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DreamL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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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投票聯署期內未達到所需的7人,解任提請失敗。
請勿編輯本頁。若您希望發起新的討論或重啟現有的討論,請在互助客棧進行。請注意必須在本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

#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數統計工具 2016年4月27日 (三) 12:16 (UTC)[回覆]

天天

在此投票

時序 (UTC)

聯署期:2016年4月19日18:36(UTC)-2016年4月26日18:36(UTC)
答辯期:聯署未通過
投票期:聯署未通過,未進入投票期

理由

提請解任DreamLiner 討論 · 貢獻 · 封鎖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根據管理員霧島聖在IRC的觀點,我現在正式重新走流程,重新發起對管理員天天的解任討論。

我的理據是:

管理員天天在申請成為管理員時,給予了一個至少是可能引起錯誤期許的許諾「若當選管理員,不會解封User:守望者愛孟」。當選管理員後不久,他在缺乏與封禁守望者愛孟的管理員或行政員的溝通的情況下,按照守望者愛孟的要求解封了守望者愛孟。即使不存在虛假承諾的情況,這至少也是違背了封禁方針的有關規定。

在IRC上的討論上,也有用戶認為天天沒有對該行為道歉是欠缺妥當的。而到目前為止,他並沒有對此行為作出道歉。相反地,採用了不是很符合管理員身份的做法,將另一位管理員的行為上綱上線至必須解任的程度。

因此,我認為,天天的行為,已經證明其不是很適合擔任管理員。故此,請求社群討論我的觀點是否正確,及天天是否需要接受解任投票的流程。--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16:55 (UTC)[回覆]

(+)支持食言就是食言,鐵證如山,無可抵賴。--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18:07 (UTC)[回覆]
@Miao233JarodalienBillytanghhhat600
@CarrotkitBluedeckJimmy XuLanwi1
@Mewaqua鑑於上面有人迫不及待地鑽程序空子開始罷免投票,我們在這裡也走下程序吧。--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18:24 (UTC)[回覆]
(~)補充還有打擊報復的行為,我也不說什麼了,可惜邪惡是永遠戰勝不了正義的。--4Li 2016年4月14日 (四) 18:33 (UTC)[回覆]
誰邪惡還不知道呢。至少某博士長得很「邪惡」。--CHEM.is.TRY 2016年4月15日 (五) 00:24 (UTC)[回覆]
你見過?(純好奇)--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0:37 (UTC)[回覆]
這麼「知名」的人士,「玉照」都擺在網上呢,比如某張有蔣光頭風範的照片,帥哭了--CHEM.is.TRY 2016年4月15日 (五) 00:41 (UTC)[回覆]
用一個人的長相來論斷他是否邪惡真的好嗎...然後這串討論跟他有啥關係...--140.112.238.150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1:04 (UTC)[回覆]
既然某化學家要扯淡咱就陪ta扯。@jsjsjs1111真的很難腦補出既「帥哭了」又很「邪惡」的長相,求玉照連結--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09 (UTC)[回覆]
窩可從來沒說過窩是化學家。附「玉照」。--CHEM.is.TRY 2016年4月24日 (日) 15:52 (UTC)[回覆]
(-)反對,先聽天天解釋吧。--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NRCIRC 2016年4月14日 (四) 21:56 (UTC)[回覆]
@DreamLiner
(*)提醒管理員:上面的彈劾10小時進入聯署,這個彈劾10小時卻屢遭腰斬,這雙重標準也太明顯了吧?--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29 (UTC)[回覆]
(*)提醒:一案不可多審,所以是擾亂。范的解任不是天天發起,為了維護范拿天天當靶子進行報復,所以是WP:擾亂。李4,你的CU案,只是數據過期,代表核查員認為,當事人對你的傀儡提報,理據合理。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1:36 (UTC)[回覆]
(:)回應&(-)反對:Addiswang是不是食言啊?搞破壞算不算食言?那個冒充廣東人的廣雅範隨意封禁算不算食言?食言的人大把,你怎麼不全都提罷免,明顯就是有意針對。難道閣下是Addiswang的傀儡?做人都不敢做,非要做傀儡。笑死了--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0 (UTC)[回覆]
關於阿迪王的那些破事不好意思我到現在都沒搞清楚,范冒充廣東人我也是頭一次聽說,想必你有大把的料可爆,那就有請你另開討論,想罷免誰我都不攔。--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9 (UTC)[回覆]
查核員並無對該提報之合理性作出評判,請勿過度解讀。--Jimmy Xu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0 (UTC)[回覆]
案都沒立,何談一案多審?罷免天天就是保護范?這哪跟哪啊?要按你的邏輯,那核查員沒有鴨子測試一望而知,是否代表理據不足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43 (UTC)[回覆]
如果理據不足,就是駁回 駁回。既然閣下是數據過期 數據過期,不是駁回,那就代表核查理據充分,只是沒有數據比對而已。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1:52 (UTC)[回覆]
啪啪!--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3 (UTC)[回覆]
「關於阿迪王的那些破事不好意思我到現在都沒搞清楚」你沒搞清楚就關閉討論?你這是不是搞破壞?--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1:58 (UTC)[回覆]
認定該討論是擾亂的可不只是我,還有多名管理員,莫非他們都不清楚?--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1 (UTC)[回覆]
你不是管理員,你怎麼知道管理員認定的?我只根據客棧的討論--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3 (UTC)[回覆]
數據過期 數據過期的去廢話幹嘛。。。這個討論就是擾亂,反正這個已經存檔,再拿出來就是擾亂。因為當時多數都認為解任案是擾亂或者無效議案。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2:04 (UTC)[回覆]
Antigng,hat600,不用我一一列出了吧?--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09 (UTC)[回覆]
行政員(Shizhao)也判定當前這個討論是擾亂(完全是胡鬧),還說「再這樣下去,請以擾亂為名封禁」。你要公平對待,就一起關,當然都看得出你的目的就是搞掉天天,所以嘛這種對人不對事的,也是「擾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2:21 (UTC)[回覆]
所以,把已經被判定為擾亂,且存檔的,再拿出來,已經明顯構成「二次擾亂」。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2:25 (UTC)[回覆]
請搞清楚那個討論被關閉的原因是Miao說了句「鑑於最近沒有管理員被罷免」,現在這個討論是應上面「若要繼續請另開討論」的要求。真的開了討論你們就來關閉,這是把我們當猴耍嗎?--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27 (UTC)[回覆]
  • (-)反對,此WP:擾亂成分大。1.要天天申請管理員給題問「解封User:守望者愛孟」?此答與不答本身就是設陷,用此聚拉反票;請注意上次盡管此議駁回,但絕大多數是認同解封守望,天天是在多數意見方。2.解任范罷免連署,非天天發起,以此類比牽托,不倫不類。3.連解任投票不成立,都有六個月內不可再提規定,更何況是上任。做事周圓點,留給人探評。關閉討論吧,不要拉低社群情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2:40 (UTC) [回覆]
    • (:)回應1、原問題是「你最想解封哪位用戶」?是天天自己要接這燙手山芋的。2、范的卸任討論不是天天發起?難道是我眼花了?3、前面存檔的是聯署前的討論,尚未到達聯署之後的投票階段,所以不受六個月的限制。--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2:58 (UTC)[回覆]
    • (~)補充1、他不解封,其他管理員就不能解封?要是其他管理員解封就不會有那麼多事了。2、討論是天天發起,這裡發起的也是討論,當然有類比性。--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3:35 (UTC)[回覆]
解任范罷免"連署",非天天發起,更何況罷免連署不到一天已成案,進入答辯。亂牽扯到對天天的罷免"討論"幾次了,自彈自唱,不累嗎?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4:15 (UTC)[回覆]
請搞清楚先後次序,天天罷免案在范的罷免案之前就已開始討論,何來范牽扯到天天一說?--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4:56 (UTC)[回覆]
李四不是變相承認自己是報復性的發起這次討論了。「討論是天天發起,這裡發起的也是討論」顯然就是搞針對咯。不要以為換個名字叫類比性就不是針對了。@AddisWang這裡有你的人玩針對,又要熟視無睹吧。我現在@你了,不要告訴我看不見啊。看不見就是瀆職。--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5日 (五) 04:31 (UTC)[回覆]
首先將此案與范掛鉤的是Chinuan,連我都沒想到呢。--4Li 2016年4月15日 (五) 04:56 (UTC)[回覆]
(-)反對,儘管我個人對天天沒有好惡之感,但我檢查了一下天天的編輯記錄,天天一直很盡責盡力,而且我也沒有看到天天利用職務便利濫權、罵人、圈錢,這點理由足夠了,如果要罷免天天,我覺得有必要先讓那幾個尸位素餐、勾結朋黨、以權謀私的管理員先下台。--Fayhoo留言2016年4月15日 (五) 04:32 (UTC)[回覆]
你所謂的「讓那幾個尸位素餐、勾結朋黨、以權謀私的管理員先下台」和天天下台並不矛盾。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李4對話貢獻)於2016年4月15日 (五) 05:16加入。
偷偷摸摸地來一句也不簽名,果然是馬甲作風。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12:58 (UTC)[回覆]
(=)中立(噓聲),無論TA是否離任,我不會受到任何影響。--Shwangtianyuan 祝大家春節快樂 猴年大吉 2016年4月15日 (五) 04:43 (UTC)(刪除)[回覆]
(-)反對,經覆核,TA就是來擾亂的。--Shwangtianyuan 祝大家春節快樂 猴年大吉 2016年4月15日 (五) 04:49 (UTC)[回覆]
  • 希望你不要忘了你的承諾。另外,「很明顯疑似馬甲」這種自相矛盾的話可不像是你蘇州說出來的,心慌了吧?勸你還是先冷靜冷靜。--4Li 2016年4月16日 (六) 13:38 (UTC)[回覆]
  • 那我也可以說:讓知曉此事的管理員判斷(你漏了動詞)這個討論是否構成擾亂,否則不得關閉,關閉就是破壞。
  • (-)反對,我認為天天只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罪不至死。況且上面已經有很多人說明了上次討論胎死腹中,除非提出新的理據(雖然要製造一個不難),否則站不穩腳。而且我不明白為甚麼一個因為「新官上任三把火」而犯錯的管理員發動對另一個管理員的彈劾案是不當的,從這件事我看不出他有人格缺陷。如果某些人仍然想出力鍘死天天請便,我沒閒看這台戲。--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16日 (六) 10:38 (UTC)[回覆]

第一階段:聯署

聯署限期:2016年4月26日。

既然管理員天天對違反程序擅自解封(守望者和追跡未來兩次)之事毫無道歉,那麼咱就走一下程序吧。--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18:36 (UTC)[回覆]

  1. (+)支持:理由已述。--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13 (UTC)[回覆]
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明確寫道:第一步:請在互助客棧討論;第二步:等待討論共識;......第六步: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現在連第二步都沒有,社群共識多半認定為擾亂,既然直接跳到聯署,所以違反方針,為無效聯署。不過我不反對就有效性進行進一步討論。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06:09 (UTC)[回覆]
  1. (+)支持:以實際行動來證明上海人對承諾的理解。--7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8:59 (UTC)[回覆]
(!)意見:這和上海人有毛關係?發起提案的是蘇州人,進行聯署的有太原人、內蒙古人,支持解任的有瀋陽人、錦州人、天津人、四川人、哈爾濱人、大連人、青島人、湖南人、浙江人、台灣人、香港人,甚至還有「中華聯邦共和國」國民,這麼廣泛的支持票分布可以證明範的解任案是得到很多地方維基用戶的支持的,樓上把黑鍋全扣給上海人也太不地道了點,這麼多地方的用戶要反對你你難道還想一揮手都滅了不成?還是想要學十字軍燒掉君士坦丁堡、蒙古人摧毀基輔城,西班牙探險隊砸爛特諾奇蒂特蘭?你要是真瞅著上海憋氣鬧心,我給你支個招,你買張球票到上海上港主場看台大吼一聲「上海都是一幫SB!!!我就是要罵上海人都是SB!!!北京國安萬歲!!!!」,沒準你能收穫一幫狂吼的擁躉,還能收穫一座別墅(每人一塊磚頭夠用了),這樣你氣也撒了,面子也有了,還能收穫一群支持者,何樂而不為?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06:49 (UTC)[回覆]
  1. (+)支持,除非天天正式回應我的這段發言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04:36 (UTC)[回覆]
Bluedeck帳戶的操作者再一次出爾反爾,其在User:范的解任投票中,投票如下:「反對,同Antigng(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Bluedeck 2016年4月20日 (三) 02:58 (UTC)」。而Antigng投票反對的理由是:「沒有什麼能夠打動我的證據能支持2016年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如果有的話)解任案。--Antigng(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 (UTC)」,也就是說,Bluedeck帳戶的操作者,一面聲稱,「沒有證據可以打動自己推動2016年可能出現的罷免案」,一面又在這裡發起自己所敵視的管理員的聯署。
不過真奇怪,自從2016年之後,Bluedeck這個帳戶的編輯習慣和表達方式都變了呢?為何屢屢出爾反爾、人身攻擊、污衊他人?大家都知道Bluedeck原本不是這樣子的人,User:Bluedeck這個帳戶,到底發生了什麼?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06:05 (UTC)[回覆]
關於bluedeck的帳戶安全性Bluedeck 2016年4月23日 (六) 10:34 (UTC)[回覆]
(!)意見:藍哥你可不地道啊,幾年前見面的時候你可是一個有志氣有朝氣的帥小伙,怎麼今天怨天尤人的,受啥委屈了?老弟我當年和你見面的時候,你我曾在冬天的大工圖書館指點江山,在春日的大連街頭嘮嘮閒嗑,還對我寫的北美球員條目有著很高的評價,咋到今年一下子就蔫了?話說你可不能自暴自棄,自己打臉自己啊,你在范的解任案里和antigng一唱一和,問題人家可是要立志反對2016年的前三個管理員解任案的!這個天天的提案要是過了聯署也才僅僅是今年的第二個提案啊,你這又反對又支持的別人還以為你要唱二人轉呢!唉話說大連人也不愛唱二人轉,那是鐵嶺人愛的戲啊。不說這個了,今年要是有機會咱倆能再見一見的話,別想不開啊,有啥事跟老弟我嘮嘮,啥事不能解決啊?東北人咋能磨磨唧唧摳摳搜搜唧唧歪歪嗚嗚踹踹地,整那嗯小心眼乾哈啊,沒意思啊。到那兒咱倆整一頓燒烤開一紮涼啤不就散心了?到時候有機會大連不見不散啊,藍哥!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06:49 (UTC)[回覆]
(!)意見-Bluedeck的修養算很好了,被一些用戶莫名其妙的詆毀,他也只是很有氣度的持續追問、並紀錄被詆毀的內容。換成其他人,維基百科裡有多少用戶能有他的大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11:56 (UTC)[回覆]
Bluedeck,不少人都熟悉,我雖然以前幾乎沒打過交道,但畢竟在維基那麼多年,也多少了解。Bluedeck本人,以往是一個修養很好的人。但現在,很明顯,目前User:Bluedeck這個帳戶近期做出的編輯,明顯不是一個修養好的人所做,相反,是一個人修養很差的人,比如:因為做了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而被大眾唾棄,然後在到處歇斯底里,譁眾取寵,(也許因為帳戶是那裡搞來的,反正不是自己的,所以就不在乎名譽)我相信不少人都看出來了。@Wetrace本人對於FLG向來不會在維基發表意見,先前我在客棧參與聯署的時候,蘇州的理據尚未提交,所以我支持解任和意識形態無關。(記錄可以查詢)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12:45 (UTC)[回覆]
(:)回應,Galaxyharrylion,(1)在下尊重不同想法與資訊背景的用戶,相互交流很好。對於支持解任范的用戶,在下也尊重,只要是基於合理的監督理由,雖然在下認為他不至於要解任。(2)在下在此發言,是因為除了長期觀察外、不久前也曾跟Bluedeck有其他多次互動,看到他能理性協調與協助溝通。其次是在下自己也曾在一些狀況下「起鬥心怒心」而言詞較重,因此就算Bluedeck有些氣憤言論,在下也能善意理解。如果有什麼誤會,希望大家彼此珍惜,把話講清楚,都是為維基貢獻。(3)在下對於您Galaxyharrylion沒有特別意見,以前互動並不多,在下尊重您所提指控,只是建議您在指控Addis Wang或其他用戶時,能舉出具體實證與例子,並期盼您言詞上能和緩些。(之前看到User:追跡未來無具體理由攻擊范,實在不當。)謝謝您的指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13:01 (UTC)[回覆]
@Galaxyharrylion我連密碼學散列函數原像驗證這種自證清白的事都做了,你還要說我帳戶有問題,這就叫裝睡的人叫不醒。你堅持一個月的顧左右而言他,不見你回答我的任何主要疑問,只在我的帳戶問題上糾纏,這就叫心虛。你持續發表指控性質的聲明,然後用各種蹩腳的藉口拒絕提供任何證據,這就叫污衊。這樣的用戶正在談論別人的修養,這就叫令人大開眼界。Bluedeck 2016年4月27日 (三) 04:57 (UTC)[回覆]
「你的」帳戶。。。。還弄什麼「密碼學」。。。欲蓋彌彰吧。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8:18 (UTC)[回覆]
  1. (-)反對,有人罵人倒不追究,有人破壞都熟視無睹。Addiswang那個搞破壞的事情,怎麼沒人管。劉嘉,你這個話是不是要挑撥族群問題?有些不是某些族群的人,不要乘機挑撥粵滬社群的矛盾。先學點廣府話再來發聲。坐等王來封禁我,反正他就這點氣量,小小年紀就學了點糟粕.--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23日 (六) 06:09 (UTC)[回覆]
在下覺得...比@李4更像馬甲的帳號,應該不少吧?李4還算很有討論誠意的,發言也會拿出理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15日 (五) 13:40 (UTC)[回覆]
(!)意見:既然聯署已開始,那麼那些很想罷免天天的人就別繼續躲著了,快出來。如果在這7天沒滿7人連署,那麼互助客棧有關天天解任案的討論通通存檔好了,同一件事開這麼多章節占版面,看了就覺得很煩。--M940504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4:46 (UTC)[回覆]

第二階段:答辯

  • 在罷免提出後,被罷免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罷免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如果罷免人在5天內沒有答辯,被視為無答辯意見,不過仍可在投票期間發表意見。
  • 聯署期限內,聯署人未滿7人。

第三階段:投票

在此投票 (0/0/0) 截止時間:聯署期限內,聯署人未滿7人,解任案失敗,未進入投票期。

被聯署帶成的投票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支持(非由聯署帶出的)
反對
中立
其他意見

結果

  • 即使不論該議案報復和擾亂成分大,但發起聯署後,7日時限已過,參與聯署者不足7人,解任案,提請失敗(第2次)。本次解任議案後,若再有下一次針對「天天」(User:DreamLiner)的解任議案,請等待六個月後再提出,謝謝合作!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8:47 (UTC)[回覆]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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