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
籍贯,通常指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籍贯在东亚地区古代一般情况下写到县域,如江宁府上元县,近现代一般情况下写到县或市一级,如江苏省淮安市,江苏省金湖县等。
词源由来
中國歷史古代,「籍」是指一个人的家庭对朝廷负担的徭役种类,也就是指其所从事之职业,如“盐户”(专门为政府煮製食盐的)、“军户”(专门为政府服兵役的)等。南北朝诗歌《木兰诗》中木兰家就是军户,所以“昨日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同一种户役的人户都编入一份册籍。
「贯」指一个人生長的所在,如“乡贯”、“里贯”。《隋书·经籍志》“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 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诗:“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
「籍贯」合在一起,指一个人生長的地點(贯),與徭役种类(籍)的登记文件。《魏书·景穆十二王列传》:“太兴弟遥, ……迁冀州刺史。遥以诸胡先无籍贯,奸良莫辨,悉令造籍。”不是说胡人没有生長的地點,而是並未登記。《魏书·宦官列传》:“石荣籍贯兵伍,……”即其籍编于军队。
从魏晋时期开始,政府对籍贯加强掌控,以避免徭役和赋税的流失。《魏书·食货志》:“自昔以来,诸州户口,籍贯不实。”指出当时籍贯的漏洞。
各地情況
在中國大陸、英國管治時期的香港、1980年代以前的臺灣,籍貫是很多文件表格中須要填寫的欄目,如同性别、年齡、學歷、職業等。
中國大陸
1931年中華民國的《戶籍法》中有對本籍登記的規定[1];中国大陆的户籍实行籍贯和出生地双重登记。个人档案有的也照此办理,有的则只登记籍贯信息。
今日中國大陸的籍貫填寫,按照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及國家檔案局1991年頒布的《幹部檔案工作條例》中規定:籍貫填寫黨員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長期居住地)在上述規定中,雖然沒有對「長期」兩字作進一步的詮釋,但總的時間概念還是明確的。舉例來說,中國共產黨黨員甲的父親從世代居住的上海來北京工作,此後甲的父親一直在京居住,那麼北京就是其父的長期居住地。甲在填寫籍貫時,他的籍貫就是祖父的長期居住地上海,而不是北京。而甲的子女再填寫籍貫時,子女的籍貫就是北京了,除此之外,行政區劃的變動也需要照新的規劃填寫。[2]
針對非中国共产党黨員的一般民眾,由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文件规范籍贯填法。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附件三《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公民的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香港
在香港,自從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網上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已不再需要學生填寫籍貫,而只需要學生填寫出生地。如果需要填寫籍貫,但不確定時,沒有硬性規定,一般可填寫祖父的戶籍地、長期居住地或成長地。
台湾
臺灣、澎湖自日本統治時代起將原有的漢人籍貫分類體系納入公文檔案[3]。1992年中華民國政府為解決省籍情結與混淆問題,根據立法院法律系統載明異動理由為:「為根本解決省籍問題,進一步避免地域偏狹觀念,加強國家認同」,修訂《戶籍法》之中的本籍登記改為出生地登記。[4][5]
新加坡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签发的出生证明列有新生儿父母的“籍贯”(dialect group),为父母籍贯的方言[6]。
日本
日本的戶籍法令採戶居分離的模式,住民票(類似於戶口名簿)以居住地為主,所有公共服務與權利(就學、投票權等)皆以住民票為基準,雖然住民票上會記載「本籍」,但是僅是一種形式,沒有實際用途。[7]
類似概念
籍貫与故乡、出生地、祖籍地、戶籍地和居住地的意義不尽相同,尽管实际中会有重叠。
祖籍通常是追認極遙遠的祖先生長地,籍貫則是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戶籍是居民户口簿登記法定住址的所在地,居住地是其本人登記於居民身份证的現在定居住址。
明朝抗倭名將俞大猷,因先祖俞敏跟從明太祖征戰四方,以開國功臣襲泉州衛百戶官,便從家鄉直隸(南直隸)霍丘落戶當地,故祖籍是直隸霍丘,籍貫為福建晉江(今泉州市)[8][9]。
参见
参考文献
- ^ 《戶籍法》,中華民國20年12月12日
- ^ “籍貫”如何填寫?. 大興黨建網. 北京市: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201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1) (中文).
- ^ 廖英杰. 日治時期戶籍檔案之建立與應用──以宜蘭地區客家移民戶研究為例. 檔案季刊. 2010, 99 (1): 40–53 [2018-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中文(臺灣)).
- ^ 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國民身分證. web.archive.org. 2020-05-15 [2022-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5.
- ^ 異動條文及理由:戶籍法 - 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立法院法律系統. lis.ly.gov.tw. [2022-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5).
- ^ Response to “注明籍贯有积极意义” and “反对出生证取消籍贯” (Lianhe Zaobao, 8 August 2022). ICA. 2022-08-13.
- ^ 總務省:市区町村の窓口業務に関する 手順書 (PDF). [2019-11-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4-21).
- ^ 《都督俞公生祠记》 载“原籍直隶凤阳霍丘县人,世泉州卫前所百户,以魁武科授正千户,累迁都督同知,虚江其别号云。岁嘉靖甲子冬十月之吉,赐进士出身、南京户部、山东清吏司主事、同安南洲许廷用撰。”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12):“俞大猷,字志輔,晉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