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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行志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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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行志(?—?),榜名赵行志,字仲升,号鹏南,河南开封府陈州项城县军籍。

生平

先世怀庆修武人,明正德中始籍项城。赋质魁梧,天性朴厚。幼好读书,足不履户外,偕兄尚志受业天中彭先生门,学成渊博,有声士林。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河南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岳州府推官。天启中任湖广德安府知府,天启五年左副都御史杨涟死于镇抚司狱,复有抚按严提家属追赃之旨,杨家房屋鬻尽,孀母寄居城楼,延及三党,填满囹圄,德安知府李行志、应山县令夏之彦书文为募,捐俸倡首,士民好义者倾家助之,只能完一万馀两。崇祯元年二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历任山东登莱兵备副使,晋参政,致仕归。居乡笃孝友,敦齿让,恂恂里巷,恤穷赈窘,奖进后学。文章行谊,卓冠一时。注小学忠孝经、女诫若干卷,尤精声韵之学,别著《字音汇》、《切韵发微》等书行于世。既殁二十年,邑人士尤思之[1]

子李鼎器,贡生;孙李哲,字鉴公,国学生。

参考文献

  1. ^ 《项城县志》
官衔
前任:
荆时荐
明朝岳州府推官
万历四十一年任
继任:
马易从
蒙化解元
前任:
邢祚昌
明朝德安府知府
天启四年-崇祯元年
继任:
胡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