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權限申請/申請回退權/存檔/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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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KETTY LEE

狀態:   未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KETTY LEE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KETTY LEE留言2018年12月10日 (一) 16:45 (UTC)
未完成。感謝您在韓國電視節目和劇集等條目的默默耕耘。回退功能多用於協助反破壞,檢閱您的貢獻後留意到您亦曾撤銷錯誤內容,惟頻率並不高,暫時未見需要回退權。您可以繼續利用撤銷功能Twinkle等工具。歡迎您累積更多經驗後再作申請。--Lakokat 2018年12月11日 (二) 13:29 (UTC)

User:SH6188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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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個月的反破壞工作,且運用了WP:TW等工具參與反破壞工作。望可取得回退權令未來回退時更方便。--KMB-ATENU139 Talk2018年11月8日 (四) 13:26 (UTC)

@CohafBenedictusFX

  • 可以使用回退權:
  1. Special:diff/51847091 人身攻擊。
  2. Special:diff/51797366 胡言亂語。
  3. Special:diff/51735231 同上。
  • 不可以使用回退權:
  1. Special:diff/51787012 用戶掛上一般模板,唯當時模板未建立,是有建設性的編輯。
  2. Special:diff/51342686 只是用詞上的問題。
  3. Special:diff/51146173 刪除部分內容,看似編輯測試。

以上。--KMB-ATENU139 Talk2018年11月9日 (五) 08:25 (UTC)

  • (!)意見抱歉有點忙,現在才能回復,第一筆對的,可,但是為何沒有申請腳本刪除,這是RD2的範圍,我已經提出刪除了。第2,3筆我認為可以用撤消,回退是明顯破壞,第2筆可以算想改內容,第3筆是明顯編輯測試。不能用回退權的回覆正確。但申請人好像沒有回退後警告用戶不當編輯,這樣破壞者會持續破壞,非建設性的用戶會持續非建設性的編輯。我個人抱歉需要(-)反對這個申請。我看了申請人回退記錄,不是很多。以及還沒有回覆何用移動不留重定向。我認為申請人需要更多經驗,暫時不適合給於權力。加油,努力!--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貢獻) 2018年11月10日 (六) 16:05 (UTC)
  • (!)意見:同上,閣下對Special:最近更改的巡查較少,回退記錄中反破壞編輯較少。-- Ehime«» 2018年11月17日 (六) 07:18 (UTC)
您是要永遠退出維基百科嗎?-- Stang 2018年11月18日 (日) 16:55 (UTC)
申請人在用戶頁及討論頁均聲明退出維基百科,不建議授權。-Super Wang💗團結、友誼、進步WAM2018 2018年11月20日 (二) 13:32 (UTC)
駁回,用戶已宣佈退出維基。—AT 2018年11月20日 (二) 15:35 (UTC)

User:Lolitacon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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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使用TW累積了一些反破壞經驗,私以為回退權可協助反破壞工作。-- Lolitacon«» 2018年11月2日 (五) 18:07 (UTC)
  • 依照慣例,在下先行列出幾筆可以使用和不能使用回退權的編輯:
可以使用:
  1. Special:diff/51481578 鬼祟破壞,竄改資料,經查證後可回退。
  2. Special:diff/51484889 同上。
  3. Special:diff/51803639 加入無意義字符。(如果是自動確認用戶所為,基於AGF,猜測可能是其編輯未完成時誤保存,優先使用撤銷。)
  4. Special:diff/51803617 胡言亂語。
  5. Special:diff/51494345 無故刪除infobox以及有可靠來源引證的內容。
  6. Special:diff/51485975 刪除內容,惡意破壞。
  7. Special:diff/51510599 清空章節、胡言亂語。
  8. Special:diff/51485162 清空內容、惡作劇。
  9. Special:diff/51056538 惡作劇。
  10. Special:diff/51716454 重定向破壞。
不能使用:
  1. Special:diff/51070518 編輯爭議。
  2. Special:diff/51085458 地域中心。(香港不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3. Special:diff/51788045 新使用者的試驗,不屬於破壞行為。(可使用{{uw-test1}}警告之。)
  4. Special:diff/51075972 侵權。(如告知版權方針之後仍重複侵權行為,屬於侵權性破壞,使用回退。)
  5. Special:diff/51057028 添加無來源內容,提醒其增添來源。

-- Lolitacon«» 2018年11月2日 (五) 18:07 (UTC)

  • 想來閣下認為可以用權的範圍很廣,還是要提醒你只有明顯非建設性編輯才是回退的目標。我說一下自己的經驗,加入無意義字符不論是新用戶還是自動確認用戶所為,首次和第二次編輯都應該撤銷。私以為和AGF沒關係。如果用TW警告後反覆再加入,則可以回退,但要小心別踩到3RR,因一些管理員不一定認為那是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同時,並非所有非建設性編輯都是破壞,例如在自己的用戶頁打廣告。這種用戶被封也是因為SOAP而不是VAN。我對於閣下的申請持(+)傾向支持態度。--超級王🕯️ 李詠 1968-2018 2018年11月3日 (六) 03:45 (UTC)

User:CopperSulfate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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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前Cohaf君(就問過我是否想申請回退權),我這兩天看AF日誌反了一些破壞,亦自認為對相關方針指引較熟悉,故來申請。--相信Vocaloid就是魔法CuSO4 所有活過的東西都必須凋零 沒有誰應該承受悲哀的永恆 也不例外 2018年10月20日 (六) 11:26 (UTC)
完成,我一直覺得回退權並不是一個非常難以取得的權限,此外我很反對在此問這麼多問題來拷問申請者,這並不是申請成為管理員,理解非全面並不是問題,授權後逐漸學習是被允許的。但請您特別注意,若非有把握可確定為明顯破壞,請不要逕自回退,祝編安。--小過兒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14:39 (UTC)

User:Soaring swallow

狀態:   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Soaring swallow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在下參與維基已有一段時間,也曾用TW進行過一些反破壞操作。因TW操作較為繁瑣,加載也較緩慢,故前來申請回退權;以期為維基百科的反破壞工作獻一份微薄之力。--Soaring Swallow給我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9:28 (UTC)
  • 按照慣例,在下先自行列出幾筆可以使用和不能使用回退權的編輯:
可以使用:
  1. Special:diff/51523855 繁簡破壞;不過由於可能是新手不懂方針指引,在下認為可以使用撤銷並在編輯摘要或其討論頁做出說明。
  2. Special:diff/51492227 刪除條目內容並將其替換為無關字符;不過如果是一位自動確認用戶做出此編輯,則猜測其可能是不小心編輯失誤(手滑了一下),基於AGF原則,可先用撤銷。
  3. Special:diff/51252719 同上。
  4. Special:diff/51330898 移除參考來源。
  5. Special:diff/50733476 加入廣告。
  6. Special:diff/51330417 清空章節。
  7. Special:diff/50805341 胡言亂語。
  8. Special:diff/50978696 篡改內鏈,惡意破壞。
不能使用:
  1. Special:diff/51525292 編者修復別字,但經查證來源,發現原文如是;或屬編輯爭議,基於善意推定,應當使用撤銷。
  2. Special:diff/51330431 編輯爭議。
  3. Special:diff/50978658 「滿清」一詞最早為清末革命黨人所用,並非「清朝對外自稱」,當屬編輯爭議, 應用撤銷。
  4. Special:diff/50789501 加入不適合於該條目的新聞資訊連結,應在編輯摘要中予以說明。
  5. Special:diff/51057405 添加無來源內容,可使用撤銷並提醒其增添來源。
以上。如有問題,歡迎提問。——Soaring Swallow給我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9:30 (UTC)
  1. 不可。該筆編輯主要可總結如下:一是修改了條目內文中跨語言連結的格式,是有建設性的,但在下更傾向於使用IlhTsl模板處理跨語言連結;二是添加了一些內鏈,由於這些內鏈在該節或條目開頭曾出現過,故有過度連結之嫌,在下會手動移除這些重複的內鏈並在編輯摘要中加以說明。
  2. 可。該筆編輯為將指向消歧義頁的內鏈引導至錯誤的條目,明顯無建設性;但不排除可能是編者對該主題不熟悉而誤做出的錯誤編輯,基於AGF,我會手動將其引導至正確的條目,並於編輯摘要中說明。但如果同一用戶反覆做出此類編輯,則有鬼祟破壞之嫌,我會考慮動權回退。
  3. 不可。該筆編輯為在生者傳記中加入無來源的爭議性評價內容,若無可靠來源支撐,則違反了WP:BLPWP:NOTOPINION,應立即移除;但因其並非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因此不能無言回退,應在編輯摘要中予以說明。
  4. 不可。明顯有建設性編輯,符合格式手冊中的標點符號指引。這樣的編輯我都想感謝,還想讓我回退?(
  5. 不可。該筆編輯所增添的「地震列表」一節已在「參見」中列出,故無增添之必要;同樣,因該筆編輯並非明顯無建設性,所以不能動權回退,應使用撤銷並在摘要中說明理由。
  6. 單憑此筆亦不可。雖然該筆編輯加入的頁面分類明顯錯誤且無建設性,但不排除編輯測試的可能;基於AGF,我首次會先用撤銷,並在其討論頁中使用T:Uw-badcat模板提醒用戶,並與其交換意見;如果類似行為持續發生,在下會考慮動權回退。
囧rz...怎麼我認為幾乎全都不能回退(濫權),難道是我錯了嗎?還是BenedictusFX不想讓我濫權(誤)。
以上,請過目。——Soaring Swallow給我留言 2018年10月11日 (四) 15:16 (UTC)
確實,在實踐中,以上六個如果是我,都不會使用回退功能。事實上,Twinkle的回退功能的方便性已經回退權提供的快速回退相差無幾,因此請問申請者,回退權除了快速回退之外,還能如何幫助反破壞工作。--Tiger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58 (UTC)
@Soaring swallow:沒有錯,在下心目中的答案是六個都不使用回退權。-- BenedictusFX 會議廳 高錕爵士(1933-2018) 2018年10月11日 (四) 16:04 (UTC)

User:宋仲慧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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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選舉將近,許多相關條目被大量破壞和增加不符合中立觀點的論述,造成條目品質降低,希望能使用回退權的快速回退破壞和非理性的內容。--宋仲慧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02:24 (UTC)
  • 感謝閣下想要幫忙打擊破壞,但是閣下不長編輯,最後92筆編輯不是在92天內編輯的,所以 不合要求,請利用以上檢查權限資格的工具來檢查資格。這段時間建議使用TW來打擊破壞,累積經驗後再申請。加油!--Cohaf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02:42 (UTC)

駁回 不合要求。歡迎下次再來。-- Stang 2018年10月9日 (二) 05:06 (UTC)

User:Kuon.Haku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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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間會進行最近更改巡查,回退破壞性條目,已對大豹社事件漠河市樂亭縣等條目進行了反破壞操作。希望能使用回退權的快速回退以及過濾器查看權限加快處理的速度和效率。--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10月7日 (日) 09:50 (UTC)
完成。—AT 2018年10月7日 (日) 10:03 (UTC)

User:Cyberviewer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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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盡自己一分力,減少惡意破壞和非建設性的編輯,使《維基百科》變得更好。----Cyberviewer 2018年9月17日 (一) 07:28 (UTC)

User:Ericliu1912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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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達資格,並希望為維基百科的穩定盡一份心力。--——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9月15日 (六) 02:01 (UTC)
  • 按照慣例,請閣下列出兩筆可使用用回退權的編輯和不可使用的編輯。——--Cohaf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2:08 (UTC)
    • 可:
      Special:diff/51282606(單純只有改簡繁)、
      Special:diff/49976637(單純亂改,我當時用的是撤銷);
      不可:
      Special:diff/51255706(在不熟悉語法情況下試圖協助評級)、
      Special:diff/49966869(在不熟悉語法情況下試圖美化版面),
      自挖黑歷史啊啊啊啊皆用撤銷即可。——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9月15日 (六) 03:35 (UTC)
  • @Ericliu1912:以下有六筆編輯,請看看哪些編輯是可以使用回退權、哪些不可以使用回退權並表明可以/不可以使用的原因。
    -- BenedictusFX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9月15日 (六) 03:44 (UTC)
    • Special:diff/51286806 可,閣下雖為本人,但仍必須遵守維基百科方針。除了要保持中立的觀點編輯之外,此段文章若為「發言」,還必須要有來源佐證此句真假。不過,我傾向使用撤銷處理。
    • Special:diff/51286788 可,閣下摧毀條目結構,大肆刪除文章、亂改連結,實不可饒!應屬破壞行為。
    • Special:diff/51287152 可,閣下肆意更改內部連結,杜撰遊戲機PlayKlaytion 2及PlayKlaytion Portable之縮寫,此舉並無任何建設性,應屬破壞行為,不過我傾向只使用撤銷處理。
    • Special:diff/51287165 可,因為長頸鹿與象明顯不同[來源請求],應屬破壞行為。
    • Special:diff/51286507 可,由於快速刪除理由並不存在,純粹增加存廢審核壓力,應屬破壞行為,儘快回退。
    • Special:diff/51286666 不可,此段文章雖無來源佐證,但後面的其他成因大部分也都沒有來源,不能確定此段文章真假。我並不是地震方面的專家,因此我會先協助加上來源請求模板,並交由地震專題參與者處理。
    ——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9月15日 (六) 04:13 (UTC)
  • 可以請BenedictusFX也同時過目申請人的哪4筆編輯嗎?謝謝了。--Cohaf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4:18 (UTC)
  • @CohafEricliu1912
    • Special:diff/51282606:可以,繁簡破壞。
    • Special:diff/49976637:可以
    • Special:diff/51255706:不可以
    • Special:diff/49966869:不可以
    • Special:diff/51286806:可以,但回退原因並非人身攻擊,而是明顯無建設性編輯(如何判斷?只要連不懂維基百科運作的人都覺得這是沒有建設性的可以視作「明顯無建設性編輯」)。條目不是發表個人意見的地方。實際上在下寫這一句的時候不是從人身攻擊的角度來寫而是從發表個人意見的角度來寫。還有,「真是諷刺」四字應該還沒有到達人身攻擊的地步。
    • Special:diff/51286788:可以
    • Special:diff/51287152:是的,為保持編輯測試的可能性,閣下第一次應該先撤銷處理。如果經警告後都是這樣的話,則必須要按實際情況才可以決定是否回退權。
    • Special:diff/51287165:可以,「圖片破壞」
    • Special:diff/51286507:單憑這一筆不可以,因為WP:VANDAL的「未說明理由惡意加入刪除性模板」一處表明「惡意地」。故此閣下應該先撤銷,並以T:uw-csd模板告知其不當提請快速刪除的行為。如果之後繼續,則必須要按實際情況才可以決定是否使用回退權。
    • Special:diff/51286666:不可以。
    • 另外,閣下是否知道Twinkle回退是什麼?TW回退有4個功能,閣下可否簡略介紹一下並談談4個功能的差別?
    -- BenedictusFX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9月15日 (六) 06:17 (UTC)
  • @BenedictusFX
    • 第一個問題:其實我在第一次回答Special:diff/51286806時就表明那句話作為「發言」而言並無佐證了。在我看來,閣下對BDFX的看法「有點諷刺」即使沒有涉及人身攻擊也有點不尊重在世人士。如果一定要放這句話,我會加上「」引號,並以來源佐證發言。
    • 第二個問題:根據我的了解,Twinkle在回退介面似乎只有提供三種回退選項:「回退(AGF)」、「回退」跟「回退(破壞)」。「回退(AGF)」與「回退」本質非反破壞工作;「回退(破壞)」則與回退權功用相似,不用在編輯摘要中解釋理由,但兩者生成的編輯摘要等內容是有差異的,可藉此辨別。
    • 第四個應該是「恢復該版本」吧?那比較接近撤銷~
    以上。——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9月15日 (六) 06:35 (UTC)
  • 抱歉,還有問題,什麼時候移動條目留重定向,什麼時候不留重定向?謝謝!--Cohaf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07:30 (UTC)
  •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22:28 (UTC)

User:WQL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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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重返反破壞,故申請。然而我依然疑心,不知道像我這種隱退被撤銷的用戶重新申請權限是否會觸及方針紅線(即一個月或三個月內不應申請)。--Mend My Way 2018年8月30日 (四) 14:53 (UTC)

User:Cohaf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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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要研究過濾器,以及多次回退持續出沒的破壞者而申請,其它回退都會使用TW。望可以授權。我承認是一到90天就申請,有點戴帽子行為,但是經常遇到持續出沒的破壞者,這權力會更加容易應付破壞行為。謝謝!--Cohaf留言2018年8月26日 (日) 20:02 (UTC)
可以使用回退權的編輯(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編輯)
  1. Special:diff/50950956
  2. Special:diff/50950941
  3. Special:diff/50950937
  4. Special:diff/50950928
  5. Special:diff/50950921
  6. Special:diff/50950917
  7. Special:diff/50950956
  8. Special:diff/50779500
  9. Special:diff/50779487
  10. Special:diff/50779476
  11. Special:diff/50779464
  12. Special:diff/50779440
  13. Special:diff/50842851
  14. Special:diff/50609948
  15. Special:diff/50609933

:可以使用回退權非破壞者但是破壞性編輯的(理由見摘要)

  1. Special:diff/51003781
  2. Special:diff/50842874
  3. Special:diff/50842851
不可以使用回退權的編輯(理由:編輯差異,應該在討論頁面溝通,或者是破壞,但是基於新用戶,還是需要AGF)
  1. Special:diff/50978457
  2. Special:diff/50964890
  3. Special:diff/50964872
  4. Special:diff/50964780
  5. Special:diff/50720225
如果用了回退權就是濫權的回退
  1. Special:diff/50532390(持續出沒破壞者沒錯,但是建設性的編輯)
  2. Special:diff/50405743 (明顯有意義編輯,自己沒發現中文名稱)
  3. Special:diff/50406026 (同上)
已授權,祝愉快。-- Stang 2018年8月29日 (三) 03:15 (UTC)

User:AlexLeeCN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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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維基也有一段時間了,最近也有用TW進行反破壞的工作,但是TW加載時比較慢,操作也更為繁瑣,故希望申請回退員的權限來更好,更快地處理破壞。
先按慣例附上幾筆可以使用回退權的編輯:Special:diff/50965079(清空章節內容)與Special:diff/50960166(加入無意義之數字)
再附上幾筆可以不可以使用回退權的編輯:Special:diff/50952538(新用戶首次加入侵權內容)與Special:diff/50946347(相信是新手的編輯測試)--AlexLeeCN留言2018年8月21日 (二) 14:27 (UTC)
閣下所提交的4筆編輯皆回答正確。在下的「6個情節問題」(請見上)會稍後出現。--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21日 (二) 14:32 (UTC)

User:3ATENUW1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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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haf很聰明,每件事情都很好
  2. Cohaf是豬!
  3. User:Cohaf
  4. Cohaf出生於1982年,死於交通意外
  5. Cohaf現在不叫Cohaf叫Cozzz
  6. Cohaf非常非常非常受肯定(有參考來源)

User:Wildly boy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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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已參與反破壞工作一段時間,為了更好的進行反破壞和最近更改巡查。故申請此權限

先自問自答一波:

Q:TW中的三個回退和回退員的回退有什麼區別?

A:區別如下:

「回退(AGF)」適用於撤銷一些出於善意而做出的錯誤編輯。

「破壞」 同回退功能,適用於快速回退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但無回退功能迅速且可能會觸發過濾器。

「回退」 適用於回退非建設性編輯和部分錯誤編輯 。 回退功能只適用於第二種情況

Q:請列舉出兩種可以使用回退功能的情況和兩種不可回退功能的情況

可使用:

均在圖片描述中加入胡言亂語的內容。

不可使用:

前者涉嫌加入廣告,後者為錯誤編輯。

有其他問題歡迎詢問——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11日 (六) 03:26 (UTC)

  • 謝謝閣下的提醒,在下私認為這兩個編輯均出自同一個人。當第一次他加入字符時在下已提醒過他一次可利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但他仍繼續添加。所以在下才認為此人的行為屬於破壞。經過閣下的提醒在下會先多次提醒,若多次提醒仍繼續添加才會使用回退。——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11日 (六) 06:26 (UTC)
  • 附加問題:如果閣下在條目「Francotsangfh」(「Francotsangfh」是在世人士)中看到有用戶新增以下的內容,閣下會否使用回退權?(聲明一下,下面的情節全屬虛構
  • [[File:Asianelephant3.jpg|250px|thumb|left|這是Francotsangfh的樣子]](按:假定這張圖片是有顯示出來的)
  • Francotsangfh在教宗梵蒂岡會面,然後郵政局Francostangfh去。郵票設計由Francotsangfh,漂亮很。博物館Francotsangfh參觀,由教宗儒略二世1506年開放。
  • 你們覺得Francotsangfh設計的郵票很美嗎?
  • 白癡一個。
  • Francotsangfh設計的郵票是抄襲!我的律師已經向你發了律師信,法庭見吧。
  • Francotsangfh的香港身份證號碼是A123456(7),電話號碼是12345678。
--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1日 (六) 07:39 (UTC)
  • 回答如下
  1. 在下會查證這張圖是否為本人,若不為本人但這是張正常的人物照片將會使用tw中的回退(AGF)回退該編輯並禮貌的提醒該用戶。若不為本人且是一些侮辱性照片會考慮使用回退功能。若為本人將會查看是否是侵權。
  2. 此內容初步判定為胡言亂語,會考慮使用回退功能。(也許只是我看不懂?)
  3. 此內容初步判定為非建設性編輯,會考慮使用回退功能。
  4. 此內容初步判定人身攻擊,將會使用tw中的回退來回退該編輯(暫時不清楚能否使用回退功能)
  5. 此內容初步判定為非建設性編輯,會考慮使用回退功能
  6. 初步判定為洩露個人隱私,會使用tw中的回退或者手工刪除該內容

歡迎補充和糾正——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11日 (六) 08:54 (UTC)

第四條明顯非建設性。--BR 2018年8月11日 (六) 09:17 (UTC)
  • 第一個情節中所顯示的圖片是一張大象的圖片,而Francotsangfh是一個人。故此圖片明顯並非Francotsangfh的樣子,閣下提出的處理辦法合適。第二個情節閣下不應使用回退權,這只是中文文法的問題。按破壞方針,這會被歸類為「不可預料」的編輯,而「不可預料」的編輯不視為破壞。就情節二,在下的原句是:「Francotsangfh於梵蒂岡和教宗會面。然後Francotsangfh前往郵政局。Francotsangfh設計了一些漂亮的郵票。然後Francotsangfh到博物館,這座博物館由教宗儒略二世於1506年開放」(「教宗」兩字是重點,提示閣下這些句子是有意思的,並非胡言亂語。雖然關於郵政局的一句在下忘記寫「教宗」一詞)。第三個情節可以先假定善意,使用TW功能回退後發出警告。第四個情節意見同Brror君,然而要留意不是所有類似的編輯都是明顯沒有建設性,日後請按實際情況決定。第五個情節是可以使用回退權的。第六個情節的處理很好,此等內容或適合監督。--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1日 (六) 09:51 (UTC)
  1. 謝謝閣下的提醒和糾錯。——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11日 (六) 13:01 (UTC)

歡迎申請回退權。下面是我的問題:

  • 必答題:
  1. 如果一個用戶對一個頁面連續作出10次編輯,其中最近三次屬於明顯非建設性編輯,可使用回退權回退。若您只能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回退權的各種回退,您的做法是?
  • 以下問題任選其一:
  1. 在站外的編者群組裡,自動確認用戶A向回退員B要求查看他被記錄在防濫用過濾器日誌上的一次操作,而後者保持登錄狀態,將過濾器日誌整頁截圖發到了群組裡,並告訴A這筆編輯因為增加不可靠來源已經被B使用回退權回退。假設A的這次操作除了來源不可靠外沒有任何問題,B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處?
  2. 因為編輯爭議,在一個生者傳記條目中,A已經連續作出了3次回退,此時有一個用戶將信息框中有來源的數據移除並加入無來源的新數據。若您是A,您的做法是?

--Yelets 2018年8月11日 (六) 07:53 (UTC)

  • 回答如下
  1. 我會利用tw中的「恢復此版本」回退到非建設性編輯的前一個版本,並註明理由
  2. b因為把整頁截圖放到群里,會讓除a和b以外的所有群成員都能看得到。如果這當中有破壞者,將有可能利用這截圖研究過濾器規則以來繞開過濾器觸發。從而加重反破壞工作
  3. 我會提示加入無來源數據的用戶,並會向他請教為何要移除有來源的內容,該條目應該需要刪減或擴充哪些部分。並搜索新加入的內容是否是真的無法考證或者涉嫌侵權。等查證和討論結束後按照結果進行修改。若這期間仍反覆出現條目被破壞現象可能會申請半保護。

謝謝您的提問,也歡迎閣下補充和糾正——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11日 (六) 08:54 (UTC)

(:)回應@Wildly boy:第一題較為滿意。第二題中,B的錯誤包括使用回退權回退非明顯破壞、公開私有防濫用過濾器;而根據WP:3RR,一般情況下,第三題的情況可以回退,而非提醒。p.s.加數據無需查侵權。--Yelets 2018年8月11日 (六) 09:29 (UTC)
  1. 謝謝閣下的提醒和糾錯——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11日 (六) 13:01 (UTC)

User:だ*ぜ

狀態:   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だ*ぜ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聽從User:Cohaf之建議,於此申請回退權。--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17日 (五) 10:04 (UTC)
  • 新增如之退回編輯(魏嘉賢)使本人認為回退權可使操作更為方便。順便一提,其實還有更多的退回,認為不需要放那麼多,就不做灌水了。
  • ——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19日 (日) 07:40 (UTC)
    • 回退和巡查並非一回事,所以閣下的舉例也許不當;但閣下的誠懇讓我(+)傾向支持閣下獲得回退權。請謹記回退權只能用於明顯非建設性編輯。如不符合,可以使用編輯歷史中的TW回退功能。TW回退產生的標籤是「撤銷」,而RB產生的是「回退」。--Super Wang 2018年8月19日 (日) 07:52 (UTC)
對於可使用編輯:
  1. 安格拉·默克爾(內容被大量刪除,且無合適理由);
  2. 梁振英(添加大量關於其他條目之內容,且添加大量內容以擾亂維基條目)。
對於不可使用編輯:
  1. 徐榛蔚內容被大量刪除;移除文件;文獻被刪除。其理由過於主觀;根據WP:生者傳記,其刪除內容存在文獻,且不單止一兩家新聞社報導。但考慮到WP:AGFWP:BITE,應使用復原並附理由回退);
  2. 花園口決堤事件(總上所述/綜合所述,原因複雜且無破壞之既定立場,考慮WP:AGFWP:BITE,不應使用回退權)
  • 默克爾、徐榛蔚和花園口決堤事件均為正確(徐榛蔚、花園口決堤事件的兩筆在下傾向會覺得是編輯爭議)。不過就梁振英條目,閣下是指哪筆編輯?--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19日 (日) 09:58 (UTC)
    • @Francotsangfh:我不是只有回退一個破壞者的編輯,是哪筆編輯重要嗎? 囧rz...——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19日 (日) 10:44 (UTC)
    • @だ*ぜ:抱歉遲覆:在下就梁振英條目分拆成兩條問題。假設有剛加入維基百科的用戶在這個條目加入侵權的內容,閣下會使用回退權嗎?續前,如果該用戶仍然繼續加入侵權的內容,閣下會如何做?--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20日 (一) 08:28 (UTC)
    • @Francotsangfh:問題一:第一次加入,會使用撤銷,說明WP:可供查證等等;問題二:會使用權力回退。不得不說,維基百科使本人學會善意推定、學會忍耐等等人生中的道理,簡直就是社會大學。——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20日 (一) 09:09 (UTC)
      • User:だ*ぜ按閣下的回答,看來已經對回退權的使用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以下是附加問題:如果閣下在條目「Francotsangfh」(「Francotsangfh」是在世人士,1998年2月出生,香港居住)中看到有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新增以下的內容,閣下會否使用回退權?請說明原因(聲明一下,除第一個情節,其他情節全屬虛構
      1. Francotsangfh在香港出生。
      2. 維基百科採用了Wiki技術,任何人都可以對條目進行編輯,且這些修改都會得到完整的記錄。百科的內容由網站的所有訪問者合作編寫而成,我們相信它將在大家的無私奉獻下得到不斷完善。本文提供使用和編寫中文維基百科的快速指導,請選擇點擊其中的藍色文字以展開相關內容。更詳細的內容請見幫助和社區頁面。如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請求幫助。
      3. 。。。!!!???
      4. Francotsangfh自認自己是一個美男,但實際上是一隻胖豬,很噁心。
      5. Francotsangfh開了一間restaurant,restaurant的menu有tiramisu,sushi和.
      6. [[File:Löwe 1.jpg|thumb|right|這是Francotsangfh的樣子。]]
      --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20日 (一) 10:13 (UTC)
    在下已經沒有問題可以問了,(+)支持閣下申請回退權。僅一些善意提醒:假定善意(在下當年申請回退權亦有管理員叫在下注意一下這點;不花文字解釋如何假定善意,上面有寫);善用TW,不知道/不清楚是否可以用回退權的話,TW回退很有幫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20日 (一) 16:53 (UTC)
    很遺憾,針對第3、6問的回答,在下認為閣下尚未完全理解回退和TW回退的區別。尤其獅子照片的問題,DAZE閣下的回答很遺憾沒能讓在下滿意。WP:回退功能:「回退權只能用於撤銷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例如破壞等)。」回退員作為擁有比TW用戶更迅捷權限的用戶,理應審慎用權,在模稜兩可時應能做出理性的決定。綜上所述,我對DAZE閣下申請回退權保留意見。但閣下仍然可以用其他方式反破壞。同時感謝@Francotsangfh:的解答。--Super Wang 2018年8月21日 (二) 00:14 (UTC)
  • @Super Wang:對於閣下言論,本人表示十分遺憾。根據編輯紀錄,本人是「流動版編輯、流動版網頁編輯」,試問如何在手機上做出比電腦上還詳細的編輯?看到「[[File:Löwe 1.jpg|thumb|right|這是Francotsangfh的樣子。]]」的時候,本人沒有辦法在手機上查看;可以說在手機上寫出如此之多的文字已經十分困難,閣下不見諒的言論,本人只能表示十分遺憾。——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22日 (三) 08:08 (UTC)
  • DAZE閣下,在下並無任何不體諒閣下之意;如果閣下獲得回退員權限,則應當做回退員所做,不然這個權限就只是一頂沒有用的帽子。移動版編輯不是回答上述問題質量低的理由。(或者說,閣下獲權後不方便在手機上回退時自然會有其他使用電腦的回退人員去做,沒人要求您必須在手機上行使權力。)閣下請明白,閣下當選與否與我無關;但在下也是回退員之一,自以為有責任考核新上任回退員,以確保申請人不會濫權。公事公辦,還請理解。--Super Wang 2018年8月22日 (三) 08:16 (UTC)
  • 如果換作在下,在下則會直接去查證而不是說自己「移動版編輯」所以不方便查證,進而不去查證。在下並非跟閣下過不去,可能是在下用對自己的要求來要求閣下,使閣下不舒服了。希望沒有誤會。--Super Wang 2018年8月22日 (三) 08:26 (UTC)
  • @だ*ぜSuper Wang中文維基的流動版網頁是可以看到共享資源的圖片。在下作為出題人,這6個情節主要是看看回應者是否對破壞方針、回退功能方針、假定善意方針有充分認知以及是否懂得辨認哪些編輯是「明顯無建設性編輯」。だ*ぜ君從此題中實際上顯示出他是清楚知道回退功能方針中有「不肯定是否可以使用回退權的話則不使用回退權」之例。故此,雖然だ*ぜ君就第6個情節的回答是不正確的,但至少顯示出だ*ぜ君是清楚知道上述之例。だ*ぜ君就第6個情節的答案顯示了他對回退功能方針有一定的認知。故此在下支持だ*ぜ君出任回退員的時候並沒有將第6個情節的錯誤回答看得很重。另(&)建議だ*ぜ君日後執行反破壞工作的時候多一邊看前述的數個方針,一邊反破壞。這樣會讓自己減少出錯的機會。在下承認以純文字的出題模式實際上是有些問題的(因為有很多類型的破壞無法以純文字表達),往後的6個情節類問題會以其他形式發問。--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22日 (三) 10:40 (UTC)
  • @FrancotsangfhSuper Wang:思考良久,終於想到如何回答了。比起「nowiki」,本人更希望Francotsangfh給出圖片連結。因為,雖然「有很多類型的破壞無法以純文字表達」,但幾乎不存在「nowiki」的破壞形式。本人身為完美主義者,如答案有些許差別可以接受,但絕不容許因為條目等問題的錯誤。也是陪本人任性一回,Thank you for your time.—— 𓋹 謹此敬上 2018年8月24日 (五) 10:29 (UTC)

User:NickNYCN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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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加入維基有一些時日,亦有進行了一些反破壞。因而,在下希望可申請回退權來更好地進行這些工作。在下定會善用此權限進行反破壞,也絕不濫用權限。歡迎大佬們對在下的提問與指教。--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11:00 (UTC)
  1. special:diff/50764461,用戶無故清空所有內容及模板,為明顯破壞。可使用回退權。
  2. special:diff/50760782,其本意為更正信息,唯未意識到自己改為了有誤信息。並非明顯破壞,不可以動用回退權。
  3. special:diff/50711885,用戶將官方名稱改為帶侮辱性的稱謂,屬於明顯破壞,可以使用回退權。
  4. special:diff/50551365,用戶加入原創研究而未加以來源,這種情況並非明顯破壞,在一定程度上屬於編輯爭議,在回退時應在摘要中詳細註明理由。不可以動用回退權。

綜上,請大佬們更正與指點。 --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12:31 (UTC)

  • 再補充個:請閣下簡要說下tw中的三個回退和回退功能的區別——笨笨de子墨(討論) 2018年8月7日 (二) 12:12 (UTC)
    • @Wildly boy:在TW中三個回退分別為回退(AGF)、回退和回退(破壞)。第一個用於回退善意編輯,如無意加入有誤信息。第二個回退一般的非建設性編輯,一般需要詳細註明回退緣由。第三個用於回退明顯破壞。如誹謗、人身攻擊皆適用於此。回退權僅可以對第三種情況動用。雖功能相似,唯TW回退仍不及回退權回退迅速。同時,兩者在編輯摘要的摘要也有所不同,後者會被自動標記為小編輯,其回退也不會觸發過濾器而被阻擋。故此類權限可以更有力地應對破壞。 --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12:39 (UTC)
  • 雖然閣下在上面的4個diff中沒有提到,但我想和閣下分享一件事:騷擾不一定屬於破壞。如將來閣下獲得回退權,在討論頁處理互煮情況時一定要謹慎,因為在部分無回退權的用戶看來,使用回退權回退其言論是冒犯甚至濫權行為。回退和撤銷的編輯標籤不同,故行使權力時切記不要濫用。--Super Wang ~~邀您關注每週翻譯~~ 2018年8月7日 (二) 22:27 (UTC)

@Super Wang:在下僅會對明顯的破壞動用回退權,只有客棧中出現明顯的人身攻擊時才會回退。故相信對此類情況進行處理亦不會有過多爭議。當然,在下其實不願插手互助客棧的問題,即便介入,也會善用TW和編輯摘要,以防有失偏頗。感謝閣下的提醒。 --首都巡警 ☎110 2018年8月7日 (二) 22:40 (UTC)

  • 歡迎申請回退權,請不要忘記,回退權僅能適用在明顯無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在回退時有一絲猶豫,那麼請不要使用回退權,而是改用TW回退代替。關於第一個Diff所提到的情況,若清空內容的是條目原作者且沒有其他貢獻者(只掛模板或破壞的編輯例外),則可以使用G10而非一定要回退。--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8月8日 (三) 00:32 (UTC)
  • 閣下的回答都挺好,不過在下想多問一些問題:如果閣下在條目「Francotsangfh」(「Francotsangfh」是在世人士)中看到以下的內容,閣下會否使用回退權?(聲明一下,下面的情節全屬虛構
    • Francotsangfh是SB。
    • Francotsangfh快點去死!
    • Francotsangfh再不回應抄襲的風波,我一定會殺死你和你全家!
    • Francotsangfh上學的時候經常挖鼻孔,非常噁心。他還用手指將挖出來的鼻屎彈到別人的飯裡面。
    • Francotsangfh每次都抄襲別人的論文作為自己的作品然後交給大學教授批改,但是大學教授知道他抄襲都沒有處分他!Francotsangfh一定是賄賂了大學教授!
    • Francotsangfh的樣子很醜。
--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8月8日 (三) 09:31 (UTC)

User:靖天子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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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即有,但因不活躍被解除,現重新申請。--Wikimycota~receptor/genome 2018年7月24日 (二) 22:32 (UTC)
由Manchiu完成。-- Stang 2018年7月25日 (三) 15:35 (UTC)

User:太假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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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巡查員已有一段時間,且對條目編輯有一定經驗,也曾撤銷過IP用戶的破壞。故此申請回退員權限,以協助反破壞。--太假真人 對話 2018年7月19日 (四) 05:42 (UTC)

(:)回應:符合回退方針。回退適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例如破壞等。該語句明顯違反WP:NPOV。太假真人 對話 2018年7月21日 (六) 02:42 (UTC)

(:)回應:或許您想表達的意思是:「違反WP:NPOV不屬於WP:破壞?」但違反WP:NPOV確實是一種對維基百科的破壞,明顯為非建設性的編輯而身為回退員也應該對此行為進行操作。太假真人 對話 2018年7月21日 (六) 15:52 (UTC)

(:)回應:我認為「明顯的」和「非建設性」應該被放在同等的地位,二者缺一不可。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NPOV內容不一定全都是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但不代表所有違反NPOV的內容都不該被回退。如提問者所描述的情況:「中華民國是走狗」這句話確應回退。並且應該在該編者的用戶討論頁中添加警告,因如此行為已違反WP:PA太假真人 對話 2018年7月22日 (日) 02:46 (UTC)

    • 是的,兩者都有同等地位。然而實際情況告訴在下,要判斷是否為「非建設性編輯」往往會比判斷是否為「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容易,故提醒閣下。至於NPOV的問題,假若閣下使用「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的理由回退的話,那麼閣下必須要確保其他人看這筆回退的時候都知道為何要使用回退權。因為回退權本身是不能書寫回退理由的。--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7月22日 (日) 13:32 (UTC)

(:)回應:感謝提醒,如將來有幸獲得回退權,將對此多加留意。太假真人 對話 2018年7月23日 (一) 01:24 (UTC)

(:)回應:對於人物傳記條目的國籍應當取決於出生地當時所屬政權。當該政權自然且無爭議更替之後,該名人物國籍亦跟隨政權更替而轉換。太假真人 對話 2018年7月21日 (六) 02:42 (UTC)

User:Super Wang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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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已有一點使用TW回退破壞的經驗,在上次與某IP用戶的AN3事件後更加期待投入反破壞的工作。--「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2018年7月14日 (六) 06:35 (UTC)
  • @Super Wang:,好奇閣下為何在AN3事件後更期待反破壞工作?—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10:39 (UTC)
    • @Manchiu:因為我親身經歷了和一般不會永封的IP用戶的論戰,雖然事情過去之後覺得不理睬才是更好的辦法,但為了其他用戶也不被恐嚇和騷擾,才來申請回退權。也許閣下會覺得這和條目空間關係不大、在下於條目空間的編輯數也不夠多,但只有用戶間關係和睦,才能好好編輯條目。當然,如果在下獲得了回退權,條目空間出現了可辨的破壞,在下保證會在不濫權的情況下正常行使權力。用戶討論頁和WP頁面也是如此,因為沒有規定回退權一定要用在條目里。--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2018年7月15日 (日) 12:20 (UTC) (在下剛修改過簽名,在此告知以防認不出。)
拜託不要再換了,真的認不出了--Cohaf (請多多關注技術管理員課題)留言2018年7月15日 (日) 12:25 (UTC)
囧rz...--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 2018年7月15日 (日) 12:31 (UTC)

User:崇朝其雨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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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會去最近更改反破壞,在下認為獲得回退權後似會更方便些。(問題什麼的儘管砸過來吧二哈)(抖M屬性察覺)--朝隮於西崇朝其雨 2018年6月27日 (三) 13:28 (UTC)
  1. 請就中出君的問題,再舉五例,回報到這裡來。
  2. 在你的理解中,為什麼動用回退權回退可以不填寫編輯摘要?
    -- Hal 2018年6月28日 (四) 03:18 (UTC)
    • @Hal_0005:第一個問題:12345。第二個問題:因為回退權所回退的編輯都是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一望而知是破壞,因而不需要編輯摘要。謝謝提問。--朝隮於西崇朝其雨 2018年6月28日 (四) 15:14 (UTC)
      • 沒有太大問題,不過分享第二問一個有趣的答案:「為什麼回退權回退可以跳過編輯摘要這個用來向他人解釋編輯理由的東西?因為可回退權回退的編輯無建設性,無建設性到了什麼地步呢,到了連被回退人都知道為什麼會被無言回退的程度」,希望閣下也能參考這一思考。我認為申請人可信。-- Hal 2018年6月28日 (四) 23:57 (UTC)
  • 回退功能方針中提到「通過回退功能執行的操作不會被防濫用過濾器、垃圾連結黑名單等組件攔截」。與普通的撤銷相比,這在什麼情況下會起作用呢?試舉一例。--BR 2018年6月28日 (四) 04:01 (UTC)
等待問題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28日 (四) 04:24 (UTC)
已授權。對回退工作認識深刻,而且在巡查工作也有很好表現。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29日 (五) 05:53 (UTC)

User:兆C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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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門檻已達成
2.看到頁面中有破壞(看似正常但實際上是破壞)的地方,想要幫忙
3.頗熟悉維基百科相關語法
4.熱愛維基百科,希望維基百科變得更好
敬請相關負責人員授權,不勝感激--~👽👻呂兆晞👻👽~ 2018年6月8日 (五) 07:16 (UTC)
小心Hat Collection的嫌疑。--1233( T / C 2018年6月11日 (一) 02:03 (UTC)
感謝您的提醒,我會注意了。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6月14日 (四) 04:17 (UTC)
  • 以下回答部分問題
回退權應該在什麼時候使用?
當條目被惡意破壞時或其他適當狀況時使用(部分狀況特殊,難以用文字表達)
什麼時候不應使用?
該編輯正在討論頁進行討論(有爭議)且尚未有一定論時或該條目現時編輯次數頻繁,而若執行回退動作易影響到未需回退之編輯時不適合使用

稍後列舉回退範例並闡述原因
——~👽👻呂兆晞👻👽~ 2018年6月11日 (一) 07:22 (UTC)

抱歉,目前的最新頁面尚未有大動作的破壞,難以列出、舉例,故我以先前我編輯過條目的歷史版本來說明
這些語句在刪除前是一個破壞
破壞類型:「鬼祟破壞」
釋義:發布假訊息,竄改資料,細看才能發現的掉包和排版錯誤(如果在頁面滑動,幾乎難以發現這些語句,需要細看才能發現異常之處)
處理方式:
仔細閱讀文句,確認內容異常
→將文字在公正的搜尋引擎(如Google、Yahoo等)進行搜尋
→若數個以上的搜尋結果皆顯示這些語句為正常結果(不是破壞)
→將適當的參考資料加入這些語句
→若數個以上的搜尋結果皆顯示這些語句不存在、或根本搜尋不到這些語句(可能是破壞)
→執行回退動作,並在編輯註解加入適當內容(如:破壞性質、破壞證據等)
→若數個搜尋結果顯示這些語句的真實性有真有假(有待存疑、進一步確認)
→將這些字串前後加入來源請求模板,例如這個示例(@我的使用者子頁面)、或將這些內容在該頁面的討論頁進行討論

以上為我認為的回退權使用時機、方法,請參照,謝謝—~👽👻呂兆晞👻👽~ 2018年6月11日 (一) 08:04 (UTC)

其實祇回答用於回退明顯非建設的編緝便可,閣下之回答足以反映汝不了解回退方針。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6月14日 (四) 04:43 (UTC)
@EveryDayMood:我只是想詳細回答您的問題,而我的舉例即為一「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且您的問題我也一一回答了,為何能就此斷定我不了解回退方針?—~👽👻呂兆晞👻👽~ 2018年6月14日 (四) 05:43 (UTC)
正確回答:當發現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即可使用回退,當該編緝未被100%肯定應使用撤銷或不作任何行動。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6月15日 (五) 04:01 (UTC)
申請者應參考假定善意指引,閣下的回答如:「若數個以上的搜尋結果皆顯示這些語句不存在、或根本搜尋不到這些語句(可能是破壞」理應定為原創或協助更改。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6月15日 (五) 04:09 (UTC)
Special:diff/48646808不符合破壞方針中「鬼祟破壞」的定義,閣下應該忘了看「指那些很難被發現的破壞者」一句。這些內容如果是錯的,會很容易被熟悉此等內容的編輯留意到。建議閣下看看方針裡提供的「鬼祟破壞」實例。--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14日 (四) 06:15 (UTC)
很難被發現己經不明顯了——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6月15日 (五) 03:52 (UTC)
非常抱歉,從您對於問題的回答來看,您對於「回退權的適用範圍」的理解存在偏差,再加上個人認為您的反破壞經驗不足,故很抱歉駁回 拒絕您的申請。當然,依舊歡迎您進行不久後下一次的申請。-- Stang 2018年6月16日 (六) 10:20 (UTC)

User:Shugochara13456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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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閱覽近期變更時會看見一些可疑IP進行大數值的修改,通常很明顯是清空章節等破壞,如有回退權應可更快做出修正。另附上一項明顯可以使用回退權的編輯。--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07:55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10:07 (UTC)

User:Junjie Yuan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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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最低要求,申請此權限以便反破壞。--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3:18 (UTC)
--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5:02 (UTC)
「只可以」?——Aotfs2013 留於 2018年6月6日 (三) 15:39 (UTC)
在下寫多一些字了。。。。抱歉。--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6日 (三) 15:46 (UTC)
已授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4:10 (UTC)
謝謝各位的支持;)--Junjie Yuan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4:14 (UTC)

User:葉又嘉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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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個月的回退權使用,有信心能繼續完善反破壞活動--葉又嘉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5:33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6:13 (UTC)

User:Kubelreiter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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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一直在做更改巡查的事,但是有時會發生需要一次次回退多次破壞的情況,比較麻煩。所以希望能更有效率地回退掉明顯的破壞。以下供參考
  • 編輯次數4000+,條目創建70左右(記不太清楚)。反破壞長期在做,主要針對明顯破壞的及時修正。

--煤桶騎士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0:09 (UTC)

  • 閣下的撤銷記錄似乎很少,另外希望能配合TW進行反破壞。--BR 2018年5月26日 (六) 11:29 (UTC)
  • (!)意見(▲)同上。--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5月26日 (六) 11:34 (UTC)
  • 原來是這樣的,好的。----煤桶騎士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1:41 (UTC)
    • 怎麼樣能使用TW?麻煩解說一下。謝謝!----煤桶騎士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1:43 (UTC)
    • 在TW裡面,閣下應該會見到不同功能。由於閣下是申請回退權,所以目前跟閣下的申請直接有關的只有TW中的4種撤銷方法。閣下使用TW後應該會在每一個頁面的最新一次編輯中看見四個有顏色的撤銷編輯按鈕,它們分別是啡色的「恢復此版本」、綠色的「回退(AGF)」、藍色的「回退」和紅色的「回退(破壞)」。第一個是供閣下將頁面恢復到頁面任何一個版本(即是可以撤銷多名編輯的編輯),其他三個只可以撤銷一名編輯作出一連串的編輯(如作出了7次編輯,那麼撤銷的時候是將7次編輯全部撤銷)。綠色的「回退(AGF)」是撤銷人家的善意編輯;藍色的那個是普通撤銷、紅色的那個是專門撤銷破壞的編輯。如果不符合善意編輯和破壞的定義,但閣下仍想撤銷,那麼請使用藍色的「回退」。在下(&)建議閣下根據實際情況到Special:Blankpage/RTRC看看是否有破壞並作出合適的撤銷,以供管理員看看是否適合授權。謝謝。--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5月26日 (六) 12:45 (UTC)
  • 閣下您好,假定閣下得獲賦權,請問在下遇到如下情況時,會否使用回退功能做出回退並適當附理由。

①有在某人物的條目頁面內加入不實內容
②某長期破壞者在某條目頁面內作出不合乎閣下意願的修改
③頁面獲增違反中立的觀點
④某新用戶在某頁面上加入諸如「這個按鈕有用嗎」等話語
以上--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6日 (六) 14:57 (UTC) --

未完成,過久未覆。--小過兒留言2018年6月2日 (六) 16:06 (UTC)

User:夢蝶葬花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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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獲得巡查員一職已經有一個半月了,現在也已經熟悉了維基百科一些規則,雖然說有些編輯處理不是太及時(手慢),但是也應該還是貢獻出自己的力量來鍛鍊一下我自己。望批准,感謝!--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5月25日 (五) 10:31 (UTC)
等待問題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6日 (六) 12:13 (UTC)

撤回申請。等到以後會重新申請。--夢蝶葬花@生涯不敗 2018年5月27日 (日) 12:44 (UTC)

關閉。-- Stang 2018年5月27日 (日) 15:56 (UTC)

User:EveryDayMood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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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8年5月18日成功申請巡查權後,多次參與巡查工作,並且成功在一星期內增加編輯次數五百多次,在未來本人希望能夠繼續擔任巡查工作,並且為了幫助巡查工作更加順利,希望申請回退權,繼續協助巡查並且為反破壞工作盡一點綿力,望批准。--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5月23日 (三) 12:20 (UTC)
看看其他人會否有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2:53 (UTC)
這一次在下不問問題了,但在下認為近期反破壞工作似乎較少。另(?)疑問User:Manchiu,E君似乎還沒有獲授權。--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5月23日 (三) 13:06 (UTC)
回退權。Manchiu不小心把授權狀態改為完成,但實際上閣下還沒有獲授權。--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5月23日 (三) 14:16 (UTC)
發現了!我還以為你在跟我說呢~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5月23日 (三) 14:30 (UTC)
如果想獲授權的機會更高,不妨使用WP:TW等工具到RTRC看看有否破壞。使用TW做一些反破壞工作有助授權(在下可能會視乎情況就這些反破壞編輯問一些問題)。--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5月23日 (三) 15:08 (UTC)
好的!天天心情反破壞救維基 2018年5月24日 (四) 00:14 (UTC)
意見就是此用戶可信,(&)建議先短時授權,請管理員定奪。.--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5月25日 (五) 12:17 (UTC)
你還是先巡查條目,讓人看看成果先吧。兩者是不一樣的。反破壞比巡查新條目的工作更簡單--1233( T / C 2018年5月23日 (三) 13:27 (UTC)
認為可信,望善用權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5日 (五) 17:14 (UTC)

User:AINH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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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比較著重反破壞工作,並遇到不少同一人(帳號/ip,多為後者)在多個不同條目破壞的個案。若有回退權不但可簡化撤銷步驟,更可獲得批量回退的權限,使相關工作更輕鬆,故申請回退權。--某人 2018年5月5日 (六) 16:32 (UTC)
看看其他人會不會提出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6:50 (UTC)
完成,反破壞時,除非能確定為明顯破壞,否則請不要使用本權,請謹記善意推定原則。--小火車留言2018年5月6日 (日) 09:29 (UTC)

User:葉又嘉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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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加入反破壞的行列,得到回退權 能更方便反破壞--葉又嘉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3:02 (UTC)
看看其他用戶會否有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3日 (四) 16:24 (UTC)
請指出使用回退權和普通的TW回退有何分別。另,建議和屈原蟲一樣先授權一個月--1233( T / C 2018年5月3日 (四) 16:27 (UTC)
已臨時授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5日 (六) 16:49 (UTC)

User:A84396572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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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符合回退員資格。成為巡查員後,對維基百科有更多的了解,並發現許多條目有被破壞的現象。可以投入更多時間,維護維基巡查和反破壞,故申請回退權,希望能貢獻出自己微薄之力,為中文維基努力。A84396572留言2018年4月30日 (一) 08:09 (UTC)

貢獻)於2018年4月30日 (一) 06:24 (UTC)加入。

等待一下有沒有想要問問題的人。順便一提,您忘了簽名。-- Stang 2018年4月30日 (一) 06:45 (UTC)
Special:diff/49337435Special:diff/49342670,閣下認為這兩筆編輯應使用回退回退嗎?請解釋一下閣下的想法。--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中文維基百科百萬條目達成! 2018年4月30日 (一) 06:57 (UTC)
可以分享一下閣下日常的反破壞流程嗎?--BR 2018年4月30日 (一) 09:12 (UTC)
歡迎申請成為回退員,請閣下回答幾個問題:
  1. 詳細分享閣下對回退員的瞭解,包括但不限於其持有的權限、在維基百科扮演的角色及權限運用方式。
  2. AF是什麼?請儘可能全面地介紹它。
  3. 使用回退權回退與使用Twinkle等半自動工具回退有何差異?回退的要件是否不同?為什麼?

除此之外,在下希望閣下提交更多回退實例,並闡述自己過去在反破壞上的經驗,祝答題愉快。--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4月30日 (一) 11:15 (UTC)

  1. 回退員的權限:擁有回退權,可以快速還原最後一位使用者對某一頁面的編輯、查閱非公開的濫用過濾器日誌。回退員扮演的角色:是負責快速地撤銷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破壞或胡言亂語)。
  2. AF是(AbuseFilter縮寫)「防濫用過濾器」:是一個可以針對所有最近編輯動作進行自動化判斷的軟體系統,所有觸發過濾器的行為均會被記錄在「觸發防濫用過濾器日誌」(強制,無法取消)並對該用戶的操作加上標籤、警告訊息。
  3. 「回退權」適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通常是明顯的破壞),這種回退可以不解釋原因,如「小修改 取消用戶甲(對話)的編輯;更改回用戶乙的最後一個版本。」只有管理員和回退員能使用。Twinkle使用「回退」分三種:「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壞)」之順序。前兩個與撤銷類似,自動編輯摘要,屬非破壞本質,第三個與回退功能類似,無需陳述編輯摘要。TW的用語是「回退甲 (討論)做出的X次編輯」或「回退到由甲 (討論)做出的修訂版本XXX」,並附帶「TW」及「撤銷」標籤。
  4. 黃智雯→鬼祟破壞:羅鈞滿和黃智雯合演《師奶MADAM》非其真實配偶,故給予回退。朴敏英→明顯人身攻擊,故給予回退。心臟→清空頁面,故給予回退。

以上回答,謝謝。A84396572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01:50 (UTC)

感謝閣下回答問題所付出的心力與勞力。在下再追問一個問題,使用回退權無需撰寫編輯摘要是否合理,並闡述原因?--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1日 (二) 02:49 (UTC)
個人認為沒有問題。已授權,祝愉快。-- Stang 2018年5月3日 (四) 07:07 (UTC)

User:屈原蟲

狀態:   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屈原蟲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在賦予權限的一個月內所作出的操作正常且沒有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建議長時間賦予權限。
以上--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2:50 (UTC)
在上一次的請求時候,已經說明若無問題即可長時間授權。你只是權限即將到期而需要延長。--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2:56 (UTC)
完成,恭喜屈原蟲。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3:21 (UTC)

User:陳尚榆Fish Chen

狀態:   未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陳尚榆Fish Chen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最近遇到多起惡意破壞,為方便處理,故申請(補充一下,其實是看到回退的頁面寫著可以更快更方便才來申請的……自己是覺得,現在用Twinkle時,如果非破壞回退還要輸入字,有點累-_-||)--上榆君 討論 與少少的貢獻 2018年4月12日 (四) 12:21 (UTC)
等待問題的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2日 (四) 13:07 (UTC)
我記得除了會自動標注回退外,破壞者也沒辦法進行對該回退進行撤銷,比較有強制性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陳尚榆Fish Chen對話貢獻)加入。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即使是回退,破壞者仍可以進行撤銷。以及(*)提醒留言請WP:簽名--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3:39 (UTC)
追加問題:請比較下列撤銷他人編輯之動作的差異,以及何時適合使用哪項,何時不適合,以及解釋哪些動作在編輯同一個爭議條目中每日重複超過3次會觸犯WP:3RR
  1. 按下[編輯]按鈕,刪去他人加入的內容、或加回他人刪去之內容
  2. 在頁面歷史版本檢視狀態下,按下[編輯]按鈕,並直接保存舊版本內容
  3. 頁面歷史的[撤銷]按鈕
  4. Twinkle小工具的[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壞)]按鈕
  5. WP:回退權之回退操作
以上。--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3:44 (UTC)
第一種應該是非破壞的更新進行修復吧?而直接保存舊有條目可能是新版本是錯誤的,不必更新(敝人是沒有用過……)至於小工具,通常是遇到破壞的行為或跡象在使用。重複回退同一頁面的內容在24小時內達三次以上,或逃避性於超過24小時進行第三次回退,而且就算是回退一兩次也有可能會是違反該原則(例如編輯戰之類的/而此原則試用於所有人,因此基本上都會要經過討論才會進行兩次以上的回退)上榆君 討論 與少少的貢獻 2018年4月12日 (四) 14:04 (UTC)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上面列的五種動作都叫做回退,並不是只有透過工具或者WP:回退權才叫做回退,只要有「刪去他人加入的內容、或加回他人刪去之內容」之編輯,都稱為WP:回退。因此問題1回答不正確,並不是非破壞的更新進行修復,這也是一種WP:回退。問題二也回答不正確,直接保存舊版內容也是WP:回退行為(例如直接透過歷史版本編輯連結進入後不編輯直接按提交編輯就是回退行為)。另外,以上五種動作無論哪一種,都在WP:3RR的規範內,另外閣下對3RR似乎也有些誤解,請再多熟悉方針。--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4:16 (UTC)
等待問題3與5的回答。--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4:18 (UTC)
原來如此,看來還有要學習的地方。撤銷是直接將該編輯者所作編輯刪除(沒用過),回退我看是說很方便直接按一下就可以完成回退了上榆君 討論 與少少的貢獻 2018年4月12日 (四) 14:36 (UTC)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撤銷直接編輯舊版本歷史版本類似,都會開出編輯畫面,只差在會有標籤和會自動生成撤銷的編輯摘要而已。--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4:44 (UTC)
啊~這我知道(被撤銷過)上榆君 討論 與少少的貢獻 2018年4月12日 (四) 15:20 (UTC)
(*)提醒@陳尚榆Fish Chen:留言請簽名,用~~~~。--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2日 (四) 15:15 (UTC)
暫不予授權。個人認為從以上的問題看來,您應該還具有一定程度的提升空間;同時個人無法贊同您的申請理由,因為對於非破壞性的編輯本身就是不允許使用回退功能的。期待您的下一次申請,祝愉快。-- Stang 2018年4月17日 (二) 11:19 (UTC)

User:EtaoinWu

狀態:   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EtaoinWu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發現自己滿足了回退員的條件,就來申請一發。最近(一個月/兩個月,活躍起)用RTRC和TW做了不少的反破壞工作還魔改了一點js,希望利用回退權(使用WP:HG,看private AF),幫助更高效地完成中文維基百科的反破壞工作!--EtaoinWu討論 2018年4月13日 (五) 07:12 (UTC)
您好:請比較下列撤銷他人編輯之動作的差異,以及何時適合使用哪項,何時不適合:
  1. 按下[編輯]按鈕,刪去他人加入的內容、或加回他人刪去之內容
  2. 在頁面歷史版本檢視狀態下,按下[編輯]按鈕,並直接保存舊版本內容
  3. 頁面歷史的[撤銷]按鈕
  4. Twinkle小工具的[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壞)]按鈕
  5. WP:回退權之回退操作
  6. WP:HG的回退操作
以上。--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3日 (五) 07:21 (UTC)
你好。我認為我無法回答6,因為沒有回退權之用戶無法使用Huggle,自然也沒有經驗 囧rz...
1,2,3:我認為它們屬於「特殊的」正常編輯,可以用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在編輯摘要足夠的情況下),其區別在於3有特殊的標籤「撤銷」。1與2應該是類似的。
TW之回退(AGF)與TW之回退:可以用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在編輯摘要足夠的情況下)。AGF適用「出於善意的、可能在格式或模板語法或之類內容中出錯」的編輯。
TW之破壞與回退權:用於回退破壞,其中回退方針要求必須是明顯的破壞(例外:通過修改URL來增加編輯摘要情況下,回退權可以用於表現TW回退類的意思)。
有關TW:如果被回退之用戶有更多修改(編輯衝突),AGF會默認Good Faith而不進行修改,破壞會默認破壞而不提示、直接回退。
以上,請指教。EtaoinWu討論 2018年4月13日 (五) 07:41 (UTC)
看看其他人有沒有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3日 (五) 08:31 (UTC)
已授權,祝愉快。-- Stang 2018年4月14日 (六) 08:29 (UTC)
謝謝。EtaoinWu討論 2018年4月14日 (六) 08:34 (UTC)

User:A84396572

狀態:   未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A84396572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成為巡查員後,對維基百科有更多的了解,並發現許多條目有被破壞的現象。希望可以投入更多時間,維護維基巡查和反破壞,故申請回退權,希望能多學習,貢獻出自己微薄之力,與前輩一起努力。--A84396572留言2018年4月14日 (六) 07:14 (UTC)
您好:請比較下列撤銷他人編輯之動作的差異,以及何時適合使用哪項,何時不適合:
  1. 按下[編輯]按鈕,刪去他人加入的內容、或加回他人刪去之內容
  2. 在頁面歷史版本檢視狀態下,按下[編輯]按鈕,並直接保存舊版本內容
  3. 頁面歷史的[撤銷]按鈕
  4. Twinkle小工具的[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壞)]按鈕
  5. WP:回退權之回退操作
以上。--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2018年4月14日 (六) 07:20 (UTC)
駁回 駁回,不符要求(編輯次數:836,不足1000)。-- Stang 2018年4月14日 (六) 07:41 (UTC)

User:Jane9306

狀態:   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Jane9306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近來達到成為回退員的基本門檻,希望在得到巡查權之後,能夠更進一步的幫助維基,更迅速回退破壞。--Janee愚人節快樂Sign 2018年4月10日 (二) 13:39 (UTC)
同Francotsangch君。建議提供一些回退實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0日 (二) 14:26 (UTC)
(...)吐槽是Francotsangfh。--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09:03 (UTC)
  • 另想問問閣下:如果閣下看見有一個用戶在一個有關中國人口條目裡加入「漢族由於在中國人口裡佔大部分比例,他們比例至上的身份就會好像人類支配世界一樣而不會改變。」的句子(注意:上述情況僅屬虛構,絕不是在下的立場),閣下認爲應該使用回退回退這個編輯嗎?--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中文維基百科百萬條目 2018年4月10日 (二) 15:14 (UTC)
  • User:AndyAndyAndyAlbert編輯1我覺得可以使用回退權來回退,因為該匿名用戶刪除了幾乎所有的標點符號,還把原本在ref外的內容放進ref內,是屬破壞。
    至於編輯2,我也會回退而不是撤銷,該用戶加入了重複的無意義文字,明顯是非建設性編輯。
    如AAAA君認為我的回答需要改正,請到我的討論頁留言,謝謝。--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09:10 (UTC)
User:Victor Shyu我是學生,在八月之前應該都有充足時間來編輯。至於交流和溝通的部分,我一直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解決問題,所以我非常樂意。--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12:09 (UTC)
  • 我覺得回退員沒有必要「有充足的時間處理大量的破壞問題」,「可信」是唯一必要的條件,時間不必太多,能有心在現實生活之餘來反破壞便可。我認為該用戶可信。-- Hal 2018年4月12日 (四) 01:43 (UTC)
  • 問題
請問[3]是否要使用回退權?
請問[4]是否要回退權?

Z23168計算過程 2018年4月11日 (三) 11:42 (UTC)

User:ZEdzEd3168[1]不行用回退權,[2]可以。因為[1]是屬人身攻擊,得要撤銷後到用戶討論頁警告或溝通。[2]是無故的刪除內容,有破壞之嫌。--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4月11日 (三) 12:16 (UTC)
  • 因版本已被隱藏,我無法得知[1]的內容,但提醒一下「清空頁面破壞:……抑或將這些內容替換為明顯無意義或攻擊性的內容。」「稚氣的破壞:在文中加插塗鴉、惡作劇、冒犯性內容或完全無意義的內容。」「……有些騷擾行為是破壞,例如破壞用戶頁或在條目內加入人身攻擊其他用戶的內容。」-- Hal 2018年4月12日 (四) 01:52 (UTC)
謝謝指教。--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4月12日 (四) 11:56 (UTC)
咱也跟風問一個問題好啦。您認為在撤銷或是回退了另一位編者的編輯時,應該如何書寫一個恰當的編輯摘要?-- Stang 2018年4月12日 (四) 05:26 (UTC)
如果使用回退權回退甲用戶的人身攻擊內容:
  1. 新手:「@甲:維基百科是中立的,請不要加入人身攻擊的內容,如果對此有疑問,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留言。」
  2. 老手:「@甲:您好,在下已回退了您的編輯,因為含有人身攻擊。請不要加入此等內容,如果對此有疑問,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留言。」

以上。(請多指教)--Janee有事不吝賜教!Sign 2018年4月12日 (四) 12:32 (UTC)

已授權。-- Stang 2018年4月12日 (四) 13:48 (UTC)

User:Tazkeung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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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本人符合申請條件,並且在中文維基中也活躍了一段時間。對方針指引有了相當的了解。因此來申請回退員。事實上,在下也對私有過濾器比較好奇。--TazkeungAboutMe(CommentHere) 2018年4月10日 (二) 13:04 (UTC)
等待問題的回答。:)—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0日 (二) 13:31 (UTC)
完成--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11日 (三) 17:51 (UTC)

User:Dingruogu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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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5][6]等回退,在[7]劃票,研究私有過濾器--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2018年4月3日 (二) 19:38 (UTC)
過往有此權限,故重新授權。--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4月3日 (二) 23:22 (UTC)

User:屈原蟲

狀態:   賦權一個月
申請者/獲提名者:屈原蟲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申請的理由
  • 我在處理巡查工作時,發現有些破壞不容易發現,只能逐個編輯歷史按進去比較新舊版本,因此希望能有權限查閱非公開過濾器的過濾日誌,以辨識條目是否被破壞。此外,我發現有些用戶會於不同時段進行相同的破壞行為,即使已回退幾次,但仍然於相隔一段時間後重複進行相同的破壞,因此希望獲得回退權限,以便更好地處理用戶的破壞行為。--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5:49 (UTC)
  • (!)意見:近期反破壞工作較少。--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4月1日 (日) 06:07 (UTC)
您好,試論述回退權的作用。—AT 2018年4月1日 (日) 06:24 (UTC)
  • 一般情況的破壞,毋須回退,只須手動撤消破壞的行為,並註明原因就可以了;但遇到重複性的破壞,有些甚至相隔很長的時間,仍然持續相同的破壞,這個時候,點擊「回退」連結將會使頁面自動回退到這個破壞者編輯之前的最後一個版本,這就可以解決了條目被重複進行相同的破壞。--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6:36 (UTC)
  • 我個人對回退功能的興趣反而不是很大,最感興趣的是查閱非公開過濾器的過濾日誌,因為我在處理巡查工作時,發現有些破壞不容易發現,只能逐個編輯歷史按進去比較新舊版本。--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6:39 (UTC)
  • 雖然閣下可能對回退權回退功能興趣甚少,但事涉賦權,仍需確認閣下對回退功能的理解無大偏誤。而坦白講,上方閣下對AT所問之回答讓我有些困惑。可否請閣下詳細闡述一遍手動撤銷、TW回退與回退權回退的區別?-- Hal 2018年4月1日 (日) 06:45 (UTC)
  • 點擊「回退」連結將會使頁面自動回退到這個破壞者編輯之前的最後一個版本。同時,系統會自動生成類似於這樣的編輯摘要:「小 取消使用者甲(對話)的編輯;更改回使用者乙的最後一個版本」但手動撤銷則可以自己輸入原因。我對「回退」不感興趣的地方是不能自訂原因,以致管理員未能很好地瞭解我為何要「回退」,而且自動化的回退,很容易出錯,這種錯雖然是「自動化」的,但回退員要為此而負責。--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6:55 (UTC)
  • (&)建議閣下先看清楚Hal君的問題。另回退權的回退是可以自訂原因的。--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4月1日 (日) 07:04 (UTC)
  • 謝謝你指正﹗這種「自動化」的回退,如果用戶被「自動化回退」幾次,但幾次的編輯內容不完全一樣,也能自訂不同的原因嗎?如果不能,其實也很容易出錯。--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7:10 (UTC)
  • 手動撤銷用語是「撤銷203.186.100.234(討論)的版本48804097」TW的用語是「回退XXX」,回退權的用語是「取消XXX」,TW回退不會產生「回退」標籤。但我對這些形式上的差異不感興趣,最擔心的是「回退權」有「自動化回退」的權限,雖然是「自動化」,但很容易出錯,而且回退員要為此而負責。--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7:19 (UTC)
  • 不能,但在下未見出錯的原因。使用回退權並不加回退原因的時候本身已經有「明顯非建設性編輯」的隱含意思。如果同一用戶在同一條目裏的編輯裡有部分不是破壞,那麼閣下不可以使用回退權而要使用其他方法(如TW回退或撤銷功能)反破壞。另回退權從不是自動化。--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4月1日 (日) 07:22 (UTC)
  • [8][9][10][11][12],試說明以上哪一些編輯需要回退或不回退,並且給出理由,回退的話應該使用回退權還是TW,理據又是什麼?謝謝。—AT 2018年4月1日 (日) 09:01 (UTC)
  • [1]:不回退,因為頁面主題因為缺乏關注度,經存廢討論決定合併或重定向到母主題。
  • [2]不回退,因為新舊內容都不能判斷誰是誰非,因為兩者都沒有來源直接印證。
  • [3]不回退,因為刪去的內容多為獲獎訊息,條目有廣告之嫌;而新加的內容又似乎合理,用戶是善意編輯,有改良條目的意向。
  • [4]重看用戶編輯歷史,條目是新創建,創建者自己刪去自己撰寫的電影情節,可能正在思考如何改善條目,因此不回退。
  • [5]用TW回退,用戶刪去大量已有來源的內容,屬明顯破壞。不用回退權,因為看不到用戶有多次重複同樣的破壞。

以上--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09:39 (UTC)

  • 修正:[4]重看用戶編輯歷史,條目是新創建,創建者自己刪去自己撰寫的電影情節,可能正在思考如何改善條目,因此不回退。--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10:40 (UTC)
  • (~)補充:第一次看時,以為是虛擬頁面,因此沒有點進去看過往的編輯歷史;再看時,才發現是AT找到的真實案例,所以修改了[4]的論述。--屈原蟲留言2018年4月1日 (日) 11:04 (UTC)
    • 首先回應一下上面舉出的例子,第一項編輯的條目其實並沒有通過存廢討論,因此是需要回退,至於是否使用TW則視乎不同用戶的見解。二、三和四的回應可以。五的話,用TW回退沒有問題,但是要注意的是回退功能僅適用於重複同樣的破壞並不正確,而是適用於明顯破壞(例如加入髒話、清空頁面等等),次數多少並非重點。鑑於對回退權認知稍有偏差,先賦權一個月看看情況再議。謝謝。—AT 2018年4月1日 (日) 12:21 (UTC)

User:Brror

狀態:   完成
申請者/獲提名者:Brror討論頁 · 貢獻 · 已刪貢獻 · 編輯摘要 · 所創條目 · 日誌 · 註冊日期 · 查封記錄 · 授予權限|資格檢查:巡查權 · 回退權 · 自動確認用戶
已有一段時間的反破壞(好像從註冊時就開始了……),已學會使用TW和RTRC,希望能做出更多貢獻:)-- 2018年3月28日 (三) 05:36 (UTC)
看看其他用戶的意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06:22 (UTC)

歡迎申請成為回退員,請回答下列問題:

  1. 請簡單介紹何為AF,並解釋為何回退員可察看非公開的AF?
  2. 使用回退權回退與使用TW回退有何差別?
  3. 請列出五項閣下之回退實例,並解釋其是否適合使用回退權回退。--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3月28日 (三) 06:35 (UTC)
(:)回應
  1. AF全名是防濫用過濾器,用來檢測一些行為(清空章節、加入廣告等)並予以相應的操作(標記、警告之類);回退員可查看私有AF,本質上是由回退員的職責決定的,有利於方便地鑑別破壞。
  2. TW的回退有三個等級,前兩個與一般撤銷類似,後一個與回退功能類似;TW的用語是「回退XXX」,回退權的用語是「取消XXX」可以進行辨別。另TW回退不會產生「回退」標籤。
  3. 以下:
[13]:該ip用戶在多個年份條目加入無意義內容。應使用回退權。已經VIP了。
[14]:將「中國」「中華」改為「習維尼」。應使用回退權。
[15]:清空大量有來源內容。應使用回退權。
[16]:添加了白俄羅斯改名的信息。然而這是一個歷史國家,與改名事件無關聯。依AGF,不應使用回退權。
[17]:明顯破壞。應使用回退權。
題目升級了..下面又來了一個問題,嗚嗚。。-- 2018年3月28日 (三) 09:31 (UTC)

Error來啦!(霧)我也來友好地訪談一個問題,請放鬆回答:

  • 方針指明,「回退只能用於撤銷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假設有一個新手勇敢地做出了第一筆編輯,卻遭遇了回退員之回退(假設此處用權正確);您會怎麼向這位新手解釋什麼是一筆「明顯非建設性的編輯」?請嘗試避開回退方針內的原話來回答。

以上,加油!-- Hal 2018年3月28日 (三) 08:45 (UTC) ::(:)回應:視類型而定,下面是一段粗略的:

維基百科是一個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的百科全書,我們歡迎您對維基百科做出貢獻,但有些行為是不能被接受的,例如:
  • 在正式的頁面進行惡作劇。
  • 在條目中加入自己的心得體會。這會被視為原創研究
  • 直接複製粘貼其他網站(如百度百科)的內容,這樣會構成侵權,參見維基百科的版權方針
如果要進行測試,可以使用用戶沙盒主沙盒
以上,語文不好,好像有點囉嗦。。-- 2018年3月28日 (三) 09:31 (UTC)
很友好的問題(捂臉)
「假設有一個新手勇敢地做出了第一筆編輯」,第一感覺不像是帶有貶義的成分,倒像是在鼓勵新手做出編輯,所以無意間忽略了關鍵語句。。如果回退正確無誤的話,問題中應該不適用這種表述吧。。矛盾中(思考)
所以能否給出一個實例呢?-- 2018年3月28日 (三) 12:31 (UTC)
我就說該直接給例子的嘛:[18][19]。--Tiger(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14:05 (UTC)
不是很懂他想表達什麼。。-- 2018年3月29日 (四) 01:57 (UTC)

捂臉怪我,給出成腦筋急轉彎了……比方說,

  • 一一無所知的大陸新手頭一次看到兩岸政治類條目,「義」憤填膺,奮筆書下「某某屬於某某」,隨即慘遭回退和新手眼裡看來語焉不詳的警告,這種情況是經常存在的。
  • 這位新手又翻到自己嫌惡的主播條目,認真地按照江湖傳聞寫下一大篇無來源的醜聞匯總,……然後喜獲回退和警告。

這位新手聽聞自己的編輯被判定為「明顯非建設性」,非常angry,請嘗試向其解釋清楚。-- Hal 2018年3月29日 (四) 01:19 (UTC)

  • (...)吐槽:竟然還有這個模板。。
  1. WP:NGC#海峽兩岸政治解釋得很清楚咯
  2. 維基百科不是閣下表達個人好惡的地方,在向傳記尤其是在世人物的傳記中加入評價須附有可查證的來源並儘量採用中立、公正的語調
儼然變成了語文考試-- 2018年3月29日 (四) 01:55 (UTC)
完成,是我的錯,令Borr受刁難了。--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29日 (四) 02:37 (UTC)

User:Sanmosa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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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上了一個用戶,名字頗有趣的[開玩笑的],叫User:持續出沒的破壞者,還要是名副其實的破壞者。我當時看到AFD的LOG一下子沒了,然後我用了Twinkle一個一個地回退他的編輯,但每次也要按一些按鈕,然後去了另一個頁面,感覺不甚方便反破壞,所以就來申請一下回退權,希望以後再遇上這種情況時,能快速、有效地回退破壞。— 2018年3月24日 (六) 14:42 (UTC)

User:Tigerzeng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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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欲利用過濾器檢查編輯,結果編輯器非公開而無法檢查。

關於回退權,自問自答:

  1. 回退權提供的回退功能,與撤銷功能和Twinkle的回退有何不同。
    • 技術上:回退權提供的功能無需打開差異頁面即可執行,且一次回退同一條目上做出最後編輯的用戶的一連串連續編輯。撤銷功能一次撤銷一個版本,在無衝突的情況下也可撤銷非最新版本。TW的回退亦是回退做出最後編輯的用戶的一串編輯,但另有回退到指定版本的選項。回退權做出的編輯無視編輯過濾器。
    • 使用上:回退權應用於明顯、毫無疑問的破壞。例如一望而知(通過過往編輯、標籤等)的破壞,通過popups監視到的破壞等。其他需要撤銷的編輯,但不屬於破壞者應使用TW等回退。
  2. 編輯過濾器是什麼,為何有公開和非公開之分?
    • 編輯過濾器使用一定的規則,自動對每一筆編輯進行判斷,若編輯符合規則,則進行標記、警告、阻止甚至撤銷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等。用途諸如標記一類編輯(例如添加刪除模板),警告、阻止不當編輯(例如新用戶移除刪除模板)。非公開的過濾器可以避免蓄意破壞者研究過濾器規則後,繞開過濾器進行破壞。
  3. 為何擔任巡查員很久以後才申請回退權限?
    • 因為Twinkle的回退夠用了。
  4. 是否有打算申請成為管理員?
    • 不排斥,但近期沒有打算。曾經被提名過,但沒時間、能力答RFA而拒絕。
  5. 巡查回退等權限申請難度增加是否合理?
    • 對申請者提問這件事,我也有鍋。當時是因為見到新上任的巡查員不當地放了很多問題條目,因而在有人申請時就給幾個例子令其判斷如何處理。其實問題不在於多和細,而在於檢驗申請者是否真的理解權限應如何恰當地使用。此處申請的權限並不如管理員權限那樣廣泛,因而我認為不需要進行過多提問。

以上。--Tiger(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12:00 (UTC)

  • 完成居然不是回退員,一直以為是了⋯⋯個人非常信任Tigerzeng,也贊成不需過多提問那句,我覺得判斷申請人是不是熟習權限,管理員是心中有數的(尤其是資深用戶)。--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12:17 (UTC)

User:Xiaoxiaoluopsu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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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擔任巡查員期間,常發現有條目遭到破壞或錯誤編輯的情況,促使我在投注於巡查時也兼及回退工作,現提出回退權申請,希望能更好的執行反破壞及回退工作。--xiaoxiaoluo留言2018年3月5日 (一) 01:16 (UTC)
  • 您好,歡迎申請回退權。雖然在下認為閣下的反破壞工作已足以獲授權,但是在下想就幾個問題問問閣下,看看閣下的取態如何。希望閣下不要介意。
    1. 回退撤銷功能Twinkle內置回退功能,三者有何差異?請用自己的文字和見解回答。
    2. 閣下近日就某些用戶的編輯使用Twinkle回退,在下想得知的是:在這些Twinkle回退裏,閣下認為那些是可以使用回退回退(注意是回退),那些是不可以?(不用列出所有可以/不可以使用回退權的回退,各自列一兩個就可以)。--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6日 (二) 02:38 (UTC)
      1. 首先,「回退權」只適用於明顯的破壞,撤銷和Twinkle回退可適用於撤銷或回退後不會產生爭議的編輯。「回退權」只有管理員和回退員能使用,回退權的回退功能可以撤銷用戶甲對某條目最近做出的所有編輯,產生編輯摘要:小修改 取消用戶甲(對話)的編輯;更改回用戶乙的最後一個版本。 這種回退可以不解釋原因。撤銷功能可以將條目撤銷至歷史記錄里的某一個版本,產生編輯摘要:撤銷xxxx(討論)的版本xxxxxxxxxx 撤銷原因。Twinkle回退有三種按鈕:「回退(AGF)」、「回退」和「回退(破壞)」。「回退(AGF)」產生編輯摘要為:回退某某某 (討論)做出的出於善意的編輯:原因。「回退」產生編輯摘要為:回退某某某 (討論)做出的幾次編輯:原因。「回退(破壞)」本人還沒有使用過。
      2. 我認為這兩筆可以用回退權:2018年3月4日01:00 里約大冒險‎,2018年3月6日19:06 清太祖元妃。這兩筆不適合用回退權:2018年3月4日00:35 穿城鎮,2018年3月4日00:46 東方快車謀殺案 (2017年電影) 。xiaoxiaoluo留言2018年3月6日 (二) 19:14 (UTC)
  • 完成,另感謝提問的Francotsangfh君、hal 0005君、NHC君。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8:45 (UTC)

User:User3204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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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加操作及編輯效率--User3204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08:55 (UTC)
  • 想問問您,回退功能與撤銷功能和WP:TW的回退功能,有什麼差異?

何時應使用回退權?什麼情況應避免使用?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09:09 (UTC)

1.別人刪除了的句子,我又把那個句子重新寫上,就是一次回退;別人寫了的句子,我又把那個句子刪除,就是一次撤銷。 2.當用戶破壞時使用回退權,當用戶對是否應該回退某個編輯版本有任何的猶豫時避免使用。User3204留言2018年3月1日 (四) 10:05 (UTC)

未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5日 (一) 01:49 (UTC)

User:Yelets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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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多為反破壞做點貢獻。--Yeλets 2018年3月4日 (日) 12:59 (UTC)
  • 回退權之回退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編輯,不於摘要中解釋原因,且顯示為「取消某用戶編輯」;撤銷功能則是一個普通功能,撤銷時會出現差異比較界面,且一般需填寫原因,顯示為「撤銷某用戶編輯」;TW的回退功能較之回退權可解釋原因,且顯示為「回退某用戶編輯」。
  • 這筆編輯個人認為不應使用回退權回退,而某IP用戶在其他明顯無關之條目中替換圖片等應回退。--Yeλets 2018年3月4日 (日) 13:51 (UTC)
  • 在下心目中的第二問(即「可以/不可以」的那一條問題)的答案跟閣下回答的完全相同。至於使用回退權前亦可以使用編輯摘要的(只是系統不會幫閣下開啟相關功能),閣下到Special:偏好設定的「管理工具」裏透過開啟自定義摘要就可以在使用回退權前輸入編輯摘要(這某程度上防止閣下因為按錯而不當使用此權)。這個功能可以在任何回退/Twinkle內置回退裏使用。--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4日 (日) 14:13 (UTC)

User:3ATENUW1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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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近4個月的編輯工作,也曾學習用WP:TW進行回退,願在為回退工作中作出貢獻。3ATENUW1 UE 9558 2018年2月22日 (四) 09:19 (UTC)

從上一次申請至今閣下仍然沒能展現出積極於反破壞工作的跡象,在下難以認為閣下在現階段具備取得回退權的實際需求;請在更長的一段時間(如:六個月)後,於具備更多反破壞經驗的狀況下,再次考慮提出申請。在下決定拒絕是次申請。——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2日 (四) 09:44 (UTC)

User:DAN DAN 66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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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近半年的巡查工作,為落實當初加入反破壞工作小組的維護使命,近期開始從Special:最近更改中搜尋破壞編輯,現提出回退權申請,願在不斷學習中為回退工作貢獻薄力。--DAN DAN 66 2018年2月19日 (一) 22:33 (UTC)

User:3AT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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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Kirk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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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巡查員並做些反破壞工作有一段時間了,從自己關注的條目受到幾次非建設性編輯開始,意識到僅僅抓住新頁面恐怕不夠,希望申請回退權來進一步為反破壞工作做一些微小的貢獻--KirkTalk 2018年2月13日 (二) 15:47 (UTC)

User:Shenchen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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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葉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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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成為反破壞的一員,需要回退員的功能--葉又嘉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4:36 (UTC)

User:Lei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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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足夠的編輯經驗,申請回退權增加操作效率。--Leiem留言2018年2月5日 (一) 13:10 (UTC)

User:Pc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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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讓維基百科能免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例如破壞等等。維護維基百科品質。--Pclai留言2018年1月10日 (三) 13:22 (UTC)
反破壞跡象較少,請累積更多經驗後再來。--小火車留言2018年1月14日 (日) 03:48 (UTC)

User:N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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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於反破壞過程中遭遇因VIP名稱遭破壞者竄改而遭AF阻擋無法阻遏破壞之情事,故希望能申請回退權,以防止再次發生類似情形。--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2月31日 (日) 08:58 (UTC)

歡迎申請成為回退員,請閣下回答幾個問題:

  1. 詳細分享閣下對回退員的瞭解,包括但不限於其持有的權限、在維基百科扮演的角色及權限運用方式。
  2. AF是什麼?請儘可能全面地介紹它。
  3. 使用回退權回退與使用Twinkle等半自動工具回退有何差異?回退的要件是否不同?為什麼?
  4. 閣下認為申請成為回退員或巡查員的難度正在提升嗎?怎麼說?如果有,閣下對此有什麼想法?
  5. 閣下認為回退員的基本門檻較巡查員高是否合理?為什麼?
  6. 為什麼使用回退功能回退不會被阻擋?是否合理?為什麼?
  7. 為什麼並未如大部分維基人般先申請成為巡查員,而是申請成為回退員?閣下未來會想申請為巡查員嗎?更遠的將來,是否計畫以擔任管理員為目標?
  8. 這樣的編輯是否需要回退?為什麼?

除此之外,在下希望閣下提交至少10筆回退實例於此,並闡述自己過去在反破壞上的經驗。管理員將參考閣下的回答決定是否授權,祝答題愉快。——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2月31日 (日) 17:42 (UTC)

  1. 回退員即為擁有回退權限的一般用戶,能夠查看非公開之AF並不受其影響。如同使用TW回退破壞一般,能一鍵回退破壞而不必跳轉編輯頁面再重新發佈頁面且能一次回退多筆編輯。
  2. AF為「防濫用過濾器」,將會強制記錄並阻止一切有破壞嫌疑的編輯,抑或藉由剝奪權限等方式減少破壞所會造成之傷害,為反破壞之第一層把關。
  3. 淺而易見的即為編輯摘要的差異,使用TW所回退之編輯摘要依「回退(AGF)」、「回退」、「回退(破壞)」之順序將會顯示如下:「回退User (討論)做出的出於善意的編輯:回退理由」、「回退到由User (討論)做出的修訂版本XXXXXXXX:回退理由」、「回退User(討論)做出的 N 次編輯,到由User做出的前一個修訂版本」而使用回退權所顯示之編輯摘要為:「取消User(對話)的編輯;更改回User的最後一個版本」且分別會加上「TW」及「回退」之標籤。使用回退權回退編輯時不受AF阻擋影響,且不必也無法輸入回退理由,使用時需自行再三確認方能回退。還有就是用TW做錯事頂多被罵一頓,還能去找牛排排哭訴;用回退權做錯事不但會被丟去除權外還會被餃子追殺到天涯海角_(:3」∠)_
  4. 還不是阿道夫害的( ー̀ н ー́ )在下認為難度確實有顯著提升,且似乎由不同管理員處理之申請難度也會隨之更改?不過對於申請難度提升在下也是喜聞樂見,畢竟多一分把關,便能少一分濫用權限的可能性,何樂而不為?
  5. 合理,由於回退員可檢視未公開之FA,亦有對此保密之義務,故將此權限交與已貢獻多次之用戶確實較為保險。
  6. 閣下所指的「阻擋」為被何物阻擋?FA阻擋、全保護阻擋、滑鼠旁邊的一疊書還是在IRC罵人的餃子
  7. 由於在下自認為對於撰寫百科所需的語氣及經驗方面尚須加強,而巡查員將會自動獲得巡查豁免權,為了避免造成本人已巡查頁面素質低落,在下短時間內應該是不會申請成為巡查員,若是在下未來認為在下有能力擔當此任,自然會提出申請。至於管理員方面,由於在下是一個極度害怕得罪他人以至於沒有主見的人,然而擔任管理員需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顯然在下並不適任管理員此一職位,故在在下改掉此壞習慣之前,在下並未打算申請擔任管理員。
  8. 若是此編輯出現在正式條目,已構成破壞,需回退;若是出現在申請、討論等頁面,根據善意推定,此用戶可能是希望透過不外露之方式對話,應先於該用戶討論頁詢問。
  9. 12345678910在下認為有部分IP用戶破壞者是出於「好奇」、「證實」等心態測試維基百科是否真的是人人皆可編輯,故需時時謹記善意推定,避免造成誤會而喪失一個改善維基百科內容的良機。--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2月31日 (日) 20:19 (UTC)
  • 5這筆,不知道對方是破壞者時要先查證,就算是破壞者也要查證。不過這不是重點。這個比較有問題,4這一筆不適用回退,對方剛加入一段日文,可能正打算著手翻譯。另外時間太短,十分鐘即撤銷,下次可以使用{{TransH}},或給予更長時間在刪除,(os:說不定人家翻譯完編輯衝突就不想來維基了,順便把前一個編輯棄坑了)。--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31日 (日) 20:52 (UTC)
@蘭斯特5的確是經過查證後確認沒有相關辭世新聞方執行回退,而4此筆回退在下的確太過急躁,若再遇到類似情況在下將謹記此點並力求不再犯下類似錯誤,感謝閣下提點。--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2月31日 (日) 20:59 (UTC)

追問:針對第3個回答,為什麼使用回退功能「不必也無法輸入回退理由」?——Aotfs2013 留於 2018年1月1日 (一) 12:47 (UTC)

追問二:為什麼在使用回退功能回退時,不必輸入回退理由?閣下認為合理嗎?——Aotfs2013 留於 2018年1月1日 (一) 17:03 (UTC)

決定授權,望善用權限。歡迎正式成為站務大家庭的一份子。——Aotfs2013 留於 2018年1月2日 (二) 20: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