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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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鼎贤(1588年1月23日—17世紀),台實有實河南歸德府夏邑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梁鼎賢早年出身國子生,以《易經》中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河南鄉試第六十四名舉人[2],三十八年(1610年)會試中式第二百九十七名[3],成二甲進士,獲授南京戶部主事,升郎中,捐俸修长桥,土人勒碑曰「梁公桥」。升西安府知府,以卓异第一,即擢为陕西督学[4]。天启元年(1621年)降湖广右参议[5],升右参政,分守上南道,三年调湖北道[6],历任陕西参政、按察使[7]、左布政,卒于官[8]

家族

曾祖梁暉,祖父主簿梁應奎,父親梁夢鶴,母親蔣氏。

参考资料

  1. ^ 民國《夏邑縣志·卷六·人物志》:梁鼎賢,字台實,中萬歷丙午鄉試,登庚戌進士,初授南京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差官北新關;關乃閩浙商賈薈聚之區,仕者咸耽為羶地,賢清操自勵,畧不染指,尤多惠政。時有渠水漲民病涉,捐俸修長橋,遠近稱便,土人勒碑曰梁公橋,又有德清碑。陞西安知府,鉅都繁劇頗稱難治,鼎賢才幹優長,事無不理,舉天下卓異第一,擢為陝西督學使,操鑑精明,矢公矢填,一時關中稱為玉尺,至今縉紳大臣多有出其門者。歷陞湖南道、陝西巡道,旋總臬憲,憲度貞肅墨史解綬,復舉卓異陞山東右布政,尋陞陝西左布政,所至皆有聲;時值流寇猖獗,咸陽大殘,鼎賢捐錢三十萬,存活數千人,出膺守禦入理錢,嘔心盡瘁,竟以勞卒;左轄三年歸裝,輿櫬之外行李蕭然,觀者感嘆,秦人思其德,崇祀名宦,至今尸祝不絕焉。其天性簡樸,中懷坦率,不設城府;好施與鄉黨,多食其惠者,如置義田以養貧民,設義學以教寒士,此其犖犖大者。居官以清、慎、勤三字自矢,所至無赫赫名而嘗留去後思焉。
  2. ^ 民國《夏邑縣志·卷八·選舉志》:(萬曆)三十四年丙午 (舉人) 梁鼎賢 詳進士
  3.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梁鼎賢 貫河南歸德府夏邑縣民籍,國子生,治《易經》,字有實,行一,年二十四,十二月二十六日生。曾祖暉,祖應奎 主簿,父夢鶴,母蔣氏,具慶下,娶彭氏。河南鄉試第六十四名,會試第二百九十七名。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七》: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辛巳,升祠祭司郎中史树德为陕西副使,西安知府梁鼎贤为四川提学。
  5.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十七》:天启元年十二月,降原任陕西按察司副使梁鼎贤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
  6.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二》:天启三年三月,调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上南道梁鼎贤于湖北。
  7. ^ 《崇祯长编卷之六十三》:崇祯五年九月丙辰,以陝西參政梁鼎賢為本省按察使。
  8. ^ 《重刻归德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