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
话本,意思是说话(或词话)的底本,也可以叫做“说话”[1],自宋代开始流行说话的娱乐形式,即我们认为的说书,其内容为说书人讲唱各种题材类型的故事,其讲唱内容的底本,即称为“话本”。话本也可以阅读,相当于现在的小说。明代以后有专门供读者阅读,而非说书人使用的本子,是为“拟话本”。
发展
话本小说在宋代形成。宋朝的话本能兴盛发展,其原因主要有两大主因:
- 文言小说的没落
- 唐传奇是文言小说的高峰,但到了宋代,通俗文学已普遍习惯用白话文体创作,以白话文为主体的话本便趁势兴起。
- 说唱艺术的繁盛
- 宋代流行的娱乐──“说话”,原意即为讲故事,又加上唐代变文的影响,有说有唱,诗词说论兼具,由于此一表演的兴盛,其内容的原稿底本自然受人重视。
形式
一篇话本可分为三个部分:入话、正文、结尾。
- 入话:在正文之前,或先吟诵几首诗词,或先讲述一个小故事。[2]
- 正文:话本的主体,以白话文为主,经常出现“话说”、“却说”、“且说”等字样以引出正文。有时会用“看官”、“诸君”、“诸公”等,引人注意。在开头、结尾,或描写故事场景、勾划人物风貌时,往往插进骈文、联语、诗、词或另一个故事,藉以渲染气氛。
- 结尾:常在故事引人入胜处突然中止,在结尾处说“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每讲完一个故事,往往加以评论,并对听众进行劝戒。
讲史话本已形成分章节、立回目的雏形。最初的话本只是说书人的讲稿,并不是专对文学的创作,常赖说书人的发挥。
内容
宋代说话风气很盛,说话艺人亦多,自然便有分风格流派,较重要的有四家[3]:
- 小说:大多是民间短篇故事,以爱情、公案两类题材为最多,也有侠义、神怪等,十分丰富。
- 讲史:讲述历代兴亡和战争的故事,表演形式上通常是只说不唱。
- 说经:讲说佛经中的故事,是承袭唐代变文的一脉。
- 合生:在表演形式上为两人合作演出,大多是以一人命题,另一人回答的方式表现。
作品
《醉翁谈录》将话本小说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朴刀”、“杆棒”、“神仙”、“妖术”八类。短篇集大多收录在《京本通俗小说》、《清平山堂话本》等集中,明代冯梦龙所编《三言》亦收罗不少。长篇大多是讲史,有《新编五代史平话》、《大宋宣和遗事》、《金相平话五种》等流传。
影响
话本小说的传统为章回小说所继承,许多章回历史小说,都是从讲史话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到清代的《儒林外史》,章回小说才蜕尽话本文学的痕迹。
注释
- ^ 孙楷第:《论中国短篇白话小说》(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页43-47。
- ^ 孙楷第在《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与艺术上的特点》里说:“宋朝的说话,是直接继承变文的,唱法应当一样。但现在我们见到的宋人话本,多半是开端有诗词,中间成段的歌词没有。我想是刻书时删去了。明末的拟话本,照例开端有诗,相当于押座文。正讲前有入话,相当于开题。煞尾有诗,相当于解座文。这是讲经转变的老规矩。”
- ^ 翟灏《通俗编》卷三十一《徘优》条引耐得翁《古杭梦游录》:“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传(搏)拳提刀赶棒及发迹变态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谓参禅;讲史书,谓说前代兴废争战之事。”
参考资料
- 孙楷第:《论中国短篇白话小说》(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
- 《中国文学发展史》刘大杰著,1976,华正书局。
- 《中国文学史》袁行霈等著,1991,晓园出版社。
- 《中国古代小说教程》,张稔穰,山东教育出版社
- 《话本小说概论》,胡士莹,中华书局,1980年版
- 《中国白话小说史》,韩南,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 《话本小说史》,欧阳代发,武汉大学出版社
外部链接
- 中里见敬:〈反思《宝文堂书目》所录的话本小说与清平山堂《六十家小说》之关系〉(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