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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維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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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是否應該改為人權律師?

這個是參考資料,我認為「維權律師」本身並不準確,參照他們的行為我認為應該全部改為人權律師。--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3:25 (UTC)[回覆]

(+)支持,還要把所有有限公司改為株式會社--114.32.80.13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5:39 (UTC)[回覆]
這兩者並無太大關係吧,這跟在北極看企鵝是一樣的南轅北轍。--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6:10 (UTC)[回覆]
(!)意見--諸位可參考中國維權運動條目介紹,「維權運動」也稱為「人權運動」;但是在中文媒體普遍都用「維權律師」,英文則是用「Wei-quan lawyer」及「Human right lawyer」。以台灣法律界的理解,「維權(可能包括基本人權外的權利)」的範疇 是大於「人權(常指基本人權)」。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12 (UTC)[回覆]
律師只會維護雇主權益,所以維權律師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反而是人權律師更為清晰。--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15 (UTC)[回覆]
關於這點,可以看看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的討論頁,之前有蠻多討論以及許多文獻可供參考。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0 (UTC)[回覆]
參考與事實本身存在差異時,我們應該好好反思一下,事實到底是什麼。維權律師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概念,看著錯誤的資料自然會得出更錯誤的答案。--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2 (UTC)[回覆]
貌似在業內只有「人權派律師」或「公益派律師」的說法,指利用法律以伸張公義、影響社會的律師執業理念。具體應該詢問專業的律師。—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4 (UTC)[回覆]
有公益派這貨?--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8 (UTC)[回覆]
只是見到過。其實這些東西問專業的律師最好。—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30 (UTC)[回覆]
(!)意見--我剛剛查閱了 當時的討論Template_talk:中國維權律師,發現 黑雪姬當時也參與了討論呢。
  1. 這個名詞 既然在西方社會、中國大陸、台灣、香港等地都是這麼用,包括法律界也是這麼稱呼,台港還開了研討會,那也就是有其存在的理由。
  2. 「維權」確實是 律師的天職,但「維權律師」在中國大陸的職業風險非常高,因此...總之...大家都這麼稱呼...也讓我們思考「律師 不都是 勇於履行律師的天職」,或者說「有些環境,律師維權會比較辛苦」。中國雜誌報導浦志強,也是稱之「維權律師」囉
  3. 那麼,請教黑先生的看法,維權運動是否也該改為「人權運動」?全球媒體都這麼報導中國維權...。另個角度,中國大陸的上訪(訪民)在西方與台灣沒有這種制度,台灣有「陳情」、「請願者」,但 還是存在「訪民」這樣的群體,中國與海外媒體也都這麼報導。以上觀點提供參考囉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35 (UTC)[回覆]
似乎你很偏重台灣的說法,但我看香港那邊似乎人權律師居多。wetrace這是犯了維基百科的地域主義大忌啊。--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2:37 (UTC)[回覆]
(:)回應--User:BlackLotux誤解了。其實 「維權律師」的說法 似乎是來自中國大陸,台灣、香港、西方跟進,香港有個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喔,還出了專書介紹「維權律師的概念與處境」呢。台灣、香港 多用「人權律師」,因為維權是很自然、當然,也不會遭到報復或恐懼;台灣、香港的「人權律師」所處理的案件範圍,相對小於中國的「維權律師」概念---總之「中國維權律師」成為一個受到國際社會關注的律師群體,就像「維權人士」的概念一樣---台灣不稱呼本地人維權人士,但卻會稱中國大陸維權人士。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2:44 (UTC)[回覆]
從實際處境看,他們所做的也全部是維護人權,那麼人權律師才是最為準確的事情,這個問題上香港人看得很清楚,為何你就看不清楚呢?--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4:24 (UTC)[回覆]
(*)提醒新華網人民網也使用「維權律師」一詞。--Kolyma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7:46 (UTC)[回覆]
他們怎樣使用不代表這個詞的正確性。中國大陸街頭也有很多手寫的錯別字,如果將這些來源算進去的話,那些錯別字都足夠寫進字典里了。但為何這些錯別字沒有寫進字典?這是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錯別字。--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6:02 (UTC)[回覆]
我還以為新華網、人民網在中國大陸很具有權威性;經您這麼一說,似乎與街頭錯別字同等級。--Kolyma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0:34 (UTC)[回覆]
這(同等級)不是我說的,是參與這次討論的大紀元愛好者說的。--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2:04 (UTC)[回覆]
小小建議:如果您不認同,建議您不要引用。--Kolyma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3:28 (UTC)[回覆]
我會酌情引用的,請相信一個成年人的智力,謝。--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0:10 (UTC)[回覆]

很奇怪的是,這個討論里堅持使用「維權律師」的,全都不是大陸人,然後列舉出一大堆大陸維權律師如何如何的事例,好像自己對大陸很懂的樣子。而且列舉大陸維權律師慘況,跟「維權律師」這一定義本身模糊失焦,到底有什麼關係?--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6:10 (UTC)[回覆]

跟「是不是大陸人」有什麼關係?中國大陸很多消息,在大陸反而不一定獲知。您讓在下很疑惑:「大陸媒體普遍用維權律師、維權運動」,您是大陸人 卻不斷質疑...從服務百科讀者的角度來說,「維權」當然是服務讀者搜尋及閱讀的最佳選項。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3:25 (UTC)[回覆]
給個建議好唄?台、港既然常用維權律師,這個詞不是真的不常用,而是在地域性常用,中國大陸的習慣用法由中國大陸維基人確定後,那就以先到先得的原則看創立者選擇採用哪個地區的慣用語;其他地區就以字詞轉換及重定向解決。--Reke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8:56 (UTC)[回覆]
謝謝樓上的意見,這幾個條目或分類,有些很久以前建立,就已經都是用「維權」了。
  1. 黑雪姬先生昨天已經自行把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中國維權運動改用「人權」....這些條目,從過去以來就一直是用「維權」,包括「維權人士」分類、「維權案件」...已經是非常普遍的說法、具備很高關注度---(如果改成「中國人權運動」反而欠缺關注度而且涉及「原創研究」),對讀者來說也習慣查詢,連中國媒體都用「維權律師」...在下不明白黑雪姬何以如此堅持??
  2. 英文優良條目,就是en:Weiquan_movement(介紹中國維權運動),裡面的章節也是「Weiquan lawyers」。當中國、港澳、台灣、西方媒體、包括許多學術論文都用 維權律師...維基百科該用哪一個?現有、
  3. 「維權運動」這跟錯別字沒關係吧??我不認為中國社會、學術界、法律界、媒體界+國外媒體、學術界、法律界 會同時這麼愛用錯別字而始終不渝....提供參考。
  4. 黑雪姬先別再搬遷來搬遷去了...。前面舉過例子,難道要把上訪條目也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式請願還是什麼?
  5. 黑雪姬再看看template:中國維權律師的討論頁,當時您也參加了討論,有相當多的資料引述可證。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0:47 (UTC)[回覆]
老話重提,真不懂在媒體上常見的「維權律師」怎麼就好像是原創似的在維基這裡被某一再否定。1、在下重申:【維權】這個詞與【人權】這個詞完全不同,前者屬動賓式,後者屬偏正式,這是基本語法常識。顯然不能替代使用!2、黑雪姬認為是大陸外的人在堅持用「維權律師」,這個很好辦,請你跟大陸律師界詢問一下。我上次就想過,如果黑雪姬認為維權律師這個詞不應該出現在維基條目上,我將把這裡的交流意見拷貝下來,發給陳有西律師網頁,申明維基上的論戰,請他們自己以後多關注維基,如能親自上來編輯,那是最專業的好事。當然,我最希望黑雪姬自己拷貝貼給他們,因為這是他最疑惑並且反對的地方。我非常不願意代勞!除非,這種費時間的爭議沒完沒了,不得已而去打擾他們。不知道諸位基友認為我這一方法是否適宜?--維基準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1:45 (UTC)[回覆]
那請問詩老太為何不去問問大陸的法律界?--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2:02 (UTC)[回覆]
大量的報導,都是採訪中國法律界。能否請黑雪姬去查查?黑雪姬一再把中國維權運動更名移動為中國人權運動...??在下真的不大理解??您談的是「維權律師」,現在連普遍使用的「維權運動」都被您自行「原創研究」更名了....。只要Google一下,看到大量的用法,從邏輯上就可知悉兩者的區別。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3:16 (UTC)[回覆]
說到中國維權運動,那可真是連條目名字本身都是原創研究。我已經開始對此條目作出修正。--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12:4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