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文譯名具爭議條目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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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條目內容中,應該提及世界通用的各個中文譯名。不過條目名稱要在通用程度和官方正式譯名之間取得平衡。但在許多情況,數種通用的中文譯名有着明顯的衝突,這在主權具爭議地區的條目該如何命名,尤其讓維基人頭痛。

維基百科的互助客棧多次就條目名稱的事進行討論,但討論結果並無正式編寫成守則。

現在從過去討論歸納出以下建議,條目名稱將依照以下順序尋找適當的中文名稱當作條目名:

1. 中文名優先
例:釣魚台優於尖閣諸島,與主權無關
2. 漢文名優先於非漢文(如英文)譯名
例:獨島竹島均優於利揚庫爾岩
3. 當地最通用的中文名稱優先
例:首爾優於漢城
4. 中文世界最通用的名稱優先
例:自動轉換的zh-tw版不為北京轉換成北平
5. 主權具爭議土地,以實際管轄之國家之稱謂優先
例:獨島由大韓民國實際管轄,因此選用此名

當然,本政策只限於條目名稱,條目內容本身將提及所有通用的中文譯名。其他譯名可以進行重定向。

歡迎您就上述提出建議意見。經過兩星期討論後,2005年9月8日的討論結果將正式寫入Wikipedia:命名常規守則。

支持

  1. Tonync (talk) 22:52 2005年8月24日 (UTC)
  2. --Wengier 22:55 2005年8月24日 (UTC)
  3. --Truth---對話!對話!File:Anarchy symbol 1.gif 23:10 2005年8月24日 (UTC)
  4. --瀑布汗 瀑布屋 00:15 2005年8月25日 (UTC)
  5. --鑫淼 00:28 2005年8月25日 (UTC)
  6. --氫氧化鈉(Flsxx) NaOH 00:35 2005年8月25日 (UTC)
  7. --這個人很懶,什麼也沒留下:D File:Nomorecommunism.gif 04:28 2005年8月25日 (UTC)
  8. --roc (talk) 07:21 2005年8月25日 (UTC)
  9. --泅水大象 訐譙☎ 11:00 2005年8月25日 (UTC)
  10. --阿仁 17:06 2005年8月25日 (UTC)
  11. --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 (talk to Louer) 02:52 2005年8月26日 (UTC)
  12. --本本一世 07:55 2005年8月29日 (UTC)
  13. --kims6331 07:01 2005年8月31日 (UTC)
  14. --zzz....很睏I.H.S.V. (叫醒我) 17:58 2005年9月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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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器貓劍俠——馬泰哆啦 2008.1.12 23:46
  2. --A-Chinese-User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03:00 (UTC)

反對並附加意見

  1. 根據「When choosing a name for a page ask yourself: What word would the average user of the Wikipedia put into the search engine?」和「應使用最常用的名稱」,3、5有衝突,可能會與中文習慣用詞相悖……--zy26 was here. 00:27 2005年8月25日 (UTC)
  2. 反對第2條。見下。--Hello World! 16:34 2005年8月25日 (UTC)
    如果用第二條的話,尼古拉耶夫斯克就得移回廟街。但如跟第五條的話,海參崴就要移到符拉迪沃斯托克。兩條之間有矛盾。 (即是說其中一個條目,若跟上述五條規則,就要作移動) --Hello World! 16:34 2005年8月25日 (UTC)
    建議:首先是
    3. 當地最通用的中文名稱優先
    例:新加坡優於星加坡 (這例子相信比「首爾」的例子好。北京北平也屬此類)
    然後是
    4. 中文世界最通用的名稱優先
    例:釣魚臺列島優於尖閣諸島
    跟着是
    5. 主權具爭議土地,若不能以第4條「中文世界最通用的名稱優先」解決,就以實際管轄之國家之稱謂優先
    例:獨島優於竹島利揚庫爾岩
    原第1與第4相近,第1與第4隔着兩條其他條件,難以處理;第2與第5有衝突(見上)。
    不過,若以「中文世界最通用的名稱優先」,原以台灣譯法作條目名稱的(如賽普勒斯),勢必要作移動。--Hello World! 16:59 2005年8月25日 (UTC)
    嗯,建議就是依照以上排列的順序來尋找適當的命名,1不行再看2,如此類推。廟街海參崴是中文,滿足了第一個條件,所以依從建議的話,應該都用中文名。賽普勒斯問題已經有繁簡轉換解決,不在本討論範圍內。 -- Tonync (talk) 22:26 2005年8月25日 (UTC)
    我以為這邊的討論是完全將中文環境內部的譯名落差完全排除在外,此時再拿出來說嘴,讓人會多少有點背後被踹一腳的感覺,希望別再有人提出分裂難得形成的共識。上面的說明其實不難理解吧?五條原則之間是有順序先後的,因此如果第二與第五條有衝突,那又何妨?符合第二條原則的命名方式,根本不會被用第五條原則去檢視,自然就不會有衝突問題了。--泅水大象 訐譙☎ 02:56 2005年8月26日 (UTC)
    對不起,就當我沒說過好了。嗚嗚嗚 -Hello World! 08:39 2005年8月26日 (UTC)
    別太在意!我只是將主張與立場說出來而已,對事不對人,沒惡意的。--泅水大象 訐譙☎ 16:33 2005年8月26日 (UTC)
    其實Sl也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前提,亦即大象所說的中文環境內部譯名落差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必在適用本次討論譯名規則之前所需要預先設定的條件:所謂最通用應該非指使用人數最多,而應尊重各地中文使用者群。--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6:57 2005年8月26日 (UTC)
    (嚇) ……Hello World幹嗎嗚嗚嗚?? 虎兒說得對。「通用」應該可以定義為「在維基認受的中文使用社群(即cn、tw、hk、sg/sg+my)中廣泛使用的」就好了吧? -- Tonync (talk) 23:28 2005年8月26日 (UTC)
  3. 建議:首先應該是名從主人(例如首爾、新加坡)。主人是誰有爭議時,以漢語慣用稱呼優先(釣魚島)。無習慣稱呼時,實際控制優先(獨島)。還不行,先到優先。最終由管理員和稀泥。子虛烏有 01:37 2005年9月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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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張廢除第一與第二法則(中文名與漢字名優先):這會增加中文維琪的地域偏見。中文維琪雖然以中文使用者容易明白為目的,但這不表味地名以漢字名優先,而應該以第四規則(即中文世界最通用優先)為方便中文使用者之主要手段。如果中文名並不是中文世界最通用的名稱,這些「使用者容易明白為目的」豈非本末倒置?而第四規則(即中文世界最通用優先)應置於第三規則之下,這屬當然,在當地人的民主決定下,中文名稱並不一定需要便利中文使用者。而第三規則應改為「當地最通用的中文名稱或漢文名稱優先」。—Kittyhawk2(談♥) 2008年10月1日 (三) 11:17 (UTC)
  2. 第四條的內容沒有反對,但是其例子卻差極了。一些物件或地名的命名,會因為正體文化或簡體文化而有差異,這些文化差異都應被包容,即是名字(只有一個)採用中文世界最常用的,但自動轉換的locale(內文)即可以互換。然而,第四條地位應低於第三條,所以北京仍應被稱為北京,只要「北京」是北京居民的習慣漢字名稱。—Kittyhawk2(談♥) 2008年10月1日 (三) 11:54 (UTC)
  3. 建議按照以下順序命名事物:
    1. 屬於漢字文化圈內(陸港澳台、日韓、越南以及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華人社區)事物的條目命名,名從主人,優於後面一切原則。但是,非大中華區的國家(日、韓、越、馬、新等)改換了事物名稱而大中華區沒有跟從的,按圈外事物命名原則處理。
    例如,Seoul的唯一條目名為首爾,除非這個名稱在大陸和台灣很少用。
    2. 圈外事物命名,以大中華區最常用命名為準;有差異的,以大陸和台灣最常用譯名優先(港澳譯名排在後面是因為兩地皆多用粵語,譯名可能不符合現代標準漢語規範;馬新第一官方語言並非漢語);使用頻率不分上下的,若有當地華人社區常用的漢文名,以漢文名為準;若沒有常用漢文名,先到先得並作重定向。因此,只有美、歐、泰國等地華埠使用而大中華區不用的人名、地名、事物名的漢語翻譯不能用作條目名稱。
    例如:(1)加拿大總督Michaëlle Jean應依大陸或台灣譯法直接音譯(例如大陸譯為米歇爾·讓),不能依當地華社譯為「莊美楷」;(2)Ringgit不是漢字文化圈特有事物而是全馬來西亞通用的貨幣,雖然在當地的規範翻譯為令吉,但因大陸和台灣官方標準用的都是林吉特,故條目名稱應該是「馬來西亞林吉特」而不是現在的馬來西亞令吉;同理,即使Belarus要求將自己國家的中文名翻譯為「白羅斯」,甚至連駐華大使館也這麼寫,但只要大中華區這個名字並非壓倒性使用,那就仍然要譯為白俄羅斯。(3)Donald Knuth的條目名只能是高德納,不能音譯,裴淳華也一樣;同樣,如果美國副總統Kamala Harris的中文名只要不是像現在一樣在大中華區壓倒性地用音譯的話,那麼條目名稱就要用她在華埠常用的中文名「賀錦麗」。而他信·西那瓦的漢名「丘達新」在大中華區幾乎不使用,因此仍然要音譯。
    3. 符合前兩條的譯名如有多個,先用源自漢語的名稱。
    例如:Vladivostok的中文條目名要用「海參崴」而不是「符拉迪沃斯托克」,儘管後者是大陸規範譯名,但前者也是台灣規範譯名且源自中文,故應採用前者。
    4. 屬主有爭議的條目名稱,以當今實際屬主使用的本國語言名稱為準。例如:福克蘭群島而非馬爾維納斯群島。
    以上四條應用後如仍有爭議的,再提交管理員處理。AurusHuang留言2021年12月29日 (三) 11:23 (UTC)

其他意見

  1. 請問一下這個原則是只適用地名還是所有名稱都算?因為好像只有地名會有主權問題。--Ffaarr 02:29 2005年8月25日 (UTC)
    一般是地名才會有爭議。其他的好像都還好。我唯一想到的是英國政治人物的漢化譯名,不過現在只有香港版才會用T標籤把漢化名弄成條目名,其他版本還是用音譯。-- Tonync (talk) 07:01 2005年8月25日 (UTC)
  2. 這個似乎應該稱為「地名譯名具爭議條目命名」,因為所舉例子都是地名。還有「首爾」不太妥當,是否該採取中文世界最通用的名字?各條有牴觸時,是否以前面 的優先?Wiseworm (talk) 04:51 2005年8月25日 (UTC)
    所謂名從主人,維基百科有責任宣傳城市的新名稱吧,舊稱也繼續有重定向。其他地方的中文使用者我不清楚,但在香港,天氣預報、旅行社廣告、韓劇裏的配音對白等都已經把「漢城」改為「首爾」了,人們不會覺得莫名其妙。同樣地,法語版的維基百科也會把北京條目「正名」為fr:Beijing,也放棄了口語上比較常用的fr:Pékin。 -- Tonync (talk) 07:01 2005年8月25日 (UTC)
    「法語版的維基百科也會把北京條目「正名」為fr:Beijing」的原因是聯合國地名專家組在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的「單一羅馬字母拼寫」的決議。個人認為在中文中一般還是通用性優先「首爾」未必一定要優於「漢城」……--zy26 was here. 15:58 2005年8月29日 (UTC)
    更正:法語版條目名為fr:Pékin。:O -- Tonync (talk) 22:37 2005年9月6日 (UTC)
    漢城 / 首爾算是一個特殊例子,請不要拿這個例子寫到幫助文件中。否則後來看幫助文件的人,會看不明白。--Hello World! 08:34 2005年9月2日 (UTC)
  3. 有關第一/二條與第五條容易衝突問題,比如藏南地區、唐努烏梁海地區……怎麼辦?按中文名?(僅管個人是這樣傾向,但維基政策方面…不敢下結論)。--roc (talk) 04:54 2005年8月25日 (UTC)
    您提的兩個不都是中文名嗎? -- Tonync (talk) 07:01 2005年8月25日 (UTC)
    我認為第五種原則應該是當名字有爭議的地方,與任何以中文作為主要語言的國家都無關時,才考慮採用。舉例來說獨島/竹島爭議與中文世界其實是無關的,因此應當以握有主權的國家之用法為主,其他比較有名的狀況還包括福克蘭群島/馬爾維納群島爭議,也具有類似的狀況特性。--泅水大象 訐譙☎ 11:00 2005年8月25日 (UTC)
  4. 應該加一條:(漢字圈內)字譯>(漢字圈外)意譯>音譯,以利於漢字圈不同方言區或語言區交流。因爲中文不是只能用普通話或者粵語等等讀的,所有使用漢字的方言應該都可利用。音譯字必然會造成有些方言讀出來不知所云的情況。比如對於seoul,「西尉」是字譯,「漢城」是古字譯,而「首爾」是音譯,應以「西尉」或「漢城」爲優先。--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01:15 2005年8月31日 (UTC)
    可以把「中文世界」修改為「漢字圈」。但字譯還是音譯優先,則難以劃一定論啊。 -- Tonync (talk) 12:12 2005年9月4日 (UTC)
  5. 個人認為第三條是多餘的,應該刪除。就以seoul來說好了,當地通行的是韓語seoul,不是中文「首爾」,所以一出了中文世界,第三條就行不通了,因為當地通行的是當地的語言,不是中文,既然當地不通中文,怎麼會有「當地最通用的中文名稱」。而新加坡也通行中文,算是中文世界,準用第四條,或是將第四條改成「在中文世界或當地的中文社群中最通用的名稱優先」,因為必須是當地有中文社群,通用這個譯名,這個譯名才算是當地通用。不過中文世界廣大,對於哪個才是「通用」一定會有爭論,所以要是無法決定譯名時,建議以投票決定。另外,第五條應改成「實際行使治權之國家」。最後,維基沒有幫助宣傳的義務,只有在編者的意志下才會有宣傳的作為--王仲立 07:28 2005年8月31日 (UTC)
    同意王仲立的看法,對於seoul,漢城是中文或漢語寫法,首爾根本不是漢語,二者的關係相當於海參崴符拉迪沃斯託克。我恐怕第3條可適合於令吉林吉特的選擇問題,但不適合於漢城。--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08:56 2005年8月31日 (UTC)
    首爾可是當地市政府宣布的「新漢語譯名」啊!不是當地人使用的當地語言稱謂,而是當地人習慣、接受的漢語稱謂啊! -- Tonync (talk) 12:12 2005年9月4日 (UTC)
    外國地名要按照中文地區當地的規範才好吧,否則會亂的。--zy26 was here. 12:23 2005年9月4日 (UTC)
    中文地區往往沒有統一譯名,既然名從主人,所以才主張「有關管理機構提出的中文譯名」為標準。不然更亂啊。 -- Tonync (talk) 14:45 2005年9月4日 (UTC)
    但是各地有其譯名標準啊,切換到zh-cn,不是按照中國大陸的標準,以後出紙製出版物,還會有問題。--zy26 was here. 00:07 2005年9月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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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得以首爾(漢城)作為例子,將整個討論都搞得一塌糊塗了。首爾是這裡的特殊例子,和別的譯名情況都不同。不同的是這一點:首爾主動要求所有使用中文的國家地區都統一採用這個名字。大家有沒有見過別的地方有這樣要求過的?沒有這種要求的話,每地的政府使用它自己認為準確的譯名無可厚非;但首爾的話,是作為主人的機構/組織主動要求的。況且,在使用華語的地區裡面,就只有台灣沒有理會而已。 -- AbelCheung 20:00 2006年1月1日 (UTC)
    假設Seoul要求大家全都改用首爾,可是大陸台灣香港澳門沒一個理他的,那中文維基百科也不必理會。因此當地管理機構的要求和中文圈是否採用並無關係,更不能作為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要求。最近的例子就是「白俄羅斯」(雖然這個也不見得完全符合,但值得借鑑)。AurusHuang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8:42 (UTC)
  • 上面再加一條,有關管理或負責機構建議的譯名優先。--TingoChoo 一起來翻譯 (給我留言) 08:54 2005年8月31日 (UTC)
    如此的話,可以把第3條和第5條合併。 -- Tonync (talk) 12:12 2005年9月4日 (UTC)
  • 對不起,再提個問題,請問英國和法國之間的那條海峽,應該叫什麼?「拉芒什海峽」(法語)還是「英吉利海峽」(英語)? 金翅大鵬鳥(talk) 08:24 2005年9月23日 (UTC)
  • 中文世界比較通用英吉利海峽?--者尺 Talk 15:00 2005年12月25日 (UTC)
    注意:藍框內為挖墳留言,請避免進一步回復。

    首爾南韓官方漢語名稱,漢城正式被首爾取代,所以首爾作條目名稱是名正言順!

    海參崴符拉迪沃斯託克的問題 ~ 符拉迪沃斯託克的主權在俄羅斯,這點中國沒有異議,而後者亦是中國官方的漢語譯名,所以後者是名正言順!

    218.102.143.222 18:10 2007年3月6日 (UTC)

    俄國是擁有那裡的主權,但如果按你說的,San Francisco就不能翻譯成「舊金山」了。而且,在台灣,「海參崴」是官方譯名,中國大陸和台灣使用的都是標準現代漢語,兩者的譯名應當有相當的地位。記住,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有凌駕一切外文的特權。AurusHuang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8:37 (UTC)


    可能要附記『除了根據維基的中立性來命名』怎麼様?--隼鷹 (留言) 2008年7月30日 (三) 14:50 (UTC)
    為求中立而採用在中文語境不常用的名稱,是本末倒置。YunHuBuXi 2008年7月30日 (三) 15:04 (UTC)
    隼鷹是日本右翼分子進行Vadalism。[1] 必須當心。Imageadded (留言) 2008年7月30日 (三) 16:56 (UTC)
    S19991002兄:維基上不要引起政治問題。有問題的話、使用#REDIRECT怎麼様?Imageadded兄:哈哈哈!爲什麼説那麼可笑的事?日本人都是右翼?--隼鷹 (留言) 2008年7月31日 (四) 11:12 (UTC)
    右翼不明白,明顯的vadalist Imageadded (留言) 2008年7月31日 (四) 12:48 (UTC)
    Imageadded兄:唔?您要説的是vandalist ... 汪達爾人一様藝術的破壞者?請您看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隼鷹 (留言) 2008年7月31日 (四) 14:43 (UTC)
    you redirect page "illegally" without any consensus or any wikipedia rule.[2][3] Imageadded (留言) 2008年7月31日 (四) 16:57 (UTC)
    Imageadded兄:我不是您那樣聖人君主、有時有錯誤。你指正後還沒貼Template:Ambox的時候也不敢移動了。Wikipedia:中立的觀點來說您寫的獨島的文章沒有「那些較少獲得認同的觀點與那些獲廣泛認可的觀點同樣的篇幅」(如:獨島和竹島併記修改只寫獨島了、因為獨島海獅的拉丁語學名上有japonicus這個字、擅自的刪除・・・)。
    這個問題我根本上同意。但我覺得要包括維基正式方針中立的觀點來寫。--隼鷹 (留言) 2008年8月1日 (五) 05:54 (UTC)
    1. 科特迪瓦在作為地名(而非國名)的事候,很明顯是違反本命名常規的第一條。我支持「當地人主張」而反對「官方主張」,避免決定誰才是合法的官方代表。如無法確定誰為合法官方代表,就不去確定,依第五條確定誰是事實佔據者。—Kittyhawk2(談♥) 2008年10月1日 (三) 12:03 (UTC)
    1. 有關地名消歧義格式,個人建議採用「麻省劍橋」而非「劍橋(麻省)」。讀者易因多/少空了括號前的一格而找不到有關地方的頁面;另外,前者亦更能迎合中文地址書寫規範。In dialogue with Biomedicinal 2015年4月17日 (五) 18:44 (UTC)

    我建議讓中文跟全世界的很多語言(例如:日文、泰文、俄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韓文)一樣,都直接音譯,不只是人名跟地名,還包括其他專有名詞例如Neodymium,這樣就不會有譯名有爭議的問題了,像日文的譯名就很少會有爭議。御犽真夜魂留言2021年2月27日 (六) 22:24 (UTC)

    你們看,目前人名的中文譯名就很多爭議,見Talk:伊雯·瑞秋·伍德,日文譯名幾乎都不會有爭議。御犽真夜魂留言2021年2月27日 (六) 22:28 (UTC)

    這種論調簡直不值一駁。AurusHuang留言2022年4月24日 (日) 08: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