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之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殷之輅(?—?),字稚坚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金華府知府殷登瀛之子。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除知福宁州,州濱海,畫防倭策,得無警。改建學址,人文蔚興。分闈得士,冠八閩。擢刑部主事,大司空邹南皋(邹元标)獨加推重。疑狱必咨,時孝廉钱千秋以诖误系,力释之于獄。出知泉州府,數月卒[1][2]

參考文獻

  1. ^ 《寧國府志》
  2. ^ 《宣城縣志》
官衔
前任:
王所用
明朝福寧州知州
萬曆年間
繼任:
方孔炤
前任:
陳敏吾
明朝泉州府知府
天啟年間
繼任:
沈翹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