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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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宪祖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分巡湖东道
籍贯 南海县
出生 癸未六月二十七日
配偶 娶邓氏,继娶刘氏
亲属 (子)冼士高
出身
  •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冼宪祖(1583年—?年),字懋章,号翼周,广东广州府顺德县民籍南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庚子广东乡试第七十二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会试三十四名,第二甲第二百名进士。吏部观政,丁忧。四十一年癸丑,授大理寺评事,四十四年丙辰陞寺副,四十五年丁巳陞刑部员外,四十六年戊午陞湖广武昌府知府[1]。改江西建昌府知府,天启六年(1626年)十二月升本省按察司副使、湖东道。

家族

曾祖冼尧宾,官生;祖冼敏脩,寿官;父冼龙;母劳氏。慈侍下;兄敬祖(廪生);述祖。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治《易经》,年二十七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百名进士。癸未六月二十七日生,行四,曾祖冼尧宾,官生;祖冼敏脩,寿官;父冼龙;母劳氏。慈侍下,妻邓氏,继妻刘氏;兄敬祖(廪生);述祖,弟士高。由学生中式庚子乡试七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三十四名。吏部观政,丁忧,癸丑授大理寺评事,丙辰陞寺副,丁巳陞刑部员外,戊午陞湖广武昌府知府。
官衔
前任:
黄景星
明朝武昌府知府
万历四十六年-四十七
继任:
林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