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待显
|
大明户部郎中
|
籍贯
|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民籍
|
字号
|
字君俊,号柏窗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八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十四年(1535年)
|
配偶
|
娶曾氏,继娶李氏、宋氏
|
出身
|
|
黄待显(1481年—1535年),字君俊,号柏窗,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甲子科(1504年)福建乡试第八十名举人,曾任湖广华容县学教谕,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会试第二十七名,廷试二甲十三名进士[1][2]。吏部观政,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大礼议事件爆发,世宗更定章圣太后尊号,待显与何孟春、丰熙等伏阙言:“尊崇之典,明诏已定。今忽去本生二字,是重所生而忘所继也。”奏入,留中不发。待显随即同孟春百余名官员跪哭左顺门,世宗大怒,命将众官廷杖下狱。黄待显遣戍广东碣石卫。嘉靖十三年(1534年),九庙告成,释归。岁余即卒。
隆庆改元,追赠太常寺少卿[3]。
家族
曾祖父黄䪧,曾任户部主事;祖父黄纶,曾任教授;父亲黄堂。母林氏。慈侍下。兄待遂(听选官)[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四库全书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黄待显,字君俊,莆田人,正徳丁丑进士,授户部主事,厯员外郎中。世宗更定章圣太后尊号,待显与何孟春、丰熙等伏阙言:“尊崇之典,明诏已定。今忽去本生二字,是重所生而忘所继也。”奏入留中。待显复同孟春等跪哭左顺门,声彻大内。世宗怒,命系狱拷掠,编伍戍广东碣石卫。十三年,九庙告成,释归。岁余卒。隆庆改元,追赠太常少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登科录》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殿试金榜 |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15名 |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1名 | |
---|
| |
|
|
---|
| 九卿(23人) | |
---|
| 翰林(22人) | |
---|
| 给事中(21人) | |
---|
| 御史(30人) | |
---|
| 吏部(12人) | |
---|
| 户部(36人) | |
---|
| 礼部(12人) | |
---|
| 兵部(20人) | |
---|
| 刑部(27人) | |
---|
| 工部(15人) | |
---|
| 大理(11人) | |
---|
| “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杨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