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童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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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童蒙(1582年—1637年),求我五吉,又號獨葵軒主人萊蕪(今山東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城子县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元年(1582年)生,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韩敬榜進士,授中書舍人。歷任兵科給事中,任兵科都給事中。泰昌元年十月,辽东经略熊廷弼被罢,曾经上疏极力自辩。朝廷派兵科给事中朱童蒙到辽东进行调查。天启元年闰二月二十六日,朱童蒙奏报熊廷弼守辽有功,且深得辽民拥护。[1]朱童蒙、郭允厚等上疏彈劾鄒元標馮從吾等以講學為名,自立門戶,締結私黨。最後馮、鄒二人被迫辭職離京。天啟四年,右僉都御史周起元上《去蠹七事疏》,彈劾貪橫稅監,並且要求治罪朱童蒙。結果朱童蒙被貶出京,外遷蘇州。東林黨大敗後,魏忠賢以朱童蒙為太僕寺少卿。天启六年八月,任右佥都御史、延绥巡抚。河套地區的蒙古人多次进犯延绥,皆被童蒙率軍击退,他上书称颂是魏忠贤的功劳,“皆赖厂臣魏忠贤筹划严明,转输接济”。天启七年五月,在榆林建魏忠贤生祠。

天啟七年八月,天启帝逝世,右副都御史署南京通政司使杨所修弹劾兵部尚书崔呈秀、工部尚书李养德、太仆寺少卿陈殷、抚延绥右都御史朱童蒙等皆夺情留任,有違準則。朱童蒙遂回籍守制。十一月六日,魏忠贤于流放凤阳途中自杀。明思宗除魏忠賢後,繼續清洗閹党,朱童蒙被列入逆案。[2]崇祯二年(1629年)三月十五日,朱童蒙等129人,以“交结近侍又次等”定罪,俱坐徙三年,赎为民。崇祯十年(1637年),卒。

著作

著有《獨葵軒文集》、《勘遼錄》、《宦游詩稿》等。

家族

朱紳

参考资料

  1. ^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七《熊廷弼列传》:“及童蒙還奏,備陳廷弼功狀,末言:‘臣入遼時,士民垂泣而道,謂數十萬生靈皆廷弼一人所留,其罪何可輕議?獨是廷弼受知最深,蒲河之役,敵攻沈陽,策馬趨救,何其壯也?及見官兵駑弱,遽爾乞骸以歸,將置君恩何地?廷弼功在存遼,微勞雖有可紀;罪在負君,大義實無所逃。此則罪浮於功者矣。’帝以廷弼力保危城,仍議起用。”
  2. ^ 《明史‧瞿式耜传》:“帝多采其言。俄陳朝政不平,為王之寀請恤,孫慎行訟冤,速楊鎬、王化貞之誅,白楊漣、左光鬥結毒之謗,追論故相魏廣微、顧秉謙、馮銓、黃立極之罪。因言奪情建祠之朱童蒙不可寬,積愆久廢之湯賓尹不可用。帝亦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