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 (明朝)
王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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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編修 | |
籍貫 | 江西承宣佈政使司吉安府泰和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宜學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月二十九日 江西泰和縣 |
逝世 | 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二十五日 江西泰和縣 |
配偶 | 娶胡氏,封孺人 |
親屬 | 王伯貞(高祖父) 王直(曾祖父) 王稹(祖父) 王俅(父) 王東(次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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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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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1481年—1524年),字宜學,號改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縣(今江西省泰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吏部尚書王直曾孫。正德辛未進士,嘉靖三年,在大禮議中與楊慎等眾官在紫禁城左順門哭爭,被廷杖身死。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江西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會試第五十九名,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正德九年,因乾清宮火災,而上疏請求明武宗重整吏政綱紀。同年九月,再次上疏進諫,而被貶為潮州三河驛丞[1]。當時王守仁在贛州講學,王思跟從遊學。王守仁討伐朱宸濠叛亂時,檄令王思參贊軍務[2]。
明世宗繼位後,王思被召回恢復官職,並充任經筵講官。嘉靖三年(1524年),參與大禮議事件,王思與群臣在左順門哭諫,此後下詔獄,行杖刑,不久因病瘡發作去世,年四十四。隆慶初年,追贈右諭德[3]。
家族
曾祖王直,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贈榮祿大夫、謚文端。祖父王稹,封中書舍人、加贈都督府經歷。父王俅,廣西太平府知府。前母楊氏,贈宜人;母任氏,封宜人。慈侍下。兄王愈,貢士;王恭;王愚。弟王悊。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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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王思,字宜學,太保直曾孫也。正德六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九年春,乾清宮災。思應詔上疏曰:「天下之治賴紀綱,紀綱之立系君身而已。私恩不偏於近習,政柄不移於左右,則紀綱立,而宰輔得行其志,六卿得專其職。今者內閣執奏方堅,而或撓於傳奉,六卿擬議已定,而或阻於內批,此紀綱所由廢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讒移,刑賞不以私拒,則體統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事左順門,又不時召對便殿。今每月御朝不過三五日,每朝進奏不逾一二事。其養德之功,求治之實,宰輔不得而知也。聞見之非,嗜好之過,宰輔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之遠,生民愁苦之狀,盜賊縱橫之由,豈能一一上達?伏願陛下悉遵舊典,凡遇宴間,少賜召問。勿以遇災而懼,災過而弛,然後可以享天心,保天命。」其年九月,帝狎虎而傷,閱月不視朝。思復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惟陛下一人,當為天下萬世自重。近者道路傳言,虎逸於柙,驚及聖躬。臣聞之,且駭且懼。陛下即位以來,於茲九年。朝寧不勤政,太廟不親享。兩宮曠於問安,經筵倦於聽講。揆厥所自,蓋有二端:嗜酒而荒其志,好勇而輕其身。由是,戒懼之心日忘,縱恣之欲日進,好惡由乎喜怒,政令出於多門。紀綱積弛。國是不立。士氣摧折,人心危疑。上天示警,日食地震。宗社之憂,凜若朝夕。夫勇不可好,陛下已薄有所懲矣。至於荒志廢業,惟酒為甚。《書》曰:『甘酒嗜音,峻宇雕牆,有一於此,未或不亡。』陛下露處外宮,日湎於酒。廝養雜侍,禁衛不嚴。即不幸變起倉卒,何以備之?此臣所大憂也。」疏入,留中者數日,忽傳旨降遠方雜職,遂謫潮州三河驛丞。」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閱筆思年少氣銳,每眾中指切人是非。已悔之,自斂為質訥。及被謫,怡然就道。夜過瀧水,舟飄巨石上,緣石坐浩歌。家人後至,聞歌聲乃艤舟以濟。王守仁講學贛州,思從之游。及守仁討宸濠,檄思贊軍議。」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閱筆世宗嗣位,召復故官,仍加俸一級。思疏辭,且言:「陛下欲作敢言之氣,以防壅蔽之奸,莫若省覽奏章,召見大臣,勿使邪僻阿徇之說蠱惑聖聽,則堯、舜之治可成。不然,縱加恩於先朝譴責之臣,抑末矣。」帝不允,因命近日遷俸者,皆不得辭。尋充經筵講官。嘉靖三年與同官屢爭「大禮」,不報。時張璁、桂萼、方獻夫為學士,思羞與同列,疏乞罷歸。不許。其年七月,偕廷臣伏左順門哭諫。帝大怒,系之詔獄,杖三十。逾旬,再杖之。思與同官王相,給事中張原、毛玉、裴紹宗,御史張曰韜、胡瓊,郎中楊淮、胡璉,員外郎申良、張澯,主事安璽、仵瑜、臧應奎、余禎、殷承敘,司務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創先後卒。隆慶初,各廕一子,贈官有差。思贈右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