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儲秀
劉儲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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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部尚書 | |
籍貫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寧縣 |
字號 | 字士奇,號西陂 |
出生 | 成化十九年(1483年) |
逝世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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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儲秀(1483年—1558年),字士奇,號西陂,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屬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録囚四川,多所平反。嘉靖三年(1524年),出為鎮江府知府,七年升山西按察司提學副使,八年九月升河南布政司左參政,十年四月因前提學山西時建敬一箴碑亭事被下旨逮問,革職閑住。
嘉靖十四年九月被舉薦起用,起補湖廣布政使司右參政,十六年十一月升江西按察使,十七年七月升浙江右布政使,歷官湖廣左布政使,十八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二十年七月升戶部右侍郎。二十五年正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十月改任吏部,二十六年五月升吏部左侍郎,閏九月升至戶部尚書、總督倉場督理西苑農事[1]。嘉靖二十七年正月,改任兵部尚書,按慣例任命為二品官應當上疏辭謝,由於劉儲秀的疏章涉及恢復河套之事,言「近日復套一議尤見聖明,非臣愚陋所能仰佐萬一」,嘉靖帝斥責其浮詞罔上,無任事之忠,將其罷官,削籍為民[2]。
著作
工詩,著有《西陂詩文集》、《周禮集說補》二卷。
參考文獻
- 《劉儲秀年譜》,張肖雲,西北大學2013年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