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兔肉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兔肉(家兔生肉)
每100 g(3.5 oz)食物營養值
569 kJ(136 kcal)
0.00 g
5.55 g
飽和脂肪1.66 g
單元不飽和脂肪1.5 g
多元不飽和脂肪1.08 g
20.05 g
色氨酸0.265 g
蘇氨酸0.897 g
異亮氨酸0.951 g
亮氨酸1.562 g
賴氨酸1.756 g
蛋氨酸0.502 g
胱氨酸0.252 g
苯丙氨酸0.823 g
酪氨酸0.714 g
缬氨酸1.019 g
精氨酸1.239 g
組氨酸0.562 g
丙氨酸1.21 g
天冬氨酸1.959 g
谷氨酸3.217 g
甘氨酸1.089 g
脯氨酸0.98 g
絲氨酸0.889 g
维生素
維生素A equiv.
(0%)
0 μg
(16%)
0.8 mg
膳食礦物質
(12%)
1.57 mg
(3%)
41 mg
其他成分
72.82 g
參照美國標準的相對百分比
成人每日的参考膳食摄入量(DRI)
來源:(英文)美國農業部營養数据库
經過屠宰的新鮮兔肉

兔肉是從兔子身上取得的肉,兔肉在很多國家是種非常常見的肉類食物,在全球範圍內,兔子也是僅次於,最常被屠宰的動物,在2013年,全球有超過11億七千萬隻兔子被屠宰取肉。[1]被養來吃的兔子稱作肉兔。

概要

在現代,商業上常被用做肉兔品種的兔子包括了紐西蘭兔和加州兔等,這些品種的兔子有著高效的新陳代謝且成長迅速,且大概在14到16週大時就可以被屠宰取肉。

英語中,70到90天大且生前體重在1到2公斤間的肉兔,其肉又稱作油炸用兔肉(rabbit fryer);90天到6個月大且生前體重在2到3.5公斤間的肉兔,其肉又稱作烤肉用兔肉(rabbit roaster);超過6個月大且生前體重超過3.5公斤的肉兔,其肉又稱作燉煮用兔肉(rabbit stewer)。

任何品種的兔子都可以殺來吃,但多數被養來吃的兔子,都呈現商業用肉兔的體型;另外有時比起白毛的兔子,毛色較深或毛色不是白色的兔子,其肉的價格會稍微低一點,這是因為這些兔子的肉稍微較深的色調(消費者比較喜歡純粹粉紅色的兔肉)以及比起殘留的白毛,殘留的深色毛在屠體上比較容易發現所致。不同品種的兔子其剝皮的容易程度並無差異。

一些人認為,兔肉脂肪少、膽固醇低,是一種優良的健康肉類;在中國,兔肉是江西菜的一部份,「怪味玉兔肉」是江西菜的一道菜色;英國康沃尔地区的传统美食仰望星空派有時亦會使用兔肉。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推廣兔肉,因此中國畜牧業協會自2003年開始,將每年的6月6日給定為「兔肉節」。

歷史

法式燉兔

將兔子圈養起來作為食物來源的歷史可追溯自西元前一世紀,在西方,羅馬作家老普林尼曾提到一些人用籠子和一種稱為「leporaria​(法语」的圍牆來養兔子,[2]當時人們將兔子集中飼養在延伸至地下的高牆中;[3]此外老普林尼還提到說,在古羅馬,剛出生的兔子的肉被認為是一種美食。[4]

古代中國也有食用兔子的紀錄,根據《本草綱目‧獸之二》的記載,兔肉「辛,平,無毒」,也就是說兔肉是一種可以吃的食物,《本草綱目》裡面還提到說兔肉「甘,寒」,同時本草綱目還引用陶弘景的話說「用兔子肉煮成的湯,對人是有好處的;不過孕婦吃兔子肉的話,小孩會得唇顎裂;另外,兔子肉不可和雞肉、雞肝和雞心一起吃,一起吃的話人的臉色會發黃;此外,將兔肉和水獺的肉一起吃,會得到『遁尸』的病;將兔肉和薑或橘子一起吃的話,會得到心痛、霍亂等疾病;此外,兔肉也不能和芥一起吃。」[5]

台灣在光復前既普遍養兔食用為當時流行的農村副業,中華民國政府曾多次嘗試在台灣建立養兔產業,在西元1970年代畜產試驗所還曾進行一連串實驗,以期能協助民間實現企業化養兔;然而時過境遷,80年代經濟起飛後台灣民間逐漸將兔子視為寵物,因此台灣養兔產業逐漸走向衰退,自民國79年(1990年)後,台灣民間飼養的兔子數量便逐漸下降,而民間養兔業者為求生存,也逐漸轉型飼養寵物兔。[6][7][8]

生產兔肉的技術問題

兔柳配義大利寬麵和奶油胡椒汁

兔可利用粗草料而生產高品質的兔肉,提供優良蛋白質來源,對於人類面臨糧食不足之危機情形下,係一深具潛力之產業。全世界兔肉產業鏈的地區集中在歐洲地中海地區,其產量佔全世界之85%。[9]

因為兔子只吃草又很會生的刻板印象,致使許多人誤以為可以用養兔來解決飢荒。[10][11]根據統計資顯示,如果以以高穀物飲食飼養的肉兔,其FCR(全稱為feed conversion ratio,中文又做換肉率;數字越低代表將吃下去的食物轉化成肉的程度越高。)為2.5至3.0,僅以草料飼餵的兔子,其FCR則為3.5到4.0。[12]目前全球經濟動物的平均飼料轉換率由高至低分別為:肉牛約8.0、肉豬4.0、白肉雞2.0,水產動物則為1.6[13]

相關爭議

雖然兔屬於中華民國畜牧法」所規範的家畜之一[14],但是台灣仍然發生民眾抗議吃兔肉事件,例如2007年立委羅世雄與反對吃兔肉的「兔寶貝急難救助小組」一起開記者會[15][16]抗議農委會推廣兔肉,甚至有飯店業者推出兔肉料理導致動保人士反彈的情況[17][18]

圖片集

參考資料

  1. ^ FAOSTAT. www.fao.org. [2019-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1). 
  2. ^ Irving-Pease, Evan K.; Frantz, Laurent A.F.; Sykes, Naomi; Callou, Cécile; Larson, Greger. Rabbits and the Specious Origins of Domestication. Trends in Ecology & Evolution. 2018, 33 (3): 149–152 [2020-09-02]. ISSN 0169-5347. PMID 29454669. doi:10.1016/j.tree.2017.12.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2). 
  3. ^ Moore, Lucile C. A House Rabbit Primer: Understanding and Caring for your Companion Rabbit. Santa Monica, CA: Santa Monica Press, LLC. 2005: 19–20. ISBN 1595808736. 
  4. ^ Pliny, the Elder, Natural history, 8.81 (55) The different species of hares, online: http://www.perseus.tufts.edu/hopper/text?doc=Perseus%3Atext%3A1999.02.0137%3Abook%3D8%3Achapter%3D8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原文:「兔肉為羹,益人。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不可合白雞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黃。合獺肉食,令人病遁尸。與薑、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亂。又不可同芥食。」
  6. ^ 兔隻過去與未來之展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015-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7. ^ 別讓嫦娥笑我們貪吃! - 【雄認真、雄打拼】羅世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blog.udn.com. [2021-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18) (中文(臺灣)). 
  8. ^ 海綾月 (blue_sky23). [兔兔新聞] 農委會推廣吃兔肉引反彈 ,立委要求停止!. 隨意窩 Xuite日誌. 2007-05-26 [2021-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8). 
  9. ^ 養兔產業現況與展望座談會會議資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2015-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10. ^ TVBS. 饑荒嚴重想奇招 北韓養兔子解決│TVBS新聞網. TVBS. [2020-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中文(臺灣)). 
  11. ^ 德國巨兔 解北韓饑荒?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電子報. 2007-01-13 [2020-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2) (中文(臺灣)). 
  12. ^ Feed conversion ratio. Wikipedia. 2020-06-20 (英语). 
  13. ^ 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 永續發展:水產與畜禽動物的飼料轉換率比一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專案計畫服務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008-10-25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14. ^ 持續健全兔及鹿飼養登記與宰殺管理 以降低食肉風險.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014-12-15 [2015-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5). 
  15. ^ Lee (ljs0100), pepe. 不解?? 為什麼要推廣吃兔肉呢? @ 皮皮的部落格 :: 痞客邦 ::. 皮皮的部落格. [2021-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29) (中文(臺灣)). 
  16. ^ 海綾月 (blue_sky23). [兔兔新聞] 農委會推廣吃兔肉引反彈 ,立委要求停止!. 隨意窩 Xuite日誌. 2007-05-26 [2021-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8). 
  17. ^ 兔肉入菜動保反彈 網友:可愛就不能吃?. 聯合新聞網. 2014-12-17 [2015-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2). 
  18. ^ 兔肉火鍋惹議 西華:合法使用. 中央社. 2014-12-17 [2015-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7).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