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钱策(1569年—1642年),字國猷,一字靖甫,號霜松南直隶庐州府无为州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应天乡试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东宁侯焦文耀子殴杀奕客李秋,诬以盗,諸司畏势不敢问,策按其狱,论如法,以此得名。改兵部職方司,以部民力攻漕撫,與諸贤论不协,出为贵阳府知府,万历四十年被贵州巡抚胡桂芳參劾屑越职守,肆意妄行,遂听调回籍。四十六年十月,以荐起升光禄寺少卿。天启初,薰蕕杂沓,二年七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三年以京察被令致仕。六年起升南京光禄寺卿,後推操江通政少司寇,不果用[1]。崇禎八年乙亥寇乱,有孤城善後之疏。崇禎十五年壬午(1645年)张献忠庐州,城陷被执,不屈死之,赠大理寺卿,蔭一孫入監读书[2]

参考文献

  1. ^ 天启七年五月,起升原任巡抚湖廣右佥都御史张延登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其陪推南京光禄寺卿钱策、江西左布政使杜诗、廣東左布政使汪起凤俱以岐杂不正,著冠带閑住。
  2. ^ 《庐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