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物武器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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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物武器公約
生物武器公約參與國
簽署日1972年4月10日
簽署地點 英國倫敦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莫斯科
 美國華盛頓特區
生效日1975年3月26日
生效條件包括三個保存國家在內的22個國家批准
簽署者109
締約方185,12個非締約國:乍得科摩羅吉布提埃及(簽署未批准)、厄立特里亞海地(簽署未批准),以色列基里巴斯密克羅尼西亞索馬里(簽署未批准)、敘利亞(簽署未批准)和圖瓦盧
保存處美國、英國、俄羅斯(蘇聯繼承國)
語言漢語英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維基文庫禁止生物武器公約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英語: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簡稱BWC),又稱生物與有毒武器公約(英語:Biological and Toxin Weapons Convention,簡稱BTWC),全稱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及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英語: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and Stockpiling of Bacteriological (Biological) and Toxin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是一項裁軍條約,通過禁止生物和毒素武器的開發、生產、獲取、轉讓、儲存和使用,有效地禁止了生物以及毒素武器[1]

摘要

  • 條款 I:在任何情況下,永不得取得及持有生物武器
  • 條款 II:銷毀生物武器,或改以和平為目的,並結合資源及財力。
  • 條款 III:不轉讓,或以任何方式援助、鼓勵、誘使其他國家取得或持有生物武器。
  • 條款 IV:採取國際必要措施以履行生物武器公約。
  • 條款 V:雙方、多國間互相協商以解決任何履行生物武器公約的問題。
  • 條款 VI:必要時尋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協助,以追究違反生物武器公約,並認同其後續決定。
  • 條款 VII:援助遭受違反生物武器公約國家所威脅的國家。
  • 條款 X:遵守以上所有條款,並以和平的方式使用生物科技科技

參考文獻

  1. ^ 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 – UNODA. web.archive.org. 2021-02-15 [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