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可久
顾可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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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按察使司副使 | |
籍贯 | 直隶常州府无锡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与新,号前山,又号洞阳 |
出生 |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 直隶无锡县 |
逝世 |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 直隶无锡县 |
亲属 | 顾可学、顾可适(兄)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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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可久(1485年—1561年),字与新,号前山,又号洞阳,直隶无锡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甲戌进士,嘉靖时官至广东副使。
生平
正德九年(1514年)登甲戌科进士,明武宗南巡之争中上疏反对被逮捕下狱,与张岳为友。嘉靖初年(1522年)起用为户部员外郎,参与左顺门哭谏。升郎中,嘉靖五年(1526年)出为福建泉州府知府,为官廉洁清正[1]。官至广东按察使司副使[2]。与杨淮、张选、黄正色等人并称“锡谷四谏”[3]。
家族
注释
- ^ 清·周学曾等,《晋江县志》(卷34):“顾可久,号洞阳,无锡人。正德进士,好学工诗文。初授行人,疏诤南巡,与张岳同时逮系。岳见其狱中时,慷慨浏湸,无凄恻声,心服之,遂与定交。嘉靖初,起谪籍,以户部郎中出守泉州。问岳何以治泉?岳曰:“民心无常,惟上所感。”可久喜曰:“譬之作诗,诗因感而成声,政因俗而成理。”其为治,崇廉耻,敦风俗,简而有体,明而不苛。省属邑不益之费,斥去浮惰之穴于官病民者。定赋期,令民各以期输,而总其赢乏之数为稽察。讼者至庭,悉两造之词而参伍之,至词穷情见,然后罪其尤无良者。闲雅镇定,吏卒敛畏。训小民如教子弟,所措置皆中窾会。课士务先实行,所取文必根于理。岳称其笃于自信,有汉循吏风。陈琛称其善政善教,本仁而兴理。旧志,参《闽书》、《紫峰文集》、《小山类稿》。”
- ^ 清·施闰中,《学余堂文集》(卷22):“顾氏之在吴者世有名人四世祖广东按察副使讳可久正德甲戌进士抗疏谏南巡争大礼两受廷杖直声震天下所谓洞昜先生者也。”
- ^ 42.嘉靖四忠(锡谷四谏)_集轩斋斋主. [2019-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2).
参考文献
- 周学曾等,《道光晋江县志》
- 施闰中,《学余堂文集》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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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越 |
明朝泉州府知府 1526年-1532年 |
继任: 屠倬 |
前任: 沈南金 |
明朝赣州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
继任: 康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