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繼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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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繼曾

大明徽州府知府
籍貫 四川成都府資縣
字號 字士魯
出生 三月二十三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鄭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鄧繼曾(1491年—?年),字士魯,號文溪,四川成都府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進士。嘉靖初年,因諫言而被下獄罷黜。

生平

丙子四川乡试第十二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一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五十四名進士,吏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明世宗即位后四月,天久雨不晴,鄧繼曾上書稱:

不久,升任兵科給事中[2]。上書陳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蠱惑之漸;二、均兩宮之孝養,以杜嫌隙之漸;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漸;四、清傳奉,以杜假託之漸。并稱言興府從駕的官員不應該隨意授予。嘉靖帝均採納了這些建議[3]

嘉靖元年(1522年),嘉靖帝欲尊其生母為太后,當時恰逢掖庭起火,朝廷大臣均稱其歸咎與此事。鄧繼曾繼續上書稱:

當時提督三千營的廣寧伯劉佶久病不起,而廣西多有邊警,中原盜竊起義發生。鄧繼曾於是陳戰守方略及儲將練兵足食之計,多被採納實行[4][5]

嘉靖三年,嘉靖帝逐漸疏遠大臣,政事大都由宮內決斷。他隨即抗言稱:

奏疏呈上后,嘉靖帝震怒,將他下詔獄進行拷問,并貶為金壇縣縣丞。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本皆上奏論救,均沒有結果[7]。他历任宝应县知县、维摩州知州、郎中,累升至宝庆府知府,改徽州府知府,后致仕归乡去世。嘉靖初期,嘉靖帝尚能接納進言,但因劉最和鄧繼曾因言獲罪后,逐漸厭惡言官,并相繼罷免,之後嘉靖年間的納諫之風衰微了[8]

家族

曾祖鄧本芳,祖鄧暘,父鄧國鼎,母黃氏;繼母談氏;母周氏[9]

官衔
前任:
郭敦
晋江舉人
明朝宝庆府知府
嘉靖十六年-十八年
繼任:
應檟
前任:
馮世雍
明朝徽州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十九年
繼任:
林山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〇七》,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4):行人邓继曾以久雨上疏言近日以来明诏虽颁而废阁者太半大狱已审而迟留者尚多拟旨间或出于中人奸谀渐得幸于左右礼有当遵而不从其大孝有所重而或泥于情纳谏如流施行者寡矫枉似正习染犹存是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淫雨以示警戒愿陛下令出惟行断狱以决事必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正义以定礼稽古准今以崇孝言可行行之不疑弊可革革之必尽则一念转移之间可以消淫雨答天戒若徒事祈祷以文不以实臣恐天心之仁爱转而为震怒也上深然之令文武诸臣同加修省以回天意
  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5):乙酉选行人巴思明李锡邓继曾知县张润身刘冣裴绍宗郑庆云进士陈洸许相卿沉汉韩楷角□羊一贯俱为给事中思明润身洸俱户科锡冣礼科继曾绍宗相卿兵科汉楷刑科一贯工科庆云南京礼科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鄧繼曾,字士魯,資縣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詔雖頒,而廢閣大半。大獄已定,而遲留尚多。擬旨間出於中人,奸諛漸倖於左右。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納諫如流,施行則寡。是陛下修己親賢之誠,漸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願出令必信,斷獄不留,事惟咨於輔臣,寵勿啟於近習,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則一念轉移,可以銷天災,答天戒矣。」未幾,擢兵科給事中。疏陳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蠱惑之漸;二、均兩宮之孝養,以杜嫌隙之漸;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漸;四、清傳奉,以杜假託之漸。尋言興府從駕官不宜濫授。帝納之。”
  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12):罢提督五军营广宁伯刘佶以给事中邓继曾论其久患风痹故也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為帝后。會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禮」。繼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門災,今月二日長安榜廊災,及今郊祀日,內廷小房又災。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今歲未期而災者三,廢禮失言之效也。」提督三千營廣寧伯劉佶久病,繼曾論罷之。宣大、關陝、廣西數有警,中原盜竊發。繼曾陳戰守方略及儲將練兵足食之計,多議行。”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三年,帝漸疏大臣,政率內決,繼曾抗章曰:「比來中旨,大戾王言。事不考經,文不會理,悅邪說之諂媚則賜敕褒俞,惡師保之抗言則漸將放黜。臣目覩出涕,口誦吞聲。夫祖宗以來,凡有批答,必付內閣擬進者,非止慮獨見之或偏,亦防矯偽者之假託也。正德之世,蓋極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駭可歎者。左右羣小,目不知書,身未經事,乘隙招權,弄筆取寵,故言出無稽,一至於此。陛下不與大臣共政,而倚信羣小,臣恐大器之不安也。」”
  7.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36):丁酉给事中邓继曾言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下内拟议而行顷者中旨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或左右群小窃权希宠以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容若辈干政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上怒下继曾诏狱寻谪金坛县县丞时给事中张达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李本各论救皆不报
  8.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疏入,帝震怒,下詔獄掠治,謫金壇縣丞。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本皆論救,不報。累遷至徽州知府,卒。帝初踐阼,言路大開。進言者或過於切直,帝亦優容之。自劉最及繼曾得罪後,厭薄言官,廢黜相繼,納諫之風微矣。”
  9.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書經》,年二十七歲中式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第三甲第五十四名進士。三月二十三日生,行一,曾祖鄧本芳;祖鄧暘;父鄧國鼎;母黃氏;繼母談氏;周氏。重慶下,妻鄭氏,弟繼善;繼忠。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二十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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