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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越 (南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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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越(9世纪—10世纪),冲远中国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官员

生平

早期仕途

燕人。年轻时举进士,精于词赋。[1]有名于燕赵之地,精警有才思。[2][3]

后唐年间,卢文进昭义军节度使,具礼币招纳高越为宾客。卢文进改任安远军节度使,高越也随行,被任为掌书记。卢文进次女才貌双全,能作文,时人号为女学士,高越爱慕,谒见卢文进,卢文进把她嫁给高越。[1][2][3][4]

效力南唐

清泰三年(936年),后晋契丹支持下灭后唐。卢文进南下投奔吴国,高越随行。他们先投靠武昌军节度使张宣,高越久不被张宣所知,就以鹰为题作诗讥讽张宣。[1][2][3]

高越到吴都城广陵后,被吴以为秘书郎。摄政徐知诰爱其文章。时徐知诰被封齐王,建立齐国,祷祀燕饯之文多是高越所撰。[1][2][3]

徐知诰改名李昪,建立南唐,为南唐烈祖;高越迁水部员外郎,改祠部、浙西营田判官,与江文蔚都以能作赋闻名江表,时人谓之“江高”。[1]江淮人士品论人物,都称高越为首。[2][3]

高越后又任水部郎中,赐紫色印绶。[5]烈祖子南唐元宗保大二年(944年)三月,卢文进去世。户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冯延巳诬告卢文进,想没收卢文进的财产和田宅,卢文进诸子被下狱。四年(946年)正月,高越上表反驳,并直指冯延已过错,词气甚厉。当时冯延巳正当权,人们赞赏高越的勇气。结果元宗怒了,将高越交执法官吏处置,贬为蕲州司士参军,[6]但冯延巳的弹劾也被搁置,卢家得以保全。后来江文蔚也举高越为卢家辩护事弹劾冯延巳之恶。[1][2][3][7]

高越迁军事判官,与隐士陈曙结交,淡泊荣利。久后,移广陵令,判吏部铨(选官),曾任侍御史知杂,任上曾奏改通事舍人班位,后被博士陈致雍质疑“使通事舍人以卑处尊之上,甚得不便”;[8]高越后历任元帅府掌书记、起居郎、中书舍人,淮南与军事有关的文书诏令多出高越之手,援笔立成,辞采温丽,元宗以为称职,待他与二徐(烈祖养弟徐知证徐知谔)相等,且累年不徙官。[1][2]曾奉命召陈曙,陈曙不应。[9]

元宗迁都南昌时,高越与徐铉曾劝隐士史虚白让两个儿子做官,史虚白说自己的儿子若贤可辅佐明主,若愚可孝养其母,他并不介意,不敢劳烦二人。二人愧叹。[10]

元宗子南唐后主继位,高越才迁御史中丞、勤政殿学士、左议谏大夫、兼户部侍郎、修国史。因四肢疾病而残废,久后卒,年六十二,谥;贫穷得不能下葬,后主给他下葬费用,世人叹其清廉。[1][2][3]

高越兄袁州别驾高操早卒。高操子高远亦效力南唐。[1]

作品

  • 鹰诗,有各种分歧记载:
  1. 晴空不碍摩天翮,未肯平原浅草飞。
  2. 雪爪星眸世所稀,摩天专待振毛衣,虞人莫谩张罗网,未肯平原浅草飞。
  3. 雪爪星眸众鸟归,摩天专待振毛衣,虞人莫谩张罗网,未肯平原浅草飞。

轶闻

  • 郑文宝南唐近事》称其投靠的武昌军节度使为“李公”,待高越以殊礼,将要把爱女嫁给他,高越明白其意,于是在屋壁题鹰诗:雪爪星眸众鸟归,摩天专待振毛衣,虞人莫谩张罗网,未肯平原浅草飞。于是不告而去。《十国春秋》从陆游南唐书》《唐余纪传》记载,未取。
  • 马令南唐书》载:南唐灭时,举朝称庆,只有高越指出取之甚易,但观诸将之才,善守为难。但《十国春秋》引陆游《南唐书》记为高远事。

评价

  • 《十国春秋》论曰:、远联镳,虽之二陆何加焉![1]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十国春秋·高越传》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马令《南唐书》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陆游《南唐书》
  4. ^ 马令《南唐书》误作卢文进为“威武军节度使”。
  5. ^ 徐铉《浙西判官高越可检校水部郎中赐紫制》《浙西判官高越可水部郎中制》
  6. ^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五
  7. ^ 《劾冯延已魏岑疏》
  8. ^ 《奏排龙墀班状》
  9. ^ 《十国春秋·陈曙传》
  10. ^ 《十国春秋·史虚白传》
  11. ^ 《宋史》卷二百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