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高越 (南唐)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高越(9世紀—10世紀),沖遠中國五代十國時期南唐官員

生平

早期仕途

燕人。年輕時舉進士,精於詞賦。[1]有名於燕趙之地,精警有才思。[2][3]

後唐年間,盧文進昭義軍節度使,具禮幣招納高越為賓客。盧文進改任安遠軍節度使,高越也隨行,被任為掌書記。盧文進次女才貌雙全,能作文,時人號為女學士,高越愛慕,謁見盧文進,盧文進把她嫁給高越。[1][2][3][4]

效力南唐

清泰三年(936年),後晉契丹支持下滅後唐。盧文進南下投奔吳國,高越隨行。他們先投靠武昌軍節度使張宣,高越久不被張宣所知,就以鷹為題作詩譏諷張宣。[1][2][3]

高越到吳都城廣陵後,被吳以為秘書郎。攝政徐知誥愛其文章。時徐知誥被封齊王,建立齊國,禱祀燕餞之文多是高越所撰。[1][2][3]

徐知誥改名李昪,建立南唐,為南唐烈祖;高越遷水部員外郎,改祠部、浙西營田判官,與江文蔚都以能作賦聞名江表,時人謂之「江高」。[1]江淮人士品論人物,都稱高越為首。[2][3]

高越後又任水部郎中,賜紫色印綬。[5]烈祖子南唐元宗保大二年(944年)三月,盧文進去世。戶部侍郎、翰林學士承旨馮延巳誣告盧文進,想沒收盧文進的財產和田宅,盧文進諸子被下獄。四年(946年)正月,高越上表反駁,並直指馮延已過錯,詞氣甚厲。當時馮延巳正當權,人們讚賞高越的勇氣。結果元宗怒了,將高越交執法官吏處置,貶為蘄州司士參軍,[6]但馮延巳的彈劾也被擱置,盧家得以保全。後來江文蔚也舉高越為盧家辯護事彈劾馮延巳之惡。[1][2][3][7]

高越遷軍事判官,與隱士陳曙結交,淡泊榮利。久後,移廣陵令,判吏部銓(選官),曾任侍御史知雜,任上曾奏改通事舍人班位,後被博士陳致雍質疑「使通事舍人以卑處尊之上,甚得不便」;[8]高越後歷任元帥府掌書記、起居郎、中書舍人,淮南與軍事有關的文書詔令多出高越之手,援筆立成,辭采溫麗,元宗以為稱職,待他與二徐(烈祖養弟徐知證徐知諤)相等,且累年不徙官。[1][2]曾奉命召陳曙,陳曙不應。[9]

元宗遷都南昌時,高越與徐鉉曾勸隱士史虛白讓兩個兒子做官,史虛白說自己的兒子若賢可輔佐明主,若愚可孝養其母,他並不介意,不敢勞煩二人。二人愧嘆。[10]

元宗子南唐後主繼位,高越才遷御史中丞、勤政殿學士、左議諫大夫、兼戶部侍郎、修國史。因四肢疾病而殘廢,久後卒,年六十二,諡;貧窮得不能下葬,後主給他下葬費用,世人嘆其清廉。[1][2][3]

高越兄袁州別駕高操早卒。高操子高遠亦效力南唐。[1]

作品

  • 鷹詩,有各種分歧記載:
  1. 晴空不礙摩天翮,未肯平原淺草飛。
  2. 雪爪星眸世所稀,摩天專待振毛衣,虞人莫謾張羅網,未肯平原淺草飛。
  3. 雪爪星眸眾鳥歸,摩天專待振毛衣,虞人莫謾張羅網,未肯平原淺草飛。

軼聞

  • 鄭文寶南唐近事》稱其投靠的武昌軍節度使為「李公」,待高越以殊禮,將要把愛女嫁給他,高越明白其意,於是在屋壁題鷹詩:雪爪星眸眾鳥歸,摩天專待振毛衣,虞人莫謾張羅網,未肯平原淺草飛。於是不告而去。《十國春秋》從陸游南唐書》《唐余紀傳》記載,未取。
  • 馬令南唐書》載:南唐滅時,舉朝稱慶,只有高越指出取之甚易,但觀諸將之才,善守為難。但《十國春秋》引陸游《南唐書》記為高遠事。

評價

  • 《十國春秋》論曰:、遠聯鑣,雖之二陸何加焉![1]

註釋及參考文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十國春秋·高越傳》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馬令《南唐書》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陸游《南唐書》
  4. ^ 馬令《南唐書》誤作盧文進為「威武軍節度使」。
  5. ^ 徐鉉《浙西判官高越可檢校水部郎中賜紫制》《浙西判官高越可水部郎中制》
  6. ^ 《資治通鑑》卷二百八十五
  7. ^ 《劾馮延已魏岑疏》
  8. ^ 《奏排龍墀班狀》
  9. ^ 《十國春秋·陳曙傳》
  10. ^ 《十國春秋·史虛白傳》
  11. ^ 《宋史》卷二百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