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辰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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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辰駿(1690年5月3日—1759年1月13日,康熙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原名劉果行勷劬問松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邑庠生出身,薦舉賢良方正,授戶部主事,在山東司學習行走。

欽命陝西宣諭化導使,隨後留在陝西以知縣任用。

雍正十二年(1734年),補授福建延平府將樂縣知縣。

十三年(1735年),敕授文林郎

乾隆元年(1736年),調福建閩縣知縣。

五年(1740年),丁母憂

八年(1743年),捕授福建南平縣知縣。

十年(1745年),丁父憂。

十四年(1749年),補授四川成都府成都縣知縣,因閩縣任內造冊遲延,部議革職。後以縣丞用。

十六年(1751年),補侯官縣縣丞

十七年(1752年),以縣丞調署臺灣府臺灣縣知縣[1]

十八年(1753年),補臺灣府彰化縣知縣[2]

十九年(1754年),署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3]。 有敕命一道。

家庭及關連

劉辰駿為武進西營劉氏第十三世。

妻室

  • 正室:岳氏,監生考授州同岳炳霱之女,敕封孺人。
  • 無側室。

子女

有一子三女:

注釋及參考資料

  1. ^ 宮中檔,乾隆十七年八月廿二日,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等奏請以曾曰瑛補臺灣府知府摺
  2. ^ 任內在縣衙內修建天后廟堂。開放彰化義塚自由安葬(《臺灣通史》卷二十一)。
  3. ^ 《淡水廳志》:「善聽斷,胥役舞弊者,懲治不稍假。」
官衔
前任:
魯鼎梅
福建省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乾隆十七年(1752年)署任
繼任:
章士鳳
前任:
王鶚
福建省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乾隆十八年(1753年)上任
繼任:
吳士元
前任:
王鶚
福建省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乾隆十九年(1754年)署任
繼任:
王錫縉
前任:
吳士元
福建省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乾隆十九年(1754年)回任
繼任:
傅爾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