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立模
史立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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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惠州府知府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
字號 | 字季弘 |
出生 | 十月二十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蘇氏 |
親屬 | (子)史自上(平阳府同知) (孫)史元熙(江西按察司佥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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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模(1483年—?),字季弘,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八名,登第三甲第八名進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选授兵科给事中,七年八月以事贬通州判官[3],升袁州府同知。嘉靖十三年(1534年)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4]考察罢职,卒于家。
遺存
餘姚市城南史家村有为史立模所建之谏议坊,现为餘姚仅存的两座古代牌坊之一,已列入市文物保护单位。
家族
曾祖史必通;祖父史國用,曾任壽官;父史本端,母吳氏。重庆下。弟立相、立桢[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一》:嘉靖七年八月,谪兵科给事中史立模为通州判官。初聂能迁既抵罪,会岁当朝觐,立模因疏曰:臣闻刚正者特立而见忌,诡秘者杂出而难防,以见忌之君子而牵率于难防之小人,苟其术得试,其计得行,虽至于空人之国亦易易耳,本廉贞也,而谓贪污本慈祥也,而谓酷暴或指以闺门暧昧,或诬以暮夜苞苴,或追论其平生,或旁求其近似,非出乡官之多口,则缘吏胥之销骨;非昌言于广坐,则揭帖于幽阴。而巡使监司之考核,任喜怒以为取舍者,不与焉,往往以小人一时之言,遂为君子终身之玷,修之岁年而不足,坏之顷刻而有馀,请一切禁治。 上是其言,诏部院持明秉公,毋得偏听,先申禁约,悬榜晓示,仍令缉事衙门、巡城御史,但有投匿名文书者密访擒治,罢闲官吏革役人等潜住京师,大索逐之,期尽一月,舍者与旁舍不举者同坐,悉如立模疏行。至是复谕吏部:立模前有奏疏,朕已施行,今复思之,似为大臣拒绝人言,以箝天下之口,非人臣之道。且朝觐禁约事宜, 祖宗俱有明旨。立模所奏多致纷扰,难居言路,其调外用。前所行者一切报罢。
- ^ 《惠州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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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郭敦 |
明朝袁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
繼任: 章九思 |
前任: 蒋淦 |
明朝惠州府知府 嘉靖十三年(1534年)上任 |
繼任: 李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