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湯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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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湯德章之母湯玉女士,為鄒族人士的根據為何 ? 是否為缺乏可靠來源觀點 ? 敬請各方使用者指教、討論。

2021年3月23日 (二) 09:33 (UTC)` Wei k. shin留言

現在湯德章條目版本內容 ,沒有任何湯玉女士為鄒族人士的依據,因此此內容缺乏憑證屬於不可靠來源 。如6個月內無反方提供可靠來源的論證,依照維基百科慣例視為與其它使用者達成共識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3日 (六) 15:10 (UTC)[回复]

此內容存在已久,屬於穩定版本的內容。閣下若有意見,請先使用{{citation needed}}模板,若一直無人補充來源才可移除。--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4日 (日) 04:19 (UTC)[回复]

@matt smith 你講的理由無理取鬧 。維基百科從沒規定過存在已久就可以毫無根據的寫上無可靠來源之評論內容。你還想當成禁止刪除的理由 ? 除非你能在湯德章條目本條討論區拿出引證自共和通訊啦、關鍵評論網啦 、228歷史研究著名人士的著作啦、湯德章兒子訪談紀錄啦之類的來證明湯玉女士是鄒族人,否則就依照你自己刪光我的擴充內容的標準照樣我就刪這段 。你老兄刪光我的擴增內容何時先經過在[來源請求] 討論 ? 你搞破壞性編輯是吧 。去爬文獻找依據啦 ! 少在這邊鬼扯ㄧ堆似是而非的維基百科編輯術語 。你在編輯戰連續用了回退權限是重大違反維基百科方針你不知道嗎 ?你有什麼資格再在這邊搔擾維基百科使用者?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7日 (三) 14:14 (UTC)[回复]

穩定版本的內容不能隨便刪除,敝人已經加上{{citation needed}}模版了。沒有人騷擾閣下,不要亂說。另外,關於閣下先前添加的內容,敝人已經重新衡量了,詳情請看敝人在下面的回覆。--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7日 (三) 15:16 (UTC)[回复]

這裡是無citation 應該用

喔。不過我的目的僅僅是希望有人提出湯玉女士是平埔族或鄒族的依據,最好是有人去向湯先生的兒子求證,所以我尊重你用:[來源請求] 。歡迎各方先進來此提出你們找到的相關文獻與記述 !

{{unreferenced}}是用於整個條目都沒有來源的情況,而非用於現在這種情況。--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07:15 (UTC)[回复]

請問為何以“避免轉貼大量文字”(我是引述參考文獻原文),撤銷(手動退回)我擴增本條目內容的全部16000餘字 ? 全部

你是否有從頭到尾看完我擴增的內容和我ref.的文獻 ? 如果你有看過,你應該會與我有同樣的結論 : 湯德章先生在2月28日到3/17日之間究竟做過什麼事,說過什麼言論,和他雖身為治安組組長被打著“維持治安”的黑白兩道各路人馬稱為“領導”“負責人” 其實際上的互動究竟是怎樣,至關重要,不應該被刪掉或掩蓋。這些記述導向冤死的湯先生最終的一個大哉問的答案真相 : 湯德章之死究竟冤不冤枉 ? 冤枉那究竟是被誰栽贓而死的 ? 要面對228真相,就應該實事求是,不偏不倚正反並舉互相參照比對,力求毋枉毋縱。才能告慰死者的靈魂安心,才能幫助遺屬真放下傷痛。而不是今天誰當權,誰就只許有它當權派的那一套官方說法, 昨天國民黨當權就一句 “湯德章是叛軍頭子” ,今天民進黨當權又一句 “湯德章是蔣匪匪軍栽贓冤枉殺害臺灣人菁英的典型例子” ,其實都是詐騙,只是換一批人在詐騙罷了,這樣死者怎能安心 ? 遺屬反復傷痛又怎麼會能真正放下 ? 你又如何能對得起自己良心呢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16:59 (UTC)[回复]

敬致 matt smith

   bart84  

您們對我擴增本條目的內容有任何指導、編輯建議,請在這裡與我討論,我竭誠以開放的心胸與您們切磋。我將在此恭候兩位3日敬候指教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03:27 (UTC)[回复]

敬致 barter 同上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03:28 (UTC)[回复]

湯德章在1947年臺灣2月28日至3月11日期間,被國民政府軍認定是臺南地區侵襲警局與警方軍械庫的主謀 、領導,被劫盜的鎗械彈藥曾被用來打殺劫掠外省人、攻打憲警單位、軍械庫、軍方設施。

[1] [2] [3]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21:43 (UTC)[回复]

湯德章在1947年臺灣228事件2/28日至3/11日期間,除了徵召並以國民政府/高校鎗械彈藥武裝了學生隊志願者之外,也徵召武裝了各種社會人士,其中混入了本省人游手好閒者與地痞流氓。而湯其實根本無力管控約束這些黑白兩道各路人馬的行為。

[4] 湯先生也透過關係與臺南地方各幫派角頭一直有聯繫與互動。 這些人與臺南地區武裝暴民當街攔路搜捕不會說日語臺灣話者、打殺 、劫掠、以禽獸不如手段姦殺虐殺手無寸鐵的外省人,南部地區暴民攻打軍事基地與軍火彈藥庫,都脫不了關係。 他真的是被國民政府軍冤枉的嗎 ? 他究竟是實際上的領袖必須為這些事負全責,還是只是名義上的領導、被人栽贓把責任推到他一人頭上而冤死的 ? 又究竟是誰的口供與自白或是舉報栽贓誣陷了他呢 ? [5] 關於1947年湯德章之死與228的真相,不應該被藍或綠任何一方的偏執和政治正確去刪除或掩蓋 ! 受難者和遺屬遺族不是只有臺灣本省人,加害者也不是只有國民黨和國民政府軍而已 ! 如果你們不能面對以上事實,1947年的228事件與白色恐怖仍然跟兩蔣時代一樣依然永遠不會有真相 ! 我說的有錯嗎 ?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5日 (一) 22:23 (UTC)[回复]

百科全書應保持百科全書的口吻,不應直接轉貼某個來源的一大篇文字。請閣下將這些文字進行消化、精簡。或參考其它相關條目的書寫方式。--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06:22 (UTC)[回复]

雖然我不同意matt 你的認為 「百科全書應保持百科全書的口吻」,但我願意聽取你的意見,對我擴增的內容重新檢視後編輯。但也請你不要濫用撤銷 、手動退回功能,如果你們對我的編寫內容有什麼指教或你認爲該怎麼編寫,你應該先在條目的討論區內找我討論以受公評,或者你也來編寫擴增內容,請記住這不是你家的百科,你也不是維基百科管理員。Matt smith 你覺得是不是這樣講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23:09 (UTC)[回复]

Matt 你可以看到我提出資料來源和很有誠意的原文引述,也在討論區開了相關討論主題 ,如果你對我寫的的擴增內容去述及的湯先生在228事件中2/28-3/11日的言行 、角色有不同意見,請你來參加公開討論 。如果你沒有不同意見 和反方文獻參考資料引證,就請你或任何人別再把我的編輯不分青紅皂白全部刪除進行掩蓋 。我說的有錯嗎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17日 (三) 23:22 (UTC)[回复]

根據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指引的說明(一)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指引的說明:

  • 「可以通過判斷在學術研究文獻資料庫中的被引用數量來判斷一個來源的討論是否進入主流學術活動。相應的,如果一篇文章沒有進入相關方面的學術研究文獻資料庫,那麼使用時應該小心,但是具體是否應該使用則取決於情境。」
  • 「請盡量引用在與條目有關的專業領域擁有研究學位或是有已證實的專業知識的人所發布的資料。通常擁有良好聲譽的專家都會與學術單位有密切的關係,而最有名的則會在其領域範圍中出書,這些書的作者是可以被視為對其專業領域有著深厚的權威。」
  • 「然而請牢記於心,我們只採納可靠的出版物發表的觀點,雖然編輯者當然應該尋找最權威的來源。」
  • 「當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給予來自網路上的來源與你對傳統書籍來源的相同態度。單憑是印刷書籍並不保證該來源會比來自網路上的好或正確,所以當你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只對其作者及驗證方法來提出懷疑。」

敬復barter84 :

請問以下哪個資料來源你覺得不夠格稱為1947年台灣228事件台南地區自3/2日至3/17日發生的真實事件文字記述的可靠來源 ? 

1.湯聰模,關係:湯德章兒子。 2.前六八九覺醒聯盟,責任編輯:孫珞軒,核稿編輯:楊士範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3.張若彤 : 台北大學法律系學士,台北大學法研所研究,台灣二二八歷史著名研究者。 4.彭孟緝 : 228事件中中南部國軍高階指揮官。 5.楊亮功 : 228事件中國民政府監察院赴台調查特使,監察委員。 閣下自己([[User talk:Barter84|留言) 強調的 *「當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給予來自網路上的來源與你對傳統書籍來源的相同態度。單憑是印刷書籍並不保證該來源會比來自網路上的好或正確,所以當你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只對其作者及驗證方法來提出懷疑。」、擁有廣泛讀者的文獻一般比小圈子出版物更可靠。

所以,閣下有其他更可靠可信的資料來源可以拿出來反駁我擴增的1947年3/2日至3/17日大台南地區每日發生的歷史事實、還有反駁,湯德章先生率隊劫走警局、保安隊、高校軍械彈藥武裝了民兵、他擔任治安組長組織的志願者武裝民兵曾參與打殺外省人、攻打憲警、攻打軍事基地、和湯先生根本無力管束這些打著治安維持名義的黑白兩道各路人馬歷史事實內容嗎 ?

如果barter84你拿不出來,那麼在閣下barter84你能代表你所謂的"社群共識"和當上維基百科管理員之前,就別動我編輯的擴增內容。你有意見,就先找我討論,我早就開好討論主旨在恭候閣下大駕了。咱倆沒共識之前,你別肆意刪除我編寫的內容。這不是你家的百科,你barter84,也不是維基百科管理員。你沒資格把我的編寫內容統統刪除 。

我在這裡等閣下24小時去拿出1947年3月2日至3月11日台灣大台南地區歷史事件、你所謂的"可靠來源"出來反駁我編寫的內容。如果你拿不出來,或不出來討論,我就會恢復我編寫的內容。現在我們有共識了吧 ?

--留言

根據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指引的說明(二)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指引的說明:

「某些明顯的疑點是編輯者在查證支持某說法的來源時必須仔細且小心的注意的。

明顯的令人驚訝但不廣為人知的重要說法或發現。
明顯的令人驚訝但並沒有被有信譽的媒體所報導過的重要說法或發現
• 不符合其角色、會令其難堪、有爭議、或是與其之前的言論相互衝突的人的發言。
不具有該領域專業之有關的學者所發表的或是與大多數人所接受的說法衝突的言論或是說法當其鼓吹者為了打擊另一方而宣稱另外一方背後有著「陰謀論」時要尤其的小心。」--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0:47 (UTC)[回复]

敬復barter84 :

請問以下哪個資料來源你覺得不夠格稱為1947年台灣228事件台南地區自3/2日至3/17日發生的真實事件文字記述的可靠來源 ? 

1.湯聰模,關係:湯德章兒子。 2.前六八九覺醒聯盟,責任編輯:孫珞軒,核稿編輯:楊士範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3.張若彤 : 台北大學法律系學士,台北大學法研所研究,台灣二二八歷史著名研究者。 4.彭孟緝 : 228事件中中南部國軍高階指揮官。 5.楊亮功 : 228事件中國民政府監察院赴台調查特使,監察委員。 閣下自己([[User talk:Barter84|留言) 強調的 *「當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給予來自網路上的來源與你對傳統書籍來源的相同態度。單憑是印刷書籍並不保證該來源會比來自網路上的好或正確,所以當你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只對其作者及驗證方法來提出懷疑。」、擁有廣泛讀者的文獻一般比小圈子出版物更可靠。

所以,閣下有其他更可靠可信的資料來源可以拿出來反駁我擴增的1947年3/2日至3/17日大台南地區每日發生的歷史事實、還有反駁,湯德章先生率隊劫走警局、保安隊、高校軍械彈藥武裝了民兵、他擔任治安組長組織的志願者武裝民兵曾參與打殺外省人、攻打憲警、攻打軍事基地、和湯先生根本無力管束這些打著治安維持名義的黑白兩道各路人馬歷史事實內容嗎 ?

如果barter84你拿不出來,那麼在閣下barter84你能代表你所謂的"社群共識"和當上維基百科管理員之前,就別動我編輯的擴增內容。你有意見,就先找我討論,我早就開好討論主旨在恭候閣下大駕了。咱倆沒共識之前,你別肆意刪除我編寫的內容。這不是你家的百科,你barter84,也不是維基百科管理員。你沒資格把我的編寫內容統統刪除 。

我在這裡等閣下24小時去拿出1947年3月2日至3月11日台灣大台南地區歷史事件、你所謂的"可靠來源"出來反駁我編寫的內容。如果你拿不出來,或不出來討論,我就會恢復我編寫的內容。現在我們有共識了吧 ?

--留言

(:)回應

  • 維基百科有規定不能過份仰賴和條目主題內容有過密涉入關係的參考來源Template:Third-party,閣下如果不信邪,可以試試看去維基百科南京大屠殺條目大量加入松井石根谷壽夫的說法,並大量選擇性加入日本人或親日人士維護自己人的說法,並將他們說的寫成事實,看看後果會如何?
  • 敝人引述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指引的內文出來,閣下能符合維基百科指引所提的各項編輯要求嗎?如果不能,那麼閣下有何合理性能在維基百科加入這些不符條件的內容而不被刪除呢?
  • 維基百科和部落格、臉書的屬性完全不同,維基百科不是帶風向的地方。
  • 共識不是閣下說說算數,什麼"限時24小時拿出大台南地區歷史事件",這種不切題又自我個人化的特異要求實在奇怪,建議閣下自己去開部落格,怎麼寫都沒人管。
  • 說難聽點,二二八事件早已經被中華民國以國家公權力平反了,現在國家公權力就是認定以前的政府在亂搞,以前政府的合理性已經被國家公權力給否定了,過去政府的所作所為都被翻桌了,還執著認同過去政府的權力結構符號如今又有何作用?國民黨主流力量也公開承認過去的錯誤,二二八事件當時的高級官僚大批投共、其餘的評價與名聲都不好,這種情形要怎麼再翻案回來?目前臉書上的那些同好只能靠找問題漏洞來凝聚集體信仰吧?--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6:58 (UTC)[回复]

我並沒有過份仰賴任何與主題條目有過密涉入關係的內容,即使是湯德章先生兒子的訪談內容,我也沒有摒棄其他人的記述去偏用,沒錯吧 ? 我編輯的擴增內容皆引用自可靠來源,沒錯吧 ? 那麼我的內容何處違反了維基百科的哪項編輯要求使閣下能代表維基管理員判定我的擴增內容全部都違反、使閣下獲得維基百科授權你來撤銷、來全部刪除我的編輯內容 ? 還是barter 84你覺得只要你覺得違反或你想撤銷掩蓋就可以手動退回別人的編輯 ? 如你自己強調的:共識不是閣下說說算數,維基百科不是帶風向的地方,我擴增的內容是補述湯德章先生在1947年臺灣臺南地區2/28日至3/11日的言行和擔任的角色實際歷史,並力求有憑有據經得起其他使用者進行重複考證,更歡迎其他使用者也引述其他可靠來源與我ㄧ同正反並舉辯證大台南地區在1947年2/28-3/11日發生的歷史記實,和湯德章先生在這段期間擔當的角色 ,比方說 湯先生究竟是否帶隊劫取高校、警局、保安隊槍枝彈藥 、這些槍械彈藥是被哪些人 、又或真否曾被用來攻打憲警、軍事基地、湯先生與當時大臺南的本省地痞流氓、幫派角頭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這些都與湯先生受難冤死的原因真相,至關重要 ,不應該被遺忘或掩蓋 。而我對原本其他使用者的編輯內容既沒有否定而去刪除 ,更沒有如閣下所為ㄧ般的抹銷或手動回退任何ㄧ字 ,不論我認不認同 ,我喜不喜歡 ! barter84您不認同 、不喜歡 、不高興我擴增的內容 ,就請你拿可靠來源的反方文獻資料出來公開反駁我的編輯內容,您拿不出來 ,就請您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用同樣標準檢視你自己的言行 ,我等你24小時內拿出來討論 ,如果你根本只是根據你的判定 、你的好惡撤銷刪除我的編輯內容而拿不出來有憑有據的反方文獻資料 ,我當然有我的權利恢復我原本編輯的擴增內容 ,你什麼時候拿出可靠來源的反方文獻資料來公開辯證討論與我達成共識 ,就什麼時候在與我有共識之下刪我的編輯內容 。這就是維基百科不是嗎 ?我說的有錯嗎 ?至於閣下最後寫的什麼’說難聽點 ⋯⋯⋯’ ㄧ大堆 ,barter你的大意是現在的國家公權力絕對正確 、國家公權力已經否定過去政府的合理性因此本條凌駕ㄧ切,所以wei k. shin 我應該遵從國家公權力對1947年228歷史定調的結論 、閉嘴別找問題漏洞跟國家公權力唱反調去凝聚 ?集體信仰?,是吧 ?以上我對您高論的理解是否有誤 ?? 呵呵呵。您這發言與維基百科本條目內容及相關使用者討論均無關 ,我,不予置評。我忘了剛那個誰誰寫著什麼 什麼不切題又自我個人化啦 、維基百科不是帶風向的地方啦⋯⋯ 啥啥的 ,不知道是誰哦 。barter84 你說是不是呢 ?昨天是周五夜, 今天是週末 ,明天是周日,你有很多時間找可靠來源資料,期待你帶著大量可靠來源的反方文獻資料論述來回覆我 。祝你有個愉快充實的周末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2:51 (UTC)[回复]

(:)回應

  • 閣下塞了許多只針對二二八事件而非關"湯德章"條目、關聯性低的流水帳,不被刪除才是奇怪。湯德章的生平故事很多,維基百科湯德章條目很多故事都沒有寫進去,有寫的部分也只是精簡的,閣下連這點都不知道,還要來搞題外話、搞細節中的細節,還帶入衝突方國府當局的說法,以及非歷史專業人士的個人研究觀點,將其寫成事實的形式來影響讀者,到底鬧夠了沒?--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3:19 (UTC)[回复]

我哪些擴增內容非關湯德章先生在1947年2月29日至3月11日之間的歷史事實?barter 你說很多 ,那你列舉出來給維基百科其他使用者看看哪。 你爬歷史文獻和湯德章先生相關文獻有當年2/29日至3/11日之間的「被精簡」可靠來源資料 ,就列舉出來做成論述反駁我的啊 。歷史事件對衝突雙方的各種不同觀點紀實紀錄,在維基百科本來就應該同時並舉 ,互相參照進行公開討論辯證 ,我說的有錯嗎 ? 你為何認為國民政府當年親歷事件的相關人士記述不應該出現呢 ?是因爲barter 84你的政治偏好 ?因為你覺得這些人記述的都是撒謊虛假謊言 ?還是你覺得凡是跟您想聽到的不ㄧ樣的國民黨言行都該消失、乖乖閉嘴呀 ? 閣下自己留言過的編輯準則 、及你自己加粗體下標線寫的 「擁有廣泛讀者的文獻一般比小眾出版物更可靠」請再看一遍 ,擁有廣泛讀者的網路媒體文獻比方說news lens 關鍵評論和三立電子新聞報導、自由時報報導、中央通訊社報導⋯⋯,可不一定全部都是歷史專業人士的相同研究觀點了 ,不是歷史專業人士寫的 、不同研究觀點了 ,難不成就都是不可靠來源了哦?都不可以出現在維基百科了 ?沒這規定吧 。你說是不是 ? 再恭敬的提醒barter84您一遍 ,你認為別人編寫的歷史記述內容不是事實是虛假 ,就拿出可靠來源的相關歷史記述內容來公開證明 ,供其他維基使用者共同公評 。正反論述有共識之前 ,沒有誰虛誰假 ,歡迎根據有可靠來源的不同觀點正反方並舉供其他維基百科使用者參考比較及重複考證 ,這稱為維基百科。任何你認爲是虛假謊言的東西 ,在你提出可靠來源證據去證明它是虛假的之前,都只是你自己認爲是虛假的而已 。 現在是周末3/20日晚上21:56分,從我恭請公開討論湯德章先生條目在1947年2/29至3/11之間的歷史事實相關內容至今已過24小時,而我至今仍看不到barter84閣下你提出任何可靠消息來源的湯先生相關文獻來證明我的擴增內容有錯誤 、虛假或者撒謊。沒關係我再等您一個周日24小時 。期待拜讀您詳細列舉大量的可靠來源文獻記述反證我編輯的擴增內容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14:15 (UTC)[回复]

(:)回應

  • 敝人在此討論頁已經將閣下所犯的各種維基百科編輯問題一一闡釋了,這些問題閣下都不管,閣下打那麼多字卻只有關於究竟事實與否的單一面向,既然閣下這麼強調於未受學術界理睬與認可的個人推理研究,請洽個人網誌或臉書。--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01:56 (UTC)[回复]

Barter84 你根本沒條列出我的擴增內容的哪些條違反了哪條編輯原則來討論呀,就自己當起管理員下判定 、然後你手動回退來塗消掩蓋我所有的編輯內容了 。如果每個使用者都像你一樣不認同 、或不喜歡別的使用者編輯內容就這樣幹,維基百科就什麼內容都不剩了 。我講更明白吧 ,即使我編輯的內容真的違反了維基百科編輯準則,也輪不到閣下一個非管理員的使用者沒經過我同意就刪除我的編輯內容 ,你對我的編輯有反方論述或其它觀點 ,你也可以編輯擴至湯德章條目下子條目的新內容來正反並舉以受公評 ,你沒資格抹銷掩蓋其他使用者有可靠來源、有憑有據的觀點及內容 。維基百科湯德章條目是你我與其他使用者共有的 ,不是你barter84你的個人網誌或你個人的臉書 、別人的留言你想刪就刪 、不認同不喜歡就抹銷 。我說的有錯嗎 ? 你擅自抹銷掩蓋我編輯內容的理由既然你拿不出證明,也拿不出我的編輯內容全是虛假謊言的證明 ,那就證明barter84你在維基百科湯德章條目憑閣下一己好惡在抹銷掩蓋掉其他使用者的編輯內容了 ,我說的沒錯吧 ? 關於以上事實 ,barter84 您還有什麼要向其他維基百科使用者與管理員們公開解釋的嗎 ? 敬請答覆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1:40 (UTC)[回复]

(:)回應,敝人已經說明過好幾處閣下的編輯問題了,一部分說明在此[1],閣下一直不肯面對、視而不見。閣下所貼"個人研究的推理文章"、原創的另類說法,根本沒有得到學術界的認可與引用,維基百科禁不起有爭議的問題來源。要推銷非歷史專業人士的個人獨特研究觀點,還想要以個人觀點引導別人接受,請不要來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承受不起大量個人化引導式推理所造成的視角誤差。要推銷非歷史專業人士的個人獨特研究觀點,麻煩請洽個人網誌或臉書。--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22日 (一) 11:07 (UTC)[回复]

你的質疑我已經回應並闡明你是毫無根據的主張了包括 :我引述的不止來自單一人的研究並非單一個人研究、維基從沒規定要得到哪個國家公權力或學術機構或學者的認可的資料來源才稱為可靠資料來源否則像關鍵評論、三立新聞、自由電子報⋯非歷史專業人士寫的網路媒體文獻都成了不可靠來源了、來自親歷228的國民政府人士的歷史記述既為可靠資料來源當然可以出現在維基百科除非你拿得出更可靠的證明能證明它是虛假謊言 、維基百科歡迎各種不同觀點 、對同ㄧ歷史事件發生有爭議的觀點時維基百科上的編輯準則是正反並舉、不同觀點並列而不是塗銷異見 、你有反方觀點就拿出具有可靠來源的論述來供公評討論 、絕不是像你barter84的作法直接抹銷掩蓋掉你不認同、不喜歡的其他觀點 ,你認定我的內容全是推銷某個個人觀點 、維基百科承受不起⋯什麼什麼的 ,那是你barter84個人的認定而已 ,這叫你barter84的個人好惡 ,你又不是維基百科法官庭、你不是維基百科總編輯、你也不是維基百科管理員 ,你怎麼能直接抹銷掩蓋掉其他人編寫的內容與觀點呢 ? 我最後再公開重複提醒閣下一遍 :如果其他維基百科使用者人人都像閣下這樣幹,維基百科就沒內容啦 !每個人若是都你不認同就刪我回退我、然後我不認同也刪你 回退你,那還剩啥 ?看來我不須繼續期待你拿出可靠來源的湯德章條目下相關歷史事件論述 。 我想我與barter84你的討論就到此為止了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2日 (一) 18:58 (UTC)[回复]

(:)回應,請勿將公共評論平台外部作者的個人評論文拿來做為影響讀者對於事實認知的編輯材料,若是事實自然會有其他可靠來源的重複性作為驗證,而不是以推銷式手法拿自己喜歡的個人寫作文章作為事實來影響讀者。--Barter84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0:47 (UTC)[回复]

湯德章要求衛生當局立刻施行消毒、隔離、注射預防針,但中國來台官員置之不理 ? 是否是偏見 ?

本條目子條目"國民政府時代"原內容如上述 <ref.本條目參考文獻2,6> </ref>。

但亦有文獻資料來源可靠、論證嚴謹的反方論證 : 街頭巷尾垃圾堆積如山、蚊蠅叢生......行政長官公署轄下的衛生局立即飭令各港口落實檢疫工作,尤其對大陸疫區往來的人士嚴加戒備,並成功爭取到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疫苗,(在台灣)擴大民眾接種,提升人體免疫力,以抑止霍亂的傳染。自此之後,台灣鮮少再出現令人緊張的霍亂疫情。[6]

本條目原內容是否過於偏頗有誤導 ? 應刪除 ? 應兩種觀點並舉 ? 敬請各位使用者舉其他可靠來源文獻資料來討論。

依我之見,原內容是否偏頗、是否是真實並無重大影響於湯先生的一生人格與評價,原內容敘述不應因此就刪除掩蓋,加標註"爭議點,可參考討論"即可。無必要在條目內容上正反並舉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1:10 (UTC)wei k. shin[回复]

  • 南瀛探索::台南地區發展史,台南縣政府,2004:「民國 35 年( 1946 )台南流行霍亂,他要求衛生當局立刻施行消毒、隔離、注射預防針。但是,當時從大陸來台的長官,卻不為所動,他憤而辭去區長一職。」[2]

樂見barter84你回到維基百科正軌,任何人都應該先拿出有可靠來源的其他觀點或反方論證進行公開討論,編輯使用者之間沒共識你也可以編輯新增內容來並舉異見,而不是抹消掩蓋掉你不認同、不喜歡、你認為錯誤的內容。

關於您引述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 62 卷,[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8:「台灣光復後,曾經在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設置衛生局,規模甚小,除了接收日人留下的醫院館所以外,無力規劃與推廣台灣的醫療衛生。]語, 我有反方論述如下 :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 ....1945年11月1日成立台灣分署,由錢宗起擔任分署署長,掌理物資接收及其分配事務。.....設立賑物、儲運、衛生、總務四組及秘書、技正、視察、會計四個處室,其後隨著業務的擴增,又另外組織各種工作隊,辦理專門事務。台灣分署成立之際,聯合國供應的物資尚未抵達台灣,因此,錢宗起加強調查地方工廠、房舍、學校、醫院、自來水、電力損壞情形,以利接續工作的推展。從這些觀察指出,台灣各地方...] [7]

足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上述所語,未能概括二戰勝利後國民政府衛生當局來台官員處理台灣防疫態度的全貌。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6:28 (UTC)wei k. shin[回复]

@wei k. shin確實是偏見。關於長官公署時期的防疫,在張若彤的《原來二二八》有詳細的論證過程。--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0:35 (UTC)[回复]

湯德章條目內引述資料來源 : 新共和通訊報導,是否為不可靠資料來源 ?

其工作團隊。 [8]

關鍵評論網、風傳媒也都曾引用新共和通訊的報導。

喔 ,新共和通訊有親國民黨色彩所以不是可靠來源因此可以手動回退、撤銷、抹消掩蓋我編輯的擴增內容是吧  ? 那芋傳媒、現在蔡政府的行政院公報、民報文化公司、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行政院文化部、玉山社出版公司、自由時報有親民進黨、親獨立公投盟色彩,是否也不是可靠來源我因此也可以手動回退、刪除掩蓋本條目相關內容 ? 為啥你可以我卻不可以呀 ? 咱們現在有共識你能刪我也能刪了沒 ?

你不認同我、然後我倆還沒共識你就能刪,我就不能編寫,那我不認同的、然後還沒共識,我也能刪,你也不能編寫囉 ? 為啥你可以我卻不可以呀 ? 來討論看看啊。

你不認同我、然後我倆還沒共識你就能刪,我就不能編寫,那我不認同的、然後我倆還沒共識,我也能刪,你也不能編寫囉 ? 為啥你可以我卻不可以呀 ? 來討論看看啊。

來討論看看啊。 是還沒共識就抹消、掩蓋、回退別人編輯內容禁止其他人po編輯內容的要引起編輯戰,還是跟你觀點不同、意見看法不一樣還沒跟你有共識就po上相異觀點編輯內容的要引起編輯戰呀 ? 大家來講清楚吧。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3日 (二) 17:36 (UTC)wei k. shin[回复]

來源可靠度

{{protectededit}} Matt smith , 你與barter84 毫無根據的主張我引用非可靠來源、先刪除回退跟你不同觀點的所有異見論述,又故意跳針不講理重複回退,在本條目討論區也拿不出可靠來源的論述去證明你的主張 ,還申請湯德章條目編輯保護,你們出不出來討論 ? 我認為matt smith 與barter84 你們兩人在刻意阻擋其他使用者擴增不同觀點 、禁止編輯入相異意見內容,因此故意造成永遠不可能與本條目有其它觀點的使用者存在共識 。 如果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容忍這類在維基百科搞一言堂的行為 , 那維基百科只不過是遭受少數人操控出來的謊言 ! 我不據理力爭用心血爬文獻編寫內容也罷 。以後我當是笑話看足矣 ! 我公開聲請管理員調解。

閣下的來源「新共和通訊」顯然不是可靠來源,而且閣下欲引用的一篇文章甚至是轉載的Facebook貼文。--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4日 (三) 11:48 (UTC)[回复]

Matt Smith 你哪隻眼睛見過我引用的文章是轉載的臉書貼文 ?新共和通訊邀稿/訪談作者寫的報導跟受訪者/作者自己臉書上的po文有相同論述就能叫做轉貼自臉書了哦 ?那許文龍那段也《甚至是轉貼自許文龍臉書》也應該免討論免共識先刪光像你幹的事ㄧ樣囉 !!

看見我的討論主題沒?新共和通訊有多明顯不是可靠來源呀?

出來討論為何芋傳媒、民報文化、三立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是可靠傳媒而新共和通訊明顯不是?你認為親民進黨、親獨立公投盟、親現在天縱英明永遠沒錯的完全執政國家公權力就是可靠來源,親國民黨、跟現在的國家公權力唱反調找問題漏洞的,就不是可靠來源,是吧 ?阿不然咧?

你來講道理拿出可靠來源的證明,然後說服我新共和通訊明顯是不可靠來源 、來跟你刪光我的擴增內容得到共識嘛。

否則你那套誰不會 ,芋傳媒、自由時報、自立晚報文化、現在的行政院公報、文化部、臺灣控Taiwancon 也明顯不是可靠來源啊 。鄧鴻源、李谷、林家鴻、許文龍都不是歷史學術專業人士照你們刪我的標準也不是可靠來源、陳孟絹、李筱峰觀點沒得到學術界普遍共識啊、免討論先刪光也有理 ?!憑哪條你matt smith 和barter84 免討論免共識就刪光有理, 我和維基百科所有其他使用者免討論免共識也刪光就沒理屬於在搞破壞 ?你說服說服我來跟你、跟barter84有共識啊!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5日 (四) 15:42 (UTC)[回复]

閣下在這筆編輯引用的新共和通訊文章[4]的底部寫道「(本文獲原作者張若彤先生授權轉載,原文連結於此)」,那個原文連結就是Facebook貼文。
維基百科對於可靠來源的認定有其規範,請見Wikipedia:可靠来源#评估可靠性。--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6日 (五) 03:24 (UTC)[回复]

我看過維基百科的可靠來源認定規範了,我引用的這篇新共和通訊報導完全合乎維基百科的規範 !該報導也註明原作者 ,原作者也合乎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的所有規範 ! 這篇新共和通訊的邀稿也由作者授權了使用作者的原作並沒有侵犯著作權 !你還有什麼話好說 ?

你憑哪條規定、什麼執業證照能代表維基百科全體管理員認定我編輯內容資料來源之一的新共和通訊是不可靠來源 ? 還當起維基百科總管理員直接下手抹消掩蓋我編輯的擴增內容、連問都不問我和管理員ㄧ聲 ?

我再公開聲請管理員與所有的其他使用者看清楚了 ,我編輯的擴增內容並非全靠新共和通訊的該篇報導內容 !我編輯的本條目下子條目==擔任處委會臺南分會治安組長== :3月2日至3月9日內容,引述使用到的不是新共和通訊報導該篇的內容 ,而是我資料來源的那篇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報導文獻和條目內原有內容 !我在本條目下子條目==國民政府時代==作出的編輯依據的也不是新共和通訊的報導 ,是本條目內討論區的討論結果 、與2013年7月月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 !

我分三次來分別編輯 ,matt smith 你與barter84 你們還不是照樣不分青紅皂白一律統統將我的編輯抹消掩蓋掉 ! 難道關鍵評論網與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也全都是不可靠來源了哦 !!

以上事實足夠證明你matt Smith 與barter84 兩人 完全是基於個人好惡抹消掩蓋其他使用者的不同觀點 、濫用手動回退在禁止有不同看法的其它使用者在本條目進行編輯 、在維基百科搞ㄧ言堂 。你們還有什麼解釋 ? 你們覺得自己是不是在本條目搞破壞性編輯 ? 你們覺得自己這樣做對得起自己良心嗎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10:26 (UTC)[回复]

  1. 評估可靠性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10:29 (UTC)[回复]
閣下引用的關鍵評論網文章是轉載的外部網站的個人評論,不能用作事實的來源。請見WP:NEWSORG:「由外部作者撰写的评论文章,是作者观点的可靠一手来源,但不能作为事实的可靠来源。
新共和通訊的可靠度不明,閣下不應該在討論尚未出現共識之前加入可靠度不明的資訊。而且閣下引用的新共和通訊文章同樣存在上述問題,該文章是外部網站的個人評論,不能用作事實的來源。--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7日 (六) 12:00 (UTC)[回复]

新共和通訊的可靠度跟芋傳媒、關鍵評論網、民報文化、及現在臺灣完全執政黨政府的文化部ㄧ樣明確可靠,只需要你matt smith 及barter84 用維基百科條目下==可靠來源==原則的同樣標準來檢視 。而且無論可不可靠 ,輪不到你們下判定還直接刪文 !有質疑 ,先到討論區開主題或聲請管理員來判定 !

WP : NEWSORG 是維基百科條目 :可靠來源 下子條目 ==新聞群組織== 的代碼 ,matt smith 你掐頭去尾僅取整個子條目內容裡的一句話你就用來斷定我全部擴增內容違規 !我公開吿訴閣下 ,依據同樣子條目裡的全部內容 ,我引用的新共和通訊不但是原作者觀點的可靠來源 ,而且也是相關湯德章先生相關史實的可靠來源 ,因為註明了作者也獲得原作者授權使用其研究著作的內容 。至於該作者任何人用google 搜尋一下便知他是目前臺灣著名的228歷史研究者之一完全合格,不是新共和通訊記者,也不是媒體評論員 。

更重點的是 ,我編輯擴增內容絕大部份引述的湯先生在1947年3/2日至3月9日相關歷史事實根本不是取自新共和通訊該篇報導 。那篇報導裡沒有 ! 我引用為參考文獻主要是用於證明我的擴增內容不是我的獨創性研究 ,也不是我獨創新發明的觀點 ,臺灣有其它著名的228歷史研究者也有近似觀點 !我們這觀點並不是推翻當今ㄧ黨獨大執政黨政府國家公權力定調的 ;湯德章先生是人格正直高尚深受大臺南地區平民敬重 、是被國民政府鎮壓軍冤殺的 、他以自己寶貴ㄧ條命扛下大臺南地區暴亂十字架實在是救了成百上千條人命,而是要揭開被掩蓋的 : 湯德章律師究竟在1947年 2/28日至3/12日之間做了什麼 、說了什麼竟遭受如此慘劇冤死不能暝目 ! 他真的是自願而非被迫代人受過嗎 ? 又究竟是哪些人在陷害他呢 ? 其實我的擴增內容並沒有試圖解答以上的全部疑問 !我只想列出3/2日至3/9日間被當今國家公權力塗消掩蓋掉的湯德章先生相關史實 。而且在沒有更多可靠文獻足夠證明湯先生曾經教唆地痞流氓暴徒和黑道去劫殺外省籍平民 、劫盜槍械彈藥去武裝暴叛亂民兵是為了指揮這些人去攻打軍事機構搶更多武器彈藥之前 ,依我目前所見過的所有文獻 ,我確信湯先生實在不曾鼓吹煽動叛亂或打殺外省人更從沒想要推翻國民政府 ,他真的只是熱血想保護學生、多救幾個手無寸鐵的平民 、市長民選而已,國軍實在確實冤殺他了 。藍也好綠也好實在都不需要掩蓋抹消、或加油添醋 ,按日整理紀實讓事實說話就已足夠。湯先生的一生偉大人格與評價 ,自然就會在人們心中永垂不朽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新共和通訊的可靠度不明,閣下認為可靠是閣下自己認為的,請閣下先去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問清楚。--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28日 (日) 11:35 (UTC)[回复]

Matt smith 你又在跳針了哦 。你就只會這步沒其他可講了 ?你這招誰不會呀我也會啊 :新共和通訊的可靠度很明,閣下認為不可靠是閣下自己認為的,請閣下先去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問清楚 。

阿不然你就拿出可靠來源事實來證明新共和通訊怎樣不可靠嘛 。你有嗎 ?你拿不出來嘛 。

況且 ,我擴增編輯引述的內容裡根本沒來自新共和通訊的部份你還不是問都不問就刪光光 。你到現在仍舊也逃避不談!!我認為你就是故意的 。像你這種言行和誠意這樣,你我永遠沒可能有共識 ! 閣下看不順眼的問都不問其他人就當自己是管理員刪光光算不算在本條目搞破壞性編輯 ,也請閣下先去wikipedia: 互助客棧/方針 問清楚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5:28 (UTC)[回复]

是閣下想要引用新共和通訊,閣下有責任證明新共和通訊可靠。
閣下引用的關鍵評論網文章,敝人在上面也說過,不能用作事實的可靠來源。--Matt Smith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6:32 (UTC)[回复]
WP:原創研究--「有些情況下,對於確立一個權威機構或者資料來源的正統性或者公信力會有爭論。若對此不能達成共識,條目中應當包含對爭議本身以及各種權威機構和資料來源的說明。這同時也有助於條目的中立性。」
Wei k. shin您好:閣下在將二手資料整理時,因為所引述的一手資料來自臉書,所以其正統性及公信力未達成共識。而對於未達成共識編輯者而言,是擔心條目中立性因此偏差,並非為了擁有條目而搞破壞性編輯。正如個人之前相關留言,二二八事件的很多維基百科條目,現今強度都距離官方網站(如:二二八事件基金會)官方資料甚多,這樣對於維基百科在台灣發展並不是好現象。在此,建議請閣下可著眼此等差距,強化本條目。--Winertai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01:07 (UTC)[回复]

是閣下想否定新共和通訊為不可靠來源,閣下有責任證明新共和通訊與該篇原作者的觀點,不可靠 。否則,我早就說明n次新共和通訊為何跟芋傳媒、民報文化、現在完全執政黨的國家公權力文化部 、臺灣控taiwancon是一樣的可靠來源了 。

此外,matt smith 你也從來沒在上面說過關鍵評論網文章不是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條目下述及的任何一種不可靠來源 !至於你說的不能作為事實的可靠來源 ,呵呵,那是你自己認定的標準、你下令規定的吧 。沒關係 ,你可以跟我一樣在討論區開主題也來討論關鍵評論網的報導是否是維基百科編輯準則上說的可靠來源、還有為何它不是 、而臺灣控、芋傳媒 、民報文化 卻是呀 。

此外的此外 ,你仍然在逃避回答是不是其他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像你一樣 :你認為不可靠 、你看不順眼 、你不認同的條目內容就可以問都不問管理員與其它使用者ㄧ聲 !就先重複手動回退刪光光!抹消 、掩蓋掉 ? wintertai 您也好 ,看起來您也是資深的維基百科使用者和維基百科ㄧ般編輯者 ,您也來公開指教ㄧ下這個問題吧 ? 您覺得這不算破壞性編輯 、他來你來我也來大家都可以ㄧ起來是吧 ? 執行編輯 ,專責監督管理員哇 ,好大的官呀 。維基百科什麼時候有設立過這麼大的官職呀我真是孤陋寡聞呢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1:46 (UTC)[回复]

關於來源不可靠的問題,敝人都已經說過了,不再重複。
閣下的編輯包含:一、明顯不可靠來源的內容,二、把評論文章的內容當作事實。閣下的這兩項行為令敝人感覺閣下是新手。敝人基於這兩項而回退,應該不過份。--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7:41 (UTC)[回复]

Wintertai 您好:wp:原創性研究 您引述的該條目內容沒寫不能達成共識就先刪除/回退別人寫的內容 、也沒寫不容許寫上不能達成共識的編輯內容吧 ?我說的有錯嗎 ? 維基百科所有條目均歡迎各方使用者相異觀點編輯的內容、在條目內容中:正反並舉包含進爭議本身、及各種權威機構和資料來源的說明 ,包含但不限於權威機構出具的資料來源!!這才叫維基百科 。否則今夕何夕何謂權威?何謂權威機構 ? 以上原則您身為資深使用者 ,不會跟我說你不知道吧 。

還有我恭請您先好好清楚看ㄧ遍我被他們回退的擴增內容與我附註的資料來源之間關係,不然您的建議很誠懇,可是您講的不是我編輯的本條目擴增內容呀 。 順便提醒一聲 ,那是該著名228歷史研究者即原作者的臉書 ,不是我或你或隨便誰的臉書 ,你能因爲李筱峰老師、陳孟絹老師、許文龍董事長在自己臉書上po的摘錄其著作、他處受訪內容與某傳媒邀稿或得授權引述其著作的報導有一大片都ㄧ樣 ,就說某傳媒(二次整理)其資料來自一篇臉書不能作為可靠來源嗎 ? 你當然不能說它不能作可靠來源 ,對吧 ? 如果你說它不能作可靠來源 ,那現在湯德章條目內容就有一大堆也不是來自可靠來源 ,這咱們也沒達成共識嘛他們倆可以刪光光那我也可以刪光光啦 ,我也不是為了擁有本條目也不算破壞性編輯嘛 。白紙黑字在上全都大哥你說的啊。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2:39 (UTC)[回复]

喔,原來執行編輯是自己申請的 honor啊 。在下景仰景仰,還請大哥您多指教指教敝人 :關於回退員濫用本地回退權限,您有什麼看法 ? 我來開個討論主題好了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7:14 (UTC)[回复]

關於回退員在湯德章條目濫用本地回退權限 ,大家有什麼看法 ? 是不是只要有回退員權限了,你認為其它使用者編輯的內容不可靠 、或者你覺得其它使用者編輯內容引用的資料來源不可靠,即使你拿不出它是怎麼個不可靠 、有多麼不可靠的任何證明,也跟此使用者沒共識,也沒問過管理員與其它使用者意見來討論過,你就可以使用手動回退將其編輯的內容抹銷 !刪光 ! 掩蓋令其消失掉呢 ? 如果你可以,為何其它使用者不可以 ? 請大家以中立立場 、理性的留言討論吧 。

我覺得,除非你是管理員或機器人管理員,否則你當然就是濫用權限,在搞破壞性編輯啊。阿不然每個人都你自己認為 、自己覺得它不可靠就刪光光再說免經先跟其它使用者與原編輯者討論出共識,那湯德章條目就什麼都不剩 ,變空白頁面了 。~~~~ wei k. shin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7:43 (UTC)[回复]

請先了解清楚什麼是可靠、什麼是不可靠。WP:RS。--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7:45 (UTC)[回复]

WP:原創研究 寫得很清楚啊當條目內容有争議 、而不能達成共識的時候維基百科的編輯原則和應當遵循的條目內容編輯方式 。是争議點寫出來放在內容裡註明來源與作者,可沒寫著先刪光光要等正反方討論出一個共識才能編輯 。 ~~~~ wei k. shin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7:56 (UTC)[回复]

我一直很清楚了解什麼是可靠,什麼是不可靠了啊。跟你看法不同或觀點不同,可不稱為不可靠 。matt smith 你現在找到芋傳媒和臺灣控可靠的證明沒 ? 你有沒有先去維基客棧先討論過得到它們可靠的共識了呀 ? 因為現在輪到我怎麼看怎麼都覺得,芋傳媒和臺灣控是不可靠來源,還有湯玉女士是鄒族人未註明可靠來源依據了 。你要主張它們是可靠來源你也要證明呀,咱倆沒共識之前湯德章條目也不能出現相關有争議的內容呀 ,那我就學習你也去刪光光囉 ,可以吧 ? 為何只有你可以刪我卻不可以刪呢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8:13 (UTC)[回复]

WP :RS 誰不會寫呀 。你會,我也會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18:15 (UTC)[回复]

@Wei k. shin(※)注意就我看到的編輯戰裡沒有任何回退員參於...如果想知道目前有哪些維基人是回退員請參考此系統清單,回退員詳細可參考此方針。最後於編輯戰使用回退功能是嚴重違反方針的。--~~Sid~~ 2021年4月3日 (六) 15:31 (UTC)[回复]
(~)補充@Wei k. shin管理員無法代表什麼不要覺得管理員比較特別,他們只是擁有系統操作權限的維基人,不要看到管理員就害怕相反的如果有發現管理員有某個地方做得不太妥當或做錯了請放心的去指正他,不管對任何維基人都是如此,你指正了可以幫助他人變得更好,當然對於巡查員回退員等等具有特殊權限之維基人亦是如此。最後一句話"少點爭吵多點溝通才是維基之福"--~~Sid~~ 2021年4月3日 (六) 15:43 (UTC)[回复]

@Matt smith 關於我的編輯內容皆根據有可靠來源,我已經提出證明和論述 ,不再重複 。一 ,你毫無憑據更拿不出任何證據能證明我的參考文獻資料來源不可靠 、未形成共識就掀起編輯戰重複刪光 、濫用回退權限我編輯的擴增內容 ,很過份。二,我根本沒把媒體記者 、新聞群體評論員的評論文章當成事實過 。你斷章取義搞錯了原則 。 三 、 你不是管理員也不是行政員 ,只要並不是明顯的破壞性編輯與胡言亂語 ,再菜鳥的維基百科使用者編寫的維基百科條目內容只要不是你自己編寫的都輪不到你使用本地回退權限去抹銷 ,你有與菜鳥作者相異看法、觀點和意見又無共識可以在同條目討論區開討論主題或將爭議寫入條目內容 ,這是維基百科的編輯基礎指導準則 。四、你至今依然無法說服我來跟你這種掀起編輯戰不斷重複刪光 、回退我編輯的全部內容三次以上的言行達成任何共識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3日 (六) 16:07 (UTC)[回复]

不要重複抱怨。敝人已經請閣下去互助客棧求證閣下的來源可不可靠,閣下卻遲遲不去。假如閣下真的能證明自己的來源可靠,為何不去求證?--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4日 (日) 04:25 (UTC)[回复]

@sid 感謝您的理性發言與建議 。我知道您的好意 ,但維基百科授予不同等級的判定權限給不同貢獻度的可信又可靠的熱誠資深使用者 ,我本於良善相信他們不會以ㄧ己的好惡與意識形態偏好拿來判定其他使用者的編輯內容與編輯行為 。我更厭惡有人打著維護維基百科中性 、中立原則旗幟幹的是徹底消滅異見聲音 、禁止不同觀點出現在他圍事的條目 。如果維基百科的管理員與行政員容忍或姑息這種人 ,那以後我把繁體中文維基百科當笑話看看就足矣,我幹嘛還要花心血、浪費大把大把我的休閒時間爬文獻資料 、用心編寫內容去充實條目內容 !這種人的目的根本不是在臺灣相關條目跟人來溝通尋求共識的 ,是把風顧場子圍事搞一言堂的 ,怎麼可能跟不同觀點 、有相異意見的使用者編輯達成共識 ? 我其實比起爭吵 ,更熱烈企盼我編寫的擴增內容有人拿出有憑有據、考證詳細的反方論證要來推翻我的論述 ,因爲我ㄧ人查到、看到的畢竟很有限 ,有更多人拿出他看到查閱到的來反駁我 ,我的視野和知識就又擴增了,說不定還發現ㄧ整個我未知的新世界 。對我這種活了幾十年看太多滄海桑田的老頭子來說 ,這是無上的快樂 。我既知我再編寫上去多少心血多少次,這幫人依然會刪光光 完全不會引述文獻來做歷史事實的相關實質討論,徒然浪費時間在無聊的編輯戰 ,就只好跟他們爭吵爭吵當動動腦娛樂了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3日 (六) 17:03 (UTC)[回复]

@Matt smith 你不尊重本條目的其他使用者編輯內容,不參與條目討論區內關於湯德章先生在228事件中歷史事件的實質討論也不爬文獻找憑據 ,只不停斷章取義鬼扯一堆維基百科編輯術語干擾別人編輯本條目內容 ,引致編輯戰還在編輯戰連續使用回退權限嚴重違反了維基百科編輯方針 ,我幹嘛理你的無理取鬧 ? 你有本事就在本條目討論區拿出證明說服湯德章條目的使用者們為何新共和通訊與關鍵評論網屬於非可靠來源 、而民報文化 、芋傳媒與臺灣控就屬於可靠來源 。否則哪個是可靠來源 、哪個是不可靠來源永遠輪不到閣下你對任何人下指令 。我更無須向你證明什麼 ! 你別再搞破壞性編輯戰干擾我的編輯 。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7日 (三) 14:37 (UTC)[回复]

想要引用新共和通訊的人是閣下,證明此來源可靠的責任當然在閣下,不要推卸責任。--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7日 (三) 15:18 (UTC)[回复]
敝人重新衡量了這件事。當初,由於閣下是新手、編輯的內容有明顯的政治傾向、使用明顯的不可靠來源(新共和通訊),使得敝人認為閣下是來宣傳的,因此敝人才會直接回退閣下的編輯。敝人經過重新衡量,覺得當初應該採用比較合適的做法,也就是先使用模版質疑來源的可靠性。此次事件若造成閣下沮喪,敝人感到抱歉。敝人已經恢復了閣下添加的內容並加上了質疑來源的模版,但證明來源可靠的責任仍然在閣下,如果無人證明來源可靠或改用更好的來源,這些內容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還是會被移除。--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7日 (三) 16:00 (UTC)[回复]

@matt smith 你沒辦法證明新共和通訊此來源不可靠,就證明了新共和通訊此來源考靠。正如同我沒辦法證明台灣控Taiwancon與芋傳媒此來源不可靠,就證明了台灣控Taiwancon與芋傳媒此來源可靠。你不喜歡新共和通訊覺得他政治頃向,我也不喜歡各種黨部黨團、警總、教育部、文化部、行政院、台灣控Taiwancon與芋傳媒、民報文化、玉山社、許文龍、我還更覺得他們政治傾向 ! 但那不代表它們就叫不可靠來源!! 你我就可以不問任何人意見先刪光光條目相關內容 ! ! 你嚴重違反維基百科基本方針亂刪還有理了 ? ? ! ! 沮喪 ? 我是怒火 ! 你matt smith,還有barter84,別人編的只要不是胡言亂語而是有憑有據的內容,可不可靠都沒資格刪 ! 不光是你哥倆,我也沒資格刪 ! 你見過我動湯德章條目下國民黨政府的國軍冤殺虐殺湯先生的內容一個字嗎 ? 沒有 ! 1947年台南霍亂大流行湯先生要求國民政府打疫苗消毒那段明顯在引導中國來的官員故意殘殺台灣人我有未經在討論區討論辯證就動一個字嗎 ? 也沒有 ! 即使我覺得太戲劇化充滿了個人情緒化的主觀敘述,我也一個字都不去動它 ! 這是人家有憑有據編輯的內容我喜不喜歡、我怎麼覺得都不重要 ! 就是不可以刪 ! 你老兄覺得我政治傾向國民黨你竟然就濫用回退權限和刪光光掀起編輯戰 ? ! 你這言行才叫明顯政治傾向吧 !

即使閣下重複堅稱那個來源可靠也沒有幫助,閣下如果不設法證明它可靠,其內容最終仍然會被移除。若有不明白之處,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詢問。--Matt Smith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07:12 (UTC)[回复]

關鍵評論網是並非全為評論的台灣著名文史與新聞電子媒體,其經過責任編輯與核稿編輯審核並具名的社群邀稿報導,是否屬於維基百科 : 可靠來源條目下子條目=新聞群組織= : 記者/媒體評論員做出的評論、而不屬於維基百科編輯內容時的參考文獻可靠來源,敬請各方理性討論。

我見以為,這類報導既非媒體記者/媒體評論員做出的評論,則其個人主觀性特定觀點雖不屬於訊息的可靠的來源,但經該媒體編輯具名以示負責檢視過、其文內引述的事件事實就並非僅僅是毫無根據的公開造謠,仍可作為編輯內容時可靠的訊息來源<<ref.WP:可靠>>。對據以引述的使用者作出的編輯內容不能說全是明顯不實或認定是胡說八道,我認為其他使用者與編輯仍應基於維基百科的基本信念原則給予尊重,頂多提出WP:有爭議<<ref. WP:有爭議>> 或 WP:來源請求<<ref. WP:來源請求 >> 。 更反對以此為理由未經條目內討論區討論過、也未經管理員判定就直接刪除掉。你認為、你覺得,只是你的個人主觀意見而已,如果每個維基百科使用者都像你們一樣你認為、你覺得該刪光就把別人的編輯內容刪光,那維基百科就只剩空白: 啥都不剩了。2021年4月12日 (一) 02:56 (UTC)wei k. shin

@Es91213 @mattsmith  @Barter84 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03:18 (UTC)wei k. shin[回复]

還有,WP:來源請求 不是維基百科編輯原則,是編輯內容時參考用的。別拿來當令箭亂刪他人的編輯內容 ! 維基百科的編輯基本指導原則是 : 每個維基人都可以編輯你有興趣的內容,歡迎各種觀點的編輯內容而且不同觀點和意見都應該包括進條目內容,編輯條目內容要有引證憑據並力求其他使用者能重複考證,以上有爭議時可(使用標籤、編輯模板)註明並透過(在該條目內討論區)理性討論解決。Wei k. shin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03:43 (UTC)wei k. shin[回复]

國籍

@GnolizX湯德章以前是日籍,這是事實。閣下不能刻意否認。--Matt Smith留言2021年5月5日 (三) 13:47 (UTC)[回复]

湯德章45年前在台生45年后在台死,依照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樣式3使用{{ROC}}。--GnolizX留言2021年5月5日 (三) 14:31 (UTC)[回复]
那個規定有瑕疵,因為它沒有考量以前的日籍。閣下如果仍不以為然,敝人將在互助客棧提出。如何?--Matt Smith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13:04 (UTC)[回复]
你随意,反正共识是啥跟我没关系,我只不过按照所谓共识修改罢了。--GnolizX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15:02 (UTC)[回复]
當編者們對於長期存在的穩定版本產生爭論的時候,不是其中一方想改就改的,而是必須有共識才能改。現在這個討論還沒有共識,請閣下自我回退。--Matt Smith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16:41 (UTC)[回复]
(~)補充已在互助客棧提出。--Matt Smith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16:54 (UTC)[回复]

辭去區長職務的原因

@LHD閣下想添加內容,當然可以,但是也要看有沒有意義。尤其是當編者之間發生歧見時,就必須有共識才能添加。現有的文獻已經記載湯德章排斥貪腐的官場,該段的前面也寫了湯德章曾說「當中國官,在心理上要做貪污的準備,我不願埋沒自己的良心」。如果是想藉由添加公文書面的理由來讓讀者認為湯德章不是因為中國大陸來台官員不處理疫情才憤而辭官,那麼敝人認為只是一廂情願。在看過前文的敘述之後,讀者們不太可能笨到去採信公文書面的理由。在敝人看來,閣下添加這段內容的意義真的不大。就連閣下添加的「依日本時代雇員五年、委任七年的資歷敘薪」也是,請問這種內容有什麼意義?值得收錄在百科全書裡面嗎?--Matt Smith留言2022年1月30日 (日) 09:49 (UTC)[回复]

您會發現本條目某些句型在各來源幾乎長得大同小異,例如「臺灣省公務員訓練所」(其實從來沒有這組織名存在,但所有來源仍一直抄寫)、憤而辭職區長等,最後會發現,本條目行文風格最早出自於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之後介紹湯的來源幾乎都是以這本的行文風格書寫,但有個問題是那些來源是在李攸峰該書的基礎上不斷的重覆互相引用(句型都很像的原因之一),但很少「逐段註解是參考哪些更原始的來源佐證」,比如提到辭職的那些來源,都沒有註明他的就任與辭職原始來源,加上第一手來源反而更能支持他的就任資格與離職事件,「補充史料」就是意義。「如果是想藉由添加公文書面的理由來讓讀者認為湯德章不是因為中國大陸來台官員不處理疫情才憤而辭官,那麼敝人認為只是一廂情願。」這是您的認為,我認為「不論有無衝突的敘述並存,編輯者不加入個人觀點,由讀者自行判定」,而且世上大多數人辭職時和老闆說的理由通常都會委婉許多,會因為看到「公文理由」和前述理由不同就直接認前述理由為假才是少數吧...--LHD留言2022年1月30日 (日) 10:17 (UTC)[回复]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方針表示:「要證明你沒有發表原創研究,你必須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援條目資訊的可靠來源。」請遵守維基百科方針,不要逾越一名維基人的本分,逕行置入並未針對此湯德章條目主題所涉案情內容來說明的合理可靠來源。至於那些配合個人臉書推銷的強烈特定立場、自行邏輯推理的小眾出版物就請留在檯面下。--Barter84留言2022年2月3日 (四) 10:11 (UTC)[回复]
「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援條目資訊的可靠來源」:《臺南市南區區長湯德章等3員核薪案》哪裡不和「湯德章」直接相關?《臺南市政府建設局產業課課長謝汝川等3員任免案》則只是檔案標題省略沒提及湯,但內容有直接提及湯的任免資訊,「因執行律師不能兼任區長職務呈請辭」完全照原文抄錄並歸屬於「公文書面任免理由」而非斷言,不但依中立方針,且也沒對來源做出額外的解釋。此二檔案均是公文歸檔,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網站可直接查詢內文,但無法使用固定連結就是。--LHD留言2022年2月3日 (四) 12:19 (UTC)[回复]
請問薪資的那部份有什麼意義?--Matt Smith留言2022年2月4日 (五) 05:35 (UTC)[回复]
我是考慮到上任過程也應有更直接的可靠來源證明,之前只看到敘薪公文,但剛重搜一次館藏,找到更直接的任命公文檔,連怎麼被選出的事都提及,該批公文因為標題也用「等幾人」而被我漏看了,現已添加新來源並更改敘述。--LHD留言2022年2月4日 (五) 07:45 (UTC)[回复]

任官意願

@Es91213敝人用{{Request quotation}}模版請求的是引文(quote),而非頁碼。請閣下在此處或在條目中提供張在其書中寫到湯德章「向國民政府表達任官意願」的相關文字。在那之前,請不要移除模版。--[[User:Matt Smith|Matt Smith]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E6%B9%AF%E5%BE%B7%E7%AB%A0&action=edit&section=15](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3:28 (UTC)[回复]

(:)回應首先我要未能在編輯摘要表明清楚而致歉(雖然我不認為重複類似的話語有何意義)。
會附上「向國民政府表達任官意願」,是因為閣下要求說明「填寫〈國民政府文官處人事資料表〉」的意義。所以敝人才附上一個最保守的說明。
那現在敝人反問閣下,有什麼特殊理由需要引用原文?如果沒有特殊需求,請不要隨意掛上模板,謝謝配合。--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4:23 (UTC)[回复]
敝人已在編輯摘要寫過理由。如果敝人表達不夠清楚,請讓敝人知道。在提供引文之前,請避免移除模版。--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4:48 (UTC)[回复]
我說了這是「基於閣下要求附上最保守的說明」
不過我想想這樣的說明似乎也未臻完善,我看還是直接引用張的推論「湯可能即將獲得國府重任。」--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6:24 (UTC)[回复]
原來是推論?換句話說,張也不確定湯德章後來究竟有沒有真的獲得重任。那麼這種不知結果的推論恐怕不適合添加,因為沒有實質意義。--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7:50 (UTC)[回复]
然後再質疑為何要放〈國民政府文官處人事資料表〉嗎?那還是回到「向國民政府表達任官意願」吧。這是書中肯定結論。--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13:31 (UTC)[回复]
如果張先生在書中確實有提出「向國民政府表達任官意願」這個結論,那麼敝人沒意見了。--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3:09 (UTC)[回复]

臺南縣的疫情

@Es91213湯德章「表示抗議憤而辭去區長職務」是因為「臺南縣(含雲林嘉義,不含嘉義市」這個的範圍的疫情據稱未得到「中國大陸來臺的官員」的處理,但是閣下引述的張某的書只是說「台南市灣裡」的疫情一個月內即撲滅。敝人認為「灣裡」的面積不適合跟「臺南縣(含雲林嘉義,不含嘉義市」相提並論。因此不應該因為「灣裡」的疫情一個月內即撲滅而質疑湯德章「表示抗議憤而辭去區長職務」。

另外,請問張某有沒有交代「灣裡」的疫情是被誰撲滅的?是被「中國大陸來臺的官員」還是被「台灣本地官員」撲滅的?。--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3:39 (UTC)[回复]

(:)回應首先我必須肯定Matt Smith願意用對話取代編輯戰的態度。
但首先請問是怎麼推論出「湯德章表示抗議憤而辭去區長職務是因為臺南縣這個的範圍的疫情據稱未得到中國大陸來臺的官員的處理」?(為了方便討論我精簡了閣下的推論,請別介意)原文應該是只有「未得到中國大陸來臺的官員的處理」吧?
而只提灣裡的原因。是因為當時「台南市內」唯一的霍亂源頭就是灣裡,而剛好就在台南市南區。這也可以解釋為何霍亂會與湯德章有關。但閣下似乎覺得發生在台南縣的疫情,可以為該傳聞提供證據。我反而不解這是何故。
至於最後的問題。既然確定「台南市內的疫情一個月內即撲滅」,真的有探討的必要?
另外提醒閣下,要小心不要陷入WP:原創研究。--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4:17 (UTC)[回复]
謝謝閣下在這方面的肯定。
文中確實沒有直接那樣說,但條目的行文方式給敝人的讀後感是那樣。
請問文中何處有提到「台南市內的疫情一個月內即撲滅」?--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5:08 (UTC)[回复]
那可以將台南縣的部分移除。並在灣裡前加上「源自」二字。
而台南市的疫情從4月26日從灣裡開始,至5月23日平息。這裡跟「中醫防疫隊」一樣是引用〈原來二二八〉。不過先前編輯確實沒有寫具體頁碼,可以補上。--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6:00 (UTC)[回复]
請問「源自灣裡」是張的書中寫的嗎?那四個字在條目中可以乾脆省略不寫。--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07:55 (UTC)[回复]
可是灣裡是跟湯德章與霍亂目前唯一可以確定之連結。拿掉「灣裡」,湯德章與霍亂的關係,難道要用一介傳聞來聯繫?--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16:47 (UTC)[回复]
我後來考量到百科格式與WP:中立的觀點,在「霍亂防疫」上直接摒棄矛盾敘述。--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17:29 (UTC)[回复]
前面的「台灣省公務員訓練所」原本就是「矛盾敘述」中的單位。當初就應該直接刪除。這是敝人的疏失。--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0:23 (UTC)[回复]
WP:中立的觀點方針並不允許消除條目內容,請不要曲解方針。--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2:54 (UTC)[回复]
@Matt Smith用戶es91213其立論依據很明顯是以認定該文史工作者的說法為真,但該描述是真是假,並不是由某位自學研究者自行選取某一篇報紙的某一篇報導就能自行斷言,在維基百科不能這樣搞。--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3:11 (UTC)[回复]
@Es91213Barter84 對於張先生的說法的可信度感到不放心,閣下能否說明為何張先生的說法是可信的?--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3:16 (UTC)[回复]
這是什麼問題?怎麼會要其他編輯者提出「來源可信的理由」?又想強佔條目所有權了?
建議閣下也不要當Barter84的傳聲人偶了。他有意見就自己發;沒有就不必硬想了。--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1:35 (UTC)[回复]
Barter84 在下方提出的「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的規定也有其道理。雖然張先生的說法在將來可能會受到學界重視和引用,但目前顯然還不具有那種受到學界重視的聲譽,在這種情況下,Barter84 質疑其可信度也情有可緣。如果閣下難以認同,那麼唯一剩下的解決途徑就是前往互助客棧請求社群協助鑑定了。請問閣下與Barter84覺得如何?--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2:05 (UTC)[回复]
我已經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放上Barter84的言論與我的回應。還是閣下有什麼其他建議?--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3:48 (UTC)[回复]
目前沒有了,謝謝。--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5:36 (UTC)[回复]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說明:

  • 「請盡量參照在與條目有關的專業領域擁有研究學位或是有已證實的專業知識的人所發佈的資料。通常擁有良好聲譽的專家都會與學術單位有密切的關係
  • 「可以通過判斷在學術研究文獻資料庫中的被參照數量來判斷一個來源的討論是否進入主流學術活動。相應的,如果一篇文章沒有進入相關方面的學術研究文獻資料庫,那麼使用時應該小心,但是具體是否應該使用則取決於情境。」
  • 不具有該領域專業之有關的學者所發表的或是與大多數人所接受的說法衝突的言論或是說法。當其鼓吹者為了打擊另一方而宣稱另外一方背後有著「陰謀論」時要尤其的小心。」
  • 「僅用來推廣某個觀點的期刊應該被特別注意。主張有同行評審並不代表發表者被廣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評審。未被學術界廣泛稽核過的期刊並不應該被認為可靠,除非是為了描述這些期刊代表的團體的觀點。」
  • 「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分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一個被廣為尊敬的專家更有可能發表可靠的、反映顯著支援的主張。如果觀點不是權威性的,需在文中註明作者。」--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3:35 (UTC)[回复]

歧見

@Es91213Barter84現在大家對於條目的更動產生了歧見,根據方針WP:共識,請先在此處尋求共識再更動,否則只會持續進行編輯戰。

目前,Barter84 認為文史工作者張先生的說法未得到學術界認可,請問 Es91213 對此有什麼想法?--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11:25 (UTC)[回复]

依據WP:可靠來源「有沒有獲得學術界認可」是可靠來源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條件。--es91213留言2022年3月19日 (六) 13:20 (UTC)[回复]

 警告Es91213,現在發生爭議中,警告Es91213不要逕自移除原本長期存在的內容,來擴大製造爭議。--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02:40 (UTC)[回复]

@Es91213目前的情況是閣下想要更改存在已久的穩定內容,但是 Barter84 不認同閣下的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閣下應該與 Barter84 在此尋求共識,而非堅持更改,否則只會產生編輯戰、導致條目被全保護。敝人建議閣下自我回退。--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2:08 (UTC)[回复]

好吧,為了表示溝通誠意。我願意先暫時撤回編輯。--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3:52 (UTC)[回复]
謝謝閣下誠意地溝通!--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5:37 (UTC)[回复]

就調閱檔案的所能得到的資源和考證能力而言,到底是別系的文史工作者厲害,還是任職於國家檔案館的政大歷史學博士厲害?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研究員許峰源的論文《戰後臺灣霍亂的防治(1945-1947)》[5][6],第45頁說: 從目前資料考察臺南市政府未落實霍亂疫苗注射,因此當疫情燃起後,只能放任霍亂弧菌趁隙流竄,長驅直入侵襲臺南市區,又波及鄰近的臺南縣(今臺南市)、高雄市、高雄縣(今高雄市)與屏東縣,使得臺灣南部完全遭到霍亂侵襲,疫情防治甚為棘手。」 論文:戰後臺灣霍亂的防治(1945-1947),作者:許峰源 Hsu, Feng-Yuan,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應用服務組研究員--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4:25 (UTC)[回复]

網路有一篇文章表示:「霍亂擴散到台南縣灣裡(一九四六年七月一日《民報》晚刊第二版),到了同年七月十二日,根據統計,以布袋嘴為中心的台南周邊地區因霍亂死亡人數達到三百多人(《台灣新生報》五版)[7]藍博洲《消失的台灣醫界良心》一書寫到:「果然,七月一日,台南市灣裡村又再出現霍亂[8],這兩則都呼應了前面所提的國發會研究員許峰源的說法:「從目前資料考察臺南市政府未落實霍亂疫苗注射」,這絕非一句"灣裡5月底疫情基本平息"這種類似為市府脫責的輕描淡寫的說法。--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4:44 (UTC)[回复]

7月1日剛好是湯德章離職的同一天,這跟離職的湯德章有何干係?請注意這條目不是「1946年台南霍亂」。--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2日 (二) 12:58 (UTC)[回复]
以上三則來源已經證明閣下所稱:"至5月23日疫情基本平息",這完全是片面的說法,Es91213閣下是否想拿片面(斷章取義)的說法來引導維基百科讀者的思維走向?是或不是?請閣下正面回答。--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4日 (四) 12:06 (UTC)[回复]
不要睜眼說瞎話。拿第二波疫情爆發來證明第一波疫情尚未結束,有正常邏輯的人都不會如此推論。
敝人再問一次:7月1日爆發的霍亂,跟離職的湯德章有何干係?--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02:13 (UTC)[回复]
@Matt SmithEs91213所謂:台南市南區灣裡爆發,至5月23日疫情基本平息<<<這種斷言完全是斷章取義、誤導讀者以為當時台南市疫情防治做得很好,國發會研究員許峰源博士的研究明確表示:從目前資料考察臺南市政府未落實霍亂疫苗注射[9][10],而且7月1日首發地點灣裡再度出現霍亂,7月17日還在台南市政府會議室舉行南部防疫緊急會議,Es91213使用"至5月23日疫情基本平息",拿灣裡這個台南市南區裡的局部區域[11]的局部時間來以偏概全、使用斷章取義的說法引導讀者以為當時政府防疫做得很好,以此為前提放在條目裡做為反駁別人的論點,這種誤導在維基百科是不可能被接受的。--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11:12 (UTC)[回复]
「當時台南市疫情防治做得很好」這是Barter84自己的解讀。然後要其他用戶為這個「解讀」負責,移除可靠來源內容?
敝人問的兩個關鍵問題,「為何要拿第二波疫情與第一波疫情作連結?」與「7月1日爆發的霍亂,跟離職的湯德章有何干係?」Barter84皆不肯面對。只會一味強調「誤導讀者」。Barter84若堅持如此,敝人將以侵占條目所有權」(以及恣意否定可靠來源,違背互助客棧共識)提報不當行為同時更新編輯爭議。請自重。--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0:55 (UTC)[回复]
Es91213閣下置入這種"至5月23日疫情基本平息"的文字,這種句子難道不是閣下以片段的訊息引導讀者以為台南市包含整個南區疫情OK了?請閣下認清楚問題重點。--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1:50 (UTC)[回复]

阿對了,來源請求的部分如果沒有找到新的可靠來源,到時就莫怪敝人刪除了。--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2日 (二) 13:09 (UTC)[回复]

@Es91213Barter84有爭論的部份還是請兩位先尋求共識,以免條目被全保護,致使他人也無法編輯。謝謝。--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4日 (四) 12:36 (UTC)[回复]

敝人始終願意溝通。Barter84則是始終缺乏溝通誠意,敝人還能有什麼辦法呢?--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02:12 (UTC)[回复]
謝謝,願意溝通是好的開始,可是目前的情況似乎是閣下想要更改存在已久的穩定內容或添加新內容,而 Barter84 不認同閣下的操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閣下應該先與 Barter84 尋得共識之後才能更改。如果在共識出現之前就更改,只會演變成編輯戰。--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04:23 (UTC)[回复]
不對。應該是「Barter84 不認同」所以「Barter84要跟敝人溝通」。不然Barter84就是違反WP:OWN。之前在二二八條目發生的事,閣下難道已經忘記了?--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10:25 (UTC)[回复]
Es91213一直抱著某個"走特定觀點"的文史工作者的"個人推理"不放;將沒有任何學術單位的背書、沒有得到學術界評審與認可的"個人研究"當成聖經,利用維基百科開放性的特點反覆強硬置入維基百科要逼讀者接受這種文稿,勸告後依然故我,這樣是否叫做具有溝通誠意?Es91213真的能知道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嗎?--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12:09 (UTC)[回复]
就敝人對方針WP:共識的瞭解,當明顯的共識不存在時,應該是更改條目卻遭到反對的編者要主動與反對者溝通。該方針說:「如果一次編輯已被回退,而你隨後的編輯也未逃此運,請在討論頁添加新的話題去討論這個問題。」因此請閣下與 Barter84 溝通、與他尋求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書寫方式。--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5日 (五) 13:24 (UTC)[回复]
閣下引用該段的第一句即「勇於更新頁面」。維基百科從沒說過「想要更改存在已久的穩定內容或添加新內容必須主動尋求共識」。之前在二二八條目,閣下被指控WP:Game,不就是因為作出類似的錯誤解讀?--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1:00 (UTC)[回复]
每位編者都可以勇於「更改存在已久的穩定內容或添加新內容」,而且這麼做也無須事先「主動尋求共識」。然而,當其他編者反對、明顯的共識尚不存在時就另當別論了,這也是為什麼方針WP:共識要求被反對兩次的編者「在討論頁添加新的話題去討論這個問題」,否則這個規定不是形同虛設了嗎?
之前在二二八條目,究竟是哪一方WP:Game,這還有討論空間,並不是率先引用WP:Game的那一方就必定是對的,但是敝人現在已經不想再議論此問題了。而且當時對方認為有很多人站出來幫K說話而形成了明顯共識(這是他們的說法),相比之下,現在這個條目還沒有形成明顯共識,因此這兩個條目的情況有差別。--Matt Smith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2:01 (UTC)[回复]

(!)意見:我想,互助客棧有對於文史工作者張先生的著作可否引用的討論,其中含我與使用者:Fire-and-Ice都認可「可以使用的」,若Barter84有其他意見,請移駕討論,不然就請尊重社群共識。--Djhuty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04:33 (UTC)[回复]

(:)回應,維基百科編者所依據的是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內容指引的要求,若不同意現有基本遊戲規則,除非提交方針討論達成共識通過修改,否則就要遵守現行規則。這話題在互助客棧參與的人數出奇的少,可能是大家都不知道該文史工作者是誰,根本也無法表示意見,參與過一兩次"課堂演講"就能號稱滿足維基百科「通常擁有良好聲譽的專家都會與學術單位有密切的關係」的要求,這種"標準"敝人實在無言,或許將這種判斷標準當作討論話題獨立出來討論,其他人才會有興趣。--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1:32 (UTC)[回复]

湯德章條目採用的著作被其他用戶否定屬於「可靠來源」

最近用戶Barter84在湯德章條目WP:可靠來源#來源的類型的「學術界」四條及「新聞群組織」一條規範,否定敝人採用論述湯德章之著作《原來二二八》之內容。敝人在每點下附上自己的疑問:

  • 「請盡量參照在與條目有關的專業領域擁有研究學位或是有已證實的專業知識的人所發佈的資料。通常擁有良好聲譽的專家都會與學術單位有密切的關係

→那跟學術界沒有關連的一般歷史著作,難道就不可靠了嗎?那該條目中有一半以上的來源非學術研究,所以皆不可靠囉?且敝人難以得知作者與學術單位是否有密切關係,而且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算「密切之關係」?

  • 「可以通過判斷在學術研究文獻資料庫中的被參照數量來判斷一個來源的討論是否進入主流學術活動。相應的,如果一篇文章沒有進入相關方面的學術研究文獻資料庫,那麼使用時應該小心,但是具體是否應該使用則取決於情境。」

→這點也是,該條目中有一半以上的來源非學術研究,所以皆不可靠囉?敝人難以得知是否有進學術資料庫。所以沒有進學術資料庫的一般歷史著作,就不能使用嗎?

  • 不具有該領域專業之有關的學者所發表的或是與大多數人所接受的說法衝突的言論或是說法。當其鼓吹者為了打擊另一方而宣稱另外一方背後有著「陰謀論」時要尤其的小心。」

→敝人知道作者的研究確實有推翻了過去某些主流觀點。至於是否為專業,作者似乎是法學碩士;在扉頁稱從事法制史之研究。這算是「專業領域」嗎?書中有引用大量文獻與學術論文,所以敝人才以為不是「陰謀論」。所以敝人的理解是錯誤的?

  • 「僅用來推廣某個觀點的期刊應該被特別注意。主張有同行評審並不代表發表者被廣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評審。未被學術界廣泛稽核過的期刊並不應該被認為可靠,除非是為了描述這些期刊代表的團體的觀點。」

→該著作應該不算期刊。不懂為何Barter84會引用此點。

  • 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分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一個被廣為尊敬的專家更有可能發表可靠的、反映顯著支援的主張。如果觀點不是權威性的,需在文中註明作者。

→這段是引用「新聞群組織」。可是《原來二二八》應該不算新聞類,這樣也可以套用?--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2:02 (UTC)[回复]

→敝人在前兩點說過,作者似乎是法學碩士;從事法制史的研究。至於作者的其他資訊,在網路上公開的似乎不多。至於註明作者的做法,之前敝人就曾經被其他編輯者糾正過,在敘述中處處列明來源的寫法不應該出現在維基百科。所以是敝人認知有誤?--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4:19 (UTC)[回复]

張若彤的研究在歷史學界相當邊緣。關於學術資料庫,比較簡單的方式是去「碩博士論文網」,將「張若彤」作為關鍵字輸入並選擇限定在「引用文獻」中搜尋,可以看出一個著作有多少引用。這個是很基本的,假如說在學術論文中可靠度屬於最低門檻的碩論都很少引用,連反駁都沒人想反駁,那大概就是不太OK的文獻。(剛才去查只有一篇談外省人第三代認同的社會學論文引用其單篇文章,其他沒有。)--Reke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6:29 (UTC)[回复]
当年我引用没有一篇文章引用的硕士论文《桃园“四清”运动历史考察》(我记得是这样,现在这篇硕论已经在知网下架)写桃园经验能混个dyk,现在只会被你维打成不可靠来源。--Fire Ice 2022年3月20日 (日) 16:54 (UTC)[回复]
其實這相對的。如果屬於比較冷門的知識,沒有更好的來源,那普通論文亦可。但如果是非常熱門的研究題目,非權威的著作就不是很有必要放進來湊數。當然啦,冷門知識也比較不會有非專業者有意想去挑戰主流說法,畢竟蹭不了熱度。--Reke留言2022年3月20日 (日) 17:31 (UTC)[回复]
冷门知识大概也没有主流一说。--Fire Ice 2022年3月20日 (日) 17:45 (UTC)[回复]
@Reke:可是原本就沒有專門探討湯德章的學術著作(歷史創作倒是不少)。不知道這算不算Rake口中的「冷門知識」。
而且我之前清理湯德章條目「國民政府時代」一節的文獻來源,發現大部分都是一般歷史著作甚至是網頁。我沒看到什麼學術著作。
現在Barter84否定了《原來二二八》作為可靠來源,如果剩下的來源卻更不可靠,這不是很弔詭嗎?或者說難道來源一定要是受到學術界認可的研究;一般的歷史著作就不可靠嗎?--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1:48 (UTC)[回复]
  1. 我是 Reke
  2. 學術界不太認可的著作的確在使用上會容易受到挑戰。如果已是一個學術界普遍處理的內容,維基百科的確不太傾向收錄太多一般歷史著作。因為中間有曲解或史料解讀不適當,對一般人難以判斷。學術界的認可算是一種替該解著作可靠程度的保障。--Reke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5:31 (UTC)[回复]
也就是說受到學術界認可的著作比較受到保障。但不能僅以此否定沒有學術界認可的著作之可靠性,是這樣嗎?--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5:42 (UTC)[回复]
我反正是支持在叙述中列明作者的,但似乎有编辑认为作者不有名其观点干脆别列,更何况列明作者了。Fire Ice 2022年3月20日 (日) 16:43 (UTC)[回复]
還有我一開始沒有說的是。「在採用觀點內容時,作者的身分可被用來評估可靠性。一個被廣為尊敬的專家更有可能發表可靠的、反映顯著支援的主張。如果觀點不是權威性的,需在文中註明作者。」這段是引用「新聞群組織」。可是《原來二二八》應該不算新聞類,這樣也可以套用?--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1:59 (UTC)[回复]

敝人發覺可能被誤會,有必要澄清。敝人只是疑惑為何採用《原來二二八》的內容不被允許,而不是想證明《原來二二八》是受學術界認可的著作。--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5:33 (UTC)[回复]

由於其文獻本身不被學術界認可,但又跟主流意見衝突,所以這樣的內容在使用上需要「特別謹慎」。其實B已經回答你了。如果你是想問背後理由,那是因為挑戰既有主流看法的說法是合理的一家之言、學術發現,又或者只是專業度不足、誤解材料,這點維基百科無法進行判斷,需要交給由學術機制去處理。因此維基百科編輯時,如果沒人對該材料有異議,暫放無妨;但如果被挑戰,那麼還是建議等歷史學界至少做過初步認可後,再使用這些材料。--Reke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5:51 (UTC)[回复]
那按閣下之意,只要來源是非學術著作或「沒受學術界認可」的著作,只要有人質疑就可以當作「不可靠的來源」,連同內容一起移除?這樣不會被當作是在WP:Game?--es91213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6:00 (UTC)[回复]
請注意文獻不被學術界認可後面還有句「又跟主流意見衝突」。如果學界主流意見與該材料相去不遠,內容就沒必要移除,但引用來源宜替換成更可靠的來源。--Reke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06:56 (UTC)[回复]
主流意见又是谁认定的呢?冷门知识也有主流吗?--Fire Ice 2022年3月21日 (一) 14:22 (UTC)[回复]
另外,这是非常新锐、今年才出版的著作,对于这一冷门领域而言,完全可能是学术界尚未来得及发表意见,而不是文献不被学术界认可。--Fire Ice 2022年3月21日 (一) 14:39 (UTC)[回复]
認同可能是學界來不及反應,但這可以等個一兩年確認其地位再寫入維基也不急啊。書又不會不見。--Reke留言2022年3月23日 (三) 03:12 (UTC)[回复]
同理,我認為可以先寫,若多年後有學者提出異議或新論點修正後再回頭補上,反正維基也不會不見。其實這現象在歷史學術界很常見,學術界的觀點是動態的,對事物的解讀會隨的新的證據和新的論點被提出而修正改變。如我常關注希臘-巴克特里亞王國史為例,它同樣是冷門史且變化激烈,它幾乎每幾年就小修,每數十年就大修,學者W.W.塔恩英语William Woodthorpe Tarn被視為該領域奠基者,他在1938年的大作以現在角度來看就是全盤錯誤。因此英文wiki也經常修正巴克特里亞史的條目,如學者Glenn, Simon (2020)的研究、Rachel (2021)編的論文合集出版都讓英文wiki相關條目在去年修正部分內容。因此,如果考慮中立方針和章節合理比例,我認為可以添加相關內容。如我下面所述作者張若彤曾在中正大學歷史系開過學術講座,某種程度上已經滿足用戶Barter84質疑的第一點要求,「通常擁有良好聲譽的專家都會與學術單位有密切的關係」--Djhuty留言2022年3月23日 (三) 08:34 (UTC)[回复]
同意你的看法。--Fire Ice 2022年3月24日 (四) 14:31 (UTC)[回复]
如果是單純學術出發、有考量到觀點比例的著作則問題不大,但是這個討論話題並沒有這般單純,該著作走的是秉持特定觀點路線,其著作動機與目的,自行google就能知道,編寫方式是以所謂"破除"別人的虛構而來進行寫作的(看來持"虛構"論點的其他專家學者包袱可以收一收回家了);著作沒有經過學術界的評審、也沒有獲得學術界的附和背書,作者是其他科系出身的自學研究者,文章充滿其個人原創的"個人心得"、"個人推理",這種著作離符合可靠來源規定以寫入維基百科的條件有多大的距離?這可以交由其他更多的維基人來做公評。--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01:49 (UTC)[回复]
提醒一下,請Barter84遵守維基百科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中的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請不要滋意揣摩作者的動機和研究方法,或在無充分証據下攻擊其內容是"個人心得"、"個人推理",請記得方針中對於中立的定義,「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它不能是"缺乏"某方觀點或"消除"某方的觀點,這是方針中寫明的。--Djhuty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的前言就有說明該規則的前提:「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重要觀點」。資深用戶Reke和敝人對於這種著作是否符合可靠來源得以寫入維基百科都存在很大的質疑,更不用說進一步進入到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裡面討論,相信敝人已經講得很明白很清楚了。--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09:55 (UTC)[回复]

(!)意見關於這個紛爭,依據維基百科:RELIABLE來源的類型一節所述,維基百科允許「高品質的主流出版物的非學術來源,可以在學術主題的條目中採用」,判斷哪個來源合適則取決於情境。因此並不是一定要經過學術界出版的來源才可以使用,只要其來源具有高品質和可靠性即可。

在台灣史中也有許多知名文史工作者,他們的著作僅管非學術出版,但其著作可靠性經常受到認可,如劉還月楊南郡等。《原來二二八》的作者是文史工作者張若彤,google一下發現一些新聞媒體稱他為「長期研究228事件的文史工作者」[12]、「研究學者」[13]。甚至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系曾邀請他來開講座,課題為「228研究的過去、現在與未來」[14],如此張若彤先生在某種程度上被學術界所認可。因此,若張先生提出某個非主流觀點,依據WP:中立方針,建議在條目中添加「文史工作者張若彤認為.....」,但要注意章節中與主流觀點的合理比重。--Djhuty留言2022年3月22日 (二) 09:13 (UTC)[回复]

(:)回應,曾經參與過一兩次課堂演講就能號稱滿足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中的「通常擁有良好聲譽的專家都會與學術單位有密切的關係」的要求,上述這種判斷標準是否合宜、是否言過其實,可以交由其他更多的維基人來做公評。--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6日 (六) 12:02 (UTC)[回复]
(:)回應並沒有看見該文史工作者擁有符合該條件的要求:滿足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中的「高品質的主流出版物的非學術來源,可以在學術主題的條目中採用」。--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00:20 (UTC)[回复]
有的,作者張若彤的另一本著作《究竟二二八:林茂生之死與戰後臺灣反日力量的覆滅》入選香港2021年亞洲週刊中文十大好書,足以說明作者它出版物品質是主流出版物所認可,該評比是中文書籍的重要推介指標[15][16]。--Djhuty留言2022年3月27日 (日) 06:12 (UTC)[回复]
維基百科是否有規定個別刊物所發表的"好書推薦"就能直接將其當做維基百科的可靠來源?到底有嗎?Djhuty閣下請別忘了,要符合可靠來源條件要求的字句後面還有一個但書:「判斷哪個來源合適則取決於情境」,這句話代表維基人還要從來源當中選取合適的,以該來源主事團隊同該話題所涉及的狀況來抉擇,是否存有意識形態的對立衝突、是否存有政治敵對因素,而不是有看到就拿來用。使用google搜索「亞洲週刊 二二八」、「亞洲週刊 立場」看看會出現什麼資料,有點sense的人就會知道該週刊存在很大的爭議。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就有說明:「僅用來推廣某個觀點的期刊應該被特別注意。主張有同行評審並不代表發表者被廣泛尊重,或者出版中有任何有效的同行評審。未被學術界廣泛稽核過的期刊並不應該被認為可靠,除非是為了描述這些期刊代表的團體的觀點。」。--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1:08 (UTC)[回复]
Barter84您好,您回覆用「意識形態的對立」、「存在政治敵對因素」就否決使用該文獻,我認為這是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的地方,甚至您臆測亞洲週刊的立場就否決亞洲週刊中文十大好書對作者張若彤作品的認可,同時您在未有足夠証據下就批評書籍內容是作者的「個人心得」、「個人推理」,以自身個人立場傾向而阻止其他編者編輯該條目,這嚴重侵害維基百科的中立性,我深感遺憾。
雖然您在維基法律解讀上很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但我想Barter84您可能對編寫條目不是很熟悉,因為我沒發現您有創建過任何條目過[17]。容我提醒您一下,如同方針上明述的,編輯維基百科所用的參考文獻並不是只能用學術文獻,甚至在實務上,DYK候選一堆台灣條目都不全是用學術論文寫的,如寺廟、人物等等,舉個現在候選的例子黃玉書黃建成仙靈祠等等。因此只要參考文獻具有一定的可靠性,這就被允許使用。我也說明過張若彤先生曾受邀在大學歷史系進行學術講座,在多個新聞媒體中被報導其「學者」身份,他的著作曾被大型媒體獲評優良書籍,都說明他擁有一定可靠性。
另外,您因政治立場懷疑亞洲週刊中文十大好書入選動機,容我提醒一下在2013年亞洲週刊他們入選了陳翠蓮吳乃德,胡慧玲所著的《百年追求—台灣民主運動的故事》,陳翠蓮是228著名學者,她也在「轉型正義」的研究上很有分量。另外一位吳乃德,他曾為《新潮流》編輯,是新潮流系元老,兒子為民進黨新秀吳怡農儘管綠營色彩濃厚,但亞洲週刊還是秉持客觀入選了這本書。當您用政治立場去影射批評亞洲週刊的入選標準時,是不是也在暗示其他被入選的優秀書籍是德不配位?
期許您如同亞洲週刊評選一樣,不要因您自身立場而摒棄您不喜的材料,煩請遵守維基百科的中立性。敬安。--Djhuty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5:50 (UTC)[回复]
(:)回應Djhuty,
  1. 敝人已經講白了,問題在於該著作本身是否可靠,存在很大的問題,這還是客氣的講法。
  2. 「意識形態對立」、「政治敵對」,是否反映在其個別好書推薦的取捨當中,使用google搜索「亞洲週刊 二二八」、「亞洲週刊 立場」的搜尋結果就能證明,這是白紙黑字不能迴避的問題。
  3. 要能進入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規則中來討論,前提就是要能符合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規則的要求,但是該著作是否達到這個門檻,本身就是個問題
  4. 該著作是不是充滿個人原創的「個人心得」、「個人推理」,有一種方式很簡單就能判斷,只要看其各說法是不是曾經有可靠來源發表過相同的說法以及獲得機關單位的引用背書,這絕對可以交由大家來公評。
  5. 要寫入維基百科條目,當然要使用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規則來做檢核,要不然每個人自己都有自己的一套說法想要來闖關,維基百科不亂才怪。
  6. 如果一部著作是既權威又可靠的,自然會吸引學界、知識份子去信任與接受它,而不是一直在社群軟體傳遞著作消息以及哪裡購買。
  7. 閣下所稱:「在大學歷史系進行學術講座 (1次或2次?),在多個新聞媒體中被報導其「學者」身份 (現在新聞媒體太多了門檻條件?),他的著作曾被大型媒體獲評優良書籍 (就是那個香港的某週刊)」,這樣子的條件距離維基百科可靠來源的要求實在還有很大的距離。
  8. 現在什麼資訊都逃不過google搜索,只要使用google搜尋該作者的人名,看看該作者出席過哪些活動,哪些「名人」共同出席,點名出來看看普羅大眾是否支持與信任他們,自然就會知道當中的種種問題所在了。
  9. 眾所周知,中國時報的立場都能大幅轉變了,亞洲週刊的立場誰說就不會大幅改變?看看這則維基百科亞洲週刊總編輯邱某人條目的最後一段話,當中就有明確提到了[18]
  10. 敝人許多回應都是點到為止,實在不想直接說破造成難堪,該著作是不是屬於可靠來源,相信大家自有公評。--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12:39 (UTC)[回复]
囧rz……如果您堅持認為違反了某一方針,但又不能明確指出是如何違反的。並用上述這種模糊隱晦的理據,來否定其他編者編輯該條目,我只能非常遺憾。--Djhuty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16:09 (UTC)[回复]
敝人在上面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閣下的回應應該不是只有如此。若有個別編輯者硬要力捧這種"標新立異"、"原創推理"、具有非常明顯的特定立場、說法沒有受過學界評審、沒有被學界附和的個人著作,硬要來置入維基百科影導讀者走向其創造性推理當中,在維基百科討論頁被人講是正常不過的事。--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1:02 (UTC)[回复]
问问,你们能否提供一下这本书的电子版让我来公评一下。我相信是否严谨学术著作是很容易从内容中看出的。--Fire Ice 2022年3月29日 (二) 16:42 (UTC)[回复]
我沒有電子版,但您注意下現在雙方也不是爭論是否為學術著作,只要具有可靠性維基百科是允許使用非學術著作的。目前是Barter84以「政治立場」審核作者而認為不可靠。當前只見到他用隱晦、影射的方式對作者的政治立場進行批評,並用隱晦、暗示的方式認為《原來二二八》卷中內容為「非可靠」。--Djhuty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01:29 (UTC)[回复]
@Fire-and-Ice:雖然沒有電子版,但臺灣線上書城博客來有提供試閱內容。[19]供閣下參考--es91213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04:27 (UTC)[回复]
似乎没有注释?--Fire Ice 2022年3月31日 (四) 09:49 (UTC)[回复]
@Fire-and-Ice:那應該是網路試閱版沒有附上註釋。該張引用了台灣中研院出版的《二二八資料選輯(二)》[9],以及數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10][11]、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12]、台灣高等法院[13]、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4]等機關檔案,和其他二二八事件中的關鍵史料。不過即使不看註釋,內文應該多多少少會提到來源吧?--es91213留言2022年4月1日 (五) 13:32 (UTC)[回复]
粗略来看此书达到了学术著作的最低标准,要是有表明经过同行评审则更好。--Fire Ice 2022年4月1日 (五) 14:22 (UTC)[回复]
用戶Djhuty指控敝人的回應文字,與敝人所說的內容落差太大了,根本牛頭不對馬嘴。--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1:10 (UTC)[回复]
(:)回應 : 請問Barter84你提出的實質証據在哪。至今都是你說的都是您個人憶測,都是你個人的說法,你口口聲聲說作者不受學界認同,但提不出有其他學者反對作者的聲音,你所謂的証據就是叫人去google,叫他人自己去google找你都沒明說在哪的証據[20][21]
反而我提出作者在多個新聞媒體中被報導其「學者或研究者」身份[22][23][24],他的著作曾被大型媒體獲評優良書籍入選亞洲週刊中文十大好書,甚至曾在中正大學歷史系進行學術講座[25],課題為「228研究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甚至該講座是必修3學分「台灣史(二)」的課堂演講[26],我想任課的張建俅教授不是請作者張若彤來開批鬥大會的吧。
有如此多的証據和學界張建俅教授的邀請認可,但您全然不接受,卻用模糊的「政治立場」審查為由封殺其他使用者編輯,卻不用說明作者內容何處不可靠。很明顯這不僅侵害維基百科的中立性,還涉嫌涉及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即「堅持認為違反了某一方針,但又不能明確指出是如何違反的」。
因為Barter84在2月份才剛剛在Talk:二二八事件中因涉及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被處置過[27],還請閣下您自重。--Djhuty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3:57 (UTC)[回复]
另外為了不陷入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WP:FILIBUSTER,即「故意拖延或冗長辯論」,畢竟與Barter84有前科[28]。我將停止這無盡的回復,並請社群依據WP:何谓共识 § 不是一致通过決議。--Djhuty留言2022年3月30日 (三) 14:42 (UTC)[回复]
Djhuty閣下明顯引喻失義,該爭執與如今這種爭議來源取捨的問題,形式與規則上完全不同,而且該處置也被其他用戶反應其處置不當而後修正過了。--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13:00 (UTC)[回复]
敝人對於該著作是否可靠的理據,在上面已經說得夠清楚了,應不需要一講再講,有興趣的維基人可以從上面看下來。來源的可靠性在維基百科被質疑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至於一直力挺某人的某一部新著作,似乎沒有了這一本書,天就會塌下來,該書宛如救世主,這種方式與維基百科的編輯精神顯然不同調。在維基百科,來源的引用需要判斷其是否可靠,任何一位維基人多少都知道這在維基百科的編輯是非常重要而且必備的觀念,來源需要的是質疑,而不是一直力挺,更何況絕大多數人對該作者與書名連聽都沒有聽說過。敝人在上面一直說交由大家來公評,就是希望這種著作可以讓更多人來判斷是否可靠。如此充滿作者推理、走特定立場、明顯有引導思維走向的翻案寫作,是否必要強迫維基百科讀者觀看,這絕對可以交由維基人公評。--Barter84留言2022年3月31日 (四) 13:00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本條目外部連結 4 ,5
  2. ^ 彭孟緝回憶錄
  3. ^ 1947年監察院楊亮功臺南調查報告
  4. ^ 本條目外部連結3,4,5
  5. ^ 本條目外部連結 3,4,5
  6. ^ [ 第二章 1950年以前台灣瘧疾的防治 ,"世界衛生組織與台灣瘧疾防治",文/許峰源,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3年7月, p41~p42 ]
  7. ^ [ 第二章 1950年以前台灣瘧疾的防治 ,"世界衛生組織與台灣瘧疾防治",文/許峰源,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2013年7月, p38~p41 ]
  8. ^ https://newrocreport.org/teamwork
  9. ^ 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 (报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289. 
  10. ^ 各機關回復接受日方船隻情形. 交通處接收日方方船調查表 (报告). 
  11. ^ 台南市政府財政科科長黃離案. 臺南市政府人員任免 (报告). 
  12. ^ 飭屬注意偵緝侯君等具報. 漢奸通緝 (报告). 內政部警政署. 
  13. ^ 臺灣第三監獄呈報啟用新印信卷 (报告). 
  14. ^ 黃君盜匪. 形式普通案件 (报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