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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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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是否应该改为人权律师?

这个是参考资料,我认为“维权律师”本身并不准确,参照他们的行为我认为应该全部改为人权律师。--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3:25 (UTC)[回复]

(+)支持,还要把所有有限公司改为株式会社--114.32.80.13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5:39 (UTC)[回复]
这两者并无太大关系吧,这跟在北极看企鹅是一样的南辕北辙。--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6:10 (UTC)[回复]
(!)意见--诸位可参考中国维权运动条目介绍,“维权运动”也称为“人权运动”;但是在中文媒体普遍都用“维权律师”,英文则是用“Wei-quan lawyer”及“Human right lawyer”。以台湾法律界的理解,“维权(可能包括基本人权外的权利)”的范畴 是大于“人权(常指基本人权)”。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12 (UTC)[回复]
律师只会维护雇主权益,所以维权律师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反而是人权律师更为清晰。--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15 (UTC)[回复]
关于这点,可以看看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的讨论页,之前有蛮多讨论以及许多文献可供参考。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0 (UTC)[回复]
参考与事实本身存在差异时,我们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事实到底是什么。维权律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概念,看着错误的资料自然会得出更错误的答案。--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2 (UTC)[回复]
貌似在业内只有“人权派律师”或“公益派律师”的说法,指利用法律以伸张公义、影响社会的律师执业理念。具体应该询问专业的律师。—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4 (UTC)[回复]
有公益派这货?--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8 (UTC)[回复]
只是见到过。其实这些东西问专业的律师最好。—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30 (UTC)[回复]
(!)意见--我刚刚查阅了 当时的讨论Template_talk:中国维权律师,发现 黑雪姬当时也参与了讨论呢。
  1. 这个名词 既然在西方社会、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等地都是这么用,包括法律界也是这么称呼,台港还开了研讨会,那也就是有其存在的理由。
  2. “维权”确实是 律师的天职,但“维权律师”在中国大陆的职业风险非常高,因此...总之...大家都这么称呼...也让我们思考“律师 不都是 勇于履行律师的天职”,或者说“有些环境,律师维权会比较辛苦”。中国杂志报导浦志强,也是称之“维权律师”啰
  3. 那么,请教黑先生的看法,维权运动是否也该改为“人权运动”?全球媒体都这么报导中国维权...。另个角度,中国大陆的上访(访民)在西方与台湾没有这种制度,台湾有“陈情”、“请愿者”,但 还是存在“访民”这样的群体,中国与海外媒体也都这么报导。以上观点提供参考啰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35 (UTC)[回复]
似乎你很偏重台湾的说法,但我看香港那边似乎人权律师居多。wetrace这是犯了维基百科的地域主义大忌啊。--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2:37 (UTC)[回复]
(:)回应--User:BlackLotux误解了。其实 “维权律师”的说法 似乎是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西方跟进,香港有个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喔,还出了专书介绍“维权律师的概念与处境”呢。台湾、香港 多用“人权律师”,因为维权是很自然、当然,也不会遭到报复或恐惧;台湾、香港的“人权律师”所处理的案件范围,相对小于中国的“维权律师”概念---总之“中国维权律师”成为一个受到国际社会关注的律师群体,就像“维权人士”的概念一样---台湾不称呼本地人维权人士,但却会称中国大陆维权人士。Wetrac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2:44 (UTC)[回复]
从实际处境看,他们所做的也全部是维护人权,那么人权律师才是最为准确的事情,这个问题上香港人看得很清楚,为何你就看不清楚呢?--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4:24 (UTC)[回复]
(*)提醒新华网人民网也使用“维权律师”一词。--Kolyma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7:46 (UTC)[回复]
他们怎样使用不代表这个词的正确性。中国大陆街头也有很多手写的错别字,如果将这些来源算进去的话,那些错别字都足够写进字典里了。但为何这些错别字没有写进字典?这是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错别字。--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6:02 (UTC)[回复]
我还以为新华网、人民网在中国大陆很具有权威性;经您这么一说,似乎与街头错别字同等级。--Kolyma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0:34 (UTC)[回复]
这(同等级)不是我说的,是参与这次讨论的大纪元爱好者说的。--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2:04 (UTC)[回复]
小小建议:如果您不认同,建议您不要引用。--Kolyma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3:28 (UTC)[回复]
我会酌情引用的,请相信一个成年人的智力,谢。--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2日 (一) 10:10 (UTC)[回复]

很奇怪的是,这个讨论里坚持使用“维权律师”的,全都不是大陆人,然后列举出一大堆大陆维权律师如何如何的事例,好像自己对大陆很懂的样子。而且列举大陆维权律师惨况,跟“维权律师”这一定义本身模糊失焦,到底有什么关系?--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6:10 (UTC)[回复]

跟“是不是大陆人”有什么关系?中国大陆很多消息,在大陆反而不一定获知。您让在下很疑惑:“大陆媒体普遍用维权律师、维权运动”,您是大陆人 却不断质疑...从服务百科读者的角度来说,“维权”当然是服务读者搜寻及阅读的最佳选项。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3:25 (UTC)[回复]
给个建议好呗?台、港既然常用维权律师,这个词不是真的不常用,而是在地域性常用,中国大陆的习惯用法由中国大陆维基人确定后,那就以先到先得的原则看创立者选择采用哪个地区的惯用语;其他地区就以字词转换及重定向解决。--Reke留言2013年4月20日 (六) 18:56 (UTC)[回复]
谢谢楼上的意见,这几个条目或分类,有些很久以前建立,就已经都是用“维权”了。
  1. 黑雪姬先生昨天已经自行把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中国维权运动改用“人权”....这些条目,从过去以来就一直是用“维权”,包括“维权人士”分类、“维权案件”...已经是非常普遍的说法、具备很高关注度---(如果改成“中国人权运动”反而欠缺关注度而且涉及“原创研究”),对读者来说也习惯查询,连中国媒体都用“维权律师”...在下不明白黑雪姬何以如此坚持??
  2. 英文优良条目,就是en:Weiquan_movement(介绍中国维权运动),里面的章节也是“Weiquan lawyers”。当中国、港澳、台湾、西方媒体、包括许多学术论文都用 维权律师...维基百科该用哪一个?现有、
  3. “维权运动”这跟错别字没关系吧??我不认为中国社会、学术界、法律界、媒体界+国外媒体、学术界、法律界 会同时这么爱用错别字而始终不渝....提供参考。
  4. 黑雪姬先别再搬迁来搬迁去了...。前面举过例子,难道要把上访条目也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式请愿还是什么?
  5. 黑雪姬再看看template:中国维权律师的讨论页,当时您也参加了讨论,有相当多的资料引述可证。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0:47 (UTC)[回复]
老话重提,真不懂在媒体上常见的“维权律师”怎么就好像是原创似的在维基这里被某一再否定。1、在下重申:【维权】这个词与【人权】这个词完全不同,前者属动宾式,后者属偏正式,这是基本语法常识。显然不能替代使用!2、黑雪姬认为是大陆外的人在坚持用“维权律师”,这个很好办,请你跟大陆律师界询问一下。我上次就想过,如果黑雪姬认为维权律师这个词不应该出现在维基条目上,我将把这里的交流意见拷贝下来,发给陈有西律师网页,申明维基上的论战,请他们自己以后多关注维基,如能亲自上来编辑,那是最专业的好事。当然,我最希望黑雪姬自己拷贝贴给他们,因为这是他最疑惑并且反对的地方。我非常不愿意代劳!除非,这种费时间的争议没完没了,不得已而去打扰他们。不知道诸位基友认为我这一方法是否适宜?--维基准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1:45 (UTC)[回复]
那请问诗老太为何不去问问大陆的法律界?--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2:02 (UTC)[回复]
大量的报导,都是采访中国法律界。能否请黑雪姬去查查?黑雪姬一再把中国维权运动更名移动为中国人权运动...??在下真的不大理解??您谈的是“维权律师”,现在连普遍使用的“维权运动”都被您自行“原创研究”更名了....。只要Google一下,看到大量的用法,从逻辑上就可知悉两者的区别。Wetrace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03:16 (UTC)[回复]
说到中国维权运动,那可真是连条目名字本身都是原创研究。我已经开始对此条目作出修正。--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1日 (日) 12: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