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 (明朝)
王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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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编修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宜学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月二十九日 江西泰和县 |
逝世 | 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二十五日 江西泰和县 |
配偶 | 娶胡氏,封孺人 |
亲属 | 王伯贞(高祖父) 王直(曾祖父) 王稹(祖父) 王俅(父) 王东(次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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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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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1481年—1524年),字宜学,号改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泰和县(今江西省泰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吏部尚书王直曾孙。正德辛未进士,嘉靖三年,在大礼议中与杨慎等众官在紫禁城左顺门哭争,被廷杖身死。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江西乡试第七十二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会试第五十九名,二甲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正德九年,因乾清宫火灾,而上疏请求明武宗重整吏政纲纪。同年九月,再次上疏进谏,而被贬为潮州三河驿丞[1]。当时王守仁在赣州讲学,王思跟从游学。王守仁讨伐朱宸濠叛乱时,檄令王思参赞军务[2]。
明世宗继位后,王思被召回恢复官职,并充任经筵讲官。嘉靖三年(1524年),参与大礼议事件,王思与群臣在左顺门哭谏,此后下诏狱,行杖刑,不久因病疮发作去世,年四十四。隆庆初年,追赠右谕德[3]。
家族
曾祖王直,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赠荣禄大夫、谥文端。祖父王稹,封中书舍人、加赠都督府经历。父王俅,广西太平府知府。前母杨氏,赠宜人;母任氏,封宜人。慈侍下。兄王愈,贡士;王恭;王愚。弟王悊。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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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王思,字宜学,太保直曾孙也。正德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九年春,乾清宫灾。思应诏上疏曰:“天下之治赖纪纲,纪纲之立系君身而已。私恩不偏于近习,政柄不移于左右,则纪纲立,而宰辅得行其志,六卿得专其职。今者内阁执奏方坚,而或挠于传奉,六卿拟议已定,而或阻于内批,此纪纲所由废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谗移,刑赏不以私拒,则体统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事左顺门,又不时召对便殿。今每月御朝不过三五日,每朝进奏不逾一二事。其养德之功,求治之实,宰辅不得而知也。闻见之非,嗜好之过,宰辅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之远,生民愁苦之状,盗贼纵横之由,岂能一一上达?伏愿陛下悉遵旧典,凡遇宴间,少赐召问。勿以遇灾而惧,灾过而弛,然后可以享天心,保天命。”其年九月,帝狎虎而伤,阅月不视朝。思复上封事曰:“孝宗皇帝之子惟陛下一人,当为天下万世自重。近者道路传言,虎逸于柙,惊及圣躬。臣闻之,且骇且惧。陛下即位以来,于兹九年。朝宁不勤政,太庙不亲享。两宫旷于问安,经筵倦于听讲。揆厥所自,盖有二端:嗜酒而荒其志,好勇而轻其身。由是,戒惧之心日忘,纵恣之欲日进,好恶由乎喜怒,政令出于多门。纪纲积弛。国是不立。士气摧折,人心危疑。上天示警,日食地震。宗社之忧,凛若朝夕。夫勇不可好,陛下已薄有所惩矣。至于荒志废业,惟酒为甚。《书》曰:‘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陛下露处外宫,日湎于酒。厮养杂侍,禁卫不严。即不幸变起仓卒,何以备之?此臣所大忧也。”疏入,留中者数日,忽传旨降远方杂职,遂谪潮州三河驿丞。”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阅笔思年少气锐,每众中指切人是非。已悔之,自敛为质讷。及被谪,怡然就道。夜过泷水,舟飘巨石上,缘石坐浩歌。家人后至,闻歌声乃舣舟以济。王守仁讲学赣州,思从之游。及守仁讨宸濠,檄思赞军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阅笔世宗嗣位,召复故官,仍加俸一级。思疏辞,且言:“陛下欲作敢言之气,以防壅蔽之奸,莫若省览奏章,召见大臣,勿使邪僻阿徇之说蛊惑圣听,则尧、舜之治可成。不然,纵加恩于先朝谴责之臣,抑末矣。”帝不允,因命近日迁俸者,皆不得辞。寻充经筵讲官。嘉靖三年与同官屡争“大礼”,不报。时张璁、桂萼、方献夫为学士,思羞与同列,疏乞罢归。不许。其年七月,偕廷臣伏左顺门哭谏。帝大怒,系之诏狱,杖三十。逾旬,再杖之。思与同官王相,给事中张原、毛玉、裴绍宗,御史张曰韬、胡琼,郎中杨淮、胡琏,员外郎申良、张澯,主事安玺、仵瑜、臧应奎、余祯、殷承叙,司务李可登,凡十有七人,皆病创先后卒。隆庆初,各荫一子,赠官有差。思赠右谕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