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银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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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事件杂谈

银正雄部落格原文就是如此说这些,借骂媒体拐弯抹角骂死者--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12:49 (UTC)[回复]

    • 你看原文好不好? 身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下士班长,自己的内务没搞好,'居然还有脸对着旅长大放厥词诬告自己的长官内务也很乱。这还有纪律可言?如果这种人都不处罚,他的上士和士官长以后如何带兵?"。你要说着旅长大放厥词的,与下一句不是同一人吗?--Outlookxp留言
"""让我们以刘烜扬的话为据"",这里是开头,以下主词、受词都是洪仲丘。如果照你说,那被关的是刘烜扬。平心而论,如果我是副旅长,断然下令关他(洪仲丘)禁闭,已经算是很轻微的处分了。知道为什么吗?身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下士班长,自己的内务没搞好,(洪仲丘)居然还有脸对着旅长大放厥词,(洪仲丘)诬告自己的长官内务也很乱。这还有纪律可言?如果这种人(洪仲丘)都不处罚,他的上士和士官长以后如何带兵?。--Outlookxp留言
主词确实是洪仲丘,如果您认为是银先生开玩笑的,那我不加那段有争议的说明,用原文说话。这样满意了吧?--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14:13 (UTC)[回复]
  • 以Shuomingshu的话为据。平心而论,如果我是wiki编辑者,断然删除更改他(Outlookxp)的言论,是非常公正的。知道为什么吗?身为一个中文使用者,连文章写什么都没看清楚,(Outlookxp)居然能用着错误新闻照本宣科,(Outlookxp)诬告Shuomingshu破坏条目。这还有道理可言?...........好了,以上主辞是Outlookxp,所以是Outlookxp诬告,结案。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14:16 (UTC)[回复]

IP: 122.118.179.31 言论

(评论:您真的是传说中的自我感觉极度非常良好,不知为何让我想起恐龙法官?我可没说您是.....断然删除更改他(Outlookxp)的言论,是非常公正的?你文章写什么真有看清楚在说outlookxp好吗?outlookxp是引用老银原文别搞错了,你用片面角度说outlookxp诬告不该是维基百科的理念.)

  • 建议原文和网友讨论都可仔细看

老银http://blog.udn.com/ganghu999/7959014

联合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33524.shtml

中时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839/112013071700501.html

东森(原文已删,可google"作家银正雄:洪仲丘不只是抓耙仔 还越级报告严重违纪",看其它网站备份.)

评论洪仲丘事件与东森报导

不认为东森新闻有全然扭曲该作家的言论,事实上就算洪仲丘事件真诚如媒体所报导,“抓耙仔”于社会中定义是否适用于洪仲丘与刘烜扬亦有待商榷,该作家对所谓“抓耙仔”的定义恐与社会主流有显著差异,该作者在“越级报告”的看法上亦十分迂腐,因此“媒体指称洪仲丘是抓耙仔”一文遭受挞伐之因并非全然因文章遭受扭曲,反而是源自于民众对其文内观点的质疑。Weeny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17:38 (UTC)[回复]

  • “抓耙仔”定义与社会主流有显著差异,恩,比如说?特别是社会主流这辞理论上不好举证.“越级报告”看法十分迂腐,恩,比如说? 不过目前挞伐的声音没看到理性论证这两者.加之许多原话明显被扭曲后引用.这讨论页面下方还有着范例.前文原因都消失了只剩段落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21:29 (UTC)[回复]

多数人甚至是闽南语字典对“抓耙仔”的定义是:指在背地里打小报告、通风报信的人。 按媒体报导,洪仲丘于离营座谈会上公开对士官长作为提出指教,显然不能称作为“背地里”打小报告, 加以社会上对于背地里通风报信亦尚有所谓“间谍”、“大义灭亲”、“检举不公不义”、“受害陈情”等等不同于“抓耙仔”的解读, “抓耙仔”现实中也多被使用在单纯为个人私欲而牺牲他人的通风报信行为, 如:违停在空旷的乡间被赏金猎人检举,和违停占用斑马线遭行人检举,显然相当程度的,就具有可适用于“抓耙仔”的差别性存在。 此外,默默承受不公,事实上也并非社会大众对人性的合理期待, 对不公平待遇的控诉,社会上多予理解,并不常以“抓耙仔”此负面名词加以诠释 (在该作家的文章中,亦明显将“抓耙仔”做负面使用), 因此,尽管人们可能没看出作者认为真实的洪仲丘与媒体报载的可能是两回事, 尽管是以媒体报导做为基础下, 仍能由许多人对作者就媒体报导之洪仲丘行为所进行的评论,表达的怒吼与批判推知, 洪仲丘的行为明显不被多数人认同应与负面的“抓耙仔”画上等号, 就“越级报告”而言, 目前军中的1985申诉专线,甚或社会中许多申诉陈情或检举的管道设置, 都能视为是,社会上普遍性对于“越级报告”的一种允许, 尤其当我们明确的知悉检举对象与直属上级异常友好时, 坚持不“越级报告”根本上就是一种对犯罪行为打草惊蛇,以及将自我陷于险境的天真无知。 古人为何要拦轿喊冤,皇帝为何要微服出巡, 在见识了这么多官官相护、结党营私、集体舞弊的现代, 却仍然不能与时俱进的坚持不得“越级报告”,若非迂腐,实不知何以形容! ※本人自认发言并无偏私,可受公评!Weeny留言

原意为此,抱歉就原作再次修改!Weeny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6:00 (UTC)[回复]

  • 你第一句话不已经说了“多数人甚至是闽南语字典对“抓耙仔”的定义是:指在背地里打小报告、通风报信的人。”这个背地里的意思有匿名,不在当事者眼前之类的意思.座谈会原本应该保障的就是匿名跟不在当事者眼前.这里有一则新闻离营座谈 该保密未保密 洪仲丘说真话 惹来杀身祸 2013-07-17 中国时报,可供参考.相信满足你第一句话“在背地里打小报告、通风报信的人”的定义.如报导无误,也就是据媒体报导而论.死者在背地里报告,这行为通俗就称呼为“抓耙仔”,以为不会遭受到任何威胁报复,而却因此带来杀身之祸.另外一点你说越级报告,军中伦理明显是不接受的.否则军中也不需要设立1985专线,直接让所有人(包含眷属亲人)找上级的上级即可.另外军中还有所谓的“不服管教”,下级不服从上级领导,这也挺严重的.不能一盖而论因为有人反抗管理就全归类成不当管教.军中俗谚“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就是此一现象的描述.不服管教在军中可是远比越级报告来的严重.该新闻当中也描述了<曾当面呛士官长“我就是瞧不起你这种做法”>的情节,也不知道媒体是不是为了炒作新闻而刻意丢出了许多震撼弹吸引目光.但是明确的这些都是传闻证据无法查证.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02:12 (UTC)[回复]
  • 抱歉!我无法苟同所谓不在当事者眼前的言论就叫背地里打小报告、通风报信,这种说法太过度延伸了,所谓背地里指的是暗中、私下、不公开、不欲人知的,我不认为与洪下士当时在离营座谈会上的状况符合,并且,离营座谈现场人数众多,也称不上是一个可以匿名的场合。此外,您完全刻意忽略即便是背地里通风报信,仍有极多种情况于社会上多不予以称作“抓耙仔”的事实。而事实上,我所谈的,正是即便以新闻报导为基础下,社会上多数仍不能认同洪下士等同“抓耙仔”的论述,这个事实从各界对银正雄先生该文相关的批判即可看出。另外,我很遗憾您把1985专线的设立指为军中不允许“越级报告”的佐证,如果不允许“越级报告”,军中就更不应当设立1985专线,设立这个专线不啻是允许甚至可说是认同“越级报告”的行为。此外,不知您是否离开军营许久,事实上,目前新兵入营时,国防部便会在相关咨询中揭露一定层级长官的手机(洪仲丘不也传了简讯给旅长),目的就是希望保持反映管道的立即与畅通,这样的做法正说明了“越级报告”并不被归类为不当的行为。之所以仍需1985专线的设置除了是弥补既有反映管道的疏漏,当然也和其他的申诉检举专线一样,希望给予申诉者需要的掩护,因为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两造可能存在着严重的权力不对等,甚至是权力义务的支配关系。明确地来说,给予掩护正是为了让申诉人不需要碍于权力关系的不对等而咽下委屈,压抑不平。这样的保护措施当然不能被指涉为“越级报告”是不当的、不符合伦理的,否则教育部霸凌专线甚或其他申诉管道的设置,难道也是因为那些申诉行为是不符伦理或不当的吗?我不清楚现有多少军人对银正雄先生所谓的军中伦理还存在相同共识,这样的观点,尚不论是否与社会有极大差距,但至少就已远远陈旧于政府目前所力行的方针及宣导的内容了。Weeny留言2013年7月24日 (三) 04:37 (UTC)[回复]
  • 我想你搞错我的立场了.不过该说的还是得说说.这座谈会新闻已经报导有个前提即是“保密”,完全符合“背地里”的说法.虽然那算是公开场合,因为是一群人参与的会议.但并没说公开场合就不能算是背后说人不是.在公开场合举行保密会议是不矛盾的.与一般观感的“抓耙仔”是吻合的.再者我举例另外一个新闻同袍作证:离营座谈 洪没放炮 联合报 2013.07.22.这新闻说了一个重点.虽然之前有死者洪的同袍“刘烜扬”说过死者被整的可能原因为座谈会放炮.可实际上另有沈姓同袍指证根本没这回事:“大家抢着发言,也有人讲得更难听”、(死者洪)“没有不满,他只是帮大家发言,满替人着想,也没批评谁,没有指名道姓”.(而所谓的帮大家发言,照目前媒体举例的有:“民用车补充料件太慢,影响单位修补效率”、“官兵晚上19时收假,可否延长”、“军中消防车的水可否清洗军车”)所以这两则报导产生了完全矛盾的状况.如果按照前篇中国时报的报导来说,死者洪是背后打报告而且不服管教,这是很负面的.可毕竟也有如联合报的报导出现完全不同的情节.死者洪没有打小报告,甚至是为人着想的不指名道姓,也没有不服管教的情节出现.何者为真,众说纷纭.相信这也是为何银正雄撰文指正不该完全相信“媒体和他同袍刘烜扬的操弄”的动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6日 (五) 11:19 (UTC)[回复]
  • 另外你说到1985专线是越级报告.这挺有趣的.之前你曾批评军中不允许越级报告是“十分迂腐”.可军中必须维持绝对服从,又不能不给人申诉机会.在这矛盾的立场下1985就产生了.属于制度上给予的申诉途径之一.可见得军中并不是迂腐到完全不允许越级报告不是?合乎体制还是给予方便的.另外1985专线其实不只是对军人本身开放而已.‘“1985专线”服务对象为国军官兵、眷(征)属及聘雇人员等’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6日 (五) 11:26 (UTC)[回复]
  • 第一,所谓离营座谈会实质上是否保密,还是仅是某些人甚至只是面对媒体宣称保密,可以从与会者是否被要求保密,和参与士官可于中途离席,甚至是范佐宪等人可于事后得知旅长查寝的原由却无人因此受罚得知,我相信役男们对离营座谈会是否保密,也会有其逻辑性的判断,不会仅凭某些人单方面宣称即相信,而就我认为,我不可能判断此为一个所谓背地里保密的场合,且“背后说人不是”和“背地里说人不是”也并不等同。还有,我文章中明显标示了“即便是背地里通风报信,仍有极多种情况于社会上多不予以称作“抓耙仔”的事实”。士官长等人若任由自己的内寝紊乱却严格要求小兵的内务,本来就存在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不公,也是一种对军纪的伤害,为何不能点出?点出就算“抓耙仔”?不问是非只要危害到既有的利益体系与权力架构,就被视作理所当然的必须教训或铲除,这和校园霸凌与黑道(尤其黑道常以非为是)有什么区别?军队难道应该同流于黑道?第二,我写的“迂腐”是“该作者在“越级报告”的看法上亦十分迂腐”,恳请勿扭曲我的原文,军中本来也就没有认定越级报告是不符体制的说法,甚至国防部也有要求长官将手机提供给新兵的措施,所以对我来说没有所谓1985专线才是符合体制的认定,只不过1985专线更具提供掩护的可能性,至于您所谓军人必须维持绝对服从,我认为也要看定义是什么?是服从于国家还是服从于个人,否则难道长官要求投敌也要服从?国家现在教导国军的是军队国家化,是军人要忠实于国家,服从于国家法治应更胜于个人。服从是为了在战时发挥最大效益,倘若非此,只是服从于一些军中的陋规恶习,反而是败坏军纪,这样的服从意义何在?我认为正是因为希望军人不需要因为长官的威权而迫从那些陋规恶习,才有申诉管道的应运而生,而实际上,在既有的陋规恶习中,在既得权力与利益群体维护自身,整肃异己的手段中,也才是不允许越级报告真正最常发生的地方,所以我认为在真正的军中制度,甚至所有隐含着人为腐化可能的制度中,“越级报告”都是有其必要性及正当性的,毕竟现代的国军已非军阀人治的家军了,这正是我与银先生对现下国军管理制度有着根本性不同认知之处。Weeny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13:59 (UTC)[回复]
  • 你这说法就逐渐失去焦点,如“背后说人不是”和“背地里说人不是”根本就是等同.文意是一样的.充其量就字眼不太一样.你认为两者叙述不同,这不等于是穷辩了嘛?后面的说法我想已经到达无法沟通了.我们花了很大的篇幅提到了越级报告跟绝对服从的大概.你现在却认为军中没这些事情.又再者你仍然举例“连上上士内务凌乱,却要求他人内务”这段,非旦死者洪是否有说过都无法证明,也无法得知是否为真的情事.似乎白费了银正雄已经呼吁了一整篇文章的别相信“台湾媒体和他同袍刘烜扬的操弄”。相信你应该还有看到后续报导,已经不把焦点放在死者洪是否在座谈会上有说过上士内务凌乱.这段同袍刘的说法已经等同被遗忘了.而是死者洪有没有拒绝背值星.又或者他是否有窜改过体测成绩.是的,媒体又改变了说法了.银的文章其实从开始就已经重复自证了其真实性.如果媒体之后有改善,反证了银文章的不正确.那我反而是持正面观感看待的.可惜媒体依然没改变作风.没察觉到的人似乎还是有许多.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03:01 (UTC)[回复]
  • 背后跟背地里本来就不一样,很多人是在总统的背后骂他,却不是在背地里,而是在媒体上,不在总统的面前骂他你可以说是在背后骂他,却不一定是在背地里,这点教育部字典您可以去查查!--Weeny留言2014年8月04日 (一) 10:19 (UTC)[回复]
  • Shuomingshu真的非常莫名其妙!让我来评评理。每个语言,描述同样的东西,都常有加入不同观感的说法,最常见的是正面和负面。举中文的例子来说,要说一个人“处事圆融”,就可以说“左右逢源”、“八面玲珑”、“油嘴滑舌”等等;而其中“左右逢源”是正面,“油嘴滑舌”是负面,“八面玲珑”是些微的负面。要描述人“在不被当事人知道的状况下跟第三方讲当事人的坏话”,正面说法是“深喉咙”,负面说法就是“抓耙仔”;中间的差异就在,评论者认为该“暗中爆料”的行为是否正当,很清楚。水门案发生至今,大家都把爆料的马克·费尔特视为英雄,“深喉咙”一词也由他而来,难道有人会说他是“抓耙仔”吗?今天,银指洪员为“抓耙仔”,不过就显现他认为洪员在离营座谈会的爆料行为是不正当的罢了,如此而已。至于我对洪员爆料正当性的看法:完全看不出来不正当的理由何在。WeAreScientist留言
  • 有一点你说的没错.事情总有正面跟负面形容.今天银看到这同袍刘爆料部分,直觉想到“抓耙仔”,并不能说银是刻意诋毁死者洪.反而银发文直斥媒体不经考证直接渲染了同袍刘爆料的部分.对死者洪造成了二度伤害.一如你目前总想在文章上添加对银的负面叙述.为何你不能采取正面的叙述?如该“网友”(如果这里是本人的话...)遭到删除留言后,刻意撰文针对银写了篇指责文,照你那逻辑来说可以解释是对银“侮辱”.先不提这是介绍银正雄的条目,根本没一定必要写上无关的网友言论.更别提刻意针对银采取负面叙述的渲染了.又再者,如果完全偏向银这边,对该网友的言行进行负面叙述.一样失去公正第三方的立场.在这正负向纪录皆失去准则,无须纪录无关者的状况下,故选择最简单的处理.删除.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8:41 (UTC)[回复]
  • 回应Shuomingshu:
    • 我同意你的银斥责媒体不经考证二度伤害说法,但银刻意诋毁洪员是事实,请不要无视,银的部落格及其下留言有很多,维基页面“洪仲丘事件”的讨论页也有部分列出。
    • 你到底哪只眼睛看到我对银采取负面叙述了?我根本完全没有加入任何评论字眼,而是完全引用该网友的留言。
    • 网友并没有针对银刻意写指责文,如果你有去看那篇文的话,网友仅指是把被银先生删掉的留言贴在自己的部落格而已。
    • 我不知道你所谓照我解释算是对银“侮辱”是哪来的说法?我哪时有解释什么叫做“侮辱”?
    • 该文章带评论意味的部分我完全没有引述,例如文章批评银“毫无逻辑”、“谩骂”、“荒谬”,这些都是该网友的个人观感。
    • 我引述三大要点都是有关事实的部分:1.银公然侮辱,2.东森没有侵害银的著作权,3.银删除网友留言。既然是事实,则无正向或负向叙述可言。你可能一直没有分清楚陈述事实和发表评论的差异,这三点都是非常纯粹的陈述事实,没有发表评论。
    • 为何这三点的呈现能使此“银正雄”的页面更加客观?
      • 阅读此页面时,看到银扬言提告东森侵害著作权,倾向于认为银是守法、懂法之人,而随后东森的道歉更加印证了此点。惟,东森道歉文中虽就“妨害名誉”及“侵害著作权”都承认为己方失误,但却只针对妨害名誉部分做了解释,坦承“未能全面呈现致使网友误解”;然而反观银正雄部落格底下的留言,显示他主要针对“侵害著作权”部分。姑且不论“妨害名誉”,今既有网友引用法条指出东森未侵害银著作权、且银还公然侮辱,自应加入页面,以提供“银是否为守法、懂法之人”不同面向、更加客观的描述。
      • 银删除网友留言,反映他是惧于理性沟通之人;往往只留下支持他的言论、抑或他能反驳的言论。有许多网友均有反应留言被银删除的情况,在其部落格各文章底下的留言、及批踢踢版均可看到;但所引之文章是目前唯一找到在部落格上完整发表的一篇。事实上,删除留言在许多网络平台并不常见;若有人坚持删除留言很常见,那么在银的页面上指出他会删除留言,对这种人来说也是非常中性的描述(因为他们认为很常见),而不能算是负面叙述。在非所有网络平台都会删除网友的情况下,知道银会删除留言,自然也有助于我们了解银先生的做人风格及为人处事。WeAreScientist留言
  • 另外我又看了一次银先生的原文及该网友的文章,我相信网友指银公然侮辱刘烜扬是这句“爱打小报告的混球”、公然侮辱联合报及中国时报则是这句“你们的脑筋都灌饱了满满的粪便吗”。WeAreScientist留言
  • 那我说你“公然侮辱”,你承认不?你原话“不然我合理怀疑你不是银正雄的亲戚好友就是他本人”、“Shuomingshu你是要笑死谁阿?”都还在编辑纪录中看的到.自己当法官说别人公然侮辱本身就是已经是侮辱,相信你以经感受到了.进行公然侮辱的言论被删除根本没疑义.我可不想针对这“网友”(真的不是你?)多做什么负面叙述.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7:16 (UTC)[回复]
    • 又来了一个不懂法律却喜欢大放厥词的人。那两句话都是我说过的,但它们不涉及公然侮辱。如果你坚持认为我公然侮辱,欢迎提告。WeAreScientist留言
    • 法官判决被告公然侮辱罪成立,当然不是公然侮辱。如果你国中还没毕业的话,麻烦讲一声,这样我就不会再跟你多费唇舌。WeAreScientist留言
  • 甚至我可还可以举例你所谓略过的部分:你借着该网友谈话,直接断言银正雄的不是,通篇言论是“毫无逻辑”、“诚属荒谬”、“知识不足”、“文字谩骂”,“笑话闹够了嘛?”.....你或许觉得奇怪我是否有看过你上面论述的事情.抱歉,你目前要贴上的内容里面就是这种内容.并不具备所谓的论理.所以就著一篇不需要谈论的网友论述谈论,本身实在是挺奇怪的.“公然侮辱”这辞我也是在那篇网友文章中找到的,连上面那段没道理的话也是照着他文章的格式写下的.因此很明确的,不记载这网友言论是正确的.当然也许你会不平,为何银的本人说了类似的语气文字就可以记载?麻烦你抬头或者把网页拉到顶部重新看看条目名称.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01 (UTC)[回复]
  • 最后你说“银删除网友留言,反映他是惧于理性沟通之人”,或许你没发现,目前这条目处于半保护状态下,难不成删除以前的IP用户破坏版面的言论,或者自动拒绝了IP用户的编辑,使的这里成为了你口中的“惧于理性沟通”?挺相似的不是.也因为这样我一再强调银的行为实属正常.无须大作文章.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08 (UTC)[回复]
    • False Anology。维基百科什么时候变成网友可以来随意留言的地方了,你干脆说你的论文被国际期刊reject也是因为人家惧于理性沟通算了。另外请容我再强调一次,如果你觉得删除行为很正常,那么摆在此条目上就毫无不妥之理了。WeAreScientist留言
      • 你如果真想回应,集合段落写在下方吧.这样无法讨论.你这说法好像跟自身行为冲突啊?“维基百科什么时候变成网友可以来随意留言的地方了”,却坚持要把某网友的言论加入生者传记?他们来说不可以,你自由加入可以.这样?我是不反对大家一起来编辑微基,问题在于,你的动机,这页面不是介绍银正雄嘛?你准备努力的添加负面内容?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3:42 (UTC)[回复]
  • 甚至你如何由‘东森道歉文中虽就“妨害名誉”及“侵害著作权”都承认’到最后却认为“网友引用法条指出东森未侵害银著作权”明显感觉受到误导.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关键字“改作”,回头看看著作权法.能看出跟该网友举例的部分其实不同.我非法律专业无法解释这部分.不过明确可以知道的是东森并非只取银的原文转载.而是改写了文章产生新作品.引用许可转载的部分条文指出无侵犯著作权似乎牛头不对马尾.东森虽然文字上说是重制.可是实际行为是“改作”:指以翻译、编曲、改写、拍摄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为创作。所以可以看到如92条的说法.但是这时问题就来了.何时改作犯法?还真是不清楚.得问法律专业.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43 (UTC)[回复]
  • 望文生义的解释看到的是说“得以改作”的适用范围为46到51条.其中49条才是关键吧.然这时我心中又有疑问了.改写到完全扭曲原本文章的文意,却仍标记是原本文章.这还能算改作嘛?直觉想到的辞就是“窜改”.结果就出现了第17条: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著作之内容、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好了,网络法官结案.望文生义还真的是颇容易.连专业的法学训练都免了.下面千万别就我这段简直就是没根据的说法辩论啊.写来给大家一笑的.这法条如何用得让专家来谈.我纯粹想试验看看过瘾一下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52 (UTC)[回复]
  • 故意增加回应难度?我当初就是因为看到有IP网友整片网页穿插言论,使原本讨论完全看不出来讨论足迹,才把那破坏版面的评论全数删除的.你少来这种破坏版面的行为.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40 (UTC)[回复]
  • 我觉得你一直跳针才是在增加回应难度耶。然后因为跳针,回应的文字就越拉越长,占版面。我之后就尽量照你说的,回在最下面。--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23 (UTC)[回复]
  • 你不是说这“这两部分等我有时间再来回”,现在没时间了.不过有空再攻击我两句而已,这样.别跳针嘛.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24 (UTC)[回复]
  • 现在没时间不代表以后没时间。--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3:57 (UTC)[回复]
  • 著作权法第17条: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著作之内容、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05:18 (UTC)[回复]
  • 回应:
    • 网友引用“转载”之条文,确有不适用疑虑。
    • 东森报导并未以“改写”银的文章“另为创作”,不属于“改作”。并且,遍查东森原报导,并未加入记者之评论,应属单纯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故自无违反著作权法91~93条的问题。
    • 东森新闻针对银文章为时事报导,不牵涉著作权法17条窜改著作内容云云。
    • 依著作权法100条规定,除91条第3项及91条之一第3项为非告诉乃论外,其余为告诉乃论。然银正雄却于《洪仲丘案,东森侵害本人著作权》文中,谬称东森触犯非告诉乃论罪。
    • 本人认为东森原报导并无断章取义之嫌,银为该文用意乃在以讽刺手法一方面打击媒体及刘员、二方面侮蔑死者洪员。后者由银回应留言及后续文章可明显看出。--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6:37 (UTC)[回复]
  • “改作”:指以翻译、编曲、改写、拍摄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为创作.
    • 银正雄原话:“昨天上午,《ETtoday东森新闻云》网站,在既未告知本人,亦未获得本人同意下,擅自将本人在《联合新闻网城邦论坛》网站所张贴之〈媒体指称洪仲丘是抓耙仔〉一文,以“综合报导”之方式隐匿、扭曲、篡改本人之文章内容与精神,导致许多不知实情之网友,对我大加挞伐,实已严重损害本人之著作权,及个人名誉。”
    • 著作权法第17条: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著作之内容、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
    • 东森新闻原话:“《ETtoday 东森新闻云》撰写此文之本意为呈现社会上各界对洪案的不同看法,以期激起读者思辨,但因版面有限,以致在重制过程中,隐匿银正雄先生批判某传媒不实报导,导致洪仲丘蒙受二度伤害之原意,仅在第一段设超链接导回银正雄先生的原文,并于末两段呈现读者对原文正反两面的看法,未能将其完整想法写入文内,以致许多网友产生误解,严重侵害银正雄先生之著作权及名誉。《ETtoday东森新闻云》允诺撤除对银正雄先生造成损害之该篇报导,特对此向银正雄先生致上最高歉意。”

本人认为法律这部分没有什么好谈的.我们这边法盲谈法没太大意义.不过东森当初是对“著作权跟名誉”两者的侵害一起道歉的.东森本身也承认“重制过程”、“致许多网友产生误解”.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1:58 (UTC)[回复]

  • ⑴ 法律部分你本来就没什么好谈的,你和银正雄一样压根儿就不懂法律,是能谈出什么屁。
东森事实上是否侵害著作权及妨碍名誉,与东森是否道歉,就算有些微关联也还是两码子事。我在这边说东森没有侵害著作权,你扯说东森已道歉,跳针,不是吗。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40 (UTC)[回复]
  • 那你当初执意加上著作权法第61条言论作啥?这第17条跟银,跟东森的说法丝丝入扣,至少我没看出来什么冲突.可以转载跟改作状况是两回事.你觉得这对应关联有错误?就算你好不容易找出错误好不.东森对“著作权跟名誉”两者的侵害一起道歉的,你却要主张东森没侵害??说真的,那网友跟你什么关联性.事情都已经这样经过了,却不承认事实.你这种状况纯粹就是无理取闹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21:17 (UTC)[回复]

IP: 123.193.203.172 节录自银先生回文

小治兄,您必须先学会一点,凡是有人来对着你讲某个你个认识的人之是非,

这个人就是小人。这在社会是如此,军中更视为大忌。 更何况他自己内务不整有错在先,居然还对着旅长诬告自己的长官。请问,这人在我们 心目中,会不会是最先挟怨报复的?下士竟然当着众人,对着旅长告上士?我告诉你, 这个人的人品大有问题。

银正雄 于 2013/07/17 14:21回复
他对连上士的问题,本应向排长、连长、副营长、营长逐渐反映。有吗?他不但没有,

就直接向旅长放炮。这在军中谓之越级报告。请问,你当过兵没有?还有,什么叫做对 军中败类同仇敌忾?你把媒体和自己当成什么了,你们是法官兼上帝?很多冤错假案, 就是你们这种盲从者搞出来的。

银正雄 于 2013/07/17 15:43回复
真正挟怨报复的,反而是洪仲丘。 银正雄 于 2013/07/17 11:34回复

回应某IP用户

  • 总算有人承认“以...的话为据”这段话才是主导.后面都是延伸.“主辞说”就这样被戳破的感觉真的是不错.你在骂的同时已经让前面那位躺枪了.再者怎么又来一个没搞清楚状况的.只有“以刘烜扬的话为据”的状况下才有后面那些讨论.银正雄说穿了两件事情:
  1. 刘烜扬的说法不见得正确,因为无法二次确认,媒体并没有善尽报导责任反而采取直接渲染.
  2. 就算刘烜扬的说法为真,越级报告是不对的,不合乎军中伦理,不该把越级报告正当化.

现在一堆网民热血上涌,头脑发热,一方面直接把刘烜扬的说法当真,反而陷了死者洪仲丘成为不义的“抓耙仔”也就算了.另一方面还要强词夺理认为“抓耙仔”的行为是正当的.这不荒谬?不该有人出来指正?感觉银正雄说的好.有理有据的指出两大盲点.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04:23 (UTC)[回复]

国军有1985专线

不认识1985专线的可以重新认知一番 国防部

国军1985专线全天候咨询服务 记者陈柏伸、郑惠鸿∕台北报导

 国防部“1985专线”春节不打烊!以服务国军官兵、眷(征)属及聘雇人员,并与申诉制度并行且相辅相成,同为保障官兵权益,提供全方位服务,“1985专线”,于春节九天连续假期,将秉持一贯服务国军人员的理念,照常安排专人值勤;此外,国防部也延续九十七年“1985专线”接获近三万通服务电话的能量与成效,今年起大幅增加服务人力与改善通话品质,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适时解决问题、化解误会及消弭对立,获取官兵与民众信赖。 国防部“1985专线”成立迄今,一向秉持“案案管制、有效处理”原则,细心处理每一案件,自九十八年元月一日起增设服务人员及分线,服务人员增为原来人力三倍,分线扩增为二倍,并于每一线上增设语音答录机,于忙线时采语音截答方式处理,以增加接通率,并扩大服务强度与能量。

 “1985专线”服务对象为国军官兵、眷(征)属及聘雇人员等,受理范围包括有“官兵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官兵个人受到不当处分或冤屈不平事件”、“官兵家属应享受优待受到侵害”、“性骚扰事件申诉”以及“咨询服务”等,其中“咨询服务”涵盖有关人事服务、作战演训、后勤补保、医疗问题、反诈骗(含协助)、军品采购、军(风)纪、单位管教及后备管理等范畴。

 国防部指出,为畅通申诉管道,国防部不仅设有“端木青信箱”、“民意信箱”及“1985专线”外,陆、海、空军、联勤、后备、宪兵司令部均设有“民意信箱”及“0800申诉专线”等反映机制,此外,各级主官、政战主管与单位监察官,也都是单位个人及眷属可以直接提出申诉的对象。

除了上述管道外,国防部及各军种司令部也设立了“国军官兵权益保障委员会”,专责处理官兵及眷属权益保障案件,并与申诉制度并行相辅相成,同为保障官兵权益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国防部强调,尽管今年农历春节长达九天,但基于服务不折扣的理念,“1985”专线将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为大家服务。

有人谈到军中投诉专线1985根本没用,甚至也有网友说打1985有什么用,倒过来念是5891(无法救你)

“有人”跟“网友”告诉你打1985没用.那死者跟死者家属到底打过没?没打过怎么证明没用!?又是东森.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04:39 (UTC)[回复]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1985专线跟本页面完全无关,如果阁下你想质疑新闻的真实性,也没必要贴到公共使用的讨论页上,况且只是阁下自己怀疑,某种程度也算是原创研究。--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2:44 (UTC)[回复]

这就是个媒体根本没考证过讯息来源的例子.如果讯息来源是“有人”跟“网友”.媒体标题直接定下“1985有用?”.有的是十成十的怀疑.可证据一分都没有.先前讨论不就有人不相信银说媒体不可尽信.所以刚好举例了.其实光从之前东森道歉的事件中应该可以看到标题杀人手法重复贯彻.这不是偶然.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8:49 (UTC)[回复]

  • Shuomingshu真的很好笑耶,如果你是记者,这种东西要怎么考证?自己没在当兵然后跑去打1985吗?看来你不爽东森很久了,难怪我那段文字你说什么就是要把它删掉。WeAreScientist留言
  • 所以你没看到国防部说了“1985专线服务对象为国军官兵、眷(征)属及聘雇人员等”,洪家有人在当兵,可以说是“国军官兵眷属”,然后阁下认为没当兵的就不能打1985? 说法颇奇妙.有证明嘛? 看来我贴出这国防部的说眀没错啊.可惜贴著也不见得有人看.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2:18 (UTC)[回复]
  • 这里是讨论页面,不是跳针页面,谢谢。我在问你,如果你是东森,面对有人跟你爆料打1985没用,你要怎么考证;我在问你,如果你是华盛顿邮报,面对有人跟你爆料尼克森违法指使安装窃听器,你要怎么考证?这里是讨论页面,不是跳针页面,谢谢。WeAreScientist留言
  • 这里是讨论页面,不是跳针页面,谢谢。我再问你,如果你是东森,面对有人跟你爆料火星人准备入侵地球了,你要怎么考证;我再问你,如果你是华盛顿邮报,面对有人跟你爆料本拉登没死竟然复活了,你要怎么考证?这里是讨论页面,不是跳针页面,谢谢。...如果是不考证真实性光顾著报导的新闻好像有点缺乏职业道德.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43 (UTC)[回复]
    • 还是在跳针。还自以为用别人拿来打脸的文字再拿来打一次自己脸很厉害。而且不回答我的问题。叹气。今天质疑东森没有考证“有人说打1985没用”的可是你。WeAreScientist留言
  • 对于不能查证的讯息,东森可以写下标题质疑.但是即使有可以查证的消息,也不能有人质疑1985联盟跟东森.别这样双重标准.太恶心了.怪不得你老想在银的条目加上负面叙述.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26 (UTC)[回复]
  • 你根本就不是主张媒体“应尽可能地”在能力范围内考证资料来源的真实性.你的主张实际展现的标准是媒体“不需要考证”.国防部已经公布1985专线用途好几年了.结果你对于该专线的认知却停留在要确认用途时“自己没在当兵然后跑去打1985吗”.这不是穷辩?第一时间可查证资料说了不是这样.洪的家属也没有证明过1985专线如何.因为他们没用过.现在东森却可以自主质疑1985专线是否有用.来源如前述的那样不可靠.什么叫做有人跟网友说.那网友我也算一份.我是人,我认为1985有用.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35 (UTC)[回复]
  • 所以我就问你嘛,如果你是东森记者,你怎么考证?前面问三次了,依旧不回答。还是说你的考证方法就是去“查国防部网页”:)?--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19 (UTC)[回复]
  • 你说你认为1985有用,听起来你也没打过嘛。1985没用的说法网络上很多,我记得的有“刚打完下午就全旅都知道、直接黑掉”、“打完后被申诉的营长不知道是谁打的、把整个营玩到翻掉”等等。然后呢,媒体不能写?那邱毅爆料阿扁贪污这样可不可以写?要不要查证?还是没有具名的通通不准报?--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19 (UTC)[回复]
  • 如果你也认同新闻的目的之一是要发掘真相的话,那请问报导网络上一种认为“1985没用的说法”,无助于发掘真相吗?注意东森也只是报导一种说法而已,没有妄下断言说1985没用喔。“1985有用的说法”,则根本没有必要报导,因为民众本来就会assume它是有用的。--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19 (UTC)[回复]
  • 喔,有证据银说过你说的?来源请求.另外我啥时说过考证国防部网页.而是那就是一个可信资料源.不像有人跟网友的说法,看起来就像托辞.其实我看人打过1985,也见过了成果,我认为是有效的.当然有些失败的例子,其实看了看就会发现他不失败才奇怪.譬如天兵申诉,最后天兵被定,这也是没公道嘛?怎么看都觉得一直线,是应该的.当事者肯定满腹委屈.不过墙倒众人推,现在借着这时候说军方的不是,当初就算错的是他们自己也没人注意了.反而当真相来说.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48 (UTC)[回复]
  • 废话连篇。所以我说东森这样的报导没有瑕疵,你也同意啰?同意的话,这个没啥意义的讨论串就可以删掉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3:59 (UTC)[回复]
  • 有证据银说过你说的?来源请求.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5:56 (UTC)[回复]
  • 另外我不同意你说的,东森这报导有瑕疵.洪家并没有打过1985专线.用“有人”跟“网友”说质疑1985专线没用是没道理的.这条目本来就是个测写银的文章被东森改写后当新闻,两方起了冲突,到底是东森发生了问题还是银发生了问题,很明显的,东森这方看来是出了问题,因为东森习惯如此写作.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13 (UTC)[回复]
  • 东森报导又有瑕疵了。真奇怪,我论了半天你都不反驳,却反对结论。你看看你究竟是反对我的什么主张。
    • 背景:东森不知道根据什么地方(这里假装是网络上)一篇描述“打1985没用经验”,质疑1985的有效性。
    • 你认为媒体应该考证资料来源的真实性,我多次问你如何考证,你讲不出来,所以看来你认为这东西无从考证。
    • 我说媒体的目的之一是要发掘真相。而且民众本来都会assume打1985是有用的。
    • 民众的assumption显然和网络上描述“打1985没用经验”矛盾。所以东森在尽完媒体应尽的查证义务后(在你的状况是不用查证,因为你想不出来怎么查证),报导之,以质疑一般人“打1985有用”的认知,有助于发掘真相,所以没有瑕疵。--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32 (UTC)[回复]
  • 我现在只问你这变动中加上的第三段内容写着“银正雄”三个字,顺便添上了一句话.问题在于这句与我印象有出入.所以询问你说法来源.你第一次当没看到.第二次回看不懂.第三次,也就是这次,可以展示来源嘛?你其他言论都没先澄清这点重要.先容我不看了.略过.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50 (UTC)[回复]
  • 你那假设说,其实说到了媒体娱乐化的现象.媒体本来在大众认知当中是重要的第四权,似乎是庄重尊严的.可现在竟然到达了没法查证,就主动变成了不需要查证,然后改以问句陈列,以质疑替代了原本该做的事实叙述.想当时多少人正在热血沸腾,一天一真相的追着洪仲丘事件不放.真要考察真相都不知道多久去了,就直接行文先吸引目光再说.这第四权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娱乐产业.洪仲丘事件我看收视率直追八点档大戏.好像说远了,不过我想说,不能查证,所以略过查证,变成不需要查证.本就是不应该的.俗称造谣.或许媒体应该优先标记自己是娱乐目标为主.很多人看到半真半假的新闻却全部当真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00 (UTC)[回复]
  • 很好。所以你认为报导的真实性最重要,无从查证的东西通通不要报。有人爆料阿扁贪污?没错,发掘真相很重要,但是报导真实性更重要,所以别报。洪仲丘案?对,有很多小道消息有助了解真相,但是好多消息都不知道谁传出来的,通通别报,报检察官办的记者会就好了。政论节目?一堆危言耸听说什么录像带、笔记本,人又不在现场,哪有可能知道那些东西,通通关掉。好了,这个讨论串到此可以结束了。总之媒体通通朝大陆的党媒看齐就是。--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53 (UTC)[回复]
  • 陈水扁目前在监狱中.你是认为若有报导扁贪污的新闻等于不实?但这又离题了.报导真实性更重要,不确定内容要有明确标记避免误导,对于目前洪案,小道消息从没有帮助了解真相.本来就是得更重视正式的法律文件,如起诉书,不起诉书,调查报告.政论节目在台湾早就是乱象.最少也该向CNN,路透社,AP,BBC之类的看齐吧.似乎没观察到接近的努力.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7:59 (UTC)[回复]
  • 刚刚发现你这删除动作连我的言论也删除修改了,把我言论改回,补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20:57 (UTC)[回复]
  • 你不需要再扯了,你的看法大家已经清楚了解,就是:媒体只应报导官方说法,向大陆党媒看齐。官方说法从不保证真实性,所以这不叫追求真实性,这叫权威传声筒。--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4:59 (UTC)[回复]
  • 为啥你会有这种感觉呢?记者如果没方法找出正确资讯,那还需要记者做啥.全官方资讯还真的会比较适合.又如果是完全放任主义,资料正确性不需要考证,满天谣言,资讯本身就被谣言瘫痪了全然不具备参考性.看了与没看是一样的.结果并不会比较好.我们目前至少还有点共识那就是新闻本该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考证,这总是真的,问题在于有没有做到足够的考证.目前看来努力挺少.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6:09 (UTC)[回复]

就算1985专线5891(无法救你)又怎样?那个1985联盟又救过谁了(事实上是只有害国军自废武功,方便外国势力入侵)?只会靠批斗别人抬高自己,根本没有建设性!这就是那个5891联盟(公民1985行动联盟)的素质。 好像有某人在八月十日的时侯产生了一种只要是东森新闻报导的就对的错觉,可是我记得阴森新闻的记者不是什么都从网络上抄吗?42.71.55.239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6:56 (UTC)[回复]

还有就是有个W先生好像是认为扭曲别人的话,删除别人的言论是没关系的事(其实大多数网络论坛现在的版主、鹤狸猿都搞这一套),那么我想既然这样台湾(及香港)网络的言论自由已经死了!42.71.55.239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7:11 (UTC)[回复]

警告IP用户122.118.178.144

你的言论已经被删除.相信你可以了解破坏页面的状况是怎么一回事.有话想说请集合成一段落别破坏原本的讨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01:52 (UTC)[回复]

PTT的一些背景

袒护菊网军?PTT两站长辞职 中视新闻 2010-10-06

中视新闻》年底五都大高雄市长选举爆发网络战,高雄市长陈菊幕僚洪智坤公开在脸书抒发心情,被杨秋兴阵营解读为调侃暗讽,注定秋菊整合破局,近来又有菊营成员匿名上PTT爆料,引发挺杨秋兴网友人肉搜索,网络攻防与实体选战一样精彩。

  • 同上,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有使用过PTT,才会了解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会偏反的原因,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阶级等等的问题,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惨之后,到网络上乱吐苦水,觉得网络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阵营的心理。另一方面,阁下在维基的前科纪录也颇为丰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回复]
  •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回复]
  • 不能理解PC244685还有Shuomingshu两位先贤想要表达什么,尤其是Shuomingshu。请问你贴的那段文字,有什么东西是批踢踢特有的吗?不懂。不过我倒是知道,Shuomingshu你前面那些颠三倒四的言论贴到批踢踢上,肯定会被说是军方派来的政战人员。WeAreScientist留言
  • 我最最最不能理解,有人会攻击别人匿名表示意见。如果他的行为没触法,那就是他的言论自由;如果他的行为触法,那当事人可以去告他,他的身份就会曝光。更何况,匿名发言难道是批踢踢独有的特性吗?Shuomingshu你说呢?你要不要来具名一下?WeAreScientist留言
  • 这顺序是不是搞反了啊?何来我攻击匿名? 2010年发生过的事情导致杨秋兴跟陈菊两方冲突.其中显示了民进党候选人陈菊的干部在PTT上活动.这是负面事实.不是攻击.现在1985联盟既然出自PTT又后来喊出与民进党口号吻合的议题.能不让人直觉想到一样的事情重来一遍了嘛?你可以说我在展示银发文的动机.但是这部分不是他亲口所讲.所以只能留在这里当背景备考了.接着我就看到PC244685那段话了.回他了一个理性说法.同时也回他了一个他自己的说话方式.两种方式并行总该可以沟通了吧.并非全天下所有匿名的都被银批了不是.而是有嫌疑的那方.1985联盟.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11 (UTC)[回复]
  • 其实还有卡神其实也是在PTT上活动的一方.卡神被外界归类为民进党谢长廷派系一员.如果没记错ID是为slow.这PTT上有大量的相关事迹可以参考.我就不连结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23 (UTC)[回复]
  • 恩,不知道是谁的中文“造纸”太差,我就是看不懂你到底要表达什么。陈菊的干部在批踢踢上活动,是事实,为什么是负面事实?那我在批踢踢上面活动是不是负面事实?那陈菊的干部在UDN blog上活动是不是负面事实?那银正雄在UDN blog上活动是不是负面事实?WeAreScientist留言
  • 所以我才会提问,挑明“批踢踢”的理由何在?“批踢踢”在陈杨冲突(我没去看那是什么鬼东西)的独特性何在?脑筋清楚一点。WeAreScientist留言
  • 1985联盟“喊出与民进党口号吻合的议题”的理由何在?你作梦梦到的?WeAreScientist留言
  • Shuomingshu如果你哪天终于发现你先前所言没什么道理而感到愧疚,我唯一小小的要求就是请你把你在讨论页上贴上来这些批踢踢、1985等不相关的废话删掉,它们很占版面。WeAreScientist留言
  • 所以你觉得政党在网络上伪装自身活动,如民进党公然于PTT上活动,但是他不说自己是民进党,也就是台湾俗称的网军行为,是相当正常的?又出乎意外的一个答案了.这价值观真的不一样啊.话说这不是操作言论自由属于不名誉的事情.另外你这叫骂...呵呵,看的懂的就懂.你看来一点都不会觉得良心不安.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3:48 (UTC)[回复]
  • 另外前面已经提及,1985联盟发源关键是PTT.该联盟起源于PTT八卦版.银批了几天1985联盟,想到或许没人知道为何银那么激动.就写下这段资料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3:55 (UTC)[回复]
    • 什么时候起源变成八卦版了,还真是个八卦。看来你对批踢踢根本毫不了解,这个讨论串建议删掉,我不会在意。WeAreScientist留言
    • 咦?这啥时来的一段.那是不是军旅版?不过我还是觉得不确定.因为毕竟1985联盟到现在根本就是匿名.又谁能真知道他们真正的起源是什么了.知道了一切就有真相了.而不是看到转贴,又看到脸书,还看到新闻.但是就是见不着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08 (UTC)[回复]
  • 你如想知道民进党口号有没有与1985联盟说法重合,可以从反核四,反大埔拆迁,反服贸,打马,这四个方面观察.虽然他们原始的目标也许真是替死者洪找出真相.可是在8/3大游行演说以后已经加入了这四点了.加上PTT的背景.很让人担心啊这个.Shuomingshu留言
  • 跳梁先生,你在讲什么我在讲什么阿。我要你论的东西一直都很清楚:批踢踢的独特性。结果你扯到政党在网络上伪装网军。更别提连你扯到的东西都破绽百出,我都懒得讲了。WeAreScientist留言
  • 你自己也说了,反拆大埔是在演说提到的,而不是口号、或是游行诉求,而且提到的目的是用来说明此议题没有被社会充分关注。不能依此就说和民进党口号吻合。另外如果要质疑1985联盟,那你也应该了解一下他们前后几篇重要的文章。另外,你一直想把1985抹绿,然后就可以说什么“事情重来一遍”,好像如果真的是绿的就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不过你一直没讲清楚是什么糟糕的事。WeAreScientist留言
  • 你别崩溃嘛,举点会的来听听.我举个例子吧.民进党反核实际上是大约从创党之初已经开始.(那写着1986).所以反核的议题一定会自动跟民进党的议题重合.虽然说反核的人不见得是民进党.但是民进党当然会反核.这样说不反对吧?你那“此议题没有被社会充分关注”的说法根本经不起考验.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53 (UTC)[回复]
  • 接着你说PTT独特,我也不是反PTT,而是认为当初既然民进党曾经在上面活动过.如卡神今年七月初还有因为北市请了AKB的成员而专门批了一篇文在blog上引到八卦版.这表示了仍是活动中状态.不只是过去的事情.如果你知道我知道的这些.难不成就自我安慰一句“你扯到的东西都破绽百出,我都懒得讲了。”这是怠惰对查证没热情,还是因为立场的问题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认为是应该的.这就不得而知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0:00 (UTC)[回复]
  • 我本来没崩溃的,刚看完你的文真的非常崩溃◢····崩╰(〒皿〒)╯溃····◣。你到底有没有讨论诚意阿?还是只要看到批评你的话没看清楚先乱回再说?话也是没经过大脑就说,一下说我公然侮辱,一下说1985联盟起源于八卦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 你可以理解为何我要在你本来文字底下回了吗?因为你一直跳针。民进党反核到底干我屁事。民进党必反核,这点我存疑,但别争,因为无关。“此议题没有被社会充分关注”不是我的说法,你根本就没好好看别人在写什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 你说我“说PTT独特”?跪下来求你了,把别人写的东西重看一遍。看完以后把你打的跳针文删掉。--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 怎么了?说到要害了然后就不能针对主题回复.你千万后面别开始跳针反核四不是反核啊.民进党创党之初反核的成果就是逼迫政府停了核四预算.还有扁刚上台后再次停建了核四.连现在民进党争的还是核四公投题目.挺巧合.我每次看到有人就著反核跟反核四不同穷辩我就感觉一阵奇妙.很多人没搞懂,其实反核,实际内容就是只有反核四,核一二三到现在运作的好好的.当然我知道反核的终极目标的确是全数核电停下.可即使政府有回应部分人民的期望提出减核的计划.(因为前面是扁政府,这回应人民期望...)看来依然无助于理性讨论.反核的讨论目前算是不理性的吧.例如1985联盟登高一呼:“核四的鸟笼公投,他有照程式走吗?”这点更是让我喷饭.因为公投法基本上是2004年初才有的.可核四公投被拿来当议题跟活动主题是有历史的.远早于2004.这联盟不说反核团体如民进党何时按照体制推行核四公投过.却说现在按照公投法的核四公投没照程序走.这还不是跟民进党议题重和?真巧,民进党也这样说的.我知道你暂时不会接受.其他三个我也有很多想讲的.但是就著一个反核先说吧.告诉你为何我认同银说的.这讨论可不简单.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16 (UTC)[回复]
  •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反核四不是反核?若视力有问题,请去矫正。另外,我再说一次,民进党反核干我屁事。--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03 (UTC)[回复]
  • 请论述批踢踢有何独特性莫再跳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03 (UTC)[回复]
  • 我请你论述批踢踢有何独特性已经超过四次,由于你显然很可能有阅读障碍,特帮你把前面问题出现的地方都以粗体标注。--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11 (UTC)[回复]
  • 这就怪了,我来数数看我说明这条目出现的次数.开头说过,接着有人再问这条目想表达什么,帮忙撷取了关键一次,然后你出现了我再解释了一次,接着是说明议题重合之处.结果你就重复的说那句有问过却表现的好像没答案,你说的,四次.我是没算过你问了几次,有四次?这是跳动了四次不成?不过对于回答当不存在,如上面说自己说银说过了什么,问了却拿不出根据,完全就是自己在写自己言论的状况,大概能理解为何会发生现在这对话了.你这不是自己在当看不见嘛.我可没把言论屏蔽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05 (UTC)[回复]
  • “你千万后面别开始跳针反核四不是反核啊”接着你回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反核四不是反核?”,这,我不都说了“后面”别说那些已经争吵到滥掉的论点.难道我的意思你没看出来. Shuomingshu留言
  • 跟你讨论真的非常困难,难如登天。原因是你针对别人的质疑几乎不正面回应,一直扯东扯西。可不可以麻烦你,把此“批踢踢的一些背景”整个段落的逻辑以推论的方式简单整理成一两句话?像这样:OOXX -> OXOX -> OXXO -> 所以XXXX。不然没办法讨论。因为我从头到尾都是在问批踢踢有何独特性这个问题,但你从没回答,却回复大量不相关的文字。--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13 (UTC)[回复]
  • 你这强人所难吧?我标题写着“PTT的一些背景”,结果你想我叙述的是“批踢踢有何独特性”,怪不得应该介绍的是银正雄,你却强调网友说.其实你可以另立条目的.例如专门写一个段落标记“批踢踢的独特性”,或者为了为了该网友的言论独立创造一个分页专题介绍.没人阻止你这么做吧?看来我真的没感受错.即使标题写的挺清楚.结果仍然被无视了.原来我们说的是两个不同的主题,你没看我标题,我错认了你的提问.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57 (UTC)[回复]
  • 怎么把我言论去除了.算了.我补回来了.你说推论有点错.这里在于陈列银批评1985联盟时的背景PTT发生过什么事,顺便侧写到为什么他会认为1985联盟跟民进党挂勾.
  1. 2010年10月06日民进党候选人陈菊的干部匿名上PTT爆料“杨秋兴说谎,抓到了!”,PTT两站长辞职.
  2. 卡神仍在PTT上活动,普遍认为是民进党谢系人马,ID是slow.最近一次活动是今年7月2日北市请AKB宣传时.于八卦版上引了自己的blog文.
  3. 1985联盟出自PTT.
  4. 1985联盟于8月3日游行最后的演说添加了与民进党重合的议题,反核四,反大埔拆迁,反服贸,打马等.
  5. 民进党反核实际上是大约从创党之初已经开始(1986),反核此议题“有足够时间”被社会充分关注,并不是此议题“没有”被社会充分关注.
  6. 目前反核实质上等同反核四.因此反核四的确与民进党议题吻合.
  7. 1985联盟演说讲到:“核四的鸟笼公投,他有照程式走吗?”,无视2004公投法前的核四公投推行状况.却说现在按照公投法的核四公投没照程序走.刚好与民进党说法又再度吻合.

目前我就陈列了大概这些吧.所以银提到1985联盟有指责其与民进党挂勾,更是对PTT上的匿名团体1985联盟反应激烈.其来有自.至于你简写的那一段也许就是你看到的吧.OOXX?别这样,放开心胸接受些背景的事实吧.你或许会跟我一样觉得他说的还真没错.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0:39 (UTC)[回复]

  • 我说你4.~7.是在跳针,这跟批踢踢无关,等到把批踢踢这部分解决后再来讨论。所以是这样:DPP干部上PTT爆料 某谢系会上批踢踢 + 1985来自批踢踢 -> 1985跟民进党挂勾 -> ??? -> 银正雄反应激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0:59 (UTC)[回复]
  • 我是觉得是相关的.所以没啥特别的评论,只是陈列事实.我没说民进党是怎样的党.我也没说1985联盟是好是坏.只是提出有关联的事实.这不是本来就是wiki上的正常做法.至于银的反应程度如何,我看他文章觉得是激烈的.情绪应该是颇激动.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06 (UTC)[回复]
  • 另外你一定会觉得这些东西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譬如某天1985联盟身份总算全部明朗了,被发现了真正的关联.所以在那一天之前,这些背景终究是背景.所以我写在讨论页备考,而不是正面的条目.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0 (UTC)[回复]
  • OK,所以“???”的部分你不补上。所以现在逻辑是这样:DPP干部上PTT爆料 某谢系会上批踢踢 + 1985来自批踢踢 -> 1985跟民进党挂勾。好棒的推论,你自己看了都不觉得奇怪?这等逻辑我说真话,国中生都可以看出来有多荒谬。--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3 (UTC)[回复]
    • 今天首先,那个“->”毫无逻辑可言。我写个给你看:你吃饭 + 狗也会吃饭 -> 你跟狗挂勾。话说挂勾是什么意思阿,这篇可能需要你定义一下。--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7 (UTC)[回复]
    • 再来一个:有些杀人犯在台湾出生 + 你在台湾出生 -> 你跟杀人犯挂勾。--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9 (UTC)[回复]
    • 第二就是我讲了半天的,批踢踢其实没有独特性的问题。今天假设,DPP党员一定(也就是几率为1)在批踢踢上活动。那么,知道1985来自批踢踢这个事实后,1985是DPP党员的事后几率,就会比1985是DPP党员的事前几率高。问题是,DPP党员一定在批踢踢上活动吗?--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23 (UTC)[回复]
    • 大错特错。根据我的了解,DPP党员活动范围还包括:FB、UDN blog、雅虎新闻底下的留言。所以呢,照你的逻辑,有DPP党员上UDN blog + 银正雄来自UDN blog -> 银正雄跟DPP挂勾。--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27 (UTC)[回复]
    • 还有一件事,你最前面有讲,刚才忘了说,我帮你补:大前提─DPP干部上批踢踢爆料,很负面;小前提─1985来自批踢踢;结论─1985很负面。这论述错就错在,负面的东西,是爆料,不是上批踢踢;所以想借着批踢踢把负面递移到1985身上,是完全说不通的,荒谬。真的,一个国中毕业生也能看出来。--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4 (UTC)[回复]
  • 你要回到“匿名”两个字上面去.你忘记匿名与否的问题了.我前面不还有着这段话: 所以你觉得政党在网络上伪装自身活动,如民进党公然于PTT上活动,但是他不说自己是民进党,也就是台湾俗称的网军行为,是相当正常的?又出乎意外的一个答案了.这价值观真的不一样啊.话说这不是操作言论自由属于不名誉的事情.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2 (UTC)[回复]
  • 一个言论近乎全数与民进党议题吻合的匿名团体,刚刚好来自PTT,给人的感受应该是满明确的.所以我认同银的说法.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6 (UTC)[回复]
  • 这跟“匿名”天杀的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这些废话我之前都看过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6 (UTC)[回复]
  • 很好,所以你跟狗有挂勾,你跟杀人犯也有挂勾,连银正雄都跟民进党有挂勾。结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8 (UTC)[回复]
  • 别叫了好不,看了都快笑翻了.果然人话无法沟通.你的逻辑不同于常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8:06 (UTC)[回复]
  • 回头看了看你的推论,可我前面说了:“你说推论有点错.这里在于陈列银批评1985联盟时的背景PTT发生过什么事,顺便侧写到为什么他会认为1985联盟跟民进党挂勾.”突然觉得或许我不该认真阅读你说过的话.因为你开始就没看到标题,接着我还以为你想讨论这段落内的内容,接着你不知道想到哪去了,天马行空.顺便补上更前面的一句话:“没啥特别的评论,只是陈列事实.我没说民进党是怎样的党.我也没说1985联盟是好是坏.只是提出有关联的事实.这不是本来就是wiki上的正常做法.”所以还是别推论了,看看这些陈列的项目自己心里有感受那就足够了.实际上应也有正面的PTT背景事实可以记载才是.欢迎补上.不需要在这里争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22:49 (UTC)[回复]
  • “说”先生,这议题已经结案了,怎么又打一大段废话?从民进党党员上批踢踢 1985来自批踢踢推论到1985和民进党有挂勾是你说的。我于是依样画葫芦,推得你跟狗有挂勾,你跟杀人犯也有挂勾,连银正雄都跟民进党有挂勾。这已经结案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5:06 (UTC)[回复]
  • 所以说穿了就是没有PTT的相关正面事实可以记载了?都几天了.没声音了.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证明”1985联盟跟民进党无关.没人阻止.列举事实这么困难?都说了并不是推论.而是PTT的背景就是这样.列举的全部都是事实.感受就已经如此强烈了等同结论一般.不认同银的说法也不需要这样叫骂吧.以后来这里编辑的可以好好重看这现象.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05:15 (UTC)[回复]
  • 现在是要否认你之前说过1985和民进党有挂勾吗?如果不是的话就请闭嘴,我想大家不太欢迎跟杀人犯有挂勾的人。--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00 (UTC)[回复]
  • 1985早就说过他们和民进党没关系,成员里面有蓝有绿,这些你都心知肚明,还故意要把别人抹绿,不要脸。--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00 (UTC)[回复]

PTT就是这样的网站不是吗?那些网络独裁者与藏镜人只敢骂抬面上的政治人物独裁却没种承认自己也躲在网络上做一样的事。1985联盟成员当然是有蓝有绿甚至都有红了,马英九去一下阿里山他们就说:马英九躲到阿里山,其实东方红里面的旁白也有句是在说抗战的时候蒋介石躲在峨嵋山,若不是从小看着东方红跟穿着印有切.格瓦拉的潮T长大哪能够如此的有创意呢?所以我当然会承认1985联盟是个每次上街都要民进党民代帮忙申请路权的中立团体啰。42.67.170.221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7:34 (UTC)[回复]

关于WeAreScientist及Shuomingshu的立场

  • Shuomingshu先生前面指责我“因为立场的问题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认为是应该的”,我想反问“说”先生,你觉得我的立场是什么?那你自己的立场又是什么,究竟是不是银正雄的亲友或是本人、抑或银正雄部落格那些自嗨的格友们?你现在人在美国还是欧洲?--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21 (UTC)[回复]
  • 这是笑话嘛?太好笑了.已经无法沟通了啊.不过我觉得你一开始就不是来讨论的啊.你可以继续叫骂.不过只是让大家更清楚你的立场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5:36 (UTC)[回复]
  • 不要学下面那个P某又断章取义了.我觉得比较完整的段落是“这是怠惰对查证没热情,还是因为立场的问题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认为是应该的.这就不得而知了.”你真要选择我批评你的话也该是从“怠惰对查证没热情”跟“因为立场的问题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认为是应该的”两者中则一,而我不都说了,我“不得而知”,我不知道你的状态,只能感觉到这些就是.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18 (UTC)[回复]
  • 你之所以给我这种感受最主要还是那句“你扯到的东西都破绽百出,我都懒得讲了。”我还耐著性子在回复你呢.不知道你满意不?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24 (UTC)[回复]
  • 另外如果我真是银的亲友,其实,你看过方针没有?

处理条目主角所作的编辑:

有时,条目的主角会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来参与条目的编写,尽管维基百科不鼓励人们撰写关于他们自己的内容,但当条目主角自行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资料时,我们应当保持容忍。当匿名编者清空生者传记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时,应牢记这可能是条目主角移除具存疑性内容的动作。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此等编辑则不应被视作破坏。我们反而应该欢迎并邀请该编者来解释他/她对条目的看法,我们应当宽待那些试图移除在他们眼中为不实或不公正内容的传记主角们。

你仍然坚持我是银的亲友?真的?你可以认为我是,我不介意的.因为我很确定我目前认同银的言论.是与不是,对我来说并没有差距.然我并不是银的亲友,无法自认.反而是你,你如何自处?因为你目前是反方.看起来是不认同银言论的编辑者.正面跟反面的意见如果无法达到协议的话,看来这保护就应该继续下去.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34 (UTC)[回复]

Shuomingshu 与 PC244685 争执

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Shuomingshu
  • 本人想请问阁下,本人什么时候、在何处“抹黑”谁,本人的经验在何处?,本人的作为阁下从哪里知道的?。阁下现在能否帮忙回答一下好吗,不燃无凭无据的话,在维基或是法律之前都是不被接受的。

不过阁下确实有过:

如果我真的把这段话写入民进党条目内大概一个小时不到就被支持者移除了吧.

——Shuomingshu

--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26 (UTC)[回复]

  • 我把原文再重复一遍: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此段落根本与你标记的文字不同.所以把你那段标上你自己的名称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56 (UTC)[回复]
  • 阁下,如果你说历史页面不是更肿?我最后的文句是哪个版本原来我不能确认.而是得交由阁下确认改写然后标记上我的ID? 你把我最后编辑完成的文字复制上去,我允许你标记我的ID,反正上面还有不是.多标记一次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01 (UTC)[回复]
  • 没办法,只好自己写上以正视听:

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PC244685

这版本是PC244685你自己写的.还胆敢标记上我的ID?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07 (UTC)[回复]

* 同上,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有使用过PTT,才会了解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会偏反的原因,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阶级等等的问题,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惨之后,到网络上乱吐苦水,觉得网络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阵营的心理。另一方面,阁下在维基的前科纪录也颇为丰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

--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10 (UTC)[回复]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

  • “政党倾向”、“抹黑”字眼难道不是阁下所提?我从没用这些字眼过。又文字何处不同?有就指出来啊?还是阁下觉得本人还可以入侵维基系统,把纪录更改?--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28 (UTC)[回复]
  • 我错了,我向Shuomingshu道歉. 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20:28

(标记手法示范,好孩子别学.)若依照这前述歪理来看,因为是我写的,我标记的,何来窜改? 还是阁下觉得本人还可以入侵维基系统,把纪录更改?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41 (UTC)[回复]

  • 不得已,再次写上了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Shuomingshu

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PC244685

难道我得认同你的版本等于我写的?简直强人所难. 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20:56 (UTC)

  • 阁下的三次修改纪录123

不同之处:

同上,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才会了解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偏反的原因,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阶级等等的问题,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惨之后,到网络上乱吐苦水觉得网络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阵营的心理。另一方面,阁下在维基的前科纪录也颇为丰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

——PC244685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

——Shuomingshu

纪录一切呈现,反观阁下提不出连结证明。--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1:21 (UTC)[回复]

  • 这不正说明了全是你写的.原来我没有修改自己文字的权利.得由你选择我该表现出你想表示的那一方向.特定的那一段文字.最后竟然还得标记是我写的!?说吧,你是不是比我更痛恨1985联盟,所以要写上一大段又一大段的攻击言论.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1:28 (UTC)[回复]
  • 顺手照你手法重批那谬论一遍,先把你的言论去掉大部分,随我意思找个地方标记:

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惨之后,到网络上乱吐苦水,觉得网络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阵营的心理。另一方面,阁下在维基的前科纪录也颇为丰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PC244685

然后这样一对比: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Shuomingshu

你竟然还有勇气问我哪里有“抹黑”,哪来的“经验”.无言.想改变说法也可以,不过就是我被你抹黑,改成你想抹黑我,也绝对不是你经验丰富,而是你没经验漏馅.好不?2013年7月26日的账号,可以开始比谁有资格了.这真的是太神奇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04 (UTC)[回复]

那么,请阁下提出反驳这些连结本人版本123的证据,光阁下单方面宣称抹黑是没用的。事实就摆在眼前,阁下你怎么看这些纪录的。还是你真的觉得这些纪录也被窜改过?--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16 (UTC)[回复]

  • 阁下,那段话难道不是你说的啊?难道我对所谓的“前科”这两个字会意错误?还是你那威胁性的“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云云都不是你讲的.就说了,敢做不敢认啊.你尽量否认好了.纪录上很清楚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32 (UTC)[回复]
  • 所以就是不认有写过“前科”两个字,连一长串话都可以无视了.恩,理解了.可是这样一来不就失去焦点了嘛.我反对的是你对我的言论进行切割,更动了表达强度,还把结尾的言论标记成我的ID.更别提换了言论的先后次序.你自身的发言在先,却抢先标记了我的言论.我什么时候不承认?“抹黑”、“政党倾向”、“1985联盟”等字眼我有提及.纪录都在上面.我还复制了几遍对照.若不相信我,你可以回去看你老是在强调的纪录.反而阁下不认写过“前科”两字,最后自己说的那威胁性的一句话更是直接无视了.看来,要继续绕循环了.有勇气写下,要有勇气承认啊.抹黑就抹黑,还不让人说.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45 (UTC)[回复]

同上,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有使用过PTT,才会了解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会偏反的原因,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阶级等等的问题,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惨之后,到网络上乱吐苦水,觉得网络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阵营的心理。另一方面,阁下在维基的前科纪录也颇为丰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

——PC244685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

——Shuomingshu
  • 你确定当初我的话不是我写的??????我不都具名是自己写的了嘛!?有像你这样把我的话更改一遍成自己想要的格式,然后塡上我的ID!?别循环了好不.你还是在做一样的事情.一点反省都没有.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32 (UTC)[回复]
  • 哀,阁下不是资历颇深,6月就加入wiki了吗,怎么会不知道Template:Quote是用来标出讲话的内容,还有是哪位说的,用法是

这是一个引用。

——作者

,我这样标错了吗,凭阁下自豪的资历难不成,会连这也不了解?--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38 (UTC)[回复]

  • 再举例好了:

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

--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41 (UTC) [回复]

哪位说的

——PC244685

不了解

——PC244685
  • 我是越看越不了解你想表达啥了.不了解就说嘛.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刚好发现我上面有用这语法就顺手拿来用了.刚开始不用是因为不会用.这下可好.会用了就开始滥用.第一次使用很兴奋我知道.可你原本的第一段说法怎么了?你说过“前科”、“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然后开始讨论会不会使用语法?你似乎还是没搞懂问题在哪.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0:59 (UTC)[回复]

我这样标错了吗

——PC244685

学你这样东凑西凑还挺有趣.每句还真的你都说过.至于意思一不一样,满不满足你想表达的,恩,以你的做法来看不重要.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01 (UTC)[回复]

的言论啊?

——PC244685

不接受

——PC244685

完全不认账

——PC244685
  • 阁下这么一说,老实讲没有人看得懂是什么意思,如果阁下觉得本人哪里作错的话,请明确提出来,让本人有改进的空间。另外,我是不知道阁下是否对我用quote特别标示阁下的语句感到不满,不过如果阁下要使用quote标示我的语句,乐意至极,只要不窜改内容与作者的话,直到阁下气消为止。--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29 (UTC)[回复]
  • 所以你总算开始有点了解了?争论就在上面一长串,回头看一看.你觉得开始你那选句正常嘛?另外既然你自己的说话方式你自己都接受不了了,还苛求别人接受.我啥时跟你签了不平等条约.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59 (UTC)[回复]
  • 如果阁下是不满quote的话大可直说,但也不必要把阁下讲过的话,硬是套在别人身上,然后分明是本人的话,阁下却又不知怎么回事改成阁下自己说的,我觉得这样的行为相当令人难以接受[12][13][14][15],事实很明显了,阁下对自己的话就是不认。阁下相信不小了,把问题讲出来应该不会太过困难才对,看着阁下猛框quote,我心里不知该如何形容,才能呈现我的想法,又不让阁下内心受伤。

另外,阁下说话要负责任啊,“政党倾向”、“抹黑”、“相关经验”、“被PTT外批惨”、“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这些若无证据,维基和法律之前都不会被允许的。--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9:12 (UTC)[回复]

同上,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有使用过PTT,才会了解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会偏反的原因,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阶级等等的问题,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惨之后,到网络上乱吐苦水,觉得网络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阵营的心理。另一方面,阁下在维基的前科纪录也颇为丰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PC244685

所以阁下你想要表达什么?如果阁下真的使用PTT,了解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阁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龄层、政党倾向等等的问题,而不是现在被PTT外的言论批惨之后,到网络上随意抹黑,想刻意营造网络上大家都支持1985联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阁下目前的论调来看肯定是颇有经验,不要觉得别人会不知道阁下一直以来的作为。

——Shuomingshu
  • 这些辞怎么了?维基不允许?要负担法律责任?请问你原本言论是?先过你自己这关如何.好好解释一下你原本言论想表示什么.指责我的前科找了这么镸一串竟然没有颇为丰富,你又知道我什么作为.不过你的经验很丰富这点可能是错的,那是因为你认为自己经验很丰富我错认了.毕竟是7/26的新账号.我还是挺好奇你的动机.更别提推论不犯法.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5:54 (UTC)[回复]

1985联盟成员说法

  • “医师、研究生、大学生、刚退伍待业中的朋友、证券业上班族、软件工程师、前国会助理、一般上班族”1985联盟脸书 2013/7/22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03:33 (UTC)[回复]

正心专案

Shuomingshu提出用户查核请求

这件事让我非常愤怒。请看这里。比起理性讨论,Shuomingshu更像是来做言论审查的。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4:09 (UTC)[回复]

  • 后两个用户WeAreScientistPC244685均是在银正雄条目与讨论中活动的编辑者,本人曾与两者起过冲突.两者均欲在东森新闻扭曲银正雄文章后道歉的事件叙述后方加入一个对银正雄有名声损害的描述段落.而WeAreScientist除了想把段落添回外,还欲删除本人后来加入银正雄与1985联盟之间起冲突的事件经过.[16].(该段落原本还在页面上最后未被删除)
  • 我们三者在银正雄条目与讨论的冲突直到8月8日PC244685破坏报告上申诉本人后基本上可以说正式告一段落.PC244685他于8月11日对该申诉做最后一次回应本人解释后.处理结果二:“拒绝四次回退中有至少两次为清除不可靠来源,不满足3RR”“补充该处理结果曾被IP用户擅自修改,目前已将此IP用户处以31小时封禁”.该两位编辑者直接进入了无活动状态.
  • 然此时从纪录上可以看到LetwindFly2013在8月11日同一天创建,在Talk:洪仲丘事件页面上激起了很大的冲突.也导致下方回报了许多次关于Talk:洪仲丘事件的傀儡查核报告.加之WeAreScientistPC244685两位同时进入了无活动状态.衔接点相当刚好.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在Talk:洪仲丘事件页面上与LetwindFly2013等于是毫无交集的.未针对他本人发言过什么评论.待8月14日激烈的冲突告了一段落后,第一次于8月17日的交集就引来了其人身攻击.同时针对本人与银正雄.[17].本人不回应,给予了警告,删除了该人身攻击言论.随后LetwindFly2013对本人申诉破坏的时候[18],等同是直接引用了PC244685原本的申诉内容后半段.[19]于本人遭到封禁三日处分时同步破坏了银正雄页面.[20].然同时WeAreScientist又于当天再度活动了,时间衔接相当巧合.并且令人玩味的是,如果当初WeAreScientistPC244685均相当坚持加入此段落,为何两者见到了LetwindFly2013不论正反的事件叙述全数删除的状况仍是毫无反感,甚至是相当配合的呢?难以理解.活动时间的巧合并不是最主要的.而是立场,行动,言论三者的重合.显见有组织性.
  • 因此我除了提报查核LetwindFly2013Candyfloss,也提报WeAreScientistPC244685.

值得注意的是此四个账号基本上都可以说是新账号.其实本质上没有谁是主账号的说法.而且不能排除有真人傀儡合作的情况.特别是针对1985联盟负面言论的扫荡. --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21日 (三) 11:38 (UTC)

  • 其实很多东西,诸如行文、贡献等,都可以明显看出这些账号的不同。
  • Endowed with incogitant substantiating of things, abundant imagination, and a logic-proof mind, it is not surprising at all that you maliciously declared the strong connection between alliance 1985 and DPP merely based on the fact that alliance 1985 originated from PTT, and that some members of DPP are active on PPT. This is my last comment on you.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4:09 (UTC)[回复]

(:)回应Shuomingshu的逻辑有问题,看不懂有何争议?我删除洪仲丘学长生父、养父母、姐姐、亲哥哥的名字与职业,本来就是要保护受害著家属阿!Shuomingshu是极少数意见就诬赖别人是魁儡!银老的粉丝看久了银老的‘原创研究’,整天疑神疑鬼的、思绪混乱、智力下降本来就是很自然的事!——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5:07 (UTC)[回复]

容我复制贴上:我感觉该员最妙的是这段.他大喊着受害者耍很无辜! 请保护受害者家属隐私 去除姓名与职业 与近况!,结果删除的内容提到洪的大哥是个志愿役的职业军人,而且是军官.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02:26 (UTC)[回复]


驳回 驳回,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之前已涉两次CU案例,并没有发现滥用傀儡的证据。--Kegns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2:44 (UTC)[回复]
我观看八月的处理结果分别是“Suzuki1314与Candyfloss不相关”与“LetwindFly2013与庄大尾不相关”,之前应无查证过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的关联.也就是没有“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不相关”的说法.前发现者Znppo回报时其实并没有直接参与讨论.而且看来他同样怀疑Mapayna与本人,故之前他有把Mapayna与本人分别列入不同的傀儡查核当中.也可能是因此有参与讨论的Mapayna意见没有引起Znppo重视.况且我想查的主要重点不是“洪仲丘事件”讨论页面的争端.而是为何在“银正雄”讨论页面上.当WeAreScientist与PC244685几乎同时停止活动的同时,LetwindFly2013却出现在洪仲丘事件讨论页面呈现活跃状况.(而且交界点似乎就是LetwindFly2013被创建的时候)更别提又是这么巧合,刚好本人被封禁后这两位又出现了.连LetwindFly2013提出的破坏申诉都简直如照抄PC244685一般.有许多巧合真的颇让本人怀疑.如前面叙述:“活动时间的巧合并不是最主要的.而是立场,行动,言论三者的重合.显见有组织性.”(LetwindFly2013后来有回过头清空大量银正雄页面资料)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21 (UTC)[回复]

其实这四个新账号是否有关联,并没有被查证.而是直接被拒绝查核了.“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之前已涉两次CU案例,并没有发现滥用傀儡的证据。”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01:50 (UTC)[回复]

作为以后申请保护的参考

申请临时的全保护,因为页面已经再次遭到具有强烈否定主张而且已经注册的编辑者盯上了产生大量破坏.已经损失了过半内容.按照以前经验若现在实施回退进行恢复的操作必定会遭到再次破坏或者产生编辑战.故申请保护.该条目页面很奇怪的状况是,即使是当初有负面看法的人也不愿意保护自己之前在页面上添加,仍留在页面上的负面内容.而任由清空页面的破坏产生不做任何恢复.故这明显不只是预见性的保护动作.而是可见需要直接冷处理的情况.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2:50 (UTC)[回复]

(!)意见银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又在闹事了!,在银正雄条目与其很多维基人发生编辑战,银正雄的支持者不顾其他人反对 ,坚持加入引用银正雄部落格内的‘偏激原创研究’,在条目讨论页中很多维基人反对维基百科成为银正雄的部落格,大部分的网友均反对银正雄的观点,结果银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到处诬告反对者们为魁儡,毫无自省能力!‘银正雄的原创研究’内容涉及攻击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属,以免维基百科沉沦为银正雄粉丝发表‘银正雄原创研究’的部落格,这样银老之流又会更积极的在其部落格发表更激进的‘原创研究’等着被抄进维基百科,让银老在洪仲丘事件又多露了脸!这样会导致更多的落魄无耻文人有样学样,纷纷跟进发表更激进的‘原创研究’等着被抄进维基百科!导致维基百科变成落魄的无耻文人打广告的‘垃圾桶’!。

因为银正雄的支持者已是‘自动确认用户’,半保护无法保护条目,所以请求管理员‘全保护’银正雄条目,以免维基百科沉沦为银正雄粉丝发表‘银正雄原创研究’的部落格

请管理员多注意Shuomingshu留言)的行为!并防止银正雄条目成为银正雄的支持者打广告,免费宣传的好地方!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11 (UTC)[回复]

拒绝,内容争议。请使用条目的讨论页或以其他形式解决争论但是请注意如果有恰当使用来源的话,以银正雄本人的部落格准确介绍其对于某事的观点是合理的,而这与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并无相违背之处,不过当然如果有新闻报导的介绍是更好。非原创研究主要是对于编者的规范,例如假设有个某人在自己部落格说“苹果是绿”而没有提供关于大众舆论的资料的话,编者便不能在维基百科中直接当作“某人说苹果是绿的并且广受大众支持”这段话的来源,而是只能当作“某人表示苹果是绿的”这段话的来源使用。--KOKUYO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46 (UTC)[回复]
(:)回应
LetwindFly2013你似乎完全扭曲了事实.银正雄BLOG上的文章多如牛海.本人是按照之前IP用户主要欲纪录的事件部分分别给出纪录.因此事件只有两个.一、银正雄的文章遭到东森新闻综合报导而扭曲了原意.使多数读者认为银正雄攻击了受害者家属.东森后来删除了原本的新闻并且登出道歉.本人同时纪录了银正雄与东森新闻在这事件中的过程.该段落后面有一小段落是他人写上的负面事实.二、银正雄抨击1985联盟的游行,并且后来指出其与民进党挂勾.同时我也纪录了1985联盟这方的回应与银的后续回应.并且在多数文字段落下给出可以查证的注脚.哪来的“偏激原创研究”说法?根据事实研究是没错的.另外阁下删除页面大量资料我不愿意与你争执.也不愿意与你产生编辑战.随着时间过去破坏者自然会离去.另外阁下对银正雄的否定态度明显到谁都可以感觉的出来.片面说我支持银正雄可不代表你是中立立场.你急欲否定银正雄,并且已经删除那大段落对1985联盟为负面事实的纪录.心态到底又是什么?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57 (UTC)[回复]

(!)意见:台湾的舆论就是大多数人认为银正雄的观点是错误的偏激言论,可悲的老人家!哀!——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59 (UTC)[回复]

(!)意见:完全同意LetwindFly2013上述言论,Shuomingshu我不把之前那段加回去你也好意思来这边说嘴,之前是谁拼了死命要删掉的?!我说,我开一个部落格,每天写“一加一等于三”、“一加一等于四”、“一加一等于五”...这种完全偏离事实的文章,有需要写进维基百科吗?没有吧!所以同理,银正雄的那些文章也不应写进维基百科。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4:25 (UTC)[回复]

(:)回应:LetwindFly2013,1985联盟当初刻意在演说中提到大埔,核四,服贸等等民进党议题,那时候还能宣称那些不相关的民进党议题是25万人的意见(实际最多11万).结果到了8月18日.参加反大埔拆迁活动的人数只能宣称2万(实际上最多6000).这对你来说有没有达到可以参考银正雄言论正确与否的标准?真巧,银正雄也是站在1985联盟对立方的.也就是那差距的所谓23万人的意见.所以台湾的舆论,这辞,不是你单方面能宣称的.虽当初没人能预料到为何1985联盟改变了初衷.可不代表大家后面会选择遗忘那被利用的事实.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5:12 (UTC)[回复]

    • 这里面可以看到管理员对纪录方向的解释,以及我本人的解释.顺便可以看到两位的说法.管理员说的争论这辞其实不大准确.正反两方都是同意进入全保护.然看来管理员更介意的是争端是否解决.目前看来是没办法的说.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21:03 (UTC)[回复]

白衫军有11万人这么多吗?那1985脸书按赞怎么才1万多?台湾每11个人只有1个人有用脸书吗?亏1985是脸书串联的,没去按赞的人还那么多...我看白衫军实际人数连2万5都不到真有25万这么多马政府早就被推翻了。谁要是跟我说红衫军70万那么多怎么扁政府没被推翻我会说红衣军最多不超过7万,而且大部分都只有第一天有去1、2个钟头晃一下而已。42.67.170.221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7:58 (UTC)[回复]

删除来源为银老部落格的原创研究

银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一直再闹事!,在银正雄条目与其很多维基人发生编辑战,银正雄的支持者不顾其他人反对 ,坚持加入引用银正雄部落格内的‘偏激原创研究’,在条目讨论页中很多维基人反对维基百科成为银正雄的部落格,大部分的网友均反对银正雄的观点,结果银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到处诬告反对者们为魁儡,毫无自省能力!‘银正雄的原创研究’内容涉及攻击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属,以免维基百科沉沦为银正雄粉丝发表‘银正雄原创研究’的部落格,这样银老之流又会更积极的在其部落格发表更激进的‘原创研究’等着被抄进维基百科,让银老在洪仲丘事件又多露了脸!这样会导致更多的落魄无耻文人有样学样,纷纷跟进发表更激进的‘原创研究’等着被抄进维基百科!导致维基百科变成落魄的无耻文人打广告的‘垃圾桶’!。

User:LetwindFly2013Weeny留言)君、WeAreScientist留言)君、PC244685留言)君、Changnick君皆反对Shuomingshu留言)以银正雄部落格的原创研究内容加入条目,以个人部落格为来源的内容不符合进入维基百科的标准,亦不可以利用个人部落格的原创研究来达成免费广告、宣传个人条目之目的,条目内的个人宣传应删除,应视为广告内容来删除处理!

Changnick留言)君在协助防止破坏后,亦认为Shuomingshu留言)是在‘破坏’!在台湾,主流舆论认为银正雄的观点是错误且偏激言论,经清查“讨论:银正雄”中,Shuomingshu留言)为‘仅一位’的银老粉丝,他却到处诬告其他人是‘魁儡’!现在Shuomingshu留言)的破坏行为被Changnick留言)君制止后,又开始‘诬告’其他协助制止Shuomingshu留言)破坏银正雄条目的编辑者!

请大家多注意Shuomingshu留言)的行为!并防止银正雄条目成为银正雄的支持者打广告,免费宣传的好地方!希望能以‘删除来源为银老部落格的原创研究’为原则来取得共识!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12:29 (UTC)[回复]

就算Shuomingshu真的做了什么错事,也不是可以无视方针的理由。个人宣传与说明个人观点是不一样的事,语意所可以改善的问题为何要坚持全数删除?敢问LetwindFly2013阁下是否真的了解原创研究的意思?我在页面历史看到的是满满的编辑争议,全都是可以修正的,双方却不断撤销,你们是不是该暂时别碰相关条目?──小风 2013年8月28日 (三) 16:15 (UTC)[回复]

编辑方向的共识

从这几天讨论的共识,我想有以下两点的编辑方向:

1.删除来源以银正雄部落格的单一来源内容。

2.增列第三方评论‘银正雄偏激言论’的内容,包括PTT对银正雄的批评。

以上。——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06:12 (UTC)[回复]

原来如此,无视真是强大的技能,就当作我没有异议也跟你有共识吧!放着让这个条目有失中立没关系、你可以继续用删除原创研究为名目把ettooday的来源全部删掉没关系、一方面说不要学媒体却又引用非专家的言论没关系。反正什么都是你说了算,我也只能挂挂模版让你去删。──小风 2013年8月29日 (四) 07:06 (UTC)[回复]

(!)意见:淫老的条目我已经不想管了!就让淫老和它的粉丝进情的乱写、宣传、广告、抹黑吧!我们不要和那几只落魄的畜牲太计较!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7: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