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应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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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应登
徐应登

《徐惺勿像》,明人绘,现藏南京博物院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 浙江绍兴府馀姚县
字号 字念之,号惺勿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卒年不详
出身
  • 万历十三年乙酉科举人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

徐应登(?—?),念之惺勿浙江馀姚马堰村人。明朝官员。

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第十一名举人[1],二十九年(1601年)中辛丑科三甲八十八名进士,授广东增城县知县,改任江西泰和县知县,擢南京湖广监察御史,四十年十二月巡按应天[2]

轶事

据传明神宗祭祖下拜时,立在一旁的太监,按例应为皇上拽袍,但太监未拽。徐应登见到,甚怒,一脚将太监踢倒。神宗说:“徐应登你要殿中执法吗?”于是敕授徐应登“殿中执法”匾额一块。

著作

参考资料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会试进士履历》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三》:万历四十年十二月壬子,命御史徐应登往应天巡按。
官衔
前任:
陈绅
武陵举人
明朝增城县知县
万历二十九年任
继任:
熊剑化
前任:
金明时
明朝泰和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濮中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