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之麟
(重定向自邹之麟)
鄒之麟 | |
---|---|
大明工部都水司主事 | |
籍貫 | 南直隶常州府武進縣 |
出生 | 甲戌四月初五日 |
配偶 | 娶白氏 |
親屬 | (子)鄒馬、鄒彪、鄒浴孫 |
出身 | |
|
鄒之麟(1574年—?年),字臣虎,號衣白,自號逸老、逸麟,又號昧庵老人。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今屬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書法家、畫家、散文家。
生平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第五十三名,第二甲第三十八名進士出身。禮部观政,四十年順天府乡试同考,四十四年因科考案降除上林苑監典簿,四十五年升大理寺评事,不久升工部都水司主事,因奏群臣谋国不忠,语侵阁部督臣及言官,次年辭官歸里[1]。
博學負有才名,書、畫為時人敬重推崇;書法師宗顏真卿,畫工於山水,師宗黃公望、王蒙;文章精工小品文。
順治初年,明亡後以遺逸自居,改名「逸麟」。年八十餘卒。
家族
曾祖鄒騋,雄縣知縣,以孝廉載縣誌;祖鄒廩;父鄒大賔,永嘉主簿;母高氏。嚴侍下。兄之元(庠生);之貞(庠生)。弟鶴翔(庠生);之鯨(庠生);志隆(丁未進士、九江府知府);之鳳[2]。
參考文獻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一》:萬曆四十六年六月壬戌,工部主事邹之麟奏群臣谋国不忠,语侵阁部督臣及言官,于是方从哲、李汝华、薛三才、汪可受等各疏理台臣,交章论之, 上无所问。十一月,工部右侍郎林如楚奏昏耄溺职,闻言增愧,数章求去。 上曰:工作正烦,林如楚著安心供职,不准辞。邹之麟出位妄言,却又擅自离任,著该部从重议处。十二月辛酉,吏部覆奏邹之麟出位妄言,擅自离任,应革职闲住。
-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詩經》,年三十六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三十八名進士。甲戌四月初五日生,行一,曾祖鄒騋,雄縣知縣以孝廉雄縣誌;祖鄒廩;父鄒大賔,永嘉主簿;母高氏。嚴侍下,妻白氏,兄之元(庠生);之貞(庠生),弟鶴翔(庠生);之鯨(庠生);志隆(丁未進士九江府知府);之鳳,子馬;彪;浴(孫)。由學生中式丙午鄉試一名舉人解元,會試中式五十三名。授禮部觀政,壬子順天同考,丙辰降除上林苑監典簿,壬子順天同考,丙辰降除上林苑監典簿,丁巳陞大理寺評事,尋陞工部都水司主事,戊午回籍。
- 光緒《武進陽湖縣志》卷二十三·人物·文學·頁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