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不要人身攻擊/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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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除了人身攻擊外……』一節中最後一項我用避免常見錯誤取代了英文版本中Wikipedia:Dispute resolution。基本是因為現在中文維基沒有解決爭執一項。KevinNowhere 02:55:01 2006年2月2日 (UTC)

例子

  1. "You have no life" =~ "你是個悶蛋 " =/= "你要沒命了!"(life =社交生活)
  2. 欠 " Profanity directed against another contributor."

Hillgentleman 13:28 2006年9月16日 (UTC)

  1. "編輯此頁的人真是個人渣"221.127.51.71 (留言) 2012年1月2日 (一) 08:31 (UTC)

警告模板

我做了一個不要人身攻擊的警告模板,以後要進行警告的人可以參考: {{Npa}}  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禁。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保持善意。謝謝!

Lecter 咖啡館♨ 07:26 2006年10月13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02月18日11:15留言

準備將人身攻擊方針合併到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它倆沒有什麼差別:[1]。--- 量子公民talk 10:40 2007年2月11日 (UTC)

(+)支持,早就該這麼做了。-下一次登錄 22:39 2007年2月11日 (UTC)
合併完成。--- 量子公民talk 09:29 2007年2月12日 (UTC)
移动完成。-下一次登录 2007年02月18日11:15留言

被封禁用戶撰文人身攻擊

被封禁用戶 DAI ADORU user:Crazy daisuke在封禁期間撰文批評維基百科。 出處: 香港獨立媒體網《從維基百科、雅虎知識看宗教霸權》Yahoo Blog《從維基百科、雅虎知識看宗教霸權》。 被封禁用戶在封禁期間撰文抨擊維基百科,並對管理員妙詩人作人身攻擊,和維基有關。 假如他不滿被封禁,可以用維基框架內解決問題。 在非維基地方抨擊維基人情況比在維基地方作人身攻擊更嚴重。 不知現行的方針有否應付此情況,或要修改現行方針。 --221.127.199.121 (留言) 2009年3月3日 (二) 17:09 (UTC)

有否觸犯「不要人身攻擊」方針?

以下對話是否合乎Wikipedia:封禁方針

「你應該要待在Nupedia非Wikipedia。這裡不是奉行精英主義的地方,這裡是讓醜小鴨變成天鵝的地方」
「希望我以後不會在維基看到你這個將自己置於道德高地的人,看到就不爽」
「你給我從維基永遠消失我就平安自在了。我現在可不是在瞎怒,而是看到你多吐一字就愈火」
「對,我是破壞維基的人快來找人將我封禁。怒不可遏!」
「你該住口了,藝術總監是卒是帥是什麼還分不清楚。你就直接說你就是要刪就好,少在裝有獨立思維個人主張」

如果不合乎Wikipedia:封禁方針,請問有否觸犯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Wikipedia:文明方針?--210.6.97.129 2009年5月30日 (六) 13:11 (UTC)

有關發言原載於這裡這裡這裡,謝謝關注--210.6.97.132 2009年6月7日 (二) 06:50 (UTC)

有否需要重新審視人身攻擊的定義?

的部份中用戶Wong128hk指出人身攻擊禁例有不足之處, 是否應參考英文維基頁而作出一定程度的修改, 以讓此例更為合理和充份? 神話的搜尋者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7:48 (UTC)

(+)支持目前方針含糊不清並過於籠統,建議引入en的新版本-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10日 (一) 07:55 (UTC)

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

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例子:「對他人的否定,比如『我比你強』類型的評論:『你這人一文不值。』」 這真心不算人身攻擊吧啊⋯⋯Ben.mq 2012年9月3日 (一) 05:58 (UTC)

不算,因為他可能講出事實真相(你這人連一文也不值,唉)--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8:27 (UTC)
刪掉了。--CHEM.is.TRY 2012年9月3日 (一) 09:13 (UTC)
「本頁是中文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經社群商議並採納...修改本文時,請確保能夠反映共識。不確定或未為共識者,請移步互助客棧方針區提案討論」請勿在尚未確保能夠反映共識的情況下擅自修改正式方針頁面!--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4日 (二) 07:11 (UTC)
我比你強不算,但是一文不值就算不是人身攻擊,也是辱駡。暫時回退。--Zhxy 519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09:19 (UTC)
我比你強。--58.116.161.165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10:05 (UTC)
閣下辛辛苦苦用IP發言,就爲了這麼一句話?雖然不是人身攻擊,但和討論無關,那就是擾亂。--Zhxy 519留言2012年9月11日 (二) 03:13 (UTC)
那條例子寫的是「對他的否定」,重點在於對「人」(而不是其所做的事情)的否定,所以構成了「人身」攻擊。如果是對於某人所做的事情的否定(比如「我在某事的處理上比XXX要好一些」、「XXX在某項工作上做得不太好」、「XXX對某些模板的修改很難看」),則不算人身攻擊;對針對某人(不對事)的泛泛評價,比如例子中的「你這個人一文不值」,實際上就等同於在說這個「人」一無是處、簡直就是個垃圾,這當然構成了人身攻擊,「我比你強」這句話給人的感覺就好比是「我在甚麼方面都比你強」、「你這個垃圾無法和我比擬」,這兩種情況也就是說「作出攻擊、批評對方與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因此我認為人身攻擊判定的重點在於是單純地針對某個「人」還是其所做的「事」。--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3日 (一) 09:45 (UTC)
這個例子不提上下文。另外請比對en:Ad_hominem定義。Ben.mq 2012年9月3日 (一) 10:35 (UTC)
類似於「這裡可不是你們中華人民共和國百科。」這種算什麼呢?—Snorri留言2012年9月3日 (一) 14:19 (UTC)
我覺得「你這人一文不值」還沒到辱罵程度吧,而且說這話的人也並非打算人身攻擊,反而是接受不了者氣量太小了……--鐵鐵的火大了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3:08 (UTC)

這個話題是原先是因為ben和張某在RFA的問答引出的,所以我便說幾句罷.

任舉一例,"你的英文(翻譯)水平真爛!"這樣的發言沒有具體的對事吧,那是不是對他人的否定,又是不是人身攻擊?如果說這其中有暗指一些事,那魔力在其他版的標題恰是對張把IP用戶貼上"魔力的傀儡"的標籤而濫提破壞的行為的評論,那以此標準是否人身攻擊?或者說,魔力應該把標題寫成"張XX你連一個無辜的台灣IP都扯上,提報是我的傀儡,這種行為真是太狠毒了",這樣便不會被張說嘴了?

即使再退一步,以RFA的回答來看,"你真笨"由於主語直接是"人"所以被張斷定成是人身攻擊,那若說"你的腦子真笨!"就變成不是人身攻擊了?繼續退一步,"你的腦子真笨!"又碰到"人"的組成部分了,非要對事不可,那便來個"你做什麼事都真笨!",這下對事了吧,那是不是人身攻擊?

說真的,以前的神人對NPA的解讀是WP:NPA里若未直接提到便非NPA,而張恰是把NPA的內涵無限外延,遊走極端有何意義?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4日 (二) 05:08 (UTC)

不是說「主語」是人,而是所說的內容的「對象」是人或人的某個特定特點(characteristic)。根據en:Ad_hominem上面的定義,是以嘗試否定某一聲稱的「事實」(或者說「真相」)為目的(an attempt to negate the truth of a claim),而通過指出這個「事實」的支持者的一個負面特點(a negative characteristic)不相干的行為(unrelated belief)。因此也就是說,如果某人支持提刪一個條目,反對提出刪者在投票中以「提刪者真笨,所以不能刪除」、「提刪者一文不值,所以不能刪除」為理由反對,則構成了人身攻擊。在發正念合併事件中,Edouardlicn以時昭是2B青年為由反對合併,構成了通過支持者的負面特點來否定某一聲稱的「事實」(an attempt to negate the truth of a claim by pointing out a negative characteristic of the person supporting it)。而Edouardlicn在互助客棧說「張樹人你太狠毒了」、「一輩子都別想當管理員了」,也是再用負面特點(狠毒)來否定「聲稱的事實」(我申請當管理員)。如果Edouardlicn的確說的是「張XX你連一個無辜的台灣IP都扯上,提報是我的傀儡」那麼這就不是人身攻擊,因為「張XX你連一個無辜的台灣IP都扯上,提報是我的傀儡」說的是行為(belief)而不是特點(characteristic),並且這個行為又是和申請管理員這件事相關的(related)。
總結一下:如果嚴格按照英文維基en:Ad_hominem的定義,那麼首先判斷嘗試否定「聲稱的事實」(an attempt to negate the truth of a claim)時是在拿其支持者的特點(characteristic)還是行為(belief)說話(類似我前面說的對事(行為)還是對人(特點)),如果是特點,那麼只要是負面的(negative)那麼就構成人身攻擊;如果是行為,那麼必須是和說的事件相關的,如果是無關的(unrelated)也構成人身攻擊。(注意負面特點和無關行為是或(or)的邏輯關係)--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4日 (二) 06:54 (UTC)
我覺得應該使用「某篇/某幾篇文章的忠實原文程度欠佳/中文語法、通順程度欠佳」代替「你的英文(翻譯)水平真爛!」
我覺得不該說別人/別人的腦子笨,應該說在做某事上應更仔細/更加小心。--58.116.161.165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9:58 (UTC)
@IP:NPA跟應該不應該有何關係?
@張某:先不談放一堆英文讓人覺得莫名好笑,也不說"一輩子都別想當管理員了"突然也變成了PA,"張XX你連一個無辜的台灣IP都扯上,提報是我的傀儡,這種行為真是太狠毒了",既然你能承認這句話是對的,那我便告訴你:管理員是要靠人品服眾的,他說的這句話恰恰沒有錯-如若你行事永遠像這次亂報破壞一般輕浮,那"一輩子都別想當管理員了"倒是很有可能-而你的確是這樣,連任何的道歉都不需要做."不相干的行為"?別讓我發笑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4日 (二) 10:30 (UTC)
現在無任何證據能直接說明那個與IP位址和Edouardlicne無關,首先使用那個IP位址的用戶自己並未做出否認,其次CU結果並未出來。僅僅Edouardlicn自己聲稱該IP位址與他無關,之前2011wp也聲稱那些破壞的廣州IP與其無關,但最後CU証實確實有關。而我在中文維基WP:VIP提報那個IP位址最終的處理結果是讓我到元維基去提報CU,WP:VIP僅處理破壞不處理CU,只能說我是提報錯了地方,我現在為我錯誤地在中文維基的WP:VIP提報CU,牽扯了一些中文維基社群管理員的精力而道歉。如果最後CU結果証實確實無關,我會再就誤會台灣IP位址使用者一事向社群做出道歉。--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4日 (二) 13:43 (UTC)
  • CU有用?CU is not for fishing,沒有合理的理由(你想用什麼理由?IP發言對你不利麼?)用IP+ID提報只會得到這個結果,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刻意忽略這一點;而該IP用戶發言風格根本不像Edo-且只在討論中說了一句似乎對你不利(但亦無PA)的話你便懷疑且提報之,我的確不想談善意推定,不過這樣的推定已經不是"沒有善意推定"的程度了吧-且不說路過的IP用戶作為和Edo根本無相似之處有何必要澄清身份,IP用戶如果出來澄清自己不是Edo,你也只會打上"刻意掩飾"的標籤,對這點我毫不懷疑,畢竟之前已經如此.誠然,我不喜歡Edo的一些風格,但我更不喜歡逃避責任的傢伙,如若你一定要用這種似是而非的道歉逃避重點,那非常抱歉,這樣的人品你永遠也當不了管理員的-的確,"永遠".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4日 (二) 14:26 (UTC)
    • 「例如,『User:用戶』與別人捲入了一場狂烈的爭論,並因此被封禁。瞬間之後,某個『User:用戶重返』註冊使用維基百科並立即繼續這個爭論,爭論的事情和說話的語調一模一樣。」-WP:鴨子測試
      這與此事件相似,卻實是在Edouardlicn被封禁後,台灣IP使用者稍後就參與到了那個主題,而且其首個編輯就是那個主題。按常理,如果是一個新用戶,幾乎不可能剛一到維基一點條目貢獻未做立即介入到一場爭論的討論中,並且說出「管理員不是選來去介入別人的是非,那麼好奇別人的事做什麼,把管理員本份做好就夠了,否則就請動用封禁權限,不然就不要管,只有封禁這步才是管理員該做,而不是跑去人家看八卦,真是太讓人失望了。」這種一般老維基人才能做出的分析。因此才將其判斷為Edouardlicn。從其隨後的貢獻,的確在編輯風格、編輯傾向等方面不像Edouardlicn,我為此向社群道歉,並已經撤回對該IP的CU請求。--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5日 (三) 10:26 (UTC)
  • "爭論的事情和說話的語調一模一樣"?你懂得什麼叫"說話的語調"麼?且不說這根本看不出什麼"老維基人"(原來勸管理員不要介入是非就是"一般老維基人才能做出的分析"?),也不說第一次編輯就是參加討論的用戶多如牛毛,如果你是想證明老維基人+涉入話題=Edo,那你的證明實在太"精彩"了-我真覺得如果SRCU的夥計們看到這段"精彩"的"推理"的話,恐怕都要笑掉大牙吧.這樣明顯的惡意推定最後還要以"看隨後貢獻"的方式打太極賴過去(潛台詞很簡單-"如果IP用戶沒繼續發言,我的推理就絕對正確了"),那我也不需要再說什麼,AGF真的被幾個小朋友踐踏得慘不忍睹了,我只是不想再看到暑假之後還要笑話叢生.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5日 (三) 12:08 (UTC)
  • 按常理新人第一次參與維基會比較謹慎,因此才會推斷出是「老維基人」的一次性帳號。我並未說「老維基人+涉入話題=Edo」,請不要總曲解我的意思(比如上次把我提出合併討論曲解成「強行合併」)。我的判斷是「『老維基人』的一次性帳號」→「某個『User:用戶重返』註冊使用維基百科並立即繼續這個爭論」、「爭論的事情一模一樣」,而後「說話的語調一模一樣」我承認在頭腦發熱的情況下摻雜了一點直覺,畢竟任何人都有因頭腦發熱判斷失誤的情況,所以以後我會讓自己在「頭腦發熱」的情況下不去草率地做出判斷,儘量保持冷靜少讓自己出現「頭腦發熱」的時候。--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5日 (三) 12:34 (UTC)
  • "常理"?你按的到底是什麼常理?"總曲解你的意思"?"強行合併"是我對你的指控嗎?"爭論的事情一模一樣",這種事情多了去了,還是說你又變成維基新人了,而且你如何能肯定IP用戶是"第一次發言"?台灣電信從來都是使用浮動IP的,換IP很奇怪?IP=一次性帳號,IP需要"註冊使用",我很佩服這些說辭,非常之佩服.極為明顯的錯誤你卻反覆推太極,只能看出你是努力在減少責任罷了,那很好,即使你進行無數次RFA我也只會在"佩服"你的欲力的同時給你無數個"抱歉".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5日 (三) 12:54 (UTC)

無聊問一下……如果某人說「洗劫了數個條目」要算人身攻擊嗎?--KOKUYO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07:02 (UTC)

「洗劫了數個條目」屬於行為(belief),因此以此論證與之相關的事情則不算人身攻擊,比如「某人洗劫了數個條目,所以應該封禁他/她」、「某人洗劫了數個條目,所以他/她不能擔任管理員」;但如果以此論證與之不相關(unrelated)的事情,比如「某人洗劫了數個條目,所以他/她在維基創建的條目也應當被刪除」,則構成了人身攻擊。--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4日 (二) 07:18 (UTC)
人身攻擊的定義很廣泛,如果你認定我部份內容是有人身攻擊的話,那麼你是不是在惡意推定?

—某前管理員

——--CHEM.is.TRY 2012年9月4日 (二) 10:50 (UTC)

能告訴我這個前管理員是誰麼。。太有才了^_^。。-治癒留言 2012年9月8日 (六) 15:39 (UTC)

人身攻擊&辱駡

既然提到了,乾脆就把這個小題目也討論一下好了。要不要好好區分一下這兩個?--Zhxy 519留言2012年9月5日 (三) 10:36 (UTC)

我一直很想辱駡樓上這位尊貴用戶--Dragoon16c留言2012年9月5日 (三) 14:17 (UTC)
對人(和器官)的辱罵就是人身攻擊。--王小朋友留言2012年9月7日 (五) 10:41 (UTC)
Dragoon16c旣有是心,兼玩文字遊戲,又偏離討論,那就請你走開。--Zhxy 519留言2012年9月8日 (六) 15:35 (UTC)
目前的方針中對於「文字遊戲」式的人身攻擊和辱罵的確界定上存在一些盲區。。。--張樹人留言·Talk·電郵·Email·IM - LGBT協會 2012年9月8日 (六) 19:58 (UTC)
對自封LGBT協會會長的小朋友來說"LGBT人士"這樣的稱呼都是人身攻擊,很多事情自是不言而喻.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1日 (二) 03:59 (UTC)

方針版開這個討論簡直就是轉移視線

「殘體字」「殘體中文」是否屬人身攻擊?

看到都放到例子裡面來了,這讓我想到以前的討論[2]。--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6:07 (UTC)

關於完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的部分條文徵求意見


2014年1月1日至1月2日間,由於User:CoolmanjackeyUser:守望者愛孟User:Hanteng名稱輸入問題引發中文社群爭吵。其中主要圍繞管理員的處置以及對於不要人身攻擊的方針的解讀。由於該方針表述模糊,且缺乏具體操作指引,為避免今後再有此類問題之發生,現徵求意見,以期修正方針部分內文。內容如下:

  • 第一條:本方針例子一段,除第一點外,可由管理員自行認定處置。
  • 第二條:本方針例子一段,第一點「對其他人的不尊重、辱罵」,如有明顯的粗話髒字,可由管理員自行認定處置。
  • 第三條:如本修正方針的第一、二條均不成立,則須由當事方自行認定,如當事方不進行申訴,則不視作違反本方針。
  • 第四條:如當事方認為需要進行申訴,按照以下流程進行操作。先自行前往當事對方處留言,並在相關頁面刪除認為的不正當言論,或進行修改。如果對方在留言後仍出現此類情況並不當場修正的,則由當事方徑向管理員申請處置。管理員接到申請並確認按照以上流程操作後,進行相應處置。

綜上,為本次修正方針的徵求意見稿,現布。 --SP RailwayGuest 2014年1月3日 (五) 02:08 (UTC)

雖然說我已經決意淡出了,不過看到這類討論還是想:該搞的還是要搞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6:00 (UTC)
也就是說,不管是誰,只要憑自己認定「屬人身攻擊」,就可以直接刪了?喊疼那例子我覺得還好,但是像「智商堪憂」「蛋疼」這樣的詞彙如果某些人不喜是不是也應該刪除呢?--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6:18 (UTC)
什麼是「對其他人的不尊重、辱罵」的標準?還是只有大家噴一噴才能確定的吧?比如說百度貼吧裡面「**個JB」這種只是一般的調侃,但是在維基上這麼說就糾結了。或者這麼說吧:如果管理員A今天覺得對某人的用語不爽,封了3天或7天,明天管理員B又把這人解封了,是不是他們按照自己的標準來封或解封都是沒有錯的呢?--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0:41 (UTC)
  • (-)反對此提案,理由為此事件的徵結並非「打字」問題,這種叫法多位編輯及管理員認為是無禮或人身攻擊已是事實,綽號的叫法是跟著歷史及情境的累積而得,而簡單按去年11月-12月間的兩個連結先[3][4]說明。還請各位路過的維基人節制,不要再升級不必要的衝突及對立。--❦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15:44 (UTC)
    • (:)回應作為當事人你自己怎麼不跳出來阻止他們?為什麼不去他們的討論頁留言勸阻?你是在被禁者面前和管理員面前都做好人?既然早就看見了,卻不去制止,那就代表了你已經認可這一稱呼並不損害你的名譽。如果你看見,並且認為損害你的名譽,但是又不去阻止,那你就是不義。陷對手於不義,陷管理員於不義,陷諸位其他不知此事先後的人於不義。所以,本方案就是因為流程不明,所以需要以正視聽,防止有些人故意讓人鑽入圈套。各位過路的維基人,請看看上面這個Hanteng的用心吧。這是一個完善流程的修正,不涉及任何的衝突與對立。並且沒有追究任何此案提交前當事方的意圖。另外,這是徵求意見,沒讓你表決,請不要濫用各種符號,謝謝--SP RailwayGuest 2014年1月2日 (四) 15:55 (UTC)
      • (*)提醒樓上,請善意推定--脳補。◕‿◕。讨论 2014年1月2日 (四) 16:55 (UTC)
        • (*)提醒樓上,你怎麼知道我們沒有善意推定呢?。所以請善意推定我的善意推定。--SP RailwayGuest 2014年1月2日 (四) 17:26 (UTC)
          • (*)提醒 Legolas1024 要查證事實,不可只單聽片面之言
            1. 2013年11月18日 (一) 06:09 [5]似乎是 守望者愛孟 首次使用此詞,為不友善的用法,不幽默。
            2. 2013年11月20日 (三) 04:59 [6][7] 某使用此詞做人身攻擊的編輯用戶 收到管理員警告也以打錯字為由,但有聽勸並修改稱呼
            3. 2013年12月4日 (三) 06:47 [8]我已明確公開警告,並提供 另一聽勸編輯用戶 的前例
            4. 2013年12月4日 (三) 06:56‎ [9]我已明確在其用戶頁警告
            5. 2013年12月4日 (三) 12:00 我已在用戶查核申報處提請對Jsjsjs1111的用戶查核,因為他不只一次使用此詞並以現有一名維基編輯用戶名稱為該詞,事後查核證明此用戶為其傀儡,並違反傀儡使用方針。
          • 所以,Legolas1024的反指控:「作為當事人你自己怎麼不跳出來阻止他們?為什麼不去他們的討論頁留言勸阻?...如果你看見,並且認為損害你的名譽,但是又不去阻止,那你就是不義」並非事實,且有升級不必要衝突的問題,請停止。--❦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3日 (五) 01:07 (UTC)
    • 呵呵,上面這位用戶的特點我也看出來了,大玩斷章取義,又或者轉移話題,又或者答非所問。--58.247.169.166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2:24 (UTC)

re

  • 第一,你從沒有指出哪一部分是人身攻擊,到底是笑掉大牙還是牛津大學博士的暗諷。
  • 第二,你只是在用戶頁掛了一個如此籠統的模板,沒有具體說明,並且從沒有直言要求對方停止使用「喊疼」這一你現在認為不適的詞語。
  • 第三,守望者被封到底是因為用了「喊疼」這個稱法,還是因為「閃一邊去」這種語言?請不要一直混淆各種概念。
  • 第四,你既然認為「喊疼」不適宜,那你有沒有告訴過User:Coolmanjackey呢?請不要把Coolmanjackey的事忘了,你永遠不可能要求對方在編輯前翻閱各種陳年往事。
  • 第五,你現在危言聳聽說我升級矛盾,貌似不是因為我後來的回覆吧,你說這個方案就是升級矛盾。請問,方案本身哪裡升級了矛盾?
  • 第六,以上所使用的「喊疼」均為表述清楚而使用的引用,無攻擊、諷刺、不尊重、謾罵、戲謔等含義,特此聲明。
  • (:)回應,Hanteng,你要貼就貼全,不要貼一半留一半。

--SP RailwayGuest 2014年1月3日 (五) 02:07 (UTC)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中「簡而言之:要針對文章內容發表意見,而非針對文章貢獻者(這是「對事不對人」的原則)。」那麼取代稱無必要,而本人簽名檔和用戶名也的主體也沒有改動過就是hanteng這七個英文字母,沒有需要代稱的問題。你已換了簽名檔我也是以Legolas1024指稱你,謝謝。 守望者愛孟 的問題在於「多次對其他人進行攻擊,那麼就會被封禁。特別是具辱罵性的編輯動作」,建議你將上面列的針對條目的編輯者而非編輯內容的明諷暗諷刪除,否則我會認為這是種真人傀儡繼續人身攻擊的編輯行為,在此嚴重警告。--❦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3日 (五) 12:16 (UTC)

我是實在看不下去了,你這個用戶一邊做的像個紳士,一邊又收集所謂的對你進行人身攻擊的材料留作證據,裝作一個受害者、衛道士,卻沒有,完全沒有看到你對其他用戶提問的真面迴應,問你是否在這個事情中善意提醒過別人用詞不當(Yes or No),問作爲當事人你是什麼反應,你根本沒有回答。你又要建議別的用戶刪除什麼諷刺,又反對對這種行爲進行規範,前後做法矛盾,什麼居心?看不下去了都,你以爲可以糊弄一羣或者還在學校的小孩子就OK了,可是我完全看不懂你有任何的邏輯在裏面,只不過是氣勢很大覺到處兜圈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xFGW2013wxxa對話貢獻)加入。

本來稱呼這種東西就是用來被表示自身和被別人叫喚的,爲了規範這種做法而展開討論,在這樣的討論中原本這位用戶應該是得益者,爲何卻要第一個跳起來反對,這就讓我很好奇,然後想一下,這樣一種情況,如果不加規範,不加明文化,那麼,規矩的解釋權在誰手裏,誰就是受益者,在具體場合可以具體解釋。在這樣的情況下hanteng這位用戶難道有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不像,我看著也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用戶罷了。會真的對給自己長利益的場合進行否定的,或者是真聖人,又或者是戰略性撤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xFGW2013wxxa對話貢獻)加入。

該不會是hsnteng看那兩個用戶出風頭,然後指使管理員來查封帳號的吧,所以那時不會站起來講不要升級衝突,我立馬有這樣的聯想了。

現在hanteng用戶突然出來說:還請各位路過的維基人節制,不要再升級不必要的衝突及對立。之前一次事情的時候又怎麼就沒有看到說這句話呢?不象是沒看見,就在下面還有他的另一段文字發出來的。

那也是沒辦法,反正有些人的邏輯就是:只要不被封,就可以儘量做有爭議的事情。--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02:16 (UTC)
感謝進戶線能為沒有深交的在下,仗義執言,就事論事體現善意推定,客觀中立,並與中文維基不良風氣做鬥爭。特留言表示感謝。--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1月5日 (日) 07:12 (UTC)
其實樓主的意思已經很清楚了:也就是現在的狀況:管理員怎麼認為就是怎麼樣。再往上糾結也沒意思。--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13日 (一) 01:42 (UTC)

「殘體字」「殘體中文」是否屬人身攻擊?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中有這麼一個例子:「對宗教信仰、社會環境、或雇主等進行侮辱,如『你用殘體中文』。實施侮辱者會被封,封禁時應註明理由。」不過以前有這樣的一個討論:[10]--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13日 (一) 01:44 (UTC)

大環境就是如此,還能怎麼樣?—Snorri留言2014年1月13日 (一) 16:37 (UTC)

沒人斷環,永遠就是一個死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4日 (二) 01:51 (UTC)
非常明顯帶有貶義色彩的用詞,「殘」這個字本身就是「殘缺,殘廢」之意,用來形容一個民族使用的語言非常不妥。--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14日 (二) 01:15 (UTC)
那麼要是某一次又被多數人忽悠了咋辦?像上次的討論有3個人都認為這個並不是貶義詞。--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14日 (二) 01:42 (UTC)
發出「正體字」,「殘體字」言論的人是人身攻擊,引用發出那種言論的人不是,另整天「正體字」,「殘體字」地很優越感嗎?→_→ ——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4日 (二) 01:50 (UTC)
如果把文字只作為一種信息交流工具,其後面隱藏的文化含義真的有必要理解嗎?至少大陸推行這套用字這麼久了,並不影響意思理解吧。而且大部分簡化都依據一些可遵循的規律來進行的,只是在不屑於理解的人眼中顯得匪夷所思而已。不過的確,簡化後的確對語法研究和文字演化追尋有一定的影響,而且變得更依賴於上下文理解來解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5日 (三) 02:35 (UTC)
而且別忘了字體簡化的意義是為了更好地利用文字(漢字演化時就有很多簡化過程),而且大陸的文字簡化的目的是為了儘快降低文盲率,降低學習成本,而且由於延續下來也不能在輕易改動,就變得沒需要再倒轉回使用繁體字。——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5日 (三) 02:39 (UTC)
過度簡化的二簡字不就是回退的例子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15日 (三) 02:46 (UTC)
所以二簡字就被廢掉了,二簡字才是真正的政治產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5日 (三) 03:59 (UTC)
韓國從前都是使用中文書寫的,轉用諺文的原因同樣是想迅速降低文盲率,他們現在遇到同樣的問題,就是太多的同音字,如非完全了解上文下理,很容易會對某些字做成混淆。--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15日 (三) 03:03 (UTC)
這個比喻是不恰當的。—Snorri留言2014年1月15日 (三) 10:22 (UTC)
但是這個情況並沒有對他們造成致命的影響。--Qa003qa003留言2014年1月15日 (三) 10:53 (UTC)

我不認為有人說殘體便一定是污衊。看到討論上下文,便可以清晰的判斷玩笑調侃和誣衊的分別。大陸人自己還互相對話時以殘體調侃呢。Bluedeck 2014年1月15日 (三) 16:34 (UTC)

是可以這麼想,但是有人一定要抓住不放呢?--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01:36 (UTC)
要是被人拿去做文章,停止使用就好了。不停止使用可能被封禁?Bluedeck 2014年1月22日 (三) 14:48 (UTC)

建議維基正式更名為灣基或者港基, 這樣鍵盤政治家們就能自由地自詡為正體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4年1月20日 (一) 08:18 (UTC)之前加入的。

「正體字」是台灣官方對傳統繁體漢字的稱呼,無論有無弦外之音,它與「中華民國」作為今天台灣的稱呼有共通之處。繁體字由於在某些漢語地區是官方用字,所以稱「正體字」取「正」字之「主要的」、「典範」之意(見維基詞典),不一定意味別人的就是「殘」、「邪」。同上,我認為「殘體字」則有「殘廢」的意思,而似乎也不是任何官方部門對簡體字的稱呼(希望有來源證明)。在Google上對「殘體字」搜索,大部份將其打引號,意味著它不是標準稱呼;而且大部份有關內容包含對中國人或大陸人的直接侮辱(如「支那」、「腦殘」等用詞)。所以可以比較肯定地說,「殘體字」本身是對使用簡體字的人的有意侮辱,或暗示對漢字簡化政策的批評。任何與簡繁用字沒有直接關係的討論中使用這類詞語,是有意帶出用戶的居住地、語言來進行貶低,無助維基百科的友好合作精神。我覺得可以將其納入人身攻擊的方針之內。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3日 (四) 05: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