新人;我也遠遠及不上Galaxy,雖然被屢次濫權封禁,但不改初心,時時指導新人編輯;更遠遠及不上被濫權永久封禁的愛夢,雖然社群傷害他極深,但毫無怨言,還在線下組織聚會,發展新人。我輩與其在這裡吵吵鬧鬧,不如多學學上面三位,為發展維基多做貢獻,這樣紛爭也就少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2:17 (UTC)
「難免失了分寸」。錯了,失分寸的行為不僅要免,而且要嚴禁。理解方針,敬畏方針,敢於溝通,善於溝通,直面爭議,擱置爭議,避免編輯戰絕非難事。--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24 (UTC)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說「歸根到底,這次風波乃是社群不滿FLG支持着長期以來把持相關條目現象的總體爆發」,在下感到極度荒謬,蘇州自己違規卻以「誅心論」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扭曲事實。
  1. 蘇州編寫條目何以不照方針規則?拒絕討論?在江澤民條目,上海用戶「大改版」卻不積極參與討論,也經常拒絕溝通、以無端理由刪除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
  2. 何以蘇州面對爭議時,總是拒絕「就事論事」討論?經常拿不出證據,而去說誰如何如何?當其他用戶列出反證,蘇州就說「太長不看」並拒絕具體回應!蘇州這種作法,是持續「不文明」、「(涉及扭曲事實的)人身攻擊」。
  3. 蘇州說「難免失了分寸」---長期標榜拒絕溝通、給用戶貼標籤,歷經多次警告仍刻意為之,這是「難免」還是「有故意之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25 (UTC)
蘇州宇文宙武的「社群」不包括我在內,特此聲明,以免「被社群了」或「被代表了」。--Mewaqua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27 (UTC)
蘇州文中提到的「社群」不包含我,我對支持或反對法輪功的爭議不感興趣,要支持或反對法輪功是你家的事,只要不wp:破壞或打wp:編輯戰,在我看都是平等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56 (UTC)
蘇州宇文宙武口中的提到的「社群」不包含我,倒是Antigng回應 蘇州宇文宙武 宣稱的「難免失了分寸」:「失分寸的行為不僅要免,而且要嚴禁。理解方針,敬畏方針,敢於溝通,善於溝通,直面爭議,擱置爭議,避免編輯戰絕非難事。」才是維基社群的核心價值,而非 自己站隊就算了,還不斷幫別人站隊也要求其他編輯站隊,站隊高於方針及溝通的 蘇州式「社群」--❦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9日 (五) 03:52 (UTC)
統一回復上面:社群是大多數形成共識的維基人(從管理員范的彈劾案可得知),當然不包括小部分不願意達成共識的,我也沒想着你們會將自己包括在內。不過呢,就是因為小部分維基人(包括管理員)對FLG支持者不聞不問甚至是縱容,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5:41 (UTC)
這我就看不懂了,像管理員范的彈劾案結果是一半對一半,哪一半代表了樓上眼中的「社群共識」呢?另一半維基人是要被踢出社群嗎?管理員不管就說縱容,管了又說偏袒,哦,我明白了,上面的套路只是針對「小部分」管理員的。--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40 (UTC)

蘇州說「純粹胡鬧」並刪除討論頁上封禁+申訴+討論

@AntigngNbfreehJimmy Xu霧島聖:幾位好,蘇州宇文宙武以「純粹胡鬧,無保留價值。」自行刪除了[26]其個人討論頁「封禁+申訴+覆核+其他用戶意見與質疑」。所以,這場封禁,從頭到尾,在蘇州眼裡只是笑話?覆核管理員的理由尚未說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1:49 (UTC)

蘇州在車輪戰中被解封,覆核管理員仍持續拒絕清楚解釋解封理由的情況下,蘇州就以「純粹胡鬧」為由刪除整個討論串,直接體現「不文明」----不但未認錯,還以不文明方式藐視方針。這對霧島聖管理員的「當日即時解封」決定,實在諷刺。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18 (UTC)
個人討論頁個人有自行處理的權力,這個你也要管麼?未免管太寬!——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1:56 (UTC)
蘇州好,在下沒有管。在下只是如實轉貼在社群,說明此案進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1:59 (UTC)
此案?你以為這裡是法院,或者這件事是必須投票解決的案子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2:41 (UTC)
「User:霧島聖頁面已表明「霧島聖已經關掉了不勝其煩的提及提醒並表示有事來討論頁或者電郵找他」。--Mewaqua(留言) 2016年8月18日 (四) 01:10 (UTC)」LS又忘了。氣絕仇怨終須報,忠介清明塢不回。越士三人湔閩恥,建德城外艷陽暉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03 (UTC)
樓上好,幾名用戶都給他個人頁留過言了。做為覆核管理員,對這樣大的爭議,不追蹤、不說明、不現身...;在下就不再去其個人頁留言提醒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08 (UTC)
我覺得@Antigng:應該一碗水端平,把他兩個都禁封一個月(都是屢犯)。要不就都不禁封,把爭議保護起來讓他倆慢慢溝通。--飛賊燕子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29 (UTC)
@飞贼燕子:,問題是昨天Wetrace沒有回退過當事人的編輯,我記得Wetrace先是修改了某一段的參考文獻,然後當事人回退了一次。Wetrace給當事人留言,當事人刪除(表示看過了)接着Wetrace給那一段標了fact,同時擴充了另一段的內容,當事人又回退了一次。自始至終都是當事人在回退,而且未給出任何理由。--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2:38 (UTC)
@飞贼燕子:您好
  1. Antigng前面封禁Wetrace兩次(Wetrace都還有在討論頁持續討論喔),蘇州宇文宙武都涉及那兩次編輯戰且情節不輕(拒絕溝通討論),Antigng都還沒有封禁蘇州而繼續觀察。
  2. 這一次,Wetrace根本沒有回退蘇州。請問在下哪裡錯?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36 (UTC)
如果你沒有兩次回退別人的內容,我會兩次回退你?——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2:41 (UTC)
在下跟南極的熊在條目討論頁討論多時,取得共識(對方同意遵守方針)。然後,在下整理編寫新的內容,被您刪除。請蘇州您自己把編輯紀錄、條目討論頁看清楚吧。講話,請講清楚,拿出證據並比對相關方針。不要一直給人貼標籤。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2:44 (UTC)
剛剛仔細看了下,這次是真真弄錯了,我以為你是回退,所以就退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8月19日 (五) 05:46 (UTC)
看到別人回退,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再回退,這種思維方式就是典型的編輯戰思維。--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5:57 (UTC)
@Antigng:+1,和我下面的發言不謀而合啊。--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02 (UTC)
所以說嘛,回退戰就是這麼打起來的。--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3:42 (UTC)
李4您好,在下可完全沒跟蘇州「戰」,只有他單方「打」。在下就持續表達意見、邀請他討論;但他都拒絕不理、刪除邀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4:01 (UTC)
看清楚縮進,我在回誰。--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4:47 (UTC)
@飞贼燕子:這樣的話,如果一方不願意在討論頁溝通,等條目解保護後繼續回退怎麼辦?--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4:46 (UTC)
我認為您問錯對象了,因為他本人就是位「不願意在討論頁溝通,等條目解保護後繼續回退」的人,見其中一個例子--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4:56 (UTC)
難怪那麼喜歡保護條目。--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5:10 (UTC)
至少在保護期間能想到把名字移動回來,問題迎刃而解。。。--飛賊燕子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6:51 (UTC)
不明白樓上說的是什麼(也無意搞明白),只是樓上給的鏈接連到一串問號,可能有誤。--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56 (UTC)
沒有,請再看清楚本人、user:Wcam以及user:hanteng的留言,閣下的版本,也就是該模版目前的版本,沒有任何能夠保留的理由。--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7:07 (UTC)
@4Li]]: 哪是模板。--飛賊燕子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7:10 (UTC)
奇怪,我打開來是Template:??????????。算了,我不管了,也(*)提醒你們二位不要跑題。--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7:30 (UTC)

何以蘇州/霧島聖管理員,尚未就方針理據說明?

(?)疑問-本來是務實的就事論事,結果@蘇州宇文宙武:自己都沒能就方針理據說清楚、解封的@霧島聖:管理員至今仍未出面說明。有些用戶甚至吵出陰謀論、模糊焦點。希望請蘇州宇文宙武、霧島聖管理員,就方針理據、事件本身,就像@Antigng:管理員一樣負責任的一一說明,難道這麼難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6:05 (UTC)
(※)注意-儘管其他用戶也已前往邀請,在下方才再次去留言邀請霧島聖管理員出面。並查閱一下他的編輯紀錄,看是否上線了。結果,紀錄顯示他可能很忙:8/18一整天僅做了唯一一次編輯(晚間九點多)「解封蘇州」,8/19尚未作任何編輯。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6:15 (UTC)


蘇州一句「看錯了」,然後?

好了,上面蘇州已經承認看錯了,整件事就是個別管理員的一個烏龍而已,也給各位維基人上了一課——若不能善用討論頁,就會把別人達成共識中的編輯當成破壞回退,影響討論氛圍。不多說了,二位還是到下面討論吧。--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15 (UTC)
(:)回應-在條目討論頁,在下明確的留言給蘇州。蘇州現在一句「看錯了」就沒事了?他的不文明,自己不認錯、浮濫指控管理員偏幫,到現在卻還一直攻擊其他用戶、貼標籤,這些都不算了?蘇州在其他條目也長期這樣回退,並認為不需要討論,這位資深用戶真的是看錯嗎?這樣的不文明,不應該被警示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6:18 (UTC)
WP:AGF,看下面討論和條目解保護後的操作,以觀後效。--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26 (UTC)
管理員把一個誤會鬧成這樣壓力也挺大的,讓他歇歇吧,你們就在下面好好討論條目。--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20 (UTC)
「文明」問題,有看錯的問題嗎?長期回退、3RR不給理由、拒絕溝通,有看錯的問題嗎?Nbfeeh管理員的縮減理由,有看錯問題嗎?霧島聖管理員的解封理由,有看錯問題嗎?到現在,霧島聖管理員都拒絕為「封禁車輪戰」理由出面說明,在下認為實在太不可思議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6:23 (UTC)
這就是QQ社群選出來的管理員。當然正直、敢于堅持原則的管理員還是有的,不過在這個QQ社群生態環境下已經成為瀕危物種了。--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32 (UTC)


關於蘇州後來改口說「看錯了」,以及李4的善意緩頰---在下疑問與震驚如下

(!)意見-蘇州現在突然說他「看錯了」。但是,在條目討論頁,在下已兩度明確的留言告知蘇州(他刪除了什麼)。蘇州現在一句「看錯了」就沒事了?

  1. 蘇州如果「不是真的『看錯了』」,現在突然改口。理由在下暫不去推想了....
    1. 蘇州之前在江澤民條目刪除9千字元[27]是看錯嗎?蘇州在法輪功條目以「無來源」理由刪除CNN報導與美國國會決議3RR,是看錯嗎?
  2. 蘇州如果「真的」看錯,第一、不就坐實了「他根本不看、不溝通、不理會」--這難道沒違反方針!?第二、那前面覆核的兩位@Nbfreeh:、@霧島聖:管理員是不是也「看錯了」!?或「沒看」!?
    1. 蘇州寫封禁申訴,應當看「VIP舉報說法」;覆核管理員,也有責任把事情弄清楚,那請問:
    2. Wetrace在舉報頁清楚詳細說明(早已強調蘇州申訴與事實不符)」、「執行封禁的管理員Antigng在蘇州個人頁清楚兩度說明[28][29]」,都發生在「覆核之前」,蘇州、Nbfreeh、霧島聖三位有沒有看嗎?VIP舉報理由、Antigng理由,他們三位都沒有具體回應!有這樣的申訴與覆核?
    3. 然後@Galaxyharrylion:連事實都沒搞清楚,就把這案子硬扯到「一張偽造的圖引發的血案」的陰謀論又算什麼?Galaxyharrylion過去主導的許多攻擊性討論,究竟有沒有搞清楚事實?
    4. 社群花費那樣大的心力討論,一句「看錯了」,就結了?前面的爭議與荒謬,也都結了?下次再來過,也沒人在意?
    5. 當其他用戶被封禁,是怎麼寫封禁申訴的?蘇州是怎麼寫的,Wetrace在蘇州頁說「申訴理由與事實不符」,仍然有管理員埋單?究竟是管理員「沒看」、「不想看」、「看了沒有懂」?
  3. 蘇州的不文明,自己不認錯、浮濫指控管理員偏幫縱容,蘇州直到現在卻還一直在攻擊其他用戶、貼標籤、推卸責任說「小部分維基人(包括管理員)對FLG支持者不聞不問甚至是縱容」----這不正是人身攻擊與號召抵制用戶嗎?
  4. 這些都沒違反方針?都不算了?蘇州長期在其他條目也這樣回退,並認為不需要討論,這位資深用戶真的是看錯嗎?這樣的不文明,不應該被警示嗎?
  5. 蘇州一句認錯都沒有、反省都沒有、道歉也沒有、承諾也沒有,「幾句與事實不符的封禁申訴」,就有管理員快速地為他輕易解封?然後現在一句「看錯了」,都沒責任嗎?
  6. 蘇州「看錯了」,那麼他指控「Antigng偏幫」算什麼?他過去指控「其他管理員偏幫」又有沒有看錯?還是過去蘇州都「不看」、「太長不看」,所以說你偏幫就是偏幫?何以社群應不斷容忍蘇州對管理員及部分用戶的「人身攻擊與貶損」?
  7. 想想看:如果Wetrace與其他用戶沒有追究本案真相,蘇州今天會不會改口說「看錯了」?如果蘇州今天不說「看錯了」,那這討論又會如何進行?想想看,以前蘇州等人對用戶及管理員的指控,又有多少「看清楚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6:28 (UTC)
好了,要說為這件事蘇州也被封了近30000秒(我們膜蛤也只能一秒一秒地續),現在雙方都沒有技術上的溝通障礙了,就不要再造成心理上的溝通障礙了,實事求是去下面討論吧。--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46 (UTC)
(:)回應--不是在下小心眼,而是蘇州的問題未解決。過去范管理員曾以不文明封禁蘇州,蘇州向Wetrace道歉而獲提前解封,但沒多久故態復萌。然後,蘇州就開始動不動指控管理員「偏幫」,在回退與拒絕溝通上也變本加厲。
  1. 今天不說清楚,蘇州日後又將怎麼說?
  2. 蘇州長期在多個條目拒絕溝通、持續回退,至今依然,今天不了了之,日後一樣?
  3. 解封的覆核管理員到現在都不說明理由,更讓人疑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6:59 (UTC)
哎呀,你這樣窮追不捨的,讓有些人怎麼還好意思去「指導新人」嘛!--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7:34 (UTC)
(:)回應-李4,在下無意「窮追不捨」,而是相關人沒把事情說清,甚至還在繼續攻擊、卸責、涉及扭曲事實。也衍生些長期爭執疑問:
  1. 何以有些用戶,跟社群一般用戶的待遇,在維基方針面前,會給人「差距很大」的感覺(誤--錯覺?)?
  2. 何以有些人,指控「管理員有無濫權封禁」,卻不想過問「管理員有無濫權解封」?如果大家很在意「濫權」,藉此談開來不是比較好嗎?形成一個正面風氣,未來指控者,都請拿出「事實、事證、方針」具體說明、而不是「誅心式指控、不給證據、甚至扭曲事實」。誰能無過呢?但至少把過講清楚、認錯並承諾改進,改正即好。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19日 (五) 07:49 (UTC)
你要這麼繼續問下去的話,在下就不知道嘍。--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7:55 (UTC)
(※)注意--8月29日,先不算爭議性的愛孟獎勵事件後霧島聖未出面說明,僅就車輪戰封禁案11天後,@霧島聖:管理員仍未說明,@蘇州宇文宙武Galaxyharrylion:也未再回應他們原先對Antigng管理員及本案所提出的無根據指控。於此留言做個紀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9日 (一) 08:12 (UTC)

本章節文長,可以跳過不看

希望大家不要跑題討論。本例與樓上授獎投票爭議雖然都與同一位管理員相關,但希望大家對事不對人。唯一相同處就是:如果我們換角度去設想,且不因人斷事的話,事情本很單純,分兩部分來討論。
第一是管理員之間的問題:用戶A因為違規而被管理員B封禁,而管理員C不認同B對A的封禁時長因而縮短,管理員D不認同C對A的封禁時長因而延長,管理員E不認同D對A的封禁時長因而解封。換句話說,本例是很典型的車輪戰:24小時內4位管理員對同一用戶進行了超過3次的管理行為。我認為此事4個管理員的責任是相同的,大家將其想成條目編輯爭議就更易懂:條目A被B編輯,C同退B的編輯,D回退C,E又回退D,但BCDE4人的編輯都不是破壞,而是他們對於A的編輯意見並不一致。結論:你們幾位都做到管理員了,有爭議時先討論都不知道嗎?C不認同B對A的封禁,應先去問B,D與E也一樣。我說,你們管理員間現時活躍站務反破壞的也就固定那些人,你們還要再分邊站隊嗎?老的該無私傳授經驗帶領新的,新的也該虛心請教老的,兩邊本應相輔相成,因為在一般用戶眼中,你們是一個整體。
第二部分是管理員B對用戶A的封禁是否允當?因為現時該用戶已造成4位管理員間車輪戰,所以本例中此用戶的封禁時長顯然不應由管理員們斷事,而應將封禁時長回歸給社群決定,管理員僅需在社群討論完成後執行社群對本例的共識即可,其餘仍照舊。同時由於該用戶當前被管理員E解封,請管理員們不要再以先前理由再次封禁該用戶,這並不意味認同管理員E的決定,而是避免造成第二次車輪戰,但須關注此用戶的編輯行為,如果該用戶於討論期間發生了新的回退戰或編輯戰,管理員們仍應按照3RR方針執行封禁,意即這回給該用戶最後一次機會。但,任何阻礙本協作計畫的維基人,管理員都有義務出面阻止,以維持社群大多數人的編輯權益,即使違規者是管理員也應該阻止,這也是為何管理權限集中授予少數維基人的原因,畢竟維基百科從來不是講民主的實驗場。如果要問我此次4位管理員的處置我較認同哪一位,我會說是管理員B,因為到目前為止,只有他一人勇敢向社群回應說明,其他三位連回應都放棄,所以談不上認同(不過我對他於AFD的討論還是很感冒,這句已跑題請忽略)。--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6:45 (UTC)

(-)反對用戶封禁時長交由社群決定,這個QQ社群選出來的管理員都互相打架,要整個社群一起互煮豈不更鬧得天翻地覆?--4Li 2016年8月19日 (五) 06:52 (UTC)
(:)回應:其實管理員也是用戶,只是他們比起一般用戶多了些權限,且做些重複且枯燥的工作而已。當少數管理員彼此間為了單一用戶打車輪戰時,依照目前的機制,也只有回歸給社群處理,因為我們沒有設計其他的制度用來解決車輪戰問題。--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19日 (五) 07:17 (UTC)
(=)中立目前的社群傾向比較明顯是較支持原封禁處置及時長(應該也是因為表態的人還不多導致)。還剩下30小時滿48小時,如果QQ社群屬實,最後卸任聯署可能也只是新的投票戰,順便想想是否要真的發起,反正時間還很長。
硬要表態他的封禁問題,先維持原處置,要縮短或增加時間,你們管理員群去IRC聊出一個結論再定案。另該用戶也還在創造新的問題:像是正式表態其編輯行為並未針對編輯內容(而且是事件過後至少26個小時才說是自己看錯了),僅是針對用戶行動而做出的反射性行為(對用戶編輯行為的非善意假定),廣泛性質的地圖砲(人身攻擊相關,看這個頁面的編輯歷史就飽了)。
反正早點把問題處理掉,內容愈來愈長了,長到還順便加入了N和飛兩個用戶過往的編輯爭議。--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19日 (五) 07:11 (UTC)


隨便分享一點編輯心得

來到維基當編輯者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自己從一個完全不知道如何編寫維基條目的菜鳥,變成一個略有所識的但不太菜的菜鳥,回想起來讓我得著最多的應該是對西藏獨立運動條目的編輯,各位如果翻看該條目多年來尤其是14和15年的編輯記錄,不難發現以往的「戰況」有多「激烈」,然而這種戰不是指編輯戰,而是鬥出處和鬥來源的那種戰。我在那個條目添加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對中共有利的觀點,而對方如Happyseeu和某幾位IP的添加的內容,大部分都是對西藏流亡政府有利的觀點,雙方不斷地去找出處找來源,以圖「蓋過」對方的貢獻,並且在討論頁展開過多次有意義和實質的討論,對方質疑我引用的作者是偽學者,我就在討論頁說明和反駁,對方質疑我過多使用單一來源,我就添加更多不同出處,對方刪除第一手出處,我就添加二手出處,在這個過程當中,雙方都沒有無理回退對方的有效出處,如果有質疑,必定會在討論首展開討論,直至雙方滿意為止。其實我想說的是,善用討論頁,少廢話,講重點。--No1lovesu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2:41 (UTC)

自我檢討

當管理員幾個月了,今天才發現自己做出了嚴重的濫權行為。根據WP:IPBE方針:「因為匿名代理伺服器很容易被濫用做出破壞,所以只有極其特端的個案中才會授予此權。能展示自己會在百科中作出貢獻的用戶,及有著有效而非破壞的貢獻紀錄(適用於現存用戶),然而被受限制性防火牆阻擋,或有著其特端理由令其必須透過匿名代理伺服器作出編輯的用戶均可申請IP封禁例外權。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管理員以使用開放或匿名代理為由封禁IP,極有可能是你的瀏覽器預設了通過代理連接網絡,只要到你瀏覽器的網絡連接選項中改為不使用代理就可以即時避免其封禁,而不用花時間等待IP封禁例外申請審核。……有著真實且特端的需求及可信不會濫用權限的用戶。因為IP封禁例外權是管理工具之一,所以對獲權者的信任度與對管理員的是一樣。」然而我卻給了大量沒有貢獻,也沒有在申訴郵件中展示自己會為維基百科做出貢獻的新用戶此權限,很明顯是違反方針的。沒有好好閱讀IPBE這些看上去不重要的方針,是我的錯,今後一定不會有類似的行為。希望大家能夠原諒,對不起大家。那些已被授權的用戶該如何處理,也請大家給出意見。最後也感謝User:FiveYellowMice在IRC上指出這一點。--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06 (UTC)

This policy is known to cause difficulty for some editors, who must use open proxies to circumvent censorship where they live; for example, editors in countries where Wikipedia is censored, such as China, should sign up for free access to Wikipedia-only proxies at Wikipedia:WikiProject on closed proxies or read Wikipedia:Advice to users using Tor to bypass the Great Firewall. Additionally, because of the creation of the IP block exemption flag, editors, like those in China, who have a demonstrated need to use proxies or Tor to edit may be given the ability to edit from blocked IPs. See Wikipedia:IP block exemption for more.

另外剛剛在en發現en:Wikipedia:WikiProject_on_closed_proxies,或許對大陸用戶有所幫助?-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27 (UTC)

同時Ping一下常處理IPBE相關的管理員注意此事@Alexander MiselKegnsDreamLinerStangNbfreeh。-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34 (UTC)
按照現行的方針,「展示貢獻/或有顯著貢獻記錄」和「受限制性防火牆阻擋或其他特殊理由」是兩個要件,缺一不可...--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38 (UTC)
我覺得Antigng說得還是很有道理的。我很希望一般大陸用戶能夠通過改hosts或DNS的方法解決。當然,有些人因為工作等原因還是會經常處於代理的環境下的,為了方便也一般會給IPBE。維基被牆以前編輯記錄良好的用戶授予IPBE權我是很放心的。另同意撤銷長期無編輯的用戶的IPBE權。--1=0歡迎河北維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8月29日 (一) 03:44 (UTC)
長期無編輯的用戶的IPBE權似乎本來就會被提請撤銷,然而可能難免有所疏漏的話,或許可以讓管理員機器人代勞?-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3:52 (UTC)
當然能夠修改host是最方便大家的。其實通過郵件申領賬戶的都是零編輯,但這一類因已經受到封禁,故而基本都以授予權限處理。同意Alexander Misel說的一點,長期無編輯的就該除權,這點其實也一直在做。--天天 (留言) 2016年8月29日 (一) 04:36 (UTC)
確實是改host方便得多。但這有幾個問題:哪天GFW對維基百科不僅僅是DNS污染,host就失效了。手機用戶很難改host,除非越獄或獲取root權限。可能有人註冊傀儡賬戶,然後說自己是大陸用戶被封了要求IPBE。可能的方法是:授權之前調查用戶所使用的ip是否被封禁,確認其確實需要權限後再授權。不知道這是否有技術上的難度。--Tiger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5:24 (UTC)
WP:CUP#3:「授予IP封禁例外前進行檢查(或覆核權限是否被合理使用)」,這也是我日前為何想申請成為查核員的原因之一,然而太忙所以退選了。-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05:42 (UTC)
相信方針也是從英文翻譯而成,查看英文版:(部分內容加粗以強調內容)"Editing via an anonymous proxy can be easily abused, so it is only granted under 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 Examples of editors who may reasonably request an exemption include users who show they can contribute to the encyclopedia, and (for existing users) with a history of valid non-disruptive contribution, but are either being hindered by restrictive firewalls, or for exceptional reasons must edit via anonymous proxies."所以「能展示自己會在百科中作出貢獻的用戶,及有著有效而非破壞的貢獻紀錄(適用於現存用戶),然而被受限制性防火牆阻擋,或有著其特端理由令其必須透過匿名代理伺服器作出編輯的用戶」其實只是一個可以申請IP封禁例外以透過透過匿名代理服務器的例子而並非必要的滿足條件。本地方針中的用詞亦沒有提及這些是必要條件。如果要咬文嚼字,其實「有著有效而非破壞的貢獻紀錄(適用於現存用戶)」一項只適用於現存用戶,即只要管理員相信新用戶「能展示自己會在百科中作出貢獻」即可授予新用戶該權限,且整句也沒有字眼提及只有符合該條件的用戶方可申請。引用IP封禁例外的主要用途之一:「在極特別的案例中,用戶會被授予此權限,以允許其透過Tor或其他匿名代理服務器進行匿名編輯。」管理員也有權決定需要使用代理繞過防火牆方可編輯的用戶是否屬「極特別的案例」。目前社群亦對現在授予權限給牆內用戶的狀況默許。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制,只要出發點是為了改善維基百科,我認為可使用常識解讀方針內容,而不必將所有事情寫死。不過為了釋疑而修改方針提及相關情況亦非壞事。--Lakokat 2016年8月29日 (一) 06:33 (UTC)
目前大部分Tor節點是系統直接封掉了,不清楚IP例外對tor能否奏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8月29日 (一) 14:49 (UTC)
有效。這權限連管理員都沒有。--Antigng留言2016年8月29日 (一) 15:29 (UTC)
管理員難道也會受IP封禁影響?--4Li 2016年8月30日 (二) 02:54 (UTC)
管理員權限本身不帶torunblock。--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2:59 (UTC)

(!)意見:從無相關問題的臺灣編者對於這類中國案例的技術性細節可能一知半解,合先敘明。管理員在某些操作上有些裁量權,其他部分則只能照章辦事。基金會的全域基本方針是要求「已經證明或已展現能有貢獻」,而非「假設會有貢獻 / 預期將有貢獻」。show的意示表示授權需經實質審查,而非來者不拒或僅形式審查(如僅依一句請求或ip位置),故可合理的認為授權後出現無貢獻或甚至破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對於新用戶,應有較具體標準或假設狀況情境,而非唯心,否則可能成為爾後爭議。

譬如胡佳Hujiawiki)雖僅有三筆編輯,但他是公眾人物且已自行間接揭露身分(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創建維基百科條目),若他透過管道提出需求和請求,可認為這例外的例外可信且無害(當然,我不曉得該授權是否會被其他人濫用)。但其他情況,就該回到上述需有合理數量編輯史等以供查考的標準。

對已授權之案例,最保險的做法是讓該恢復原狀的就恢復原狀,程序重來。換言之,檢視的時點應該回到申請前或授權前,而非現在。若確有需權宜處理之情形,才由現在這時點回溯判斷,但下不為例。修正後應將此案例適當載於或融入相關頁面,說明惡意或故意濫用權限與否之界線為何,以提醒並供遵循。--WildCursive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7:26 (UTC)

胡佳的例子可能不太好。她明白地說了自己編寫內容的目的是宣傳這些人物,恐怕這種目的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方針。--Tiger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05: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