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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脳補。◕‿◕。讨论 2017年2月6日 (一) 08:00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有心想要在私家侦探的详细阐述台湾私家侦探的现况以及发展,并且尽量以最公正客观的立场去阐述,但我在1月12号发现我被封禁,理由是我散发广告/宣传,对此理由有提出异议,并做出以下阐述
我在私家侦探页面里面增添了
“台湾最早期的征信社几乎都是讨债公司转型,由征信信用评级系统演化而来,日后因台湾为世界上少数还尚存通奸罪的国家,而开始转型开办抓猴的业务并开始大肆打广告,故台湾人一般对征信社的印象都是抓猴公司,而通奸罪于2020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于宪法法庭做出第791号解释宣告违宪立即失效,抓猴业务也转型为侵害配偶权搜证。”
等内容,内容符合现况以及以前台湾私家侦探的历史,内容也并无偏向任何台湾私家侦探社,台湾的抓猴文化对于台湾私家侦探的发展不可抹灭,我认为这段阐述有确实存在必要,并且内容并无提到任何独立私家的台湾私家侦探社。
其他我亦在先前新添增了
“在民国109年由中华民国征信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修改公会章程,并且制定《征信从业人员伦理规范》及《征信证照考试及核发办法》并举办第一届征信证照考试,企图将征信专业化,但此证照还是由民间自行主办,并无政府的背书,台湾离建立专业的《私家侦探法》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
后续再补充相关法源依据的连结,我内文有提到,虽然有证照,但并无政府的背书,而台湾的许多职业证照包含“医师证书”及“律师证书”等等的专业证照证书发照单位都是来自于所属公会如“医师公会”或是“律师公会”,而这些一开始会立出专业的“医师法”及“律师法”都是由所属公会去推动造成政府立法的,所以我在里面阐述台湾如果要建立专业的“私家侦探法”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但是由公会开始推动参考过往律师及医生是必不可缺的过程,就算推动了未来管理这些专业证书证照的单位还是所属公会,所以内文提及公会并不是为了广告或是宣传作用,补充的连结内容里面都是相关法条并无任何广告效益,我也确实告知维基百科使用者,这并无政府的背书,只是可能对于台湾专业入法的历史脉络有所误解,误以为这是帮助民间的私家侦探社做广告,在此补充说明。
如对连结依然有所顾虑的话我未来不再补充相关来源依据,只用文字阐述,并且以我自身最大的能力努力去保持公平公正客观的立场做编辑,麻烦为我解除封禁,谢谢
内文后段有解释到,我加入的是法条引用依据,认为公会属于公正的第三方,如果对此内容有疑义,我同意不再加入相关连结,仅用文字叙述台湾私家侦探的状况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采纳Sherlock0012申辩,认为其编辑主观上没有散播广告或原创内容的意图,鉴于系初犯,且此前未获充分告知或警告,故予以解封。请Sherlock0012充分阅读WP:原创研究、WP:可靠来源等方针后再行编辑,避免添加大量不可靠来源、避免对来源进行原创归纳(如,原先编辑中所谓“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等内容并没有可靠来源作为支撑)。
处理人:Kirk★ # 2021年1月25日 (一) 13:55 (UTC)[回复]
请解释Special:Diff/63646556。-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12日 (二) 22:59 (UTC)[回复]
内文后段有解释到,我加入的是法条引用依据,认为公会属于公正的第三方,如果对此内容有疑义,我同意不再加入相关连结,仅用文字叙述台湾私家侦探的状况
- @Sherlock0012:接受申辩理由并予以解封,但请注意:
- 百事之先,请阅读Wikipedia:签名,并学会使用半角的波浪号(
~~~~
)给自己的发言留名;
- 充分阅读WP:原创研究、WP:可靠来源等方针后再行编辑;
- 充分阅读Wikipedia:编辑禁制方针,稍后将发布对您的编制禁制,在此期间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方针,和WP:GA、WP:FA内的条目,理解如何较高质量地撰写条目。不确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WP:草稿,不要急于在条目页面发布。
- 最后,我与之前向您提问的@Mys 721tx阁下有交流,他表达了他的忧虑。某种意义上我是赞成的他的忧虑的,故再次提醒您,您之前编辑的问题不仅仅是链接的问题,除去链接,您之前加入的文字也并不合百科标准,务请根据方针再三斟酌。--Kirk★ # 2021年1月25日 (一) 13:55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除编辑禁制,请在讨论页上的编辑禁制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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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目前对编辑规则的掌握程度,管理员决定在封禁解除后对您发布编辑禁制令(条目禁制),自即日起30日内,禁止您编辑私家侦探条目。禁制令生效期限,以Wikipedia:编辑禁制纪录公布的期限为准。该编辑禁制令即时生效。--Kirk★ # 2021年1月25日 (一) 14:07 (UTC)[回复]
- (抱歉有一处错误更正,更正于2021年1月25日 (一) 17:10 (UTC):禁制条目为“私家侦探”,即您原来编辑过的条目。)--Kirk★ # 2021年1月25日 (一) 17: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