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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emplate:台劇四大花旦

互助客棧的問題已回應於此,請查收。--114.26.143.227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13:21 (UTC)[回覆]

陳喬恩圖片該使用大圖與小圖的問題

2014年3月27日我添加圖片並你在隔天於這筆給撤銷,但沒有說明與通知,所以我有正當理由之下,於今日這筆重新給予添加同一張圖片,敬請查收,特此通知。如遇相同情況被撤銷,我將會以破壞向管理員通報處理,請勿繼續無理由之下撤銷,謝謝。--114.46.10.166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15:59 (UTC)[回覆]

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Oue┯o:ジ●▂●ゞ 2015年4月18日 (六) 16:05 (UTC)[回覆]
因為你沒正當理由之下,無故撤銷別人的編輯屬於破壞,這對你來說當然是麻煩,相對也對我們來說是種負擔。簡單地說,為什麼只要編輯對條目是好的,你們就什麼都不管地直接撤銷其編輯,這樣子到底是你們麻煩還是我們麻煩?你身為恩迷,自己當好好檢討,如果不是恩迷,不會有這種編輯舉動與言語回應。--114.46.247.168留言2015年4月20日 (一) 15:45 (UTC)[回覆]

我不想和你討論這個正當不正當的問題,只告訴你一點,我不想說不代表你就正當更不代表我就不正當。

至於為什麼不想討論,至於我的態度對不對,似乎不對,但是也告訴你了啊,是「神煩」,那就是心智抗拒啊。

用個不恰當的比喻,就像是藝人給路人簽簽名,那個路人可能是第1次簽,激動、心潮澎湃、在乎得不得了,但對那藝人來說,也不知道之前就簽了多少次。一個一個,路人也好恩迷也好其他也好,都認為自己是正當的正確的,然後就一定要這樣要那樣,說句難聽點的,若你們真是路過的,請問有什麼立場就一定要別人按照你們的意願來辦,是你們那所謂的「正當」?然後我就要陪著一個個去解釋嗎?你說這樣莫名其妙的事對我來說是不是麻煩?好吧,我的精力和能力也有限,有時會解釋有時懶於解釋,能給的最大的耐心,有時可能就是直接撤銷。

如若對方一定要堅持,那就申請鎖定吧,雖然是又給管理員添麻煩了,雖然鎖定對其他編輯者或恩迷是很大的困擾,但效果最直接而且也爽快,所以我接受鎖定。

至於討論,我只想說,好像在維基的討論都是有頭沒尾,討論著討論著就不見人了,對方就跑了。那一開始就不要來添麻煩啊,真是讓人無語

至於喬恩名片圖片問題,我只告訴你,我的用戶帳號就是因為這張圖才建立的,早在去年11月就討論過了。然後,過了幾個月後,換了個人換了個角度然後又來說自己認為的正當?我也不知道是該氣自己為啥要持續這麼關注喬恩,還是氣別人經常習以為常愛指點江山的正當呢? --Oue┯o:ジ●▂●ゞ 2015年4月27日 (一) 15:41 (UTC)[回覆]

補充,若是你跟我要討論的事是有意義的,那我也會很大興趣的跟你討論啊,學習交流啊。相對的無意義的事,你帶著激情來,而我不能保證有那個動力,這和尊重不尊重沒關係。
這些明星類的條目,請問有什麼研究的重大意義?除了對於粉絲,就不知道了有什麼重大意義可言。抓著別人在乎的東西為難別人而本身自己根本不在乎,這些人的心理又是怎樣的?請多去關注專業術攻類的條目,那裡天地更廣闊,更能大有作為。-- Oue┯o:ジ●▂●ゞ 2015年4月27日 (一) 16:04 (UTC)[回覆]
維基百科畢竟還是百科全書,有一定的規範,因此明星的條目也希望可以作到比較全面而完整的介紹,請見諒--Wolfch (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8:26 (UTC)[回覆]
我沒有很多抱怨的意思(因為真正煩的時候,我都不想開口說話),基本上也遵守維基百科的方針,也希望把條目完善得更好。但不可避免,這中間有時會遇到很多不喜歡的人和事,我心裡有時會覺得他們的行為無聊甚至好煩。也請多見諒。-- Oue┯o:ジ●▂●ゞ 2015年5月2日 (六) 01:02 (UTC)[回覆]
有關「這些明星類的條目,請問有什麼研究的重大意義?除了對於粉絲,就不知道了有什麼重大意義可言」,我想回應一下,明星類的條目,對於非粉絲的一般人還是有意義的。
我不算是方芳的粉絲,不過我看過這位台灣藝人的演出、小時候看過她在綜藝節目中一個人扮演數個角色,我希望可以在維基百科中有一篇條目可以說明她是誰,所以五年前寫了方芳這個條目,至少以後的人藉由這個條目可以認識方芳是誰,不至於不無所知,這是我覺得明星類條目對非粉絲的意義--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3:41 (UTC)[回覆]
我的意思不是說「對非粉絲的,沒意義」,重點是在「有什麼研究的重大意義?」,是有必要深度研究且意義重大嗎?
所有條目的存在意義都是為了幫助大眾了解、認識這個條目本身主題。條目說到底就是因為大眾或者小眾 關注或需要 才存在的,而這些受關注或被需要的東西覆蓋領域廣、但受需要的程度不一樣。【只要涉及的對象不是只有一方,那就肯定存在「比較級」和「最高級」的價值衡量,重要也是分程度的,且「供給」也應該首先考慮對方的「需求」吧?】
上到天文下到地理,科學界應該算是一小部分人才會關注研究的課題,那相對應條目的閱讀對象平時一般就是小眾人(數量小些),但需求是「深度」和「精度」,即科學類的條目首要講究的應該是「專業度」。這些條目應該向嚴謹、全面、正確、專業的方向 不斷去完善靠近,可能那需要廣大維基人或網友 貢獻才智。【而且這些科學類的條目,一般還存在更大的歷史存在價值】
而非科學界條目呢,像娛樂節目類、明星藝人類,請恕我真的不知道有什麼重大的研究意義。把一個藝人分析得那麼透徹,到底要幹嘛?過度講究去編輯娛樂條目,是為了滿足網友好奇的心,還是為了抒泄自身的某種快感?(深究無意的事並且樂此不疲,說的好聽點,叫「分享是一種快樂」,直白一點其實「就是一種惡趣味」。「好奇」是雅稱、俗稱是叫「八卦」來著)【這裡的「明星藝人」,不包括那些需要依靠百科立名的那些藝人】

有人會說「明星是公眾人物、百科是為了幫助大眾認識他們,是很好的展示平台」,是,我也很贊同百科是很好的平台,但不應該鼓勵把明星當做研究課題一樣來深度研究。原因有二:

一、大多明星根本就沒有那個價值,「明星效應」具有時效性和局限性,可能受眾較大但影響較小(即觀眾知道她/他是個明星,但根本不關自身啥事),可能受眾很小但影響巨大(明星成為偶像,那對粉絲來說,便是無盡的動力和說服力,改天改地,或許比世上任何道理都更管用,其影響改變很多人的一生)。【雖然單個明星大多沒有什麼所謂的歷史意義,但這一代明星影響這一代人,接著就有下一代明星影響下一代人,而且是源源不斷地更新,我想明星的意義大多不在「歷史」,而在於「現時」,這些明星就類似是陪度時光和青春的故事,美好但匆匆但珍貴】

二、不要把一個明星的條目寫得像論文一樣,過度去推進時間線、去陳述一些細節,過度的研究是會傷害到藝人本身的。維基的方針是鼓勵是用寫人物傳記的方式來編輯,用的方法是好的,但應該注意把握分寸。即使是真的寫傳記,世界各地的名人們也大多是功成名就或者晚年才會寫自傳(沒有一個人,會在沒有真正成功前解剖自己供別人分析,除非他是為了賺錢或是搏關注度)。至於別人寫傳記的對象也多是不在世人物或者德高望重或者事業造詣登峰造極的一群人。這些名人寫自傳或被寫傳記,也大概無所謂會受到什麼「傷害」。但針對一些當紅的明星,尤其藝人這個行業的敏感性和複雜性,明星動不動就受太多的關注,不僅網友有時很瘋狂,藝人自身很敏感,娛樂圈本身圈子還太複雜,所以藝人比常人更需要人權保護。當然詳盡的百科對明星也可能不會產生多大的傷害,但要讓我一個粉絲去一點接著一點去分析自己的偶像,要我寫一個關於我偶像的詳盡傳記給大家看,且考慮能力和認知問題,現在打死我都幹不了(性質,在我看來,相當於是「扒皮」,類似感覺被脫光了)。所以我只做列表式記錄,當然其實細節的列表對明星或許也是種傷害,但不會傷及根本,且若沒有這點防禦能力,那就白混了。

所以我個人覺得,百科需要做的只是簡單介紹這個藝人的情況,然後把關注的重點從傳記轉到作品上來,且網友的關注點不也更關心其作品嗎?是覺得網友一個個都那麼無聊、都那麼八卦、都那麼愛研究嗎?看一個個優良或特色條目,一大段落接一大段落的,你要分析給人看,也要想路人有沒有那個耐心去看啊。適得其反、且無意義的事。以上皆個人觀點。-- Oue┯o:ジ●▂●ゞ 2015年5月2日 (六) 12:26 (UTC)[回覆]

有關人物類條目

有看到您提出影劇人物類條目要如何寫的問題,我想您要不要參考一下影劇人物類的優良條目或是特色條目內容,像台灣歌手鄧福如的條目都是優良條目,也許可以參考看看,另外有關陳喬恩部份,也許可以找一下有關她的生平,出道的參考資料,她和七朵花或和經紀人之間的關係等,目前條目中,作品列表的程度真的高了一些,也許可以考慮調整一下,祝編安--Wolfch (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8:26 (UTC)[回覆]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條目正文不應使用隱藏模板是共識?中也有人提出了意見,請參考--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20:35 (UTC)[回覆]
昨天被放假了。我看過了,基本就是寫故事的。還有其實部分優良及特色條目是用的編年體。-- Oue┯o:ジ●▂●ゞ 2015年5月2日 (六) 00:51 (UTC)[回覆]
大體上是寫故事的沒錯,不過故事要有參考資料支持,另外您說的:「部分優良及特色條目是用的編年體」,我想只要條目中有相同的篇幅是用文章的方式呈現,而不是列表,應該都可以--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3:3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