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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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存仁

大明
籍貫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
出生 壬戌年八月十五日
配偶 娶盛氏,封孺人[1]
親屬 (子)可立、可興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舉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顧存仁(1502年—1573年),伯剛懷東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今屬江蘇省)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顧存仁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舉人,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五十三名、廷试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2][3],刑部观政,授任浙江餘姚知縣,选授禮科給事中,十五年六月奉命往四川勘查都司刘永昌事。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一月,因上疏獲罪,被廷杖六十,黜为民,編管保安州(今河北涿鹿),居塞外近三十年。明穆宗即位(1567年),召为南京通政使司参议順天府丞、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寺卿隆慶四年,疏請“嚴督解運”,“謂各州縣解銀解馬,多被包攬,倩身中途侵換,宜嚴行禁革”。曾聘請歸有光修《太僕寺志》,書成,乞歸。明神宗萬曆初年(1573年)卒。

著作

著有《东白草堂集》4卷,主修《太仆志》、《余姚县志》。

家族

曾祖顧謨;祖顧昊;父顧啟明,號海隐;母錢氏,封太孺人。具慶下,妻盛氏,弟存禮;允靖;价;佾;存性。

參考書目

  1. ^ 钱薇《顾室盛孺人墓表》
  2. ^ 《嘉靖十一年進士登科錄》
  3.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同年序齒錄》:治《易經》,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八月十五日生,行一,曾祖顧謨;祖顧昊;父顧啟明;母錢氏。具慶下,妻盛氏,弟存禮;允靖;价佾;存性。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五十三名。觀刑部政,陞科給事守以言事,謫口外為民,隆慶初起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順天府丞,大理寺右少卿,太僕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