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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emplate:台劇四大花旦

互助客棧的問題已回應於此,請查收。--114.26.143.227留言2015年2月27日 (五) 13:21 (UTC)[回复]

陳喬恩圖片該使用大圖與小圖的問題

2014年3月27日我添加圖片並你在隔天於這筆給撤銷,但沒有說明與通知,所以我有正當理由之下,於今日這筆重新給予添加同一張圖片,敬請查收,特此通知。如遇相同情況被撤銷,我將會以破壞向管理員通報處理,請勿繼續無理由之下撤銷,謝謝。--114.46.10.166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15:59 (UTC)[回复]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Oue┯o:ジ●▂●ゞ 2015年4月18日 (六) 16:05 (UTC)[回复]
因為你沒正當理由之下,無故撤銷別人的編輯屬於破壞,這對你來說當然是麻煩,相對也對我們來說是種負擔。簡單地說,為什麼只要編輯對條目是好的,你們就什麼都不管地直接撤銷其編輯,這樣子到底是你們麻煩還是我們麻煩?你身為恩迷,自己當好好檢討,如果不是恩迷,不會有這種編輯舉動與言語回應。--114.46.247.168留言2015年4月20日 (一) 15:45 (UTC)[回复]

我不想和你讨论这个正当不正当的问题,只告诉你一点,我不想说不代表你就正当更不代表我就不正当。

至于为什么不想讨论,至于我的态度对不对,似乎不对,但是也告诉你了啊,是“神烦”,那就是心智抗拒啊。

用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是艺人给路人签签名,那个路人可能是第1次签,激动、心潮澎湃、在乎得不得了,但对那艺人来说,也不知道之前就签了多少次。一个一个,路人也好恩迷也好其他也好,都认为自己是正当的正确的,然后就一定要这样要那样,说句难听点的,若你们真是路过的,请问有什么立场就一定要别人按照你们的意愿来办,是你们那所谓的“正当”?然后我就要陪着一个个去解释吗?你说这样莫名其妙的事对我来说是不是麻烦?好吧,我的精力和能力也有限,有时会解释有时懒于解释,能给的最大的耐心,有时可能就是直接撤销。

如若对方一定要坚持,那就申请锁定吧,虽然是又给管理员添麻烦了,虽然锁定对其他编辑者或恩迷是很大的困扰,但效果最直接而且也爽快,所以我接受锁定。

至于讨论,我只想说,好像在维基的讨论都是有头没尾,讨论着讨论着就不见人了,对方就跑了。那一开始就不要来添麻烦啊,真是让人无语

至于乔恩名片图片问题,我只告诉你,我的用户账号就是因为这张图才建立的,早在去年11月就讨论过了。然后,过了几个月后,换了个人换了个角度然后又来说自己认为的正当?我也不知道是该气自己为啥要持续这么关注乔恩,还是气别人经常习以为常爱指点江山的正当呢? --Oue┯o:ジ●▂●ゞ 2015年4月27日 (一) 15:41 (UTC)[回复]

补充,若是你跟我要讨论的事是有意义的,那我也会很大兴趣的跟你讨论啊,学习交流啊。相对的无意义的事,你带着激情来,而我不能保证有那个动力,这和尊重不尊重没关系。
这些明星类的条目,请问有什么研究的重大意义?除了对于粉丝,就不知道了有什么重大意义可言。抓着别人在乎的东西为难别人而本身自己根本不在乎,这些人的心理又是怎样的?请多去关注专业术攻类的条目,那里天地更广阔,更能大有作为。-- Oue┯o:ジ●▂●ゞ 2015年4月27日 (一) 16:04 (UTC)[回复]
維基百科畢竟還是百科全書,有一定的規範,因此明星的条目也希望可以作到比較全面而完整的介紹,請見諒--Wolfch (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8:26 (UTC)[回复]
我没有很多抱怨的意思(因为真正烦的时候,我都不想开口说话),基本上也遵守维基百科的方针,也希望把条目完善得更好。但不可避免,这中间有时会遇到很多不喜欢的人和事,我心里有时会觉得他们的行为无聊甚至好烦。也请多见谅。-- Oue┯o:ジ●▂●ゞ 2015年5月2日 (六) 01:02 (UTC)[回复]
有關「这些明星类的条目,请问有什么研究的重大意义?除了对于粉丝,就不知道了有什么重大意义可言」,我想回應一下,明星類的條目,對於非粉絲的一般人還是有意義的。
我不算是方芳的粉絲,不過我看過這位台灣藝人的演出、小時候看過她在綜藝節目中一個人扮演數個角色,我希望可以在維基百科中有一篇條目可以說明她是誰,所以五年前寫了方芳這個條目,至少以後的人藉由這個條目可以認識方芳是誰,不至於不無所知,這是我覺得明星类條目對非粉絲的意義--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3:41 (UTC)[回复]
我的意思不是说“对非粉丝的,没意义”,重点是在“有什么研究的重大意义?”,是有必要深度研究且意义重大吗?
所有条目的存在意义都是为了帮助大众了解、认识这个条目本身主题。条目说到底就是因为大众或者小众 关注或需要 才存在的,而这些受关注或被需要的东西覆盖领域广、但受需要的程度不一样。【只要涉及的对象不是只有一方,那就肯定存在“比较级”和“最高级”的价值衡量,重要也是分程度的,且“供给”也应该首先考虑对方的“需求”吧?】
上到天文下到地理,科学界应该算是一小部分人才会关注研究的课题,那相对应条目的阅读对象平时一般就是小众人(数量小些),但需求是“深度”和“精度”,即科学类的条目首要讲究的应该是“专业度”。这些条目应该向严谨、全面、正确、专业的方向 不断去完善靠近,可能那需要广大维基人或网友 贡献才智。【而且这些科学类的条目,一般还存在更大的历史存在价值】
而非科学界条目呢,像娱乐节目类、明星艺人类,请恕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重大的研究意义。把一个艺人分析得那么透彻,到底要干嘛?过度讲究去编辑娱乐条目,是为了满足网友好奇的心,还是为了抒泄自身的某种快感?(深究无意的事并且乐此不疲,说的好听点,叫“分享是一种快乐”,直白一点其实“就是一种恶趣味”。“好奇”是雅称、俗称是叫“八卦”来着)【这里的“明星艺人”,不包括那些需要依靠百科立名的那些艺人】

有人会说“明星是公众人物、百科是为了帮助大众认识他们,是很好的展示平台”,是,我也很赞同百科是很好的平台,但不应该鼓励把明星当做研究课题一样来深度研究。原因有二:

一、大多明星根本就没有那个价值,“明星效应”具有时效性和局限性,可能受众较大但影响较小(即观众知道她/他是个明星,但根本不关自身啥事),可能受众很小但影响巨大(明星成为偶像,那对粉丝来说,便是无尽的动力和说服力,改天改地,或许比世上任何道理都更管用,其影响改变很多人的一生)。【虽然单个明星大多没有什么所谓的历史意义,但这一代明星影响这一代人,接着就有下一代明星影响下一代人,而且是源源不断地更新,我想明星的意义大多不在“历史”,而在于“现时”,这些明星就类似是陪度时光和青春的故事,美好但匆匆但珍贵】

二、不要把一个明星的条目写得像论文一样,过度去推进时间线、去陈述一些细节,过度的研究是会伤害到艺人本身的。维基的方针是鼓励是用写人物传记的方式来编辑,用的方法是好的,但应该注意把握分寸。即使是真的写传记,世界各地的名人们也大多是功成名就或者晚年才会写自传(没有一个人,会在没有真正成功前解剖自己供别人分析,除非他是为了赚钱或是搏关注度)。至于别人写传记的对象也多是不在世人物或者德高望重或者事业造诣登峰造极的一群人。这些名人写自传或被写传记,也大概无所谓会受到什么“伤害”。但针对一些当红的明星,尤其艺人这个行业的敏感性和复杂性,明星动不动就受太多的关注,不仅网友有时很疯狂,艺人自身很敏感,娱乐圈本身圈子还太复杂,所以艺人比常人更需要人权保护。当然详尽的百科对明星也可能不会产生多大的伤害,但要让我一个粉丝去一点接着一点去分析自己的偶像,要我写一个关于我偶像的详尽传记给大家看,且考虑能力和认知问题,现在打死我都干不了(性质,在我看来,相当于是“扒皮”,类似感觉被脱光了)。所以我只做列表式记录,当然其实细节的列表对明星或许也是种伤害,但不会伤及根本,且若没有这点防御能力,那就白混了。

所以我个人觉得,百科需要做的只是简单介绍这个艺人的情况,然后把关注的重点从传记转到作品上来,且网友的关注点不也更关心其作品吗?是觉得网友一个个都那么无聊、都那么八卦、都那么爱研究吗?看一个个优良或特色条目,一大段落接一大段落的,你要分析给人看,也要想路人有没有那个耐心去看啊。适得其反、且无意义的事。以上皆个人观点。-- Oue┯o:ジ●▂●ゞ 2015年5月2日 (六) 12:26 (UTC)[回复]

有關人物類條目

有看到您提出影劇人物類條目要如何寫的問題,我想您要不要參考一下影劇人物類的優良條目或是特色條目內容,像台灣歌手鄧福如的條目都是優良條目,也許可以參考看看,另外有關陳喬恩部份,也許可以找一下有關她的生平,出道的參考資料,她和七朵花或和經紀人之間的關係等,目前條目中,作品列表的程度真的高了一些,也許可以考慮調整一下,祝編安--Wolfch (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8:26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條目正文不應使用隱藏模板是共識?中也有人提出了意見,請參考--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1日 (五) 20:35 (UTC)[回复]
昨天被放假了。我看过了,基本就是写故事的。还有其实部分优良及特色条目是用的编年体。-- Oue┯o:ジ●▂●ゞ 2015年5月2日 (六) 00:51 (UTC)[回复]
大體上是寫故事的沒錯,不過故事要有參考資料支持,另外您說的:「部分优良及特色条目是用的编年体」,我想只要條目中有相同的篇幅是用文章的方式呈現,而不是列表,應該都可以--Wolfch (留言) 2015年5月2日 (六) 03:3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