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泮 (正德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泮

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籍貫 山西潞州衛
河南磁州守禦千戶所軍籍
字號 字文淵
出生 弘治元年(1488年)正月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侯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泮(1488年—?),字文淵,山西潞州衛人,河南磁州守禦千戶所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進士[1][2]。兵部观政,初授宿松知县,兼領潜山县事,调繁江阴县。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选授陕西道試御史,次年以疾请告还乡,卒于家,祀乡贤祠[3]

家族

曾祖王春;祖父王憲;父王鋀,母秦氏。具庆下。兄洵;瀾;王潺,贡士;濬;紀。弟可學;瀛;河;法;汾[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磁州志》:王泮,字文渊,正德丁丑科进士,授宿松知县,值宸濠之变,冒難赴任。时武宗亲征,軍政旁午,泮兼領潜山县事,設策誅巨盗郭阳等。乘輿駐跸南京,验功行賞,泮不得躬诣行在,以首级赃仗往,所获盗五十余,多为人攘冒,止以一级受银牌纻帛之赉。期年以才堪治繁,调知江阴县,释鹽債民,濬黄河,兴学礼贤,均税清狱,懾豪强,除妖鬼,省浮费,却馈赠,革鹽引银之號为堂食者,民畏之如神明。徵拜陕西道监察御史,抗論時政,侃直不阿,疏请孝养两宫,黜张、桂、方、霍,还李本、馬明衡等,不报。明年以疾请告还,卒于家,祀乡贤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