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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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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本,意思是說話(或詞話)的底本,也可以叫做“說話”[1],自宋代开始流行說話的娛樂形式,即我們認為的說書,其內容為說書人講唱各種題材類型的故事,其講唱內容的底本,即稱為「話本」。话本也可以阅读,相当于现在的小说。明代以後有專門供讀者閱讀,而非說書人使用的本子,是為「擬話本」。

發展

話本小說在宋代形成。宋朝的話本能興盛發展,其原因主要有兩大主因:

  • 文言小說的沒落
唐傳奇是文言小說的高峰,但到了宋代,通俗文學已普遍習慣用白話文體創作,以白話文為主體的話本便趁勢興起。
  • 說唱藝術的繁盛
宋代流行的娛樂──「說話」,原意即為講故事,又加上唐代變文的影響,有說有唱,詩詞說論兼具,由於此一表演的興盛,其內容的原稿底本自然受人重視。

形式

一篇話本可分為三個部份:入話、正文、結尾。

  • 入話:在正文之前,或先吟誦幾首詩詞,或先講述一個小故事。[2]
  • 正文:話本的主體,以白話文為主,經常出現「話說」、「卻說」、「且說」等字樣以引出正文。有時會用「看官」、「諸君」、「諸公」等,引人注意。在開頭、結尾,或描寫故事場景、勾劃人物風貌時,往往插進駢文、聯語、詩、詞或另一個故事,藉以渲染氣氛。
  • 結尾:常在故事引人入勝處突然中止,在結尾處說「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每講完一個故事,往往加以評論,並對聽眾進行勸戒。

講史話本已形成分章節、立回目的雛形。最初的話本只是說書人的講稿,並不是專對文學的創作,常賴說書人的發揮。

內容

宋代說話風氣很盛,說話藝人亦多,自然便有分風格流派,較重要的有四家[3]

  1. 小說:大多是民間短篇故事,以愛情、公案兩類題材為最多,也有俠義、神怪等,十分豐富。
  2. 講史:講述歷代興亡和戰爭的故事,表演形式上通常是只說不唱。
  3. 說經:講說佛經中的故事,是承襲唐代變文的一脈。
  4. 合生:在表演形式上為兩人合作演出,大多是以一人命題,另一人回答的方式表現。

作品

醉翁谈录》将话本小说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朴刀」、「杆棒」、「神仙」、「妖术」八类。短篇集大多收錄在《京本通俗小說》、《清平山堂話本》等集中,明代馮夢龍所編《三言》亦收羅不少。長篇大多是講史,有《新編五代史平話》、《大宋宣和遺事》、《金相平話五種》等流傳。  

影響

話本小說的傳統為章回小說所繼承,許多章回歷史小說,都是從講史話本的基礎上發展起來。到清代的《儒林外史》,章回小說才蛻盡話本文學的痕跡。

注釋

  1. ^ 孫楷第:《論中國短篇白話小說》(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頁43-47。
  2. ^ 孙楷第在《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与艺术上的特点》里说:“宋朝的说话,是直接继承变文的,唱法应当一样。但现在我们见到的宋人话本,多半是开端有诗词,中间成段的歌词没有。我想是刻书时删去了。明末的拟话本,照例开端有诗,相当于押座文。正讲前有入话,相当于开题。煞尾有诗,相当于解座文。这是讲经转变的老规矩。”
  3. ^ 翟灝《通俗编》卷三十一《徘优》条引耐得翁《古杭梦游录》:“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传(搏)拳提刀赶棒及发迹变态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谓参禅;讲史书,谓说前代兴废争战之事。”

參考資料

  • 孫楷第:《論中國短篇白話小說》(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
  • 《中國文學發展史》劉大杰著,1976,華正書局。
  • 《中國文學史》袁行霈等著,1991,曉園出版社。
  • 《中國古代小說教程》,張稔穰,山東教育出版社
  • 《話本小說概論》,胡士瑩,中華書局,1980年版
  • 《中國白話小說史》,韓南,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 《話本小說史》,歐陽代發,武漢大學出版社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