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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节”。
高节(1493年—1552年),字公成(公秉),号竹所,四川成都府绵州罗江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正德年间,四川乡试中举。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十九名,殿试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嘉靖二十三年,担任会试同考官,被举发其从中接受贿赂,贬为通州判官。时称其遭严嵩打击报复。此后升南京主事,之后高节辞官归乡,迁居罗江,不久去世[2]。
家族
曾祖高子清;祖高本政;父高腾,封南京刑部主事;母李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具庆下,妻王氏,兄高第(按察司副使),弟策;高简(进士),子志;思。
相关
参考文献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民籍,治《礼记》,年四十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一甲第三名进士。正月十六日生,行二,曾祖高子清;祖高本政;父高腾,封南京刑部主事;母李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具庆下,妻王氏,兄高第(按察司副使),弟策;高简(进士),子志;思。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二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十九名。降通州判官,升南主事。
- ^ 高節. 北京东城区图书馆. [September 13,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22).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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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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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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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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