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Kolyma/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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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Kolyma。您在维基百科: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推广奖/安可/第1次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3年12月30日 (一) 17:02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同样的事情又重演,在下当初的留言还在您的讨论页里面,可惜上次,由于阁下的发言,使得在下被傀儡暗算地很惨呢,呵呵!--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2月30日 (一) 17:02 (UTC)[回复]

阁下在傀儡问题上采取完全的双重标准,实在不能被认为一种负责的言行。--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1日 (三) 11:36 (UTC)[回复]

祝阁下新年快乐

2014年第一天,祝阁下新年快乐。因为员林陆桥提删没通过,所以请阁下放心,没通过我也就没理由离开,多谢阁下的抬爱与关心。--Yuanlinbridge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17:36 (UTC)[回复]

阁下对员林陆桥做出修饰语句已经弄乱原本有来源变成没来源

阁下做这种编辑不太负责,只做一半丢给原作者重新整理,难道阁下不知道修饰语句这动作已经是将整个内文来源都乱了?因为每一个来源都是在句号位置,每多一个句号就要添加一个来源,否则这样子就等于这句话是没来源,又或者读者会问这句话是出自哪一个来源,如此一来这条目原本好好,可能因此又要被人添加一堆不该有的模板,近阵子维基百科不是才因为被人对条目乱加fact而伤脑筋吗?原因就在这里。--Yuanlinbridge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18:01 (UTC)[回复]

总之,阁下坚持己见,我也不会因此示弱,毕竟这条目原本出自我写,不会因为阁下如此之言,就要我放手不管,任由阁下随意调整句号,乍看之下都是使我身为原作者变成不负责任,本该有来源就变成没来源,我看阁下这样说根本就是想陷我于不义,纵然没有规定这样做,请问阁下,在人情世故上就不该为别人着想吗?还是阁下背后有什么动机存在,不如直接明讲出来,说开来比较好解决。--Yuanlinbridge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10:48 (UTC)[回复]

另开讨论通知

我有去查证一番,只是与阁下所知差太多,“莒光陆桥”常见于新闻媒体与官方公告,“莒光路桥”常见于店家、房仲以及偶有警消机关使用,整体是“莒光陆桥”多过于“莒光路桥”,但有趣是民生却常用“莒光路桥”稍多过“莒光陆桥”,由此可见百姓商家对于“陆”与“路”都会用,只是没有刻意去分要写哪一种字,为符合可靠来源,我宁可先用“莒光陆桥”(很多官方资料以及新闻报导都会用),至于“莒光路桥”是不是对的,我已经为阁下另开Talk:员林陆桥#真的是“莒光路桥”是对的,“莒光陆桥”是被误称?讨论。--Yuanlinbridge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11:32 (UTC)[回复]

阁下都改口说“莒光陆桥”、“莒光路桥”都是误称,又为何执意说符合WP:可供查证,反批原作者按照WP:可靠来源去写“莒光陆桥”才是积非成是?而且既是“误称”,何来符合WP:可供查证WP:可靠来源?因为都是阁下自己说了算,现在阁下却要我不要删,说是一套,做又是一套,在外人看来以为我是扰乱,其实是阁下扰乱了我身为原作者应有的判断,既然阁下解释不清自己说过的话,却硬要我不要删,难不成是因为我写“莒光陆桥”,阁下不甘才硬要写上“莒光路桥”?否则阁下说过的话(指“莒光陆桥”、“莒光路桥”都是误称)怎会不负责任呢?能不能留不是看WP:可供查证,是看阁下自己,否则我原本就按照WP:可靠来源去做了,也不会使阁下现在反批我写“莒光陆桥”才是积非成是,所以说依照方针指引有何用,还不是到时像现在这样,得要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我现在就在等待阁下怎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Yuanlinbridge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13:39 (UTC)[回复]
阁下没提出解决办法,只丢下“误称问题”给别人,如此用意为何?我原本写的好好,凭阁下自己一番道理指出是误称,就没提出解决办法,使员林陆桥现在还处于争议之中,若真是WP:可供查证,不解为何要拿“误称”理由去抵触WP:可靠来源,难不成WP:可供查证之中所写就没误称吗?再说,维基百科上都只管来源,不管内容写什么,也就是说有来源记载就不能删(刚被User:赖亮名回退及警告),更不能任意指控其错误,因为维基百科没有保证正确无误,我身为原作者背负阁下的道理所指控“误称”、“积是成非”,逤阁下自己做不到正确无误,请问有何道理说别人按照WP:可靠来源去写“莒光陆桥”是误称?阁下可要为误称问题想个办法才是,话从阁下说来,自当要为其负责!--Yuanlinbridge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5:03 (UTC)[回复]

请您明鉴

在下并非责怪阁下,仅仅是希望引起阁下的重视,希望阁下能还在下一个公道。之前在这个讨论里也有人用傀儡账号,但是阁下回复“本议题讨论重点在于开版者列举事项是否属实?而不是其身份。-Kolyma(留言) 2013年8月21日 (三) 08:13 (UTC)”,使得当时在下十分被动,一直被诸多维基人误会。可是在安可的奖励投票中,在下同样地拆穿了一个傀儡,阁下却说,言多必失。当守望者爱孟君点出问题时,该账号的发言就已经失去公信力,根本就不需要再辩白。多此一举,感觉反而不太好。--Kolyma(留言) 2013年12月29日 (日) 05:39 (UTC)。我只是希望阁下为在下正名。--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年1月1日 (三) 13:20 (UTC)[回复]

编年体

你好,可有意到Talk:编年体讨论?敝人其实并不太懂历史,还望赐教。SzMithrandir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9:44 (UTC)[回复]

关于您做的调整

你好,关于您做排版、格式调整,像是这个:[1]。具有括弧的维基百科内部链接,例如:原点 (电视剧),应为像这样的半形括弧,而非原点 (电视剧)这样的全形括弧。 --Bnb674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12:38 (UTC)[回复]

谢谢您的移动!

Kolyma,谢谢你移动阿萨姆奶茶!其实我之前也想移动的,不过看条目存在诸多问题,所有想等全部改正后再移。不过还是要谢谢您对此条目的帮助!目前此条目还存在语法和中立性的问题,关于语法的问题,在下之前已进行了一些修改,不过可能存在不足,希望阁下有时间的话可以抽空去看看,帮我改善一下,在下先谢过啦!--Great♥HE☺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7:57 (UTC)[回复]

您好,个人建议把这个条目的角色介绍部分转移到夜市人生角色列表的条目中,因为现在的条目实在是很冗长,而且角色介绍部分占用了近90%的篇幅,条目的其他部分,如剧情梗概、收视率等等,都被隐藏。我个人认为这一点不是很好。您觉得呢?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24日 (五) 07:37 (UTC)[回复]

好的。我是很想帮忙排版的,但是最近有一些同学对我产生了抵触情绪,所以我也有点矛盾,到底是要先斩后奏、还是先奏后斩呢,呵呵。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08:27 (UTC)[回复]
多谢了。:) 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7:35 (UTC)[回复]

阁下意见可向User talk:金刚不坏说明,我身为作者已提出没改名的原因以及顾虑的疑点,但无奈对方反而无视我的话,他只知道自己找到来源资料都是用“玉门关瀑布”,与事实情况“玉门关”、“玉门关瀑布”都有来源资料在用,如此显得金刚不坏所说是有很大出入,但我这么说不代表我意思是他做法出自个人的偏好选择,特此澄清,谢阁下。--玉门关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19:35 (UTC)[回复]

不!我根本没那意思,我说这话没表示反对、也没表示认同,我只是根据来源让人“看清事实”,所以问题是卡在我与他之间拉扯,拉扯是“玉门关”、“玉门关瀑布”二者之间选其一,因为我不想将这事搞成双方角力的拉距战,所以我才在抽空时间里选在连续二天的半夜时间向他解释(请见User_talk:金刚不坏#“玉门关”作者的答复与解释),无奈是对方非但不领情、不体察我用心,反而对我加以斥责,无非就是因为我没顺着他心去改名“玉门关瀑布”,再说我倒觉得他似乎走入无理境界,他给我看的理由以及他找出的根据,全都只挑他合意,比如:(以下的解释我没说给他,因为我之前有解释,希望请他先自己消化去理解才容易沟通。)
【他叫我用官方名称请见Google搜索"玉门关瀑布" site:gov.tw,哪有人特地去挑gov.tw网域找到“玉门关瀑布”做为官方命名的理由?这做法就等于排除“玉门关”,所以我才觉得他没看清事实。再者,旅游景点也不是官方资产,而且玉门关瀑布也是游客或者当地人发现才如此称呼,采官方命名实在不合乎命名原则,就算要选择“玉门关瀑布”命名,采游客及当地人惯用称法,然后再配合来源根据的命名,两者做法一起对照之下,很快就有了交集出现,不就很容易看出是用“玉门关”、“玉门关瀑布”哪一种比较贴近事实。】
可惜就有人一昧不听作者解释,就是心急地回应说改名“玉门关瀑布”,根本是冲昏头、失去理性判断,被这种人(不是指阁下,请别误会!)反过来斥责,倒是想问维基百科是不是生病了?--玉门关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7:31 (UTC)[回复]

阁下若发现可疑之人,我提议举报Wikipedia:用户查核请求,让管理员去查证,一旦证明是傀儡,下一步就可以开始讨论用条目名称做为用户名账号一律封禁,近来我也发现似乎同一位,全都是创建台湾相关的条目,可能不会只有员林陆桥、玉门关二位。--少鹏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8:21 (UTC)[回复]

我是不知道阁下自己如何定义破坏,而我是建议阁下可按照Wikipedia:傀儡方针去举报,维基百科不容许同一人开创多个账号使用,岂不是这样吗?否则怎会制定出Wikipedia:傀儡方针来,就是有道理存在,所以不会因为傀儡有分好坏就差别待遇,若阁下不愿举报不勉强,只是提醒阁下,一旦留言给任何人看见,难免阁下会受扰,阁下不愿举报是不该留言给人知道,因为这是很矛盾的,既想怀疑却又不想举报,困扰的最终还是阁下自己。--少鹏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8:52 (UTC)[回复]
我忘了还有一点,举报还得知道主账号是谁,否则很难成立Wikipedia:傀儡,若阁下怀疑哪一位是主账号,建议最好是能陈列他过往的贡献纪录,如此对照就比较能容易掌握,Wikipedia:傀儡也就容易成立。--少鹏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8:54 (UTC)[回复]

大风大浪?那么说我冒犯了前辈,应该是我身为后辈为前辈过度担忧关心,如此失礼,请前辈对后辈见谅!形容这情况“有趣”,不访请前辈能不能肯为后辈赐教,这当中有趣成分何在?--少鹏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9:29 (UTC)[回复]

关于编辑战,有几个问题想向阁下请教一下。

我在维基百科的编辑时间不长,不过最近也终于懂了阁下所说的“与粉丝对阵”的意思了,所以最近总是不时地卷入编辑战。关于编辑战,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 我深知,维基百科中有许多细节方面没有进行完善,很多共识没有达成,所以引发分歧不可避免,我也深知在此时应该讲道理充分理解对方的观点,然后进行理性沟通。但如果遇到不肯理性沟通,对他人误解并作恶意推断的同学,不知道应该如何?管理员是否可以出面调解,还是任凭不快的事件延续下去?
  2. 没有人想引发编辑战,我们在编辑战之前一定都有尝试过沟通,但是没有达成共识。但是假如编辑战真的发生了,对方仍然不肯静下心来沟通,又该如何?如果没有人愿意负责“主持”会议,让大家会聚在一起进行探讨,又该怎么办呢?

当然,在共识未达成之前,我还是选择躲避争议事件为好吧。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9:04 (UTC)[回复]

我明白的。谢谢。其实争议事件已经过去几天了,但是似乎对方还是很强势,不肯作退让。那就再缓几天吧。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9:28 (UTC)[回复]
(~)补充,是啊……谢谢理解。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9: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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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星章
跟 Kolyma 您致敬。以前您曾经来我对话页但是我都忘记了,过去愚者在很多地方的讨论文字上难免有些唐突、冒犯、自以为理直实际上却不够成熟的对话文字,请多见谅。今后会尽量谨慎小心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以免造成阁下管理或巡查的困扰。 --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8日 (二) 09:47 (UTC)[回复]

你好,请问修改他人上传照片信息是否破坏行为

你好,我在640反导系统上传一张来自国家档案馆开放的照片,曾被其他著作用作插图,但照片版权信息不断被人修改,依据版权法规定 ,官方文宣虽不适用版权法,可以合理复制使用,但是必须注明出处Wokesiet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6:30 (UTC)[回复]

Victorkkd 君发言

张岩11在某张照片明确属于某本院史,该本书的作者叫做“某院院史编委会”的前提下,把作者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十分莫名其妙。那本书作者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正如抗美援朝战争史的作者是解放军军科院历史部,不是PRC官方一样。Victorkkd留言2014年2月3日 (一) 16:34 (UTC)[回复]

你好

这张照片的出处是国家档案馆 来源是:《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院史(1957-1987)》作为插图 版权法规作品来源和出处必须注明 这个上传者是要负责的 如果被他人恶意修改了出了问题谁来负责?Wokesiet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3:44 (UTC)[回复]

Victorkkd 君发言

作者就是“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院史编委会”,而且书中没有“来自国家档案馆”的说法。请张岩11拿出来作者是他先前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或者来自“国家档案馆”的证据。我知道他只会张着嘴说“就是国家档案馆”,一如他能放着标题都是“44年日军病死是战死两倍”的新闻在引用时改掉标题为“病是伤亡两倍”来支持他的谎言一样。完毕。KOLYMA兄,我没跟踪他,只是没办法,事实就是如此。Victorkkd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3:48 (UTC)[回复]
那么请问一句吧,如果张岩11从头到尾就一句“来自国家档安馆”,以他能把原标题写着44年日军病死是阵亡两倍在引用时改掉来圆他的谎“一号作战日军病死1058人”的做法,您是否会认同他就提供了国家档案馆的证据。Victorkkd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3:58 (UTC)[回复]

这张照片的出处是国家档案馆 来源是:《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院史(1957-1987)》作为插图 版权法规作品来源和出处必须注明 我只依据《版权法》来上传Wokesiet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4:07 (UTC)[回复]

这照片的事我暂时到此为止,但是一号作战的内容更正(就先定为在河南民变里修改)我是非做不可的,如果张岩11再来找您,请您保持沉默。Victorkkd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4:28 (UTC)[回复]

人身攻击是非常无礼的行为 我曾多次就此同你交涉 你为何不断的谩骂?这种行为不可原谅!Wokesiet留言2014年2月4日 (二) 05:28 (UTC)[回复]

Category:台中县议员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Category:台中县议员”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GZWDer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16:53 (UTC)[回复]

Re:移除 vfd 模板时请勿留下 noinclude 标签

由于我使用自动化工具Twinkle移除vfd模板的关系,所以不知道……--Lanwi1(留言) 2014年2月8日 (六) 09:44 (UTC)[回复]

Re:小小建议

本人对于该次事件的确有一定的看法。当然,如果阁下有什么意见,本人完全愿意听取,请阁下不吝告知。--天天 (留言) 2014年2月12日 (三) 16:30 (UTC)[回复]

Re:“(鱼桀)”字显示

这个字可以显示。“𫙮”,Unicode编码为2B66E,位于扩充C区。阁下可以找下支持扩充C区的字体。 —Jackchows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14:08 (UTC)[回复]

战姬绝唱SYMPHOGEAR

基本可以,但希望任务描述等避免过于基于话数描述和减少列项式描述,尽量是连续段描述。问题不算太大,可以移除维护模板了。谢谢支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16日 (日) 09: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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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星章
同样也谢谢你的帮助! 苏你妹~留言2014年4月2日 (三) 15:31 (UTC)[回复]

Re:有关沿海铁路

已以误操作为由恢复。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Lanwi1(留言) 2014年4月6日 (日) 01:22 (UTC)[回复]

杉林溪已改名,故请求移动。

根据官方网站,杉林溪已经改名了,麻烦请将杉林溪森林游乐区移动到杉林溪森林生态渡假园区,以符合事实之正确性,谢谢。--1.170.211.87留言2014年4月10日 (四) 15:43 (UTC)[回复]

已协助改善台湾最南点

见此,如有问题或别人有发表需要改善之意见,麻烦告知,我定当费心改善,若真是因为写的像旅游广告,我也会据理力争(因为我有资料根据),以求条目可以进步,不会继续遭人无理扰乱,谢谢。--1.170.211.87留言2014年4月10日 (四) 16:42 (UTC)[回复]

回复关于第三罗马的问题

关于“奥斯曼帝国声称”: 其一:默罕默德二世哈里发攻破“第二罗马”---君士坦丁堡,他和他的后裔并未宣布自己国家或者自己的某座城市为所谓“第三罗马”,这是也是删除这一段落最直接的原因。 其二:作为罗马皇帝代名词的称号共有: 1、凯撒/凯瑟琳:罗马语、出现和使用得最早、使用最广:奥斯曼土耳其的默罕默德曾加冕为“凯撒”、保加利亚皇帝也曾加冕“凯撒”、俄国沙皇也为“凯撒”。 2、奥古斯都/奥古斯塔:罗马语、晚一些出现、使用范围相对窄,在四帝共治时代,作为两罗马正帝的代称,而凯撒作为两副帝的代称使用过一段时间, 3、巴希勒斯/巴希勒萨:东罗马帝国时代皇帝正式称呼,使用范围最窄。


显然,除了默罕默德二世以外,没有任何他的继承人宣布自己为罗马皇帝“凯撒”更谈不上“奥斯曼土耳其【声称】两字了”

关于“奥地利和德意志声称” 那么,所谓“神圣罗马帝国”是什么? 公元800年,查理曼帝国国王查理曼,首次获得“罗马人民的国王”这一称号,而非“凯撒”、“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皇帝”这样明确而正式的称呼, 直到康拉德二世1027年被天主教宗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 1157年,这一帝国得到了“神圣帝国”的称号。1254年,帝国第一次开始使用头衔“神圣罗马帝国”的称呼,


荒谬的事情在于这群日耳曼人正式800年前毁灭西罗马的蛮族罢了,


而更荒谬的在于,奥地利、德意志帝国要声称自己为“第【三】罗马”首先要解决“第【二】罗马”到底出处在哪?很显然神圣罗马帝国从未宣称自己是“第二罗马”,第二的出处都找不到,更谈不上所谓第三了。


最最荒谬的在于,所谓“神圣罗马帝国”粉末登场之时,真正的罗马帝国正统:拜占庭帝国离亡国还有足足200年之久,更进一步讲,学术界从不承认有所谓“拜占庭帝国”,而是把他叫做:“罗马帝国拜占庭时代”,或者“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的正式名称是Ρωμανία(Rōmanía,“罗马”),或者Βασιλεία Ρωμαίων(Basileía Rōmaíōn,“罗马帝国”)。这是拉丁语Imperium Romanorum(罗马帝国)的希腊语翻译,就好像家里面的老人还没死,被逐出家门的孙子们就为相互争夺财产闹起来一样可笑。


即便连起码的法理都十分可笑,神圣罗马帝国历朝22代皇帝,只有4个得到教宗的加冕。

公元前660年希腊人建立拜占庭城: 330年君士坦丁大帝迁罗马首都于此,并赐予其“第二罗马”(拉丁语:Secunda Roma,希腊语:Δευτέρα Ρώμη)的名字 476年西罗马帝国覆灭,懂罗马帝国该首都名为“新罗马”(拉丁语:Nova Roma,希腊语:Νέα Ρώμη)。 在斯拉夫语言里,君士坦丁堡称呼是“沙皇格勒”或者“皇帝之城”(俄语:Царьград/Tsargrad) 至于所谓“意大利民族主义者声称”更是不值一提了, 综上所述, 毫无疑问要声称自己为第3罗马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要确实有君主声明过、 2、要确实存在从罗马》第二罗马》第三罗马的客观条件 3、要得到教宗与诸国的承认。 毫无疑问,只有莫斯科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1、伊凡3世声明莫斯科为第三罗马 2、第三罗马的出处是:罗马被日耳曼灭亡、第二罗马被奥斯曼灭亡、其当为第三罗马 3、沙皇称号得到了君士坦丁大牧首的承认,而且沙俄帝国也一直是欧洲各国承认的老牌两大帝国之一:俄国、神圣罗马帝国、即使是后来所谓大英帝国也是征服了卧莫儿帝国后继承而来的皇帝头衔罢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sgreatangel对话贡献)于2014年4月10日 (四) 19:39加入。

Re:有关平顶山紫云书院条目

谢谢您,多谢指点。--JuneAugust留言2014年4月11日 (五) 14:09 (UTC)[回复]

对兰州自来水苯超标条目侵权的疑问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编辑的这项条目做出的重视和批评。我也认真看了,您为我提供的两个网址,我不否认其中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甚至一致的地方。但是在做此项条目的时候,我所选用的消息来源均已做成链接放在该条目下面。该新闻曾被多家媒体报道,文字编辑也不尽相同,所以希望您能为我做出解释。敬候!--Huke0000留言2014年4月13日 (日) 04:01 (UTC)[回复]

re

感谢您的指点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uke0000对话贡献)于2014年4月13日 (日) 09:30加入。

Re:有关格式

您好:不好意思,我没注意您做了修改,我又加了一些简单的文本,不知道这样这条是否能通过。对维基百科的格式我还不是很熟悉,给您造成麻烦了 --之扬留言2014年4月16日 (三) 00:45 (UTC)之扬[回复]

关于新店土城遗址侵权处理

之所以我没提报侵权,而是存废提删,是因为我没搜寻到原文 囧rz……

Google搜索结果:新店土城城址,位于湖北省赤壁市新店镇。-- By LNDDYL.(留言2014年4月19日 (六) 02:13 (UTC)[回复]

给您的果仁蜜饼!

感谢阁下的贡献 Vickyzw大苹果cogito ergo sum 2014年4月19日 (六) 03:06 (UTC)[回复]

有关香港电视网络历史条目的清理回复

可以,因为本身份拆条目是参考了亚洲电视亚洲电视历史条目,我认为合并没问题,不过我抽不到太多时间清理,香港电视网络历史我已清理了很多,但还是有得大问题。另外合并后麻烦把香港电视网络历史删除,唔该!-日月星辰留言2014年4月20日 (日) 11:04 (UTC)[回复]

您好,您曾经参与创作的条目飞哥与小佛 (真人电影版)被提出存废讨论

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多谢合作!
--Zhwghl(留言) 2014年4月25日 (五) 20:16 (UTC)[回复]

关于希乐仑条目的删除问题

我创建Selerant,管理员做出了快速删除;那同样是我创建的希乐仑,为何不做删除?对于同一类条目为何有两种不同处理方式?请解释!顺便说一句,希乐仑的英文名是Selerant。既然wikipedia明确申明不能为公司做广告,那就应该删除!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onyqus对话贡献)于2014年4月27日 (日) 23:08加入。

李建军条目的讨论邀请

半年前阁下曾参与该条目的存废讨论,最终结果为无共识条目得以保留。在下在二次巡查时又发现了关于该条目更多的疑点,特别是当时条目主编倚重的清华大学的个人主页,因此再次开启讨论。邀请阁下移步Talk:李建军互助客栈继续参与。--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06:58 (UTC)[回复]

您好,关于苗栗市问题回复。

关于苗栗市城市规划问题:

1.95年苗栗县政府:拟定扩大苗栗城市规划主要计划书 提及: 苗栗城市规划自民国44 年公告实施之后,于民国60 年办理第一次扩大城市规划,勾勒出今日之都市空间结构,发展迄今已产生都市蔓延的现象, 除了现有都市地区发展渐趋饱和之外,城市规划区外围之非都市地区也出现人口高度集居的现象,却无法透过计划手段诱导其良性发展, 导致部分地区居住品质不佳及公共设施服务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对都市安全构成威胁。为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促进苗栗市整体发展, 故以扩大苗栗城市规划方式,将苗栗城市规划区以东至后龙溪畔之原属非都市土地纳入城市规划管理。

然该计划已被县府中断无限期搁置,也就是说苗栗市离上一次通盘进行都市更新计划已为43年前,这之中苗栗市原都计区之外建筑/道路发展杂乱未受规划,为影响苗栗市发展主因之一

2.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090404/31519600/ 苗栗县府特区 新别墅600万起 专家意见:苗栗市区早期规划较欠缺前瞻性,由中山路、中正路2条主干道贯穿南北,使整体发展呈长条状,商圈与商圈之间的发展难以串联,住家环境也不像重划区那样整齐。粗体文字


关于竹南人口成长问题:

以近二年竹南镇每月平均增加人口约117人,预估一年人口成长1400人,另考量竹南科台积电设厂、崎顶科开发及竹南大埔重划区正进行房地产开发吸引大量人口进驻,兼之苗栗市可预见无明显大型建设或工作机会造成人口长停滞甚或下跌等因素,故预估约5年即可超越苗栗市人口,详情可至县府 《苗栗县各里户数、人口数详细资料表》,苗栗县户政服务网参阅。
另,刚接触维基,不懂相关修改技能,只会做文字上修改,如果您觉得认可也可以帮我添加来源相关资讯。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kuo.chiou对话贡献)于 2014年5月10日 (六) 07:45加入。

谢谢

谢谢,多谢提醒--Wolfch (留言)-欢迎扩充基础条目 2014年5月10日 (六) 11:21 (UTC)[回复]

关于陈吉炎页面存废问题

嗯...不知这样留言正不正确 其实关于这个页面,我本想是表现除了那些登记在案的受害者之外,还有其他仅仅只是打杂的也受波及,表现出日据时及台湾人所受的迫害 再者其实还有一些部分尚未完整,有待考证补上 不过假如有妨碍到的话,可以就此删除,谢谢您的提醒GrandFreeman留言2014年5月14日 (三) 12:53 (UTC)grandfreeman[回复]

给您的星章!

原星章
感谢对台湾相关条目的贡献。 Lysimachi留言2014年5月18日 (日) 14:53 (UTC)[回复]

关于于伊条目

你好:谢谢你在我的讨论版给我的留言。请问您认为应该如何修正我的编辑并移动条目呢?谢谢。 --无印良民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7:13 (UTC)[回复]

re

已删。--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6月4日 (三) 11:24 (UTC)[回复]

一杯咖啡送给您!

记得自己去年刚来时,啥也不会,阁下给了不少宝贵意见。特表示感谢。(居然过了一年多才来……) 6+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3:08 (UTC)[回复]

Wikipedia:知识问答删除重复问题

常看你在Wikipedia:知识问答删除重复问题,你怎没想过提报给管理员,看看是系统问题还是IP由同一人所为?--111.252.235.179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11 (UTC)[回复]

在此回复IP用户:如果您认为重要,建议自行为之。--Kolyma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28 (UTC)[回复]
我没什么恶意,你何出此言?如果你认为老是这样删可以解决根本,你可以继续这样一直删下去吧!--111.252.235.179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35 (UTC)[回复]
我补充,我从没认为什么事重要,在维基百科上人人都是自由,若你对人都是这样说话,建议你好自为之,因为有这种事发生不代表就是这样。--111.252.235.179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0:41 (UTC)[回复]
谢谢指教,不再回复。--Kolyma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11:00 (UTC)[回复]

果仁蜜饼送给您!

非常感谢您帮忙我这"中年危机"新手提删 ^_^ 我为人人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4:44 (UTC)[回复]

虽然您好像已经几年没有参与选举条目的编辑了,不过1992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当选名单最早是您作的,所以想说还是跟您打声招呼,看看您有没有别的意见。该表格中,包含王建煊赵少康等“(自)”参选人均被放在中国国民党字段,然而不管是半官方的政大统计资料或是后来User:Sleepingstar在同条目及中华民国历届立法委员选举政党版图中所做的统计资讯均将他们列为无党籍。考量当中多数人后来都成为新党的骨干人物,也基于统整各项资料的需要,我想把这些人直接移到无党籍字段。不知道您有没有其他想法,或是当初您用“(自)”表示这些候选人有没有其他考量或依据?谢谢!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3日 (四) 02:31 (UTC)[回复]

也许您不方便回应,那我就直接动作了,尚祈见谅!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17:17 (UTC)[回复]
感谢您的回复。您说的报刊部分,不清楚是一两家报社这样写,或是当时多数报刊都称这些参选人为国民党及自行参选获都用“自”表示?经查国会图书馆网站,王建煊等人的当选党籍也都是“无党籍”,与政大统计资料一致。立法院网站中,吴耀宽(逝世时新党尚未成立)与苏火灯是“无党籍”、王建煊是“中国国民党”(好怪)、周荃赵少康谢启大则为“新党”,不过这些资料应该是以1996年初卸任前资料为准了。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06:34 (UTC)[回复]
了解了!顺便请问一下,您的“X”到底是指什么意思?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17:39 (UTC)[回复]
了解,不过从表格上看来,有“民准”但好像没有“民自”就是了。Ernestnywang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9:54 (UTC)[回复]

关于小家碧玉近期频繁修改岳路平词条,疑似破坏的几点疑问,建议管理员关注,如该词条确实被恶意修改,建议暂时封禁该词条

我发现小家碧玉近期反复修改岳路平词条,删除了原有词条上的大量内容,疑似破坏,并且我对小家碧玉创建编辑的岳路平词条存在疑问,可能存在误会,建议管理员予以查实:1、经维基百科系统标注,小家碧玉编辑的岳路平词条内容与百度百科等其他网络词条内容雷同,我查阅后发现百度百科词条编辑者中有与小家碧玉类似的名字,且该编辑者跟小家碧玉一样多次添加编辑岳路平词条,是否跟小家碧玉属于同一人;2、岳路平词条的部分编辑者在词条上宣称:“岳路平先生自己为自己创建词条,自我宣传美化。”和指出小家碧玉疑似为岳路平先生本人的问题,岳路平先生并非历史人物和公认的知名人士,很少有普通网友为一位非著名人士编辑创建词条,而且小家碧玉在编辑词条的过程中搜集寻找了大量网络链接证明,也不像一般网友所为,小家碧玉在创建岳路平词条中使用了大量非中立性措辞,疑似过多表达对岳路平先生的赞美,致使我对小家碧玉的编辑本词条的目的性有疑问。3、小家碧玉宣称的部分内容缺乏权威性的依据,词条中部分宣称性内容缺乏来源说明,如小家碧玉在词条中宣称岳路平先生为岳飞后代,是否有相关权威性证明,如岳飞公认后代的证明或者公信度较高媒体的报道。经我发现网络上关于岳路平先生为岳飞后代的宣称仅为小家碧玉编辑的维基岳路平词条一则,缺乏其他佐证,而且岳路平先生本人在个人官方网站和微博上也未有相关表述。4、小家碧玉提供的相关网站链接大多为失效链接,无法正常打开。5、如果小家碧玉确实存在恶意破坏维基百科词条内容,建议管理员暂时对该词条予以封禁,避免引发词条大战。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pwd35对话贡献)于2014年7月7日 (一) 06:34加入。

Re:重复创建相同主题的条目

好的,之前没有注意,谢谢提醒

Category:IEC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Category:IEC”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春日 步(大阪) 2014年7月10日 (四) 14:37 (UTC)[回复]

关于角色或人物命名问题

看见你已在用户Timeandspace留言,所以就在此留言。因为Timeandspace更改了我维护的条目。

是关将角色列表重定向到人物列表!但之前我创建一个人物列表,管理员告诉我角色列表是命名共识,并将列表更改。所以如果Timeandspace没有合理回复的话,我们便重置条目,并将重定向提删。-日月星辰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10:18 (UTC)[回复]

求助管理员

(?)求助 --李洪志条目遭到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编辑,3匿名IP遭封禁,但Zhxy519却屡经举报无人处理,且还依Zhxy519请求把“半保护”提到全保护
  1. 在下与范管理员、Lanwi1管理员的对话在此User_talk:Wetrace#.E8.8C.83.E7.AE.A1.E7.90.86.E5.93.A1.E5.9B.9E.E6.87.89,若您有空,希望您能关注。
  2. 当在下请问范管理员,他封禁该3匿名IP是否因违反生者传记方针,范管理员未回答。回退匿名IP、Zhxy519 相同的违反生者传记内容,怎算编辑战呢?依据方针 是封禁破坏者,而不是保护全条目,更不是把条目保护在“违反生者传记”版本。在下列出详细的WP:保护方针WP:生者传记方针内容,但范管理员未具体回应。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5:37 (UTC)[回复]
(:)回应--感谢!打扰了,范管理员 经过沟通后,变更 全保护版本(删除了匿名IP、Zhxy519用户所添加的违反生者传记内容)。虽然依据保护方针,在下不赞成全保护条目,但至少现况 未让 破坏生者传记方针达到目的。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6:17 (UTC)[回复]

Template:Automatic taxobox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解放的高加索Talk 2014年7月13日 (日) 15:57 (UTC)[回复]

re:关于词条改进

Hi
有关同心树条目所引用来源 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E5%AD%A3%E9%9B%86#.E6.9C.89.E9.97.9C.E5.90.8C.E5.BF.83.E6.A8.B9.E6.A2.9D.E7.9B.AE.E6.89.80.E5.BC.95.E7.94.A8.E4.BE.86.E6.BA.9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re 1 关于注释。您说的没错,但 同心树如标签所说是传说中的一种虚拟植物,是不存在的。所以 选择现实中很多种树木都可以 称为同心树。加之 如果说选用百度知道的回答,是 路人甲的话 虽然我们不能证明他是对的,我相信我们也无法证明他是错的。而且他也说了 是可以选用,并没有说 确切的必须是。所以 不妨设为参考,是否可以?至于选用与否 我尊重您的判断。 2 关于词条。 由于我是第一次编辑维基百科,所以缺乏经验,但毕竟是第一次,很希望通过努力使他保留下来,但现在词条 提出删除讨论,我不明白是怎么一会儿。因为 在我看来 如同“聚宝盆”聚宝盆 已存在于 维基百科,我相信 同心树与其性质相似 理应存在于维基百科。 请求您的帮助 祝好 --季集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09:46 (UTC)[回复]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感谢您的指导,我会即使修改。如何投保存票呢?能否给予提示?谢谢 --季集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11:21 (UTC)[回复]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已做修改,对于您的指导,十分感谢。祝好。--季集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12:14 (UTC)[回复]

多谢黄正公祠之词条地图的提醒~

如题,我在再写词条时,一边看图就有发现到这点了,多谢! 不阿不阿留言2014年7月18日 (五) 11:24 (UTC)[回复]

感谢阁下对克里斯托弗·德莱赛条目的贡献

感谢帮助添加图片,算是新人一只,正准备对英文页面进行翻译和梳理,顺便请教阁下在翻译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么,直接翻译会不会触及英文版维基的版权?引用内容是否可直接使用英文链接,求助望解答疑惑,谢谢
--Kehe留言2014年7月20日 (日) 13:35 (UTC)[回复]

"内惟黄正公祠"词条,关于传说臆测部分已经删除!

如题,已经将正式的文献资料出处及节录的文字段落放上. 不阿不阿留言2014年7月21日 (一) 02:05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十二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十二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二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维基娘,第十二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Kolyma/2014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二次动员令会于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9月7日期间进行,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十二次动员令,并欢迎您到动员令入门页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至报名页面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 现已开放报名。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中动员令的主题为金砖国家类和体育类,而小动员令的主题则分别为:改善基础待扩充待撰条目、女性科学家类、艺术类与侵权待拯救条目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请参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Re : 有关国立彰化启智学校条目维护模板

你说得对, 抱歉, 感谢指点。枫子大好も找我请按这里 2014年7月24日 (四) 15:30 (UTC)[回复]

Re:有关保护边缘行动条目

讨论页移动纯属错误操作,防护之刃行动重定义是其补救措施,如果阁下觉得不妥,可以自行移动。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7月26日 (六) 12:53 (UTC)[回复]

有位资深台湾维基人擅长于编辑台湾地理这块领域的条目会冒充新手或新注册用户

得知阁下是台湾人,根据阁下的编辑贡献来看,过去有段时间是热衷于台湾地理这块领域的条目,由于过去之中有不少这类的条目被人胡乱写,因而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与口舌上纠纷论战,为此想请阁下就对最近“有心人”所写的台湾地理这类条目去多多关心,以免让“这种人”写得洋洋洒洒看来很充实资讯,造成的却是盲目无知的读者吸收了不该被吸收的资讯。至于“有心人”、“这种人”是指何人,根据阁下过去热衷于台湾地理这块领域的条目编辑来看,阁下应当是大约知道是谁,而且这人就算躲在条目里,光从他热衷于台湾地理这块领域的条目编辑而言,无论于文句铺陈、上下文的修辞、逻辑构造、起头与收尾的技法、惯用的标注方式、擅长于历史地理做拆分章节……等种种,很容易能找出这人是与阁下曾交过手,只不过查核没办法做到罢了!但事实上“用眼睛去看”与“过去交手经验”双重核对之下,这些都骗不了人,相信阁下甚是明白的。--114.38.180.88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13:17 (UTC)[回复]

一只小猫送给您!

谢谢您对巴讷圣母词条的修改补充。不过因为是天主教题材,我希望能使用天主教的翻译名。

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20:27 (UTC)[回复]

粉蓝弟回复~~

大大您修改的国立苗栗农工职业学校已把地址迁到经国路上,目前在苗栗佛光山大明寺旁,苗栗市中正路旁边旧的校区已完全拆除,所以应该改名为国立苗栗高级农业工业职业学校。

粉蓝弟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01:16 (UTC)

不好意思大大,我是目前103年于苗栗农工冷冻科毕业的学生,冷冻科主任是:苏文通主任,我的班导师是:李国祯老师,学校的老师曾说过,苗栗农工的全名-可以是:国立苗栗高级农业工业职业学校。

粉蓝弟留言

感谢大大举例说明,增加我的知识。

有关习正宁条目

习正宁重定向到习仲勋,而后者全篇涉及习正宁的不过一句话,注明了其年龄而已,这种重定向是显然不合理的。我没有提交删除确实是因为犯懒了,但您大可以自行判断之后提交删除。回退操作同时给我留言既费了您的精力,又使得问题依然存在,同样也是“并非解决问题的方法”啊。--Uvo留言2014年8月22日 (五) 08:37 (UTC)[回复]

表格里的数据都是靠人工更新的,您能否参考下Template:Progress box里的代码弄成自动获取呢? ——Nigel 2014年8月23日 (六) 06:02 (UTC)[回复]

回答

先生: 对不起,我看到了你的提醒。由于网络问题,我曾经想进入“页面存废讨论”页,但是总是进不去。谁知我写在讨论页里是没有用的?今天是抗战纪念日,九月份将有大量有关抗战的文章。想不到这么好的抗战题材陈一白反而被这么有名的维基网址多次提删,不肯刀下留情,最后还是被杀掉了。幸亏《张家港史志》对陈一白作了肯定——《铁血丹心爱国情》,马上《追忆抗日爱国将领陈一白》即将在报纸上整版发表,以后将在全国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不知道你能否帮助维基网能够恢复陈一白WashingTong留言2014年9月3日 (三) 02:34 (UTC)[回复]

请对乙未战争附上来源

阁下在这笔写:“1965年彰化八卦山上发现的乙未烈士骸骨共679具,彰化县政府在遗址设立“八卦山抗日烈士纪念碑公园”。2008年2月,改名为“乙未保台和平纪念公园”。”不见有任何来源有此一事之记载,请阁下附上来源,以供读者释疑(读者不是指我这个人)。现在我已在这笔先用fact请求来源。--114.38.181.178留言2014年9月6日 (六) 17:27 (UTC)[回复]

指引草案讨论邀请

阁下好,诚邀阁下参加不应提交删除的条目/提议指引草案,希望阁下能踊跃发表意见以协助取得共识,祝编安。Yt1117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9:16 (U

艾力 新城知讯台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0:41 (UTC)[回复]

史丹利 新城知讯台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0:42 (UTC)[回复]

台湾不是国家 中华民国是国家 中华民国和该国并未建交 故用“两国”有违中立性

台湾不是国家 中华民国是国家 中华民国和该国并未建交 故用“两国”有违中立性 DA15th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3:03 (UTC)[回复]

维基也没有方针或指引有规定没建交的不能用“两方”“双方”“双边”的,既然和中国大陆建交,也就是说该国承认一个中国政策,所以是不承认台湾的“国家”地位的,所以用“两国”违反中立性 DA15th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3:09 (UTC)[回复]

另外,提醒您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中华民国维基”,更不是“台湾维基”。有关中华民国(台湾)的政治主张,看看就好,没有任何约束力。--DA15th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3:20 (UTC)[回复]

提醒您,很多条目都是“台湾和XX两国”,台湾只是中华民国通城,不是国名,另外在两个国家名称并列之后接上“双方”“双边”“两方”二字,也是中文的习惯用法,可以参考其他的“中华民国-XX关系”条目DA15th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3:44 (UTC)[回复]

依据维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我觉得双方在未建交的关系下,还是不要使用“两国”,毕竟用不用这个词都对阅读没有影响,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XX未建交也应该不能使用“两国”,毕竟两岸和他国外交问题始终绕不开一个中国原则 DA15th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4:11 (UTC)[回复]

实在不好意思,本人有事情要出去,可以不用回复我了 DA15th留言2014年9月14日 (日) 04:11 (UTC)[回复]

Re: Liangent-bot 判断错误

所以这个字是维基百科自己也会转换错的吧,所以bot也没啥好办法。贴了两次是其他问题,已解决,谢谢报告。Liangent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01:36 (UTC)[回复]

台湾高尔夫球场列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湾高尔夫球场列表”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5:39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原星章
多谢阁下的热心,给警告吓住了,确认后可以,谢谢! USALCD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11:51 (UTC)[回复]

Dear Kolyma,

Could you help translating the page 史考特·蒂克西尔. Your help would be greatly appreciate. Here is the link to the english pag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cott_Tixier

Thank you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tockused对话贡献)于2014年10月6日 (一) 15:34加入。

勿随意退回为事实的编辑。

请您自重,勿随意修改为事实的编辑。--LeakSecrets留言2014年10月16日 (四) 15:39 (UTC)[回复]

回复及感谢阁下

抱歉,因本人刚加入维基,加之又为电脑白痴,因而实在还未清楚维基礼仪,险致攘成笑话。真的非常感谢阁下的指点,以及阁下为我页面的编辑。

不知如此留言有否不妥之处,如有,望不嫌弃,再指一二。

Antique aster dawn留言2014年10月18日 (六) 06:36 (UTC)Antique aster dawn[回复]

Re:

不乐见草木皆兵情况发生,将每个可疑的IP都封起来也似乎不太可能,就算真的封起来,影响层面就很大了(尤其对全部IP使用者而言),我是建议设立个提案,让熟悉的人出来讨论去指认“他”有哪些共同点,整理出共识后,就可以让管理员按照这样共识,直接命中目标去制止住“他”,虽然这成效有限,至少可以让“他”知道被盯上了,一下子就会被抓住,有着威吓与警惕给“他”,同时也能当事发时能立刻被制止下来,所以效果还是有的,碍于我也是IP,未避免造成草木皆兵发生,我实在不便太过干涉此事,以上供阁下参考,至于做不做就看阁下自己,从阁下的话来看,大概想阁下知道是“他”。--111.252.236.171留言2014年10月18日 (六) 16:10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星章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创建的条目“巴黎翠凤蝶”的编辑,同时欢迎补充更新更多的资料和文献。另外,今天又创建了一个新条目“美凤蝶”,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wiki/美凤蝶 欢迎补充、修正。 Kwangsi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13:03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好主意星章
谢谢您的留言和建议。虽然事先看过维基编辑的一些技巧,但我对维基编辑的方式(非可视化)有一些不理解和不熟悉,所以刚开始的时候,我所创建或编辑的条目可能需要其他的维基人来修改以将其维基化。 Kwangsi留言2014年10月29日 (三) 14:1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原星章
您好,有空时请帮忙创建邝赞 (任丘)的条目,谢谢了

--Kjmboy留言Kjmboy留言2014年11月3日 (一) 11:54 (UTC)[回复]

有关张文彬条目

当时,查链入页面([1][2])知,1910年生的张文彬应为最著名者;为方便编辑,故改为主从消歧义。但张文彬一名被太多人使用,改回平等消歧义也无不妥。如您认为平等消歧义更佳,可自行改回,唯望1.修正指向1910年生的张文彬的链接;2.保持现有的张文彬 (消歧义)页面到张文彬页面的重定向,以免增加现在的或者社群另有共识时的修改工作量。--zy26 was here. 2014年11月6日 (四) 22:48 (UTC)[回复]

梁小萍词条

您好,感谢您在梁小萍词条作出的修改和建议!在十月份的时候用户Tombus20032000添加的copypaste标记,我已作出改善并于Tombus20032000 Talk页面上留言,可惜一直未得到回复,所以可否恳请您检视这个词条判断是否可以移除copypaste标记呢?感谢。 --Knnuui留言2014年11月15日 (六) 02:32 (UTC)[回复]

感谢您快速以及详尽的回复!--Knnuui留言2014年11月15日 (六) 02:54 (UTC)[回复]

关于黄帝的词条锁定

黄帝本身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历史上关于黄帝故里;黄帝出生地有很多不同的说法,其中有甘肃天水说,陕西武功说,黄陵说,还有河南说;一个完整的词条应该全部把这些说法都表现出来;而不是某些河南编辑者肆意霸占为一种河南说,并且疯狂的篡改;可是有的篡改者竟然还先告状,请管理员审查并对词条进行锁定。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uangchengqiangs对话贡献)于2014年11月25日 (二) 04:50加入。

Re:发言完毕请记得签名

嗯。—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mwuixjhqdou对话贡献)于2014年11月29日 (六) 08:42‎加入。

中国条目编辑战

管理员Kolyma你好,该条目正在发生编辑战,请予以保护或其他处理。--E8xE87002014年12月5日 (五) 11:57 (UTC)[回复]

看错了,不好意思。 囧rz……--E8xE8202014年12月5日 (五) 12:00 (UTC)[回复]

协助我进行规范了解

拜托把编辑规范已及编及技巧,在偶的留言页放置一下!(特别重要的)

因为以前长时间待在yahoo知识+,这个类似丛林的地方,现在想换个地方继续作出贡献^^

以后若是有需要,欢迎召唤我上阵^^

Wade08留言2014年12月7日 (日) 13:15 (UTC)wade08[回复]

个人认为新条目被建立没多久就被提交存废,对新条目的创立极为不利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 应该先放置相关之模板,待一段时间后,无明显改善,再行提存废,甚至有的模板明确表示,使该页面存在1个月的时间。O1L1D1M1A1N留言2014年12月7日 (日) 15:35 (UTC)[回复]

相关移动请求模版,讨论Talk:台北捷运淡水信义线若未获多数同意,是否需要移除呢?!感谢惠覆! --220.136.10.44留言2014年12月14日 (日) 08:44 (UTC)[回复]

비아이지 Boys in Groove B.I.G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비아이지 Boys in Groove B.I.G”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Tom...........留言2014年12月16日 (二) 13:15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原星章
youyouyouyouyouyouyou!!!!!!!!!!!!!!!!!!!!!!!!!!!!!!!!!!!!!!!!!!!!!!!!!!!!!!!!!!!!!!!!!!!!!!!!!!!!!!!!!!!!!!!!!!!!!!!!!!!!!!!!!!!!!!!!!!!!!!!!!!!!!!!!!!!!!!!!!!!!!!!!!!!!!!!!!!!!!!!!!!!!!!!!!!!!!!!!!!!!!!!!!!!!!!!!!!!!!!!!!!!!!!!!!!!!!!!!!!!!!!!!!!!!!!!!!!!!!!!!!!!!!!!!!!!!!!!!!!!!!!!!!!!!!!!!!!!!!!!!!!youyou! A940091031留言2014年12月17日 (三) 02:30 (UTC)[回复]

编辑疑问,恳请指点迷津

在作举证时,可能要用到翻拍的纸本资料,但是随意镶入图片是违规的,能否指导要作这类编辑举证,该怎么处理?

另外在陈列证据时,若有连结影音档,好相也可能被举报,但是证据在影音档里面该怎么办呢?

Wade08留言2014年12月17日 (三) 14:16 (UTC)坐维基封禁监出来的wade08[回复]

有些佐证的资料,来自于我对缮本的翻拍,因此要插入图片让质疑的其他编辑者认同^^(有些只有有国图才有,网络上也找不到)

著作时间都超过30年~60年,没版权的问题^^

引用来源<-------就是指这个(我真的是新手,别想太多)

谢谢

那个条目就是了,相信您有看到,他们动保人士的编辑者,不断阻止回退,或是要把观念的位阶往上拉><"(变成不尊重信仰,乃至全盘抹黑---->其实那些团体近年已经改进许多了,恶性商业野放引起注目也不若以往了)

还用IP地址编辑,不让其他一般用户知道是谁。

甚至都没附上出处.......

这恐怕就要大神出面编辑了,我只能用闲暇时间整理资料,赶不过他们的改写速度的!

是这样的,他们所说的放生,是指不当的放生,而查google浏览器(由yahoo登入而搜寻),https://tw.news.yahoo.com/%E6%94%BE%E7%94%9F-%E6%94%BE%E6%AD%BB-%E5%AE%97%E6%95%99%E5%9C%98%E9%AB%94%E9%87%8E%E6%94%BE%E9%BB%91%E9%AF%9B%E5%BC%95%E6%8A%97%E8%AD%B0-034800594.html 只有这则连结,而内容多属推测,而没有肯定。 1.但主办单位则出示高雄市海洋局批准的公文,表示放生黑鲷鱼的活动,一切合法。主办单位人员:“违法的话,今天渔业署那边一定会来取缔,而数量真的太庞大了,不可能这么做。” 2.黑鲷虽为台湾西南沿海鱼种,但繁殖的也可能是外来物种------>这是推测 近期内并未出现不当放生新闻事件 3.这则新文是在1月26日,时至今日,并未有不当放生被报导出来。 基于上述数点,个人认为应写为(过去),如果又发生不当放生,过去就可以拿掉了。

渔业署认为适当

http://fishdb.sinica.edu.tw/chi/importbook.php

渔业署也有专业可判断适当或不适当。

我不是执著于放生一定要写好或不好,但是条目内容不可一路偏向动保一方。(留些余地给宗教人士)

像是连结中,举的事证,年代已经渐渐久远,而怀疑是放生惹祸,却无法肯定一定是放生团体/或是弃养!若是有,媒体一定大篇幅报导到远近皆知。


>弃养是不管动物死活,而放生本意就是要被放的动物得安乐,本质大大的不同。

公文上一定有环保单位的签章,我设法去google出来。(公文要决行,一定会过环保单位。)

我只希望这条目在您的编辑下,得到最好的结果。

最后,为何修改条目的维基人不敢具名跟参与讨论呢?

都是人,我都嘛具名了说,哀.......

反正能套编辑禁止回退,大概都是比我资深多多的人,在搜集到更多资料前,只好先撒手了。

但是请大神能帮忙,像是

这连结结尾:专家初步推论疑是走私野生动物野放所致。

原文网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6/242279.htm

最后一行:台湾3鼬獾染狂犬病 疑走私动物野放惹祸 。 没使用肯定字句,而他编辑确曾使用最可能,涉嫌窜改与原创研究的说。 像是这些拜托帮忙处理一下吧! 明显他是带着情绪在编辑的。 当真败给那位匿名的维基动保人士了。 您只要查是谁在ID编辑者编辑后立刻挂上禁止回退,就是本尊了。 我只能苦笑面对他了...... 他应该也编辑过释海涛条目12月初~12月中 请大神协助规劝他注意中立问题啰。 谢谢您^^

Wade08留言2014年12月21日 (日) 03:12 (UTC)wade08[回复]

혁是赫,不是荣

李光荣。혁是赫,不是荣,请查查字典~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07:29

修改了,请复原。~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07:47

是你建议修改在先吧。你可找维基字典查查,也可在网上找朝汉字典查查吧。荣是영,不是혁。还有朝鲜与南朝鲜不同,朝鲜人一般很少会用到汉名,没有统一使用汉字规范,中国媒体翻译朝鲜人的汉名,是以相关文字来对应翻译的,就算朝鲜媒体有报导也不能作准,不竟没有统一使用汉字规范,汉名会随时变化,例如정일관:今日朝鲜叫郑日冠,劳动新闻叫郑一官。~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 08:25

有关周渭条目

内容中有古文的引用,可以帮忙补上引用的各式吗?我不太熟。谢谢! -- 东东留言 2014年12月21日 (日) 11:45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邓之嘉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2月22日 (一) 05:42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原星章
感谢大神协助我,我会继续搜寻资料!
Wade08留言2014年12月22日 (一) 11:34 (UTC)[回复]

Category:李安的母分类太多了吧!?

条目李安已经有

  • Category:获颁授景星勋章者
  • Category:法国艺术及文学勋章持有人
  • Category:金马奖最佳导演获得者
  • Category:奥斯卡金像奖华人获奖者
  • Category: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获奖者
  • Category: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导演得主
  • Category:金球奖最佳导演获得者‎
  • Category:美国导演工会奖获得者
  • Category:台湾导演
  • Category:美国电影导演
  • Category:江西裔台湾人
  • Category:在美国的台湾人
  • Category:国立台湾艺术大学校友
  • Category:国立台南一中校友
  • Category:屏东人
  • Category:德安人
  • Category: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校友
  • Category:时代百大人物
  • Category:李姓
  • Category:亚太影展获奖者
  • Category:金马奖年度台湾杰出电影工作者
  • Category:威尼斯影展获奖者
  • Category:金马奖最佳原著剧本奖获得者
  • Category:国家文艺奖得主
  • Category:香港电影金紫荆奖最佳导演得主
  • Category:金马奖评审团主席

这些分类,当新建一个分类Category:李安,若将之归入这些分类,而条目李安既又纳入分类李安底下,则条目李安的这些重复的分类都应该删除才对,不然,分类李安就不该重复这些条目李安已有的分类。

A已经纳入B分类,而B又纳入C分类,则又把A纳入C分类,是不合理的、多余的;这就好像你告诉我奇奇是一条鲸鱼,而鲸鱼是哺乳类,又告诉我奇奇是哺乳类一样;所以,若分类李安已纳入条目李安,但分类李安的母分类下又有条目李安,是不合理的。不知您认同否?克劳 2014年12月28日 (日) 14:36 (UTC)[回复]

李玉阶

Hi, 看过很多资料上都引述他曾任立法委员,但是我也没查到正式名单上有他。我不确定是否是候补立委之类,不过既然找不到来源,这部分可以删掉。--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2月28日 (日) 14:49 (UTC)[回复]

你好!请教历史图片问题

你好!我是一个维基新手,把中国历史年表等图形化,发在中国历史等条目里。感谢你的留言。 我发在各朝代标题的图片,一些朋友有意见。个人感觉,这些图片能表示朝代在中国历史中的位置、与其他朝代的相互关系,虽然“唐突”,但还是有一些意义,比较生动直观。仅个人感觉。 求助维基很多年,编辑维基完全是一个新手,对这里很不了解,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如果大家都感觉不好,我就删了吧。 谢谢!非常感谢!Yuyiding

所有全部超级战队系列和假面骑士系列还有奥特曼系列图片和图像还有所有全部演员明星资料档案

你好,超级战队系列里面还就是差手里剑战队忍忍者和救急战队GOGOV还有电磁战队百万连者图片标志介绍啊,你可以把这三个图片添加进去好吗,谢谢你了 多谢你了

你好,所有全部超级战队系列和假面骑士系列还有奥特曼系列图片和图像还有所有全部演员明星资料档案你可以把这个添加进去好吗,谢谢你了 多谢你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111.167.18对话)于2014年12月31日 (三) 05:47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