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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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1608年—1681年),字似斗直隶省保定府新安县(今河北省安新县),清朝刑部尚书工部尚书进士出身。

顺治三年,任湖广道试监察御史[1]、任宣大巡按御史[1]。后任大理寺右寺正[2]。顺治十年,任通政使司左参议[2]。次年,任太常寺少卿[3]、右通政[4]。后升任太常寺卿[5]。顺治十二年,任宗人府丞[5]、兵部右侍郎。顺治六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刑部左侍郎。顺治十七年,任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6]。顺治十八年,任工部尚书[5],同年改刑部尚书[7]

参考文献

  1. ^ 1.0 1.1 世祖章皇帝实录 ,29卷
  2. ^ 2.0 2.1 世祖章皇帝实录 ,75卷
  3. ^ 世祖章皇帝实录 ,83卷
  4. ^ 世祖章皇帝实录 ,85卷
  5. ^ 5.0 5.1 5.2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6903号
  6. ^ 世祖章皇帝实录 ,139卷
  7.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9569号
官衔
前任:
杨义
工部汉尚书
顺治十八年五月己巳-顺治十八年七月癸亥
(1661年6月17日-1661年8月10日)
继任:
傅维鳞
前任:
杜立德
刑部汉尚书
顺治十八年七月癸亥-康熙三年闰六月乙亥
(1661年8月10日-1664年8月6日)
继任:
王弘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