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 (1966年)
李佳(1966年1月—),女,汉族,四川仁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乐山师范专科学校(今乐山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西南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乐山市常务副市长、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资阳市委书记、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国妇女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全国妇联第十届、十一届执委,九届、十届四川省委委员,十一届四川省人大常委,四川省妇联第十届、十一届常委,资阳市三次党代会代表,资阳市二、三届人大代表。
生平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乐山师范专科学校(今乐山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任乐山财贸学校教师、团委书记。1991年3月至1991年9月,任共青团乐山市委工农青年部干事。1991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共青团四川省委研究室副主任干事。
1992年10月至1994年2月,任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副科级、正科级组织员。1994年2月至1995年3月,任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主任科员。1995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机关党委副书记。1998年10月至2001年5月,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兼老干部处处长。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人事处处长。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任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2004年4月至2004年7月,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处处长。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任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处处长。
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任中共乐山市委常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兼乐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乐山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任共青团四川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名誉主席。2007年5月至2009年4月,任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9年4月至2009年7月,任中共资阳市委书记、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09年7月至2012年1月,任中共资阳市委书记、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9年9月-2011年6月在西南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2012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共资阳市委书记、资阳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落马
李佳于2014年11月25日晚间被纪委带走,此前资阳市副市长赵涌涛、市长邓全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勤宏先后被查[2]。2015年4月24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佳决定逮捕[3]。同年7月28日,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八次全会28日审议并通过了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何华章、邓全忠、李佳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四川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三人开除党籍的处分[4]。当时,李佳被羁押在内江市看守所,而时任内江市委书记的杨松柏曾前往探视她,还将其带出监舍吃饭,因此遭到中共四川省委免职查办[5]。
2016年11月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李佳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李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6]。
参见
参考资料
- ^ 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4-03-07 [2019-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0).
- ^ 李崇禧故乡女市委书记被查 正副市长已落马. 网易. 2014-11-26 [2019-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5).
- ^ 四川资阳原市委书记李佳(女)涉受贿被捕(图). 新浪新闻. 2015-04-28 [2016-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4).
- ^ 何华章邓全忠李佳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参考消息. 2016-07-28 [2021-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8).
- ^ 帶落馬官出監吃飯 市委書記被炒. 明报. 2016-08-03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4).
- ^ 省法院:李佳获刑14年何华章获刑8年半 各处罚金200万. 四川在线. 2017-01-17 [2021-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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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翟占一 |
中国共产党资阳市委员会书记 2009年4月—2014年11月 |
繼任: 周喜安 |
民事職務 | ||
前任: 罗强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书记 2006年3月—2007年5月 |
繼任: 张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