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毛記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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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停止抄襲!

有關毛記電視及其子條目,有大部分內容均是抄襲自香港網絡大典。請Review-Renew停止抄襲行為,否則我定必保留追究權利。--湯米‧提思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5:30 (UTC)[回覆]

我尊重你的意見,我已經停筆。但如果把所有抄襲的責任推給我本人,這是不公平的。另一個編輯者User:Mrfamousdoland亦有份編輯這個條目,建議你與他聯繫。[1]。--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5:56 (UTC)[回覆]
已加入版權爭議模板,希望各位編輯者明察。--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6:13 (UTC)[回覆]

湯米‧提思: 翻查條目歷史,有關歷史部份以及重要事件由Review-Renew開始撰寫,本人只作修正,請勿把我視為抄襲。

本人亦同意繼續修正相關抄襲部份,謝謝。MrDoLand 2016年7月31日 (日) 06:57 (UTC)[回覆]

OK,我承認部分內容和寫法來源於網典,事實上,因為網典之前有人指責過分「催谷」毛記電視,我想協助在這裏完善條目,以防止網典條目冗長。基於網典的投訴,我已經停止進一步編輯。--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7:04 (UTC)[回覆]

Review-Renew停止編輯,本人對於Review-Renew經常新增大量未標明資料來源資料表示不滿,本人需不斷補上相關連結修正,歡迎各位修正並刪除Review-Renew於網絡大典所抄襲的內容MrDoLand 2016年7月31日 (日) 07:09 (UTC)[回覆]

OK,我已經停止編輯此條目。但我有一點不明白:User:Mrfamousdoland為什麼之前會感謝我的編輯?[2][3] --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11:50 (UTC)[回覆]

情況有新的進展。網典的頭號管理員Ydog認為,毛記電視有些內容是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的,例如節目變遷和客串「偽員」名單。[4][5]這說明,網典那邊本來就有兩種不同的意見。我在這裏也希望User:TcshekUser:Mrfamousdoland都能冷靜下來,不要把問題複雜化。--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14:44 (UTC)[回覆]

其實我是冷靜的,相隔鍵盤以外,Review-Renew 你怎能知道我的情緒呢。適合收錄並不代表可以完整遷移及複製內容。網絡大典與維基百科的撰寫語氣文字,其實不一樣,所謂「轉移」內容必須作適量修正,避免如你一樣,被湯米‧提思視為嚴重抄襲者。
長遠而言,於網絡大典作所謂「轉移」內容並不適合。MrDoLand 2016年7月31日 (日) 16:04 (UTC)[回覆]
我理解,我也承認原本想通過豐富相關條目,促進緩解網典的爭議,但由於我的能力不足,令大家誤會了我的本意,深表遺憾。--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18:34 (UTC)[回覆]

User:Review-Renew涉嫌抄襲香港網絡大典條目

最近我發現User:Review-Renew開設的毛記電視條目中,涉嫌抄襲香港網絡大典的有關內容

另外他亦開設一大堆毛記電視有關條目及模板,但內容全是抄襲香港網絡大典。毛記電視只是一網絡媒體,有關電視節目內容只是惡搞,並非真正電視節目,未知會否違反維基百科方針,希望管理員跟進。--湯米‧提思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5:26 (UTC)[回覆]

回應:我不否認部分內容是網典內容,目前我已經處理完大致內容。但我否認毛記條目是我開設的,也不是我一人編輯的結果。亦建議你聯繫另一香港編輯者User:Mrfamousdoland,因為他也有份參與有關條目編輯[6]。--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05:44 (UTC)[回覆]
wikia:evchk也是使用CC by-sa的協議,只要符合授權協議的話內容就可以直接使用。其次,條目是否能收錄是依據關注度考慮,而條目內容需要滿足可靠來源和中立的要求,只要符合,無不妥。——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7月31日 (日) 06:59 (UTC)[回覆]
就算有CC by-sa協議,仍須標注內容出算或修改自香港網絡大典。-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6年7月31日 (日) 14:47 (UTC)[回覆]

我理解User:TcshekUser:Mrfamousdoland的意見,已放棄有關條目的編輯。但我對之前User:Mrfamousdoland對我編輯有關作出的感謝,有一點疑惑。[7]--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12:00 (UTC)[回覆]

網典的頭號管理員Ydog認為,毛記電視有些內容是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的,例如節目變遷和客串「偽員」名單。[8]這說明,網典那邊本來就有兩種不同的意見。我在這裏也希望User:TcshekUser:Mrfamousdoland都能冷靜下來,不要把問題複雜化。--Review-Renew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14:44 (UTC)[回覆]
  • 查有關頁面[9],於頁面右下角註明『本站的全部文本內容在CC-BY-SA之條款下提供。』香港網絡大典的內容以CC-BY-SA釋出,而維基百科也是以CC-BY-SA發布內容,兩站的版權兼容,因此沒有侵權的情況,唯須注意在維基百科採用香港網絡大典的內容,仍要符合可供查證及關注度指引,及在編輯摘要註明內容移植自香港網絡大典。--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31日 (日) 14:53 (UTC)[回覆]

既然版權兼容,就應該不涉及「抄襲」問題⋯⋯我覺得上述回答至少已經澄清了部分事實,謝謝Thomas.Lu的回應,我會注意的。--Review-Renew留言2016年8月1日 (一) 03:2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毛記電視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6月7日 (四) 02:26 (UTC)[回覆]