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 (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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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
駐三藩市經濟貿易辦事處
駐華盛頓經濟貿易辦事處

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英語: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簡稱HKETO香港經貿辦,是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常駐於海外的辦事處,旨在增進各地具有輿論影響的人士對香港的認識,以促進香港的經濟和貿易利益,並密切留意可能影響香港經貿利益的發展,以及與工商界、政界人士和傳播媒介保持密切聯繫。同時,這些辦事處也定期舉辦活動,提高香港的形象。

香港駐海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與駐中國大陸的有分別,駐海外經貿辦隸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而駐中國大陸經貿辦則隸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駐海外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原隸屬工商及科技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而經貿辦歷史可追溯到港府駐英專員。

職能

主要職能

辦事處的主要職能包括:

  • 與派駐地當地的政府人員建立聯繫,及維持良好關係。
  • 代表香港參與國際貿易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與其他政府及組織保持聯繫,藉此促進香港的貿易及經濟利益。
  • 留意及向香港政府匯報可能影響香港貿易及經濟利益的發展,及就具體貿易事宜,游說當地政府和其他政府。
  • 與駐地工商界、政界人士和傳播媒介保持密切聯繫。
  • 協助香港政府官員進行貿易協議談判。
  • 推介《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為香港及中國大陸帶來的新商機。
  • 定期舉辦活動及安排香港特區政府高級官員外訪,提高香港的形象。

次要職能

各辦事處又分別就駐地需要負責其他職能:

  • 日內瓦辦事處代表香港作為世貿成員。該辦事處又代表香港,以參與者身份參與設於巴黎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貿易委員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世界貿易組織常設代表為首,代表為 D4 級。
  • 布魯塞爾辦事處就關乎香港在歐洲的經濟及貿易利益,擔當主導角色。該辦事處代表香港向歐洲聯盟爭取經濟及貿易利益,並在歐盟十四個成員國及土耳其促進香港的貿易及商業利益,以香港駐歐洲聯盟特派代表為首,代表為 D4 級。
  • 駐倫敦辦事處在10個歐洲國家包括英國俄羅斯北歐波羅的海諸國,代表香港和促進香港的經貿利益。此外,該辦事處代表香港參與國際海事組織,代表為 D6 級。
  • 駐柏林辦事處負責促進香港和德國,以及歐洲中部及東部七個國家的經貿關係。
  • 多倫多東京新加坡悉尼的辦事處均密切留意當地可能影響香港經貿利益的發展、法案及其他事項。此外,駐新加坡辦事處也負責維繫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的商貿關係,並與設於新加坡的亞太經合組織秘書處和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秘書處直接聯絡。駐悉尼辦事處同時負責促進香港在新西蘭的經貿利益,而駐東京辦事處同時負責韓國工商服務業利益,東京代表(香港駐東京經濟貿易首席代表)D6級,其他 D2。
  • 駐 雅加達 處長為 D3 級別。
  • 華盛頓特區紐約三藩市的辦事處負責照顧香港在美國的經濟、商貿和公共關係利益。華盛頓辦事處著重向美國政府有關機構和部門,以及美國國會和參議院為香港爭取利益。紐約和三藩市的辦事處則分別是香港駐美國東岸和西岸的經濟貿易辦事處,華盛頓代表 (香港駐美國總經濟貿易專員)D6,其他D2級。

經貿辦主管以政務官為主,並採用靈活職級審訂制度,容許部分政務官編配至較低級的職位,以採納更多人員擔任經貿辦主管工作。[1]

辦事處

辦事處 地點 管轄地區
香港駐悉尼經濟貿易辦事處  澳大利亞悉尼  澳大利亞 新西蘭
香港駐布魯塞爾經濟貿易辦事處(兼 欧洲联盟  比利時布魯塞爾  比利時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賽普勒斯 法國 希臘 爱尔兰 義大利 盧森堡 馬爾他 荷蘭 葡萄牙 羅馬尼亞 西班牙 土耳其
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  英国倫敦  英国 丹麥 瑞典 挪威 芬兰 俄羅斯 爱沙尼亚 拉脫維亞 立陶宛
香港駐柏林經濟貿易辦事處  德國柏林  德國 奥地利 瑞士 波蘭 捷克 匈牙利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香港駐東京經濟貿易辦事處  日本東京都  日本 韩国
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首爾辦公室(促進升級為香港駐首爾經濟貿易辦事處)[2]  韩国首爾特別市  韩国
香港駐曼谷經濟貿易辦事處  泰國曼谷  泰國 柬埔寨 緬甸 孟加拉国
香港駐新加坡經濟貿易辦事處  新加坡新加坡  新加坡 老挝 越南 印度
香港駐雅加達經濟貿易辦事處(兼 东南亚国家联盟  印度尼西亞雅加達  印度尼西亞 马来西亚 文莱 菲律賓
香港駐孟買經濟貿易辦事處 (籌備中)  印度孟買  印度(計劃)[2]
香港駐迪拜經濟貿易辦事處  阿联酋杜拜  阿联酋 沙烏地阿拉伯 卡塔尔 巴林 科威特 阿曼
香港駐莫斯科經濟貿易辦事處 (籌備中)  俄羅斯莫斯科  俄羅斯 白俄羅斯 哈萨克斯坦 亞美尼亞 吉尔吉斯斯坦(計劃)[2]
香港駐日內瓦經濟貿易辦事處  瑞士日內瓦 世界貿易組織
香港駐華盛頓經濟貿易辦事處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香港駐紐約經濟貿易辦事處  美國紐約  美國阿拉巴馬州阿肯色州康涅狄格州特拉華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伊利諾伊州印第安納州愛荷華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緬因州馬里蘭州馬薩諸塞州密歇根州明尼蘇達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新罕布什爾州新澤西州紐約州北卡羅來納州俄亥俄州賓夕法尼亞州羅德島州南卡羅來納州田納西州佛蒙特州弗吉尼亞州西弗吉尼亞州威斯康星州
香港駐三藩市經濟貿易辦事處  美國舊金山  美國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州愛達荷州堪薩斯州俄克拉荷馬州俄勒岡州蒙大拿州內布拉斯加州內華達州新墨西哥州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德克薩斯州猶他州華盛頓州懷俄明州
香港駐多倫多經濟貿易辦事處  加拿大多倫多  加拿大

特權及豁免權

香港駐海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獲授予的特權及豁免權,是與當地政府磋商後釐定的,而各經貿辦獲授予的特權及豁免權亦不盡相同[3]。在某些情況下(例如英國[4]澳洲加拿大德國),當地政府會通過特定法例,把特權及豁免權授予經貿辦。目前各香港駐海外經貿辦已獲相關當地政府授予若干特權及豁免權,以便利各經貿辦在不受干預的情況下履行職務。概括而言,經貿辦可享有的特權及豁免權主要包括處所、來往公文和公務檔案及文件不得侵犯,以及處所和代表人員免稅。

2023年7月13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一項法案,要求美國政府終結香港駐美國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特權豁免待遇、甚至關閉辦事處。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反對該法案,斥指控無理。[5]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