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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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事件雜談

銀正雄部落格原文就是如此說這些,借罵媒體拐彎抹角罵死者--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12:49 (UTC)[回复]

    • 你看原文好不好? 身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下士班長,自己的內務沒搞好,'居然還有臉對著旅長大放厥詞誣告自己的長官內務也很亂。這還有紀律可言?如果這種人都不處罰,他的上士和士官長以後如何帶兵?"。你要說著旅長大放厥詞的,與下一句不是同一人嗎?--Outlookxp留言
"""讓我們以劉烜揚的話為據"",這裡是開頭,以下主詞、受詞都是洪仲丘。如果照你說,那被關的是劉烜揚。平心而論,如果我是副旅長,斷然下令關他(洪仲丘)禁閉,已經算是很輕微的處分了。知道為什麼嗎?身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下士班長,自己的內務沒搞好,(洪仲丘)居然還有臉對著旅長大放厥詞,(洪仲丘)誣告自己的長官內務也很亂。這還有紀律可言?如果這種人(洪仲丘)都不處罰,他的上士和士官長以後如何帶兵?。--Outlookxp留言
主詞確實是洪仲丘,如果您認為是銀先生開玩笑的,那我不加那段有爭議的說明,用原文說話。這樣滿意了吧?--Outlookxp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14:13 (UTC)[回复]
  • 以Shuomingshu的話為據。平心而論,如果我是wiki編輯者,斷然刪除更改他(Outlookxp)的言論,是非常公正的。知道為什麼嗎?身為一個中文使用者,連文章寫什麼都沒看清楚,(Outlookxp)居然能用著錯誤新聞照本宣科,(Outlookxp)誣告Shuomingshu破壞條目。這還有道理可言?...........好了,以上主辭是Outlookxp,所以是Outlookxp誣告,結案。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14:16 (UTC)[回复]

IP: 122.118.179.31 言論

(評論:您真的是傳說中的自我感覺極度非常良好,不知為何讓我想起恐龍法官?我可沒說您是.....斷然刪除更改他(Outlookxp)的言論,是非常公正的?你文章寫什麼真有看清楚在說outlookxp好嗎?outlookxp是引用老銀原文別搞錯了,你用片面角度說outlookxp誣告不該是維基百科的理念.)

  • 建議原文和網友討論都可仔細看

老銀http://blog.udn.com/ganghu999/7959014

聯合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33524.shtml

中時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3839/112013071700501.html

東森(原文已刪,可google"作家銀正雄:洪仲丘不只是抓耙仔 還越級報告嚴重違紀",看其它網站備份.)

評論洪仲丘事件與東森報導

不認為東森新聞有全然扭曲該作家的言論,事實上就算洪仲丘事件真誠如媒體所報導,「抓耙仔」於社會中定義是否適用於洪仲丘與劉烜揚亦有待商榷,該作家對所謂「抓耙仔」的定義恐與社會主流有顯著差異,該作者在「越級報告」的看法上亦十分迂腐,因此「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一文遭受撻伐之因並非全然因文章遭受扭曲,反而是源自於民眾對其文內觀點的質疑。Weeny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17:38 (UTC)[回复]

  • 「抓耙仔」定義與社會主流有顯著差異,恩,比如說?特別是社會主流這辭理論上不好舉證.「越級報告」看法十分迂腐,恩,比如說? 不過目前撻伐的聲音沒看到理性論證這兩者.加之許多原話明顯被扭曲後引用.這討論頁面下方還有著範例.前文原因都消失了只剩段落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21:29 (UTC)[回复]

多數人甚至是閩南語字典對「抓耙仔」的定義是:指在背地裡打小報告、通風報信的人。 按媒體報導,洪仲丘於離營座談會上公開對士官長作為提出指教,顯然不能稱作為「背地裡」打小報告, 加以社會上對於背地裡通風報信亦尚有所謂「間諜」、「大義滅親」、「檢舉不公不義」、「受害陳情」等等不同於「抓耙仔」的解讀, 「抓耙仔」現實中也多被使用在單純為個人私慾而犧牲他人的通風報信行為, 如:違停在空曠的鄉間被賞金獵人檢舉,和違停占用斑馬線遭行人檢舉,顯然相當程度的,就具有可適用於「抓耙仔」的差別性存在。 此外,默默承受不公,事實上也並非社會大眾對人性的合理期待, 對不公平待遇的控訴,社會上多予理解,並不常以「抓耙仔」此負面名詞加以詮釋 (在該作家的文章中,亦明顯將「抓耙仔」做負面使用), 因此,儘管人們可能沒看出作者認為真實的洪仲丘與媒體報載的可能是兩回事, 儘管是以媒體報導做為基礎下, 仍能由許多人對作者就媒體報導之洪仲丘行為所進行的評論,表達的怒吼與批判推知, 洪仲丘的行為明顯不被多數人認同應與負面的「抓耙仔」畫上等號, 就「越級報告」而言, 目前軍中的1985申訴專線,甚或社會中許多申訴陳情或檢舉的管道設置, 都能視為是,社會上普遍性對於「越級報告」的一種允許, 尤其當我們明確的知悉檢舉對象與直屬上級異常友好時, 堅持不「越級報告」根本上就是一種對犯罪行為打草驚蛇,以及將自我陷於險境的天真無知。 古人為何要攔轎喊冤,皇帝為何要微服出巡, 在見識了這麼多官官相護、結黨營私、集體舞弊的現代, 卻仍然不能與時俱進的堅持不得「越級報告」,若非迂腐,實不知何以形容! ※本人自認發言並無偏私,可受公評!Weeny留言

原意為此,抱歉就原作再次修改!Weeny留言2013年7月22日 (一) 06:00 (UTC)[回复]

  • 你第一句話不已經說了「多數人甚至是閩南語字典對「抓耙仔」的定義是:指在背地裡打小報告、通風報信的人。」這個背地裡的意思有匿名,不在當事者眼前之類的意思.座談會原本應該保障的就是匿名跟不在當事者眼前.這裡有一則新聞離營座談 該保密未保密 洪仲丘說真話 惹來殺身禍 2013-07-17 中國時報,可供參考.相信滿足你第一句話「在背地裡打小報告、通風報信的人」的定義.如報導無誤,也就是據媒體報導而論.死者在背地裡報告,這行為通俗就稱呼為「抓耙仔」,以為不會遭受到任何威脅報復,而卻因此帶來殺身之禍.另外一點你說越級報告,軍中倫理明顯是不接受的.否則軍中也不需要設立1985專線,直接讓所有人(包含眷屬親人)找上級的上級即可.另外軍中還有所謂的「不服管教」,下級不服從上級領導,這也挺嚴重的.不能一蓋而論因為有人反抗管理就全歸類成不當管教.軍中俗諺「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就是此一現象的描述.不服管教在軍中可是遠比越級報告來的嚴重.該新聞當中也描述了<曾當面嗆士官長「我就是瞧不起你這種做法」>的情節,也不知道媒體是不是為了炒作新聞而刻意丟出了許多震撼彈吸引目光.但是明確的這些都是傳聞證據無法查證.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02:12 (UTC)[回复]
  • 抱歉!我無法苟同所謂不在當事者眼前的言論就叫背地裡打小報告、通風報信,這種說法太過度延伸了,所謂背地裡指的是暗中、私下、不公開、不欲人知的,我不認為與洪下士當時在離營座談會上的狀況符合,並且,離營座談現場人數眾多,也稱不上是一個可以匿名的場合。此外,您完全刻意忽略即便是背地裡通風報信,仍有極多種情況於社會上多不予以稱作「抓耙仔」的事實。而事實上,我所談的,正是即便以新聞報導為基礎下,社會上多數仍不能認同洪下士等同「抓耙仔」的論述,這個事實從各界對銀正雄先生該文相關的批判即可看出。另外,我很遺憾您把1985專線的設立指為軍中不允許「越級報告」的佐證,如果不允許「越級報告」,軍中就更不應當設立1985專線,設立這個專線不啻是允許甚至可說是認同「越級報告」的行為。此外,不知您是否離開軍營許久,事實上,目前新兵入營時,國防部便會在相關諮詢中揭露一定層級長官的手機(洪仲丘不也傳了簡訊給旅長),目的就是希望保持反映管道的立即與暢通,這樣的做法正說明了「越級報告」並不被歸類為不當的行為。之所以仍需1985專線的設置除了是彌補既有反映管道的疏漏,當然也和其他的申訴檢舉專線一樣,希望給予申訴者需要的掩護,因為申訴人與被申訴人兩造可能存在著嚴重的權力不對等,甚至是權力義務的支配關係。明確地來說,給予掩護正是為了讓申訴人不需要礙於權力關係的不對等而嚥下委屈,壓抑不平。這樣的保護措施當然不能被指涉為「越級報告」是不當的、不符合倫理的,否則教育部霸凌專線甚或其他申訴管道的設置,難道也是因為那些申訴行為是不符倫理或不當的嗎?我不清楚現有多少軍人對銀正雄先生所謂的軍中倫理還存在相同共識,這樣的觀點,尚不論是否與社會有極大差距,但至少就已遠遠陳舊於政府目前所力行的方針及宣導的內容了。Weeny留言2013年7月24日 (三) 04:37 (UTC)[回复]
  • 我想你搞錯我的立場了.不過該說的還是得說說.這座談會新聞已經報導有個前提即是「保密」,完全符合「背地裡」的說法.雖然那算是公開場合,因為是一群人參與的會議.但並沒說公開場合就不能算是背後說人不是.在公開場合舉行保密會議是不矛盾的.與一般觀感的「抓耙仔」是吻合的.再者我舉例另外一個新聞同袍作證:離營座談 洪沒放砲 聯合報 2013.07.22.這新聞說了一個重點.雖然之前有死者洪的同袍「劉烜揚」說過死者被整的可能原因為座談會放砲.可實際上另有沈姓同袍指證根本沒這回事:「大家搶著發言,也有人講得更難聽」、(死者洪)「沒有不滿,他只是幫大家發言,滿替人著想,也沒批評誰,沒有指名道姓」.(而所謂的幫大家發言,照目前媒體舉例的有:「民用車補充料件太慢,影響單位修補效率」、「官兵晚上19時收假,可否延長」、「軍中消防車的水可否清洗軍車」)所以這兩則報導產生了完全矛盾的狀況.如果按照前篇中國時報的報導來說,死者洪是背後打報告而且不服管教,這是很負面的.可畢竟也有如聯合報的報導出現完全不同的情節.死者洪沒有打小報告,甚至是為人著想的不指名道姓,也沒有不服管教的情節出現.何者為真,眾說紛紜.相信這也是為何銀正雄撰文指正不該完全相信「媒體和他同袍劉烜揚的操弄」的動機.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6日 (五) 11:19 (UTC)[回复]
  • 另外你說到1985專線是越級報告.這挺有趣的.之前你曾批評軍中不允許越級報告是「十分迂腐」.可軍中必須維持絕對服從,又不能不給人申訴機會.在這矛盾的立場下1985就產生了.屬於制度上給予的申訴途徑之一.可見得軍中並不是迂腐到完全不允許越級報告不是?合乎體制還是給予方便的.另外1985專線其實不只是對軍人本身開放而已.『「1985專線」服務對象為國軍官兵、眷(征)屬及聘僱人員等』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6日 (五) 11:26 (UTC)[回复]
  • 第一,所謂離營座談會實質上是否保密,還是僅是某些人甚至只是面對媒體宣稱保密,可以從與會者是否被要求保密,和參與士官可於中途離席,甚至是范佐憲等人可於事後得知旅長查寢的原由卻無人因此受罰得知,我相信役男們對離營座談會是否保密,也會有其邏輯性的判斷,不會僅憑某些人單方面宣稱即相信,而就我認為,我不可能判斷此為一個所謂背地裡保密的場合,且「背後說人不是」和「背地裡說人不是」也並不等同。還有,我文章中明顯標示了「即便是背地裡通風報信,仍有極多種情況於社會上多不予以稱作「抓耙仔」的事實」。士官長等人若任由自己的內寢紊亂卻嚴格要求小兵的內務,本來就存在一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不公,也是一種對軍紀的傷害,為何不能點出?點出就算「抓耙仔」?不問是非只要危害到既有的利益體系與權力架構,就被視作理所當然的必須教訓或剷除,這和校園霸凌與黑道(尤其黑道常以非為是)有什麼區別?軍隊難道應該同流於黑道?第二,我寫的「迂腐」是「該作者在「越級報告」的看法上亦十分迂腐」,懇請勿扭曲我的原文,軍中本來也就沒有認定越級報告是不符體制的說法,甚至國防部也有要求長官將手機提供給新兵的措施,所以對我來說沒有所謂1985專線才是符合體制的認定,只不過1985專線更具提供掩護的可能性,至於您所謂軍人必須維持絕對服從,我認為也要看定義是什麼?是服從於國家還是服從於個人,否則難道長官要求投敵也要服從?國家現在教導國軍的是軍隊國家化,是軍人要忠實於國家,服從於國家法治應更勝於個人。服從是為了在戰時發揮最大效益,倘若非此,只是服從於一些軍中的陋規惡習,反而是敗壞軍紀,這樣的服從意義何在?我認為正是因為希望軍人不需要因為長官的威權而迫從那些陋規惡習,才有申訴管道的應運而生,而實際上,在既有的陋規惡習中,在既得權力與利益群體維護自身,整肅異己的手段中,也才是不允許越級報告真正最常發生的地方,所以我認為在真正的軍中制度,甚至所有隱含著人為腐化可能的制度中,「越級報告」都是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的,畢竟現代的國軍已非軍閥人治的家軍了,這正是我與銀先生對現下國軍管理制度有著根本性不同認知之處。Weeny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13:59 (UTC)[回复]
  • 你這說法就逐漸失去焦點,如「背後說人不是」和「背地裡說人不是」根本就是等同.文意是一樣的.充其量就字眼不太一樣.你認為兩者敘述不同,這不等於是窮辯了嘛?後面的說法我想已經到達無法溝通了.我們花了很大的篇幅提到了越級報告跟絕對服從的大概.你現在卻認為軍中沒這些事情.又再者你仍然舉例「連上上士內務凌亂,卻要求他人內務」這段,非旦死者洪是否有說過都無法證明,也無法得知是否為真的情事.似乎白費了銀正雄已經呼籲了一整篇文章的別相信「臺灣媒體和他同袍劉烜揚的操弄」。相信你應該還有看到後續報導,已經不把焦點放在死者洪是否在座談會上有說過上士內務凌亂.這段同袍劉的說法已經等同被遺忘了.而是死者洪有沒有拒絕背值星.又或者他是否有竄改過體測成績.是的,媒體又改變了說法了.銀的文章其實從開始就已經重複自証了其真實性.如果媒體之後有改善,反証了銀文章的不正確.那我反而是持正面觀感看待的.可惜媒體依然沒改變作風.沒察覺到的人似乎還是有許多.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03:01 (UTC)[回复]
  • 背後跟背地裡本來就不一樣,很多人是在總統的背後罵他,卻不是在背地裡,而是在媒體上,不在總統的面前罵他你可以說是在背後罵他,卻不一定是在背地裡,這點教育部字典您可以去查查!--Weeny留言2014年8月04日 (一) 10:19 (UTC)[回复]
  • Shuomingshu真的非常莫名其妙!讓我來評評理。每個語言,描述同樣的東西,都常有加入不同觀感的說法,最常見的是正面和負面。舉中文的例子來說,要說一個人「處事圓融」,就可以說「左右逢源」、「八面玲瓏」、「油嘴滑舌」等等;而其中「左右逢源」是正面,「油嘴滑舌」是負面,「八面玲瓏」是些微的負面。要描述人「在不被當事人知道的狀況下跟第三方講當事人的壞話」,正面說法是「深喉嚨」,負面說法就是「抓耙仔」;中間的差異就在,評論者認為該「暗中爆料」的行為是否正當,很清楚。水門案發生至今,大家都把爆料的馬克·費爾特視為英雄,「深喉嚨」一詞也由他而來,難道有人會說他是「抓耙仔」嗎?今天,銀指洪員為「抓耙仔」,不過就顯現他認為洪員在離營座談會的爆料行為是不正當的罷了,如此而已。至於我對洪員爆料正當性的看法:完全看不出來不正當的理由何在。WeAreScientist留言
  • 有一點你說的沒錯.事情總有正面跟負面形容.今天銀看到這同袍劉爆料部分,直覺想到「抓耙仔」,並不能說銀是刻意詆毀死者洪.反而銀發文直斥媒體不經考證直接渲染了同袍劉爆料的部分.對死者洪造成了二度傷害.一如你目前總想在文章上添加對銀的負面敘述.為何你不能採取正面的敘述?如該「網友」(如果這裡是本人的話...)遭到刪除留言後,刻意撰文針對銀寫了篇指責文,照你那邏輯來說可以解釋是對銀「侮辱」.先不提這是介紹銀正雄的條目,根本沒一定必要寫上無關的網友言論.更別提刻意針對銀採取負面敘述的渲染了.又再者,如果完全偏向銀這邊,對該網友的言行進行負面敘述.一樣失去公正第三方的立場.在這正負向紀錄皆失去準則,無須紀錄無關者的狀況下,故選擇最簡單的處理.刪除.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8:41 (UTC)[回复]
  • 回應Shuomingshu:
    • 我同意你的銀斥責媒體不經考證二度傷害說法,但銀刻意詆毀洪員是事實,請不要無視,銀的部落格及其下留言有很多,維基頁面「洪仲丘事件」的討論頁也有部分列出。
    • 你到底哪隻眼睛看到我對銀採取負面敘述了?我根本完全沒有加入任何評論字眼,而是完全引用該網友的留言。
    • 網友並沒有針對銀刻意寫指責文,如果你有去看那篇文的話,網友僅指是把被銀先生刪掉的留言貼在自己的部落格而已。
    • 我不知道你所謂照我解釋算是對銀「侮辱」是哪來的說法?我哪時有解釋什麼叫做「侮辱」?
    • 該文章帶評論意味的部分我完全沒有引述,例如文章批評銀「毫無邏輯」、「謾罵」、「荒謬」,這些都是該網友的個人觀感。
    • 我引述三大要點都是有關事實的部分:1.銀公然侮辱,2.東森沒有侵害銀的著作權,3.銀刪除網友留言。既然是事實,則無正向或負向敘述可言。你可能一直沒有分清楚陳述事實和發表評論的差異,這三點都是非常純粹的陳述事實,沒有發表評論。
    • 為何這三點的呈現能使此「銀正雄」的頁面更加客觀?
      • 閱讀此頁面時,看到銀揚言提告東森侵害著作權,傾向於認為銀是守法、懂法之人,而隨後東森的道歉更加印證了此點。惟,東森道歉文中雖就「妨害名譽」及「侵害著作權」都承認為己方失誤,但卻只針對妨害名譽部分做了解釋,坦承「未能全面呈現致使網友誤解」;然而反觀銀正雄部落格底下的留言,顯示他主要針對「侵害著作權」部分。姑且不論「妨害名譽」,今既有網友引用法條指出東森未侵害銀著作權、且銀還公然侮辱,自應加入頁面,以提供「銀是否為守法、懂法之人」不同面向、更加客觀的描述。
      • 銀刪除網友留言,反映他是懼於理性溝通之人;往往只留下支持他的言論、抑或他能反駁的言論。有許多網友均有反應留言被銀刪除的情況,在其部落格各文章底下的留言、及批踢踢版均可看到;但所引之文章是目前唯一找到在部落格上完整發表的一篇。事實上,刪除留言在許多網路平台並不常見;若有人堅持刪除留言很常見,那麼在銀的頁面上指出他會刪除留言,對這種人來說也是非常中性的描述(因為他們認為很常見),而不能算是負面敘述。在非所有網路平台都會刪除網友的情況下,知道銀會刪除留言,自然也有助於我們了解銀先生的做人風格及為人處事。WeAreScientist留言
  • 另外我又看了一次銀先生的原文及該網友的文章,我相信網友指銀公然侮辱劉烜揚是這句「愛打小報告的混球」、公然侮辱聯合報及中國時報則是這句「你們的腦筋都灌飽了滿滿的糞便嗎」。WeAreScientist留言
  • 那我說你「公然侮辱」,你承認不?你原話「不然我合理懷疑你不是銀正雄的親戚好友就是他本人」、「Shuomingshu你是要笑死誰阿?」都還在編輯紀錄中看的到.自己當法官說別人公然侮辱本身就是已經是侮辱,相信你以經感受到了.進行公然侮辱的言論被刪除根本沒疑義.我可不想針對這「網友」(真的不是你?)多做什麼負面敘述.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7:16 (UTC)[回复]
    • 又來了一個不懂法律卻喜歡大放厥詞的人。那兩句話都是我說過的,但它們不涉及公然侮辱。如果你堅持認為我公然侮辱,歡迎提告。WeAreScientist留言
    • 法官判決被告公然侮辱罪成立,當然不是公然侮辱。如果你國中還沒畢業的話,麻煩講一聲,這樣我就不會再跟你多費唇舌。WeAreScientist留言
  • 甚至我可還可以舉例你所謂略過的部分:你藉著該網友談話,直接斷言銀正雄的不是,通篇言論是「毫無邏輯」、「誠屬荒謬」、「知識不足」、「文字謾罵」,「笑話鬧夠了嘛?」.....你或許覺得奇怪我是否有看過你上面論述的事情.抱歉,你目前要貼上的內容裡面就是這種內容.並不具備所謂的論理.所以就著一篇不需要談論的網友論述談論,本身實在是挺奇怪的.「公然侮辱」這辭我也是在那篇網友文章中找到的,連上面那段沒道理的話也是照著他文章的格式寫下的.因此很明確的,不記載這網友言論是正確的.當然也許你會不平,為何銀的本人說了類似的語氣文字就可以記載?麻煩你抬頭或者把網頁拉到頂部重新看看條目名稱.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01 (UTC)[回复]
  • 最後你說「銀刪除網友留言,反映他是懼於理性溝通之人」,或許你沒發現,目前這條目處於半保護狀態下,難不成刪除以前的IP用戶破壞版面的言論,或者自動拒絕了IP用戶的編輯,使的這裡成為了你口中的「懼於理性溝通」?挺相似的不是.也因為這樣我一再強調銀的行為實屬正常.無須大作文章.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08 (UTC)[回复]
    • False Anology。維基百科什麼時候變成網友可以來隨意留言的地方了,你乾脆說你的論文被國際期刊reject也是因為人家懼於理性溝通算了。另外請容我再強調一次,如果你覺得刪除行為很正常,那麼擺在此條目上就毫無不妥之理了。WeAreScientist留言
      • 你如果真想回應,集合段落寫在下方吧.這樣無法討論.你這說法好像跟自身行為衝突啊?「維基百科什麼時候變成網友可以來隨意留言的地方了」,卻堅持要把某網友的言論加入生者傳記?他們來說不可以,你自由加入可以.這樣?我是不反對大家一起來編輯微基,問題在於,你的動機,這頁面不是介紹銀正雄嘛?你準備努力的添加負面內容?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3:42 (UTC)[回复]
  • 甚至你如何由『東森道歉文中雖就「妨害名譽」及「侵害著作權」都承認』到最後卻認為「網友引用法條指出東森未侵害銀著作權」明顯感覺受到誤導.不過我可以給你一個關鍵字「改作」,回頭看看著作權法.能看出跟該網友舉例的部分其實不同.我非法律專業無法解釋這部分.不過明確可以知道的是東森並非只取銀的原文轉載.而是改寫了文章產生新作品.引用許可轉載的部分條文指出無侵犯著作權似乎牛頭不對馬尾.東森雖然文字上說是重製.可是實際行為是「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所以可以看到如92條的說法.但是這時問題就來了.何時改作犯法?還真是不清楚.得問法律專業.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43 (UTC)[回复]
  • 望文生義的解釋看到的是說「得以改作」的適用範圍為46到51條.其中49條才是關鍵吧.然這時我心中又有疑問了.改寫到完全扭曲原本文章的文意,卻仍標記是原本文章.這還能算改作嘛?直覺想到的辭就是「竄改」.結果就出現了第17條: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好了,網路法官結案.望文生義還真的是頗容易.連專業的法學訓練都免了.下面千萬別就我這段簡直就是沒根據的說法辯論啊.寫來給大家一笑的.這法條如何用得讓專家來談.我純粹想試驗看看過癮一下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8:52 (UTC)[回复]
  • 故意增加回應難度?我當初就是因為看到有IP網友整片網頁穿插言論,使原本討論完全看不出來討論足跡,才把那破壞版面的評論全數刪除的.你少來這種破壞版面的行為.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40 (UTC)[回复]
  • 我覺得你一直跳針才是在增加回應難度耶。然後因為跳針,回應的文字就越拉越長,占版面。我之後就盡量照你說的,回在最下面。--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23 (UTC)[回复]
  • 你不是說這「這兩部分等我有時間再來回」,現在沒時間了.不過有空再攻擊我兩句而已,這樣.別跳針嘛.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24 (UTC)[回复]
  • 現在沒時間不代表以後沒時間。--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3:57 (UTC)[回复]
  • 著作權法第17條: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05:18 (UTC)[回复]
  • 回應:
    • 網友引用「轉載」之條文,確有不適用疑慮。
    • 東森報導並未以「改寫」銀的文章「另為創作」,不屬於「改作」。並且,遍查東森原報導,並未加入記者之評論,應屬單純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故自無違反著作權法91~93條的問題。
    • 東森新聞針對銀文章為時事報導,不牽涉著作權法17條竄改著作內容云云。
    • 依著作權法100條規定,除91條第3項及91條之一第3項為非告訴乃論外,其餘為告訴乃論。然銀正雄卻於《洪仲丘案,東森侵害本人著作權》文中,謬稱東森觸犯非告訴乃論罪。
    • 本人認為東森原報導並無斷章取義之嫌,銀為該文用意乃在以諷刺手法一方面打擊媒體及劉員、二方面侮蔑死者洪員。後者由銀回應留言及後續文章可明顯看出。--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6:37 (UTC)[回复]
  • 「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 銀正雄原話:「昨天上午,《ETtoday東森新聞雲》網站,在既未告知本人,亦未獲得本人同意下,擅自將本人在《聯合新聞網城邦論壇》網站所張貼之〈媒體指稱洪仲丘是抓耙仔〉一文,以「綜合報導」之方式隱匿、扭曲、篡改本人之文章內容與精神,導致許多不知實情之網友,對我大加撻伐,實已嚴重損害本人之著作權,及個人名譽。」
    • 著作權法第17條: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 東森新聞原話:「《ETtoday 東森新聞雲》撰寫此文之本意為呈現社會上各界對洪案的不同看法,以期激起讀者思辨,但因版面有限,以致在重製過程中,隱匿銀正雄先生批判某傳媒不實報導,導致洪仲丘蒙受二度傷害之原意,僅在第一段設超連結導回銀正雄先生的原文,並於末兩段呈現讀者對原文正反兩面的看法,未能將其完整想法寫入文內,以致許多網友產生誤解,嚴重侵害銀正雄先生之著作權及名譽。《ETtoday東森新聞雲》允諾撤除對銀正雄先生造成損害之該篇報導,特對此向銀正雄先生致上最高歉意。」

本人認為法律這部分沒有什麼好談的.我們這邊法盲談法沒太大意義.不過東森當初是對「著作權跟名譽」兩者的侵害一起道歉的.東森本身也承認「重製過程」、「致許多網友產生誤解」.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1:58 (UTC)[回复]

  • ⑴ 法律部分你本來就沒什麼好談的,你和銀正雄一樣壓根兒就不懂法律,是能談出什麼屁。
東森事實上是否侵害著作權及妨礙名譽,與東森是否道歉,就算有些微關聯也還是兩碼子事。我在這邊說東森沒有侵害著作權,你扯說東森已道歉,跳針,不是嗎。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40 (UTC)[回复]
  • 那你當初執意加上著作權法第61條言論作啥?這第17條跟銀,跟東森的說法絲絲入扣,至少我沒看出來什麼衝突.可以轉載跟改作狀況是兩回事.你覺得這對應關聯有錯誤?就算你好不容易找出錯誤好不.東森對「著作權跟名譽」兩者的侵害一起道歉的,你卻要主張東森沒侵害??說真的,那網友跟你什麼關聯性.事情都已經這樣經過了,卻不承認事實.你這種狀況純粹就是無理取鬧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21:17 (UTC)[回复]

IP: 123.193.203.172 節錄自銀先生回文

小治兄,您必須先學會一點,凡是有人來對著你講某個你個認識的人之是非,

這個人就是小人。這在社會是如此,軍中更視為大忌。 更何況他自己內務不整有錯在先,居然還對著旅長誣告自己的長官。請問,這人在我們 心目中,會不會是最先挾怨報復的?下士竟然當著眾人,對著旅長告上士?我告訴你, 這個人的人品大有問題。

銀正雄 於 2013/07/17 14:21回覆
他對連上士的問題,本應向排長、連長、副營長、營長逐漸反映。有嗎?他不但沒有,

就直接向旅長放砲。這在軍中謂之越級報告。請問,你當過兵沒有?還有,什麼叫做對 軍中敗類同仇敵愾?你把媒體和自己當成什麼了,你們是法官兼上帝?很多冤錯假案, 就是你們這種盲從者搞出來的。

銀正雄 於 2013/07/17 15:43回覆
真正挾怨報復的,反而是洪仲丘。 銀正雄 於 2013/07/17 11:34回覆

回應某IP用戶

  • 總算有人承認「以...的話為據」這段話才是主導.後面都是延伸.「主辭說」就這樣被戳破的感覺真的是不錯.你在罵的同時已經讓前面那位躺槍了.再者怎麼又來一個沒搞清楚狀況的.只有「以劉烜揚的話為據」的狀況下才有後面那些討論.銀正雄說穿了兩件事情:
  1. 劉烜揚的說法不見得正確,因為無法二次確認,媒體並沒有善盡報導責任反而採取直接渲染.
  2. 就算劉烜揚的說法為真,越級報告是不對的,不合乎軍中倫理,不該把越級報告正當化.

現在一堆網民熱血上涌,頭腦發熱,一方面直接把劉烜揚的說法當真,反而陷了死者洪仲丘成為不義的「抓耙仔」也就算了.另一方面還要強詞奪理認為「抓耙仔」的行為是正當的.這不荒謬?不該有人出來指正?感覺銀正雄說的好.有理有據的指出兩大盲點.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04:23 (UTC)[回复]

國軍有1985專線

不認識1985專線的可以重新認知一番 國防部

國軍1985專線全天候諮詢服務 記者陳柏伸、鄭惠鴻∕台北報導

 國防部「1985專線」春節不打烊!以服務國軍官兵、眷(征)屬及聘僱人員,並與申訴制度並行且相輔相成,同為保障官兵權益,提供全方位服務,「1985專線」,於春節九天連續假期,將秉持一貫服務國軍人員的理念,照常安排專人值勤;此外,國防部也延續九十七年「1985專線」接獲近三萬通服務電話的能量與成效,今年起大幅增加服務人力與改善通話品質,期能進一步提昇服務效率,適時解決問題、化解誤會及消弭對立,獲取官兵與民眾信賴。 國防部「1985專線」成立迄今,一向秉持「案案管制、有效處理」原則,細心處理每一案件,自九十八年元月一日起增設服務人員及分線,服務人員增為原來人力三倍,分線擴增為二倍,並於每一線上增設語音答錄機,於忙線時採語音截答方式處理,以增加接通率,並擴大服務強度與能量。

 「1985專線」服務對象為國軍官兵、眷(征)屬及聘僱人員等,受理範圍包括有「官兵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官兵個人受到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事件」、「官兵家屬應享受優待受到侵害」、「性騷擾事件申訴」以及「諮詢服務」等,其中「諮詢服務」涵蓋有關人事服務、作戰演訓、後勤補保、醫療問題、反詐騙(含協助)、軍品採購、軍(風)紀、單位管教及後備管理等範疇。

 國防部指出,為暢通申訴管道,國防部不僅設有「端木青信箱」、「民意信箱」及「1985專線」外,陸、海、空軍、聯勤、後備、憲兵司令部均設有「民意信箱」及「0800申訴專線」等反映機制,此外,各級主官、政戰主管與單位監察官,也都是單位個人及眷屬可以直接提出申訴的對象。

除了上述管道外,國防部及各軍種司令部也設立了「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委員會」,專責處理官兵及眷屬權益保障案件,並與申訴制度併行相輔相成,同為保障官兵權益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國防部強調,儘管今年農曆春節長達九天,但基於服務不折扣的理念,「1985」專線將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為大家服務。

有人談到軍中投訴專線1985根本沒用,甚至也有網友說打1985有什麼用,倒過來唸是5891(無法救你)

「有人」跟「網友」告訴你打1985沒用.那死者跟死者家屬到底打過沒?沒打過怎麼證明沒用!?又是東森.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19日 (五) 04:39 (UTC)[回复]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1985專線跟本頁面完全無關,如果閣下你想質疑新聞的真實性,也沒必要貼到公共使用的討論頁上,況且只是閣下自己懷疑,某種程度也算是原創研究。--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2:44 (UTC)[回复]

這就是個媒體根本沒考證過訊息來源的例子.如果訊息來源是「有人」跟「網友」.媒體標題直接定下「1985有用?」.有的是十成十的懷疑.可證據一分都沒有.先前討論不就有人不相信銀說媒體不可盡信.所以剛好舉例了.其實光從之前東森道歉的事件中應該可以看到標題殺人手法重複貫徹.這不是偶然.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8:49 (UTC)[回复]

  • Shuomingshu真的很好笑耶,如果你是記者,這種東西要怎麼考證?自己沒在當兵然後跑去打1985嗎?看來你不爽東森很久了,難怪我那段文字你說什麼就是要把它刪掉。WeAreScientist留言
  • 所以你沒看到國防部說了「1985專線服務對象為國軍官兵、眷(征)屬及聘僱人員等」,洪家有人在當兵,可以說是「國軍官兵眷屬」,然後閣下認為沒當兵的就不能打1985? 說法頗奇妙.有證明嘛? 看來我貼出這國防部的說眀沒錯啊.可惜貼著也不見得有人看.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2:18 (UTC)[回复]
  • 這裡是討論頁面,不是跳針頁面,謝謝。我在問你,如果你是東森,面對有人跟你爆料打1985沒用,你要怎麼考證;我在問你,如果你是華盛頓郵報,面對有人跟你爆料尼克森違法指使安裝竊聽器,你要怎麼考證?這裡是討論頁面,不是跳針頁面,謝謝。WeAreScientist留言
  • 這裡是討論頁面,不是跳針頁面,謝謝。我再問你,如果你是東森,面對有人跟你爆料火星人準備入侵地球了,你要怎麼考證;我再問你,如果你是華盛頓郵報,面對有人跟你爆料賓拉登沒死竟然復活了,你要怎麼考證?這裡是討論頁面,不是跳針頁面,謝謝。...如果是不考證真實性光顧著報導的新聞好像有點缺乏職業道德.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43 (UTC)[回复]
    • 還是在跳針。還自以為用別人拿來打臉的文字再拿來打一次自己臉很厲害。而且不回答我的問題。嘆氣。今天質疑東森沒有考證「有人說打1985沒用」的可是你。WeAreScientist留言
  • 對於不能查證的訊息,東森可以寫下標題質疑.但是即使有可以查證的消息,也不能有人質疑1985聯盟跟東森.別這樣雙重標準.太噁心了.怪不得你老想在銀的條目加上負面敘述.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26 (UTC)[回复]
  • 你根本就不是主張媒體「應盡可能地」在能力範圍內考證資料來源的真實性.你的主張實際展現的標準是媒體「不需要考證」.國防部已經公佈1985專線用途好幾年了.結果你對於該專線的認知卻停留在要確認用途時「自己沒在當兵然後跑去打1985嗎」.這不是窮辯?第一時間可查證資料說了不是這樣.洪的家屬也沒有證明過1985專線如何.因為他們沒用過.現在東森卻可以自主質疑1985專線是否有用.來源如前述的那樣不可靠.什麼叫做有人跟網友說.那網友我也算一份.我是人,我認為1985有用.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35 (UTC)[回复]
  • 所以我就問你嘛,如果你是東森記者,你怎麼考證?前面問三次了,依舊不回答。還是說你的考證方法就是去「查國防部網頁」:)?--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19 (UTC)[回复]
  • 你說你認為1985有用,聽起來你也沒打過嘛。1985沒用的說法網路上很多,我記得的有「剛打完下午就全旅都知道、直接黑掉」、「打完後被申訴的營長不知道是誰打的、把整個營玩到翻掉」等等。然後呢,媒體不能寫?那邱毅爆料阿扁貪汙這樣可不可以寫?要不要查證?還是沒有具名的通通不准報?--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19 (UTC)[回复]
  • 如果你也認同新聞的目的之一是要發掘真相的話,那請問報導網路上一種認為「1985沒用的說法」,無助於發掘真相嗎?注意東森也只是報導一種說法而已,沒有妄下斷言說1985沒用喔。「1985有用的說法」,則根本沒有必要報導,因為民眾本來就會assume它是有用的。--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2:19 (UTC)[回复]
  • 喔,有證據銀說過你說的?來源請求.另外我啥時說過考證國防部網頁.而是那就是一個可信資料源.不像有人跟網友的說法,看起來就像托辭.其實我看人打過1985,也見過了成果,我認為是有效的.當然有些失敗的例子,其實看了看就會發現他不失敗才奇怪.譬如天兵申訴,最後天兵被定,這也是沒公道嘛?怎麼看都覺得一直線,是應該的.當事者肯定滿腹委屈.不過牆倒眾人推,現在藉著這時候說軍方的不是,當初就算錯的是他們自己也沒人注意了.反而當真相來說.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48 (UTC)[回复]
  • 廢話連篇。所以我說東森這樣的報導沒有瑕疵,你也同意囉?同意的話,這個沒啥意義的討論串就可以刪掉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3:59 (UTC)[回复]
  • 有證據銀說過你說的?來源請求.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5:56 (UTC)[回复]
  • 另外我不同意你說的,東森這報導有瑕疵.洪家並沒有打過1985專線.用「有人」跟「網友」說質疑1985專線沒用是沒道理的.這條目本來就是個測寫銀的文章被東森改寫後當新聞,兩方起了衝突,到底是東森發生了問題還是銀發生了問題,很明顯的,東森這方看來是出了問題,因為東森習慣如此寫作.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13 (UTC)[回复]
  • 東森報導又有瑕疵了。真奇怪,我論了半天你都不反駁,卻反對結論。你看看你究竟是反對我的什麼主張。
    • 背景:東森不知道根據什麼地方(這裡假裝是網路上)一篇描述「打1985沒用經驗」,質疑1985的有效性。
    • 你認為媒體應該考證資料來源的真實性,我多次問你如何考證,你講不出來,所以看來你認為這東西無從考證。
    • 我說媒體的目的之一是要發掘真相。而且民眾本來都會assume打1985是有用的。
    • 民眾的assumption顯然和網路上描述「打1985沒用經驗」矛盾。所以東森在盡完媒體應盡的查證義務後(在你的狀況是不用查證,因為你想不出來怎麼查證),報導之,以質疑一般人「打1985有用」的認知,有助於發掘真相,所以沒有瑕疵。--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32 (UTC)[回复]
  • 我現在只問你這變動中加上的第三段內容寫著「銀正雄」三個字,順便添上了一句話.問題在於這句與我印象有出入.所以詢問你說法來源.你第一次當沒看到.第二次回看不懂.第三次,也就是這次,可以展示來源嘛?你其他言論都沒先澄清這點重要.先容我不看了.略過.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50 (UTC)[回复]
  • 你那假設說,其實說到了媒體娛樂化的現象.媒體本來在大眾認知當中是重要的第四權,似乎是莊重尊嚴的.可現在竟然到達了沒法查證,就主動變成了不需要查證,然後改以問句陳列,以質疑替代了原本該做的事實敘述.想當時多少人正在熱血沸騰,一天一真相的追著洪仲丘事件不放.真要考察真相都不知道多久去了,就直接行文先吸引目光再說.這第四權就成了徹頭徹尾的娛樂產業.洪仲丘事件我看收視率直追八點檔大戲.好像說遠了,不過我想說,不能查證,所以略過查證,變成不需要查證.本就是不應該的.俗稱造謠.或許媒體應該優先標記自己是娛樂目標為主.很多人看到半真半假的新聞卻全部當真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00 (UTC)[回复]
  • 很好。所以你認為報導的真實性最重要,無從查證的東西通通不要報。有人爆料阿扁貪汙?沒錯,發掘真相很重要,但是報導真實性更重要,所以別報。洪仲丘案?對,有很多小道消息有助了解真相,但是好多消息都不知道誰傳出來的,通通別報,報檢察官辦的記者會就好了。政論節目?一堆危言聳聽說什麼錄影帶、筆記本,人又不在現場,哪有可能知道那些東西,通通關掉。好了,這個討論串到此可以結束了。總之媒體通通朝大陸的黨媒看齊就是。--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53 (UTC)[回复]
  • 陳水扁目前在監獄中.你是認為若有報導扁貪污的新聞等於不實?但這又離題了.報導真實性更重要,不確定內容要有明確標記避免誤導,對於目前洪案,小道消息從沒有幫助了解真相.本來就是得更重視正式的法律文件,如起訴書,不起訴書,調查報告.政論節目在台灣早就是亂象.最少也該向CNN,路透社,AP,BBC之類的看齊吧.似乎沒觀察到接近的努力.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7:59 (UTC)[回复]
  • 剛剛發現你這刪除動作連我的言論也刪除修改了,把我言論改回,補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20:57 (UTC)[回复]
  • 你不需要再扯了,你的看法大家已經清楚了解,就是:媒體只應報導官方說法,向大陸黨媒看齊。官方說法從不保證真實性,所以這不叫追求真實性,這叫權威傳聲筒。--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4:59 (UTC)[回复]
  • 為啥你會有這種感覺呢?記者如果沒方法找出正確資訊,那還需要記者做啥.全官方資訊還真的會比較適合.又如果是完全放任主義,資料正確性不需要考證,滿天謠言,資訊本身就被謠言癱瘓了全然不具備參考性.看了與沒看是一樣的.結果並不會比較好.我們目前至少還有點共識那就是新聞本該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考證,這總是真的,問題在於有沒有做到足夠的考證.目前看來努力挺少.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6:09 (UTC)[回复]

就算1985專線5891(無法救你)又怎樣?那個1985聯盟又救過誰了(事實上是只有害國軍自廢武功,方便外國勢力入侵)?只會靠批鬥別人抬高自己,根本沒有建設性!這就是那個5891聯盟(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素質。 好像有某人在八月十日的時侯產生了一種只要是東森新聞報導的就對的錯覺,可是我記得陰森新聞的記者不是什麼都從網路上抄嗎?42.71.55.239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6:56 (UTC)[回复]

還有就是有個W先生好像是認為扭曲別人的話,刪除別人的言論是沒關係的事(其實大多數網路論壇現在的版主、鶴狸猿都搞這一套),那麼我想既然這樣台灣(及香港)網路的言論自由已經死了!42.71.55.239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7:11 (UTC)[回复]

警告IP用戶122.118.178.144

你的言論已經被刪除.相信你可以了解破壞頁面的狀況是怎麼一回事.有話想說請集合成一段落別破壞原本的討論.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01:52 (UTC)[回复]

PTT的一些背景

袒護菊網軍?PTT兩站長辭職 中視新聞 2010-10-06

中視新聞》年底五都大高雄市長選舉爆發網路戰,高雄市長陳菊幕僚洪智坤公開在臉書抒發心情,被楊秋興陣營解讀為調侃暗諷,注定秋菊整合破局,近來又有菊營成員匿名上PTT爆料,引發挺楊秋興網友人肉搜索,網路攻防與實體選戰一樣精彩。

  • 同上,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有使用過PTT,才會了解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會偏反的原因,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階級等等的問題,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慘之後,到網路上亂吐苦水,覺得網路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陣營的心理。另一方面,閣下在維基的前科紀錄也頗為豐富,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回复]
  •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回复]
  • 不能理解PC244685還有Shuomingshu兩位先賢想要表達什麼,尤其是Shuomingshu。請問你貼的那段文字,有什麼東西是批踢踢特有的嗎?不懂。不過我倒是知道,Shuomingshu你前面那些顛三倒四的言論貼到批踢踢上,肯定會被說是軍方派來的政戰人員。WeAreScientist留言
  • 我最最最不能理解,有人會攻擊別人匿名表示意見。如果他的行為沒觸法,那就是他的言論自由;如果他的行為觸法,那當事人可以去告他,他的身分就會曝光。更何況,匿名發言難道是批踢踢獨有的特性嗎?Shuomingshu你說呢?你要不要來具名一下?WeAreScientist留言
  • 這順序是不是搞反了啊?何來我攻擊匿名? 2010年發生過的事情導致楊秋興跟陳菊兩方衝突.其中顯示了民進黨候選人陳菊的幹部在PTT上活動.這是負面事實.不是攻擊.現在1985聯盟既然出自PTT又後來喊出與民進黨口號吻合的議題.能不讓人直覺想到一樣的事情重來一遍了嘛?你可以說我在展示銀發文的動機.但是這部分不是他親口所講.所以只能留在這裡當背景備考了.接著我就看到PC244685那段話了.回他了一個理性說法.同時也回他了一個他自己的說話方式.兩種方式並行總該可以溝通了吧.並非全天下所有匿名的都被銀批了不是.而是有嫌疑的那方.1985聯盟.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11 (UTC)[回复]
  • 其實還有卡神其實也是在PTT上活動的一方.卡神被外界歸類為民進黨謝長廷派系一員.如果沒記錯ID是為slow.這PTT上有大量的相關事蹟可以參考.我就不連結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23 (UTC)[回复]
  • 恩,不知道是誰的中文「造紙」太差,我就是看不懂你到底要表達什麼。陳菊的幹部在批踢踢上活動,是事實,為什麼是負面事實?那我在批踢踢上面活動是不是負面事實?那陳菊的幹部在UDN blog上活動是不是負面事實?那銀正雄在UDN blog上活動是不是負面事實?WeAreScientist留言
  • 所以我才會提問,挑明「批踢踢」的理由何在?「批踢踢」在陳楊衝突(我沒去看那是什麼鬼東西)的獨特性何在?腦筋清楚一點。WeAreScientist留言
  • 1985聯盟「喊出與民進黨口號吻合的議題」的理由何在?你作夢夢到的?WeAreScientist留言
  • Shuomingshu如果你哪天終於發現你先前所言沒什麼道理而感到愧疚,我唯一小小的要求就是請你把你在討論頁上貼上來這些批踢踢、1985等不相關的廢話刪掉,它們很占版面。WeAreScientist留言
  • 所以你覺得政黨在網路上偽裝自身活動,如民進黨公然於PTT上活動,但是他不說自己是民進黨,也就是台灣俗稱的網軍行為,是相當正常的?又出乎意外的一個答案了.這價值觀真的不一樣啊.話說這不是操作言論自由屬於不名譽的事情.另外你這叫罵...呵呵,看的懂的就懂.你看來一點都不會覺得良心不安.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3:48 (UTC)[回复]
  • 另外前面已經提及,1985聯盟發源關鍵是PTT.該聯盟起源於PTT八卦版.銀批了幾天1985聯盟,想到或許沒人知道為何銀那麼激動.就寫下這段資料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3:55 (UTC)[回复]
    • 什麼時候起源變成八卦版了,還真是個八卦。看來你對批踢踢根本毫不了解,這個討論串建議刪掉,我不會在意。WeAreScientist留言
    • 咦?這啥時來的一段.那是不是軍旅版?不過我還是覺得不確定.因為畢竟1985聯盟到現在根本就是匿名.又誰能真知道他們真正的起源是什麼了.知道了一切就有真相了.而不是看到轉貼,又看到臉書,還看到新聞.但是就是見不著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08 (UTC)[回复]
  • 你如想知道民進黨口號有沒有與1985聯盟說法重合,可以從反核四,反大埔拆遷,反服貿,打馬,這四個方面觀察.雖然他們原始的目標也許真是替死者洪找出真相.可是在8/3大遊行演說以後已經加入了這四點了.加上PTT的背景.很讓人擔心啊這個.Shuomingshu留言
  • 跳樑先生,你在講什麼我在講什麼阿。我要你論的東西一直都很清楚:批踢踢的獨特性。結果你扯到政黨在網路上偽裝網軍。更別提連你扯到的東西都破綻百出,我都懶得講了。WeAreScientist留言
  • 你自己也說了,反拆大埔是在演說提到的,而不是口號、或是遊行訴求,而且提到的目的是用來說明此議題沒有被社會充分關注。不能依此就說和民進黨口號吻合。另外如果要質疑1985聯盟,那你也應該了解一下他們前後幾篇重要的文章。另外,你一直想把1985抹綠,然後就可以說什麼「事情重來一遍」,好像如果真的是綠的就會發生什麼糟糕的事。不過你一直沒講清楚是什麼糟糕的事。WeAreScientist留言
  • 你別崩潰嘛,舉點會的來聽聽.我舉個例子吧.民進黨反核實際上是大約從創黨之初已經開始.(那寫著1986).所以反核的議題一定會自動跟民進黨的議題重合.雖然說反核的人不見得是民進黨.但是民進黨當然會反核.這樣說不反對吧?你那「此議題沒有被社會充分關注」的說法根本經不起考驗.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53 (UTC)[回复]
  • 接著你說PTT獨特,我也不是反PTT,而是認為當初既然民進黨曾經在上面活動過.如卡神今年七月初還有因為北市請了AKB的成員而專門批了一篇文在blog上引到八卦版.這表示了仍是活動中狀態.不只是過去的事情.如果你知道我知道的這些.難不成就自我安慰一句「你扯到的東西都破綻百出,我都懶得講了。」這是怠惰對查證沒熱情,還是因為立場的問題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認為是應該的.這就不得而知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0:00 (UTC)[回复]
  • 我本來沒崩潰的,剛看完你的文真的非常崩潰◢····崩╰(〒皿〒)╯潰····◣。你到底有沒有討論誠意阿?還是只要看到批評你的話沒看清楚先亂回再說?話也是沒經過大腦就說,一下說我公然侮辱,一下說1985聯盟起源於八卦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 你可以理解為何我要在你本來文字底下回了嗎?因為你一直跳針。民進黨反核到底干我屁事。民進黨必反核,這點我存疑,但別爭,因為無關。「此議題沒有被社會充分關注」不是我的說法,你根本就沒好好看別人在寫甚麼。--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 你說我「說PTT獨特」?跪下來求你了,把別人寫的東西重看一遍。看完以後把你打的跳針文刪掉。--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55 (UTC)[回复]
  • 怎麼了?說到要害了然後就不能針對主題回覆.你千萬後面別開始跳針反核四不是反核啊.民進黨創黨之初反核的成果就是逼迫政府停了核四預算.還有扁剛上台後再次停建了核四.連現在民進黨爭的還是核四公投題目.挺巧合.我每次看到有人就著反核跟反核四不同窮辯我就感覺一陣奇妙.很多人沒搞懂,其實反核,實際內容就是只有反核四,核一二三到現在運作的好好的.當然我知道反核的終極目標的確是全數核電停下.可即使政府有回應部分人民的期望提出減核的計畫.(因為前面是扁政府,這回應人民期望...)看來依然無助於理性討論.反核的討論目前算是不理性的吧.例如1985聯盟登高一呼:「核四的鳥籠公投,他有照程式走嗎?」這點更是讓我噴飯.因為公投法基本上是2004年初才有的.可核四公投被拿來當議題跟活動主題是有歷史的.遠早於2004.這聯盟不說反核團體如民進黨何時按照體制推行核四公投過.卻說現在按照公投法的核四公投沒照程序走.這還不是跟民進黨議題重和?真巧,民進黨也這樣說的.我知道你暫時不會接受.其他三個我也有很多想講的.但是就著一個反核先說吧.告訴你為何我認同銀說的.這討論可不簡單.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16 (UTC)[回复]
  •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反核四不是反核?若視力有問題,請去矯正。另外,我再說一次,民進黨反核干我屁事。--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03 (UTC)[回复]
  • 請論述批踢踢有何獨特性莫再跳針。--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03 (UTC)[回复]
  • 我請你論述批踢踢有何獨特性已經超過四次,由於你顯然很可能有閱讀障礙,特幫你把前面問題出現的地方都以粗體標註。--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11 (UTC)[回复]
  • 這就怪了,我來數數看我說明這條目出現的次數.開頭說過,接著有人再問這條目想表達什麼,幫忙擷取了關鍵一次,然後你出現了我再解釋了一次,接著是說明議題重合之處.結果你就重複的說那句有問過卻表現的好像沒答案,你說的,四次.我是沒算過你問了幾次,有四次?這是跳動了四次不成?不過對於回答當不存在,如上面說自己說銀說過了什麼,問了卻拿不出根據,完全就是自己在寫自己言論的狀況,大概能理解為何會發生現在這對話了.你這不是自己在當看不見嘛.我可沒把言論屏蔽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05 (UTC)[回复]
  • 「你千萬後面別開始跳針反核四不是反核啊」接著你回了「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說反核四不是反核?」,這,我不都說了「後面」別說那些已經爭吵到濫掉的論點.難道我的意思你沒看出來. Shuomingshu留言
  • 跟你討論真的非常困難,難如登天。原因是你針對別人的質疑幾乎不正面回應,一直扯東扯西。可不可以麻煩你,把此「批踢踢的一些背景」整個段落的邏輯以推論的方式簡單整理成一兩句話?像這樣:OOXX -> OXOX -> OXXO -> 所以XXXX。不然沒辦法討論。因為我從頭到尾都是在問批踢踢有何獨特性這個問題,但你從沒回答,卻回覆大量不相關的文字。--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13 (UTC)[回复]
  • 你這強人所難吧?我標題寫著「PTT的一些背景」,結果你想我敘述的是「批踢踢有何獨特性」,怪不得應該介紹的是銀正雄,你卻強調網友說.其實你可以另立條目的.例如專門寫一個段落標記「批踢踢的獨特性」,或者為了為了該網友的言論獨立創造一個分頁專題介紹.沒人阻止你這麼做吧?看來我真的沒感受錯.即使標題寫的挺清楚.結果仍然被無視了.原來我們說的是兩個不同的主題,你沒看我標題,我錯認了你的提問.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9:57 (UTC)[回复]
  • 怎麼把我言論去除了.算了.我補回來了.你說推論有點錯.這裡在於陳列銀批評1985聯盟時的背景PTT發生過什麼事,順便側寫到為什麼他會認為1985聯盟跟民進黨掛勾.
  1. 2010年10月06日民進黨候選人陳菊的幹部匿名上PTT爆料「楊秋興說謊,抓到了!」,PTT兩站長辭職.
  2. 卡神仍在PTT上活動,普遍認為是民進黨謝系人馬,ID是slow.最近一次活動是今年7月2日北市請AKB宣傳時.於八卦版上引了自己的blog文.
  3. 1985聯盟出自PTT.
  4. 1985聯盟於8月3日遊行最後的演說添加了與民進黨重合的議題,反核四,反大埔拆遷,反服貿,打馬等.
  5. 民進黨反核實際上是大約從創黨之初已經開始(1986),反核此議題「有足夠時間」被社會充分關注,並不是此議題「沒有」被社會充分關注.
  6. 目前反核實質上等同反核四.因此反核四的確與民進黨議題吻合.
  7. 1985聯盟演說講到:「核四的鳥籠公投,他有照程式走嗎?」,無視2004公投法前的核四公投推行狀況.卻說現在按照公投法的核四公投沒照程序走.剛好與民進黨說法又再度吻合.

目前我就陳列了大概這些吧.所以銀提到1985聯盟有指責其與民進黨掛勾,更是對PTT上的匿名團體1985聯盟反應激烈.其來有自.至於你簡寫的那一段也許就是你看到的吧.OOXX?別這樣,放開心胸接受些背景的事實吧.你或許會跟我一樣覺得他說的還真沒錯.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0:39 (UTC)[回复]

  • 我說你4.~7.是在跳針,這跟批踢踢無關,等到把批踢踢這部分解決後再來討論。所以是這樣:DPP幹部上PTT爆料 某謝系會上批踢踢 + 1985來自批踢踢 -> 1985跟民進黨掛勾 -> ??? -> 銀正雄反應激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0:59 (UTC)[回复]
  • 我是覺得是相關的.所以沒啥特別的評論,只是陳列事實.我沒說民進黨是怎樣的黨.我也沒說1985聯盟是好是壞.只是提出有關聯的事實.這不是本來就是wiki上的正常做法.至於銀的反應程度如何,我看他文章覺得是激烈的.情緒應該是頗激動.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06 (UTC)[回复]
  • 另外你一定會覺得這些東西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譬如某天1985聯盟身分總算全部明朗了,被發現了真正的關聯.所以在那一天之前,這些背景終究是背景.所以我寫在討論頁備考,而不是正面的條目.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0 (UTC)[回复]
  • OK,所以「???」的部分你不補上。所以現在邏輯是這樣:DPP幹部上PTT爆料 某謝系會上批踢踢 + 1985來自批踢踢 -> 1985跟民進黨掛勾。好棒的推論,你自己看了都不覺得奇怪?這等邏輯我說真話,國中生都可以看出來有多荒謬。--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3 (UTC)[回复]
    • 今天首先,那個「->」毫無邏輯可言。我寫個給你看:你吃飯 + 狗也會吃飯 -> 你跟狗掛勾。話說掛勾是什麼意思阿,這篇可能需要你定義一下。--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7 (UTC)[回复]
    • 再來一個:有些殺人犯在台灣出生 + 你在台灣出生 -> 你跟殺人犯掛勾。--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19 (UTC)[回复]
    • 第二就是我講了半天的,批踢踢其實沒有獨特性的問題。今天假設,DPP黨員一定(也就是機率為1)在批踢踢上活動。那麼,知道1985來自批踢踢這個事實後,1985是DPP黨員的事後機率,就會比1985是DPP黨員的事前機率高。問題是,DPP黨員一定在批踢踢上活動嗎?--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23 (UTC)[回复]
    • 大錯特錯。根據我的了解,DPP黨員活動範圍還包括:FB、UDN blog、雅虎新聞底下的留言。所以呢,照你的邏輯,有DPP黨員上UDN blog + 銀正雄來自UDN blog -> 銀正雄跟DPP掛勾。--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27 (UTC)[回复]
    • 還有一件事,你最前面有講,剛才忘了說,我幫你補:大前提─DPP幹部上批踢踢爆料,很負面;小前提─1985來自批踢踢;結論─1985很負面。這論述錯就錯在,負面的東西,是爆料,不是上批踢踢;所以想藉著批踢踢把負面遞移到1985身上,是完全說不通的,荒謬。真的,一個國中畢業生也能看出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4 (UTC)[回复]
  • 你要回到「匿名」兩個字上面去.你忘記匿名與否的問題了.我前面不還有著這段話: 所以你覺得政黨在網路上偽裝自身活動,如民進黨公然於PTT上活動,但是他不說自己是民進黨,也就是台灣俗稱的網軍行為,是相當正常的?又出乎意外的一個答案了.這價值觀真的不一樣啊.話說這不是操作言論自由屬於不名譽的事情.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2 (UTC)[回复]
  • 一個言論近乎全數與民進黨議題吻合的匿名團體,剛剛好來自PTT,給人的感受應該是滿明確的.所以我認同銀的說法.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6 (UTC)[回复]
  • 這跟「匿名」天殺的一點關係都沒有。你這些廢話我之前都看過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6 (UTC)[回复]
  • 很好,所以你跟狗有掛勾,你跟殺人犯也有掛勾,連銀正雄都跟民進黨有掛勾。結案。--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1:38 (UTC)[回复]
  • 別叫了好不,看了都快笑翻了.果然人話無法溝通.你的邏輯不同於常人.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18:06 (UTC)[回复]
  • 回頭看了看你的推論,可我前面說了:「你說推論有點錯.這裡在於陳列銀批評1985聯盟時的背景PTT發生過什麼事,順便側寫到為什麼他會認為1985聯盟跟民進黨掛勾.」突然覺得或許我不該認真閱讀你說過的話.因為你開始就沒看到標題,接著我還以為你想討論這段落內的內容,接著你不知道想到哪去了,天馬行空.順便補上更前面的一句話:「沒啥特別的評論,只是陳列事實.我沒說民進黨是怎樣的黨.我也沒說1985聯盟是好是壞.只是提出有關聯的事實.這不是本來就是wiki上的正常做法.」所以還是別推論了,看看這些陳列的項目自己心裡有感受那就足夠了.實際上應也有正面的PTT背景事實可以記載才是.歡迎補上.不需要在這裡爭論.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22:49 (UTC)[回复]
  • 「說」先生,這議題已經結案了,怎麼又打一大段廢話?從民進黨黨員上批踢踢 1985來自批踢踢推論到1985和民進黨有掛勾是你說的。我於是依樣畫葫蘆,推得你跟狗有掛勾,你跟殺人犯也有掛勾,連銀正雄都跟民進黨有掛勾。這已經結案了。--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1日 (日) 05:06 (UTC)[回复]
  • 所以說穿了就是沒有PTT的相關正面事實可以記載了?都幾天了.沒聲音了.你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證明」1985聯盟跟民進黨無關.沒人阻止.列舉事實這麼困難?都說了並不是推論.而是PTT的背景就是這樣.列舉的全部都是事實.感受就已經如此強烈了等同結論一般.不認同銀的說法也不需要這樣叫罵吧.以後來這裡編輯的可以好好重看這現象.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6日 (五) 05:15 (UTC)[回复]
  • 現在是要否認你之前說過1985和民進黨有掛勾嗎?如果不是的話就請閉嘴,我想大家不太歡迎跟殺人犯有掛勾的人。--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00 (UTC)[回复]
  • 1985早就說過他們和民進黨沒關係,成員裡面有藍有綠,這些你都心知肚明,還故意要把別人抹綠,不要臉。--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00 (UTC)[回复]

PTT就是這樣的網站不是嗎?那些網路獨裁者與藏鏡人只敢罵抬面上的政治人物獨裁卻沒種承認自己也躲在網路上做一樣的事。1985聯盟成員當然是有藍有綠甚至都有紅了,馬英九去一下阿里山他們就說:馬英九躲到阿里山,其實東方紅裡面的旁白也有句是在說抗戰的時候蔣介石躲在峨嵋山,若不是從小看著東方紅跟穿著印有切.格瓦拉的潮T長大哪能夠如此的有創意呢?所以我當然會承認1985聯盟是個每次上街都要民進黨民代幫忙申請路權的中立團體囉。42.67.170.221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7:34 (UTC)[回复]

關於WeAreScientist及Shuomingshu的立場

  • Shuomingshu先生前面指責我「因為立場的問題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認為是應該的」,我想反問「說」先生,你覺得我的立場是什麼?那你自己的立場又是什麼,究竟是不是銀正雄的親友或是本人、抑或銀正雄部落格那些自嗨的格友們?你現在人在美國還是歐洲?--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4:21 (UTC)[回复]
  • 這是笑話嘛?太好笑了.已經無法溝通了啊.不過我覺得你一開始就不是來討論的啊.你可以繼續叫罵.不過只是讓大家更清楚你的立場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5:36 (UTC)[回复]
  • 不要學下面那個P某又斷章取義了.我覺得比較完整的段落是「這是怠惰對查證沒熱情,還是因為立場的問題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認為是應該的.這就不得而知了.」你真要選擇我批評你的話也該是從「怠惰對查證沒熱情」跟「因為立場的問題就算知道是真的也認為是應該的」兩者中則一,而我不都說了,我「不得而知」,我不知道你的狀態,只能感覺到這些就是.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18 (UTC)[回复]
  • 你之所以給我這種感受最主要還是那句「你扯到的東西都破綻百出,我都懶得講了。」我還耐著性子在回覆你呢.不知道你滿意不?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24 (UTC)[回复]
  • 另外如果我真是銀的親友,其實,你看過方針沒有?

處理條目主角所作的編輯:

有時,條目的主角會親自或通過代理人來參與條目的編寫,儘管維基百科不鼓勵人們撰寫關於他們自己的內容,但當條目主角自行移除無來源或少來源的資料時,我們應當保持容忍。當匿名編者清空生者傳記條目的全部或部份內容時,應牢記這可能是條目主角移除具存疑性內容的動作。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此等編輯則不應被視作破壞。我們反而應該歡迎並邀請該編者來解釋他/她對條目的看法,我們應當寬待那些試圖移除在他們眼中為不實或不公正內容的傳記主角們。

你仍然堅持我是銀的親友?真的?你可以認為我是,我不介意的.因為我很確定我目前認同銀的言論.是與不是,對我來說並沒有差距.然我並不是銀的親友,無法自認.反而是你,你如何自處?因為你目前是反方.看起來是不認同銀言論的編輯者.正面跟反面的意見如果無法達到協議的話,看來這保護就應該繼續下去.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6:34 (UTC)[回复]

Shuomingshu 與 PC244685 爭執

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Shuomingshu
  • 本人想請問閣下,本人什麼時候、在何處「抹黑」誰,本人的經驗在何處?,本人的作為閣下從哪裡知道的?。閣下現在能否幫忙回答一下好嗎,不燃無憑無據的話,在維基或是法律之前都是不被接受的。

不過閣下確實有過:

如果我真的把這段話寫入民進黨條目內大概一個小時不到就被支持者移除了吧.

——Shuomingshu

--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26 (UTC)[回复]

  • 我把原文再重複一遍: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此段落根本與你標記的文字不同.所以把你那段標上你自己的名稱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19:56 (UTC)[回复]
  • 閣下,如果你說歷史頁面不是更腫?我最後的文句是哪個版本原來我不能確認.而是得交由閣下確認改寫然後標記上我的ID? 你把我最後編輯完成的文字複製上去,我允許你標記我的ID,反正上面還有不是.多標記一次而已.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01 (UTC)[回复]
  • 沒辦法,只好自己寫上以正視聽:

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PC244685

這版本是PC244685你自己寫的.還膽敢標記上我的ID?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07 (UTC)[回复]

* 同上,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有使用過PTT,才會了解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會偏反的原因,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階級等等的問題,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慘之後,到網路上亂吐苦水,覺得網路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陣營的心理。另一方面,閣下在維基的前科紀錄也頗為豐富,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

--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10 (UTC)[回复]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

  • 「政黨傾向」、「抹黑」字眼難道不是閣下所提?我從沒用這些字眼過。又文字何處不同?有就指出來啊?還是閣下覺得本人還可以入侵維基系統,把紀錄更改?--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28 (UTC)[回复]
  • 我錯了,我向Shuomingshu道歉. 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20:28

(標記手法示範,好孩子別學.)若依照這前述歪理來看,因為是我寫的,我標記的,何來竄改? 還是閣下覺得本人還可以入侵維基系統,把紀錄更改?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0:41 (UTC)[回复]

  • 不得已,再次寫上了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Shuomingshu

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PC244685

難道我得認同你的版本等於我寫的?簡直強人所難. 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8日 (四) 20:56 (UTC)

  • 閣下的三次修改紀錄123

不同之處:

同上,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才會了解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偏反的原因,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階級等等的問題,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慘之後,到網路上亂吐苦水覺得網路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陣營的心理。另一方面,閣下在維基的前科紀錄也頗為豐富,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

——PC244685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

——Shuomingshu

紀錄一切呈現,反觀閣下提不出連結證明。--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1:21 (UTC)[回复]

  • 這不正說明了全是你寫的.原來我沒有修改自己文字的權利.得由你選擇我該表現出你想表示的那一方向.特定的那一段文字.最後竟然還得標記是我寫的!?說吧,你是不是比我更痛恨1985聯盟,所以要寫上一大段又一大段的攻擊言論.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1:28 (UTC)[回复]
  • 順手照你手法重批那謬論一遍,先把你的言論去掉大部分,隨我意思找個地方標記:

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慘之後,到網路上亂吐苦水,覺得網路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陣營的心理。另一方面,閣下在維基的前科紀錄也頗為豐富,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PC244685

然後這樣一對比: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Shuomingshu

你竟然還有勇氣問我哪裡有「抹黑」,哪來的「經驗」.無言.想改變說法也可以,不過就是我被你抹黑,改成你想抹黑我,也絕對不是你經驗豐富,而是你沒經驗漏餡.好不?2013年7月26日的帳號,可以開始比誰有資格了.這真的是太神奇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04 (UTC)[回复]

那麼,請閣下提出反駁這些連結本人版本123的證據,光閣下單方面宣稱抹黑是沒用的。事實就擺在眼前,閣下你怎麼看這些紀錄的。還是你真的覺得這些紀錄也被竄改過?--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16 (UTC)[回复]

  • 閣下,那段話難道不是你說的啊?難道我對所謂的「前科」這兩個字會意錯誤?還是你那威脅性的「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云云都不是你講的.就說了,敢做不敢認啊.你盡量否認好了.紀錄上很清楚啊.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32 (UTC)[回复]
  • 所以就是不認有寫過「前科」兩個字,連一長串話都可以無視了.恩,理解了.可是這樣一來不就失去焦點了嘛.我反對的是你對我的言論進行切割,更動了表達強度,還把結尾的言論標記成我的ID.更別提換了言論的先後次序.你自身的發言在先,卻搶先標記了我的言論.我什麼時候不承認?「抹黑」、「政黨傾向」、「1985聯盟」等字眼我有提及.紀錄都在上面.我還複製了幾遍對照.若不相信我,你可以回去看你老是在強調的紀錄.反而閣下不認寫過「前科」兩字,最後自己說的那威脅性的一句話更是直接無視了.看來,要繼續繞迴圈了.有勇氣寫下,要有勇氣承認啊.抹黑就抹黑,還不讓人說.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23:45 (UTC)[回复]

同上,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有使用過PTT,才會了解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會偏反的原因,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階級等等的問題,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慘之後,到網路上亂吐苦水,覺得網路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陣營的心理。另一方面,閣下在維基的前科紀錄也頗為豐富,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PC244685(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2:57 (UTC)

——PC244685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7日 (三) 19:08 (UTC)

——Shuomingshu
  • 你確定當初我的話不是我寫的??????我不都具名是自己寫的了嘛!?有像你這樣把我的話更改一遍成自己想要的格式,然後塡上我的ID!?別迴圈了好不.你還是在做一樣的事情.一點反省都沒有.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32 (UTC)[回复]
  • 哀,閣下不是資歷頗深,6月就加入wiki了嗎,怎麼會不知道Template:Quote是用來標出講話的內容,還有是哪位說的,用法是

這是一個引用。

——作者

,我這樣標錯了嗎,憑閣下自豪的資歷難不成,會連這也不了解?--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38 (UTC)[回复]

  • 再舉例好了:

如果說我看得比別人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

--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4:41 (UTC) [回复]

哪位說的

——PC244685

不了解

——PC244685
  • 我是越看越不了解你想表達啥了.不了解就說嘛.我都懷疑你是不是剛好發現我上面有用這語法就順手拿來用了.剛開始不用是因為不會用.這下可好.會用了就開始濫用.第一次使用很興奮我知道.可你原本的第一段說法怎麼了?你說過「前科」、「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然後開始討論會不會使用語法?你似乎還是沒搞懂問題在哪.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0:59 (UTC)[回复]

我這樣標錯了嗎

——PC244685

學你這樣東湊西湊還挺有趣.每句還真的你都說過.至於意思一不一樣,滿不滿足你想表達的,恩,以你的做法來看不重要.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1:01 (UTC)[回复]

的言論啊?

——PC244685

不接受

——PC244685

完全不認帳

——PC244685
  • 閣下這麼一說,老實講沒有人看得懂是什麼意思,如果閣下覺得本人哪裡作錯的話,請明確提出來,讓本人有改進的空間。另外,我是不知道閣下是否對我用quote特別標示閣下的語句感到不滿,不過如果閣下要使用quote標示我的語句,樂意至極,只要不竄改內容與作者的話,直到閣下氣消為止。--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29 (UTC)[回复]
  • 所以你總算開始有點了解了?爭論就在上面一長串,回頭看一看.你覺得開始你那選句正常嘛?另外既然你自己的說話方式你自己都接受不了了,還苛求別人接受.我啥時跟你簽了不平等條約.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8:59 (UTC)[回复]
  • 如果閣下是不滿quote的話大可直說,但也不必要把閣下講過的話,硬是套在別人身上,然後分明是本人的話,閣下卻又不知怎麼回事改成閣下自己說的,我覺得這樣的行為相當令人難以接受[12][13][14][15],事實很明顯了,閣下對自己的話就是不認。閣下相信不小了,把問題講出來應該不會太過困難才對,看著閣下猛框quote,我心裡不知該如何形容,才能呈現我的想法,又不讓閣下內心受傷。

另外,閣下說話要負責任啊,「政黨傾向」、「抹黑」、「相關經驗」、「被PTT外批慘」、「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這些若無證據,維基和法律之前都不會被允許的。--PC244685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9:12 (UTC)[回复]

同上,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有使用過PTT,才會了解為何PTT使用者(一些,不是大部分)會偏反的原因,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階級等等的問題,而不是哪方被批的很慘之後,到網路上亂吐苦水,覺得網路上大家都支持哪方、哪陣營的心理。另一方面,閣下在維基的前科紀錄也頗為豐富,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PC244685

所以閣下你想要表達什麼?如果閣下真的使用PTT,了解為何PTT使用者(大部分,不是一些)偏反,閣下自己可以想想看年齡層、政黨傾向等等的問題,而不是現在被PTT外的言論批慘之後,到網路上隨意抹黑,想刻意營造網路上大家都支持1985聯盟的假象。另一方面,照閣下目前的論調來看肯定是頗有經驗,不要覺得別人會不知道閣下一直以來的作為。

——Shuomingshu
  • 這些辭怎麼了?維基不允許?要負擔法律責任?請問你原本言論是?先過你自己這關如何.好好解釋一下你原本言論想表示什麼.指責我的前科找了這麼镸一串竟然沒有頗為豐富,你又知道我什麼作為.不過你的經驗很豐富這點可能是錯的,那是因為你認為自己經驗很豐富我錯認了.畢竟是7/26的新帳號.我還是挺好奇你的動機.更別提推論不犯法.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5:54 (UTC)[回复]

1985聯盟成員說法

  • 「醫師、研究生、大學生、剛退伍待業中的朋友、證券業上班族、軟體工程師、前國會助理、一般上班族」1985聯盟臉書 2013/7/22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7日 (三) 03:33 (UTC)[回复]

正心專案

Shuomingshu提出用戶查核請求

這件事讓我非常憤怒。請看這裡。比起理性討論,Shuomingshu更像是來做言論審查的。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4:09 (UTC)[回复]

  • 後兩個用戶WeAreScientistPC244685均是在銀正雄條目與討論中活動的編輯者,本人曾與兩者起過衝突.兩者均欲在東森新聞扭曲銀正雄文章後道歉的事件敘述後方加入一個對銀正雄有名聲損害的描述段落.而WeAreScientist除了想把段落添回外,還欲刪除本人後來加入銀正雄與1985聯盟之間起衝突的事件經過.[16].(該段落原本還在頁面上最後未被刪除)
  • 我們三者在銀正雄條目與討論的衝突直到8月8日PC244685破壞報告上申訴本人後基本上可以說正式告一段落.PC244685他於8月11日對該申訴做最後一次回應本人解釋後.處理結果二:「拒绝四次回退中有至少两次为清除不可靠来源,不满足3RR」「補充该处理结果曾被IP用户擅自修改,目前已将此IP用户处以31小时封禁」.該兩位編輯者直接進入了無活動狀態.
  • 然此時從紀錄上可以看到LetwindFly2013在8月11日同一天創建,在Talk:洪仲丘事件頁面上激起了很大的衝突.也導致下方回報了許多次關於Talk:洪仲丘事件的傀儡查核報告.加之WeAreScientistPC244685兩位同時進入了無活動狀態.銜接點相當剛好.並且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在Talk:洪仲丘事件頁面上與LetwindFly2013等於是毫無交集的.未針對他本人發言過什麼評論.待8月14日激烈的衝突告了一段落後,第一次於8月17日的交集就引來了其人身攻擊.同時針對本人與銀正雄.[17].本人不回應,給予了警告,刪除了該人身攻擊言論.隨後LetwindFly2013對本人申訴破壞的時候[18],等同是直接引用了PC244685原本的申訴內容後半段.[19]於本人遭到封禁三日處分時同步破壞了銀正雄頁面.[20].然同時WeAreScientist又於當天再度活動了,時間銜接相當巧合.並且令人玩味的是,如果當初WeAreScientistPC244685均相當堅持加入此段落,為何兩者見到了LetwindFly2013不論正反的事件敘述全數刪除的狀況仍是毫無反感,甚至是相當配合的呢?難以理解.活動時間的巧合並不是最主要的.而是立場,行動,言論三者的重合.顯見有組織性.
  • 因此我除了提報查核LetwindFly2013Candyfloss,也提報WeAreScientistPC244685.

值得注意的是此四個帳號基本上都可以說是新帳號.其實本質上沒有誰是主帳號的說法.而且不能排除有真人傀儡合作的情況.特別是針對1985聯盟負面言論的掃蕩. --Shuomingshu留言) 2013年8月21日 (三) 11:38 (UTC)

  • 其實很多東西,諸如行文、貢獻等,都可以明顯看出這些帳號的不同。
  • Endowed with incogitant substantiating of things, abundant imagination, and a logic-proof mind, it is not surprising at all that you maliciously declared the strong connection between alliance 1985 and DPP merely based on the fact that alliance 1985 originated from PTT, and that some members of DPP are active on PPT. This is my last comment on you.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4:09 (UTC)[回复]

(:)回應Shuomingshu的邏輯有問題,看不懂有何爭議?我刪除洪仲丘學長生父、養父母、姊姊、親哥哥的名字與職業,本來就是要保護受害著家屬阿!Shuomingshu是極少數意見就誣賴別人是魁儡!銀老的粉絲看久了銀老的『原創研究』,整天疑神疑鬼的、思緒混亂、智力下降本來就是很自然的事!——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5:07 (UTC)[回复]

容我複製貼上:我感覺該員最妙的是這段.他大喊著受害者耍很無辜! 請保護受害者家屬隱私 去除姓名與職業 與近況!,結果刪除的內容提到洪的大哥是個志願役的職業軍人,而且是軍官.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02:26 (UTC)[回复]


驳回 驳回,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之前已涉两次CU案例,并没有发现滥用傀儡的证据。--Kegns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2:44 (UTC)[回复]
我觀看八月的處理結果分別是「Suzuki1314与Candyfloss不相关」與「LetwindFly2013与莊大尾不相关」,之前應無查證過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的關聯.也就是沒有「LetwindFly2013與Candyfloss不相關」的說法.前發現者Znppo回報時其實並沒有直接參與討論.而且看來他同樣懷疑Mapayna與本人,故之前他有把Mapayna與本人分別列入不同的傀儡查核當中.也可能是因此有參與討論的Mapayna意見沒有引起Znppo重視.況且我想查的主要重點不是「洪仲丘事件」討論頁面的爭端.而是為何在「銀正雄」討論頁面上.當WeAreScientist與PC244685幾乎同時停止活動的同時,LetwindFly2013卻出現在洪仲丘事件討論頁面呈現活躍狀況.(而且交界點似乎就是LetwindFly2013被創建的時候)更別提又是這麼巧合,剛好本人被封禁後這兩位又出現了.連LetwindFly2013提出的破壞申訴都簡直如照抄PC244685一般.有許多巧合真的頗讓本人懷疑.如前面敘述:「活動時間的巧合並不是最主要的.而是立場,行動,言論三者的重合.顯見有組織性.」(LetwindFly2013後來有回過頭清空大量銀正雄頁面資料)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21 (UTC)[回复]

其實這四個新帳號是否有關聯,並沒有被查證.而是直接被拒絕查核了.「LetwindFly2013与Candyfloss之前已涉两次CU案例,并没有发现滥用傀儡的证据。」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01:50 (UTC)[回复]

作為以後申請保護的參考

申請臨時的全保護,因為頁面已經再次遭到具有強烈否定主張而且已經註冊的編輯者盯上了產生大量破壞.已經損失了過半內容.按照以前經驗若現在實施回退進行恢復的操作必定會遭到再次破壞或者產生編輯戰.故申請保護.該條目頁面很奇怪的狀況是,即使是當初有負面看法的人也不願意保護自己之前在頁面上添加,仍留在頁面上的負面內容.而任由清空頁面的破壞產生不做任何恢復.故這明顯不只是預見性的保護動作.而是可見需要直接冷處理的情況.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2:50 (UTC)[回复]

(!)意見銀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又在鬧事了!,在銀正雄條目與其很多維基人發生編輯戰,銀正雄的支持者不顧其他人反對 ,堅持加入引用銀正雄部落格內的『偏激原創研究』,在條目討論頁中很多維基人反對維基百科成為銀正雄的部落格,大部分的網友均反對銀正雄的觀點,結果銀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到處誣告反對者們為魁儡,毫無自省能力!『銀正雄的原創研究』內容涉及攻擊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屬,以免維基百科沉淪為銀正雄粉絲發表『銀正雄原創研究』的部落格,這樣銀老之流又會更積極的在其部落格發表更激進的『原創研究』等著被抄進維基百科,讓銀老在洪仲丘事件又多露了臉!這樣會導致更多的落魄無恥文人有樣學樣,紛紛跟進發表更激進的『原創研究』等著被抄進維基百科!導致維基百科變成落魄的無恥文人打廣告的『垃圾桶』!。

因為銀正雄的支持者已是『自動確認用戶』,半保護無法保護條目,所以請求管理員『全保護』銀正雄條目,以免維基百科沉淪為銀正雄粉絲發表『銀正雄原創研究』的部落格

請管理員多注意Shuomingshu留言)的行為!並防止銀正雄條目成為銀正雄的支持者打廣告,免費宣傳的好地方!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11 (UTC)[回复]

拒绝,內容爭議。請使用條目的討論頁或以其他形式解决争论但是請注意如果有恰當使用來源的話,以銀正雄本人的部落格準確介紹其對於某事的觀點是合理的,而這與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並無相違背之處,不過當然如果有新聞報導的介紹是更好。非原創研究主要是對於編者的規範,例如假設有個某人在自己部落格說「蘋果是綠」而沒有提供關於大眾輿論的資料的話,編者便不能在維基百科中直接當作「某人說蘋果是綠的並且廣受大眾支持」這段話的來源,而是只能當作「某人表示蘋果是綠的」這段話的來源使用。--KOKUYO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46 (UTC)[回复]
(:)回應
LetwindFly2013你似乎完全扭曲了事實.銀正雄BLOG上的文章多如牛海.本人是按照之前IP用戶主要欲紀錄的事件部分分別給出紀錄.因此事件只有兩個.一、銀正雄的文章遭到東森新聞綜合報導而扭曲了原意.使多數讀者認為銀正雄攻擊了受害者家屬.東森後來刪除了原本的新聞並且登出道歉.本人同時紀錄了銀正雄與東森新聞在這事件中的過程.該段落後面有一小段落是他人寫上的負面事實.二、銀正雄抨擊1985聯盟的遊行,並且後來指出其與民進黨掛勾.同時我也紀錄了1985聯盟這方的回應與銀的後續回應.並且在多數文字段落下給出可以查證的註腳.哪來的「偏激原創研究」說法?根據事實研究是沒錯的.另外閣下刪除頁面大量資料我不願意與你爭執.也不願意與你產生編輯戰.隨著時間過去破壞者自然會離去.另外閣下對銀正雄的否定態度明顯到誰都可以感覺的出來.片面說我支持銀正雄可不代表你是中立立場.你急欲否定銀正雄,並且已經刪除那大段落對1985聯盟為負面事實的紀錄.心態到底又是什麼?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57 (UTC)[回复]

(!)意見:台灣的輿論就是大多數人認為銀正雄的觀點是錯誤的偏激言論,可悲的老人家!哀!——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3:59 (UTC)[回复]

(!)意見:完全同意LetwindFly2013上述言論,Shuomingshu我不把之前那段加回去你也好意思來這邊說嘴,之前是誰拼了死命要刪掉的?!我說,我開一個部落格,每天寫「一加一等於三」、「一加一等於四」、「一加一等於五」...這種完全偏離事實的文章,有需要寫進維基百科嗎?沒有吧!所以同理,銀正雄的那些文章也不應寫進維基百科。 --WeAreScienti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4:25 (UTC)[回复]

(:)回應:LetwindFly2013,1985聯盟當初刻意在演說中提到大埔,核四,服貿等等民進黨議題,那時候還能宣稱那些不相關的民進黨議題是25萬人的意見(實際最多11萬).結果到了8月18日.參加反大埔拆遷活動的人數只能宣稱2萬(實際上最多6000).這對你來說有沒有達到可以參考銀正雄言論正確與否的標準?真巧,銀正雄也是站在1985聯盟對立方的.也就是那差距的所謂23萬人的意見.所以台灣的輿論,這辭,不是你單方面能宣稱的.雖當初沒人能預料到為何1985聯盟改變了初衷.可不代表大家後面會選擇遺忘那被利用的事實.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15:12 (UTC)[回复]

    • 這裡面可以看到管理員對紀錄方向的解釋,以及我本人的解釋.順便可以看到兩位的說法.管理員說的爭論這辭其實不大準確.正反兩方都是同意進入全保護.然看來管理員更介意的是爭端是否解決.目前看來是沒辦法的說.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21:03 (UTC)[回复]

白衫軍有11萬人這麼多嗎?那1985臉書按讚怎麼才1萬多?台灣每11個人只有1個人有用臉書嗎?虧1985是臉書串聯的,沒去按讚的人還那麼多...我看白衫軍實際人數連2萬5都不到真有25萬這麼多馬政府早就被推翻了。誰要是跟我說紅衫軍70萬那麼多怎麼扁政府沒被推翻我會說紅衣軍最多不超過7萬,而且大部分都只有第一天有去1、2個鐘頭晃一下而已。42.67.170.221留言2013年10月23日 (三) 17:58 (UTC)[回复]

刪除來源為銀老部落格的原創研究

銀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一直再鬧事!,在銀正雄條目與其很多維基人發生編輯戰,銀正雄的支持者不顧其他人反對 ,堅持加入引用銀正雄部落格內的『偏激原創研究』,在條目討論頁中很多維基人反對維基百科成為銀正雄的部落格,大部分的網友均反對銀正雄的觀點,結果銀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到處誣告反對者們為魁儡,毫無自省能力!『銀正雄的原創研究』內容涉及攻擊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屬,以免維基百科沉淪為銀正雄粉絲發表『銀正雄原創研究』的部落格,這樣銀老之流又會更積極的在其部落格發表更激進的『原創研究』等著被抄進維基百科,讓銀老在洪仲丘事件又多露了臉!這樣會導致更多的落魄無恥文人有樣學樣,紛紛跟進發表更激進的『原創研究』等著被抄進維基百科!導致維基百科變成落魄的無恥文人打廣告的『垃圾桶』!。

User:LetwindFly2013Weeny留言)君、WeAreScientist留言)君、PC244685留言)君、Changnick君皆反對Shuomingshu留言)以銀正雄部落格的原創研究內容加入條目,以個人部落格為來源的內容不符合進入維基百科的標準,亦不可以利用個人部落格的原創研究來達成免費廣告、宣傳個人條目之目的,條目內的個人宣傳應刪除,應視為廣告內容來刪除處理!

Changnick留言)君在協助防止破壞後,亦認為Shuomingshu留言)是在『破壞』!在台灣,主流輿論認為銀正雄的觀點是錯誤且偏激言論,經清查「討論:銀正雄」中,Shuomingshu留言)為『僅一位』的銀老粉絲,他卻到處誣告其他人是『魁儡』!現在Shuomingshu留言)的破壞行為被Changnick留言)君制止後,又開始『誣告』其他協助制止Shuomingshu留言)破壞銀正雄條目的編輯者!

請大家多注意Shuomingshu留言)的行為!並防止銀正雄條目成為銀正雄的支持者打廣告,免費宣傳的好地方!希望能以『刪除來源為銀老部落格的原創研究』為原則來取得共識!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12:29 (UTC)[回复]

就算Shuomingshu真的做了什麼錯事,也不是可以無視方針的理由。個人宣傳與說明個人觀點是不一樣的事,語意所可以改善的問題為何要堅持全數刪除?敢問LetwindFly2013閣下是否真的了解原創研究的意思?我在頁面歷史看到的是滿滿的編輯爭議,全都是可以修正的,雙方卻不斷撤銷,你們是不是該暫時別碰相關條目?──小風 2013年8月28日 (三) 16:15 (UTC)[回复]

編輯方向的共識

從這幾天討論的共識,我想有以下兩點的編輯方向:

1.刪除來源以銀正雄部落格的單一來源內容。

2.增列第三方評論『銀正雄偏激言論』的內容,包括PTT對銀正雄的批評。

以上。——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06:12 (UTC)[回复]

原來如此,無視真是強大的技能,就當作我沒有異議也跟你有共識吧!放著讓這個條目有失中立沒關係、你可以繼續用刪除原創研究為名目把ettooday的來源全部刪掉沒關係、一方面說不要學媒體卻又引用非專家的言論沒關係。反正什麼都是你說了算,我也只能掛掛模版讓你去刪。──小風 2013年8月29日 (四) 07:06 (UTC)[回复]

(!)意見:淫老的條目我已經不想管了!就讓淫老和牠的粉絲進情的亂寫、宣傳、廣告、抹黑吧!我們不要和那幾隻落魄的畜牲太計較!

——讓風吹吧!國防布已啟動『『正心專案』』!請Google『正心專案』!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7: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