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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符號
灰底不用於國語官方注音;每格次行爲萬國音標
聲母
發音
方式
塞音 擦音
全清 次清 全濁 次濁
重脣
/p/

/pʰ/

/b/

/m/

/β/
輕脣
/f/

/v/
舌尖
/t/

/tʰ/

/d/

/n/

/ɫ˭~ɫʰ/

/l/
軟齶
/k/

/kʰ/

/ɡ/

/ŋ/

/x/

/ɣ/
脣軟齶
/kʷ/

/kʷʰ/

/ʔ/

/h/

/ɦ/
舌冠
/tɕ/

/tɕʰ/

/dʑ/

/ɲ~ȵ/

/ɕ/

/ʑ/
翹舌
/tʂ/

/tʂʰ/

/dʐ/

/ʂ/

/ɻ~ʐ/
平舌
/ts/

/tsʰ/

/dz/

/s/

/z/
介母、高元音
部位
普通
/i~j/

/y~ɥ/

/ɨ/

/ɯ/

/u~w/
鼻化
/ĩ/

/ũ/
韻母
單韻
/a/

/ã/

/ɐ/

/o/

/ɔ/

/ɔ̃/
複韻
/ai/

/ei/

/au/

/ou/
鼻韻
/m̩/

/am/

/ɔm/

/n̩/

/an/

/ɔn/

/ŋ̩/

/aŋ/

/ɔŋ/
韻尾
/p̚/

/t̚/

/k̚/

/ʔ̚/
其他
聲調
官話 ˉ ˊ ˇ ˋ ˙
客閩 ˪ ˫

)是注音符號中的聲母之一,字形取自「」,發音則取老國音「兀」字的聲母(今「兀」的聲母為「ㄨ」,但在老國音中則為/ŋ/)。《說文解字》:「兀:高而上平也。」

「ㄫ」為1918年公布的第一批注音字母,對應發音為軟顎鼻音/ŋ/,單講「ㄫ」這個符號時通常會發為「ㄫㄛ」。

多數拼音方案都寫為〔ng〕。

1932年5月7日,國民政府北京官話為基礎的新國音取代了老國音。「ㄫ」變成僅在各地漢語使用,如臺灣話粵語便有此聲母,而不在國語中正式使用,但可作為解釋用注音符號。如「ㄤ」〔ang〕會被解釋為「ㄚ」〔a〕+「ㄫ」〔ng〕,「ㄥ」〔eng〕被解釋為「ㄜ」〔e〕+「ㄫ」〔ng〕,「ㄧㄥ」〔ing〕實際發音應為「ㄧㄫ」等。

相關變體

「ㄫ」有個變體,為注音符號擴充版本閏音符號方音注音符號臺灣方音符號中的「ㆭ」(),為「ㄫ」中間多一豎,該符號用做韻化的「ㄫ」(「ㄫ」本身為有聲輔音,可以單獨發聲而不需接韻母),發音為/ŋ̍/。有時上述的韻母解釋,會將「ㄫ」換為「ㆭ」。然而,若要在日常漢字注音裏表示〔-ng〕,即寫在字末、跟在元音後的輔音韻尾/ŋ/,也常常會以「ㄥ」放在元音後來表示。例如粵語「鏡」〔geng〕在注作閏音符號中寫作「ㄍㄝㄥ」,在方音注音符號裏才寫作「ㄍㄝ」。又如馬祖話注音的「忙」〔mòng〕寫作「ㄇㄛㄥˋ」,結尾的/ŋ/音也是寫作「ㄥ」。

編碼與拼音

字元 圖檔 編碼 國際音標 漢語拼音 威妥瑪拼音 臺羅拼音 通用拼音 粵拼 馬拼 拉丁苗文
Unicode Big5 GB 2312
U+312B 未收錄 未收錄 ŋ ng[1] ng ng ng ng ng ng
U+31AD 未收錄 未收錄 ŋ̍ ng ng ng ng

註解

  1. ^ 漢語拼音的擴充版本閩南方言拼音方案中,作聲母時改作〔ggn〕。

參考資料

  •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注音符號總表》,北平: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1932年4月。
  •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農民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8月。
  •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敎廳:《廣州音職工速成識字課本》,廣州:華南人民出版社,1952年11月。
  • 中國文字改革硏究委員會祕書處拼音方案工作組:《全國主要方言區方音對照表》,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12月。
  • 吳守禮:《國臺對照活用辭典》,臺北:遠流,2000年8月。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國語注音符號手冊》,臺北:教育部,2000年11月。
  • 中華民國連江縣政府:《馬祖閩東(福州)話日常生活常用詞彙編輯說明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連江:連江縣政府,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