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高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高景(1608年—1681年),字似斗直隶省保定府新安县(今河北省安新县),清朝政治人物,累官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生平

顺治二年(1645年)举乙酉科顺天府乡试,顺治三年(1646年)联登丙戌科进士[1]。同年,授湖广道试监察御史[2]、任宣大巡按御史[2]。后任大理寺右寺正[3]。顺治十年,任通政使司左参议[3]。次年,任太常寺少卿[4]、右通政[5]。后升任太常寺卿[6]。顺治十二年,任宗人府丞[6]、兵部右侍郎。顺治六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刑部左侍郎。顺治十七年,任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7]。顺治十八年,任工部尚书[6],同年改刑部尚书[8]

参考文献

  1. ^ 《顺治三年丙戌科会试四百名进士三代履历便览》
  2. ^ 2.0 2.1 世祖章皇帝实录 ,29卷
  3. ^ 3.0 3.1 世祖章皇帝实录 ,75卷
  4. ^ 世祖章皇帝实录 ,83卷
  5. ^ 世祖章皇帝实录 ,85卷
  6. ^ 6.0 6.1 6.2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6903号
  7. ^ 世祖章皇帝实录 ,139卷
  8.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9569号
官衔
前任:
杨义
工部汉尚书
顺治十八年五月己巳-顺治十八年七月癸亥
(1661年6月17日-1661年8月10日)
继任:
傅维鳞
前任:
杜立德
刑部汉尚书
顺治十八年七月癸亥-康熙三年闰六月乙亥
(1661年8月10日-1664年8月6日)
继任:
王弘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